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后魏文 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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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三十三 严可均辑

◎李

字琚罗,安世子。

延昌末为司徒行参军,迁司徒长兼主簿。

寻为高阳王雍友正主簿,转尚书郎,加伏波将军。

历萧宝统军假宁远将军、左丞,仍为别将军,进中书侍郎。

除镇远将军岐州刺史。

坐辞不赴任免官。

建义初,于河阴遇害。

赠镇东将军、尚书右仆射、殷州刺史。

太昌中,重赠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冀州刺史。

◇上言宜禁绝户为沙门

礼以教世,法导将来,迹用既殊,区流亦别。

故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

然则绝祀之罪,重莫甚焉。

安得轻纵背礼之情,而肆其向法之意也?正使佛道,亦不应然,假令听然,犹须裁之以礼。

一身亲老,弃家绝养,既非人理,尤乖礼情,堙灭大伦,且阙王贯。

交缺当世之礼,而求将来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斯言之至,亦为备矣。

安有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静,从役仍烦,百姓之情,方多避役。

若复听之,恐捐弃孝慈,比屋而是。

"《魏书·李孝伯附传》。 于时民多绝户而为沙门,上言。 又略见《北史》三十三、《广弘明集》六。 "

◇自理

窃欲清明佛法,使道俗兼通,非敢排弃真学,妄为訾毁。

且鬼神之名,皆通灵达称,自百代正典,叙三皇五帝,皆号为鬼。

天地曰神,人死曰鬼。

《易》曰:「知鬼神之情状。

」周公自美,亦云「能事鬼神」,《礼》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是以明者为堂堂,幽者为鬼教。

非天非地,本出于人,应世导俗,其道幽隐,名之为鬼,愚谓非谤。

且心无不善,以佛道为教者,正可未达众妙之门耳。

"《魏书·孝伯附传》上言绝户,不听为沙门。 沙门都统僧暹等忿鬼教之言,以为谤毁佛法,泣诉灵太后,太后责之。 自理云云。 罚金一两。 "

◇驳司州断李怜生事

案《法例律》:「诸犯死罪,若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

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不在原赦之例。

」检上请之言,非应府州所决。

毒杀人者斩,妻子流,计其所犯,实重余宪。

准之情律,所亏不浅。

且怜既怀毒之心,谓不可参邻人伍。

计其母在,犹宜阖门投畀,况今死也,引以三年之礼乎?且给假殡葬,足示仁宽,今已卒哭,不合更延。

可依法处斩,流其妻子。

实足诫彼氓庶,肃是刑章。

"《魏书·刑罚志》。 河东郡民李怜生行毒药,案以死坐。 母丧,州断三年服终后乃行决。 司徒参军许琰谓州判为允,主簿李驳。 又见《通典》一百六十七。 "

◎李谧

谧字永和,弟,师事孔,复为师,州再举秀才,公府辟,皆不就。

延昌四年卒,谥贞静处士。

◇神士赋

歌曰:周、孔重儒教,老、庄贵无为。

二途虽如异,一是买声儿。

生乎意不惬,死名用何施。

可心聊自乐,终不为人移。

脱寻余志者,陶然正若斯。

"《魏书·逸士李谧传》"◇明堂制度论

余谓论事辨物,当取正于经典之真文,援证定疑,必有验于周孔之遗训,然后可以称准的矣。

今礼文残缺,圣言靡存,明堂之制,谁使正之。

是以后人纷纠,竞兴异论,五九之说,各信其习。

是非无准,得失相半。

故历代纷纭,靡所取正。

乃使裴云:「今群儒纷纠,互相掎摭,就令其象可得而图,其所以居用之礼,莫能通也,为设虚器耳。

况汉氏所作四维之个,复不能令各处其辰。

-愚以为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

直可为殿屋以崇严父之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

」斯岂不以群儒舛互,并乖其实,据义求衷,莫适可从哉?但恨典文残灭,求之靡据而已矣。

乃复遂去室牖诸制。

施之于教,未知其所隆政,求之于情,未可嵛其所以必须。

惜哉言乎!仲尼有言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余以为隆政必须其礼,岂彼一羊哉!推此而论,则圣人之于礼,殷勤而重之,裴之于礼,任意而忽之,是则贤于仲尼矣。

以斯观之,裴氏之子以不达而失礼之旨也。

余窃不自量,颇有鄙意,据理寻义,以求其真,贵合雅衷,不苟偏信。

乃藉之以《礼》传,改之以训注,博采先贤之言,广搜通儒之说,量其当否,参其同异,弃其所短,收其所长,推义察图,以折厥衷。

岂敢必善,聊亦合其言志矣。

凡论明堂之制者虽众,然校其大略,则二途而已。

言五室者,则据《周礼·考工》之记以为本,是康成之徒所执;言九室者,则案《大戴·盛德》之篇以为源,是伯喈之论所持。

此之二书,虽非圣言,然是先贤之中博见洽通者也。

但各记所闻,未能全正,可谓既尽美矣,未尽善也。

而先儒不能改其当否,便各是所习,卒相非毁,岂达士之确论哉?小戴氏传礼事四十九篇,号曰《礼记》,虽未能全当,然多得其衷,方之前贤,亦无愧矣。

而《月令》、《玉藻》、《明堂》三篇,颇有明堂之义,余故采掇二家,参之《月令》,以为明堂五室,古今通则。

其室居中者谓之太室,太室之东者谓之青阳,当太室之南者谓之明堂,当太室之西者谓之总章,当太室之北者谓之玄堂。

四面之室,各有夹房,谓之左右个,三十六户七十二牖矣。

室个之形,今之殿前,是其遗像耳。

个者,即寝之房也。

但明堂与寝,施用既殊,故房、个之名,亦随事而迁耳。

今粗书其像,以见鄙意,案图察义,略可验矣。

故检之五室,则义明于《考工》;校之户牖,则数协于《盛德》;改之施用,则事著于《月令》;求之闰也,合《周礼》与《玉藻》。

既同夏、殷,又符周、秦,虽乖众儒,傥或在斯矣。

《考工记》曰:「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

五室,凡室二筵。

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

」余谓《记》得之于五室,而谬于堂之修广。

何者?当以理推之,令惬古今之情也。

夫明堂者,盖所以告月朔、布时令、宗文王、祀五帝者也。

然营构之范,自当因宜创制耳。

故五室者,合于五帝各居一室之义。

且四时之祀,皆据其方之正。

又听朔布令,咸得其月之辰。

可谓施政及祀,二三俱允,求之古义,窃为当矣。

郑康成,汉末之通儒,后学所宗正,释五室之位,谓土居中,木火金水,各居四维。

然四维之室,既乖其正,施令听朔,各失厥衷。

左右之个,弃而不顾,乃反文之以美说,饰之以巧辞。

言水木用事,交于东北,木火用事,交于东南,火土用事,交于西南,金水用事,交于西北。

既依五行,当从其方,用事之交,出何经典?可谓攻于异端,言非而博,疑误后学,非所望于先儒也!《礼记·玉藻曰》: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

」郑玄注曰:「天子之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

明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

卒事,反宿路寝亦如之。

闰月非常月,听其朔于明堂门下,还处路寝门终月也。

」而《考工记》「周人明堂」,玄注曰:「或举王寝,或举明堂,互言之,以明其制同也。

」其同制之言,皆出郑注。

然则明堂与寝,不得异矣。

而《尚书·顾命篇》曰:「迎子钊南门之外,延入翼室。

」此之翼室,即路寝矣。

其下曰,「大贝贲鼓在西房」,「垂之竹矢在东房」,此则路寝有左右房见于经史者也。

《礼记·丧大记》曰,「君夫人卒于路寝」,小敛,「妇人ヮ带麻于房中」,郑玄注曰:「此盖诸侯礼,带麻于房中,则西房。

」天子诸侯左右房见于注者也。

论路寝则明其左右,言明堂则阙其左右个,同制之说,还相矛盾,通儒之注,何其然乎?使九室之徒奋笔而争锋者,岂不由处室之不当哉?《记》云:东西九筵,南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置五室于斯堂,虽使班、亻垂构思,王尔营度,则不能令三室不居其南北也。

然则三室之间,便居六筵之地,而室壁之外,裁有四尺五寸之堂焉。

岂有天子布政施令之所,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之堂,周公负以朝诸侯之处,而室户之外,仅余四尺而已哉?假在俭约,为陋过矣。

论其堂宇,则偏而非制,求之道理,则未惬人情,其不然一也。

余恐为郑学者,苟求必胜,竞生异端,以相訾抑。

云二筵者,乃室之东西耳,南北则狭焉。

余故备论之曰:若东西二筵,则室口之外为文三尺五寸矣。

南北户外复如此,则三室之中,南北裁各丈二尺耳。

《记》云:「四房两夹窗。

」若为三尺之户,二尺之窗,窗户之间,裁盈一尺。

绳枢饔牖之室,荜门圭窦之堂,尚不然矣。

假令复欲小广之,则四面之外,阔狭不齐,东西既深,南北更浅,屋宇之制,不为通矣。

验之众涂,略无算焉。

且凡室二筵,丈八地耳,然则户牖之间,不逾二尺也。

《礼记·明堂》:「天子负斧,南向而立。

」郑玄注曰:「设斧于户牖之间。

」而郑氏《礼图》说制曰:「纵广八尺,画斧文于其上,今之屏风也。

」以八尺置二尺之间,此之叵通,不待智者,较然可见矣。

且若二筵之室,为四尺之户,则户之两颊,裁各七尺耳,全以置之,犹自不容,矧复户牖之间哉?其不然二也。

又复以世代验之,即虞、夏尚朴,殷、周稍文,制造之差,每加崇饰。

而夏后世室,堂修二七,周人之制,反更促狭,岂是夏禹卑宫之意,周监郁郁之美哉?以斯察之,其不然三也。

又云「堂崇一筵」,便基高九尺,而壁户之外,裁四尺五寸,于营制之法,自不相称,其不然四也。

又云「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而复云「凡室二筵」,而不以几,还自相违,其不然五也。

以此验之,记者之谬,抑可见矣。

《盛德篇》云:「明堂凡九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上圆下方,东西九仞,南北七筵,堂高三尺也。

」余谓《盛德篇》得之于户牖,失之于九室。

何者?五室之制,傍有夹房,面各有户,户有两牖。

此乃因事立则,非拘异术,户牖之数,固自然矣。

九室者,论之五帝,事既不合,施之时令,又失其辰。

左右之个,重置一隅,两辰同处,参差出入,斯乃义无所据,未足称也。

且又堂之修广,裁六十三尺耳。

假使四尺五寸为外之基,其中五十四尺便是五室之地。

计其一室之中,仅可一丈,置其户牖,则于何容之哉?若必小而为之,以容其数,则令帝王侧身出入,斯为怪矣。

此匪直不合典制,抑亦可哂之甚也。

余谓其九室之言,诚亦有由。

然窃以为戴氏闻三十六户、七十二牖,弗见其制,靡知所置,便谓一室有四户之窗,计其户牖之数,即以为九室耳。

或未之思也。

蔡伯喈,汉末之时学士,而见重于当时,即识其修广之不当,而必未思其九室之为谬,更修而广之,假其法象。

可谓因伪饰辞,顺非而泽,谅可叹矣。

余今省彼众家,委心从善,庶探其衷,不为苟异。

但是古非今,俗间之常情,爱远恶近,世中之恒事。

而千载之下,独论古制,惊俗之谈,固延多诮。

脱有深尝君子者,览而揣之,傥或存焉。

"《魏书·逸士李谧传》"

◎李宪

宪字仲轨,敷弟子。

太和初,袭父式爵濮阳侯,又降为伯。

拜秘书中散,迁散骑侍郎,拜赵郡太守。

转授骁骑将军、尚书左丞,寻兼吏部郎中。

迁长史兼司徒左长史、定州大中正。

寻迁河南尹。

永平中,出为左将军、兖州刺史。

坐事除名。

正光中,拜光禄大夫,复本爵濮阳伯。

出为安西将、行雍州刺史。

寻除七兵尚书,加抚军将军。

孝昌初,假镇东将军、徐州都督。

除征东将军、扬州刺史、淮南大都督。

为梁武帝所执,寻遣归。

付廷尉,赐死。

永熙中,赠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尚书令、定州刺史。

谥曰文静。

◇表言周伏兴梦状

门下督周伏兴以去七月患假还家,至十一日夜,梦渡淝水,行至草堂寺南,遥见七人,一人乘马,著朱衣,笼冠,六人从后。

兴路左而立,至便再拜。

问兴何人,兴对曰:「李公门下督,暂使硖石。

」其人语兴:「君可回,我是孝文皇帝中书舍人,遣语李宪,勿忧贼堰,此月破矣。

」兴行两步,录姓字,令兴速白。

兴寤,晓遂还城,具言梦状。

"《魏书·灵征志》下。 孝昌二年十月,扬州刺史李宪表。 "

◎李骞

骞字希义,宪子。

正光中国子学生,后为大将军府法曹参军、太宰府主簿,转中散大夫,迁中书舍人,加通直散骑常侍。

进散骑常侍、殷州大中正、镇南将军、尚书左丞。

免。

后复兼太府少卿。

除征南将军、给事黄门侍郎。

卒于晋阳。

赠太常殷州刺史。

齐受禅,重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谥曰文惠。

◇释情赋"并序"

单阏之年,无射之月,余承乏摄官,直于本省。

对九重之清切,望八袭之峥嵘,感代序以长怀,观爽气而轸虑。

笼樊之念既多,寥廓之想弥切。

含毫有思,斐然成赋。

犹潘生之《秋兴》,王子之《登阁》也。

厕郑璞于周宝,编鱼目于隋珠,未敢自同作者,盖亦各言尔志云。

荷峻极之层构,导积石之洪流。

有马形而谟舜,亦龙德而史周。

爰相赵之鸿烈,逮藩魏之优游。

为衢樽于上叶,号木铎于前修。

若豢龙之不陨,似穷桑之世济。

故抱玉而怀珠,且滋兰而树蕙。

或舟楫以匡时,或栖迟以卒岁。

尚无忝于先人,谅贻厥于来裔。

书金册以葳蕤,布银绳而昭晰。

清风忽其缅邈,启皇祖于庚寅。

逢轩教之方洽,遇周命之维新。

譬龙虎其有合,信山川而降神。

若胜庭之五杰,似不速之三人。

协嗜欲于将至,岂物色而方臻。

荷天宠以来仪,步康衢而骋力。

如干元之利贞,若坤四之方直。

内弼谐于本朝,外辟土于殊域。

乘紫氛以厉羽,负青天而鼓翼。

既公侯之必复,亦庆绪之所融。

绩并绔于八凯,道俱升于二宫。

遂遵流以至海,且因岳而为嵩。

同羽仪于班氏,均载德于杨公。

何日月之逾迈,引寒暑而相终。

委晋会于弱齿,遗堂构于微躬。

嗟蒙昧之无取,故告舍而不及。

已获落而少成,又拥肿而无立。

愧精坚于百链,惭忠信于十邑。

非璋之特达,讵芳匪之易袭。

未砥砺以自进,宁琢磨而成章。

乖宋子之万字,异应生之五行。

不请观于石室,岂借书于晋皇。

求班庄而不遂,况蔡文之可望?参四科其未获,入三选而谁许。

本无声于梁魏,故未闻于陈汝。

居玉石以多迷,宅显晦而乖所。

既无怀于四至,安有情于再举。

虽衣冠之未胄,而世禄之绪余。

等渤之乘雁,类九{或}之逃鱼。

处江淮而不变,对朝市而闲居。

空阖门以靖轨,非论道而修书。

少宾客于季彦,谢朋交于太初。

在正光之御历,实明皇之拱己。

曾问政于上学,著为君而我齿。

叫阍人以望子,遂陟降于庭止。

同崔る之谒帝,若谢兼之来仕。

逮孝庄之入统,乃道丧而时昏。

水群飞于溟海,火载燎于中原。

延胶船而越水,若朽索而乘奔。

玉羊失而无御,金鸡亡而不存。

天步忽其多难,横流且其云始。

既云扰而海沸,亦岳立而棋峙。

睇三刚之日紊,见四维之不理。

顾茂草以伤怀,视匪车而思起。

虽风雨之如晦,亮胶喈而不已。

自牵役干宰朝,实有怀于胥耻。

在下僚而栖屑,愿奋迅于泥滓。

眷故乡以临睨,怅有动于思归。

越来流以鼓,溯北风而结,入成都之旧宅,反观津之故扉。

乃曲肱而不闷,信抱瓮而无机。

且耕而食,且蚕而衣。

恒一日以自省,亦三月而无违。

游仁义之肴核,采坟素之精微。

诚因闲而养拙,亦有乐于嘉肥。

及句芒御节,姑洗之首,散迟迟于丽日,发依依于弱柳。

鸟间关以呼庭,花芬彼而落牖。

听乃越于笙簧,望有逾于新妇。

袭成服以逍遥,愿良辰而聊厚。

乃席垅而踞石,遂啸俦而命偶。

同浴沂之五六,似禊洛之八九。

或促膝以持肩,或援笙而鼓缶。

宾奉万年之觞,主报千金之寿。

各笑语而卒获,传礼仪于不朽。

斯盖先民之所乐,而余心之所守也。

至于少昊为帝,庚辛处躔,视墟里之萧萧,过寒夜之绵绵。

积霜霭于近援,起寥于远天。

思多端以类长,若临水而登山。

幸出游之或写,冀观涛之可蠲。

遂杖策缓步,或渔或田。

弋凫雁于清溪,钓鲂鲤于深泉。

张广幕,布长筵。

酌浊酒,割芳鲜。

起《白雪》于促柱,奉《绿水》于危弦。

赋《湛露》而不已,歌《骊驹》而未旋。

跌荡世俗之外,疏散造化之间。

人生行乐,聊用永年。

悟柱下之稍工,闻首阳之为拙。

既有惜于悬,且自悲于井渫。

访郑詹之格言,求季主之高说。

去衡门以策驷,望象魏而投辙。

服毳衣以从务,乘大车而就列。

比汗海而无纪,喻江河而有缺。

眷重地而惧深,念索米而惭结。

运有折于玉斗,时忽亡于金镜。

始蒙尘以播荡,卒流彘而居郑。

彼上天之降鉴,实下民之请命。

因艰难以隆基,据殷忧而启圣。

调《南风》以负,居北辰而为政。

创彝伦于九畴,班平章于百姓。

喻绳契以论踪,援成昭而比盛。

酌徙镐之故典,究迁亳之遣令。

奄四海以为家,开七百而增庆。

睹礼乐之方隆,信光华之始映。

百揆郁以时序,四门穆其惟清。

如得人于汉世,比多士于周庭。

有一匡以作相,或十乱而为桢。

各秉文而经武,故天平而地成。

伊余身之忝秽,得再入于承明。

执纶言之犹绋,戴会弁之如星。

非巡溃以观井,信夕惕而怀惊。

承周任之有言,揽老子之知足。

奉炯诫以周旋,抱徽猷而与属。

每有偃于唯尘,恒兴言于宠辱。

思散发以抽簪,愿全贞而守朴。

眷疏傅以徘徊,望申公而踯躅。

冀鄙志之获展,庶微愿之逢时。

歌致命而可卜,咏归田而有期。

揖帝城以高逝,与人事而长辞。

击壤而颂,结草而嬉。

援巢父以戏颍,追许子而升箕。

供暮餐于沆瀣,给朝饵于琼芝。

同糟ㄤ而无别,混名实而不治。

放言肆欲,无虑无思。

何鹪鹩之可赋,鸿鹄之为诗哉!"《魏书·李顺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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