全晋文 卷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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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 卷五十二 严可均辑

◎傅咸"二"

◇议立二社表

《祭法》王社太社,各有其义。

天子尊事宗庙,故晚而躬耕。

躬耕也者,所以重孝享之粢盛,致殷荐于上帝也。

《梁传》曰:「天子亲耕,以供粢盛。

」亲耕故自报,自为立社者,为籍田而报者也。

国以人为本,人以谷为命,故又为百姓立社而祈报焉。

事异报殊,此社之所以有二也。

王景侯之论王社,亦谓春祈籍田,秋而报之也。

其论太社,则曰王者布下圻内,为百姓立之,谓之太社,不自立之于京都也。

景侯此论据《祭法》。

《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景侯解曰:「今之里社是也。

」景侯解《祭法》,则以置社为人间之社矣。

而别论复以太社为人间之社,未晓此旨也。

太社,天子为百姓而祀,故称天子社。

《郊特性》曰:「天子太社,必受霜露风雨。

」以群姓之众,王者通为立社,故称太社也。

右夫置社,其数不一,盖以里所为名,《左氏传》「盟于清丘之社」是。

众庶之社,既已不称太矣,若复不立之京师,当安所立乎!

《祭法》又曰:「王为群姓立七祀,王自为立七祀。

」言自为者,自为而祀也;为群姓者,为群姓而祀也。

太社与七祀其文正等。

说者穷此,因云坟籍但有五祀无七祀也。

案祭五祀。

国之大祀,七者小祀。

《周礼》所云祭凡小祀,则墨冕之属也。

景侯解大厉曰,「如周杜伯,鬼有所归,乃不为厉」。

今云无二社者称景侯,《祭法》不谓无二,则曰「口传无其文也。

」夫以景侯之明,拟议而后为解,而欲以口论除明文,如此非但二社当是思惟,景侯之解亦未易除也。

前被敕,《尚书·召诰》:「乃社于新邑。

」惟一太牢,不立二社之明义也。

案《郊特牲》曰:「社稷太牢。

」必援一牢之文以明社之无二,则稷无牲矣。

说者则曰,举社则稷可知。

苟可举社以明稷,何独不举一以明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若有过而除之,不若过而存之。

况存之有义,而除之无据乎?

《周礼》封人掌设社,无稷字。

今帝社无稷。

盖出于此。

然国主社稷。

故经传动称社稷。

《周礼》:「王祭社稷则冕。

」此王社有稷之文也。

封人设之无稷字,说者以为略文,从可知也。

谓宜仍旧立二社,而加立帝社之稷。

"《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四》;《通典》四十五。 太康九年诏曰:「社实一神,其并二社之礼。 」于是车骑司马傅咸表。 "

◇重表驳成粲议太社

如粲之论,景侯之解,交以此坏。

《大雅》云:「乃立冢土。

」毛公解曰:「冢土,大社也。

」景侯解《诗》,即用此说。

《禹贡》:「惟土五色。

」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为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王者覆四方也。

」如此,太社复为立京都也。

不知此论何从而出,而与解乖,上违《经》记明文,下坏景侯之解。

臣虽顽蔽,少长学门,不能默已,谨复续上。

"《晋书·礼志上》,《宋书·志四》,《通典》四十五。 时成粲议,称景侯论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郑氏学。 咸重表以为。 "

◇迁尚书左丞上表

左丞职轻事重,以贱制贵,所以难居。

臣以暗劣,猥忝斯任,愧于不称。

惧罪之及,夙夜惶恐,寝食无宁。

"《御览》二百十三"

◇理李含表臣州秦国郎中令始平李含,忠公清正,才经世务,实有史鱼秉直之风。

虽以此不能协和流,然其名行峻厉,不可得掩,二郡并举孝廉异行。

尚书郭奕临州,含寒门少年,而奕超为别驾。

太保卫辟含为椽,每语臣曰:「李世容当为晋匪躬之臣。

秦王之薨,悲恸之哀,感于人心,百僚会丧,皆所目见也。

今以含俯就王制,如令除服葬后十七日乃亲中正职时议谓之背戚居荣,夺其中正。

而复阂于天子之丧,既葬而除,便云天朝殊尊,援以为准,非所宜言。

若天朝之丧,既葬不除,藩国之丧,既葬而除。

藩国欲同不除,乃当责云天朝殊尊,援以为准,非所宜言耳。

今天朝释乎上,而欲令藩国服乎下,此为藩国之义隆,而天朝之礼薄,未谕此旨也。

又云诸王公皆终丧,礼宁尽乃叙,明以丧制宜隆,务在敦重也。

夫宁尽乃叙,明以哀其病耳。

异于天朝,制使终丧,未见斯文。

国制既葬而除,既除而。

爰自汉魏,迄乎圣晋,皆所共行。

文皇帝升遐,武帝崩殂,世祖过哀,陛下毁顿,衔疚谅ウ,以终三年,率土臣妾岂无攀慕遂服之心,实以国制不可而逾,故于既葬不敢不除。

天王之丧,释除于上,藩国之臣,独遂于下,此甚不可安。

复以秦王先后,含应为丧主,即使含应为丧主,于今之制既葬应除而,则应吉服以祭。

因曰王未有庙,主无所迁不应除服。

秦王始封,无所连,灵主所居,即便为庙。

不问国制云何,而以无庙为必贬。

含也以含今日之所行,移博士使案礼文,必也放勋之殂,四海遏密八音至于三载,世祖之崩,曾不数旬,释然即吉,引古绳今,阖世皆应有贬,何但李含不应除服。

今也无贬,王制故也。

圣上谅ウ,哀声不辍,股肱近侍,犹宜心丧,不宜便行婚娶欢乐之事,而莫云者,岂不以大制不可而曲邪?且前以含有王丧,上请差代。

尚书敕王葬日在近,葬讫,含应摄职,不听差代。

葬讫,含犹踌躇,不时摄职,司徒屡摘罚访问以催含,含乃视事。

含承天台之敕逼司徒之符然后摄职,含之适职随而击之,此为台敕府符陷含于恶也。

若谓台敕府符为伤教义,则当据正,不正符敕,而唯含是贬,含之困踬何足惜乎!国制不可偏耳。

又含自以陇西之人,虽户属始平,非所综悉。

自初见使为中正,反覆言之司徒,说非始平国人,不宜为中正。

后为郎中令,又自以选官引台府为比,不应为中正以让常山太守苏韶。

辞意恳切,形于文墨。

含之固让,乃在王未薨之前,葬后踌躇,穷于对罚而摄职耳。

臣从弟祗为州都,意在欲隆风教,议含已过,不良之人遂相扇动,冀挟名义,法外致案,足有所邀,中正庞腾便割含品。

臣虽无祁大夫之德,见含为腾所侮,不胜其愤,谨表以闻,乞朝廷以时博议,无令腾得滥行刀尺。

"《晋书·李含传》:秦王柬薨,李含依台议,葬讫除丧。 赵浚奏含。 不应除丧,傅咸上表理含,又见《通典》八十八"

◇又言

臣以国之大制,不可而偏,秦国郎中令李含,承尚书之敕,奉丧服之命,既葬除服,而中正庞腾无所据仗,贬含品三等,谓此未值汉魏以来施行之制,具以表闻,未尝朝廷当云何。

腾等之论,以秦王无后,前又有诏,以此谓含不应除服。

愚谓诸侯之制,不得异于天朝。

就秦王有嗣,于制变自应除;且秦王无后,乃前有诏,朝野莫不闻知。

而尚书下敕,葬讫含自应摄职,不应差代。

寻举为台郎;又司徒摘罚访问,催含摄职。

如此,台府亦皆谓含既葬应除也。

相是纯臣,群臣之首,奏令含释服,亦无余疑。

至于含除,便独为罪,穷谓有负于情。

臣之在事,小大欲尽,使在优崇。

况国之大制,当垂将来,心所不安,而不敷写,谨重以闻,乞中书见诘,犹百虑当一得也。

"《通典》八十八"

◇摄司隶上表

臣既驽弱,不胜重任。

加在哀疚,假息日阕,陛下过意,授非所堪。

披露丹款,归穷上闻,谬诏既往,终然无改。

臣虽不能灭身以全礼教,义无然,虚忝隆宠。

前受严诏,视事之日,私心自誓,陨越为报。

以货赂流行,所宜深绝,切敕都官,以此为先。

而经弥日月,未有所得。

斯由陛下有以奖厉,虑于愚戆,将必死系。

故自掩检以避其锋耳。

在职有日,既无赫然之举,又不应弦垂翅,人谁复惮?故光禄大夫刘毅为司隶,声震内外,远近清肃。

非徒毅有王臣匪躬之节,变由所奏见从,威风得伸也。

"《晋书·傅咸传》"

◇表

凉州民,从军之物先办,然后作衣。

"《御览》六百九十八"

◇上言宜省官务农

陛下处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亲览万机,劳心日昃。

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

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

而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蚕食者多而亲农者少也。

臣以顽疏,谬忝近职,每见圣诏以百姓饥馑为虑,无能云补,伏用惭恧,敢不自竭,以对天问。

旧都督有四,今并监军,乃盈于十。

夏禹敷土,分为九州,今之刺史,几向一倍。

户口比汉十分之一,而置郡县更多。

空校牙门,无益宿卫,而虚立军府,动有百数。

五等诸侯,复坐置官属。

诸所宠给,皆生于百姓,一夫不农,有受其饥,今之不农,不可胜计,纵使五稼普收,仅足相接;暂有灾患,便不继赡。

以为当今之急,先并官省事,静事息役,上下用心,惟农是务也。

"《晋书·傅咸传》"

◇上书请诘奢

臣以为谷帛难生,而用之不节,无缘不匮。

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

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

古者尧有茅茨,今之百姓竞丰其屋。

古者臣无玉食,今之贾竖皆厌粱肉。

古者后妃乃有殊饰,今之婢妾被服绫罗。

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贱隶乘轻驱肥。

古者人稠地狭而有储蓄,由于节也;今者土广人稀而患不足,由于奢也。

欲时之俭,当诘其奢;奢不见诘,围相高尚。

昔毛为吏部尚书,时无敢好衣美食者。

魏武帝叹曰:「孤之法不如毛尚书。

」今使诸部用心,各如毛,风俗之移,在不难矣。

"《晋书·傅咸传》。 上书云云。 《御览》二百十四作表。 "

◇上书陈选举

臣咸以为夫兴化之要,在于官人。

才非一流,职有不同。

譬诸林木,洪纤枉直,各有攸施。

故明扬逮于仄陋,畴咨无拘内外。

内外之任,出处随宜,中间选用,惟内是隆;外举既颓,复多节目,竞内薄外,遂成风俗。

此弊诚宜亟革之,当内外通塞无所偏耳。

即使通塞无偏,若选用不平,有以深责;责之苟深,无忧不平也。

且胶柱不可以调瑟,况乎官人而可以限乎!伏思所限者,以防选用不能出人。

不能出人,当随事而制,无须限法。

法之有限,其于致远,无乃泥乎!或谓不制其法,以何为责?臣闻刑惩小人,义责君子,君子之责,在心不在限也。

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之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

如此,非徒御之以限,法之所致,乃委任之由也。

委任之惧,甚于限法。

是法之失,非己之尤,尤不在己,责之无惧,所谓「齐之以刑,人免而无耻」者也。

苟委任之,一则虑罪之及,二则惧致怨谤。

己快则朝野称咏,不善则众恶是归,此之战战,孰与倚限法以苟免乎!"《晋书·傅咸传》"

◇遭继母忧上书

咸身无兄弟,到官之日,丧祭无主。

"《文选》任《上萧太傅固辞夺礼启》注引王隐《晋书》"◇奏劾荀恺

恺从兄丧,自表赴哀,诏听之而未下,恺乃造骏。

咸因奏曰:死丧之戚,兄弟孔怀。

同堂亡陨,方在信宿,圣恩矜悯,听使临丧。

诏未下而便以行造,急谄媚之敬,无友于之情。

宜加显贬,以隆风教。

"《晋书·傅咸传》"

◇奏劾夏侯骏

令史张济,案行城东,见有新立屋间{利}{比}障二十丈,推问是少府夏侯骏所作,请免骏官。

◇奏劾夏侯承少府夏侯承,取官田,立私屋;近小人,委以家计;令工匠窃盗官物,附益于私。

所营唯利,丑问充斥,大臣秽浊,无以为训。

◇奏劾王戎

《书》称「三载考绩,三载黜陟幽明」。

今内外群官,居职未期,而戎奏还。

既未定其优劣,且送故迎新,相望道路,巧诈由生,伤农害政。

戎不仰依尧舜典谟,而驱动浮华,亏败风俗,非徒无益,乃有大损,宜免戎官,以敦风俗。

"《晋书·王戎传》"

戎备位台辅,兼掌选举,不能谧静风俗,以凝庶绩,至令人心倾动,开张浮竞。

中郎李重、李义,不相匡正,请免戎等官。

"《晋书·傅咸传》"

◇奏事尚书旧奏给介士二百人,人给大铜口刀各一枚。

"《御览》三百四十五"

公品第一,执圭,坐侍臣之上;特进品第二,执皮帛,坐侍臣之下。

以有旧制,今启特进宜执璧继公。

"《书钞》五十二引《傅咸集》"

特进执皮帛,坐侍臣之下,门下属汉武特进执璧。

已有旧制,今特进宜执璧。

"《艺文类聚》四十七引《傅咸集》"◇上事自辨

案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

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马内,有违法宪者弹纠之。

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得奏之。

如今之文,行马之内有违法宪,谓禁防之事耳。

宫内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专施中丞。

今道路桥梁不修,斗讼屠沽不绝,如此之比,中丞推责州坐,即今所谓行马内语施于禁防。

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复说行马之内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复说行马之内者,内外众官谓之百僚,则通内外矣。

司隶所以不复说行马内外者,禁防之事已于中丞说之故也。

中丞、司隶俱于太子以下,则共对司内外矣,不为中丞专司内百僚,司隶专司外百僚。

自有中丞、司隶以来,更互奏内外众官,惟所纠得无内外之限也。

而结一旦横挫臣,臣前所以不罗缕者,冀因结奏得从私愿也。

今既所愿不从,而敕云但为过耳,非所不及也。

以此见原。

臣忝司直之任,宜当正己率人,若其有过,不敢受原。

是以申陈其愚。

司隶与中丞俱共纠皇太子以下,则从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也。

得纠持太子而不得纠尚书,臣之ウ塞既所未譬。

皇太子为在行马之内邪,皇太子在行马之内而得纠之,尚书在行马之内而不得纠,无有此理。

此理灼然,而结以此挫臣。

臣可无根耳,其于观听,无乃有怪邪!臣识石公前在殿上脱衣,为司隶荀恺所奏,先帝不以为非,于时莫谓侵官;今臣裁纠尚书,而当有罪乎?"《晋书·傅咸传》。 御史中丞解结以咸劾王戎为违典制,越局侵官,咸上事云云。 又《御览》二百二十六引《傅咸集》作「奏事」。 "

◇司隶校尉教司隶校尉旧号卧虎,诚以举纲而万目理,提领而众毛顺。

"《御览》二百五十引《傅咸集》"

◇又教

闻南市有蜀妪,作茶粥卖之。

廉事打破其器物,使无为卖饼于市,而禁茶粥,以困老姥,独何哉?"《北堂书钞》一百四十四"

◇又教

屠年酤酒,凿钱作锡,皆有损害。

"《御览》八百二十八引《傅咸集》"

◇马杨骏笺

事与世变,礼随时宜,谅ウ之不行尚矣。

由世道弥薄,权不可假,故虽斩焉在疚,而躬览万几也。

逮至汉文,以天下体大,服重难久,遂制既葬而除。

世祖武皇帝虽大孝,亦从时释服,制心丧三年,至千万几之事,则有不遑。

今圣上欲委政于公,谅ウ自居,此虽谦让之心,而天下未以为善。

天下未以为善者,以亿兆,戴仰宸极,听于冢宰,惧天光有蔽。

人心既以若此,而明公处之固未为易也。

窃谓山陵之事既毕,明公当思隆替之宜。

周公圣人,犹不免谤。

以此推之,周公之任既未易而处,况圣上春秋非成王之年乎!得意忘言,言未易尽。

苟明公有以察其忄空款,言岂在多。

"《晋书·傅咸传》"

◇与汝南王亮笺"题从《魏志·卫臻传》注"

杨骏有震主之威,委任亲戚,此天下所以喧哗。

今之处重,宜反此失。

谓宜静默颐神,有大得失,乃维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

比四造诣,及经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习,既宜弭息。

又夏侯长容奉使为先帝请命,祈祷无感,先帝崩背,宜自咎责,而自求请命之劳,而公以为少府。

私窃之论,云长容则公之姻,故至于此。

卫伯舆贵妃兄子,诚有才章,应作台郎,然未得东宫官属。

东宫官属,前患杨骏亲理塞路,今有伯舆贵妃兄子复越某作朗"「卫伯舆」已下从《魏志·卫臻传》注引《傅咸集》补"。

一犬吠形,群犬吠声,惧于群吠,遂至叵听也。

咸之为人,不能面从而有后言。

尝触杨骏,几为身祸;况于殿下,而当有惜!往从驾,殿下见语:「卿不识韩非逆鳞之言邪,而摩天子逆鳞!」自知所陈,诚触猛兽之须耳,所以敢言,庶殿下当识其不胜区区。

前摩天子逆鳞,欲以尽忠;今触猛兽之须,非欲为恶,必将以此见恕。

"《晋书·傅咸传》"

◇致汝南王亮书

咸以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之事。

圣人且犹不免疑,况臣既不圣,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上在谅ウ,听于冢宰,而杨骏无状,便作伊、周,自为居天下之安,所以至死。

其罪既不可胜,亦是殿下所见。

骏之见讨,发自天聪,孟观、李肇与知密旨耳。

至于论功,当归美于上。

观等已数千户县侯,圣上以骏死莫不欣悦,故论功宁厚,以叙其欢心。

此群下所宜以实裁量,而遂扇动,东安封王,孟李郡公,余侯伯子男,既妄有加,复又三等超迁。

此之熏赫,震动天地,自古以来,封赏未有若此者也。

无功而厚赏,莫不乐国有祸,祸起当复有大功也。

人而乐祸,其可极乎!作此者,皆由东安公。

谓殿下至止,当有以正之。

正之以道,众亦何所怒乎!众之所怒,在于不平耳,而今皆更倍论,莫不失望。

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窃以为忧。

又讨骏之时,殿下在外,实所不综。

今欲委重,故令殿下论功。

论功之事,实未易可处,莫若坐观得失,有居正之事宜也。

"《晋书·傅咸传》"

◇答李斌书

吾作左丞,未几而已。

吾为京兆,虽心知此为不合,然是家乡亲里,自愿便从俗耳,时足下问吾当去否,吾答鹦武子言阿安乐。

今到阿安乐,何为不去。

"《御览》九百二十四"

◇答杨济书

卫公云,酒色之杀人,此甚于作直。

坐酒色死,人不为悔。

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自古以直致祸者,当自矫枉过直,或不忠允,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

安有忄空忄空为忠益,而当见疾乎!"《晋书·傅咸传》"

违距上命,稽留诏罚,退思此罪,在于不测,才加罚黜,退用战悸,何复以杖重为剧。

小人不德,所好唯酒,宜于养疮,可数致也。

"《御览》六百五十引《傅咸集》"

◇答曹志

英气泉涌,逸藻波腾。

◇相谕草黄纸故事,铺不上,皆取急与。

自顷多废,辄皆移病前门。

自令以后,尚书铺不上门扌丐急。

"《北堂书钞》三十二"

◇答辛旷诗序

尚书左丞,弹八座以下,居万机之会,斯乃皇朝之司直,天台之管辖。

余前为右丞,具知此职之要,后忝此任,黾勉从事,日慎一日。

"《初学记》十一引两条。 前作傅玄,后作傅咸。 《通典》二十二、《御览》二百十三并作傅咸。 "

◇答潘尼诗序

司州秀才潘正叔,识通才高,以文学温雅为博士。

余性直,而处清论褒贬之任,作诗以见规。

虽褒饰之举,非所敢闻,而斐粲之辞,良可乐也。

答之虽不足以相酬报,所谓盍各言志也。

"《艺文类聚》三十一"

◇答栾弘诗序安乐令栾弘,太傅巨平侯羊公辟未就,而公薨后,应司州之命举秀才、博文通济之士。

余失和于府,当换为护军司马,赋诗见赠,答之云尔。

◇答郭泰机诗序

河南郭泰机,寒素后门之士,不知余无能为益,以诗见,激切可施用之才,而况沈沦不能自拔于世?余虽心知之,而末如之何,此屈非复文辞所了。

故直戏以答其诗云。

"《文选》郭泰机《答傅咸诗》注"

◇赠何劭王济诗序

朗陵公何敬祖,咸之从内兄;国子祭酒王武子,咸从姑之外孙也。

并以明德,见重于世。

咸亲之重之,情犹同生,义则师友。

何公既登侍中,武子俄而亦作,二贤相得甚欢,咸亦庆之。

然自恨暗劣。

虽愿共缱绻,而从之末由,历试无效,且有家艰,心存日替,赋诗申怀,以贻之云尔。

"《初学记》十二,《御览》二百十九"

◇皇太子释奠颂

生而知之,上于皇储。

以能而问,处实若虚。

爰雕圣章,玉采是敷。

蒸蒸皇储,既睿且聪。

神而明之,夫岂发蒙?谦以制礼,靡事不恭。

乃修嘉荐,于国之雍。

敬享先师,以畴圣功。

皇嗣,希心阙里。

企兹良辰,卜近于市。

光光舆服,穆穆容止。

祗奉圣灵,躬承明祀。

济济儒生,亻先亻先胄子。

清洒于觞,匪宴斯喜。

欣道之弘,自今以始。

"《艺文类聚》三十八,《初学记》十四"

◇御史中丞箴"并序"

百官之箴,以箴王阙。

余承先君之踪,窃位宪台,惧有忝累垂翼之责,且造斯箴,以自勖励。

不云自箴,而云御史中丞箴者,凡为御史中丞,欲通以箴之也。

词曰:

煌煌天文,众星是环。

爰立执法,其晖有焕。

执宪之纲,秉国之宪。

鹰扬虎视,肃清违慢。

謇謇匪躬,是曰王臣。

既直其道,奚顾其身。

身之不顾,孰其弗震?邦国若否,山甫是明;焉用彼相,莫扶其倾?淮南构逆,实惮汲生。

赫赫有国,可无跺贞,忧责有在,绳必以直。

良农耘秽,勿使能植。

无礼是逐,安惜翅翼?嗟尔庶寮,各敬乃职!无为罚先,无怙厥力!怨及朋友,无惭于色。

得罪天子,内省有恧。

是用作箴,惟以自敕。

"《初学记》十二,《御览》二百二十六"

◇犀钩铭"并序"

世称鸡骇之犀。

闻之父常侍曰,犀之美者有光,鸡见影而惊,故曰骇鸡。

有以此钩见遗者,乃为之铭。

"《艺文类聚》九十五,《御览》八百九十"兽曰玄犀,处自林麓。

食惟棘刺,体兼五肉。

□或有神,表露以角。

含精吐英,望如华烛。

置之荒野,禽兽莫触。

"《御览》八百九十"◇邛竹杖铭

嘉兹奇竹,质劲体直。

立比高节,示世矜式。

"《艺文类聚》六十九"◇扇铭"并序"

武都太守房仲发遗扇,无以报之,为铭以识之。

扇为德,盖有云。

取于执政,用为君情。

凉风既兴,是焉屏处。

行藏惟时,孔颜齐矩。

"《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四。 案:此铭多误字,无从校正。 "

◇中郎将曹府君碑

伊立公朝,雅然正色。

既侍皇帷,谠言常则。

"《北堂书钞》三十七"

◇襄邑侯诔

言研其几,文艳香兰。

◎傅祗

祗字子庄,玄从子。

魏甘露末袭父嘏爵阳乡侯。

咸熙中改封泾原子。

入晋为太子舍人,累迁散骑黄门郎,赐爵关内侯,母忧去官。

起为荥阳太守兼廷尉,迁常侍左军将军。

惠帝时历侍中司隶校尉,封灵川县公,迁光禄勋卫尉,拜常侍,加光禄大夫。

赵王伦辅政,以为中书监,及篡位,以为右光禄,加侍中。

伦诛,迁太子少傅,加侍中。

怀帝时迁光禄大夫侍中,未拜,加右仆射中书监;行太子太傅,代东海王越为司徒。

◇议鲁相请尊祀孔子庙

《春秋传》言立在祀典,则孔子是也。

宗圣适足继绝世、章盛德耳。

至于显立言,崇明德,则宜如鲁相所上。

"《魏志·崔林传》。 博士傅祗议。 案:此议当在景初、正始之间,而《晋书》言傅祗卒于永嘉末,年六十九,若非《晋书》有误,即此博士傅祗别是一人也。 今姑编入晋文,俟考。 "◇请原杨骏官属启

昔鲁芝为曹爽司马,斩关出赴爽,宣帝义之,尚迁青州刺史。

骏之僚佐不可加罚。

"《晋书·傅祗传》"

◇与杨骏书

未有帝王始崩,臣下论功者也。

"《晋书·傅祗传》"

◎傅

字世道,祗少子。

元康初封武乡亭侯。

永嘉中选为秘书丞,没于石勒,勒以为大将军右司马。

有《晋诸公赞》二十二卷,《晋公卿礼秩故事》九卷,《集》五卷。

◇自叙

字世道,年五岁,散骑常侍扶风鲁叔虎与先公甚友善,以德量□喜与余戏,尝解余衣褶披其背,脱金环与侍者,谓余当吝惜,而余笑与之,经数日不索,遂于此见名,言论甚重。

"《御览》六百九十一"

时请定九品,以余为中正。

余以祖考历代掌州乡之论,又兄宣年三十五,立为州都令,余以少年,复为此任,故至于上品,以宿年为先,是以乡里素滞屈者,渐得叙也。

"《御览》二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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