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后魏文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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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二 严可均辑

◎文成帝

帝讳睿,景穆太子之长子。

正平二年十月即位。

改元四:兴安、兴光、太安、和平。

在位十四年。

谥曰文成皇帝,庙号高宗。

◇修复佛法诏夫为帝王者,必祗奉明灵,显彰一道,其能惠著生民,济益群品者,虽在古昔,犹序其风烈。

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礼,祭典载功施之族。

况释迦如来功济大千,惠流尘境,等生死者叹其达观,览文义者贵其妙用,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开演正觉。

故前代已来,莫不崇尚,亦我国家常所尊事也。

世祖太武皇帝开广边荒,德泽遐及。

沙门道士,善行纯诚,惠始之伦,无远不至,风义相感,往往如林。

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奸淫之徒,得容假托,讲寺之中,致有凶党。

是以先朝因其瑕衅,戮其有罪。

有司失旨,一切禁断。

景穆皇帝每为慨然,值军国多事,未遑修复。

朕承洪绪,君临万邦,思述先志,以隆斯道。

今制诸州郡县,于众居之所,各听建佛图一区,任其财用,不制会限。

其好乐道法,欲为沙门,不问长幼,出于良家,性行素笃,无诸嫌秽,乡里所明者,听其出家。

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遥远台者十人。

各当局分,皆足以化恶就善,播杨道教也。

"《魏书·释老志》"

◇获玉印诏"兴安二年八月"

朕以眇身,纂承大业,惧不能宣慈惠和,宁济万宇,夙夜兢兢,若临渊谷。

然即位以来,百姓晏安,风雨顺序,边方无事,众瑞兼呈,不可称数。

又于苑内获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孙长寿」,群公卿士,咸曰「休哉」!岂朕一人克臻斯应,实由天地祖宗降佑之所致也。

思与兆庶,共兹嘉庆,其令民大三日,殊死已下,各降罪一等。

"《魏书·文成纪》"◇诏李安世"兴安二年"

汝但守此至大,不虑不富贵。

"《北史》三十三《李孝伯附传》"

◇曲赦京师诏"太安元年三月"

今始奉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庙,又于西苑遍秩群神。

朕以大庆,餐赐百寮,而犯罪之人,独即刑戮,非所以子育群生,矜及众庶。

夫圣人之教,自近及远。

是以周文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

化苟从近,恩亦宜然。

其曲赦京师死囚已下。

"《魏书·文成纪》"

◇遣使巡行州郡诏"太安元年六月"夫为治者,因宜以设官,举贤以任职,故上下和平,民无怨谤。

若官非其人,奸邪在位,则政教陵迟,至于凋薄。

思明黜陟,以隆治道。

今遣尚书穆伏真等三十人巡行州郡,观察风俗。

入其境,农不垦殖,田亩多荒,则徭役不时,废于力也。

耆老饭蔬食,少壮无衣褐,则聚敛烦数,匮于财也。

闾里空虚,民多流散,则绥导无方,疏于恩也。

盗贼公行,劫夺不息,则威禁不设,失于刑也。

众谤并兴,大小嗟怨,善人隐伏,佞邪当途,则为法混淆,昏于政也。

诸如此比,黜而戮之。

善于政者,褒而赏之。

其有阿枉不能自申,听诣使告状,使者检治。

若信清能,众所称美,诬告以求,直反其罪。

使者受财,断察不平,听诣公车上诉。

其不孝父母,不顺尊长,为吏奸暴,及为盗贼,各具以名上。

其容隐者,以所匿之罪罪之。

"《魏书·文成纪》"

◇惩牧守贪秽诏"太安四年五月"

朕即阼至今,屡下宽大之旨,蠲除烦苛,去诸不急,欲令物获其所,人安其业。

而牧守百里,不能宣扬恩意,求欲无厌,断截官物,以入于己,使课调悬少,而深文极墨,委罪于民。

苟求免咎,曾不改惧。

国家之制,赋役乃轻,比年已来,杂调减省,而所在州郡,咸有逋悬,非在职之官绥导失所,贪秽过度,谁使之然?自今常调不充,民不安业,宰民之徒,加以死罪。

申告天下,称朕意焉。

"《魏书·文成纪》"

◇禁穿毁坟陇诏"太安四年十月"

昔姬文葬枯骨,天下归仁。

自今有穿毁坟垅者斩之。

"《魏书·文成纪》。 北巡至阴山,有故冢毁废。 下诏。 "

◇案治迁代前逋诏"太安五年九月"

夫褒赏必于有功,刑罚审于有罪,此古今之所同,由来之常式。

牧守莅民,侵食百姓,以营家业,王赋不充,虽岁满去职,应计前逋,正其刑罪。

而主者失于督察,不加弹正,使有罪者优游获免,无罪者妄受其辜,是启奸邪之路,长贪暴之心,岂所谓原情处罪,以正天下。

自今诸迁代者,仰列在职殿最,案制治罪。

克举者加之爵宠,有愆者肆之刑戮,使能否殊贯,刑赏不差。

主者明为条制,以为常楷。

"《魏书·文成纪》"

◇赈云中等六郡诏"太安五年十二月"

朕承洪业,统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济兆民。

故薄赋敛以实其财,轻徭役以纾其力,欲令百姓修业,人不匮乏。

而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偏遇灾旱,年谷不收。

其遣开仓廪以赈之。

有流徙者,谕还桑梓。

欲市籴他界,为关傍郡,通其交易之路。

若典司之官,分职不均,使上恩不达于下,下民不瞻于时,加以重罪,无有攸纵。

"《魏书·文成纪》"◇禁因调发增价诏"和平二年正月"

刺史牧民,为万里之表。

自顷每因发调,逼民假贷,大商富贾,要射时利,旬日之间,增赢十倍。

上下通同,分以润屋。

故编户之家,困于冻馁,豪富之门,日有兼积。

为政之弊,莫过于此。

其一切禁绝,犯者十疋以上皆死,布告天下,咸令知禁。

"《魏书·文成纪》"

◇选补先劳旧才能诏"和平三年十月"

朕承洪绪,统御万国,垂拱南面,委政群司,欲缉熙治道,以致宁一。

夫三代之隆,莫不崇尚年齿。

今选举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处后,晚进居先。

岂所谓彝伦攸叙者也!诸曹选补,宜各先尽劳旧才能。

"《魏书·文成纪》"◇召役逼雇论同枉法论"和平四年三月"

朕宪章旧典,分职设官,欲令敷扬治化,缉熙庶绩。

然在职之人,皆蒙显擢,委以事任,当厉己竭诚,务省徭役,使兵民优逸,家给人赡。

今内外诸司、州镇守宰,侵使兵民,劳役非一。

自今擅有召役,逼雇不程,皆论同枉法。

"《魏书·文成纪》"

◇宫坛不改作诏"和平四年七月"

朕每岁以秋日闲月,命群官讲武平坏。

所幸之处,必立宫坛,縻费之功,劳损非一。

宜仍旧贯,何必改作也。

"《魏书·文成纪》"

◇畋猎不滥杀诏"和平四年八月"

朕顺时畋猎,而从官杀获过度,既殚禽兽,乖不合围之义。

其敕从官及典围将校,自今已后,不听滥杀。

其畋获皮肉,别自颁赍。

"《魏书·文成纪》"

◇检还卖鬻男女诏"和平四年八月"

前以民遭饥寒,不自存济,有卖鬻男女者,尽仰还其家。

或因缘势力,或私行请托,共相通容,不时检校,令良家子息,仍为奴婢。

今仰精究,不听取赎,有犯加罪。

若仍不检还,听其父兄上诉,以掠人论。

"《魏书·文成纪》"◇定婚丧条格诏"和平四年十二月"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所以殊等级,示轨仪,今丧葬嫁娶,大礼未备,贵势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谓式昭典宪者也。

有司可为之条格,使贵贱有章,上下咸序,著之于令。

"《魏书·文成纪》"

◇贵族不婚卑姓诏"和平四年十二月"

夫婚姻者,人道之始。

是以夫妇之义,三纲之首,礼之重者,莫过于斯。

尊卑高下,宜令区别。

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巨细同贯,尘秽清化,亏损人伦,将何以宣示典谟,垂之来裔。

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

"《魏书·文成纪》"

◇赐宿石诏石为忠臣,马切谏,免虎之害。

后有犯罪,宥而勿坐。

"《魏书·宿石传》。 高宗亲欲射虎,石叩马而谏。 后虎腾跃杀人,诏云云。 "◇遣使者诏源贺卿以忠诚款至,著自先朝,以丹青之洁,而受苍蝇之污。

朕登时研检,已加极法,故遣宣意。

其善绥所莅,勿以嚣谤之言,致损虑也。

"《魏书·源贺传》。 贺为冀州刺史,奸人石华告沙门道可与贺谋反,高宗遣使者诏贺。 "

◇黄金合盘铭

九州致贡,殊域来宾,乃作兹器,错用贝"《初学记》作「奇」。 "珍。

锻以紫金,镂以白银。

"《初学记》作「烛银」。 "范围拟载,吐耀含真。

纤文丽质,若化若神,皇王御之,百福维新。

"《魏书·食货志》。 和平二年秋,诏中尚方作黄金合盘十二具,径二尺二寸,镂以金,细以玫瑰,其铭曰云云。 又见《初学记》二十七。 以为太武帝,当误。 "

◎献文帝

帝讳弘,"《宋书》作「宏」。 "字弟豆胤。

文成帝长子。

太安二年立为皇太子,和平六年五月即位。

改元二:天安、皇兴。

在位六年,禅位皇太子,自为太上皇。

承明元年,为文明太后所忌暴崩,年二十三,谥曰献文皇帝,庙号显祖。

◇除杂调诏"和平六年六月"

夫赋敛烦则民财匮,课调轻则用不足,是以十一而税,颂声作矣。

先朝榷其轻重,以惠百姓。

朕承洪业,上惟祖宗之休命,夙兴待旦,惟民之恤,欲令天下同于逸豫。

而徭赋不息,将何以塞烦去苛,拯济黎元者哉!今兵革不起,畜积有余,诸有杂调,一以与民。

"《魏书·献文纪》"

◇令刺史守宰自选吏诏"和平六年九月"

先朝以州牧亲民,宜置良佐,故敕有司班九条之制,使前政选吏,以待俊,必谓铨衡允衷,朝纲应叙。

然牧司宽惰,不祗宪旨,举非其人,愆于典度。

今制:刺史守宰到官之日,仰自举民望忠信,以为选官,不听前政共相干冒。

若简任失所,以罔上论。

"《魏书·献文纪》"

◇诏高允"天安元年"

自顷以来,庠序不建,为日久矣。

道肆陵迟,学业遂废,子衿之叹,复见干今。

朕既纂统大业,人表晏宁,稽之旧典,欲置学官于郡国,使进修之业有所津寄。

卿儒宗元老,朝望旧德,宜与中、秘二省,参议以闻。

"《魏书·高允传》"

◇报于阗国王诏"天安二年四月"

朕承天理物,欲令万方各安其所,应敕诸军,以拯汝难。

但去汝遐阻,虽复遣援,不救当时之急,已停师不行,汝宜知之。

朕今练甲养卒,一二岁间,当躬率猛将,为汝除患,汝其谨警候,以待大举。

"《魏书·于阗国传》"

◇报尉元诏"皇兴元年二月"

待后军到,量宜守防。

其青冀已遣军援,须待克定,更运军粮。

"《魏书·尉元传》"

◇诏尉元"皇兴元年"

贼将沈攸之、吴忄喜公等,驱率蚁众,进寇下邳,卿戎昭果毅,智勇奋发,水陆邀绝,应时摧殄,自淮以北,荡然清定。

皆是元帅经略,将士效力之所致也,朕用嘉焉。

所获诸城要害之处,分兵置戍,以帖民情。

今方欲清荡吴会,悬旌秣陵,至用兵所宜,形势进止,善加量度,动静以闻。

"《魏书·尉元传》"◇诏慕容白曜"皇兴元年四月"卿总率戎旅,讨除不宾,霜戈所向,无不摧靡,旬日之内,克拔四城,韩白之功,何以加此?虽升城戍将房崇吉守远不顺,危亡已形,溃在旦夕。

宜勉崇威略,务存长辔,不必穷兵极武,以为劳顿。

且伐罪吊民,国之令典,当招怀以德,使来苏之泽,加于百姓。

"《魏书·慕容白曜传》"

◇恤宋吕梁败卒诏"皇兴二年十二月"

顷张永迷扰,敢拒王威,暴骨原隰,残废不少。

死生冤痛,朕甚愍焉。

天下民一也,可敕郡县。

永军残废之士,听还江南。

露骸草莽者收瘗之。

"《魏书·献文纪》。 皇兴元年正月,大破张永、沈攸之于吕梁东。 明年诏。 "

◇民病给医药诏"皇兴四年"

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发不寐,疚心疾首。

是以广集良医,远采名药,欲以救护兆民。

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魏书·献文纪》"

◇誓众诏诸将"皇兴四年"

用兵在奇,不在众也。

卿等但为朕力战,方略已在朕心。

"《魏书·蠕蠕传》。 车驾北讨,显祖亲誓众诏诸将。 又《北史》九十八。 "◇听逃兵归首诏"皇兴五年三月"

天安以来,军国多务,南定徐方,北埽遗虏。

征戌之人,亡窜非一,虽罪合刑书,每加哀宥。

然宽政犹水,逋逃遂多。

宜申明典刑,以肃奸伪。

自今诸有逃亡之兵及下代守宰浮游不赴者,限六月三十日悉听归首,不首者论如律。

"《魏书·献文纪》"

◇禅位太子诏"皇兴五年八月下未"

朕承洪业,运属太平,淮岱率从,四海清晏。

是以希心玄古,志存澹泊。

躬觉万务,则损颐神之和,一日或旷,政有淹滞之失。

但子有天下,归尊于父,父有天下,传之于子。

今稽协灵运,考会群心,爰命储宫,践升大位。

朕方优游恭己,栖心浩然,社稷安,克广其业,不亦善乎?百官有司,其祗奉胤子,以答天休。

宣布寓内,咸使闻悉。

"《魏书·献文纪》"

◇听尉元以韩念祖为雎陵令诏"延兴初"

树君为民,民情如此,可听如请。

"《魏书·尉元传》"

◇报雍州人王叔保等诏

选曹已用人,藻有惠政,自宜他叙。

"《魏书·刘藻传》。 藻迁雍州镇将,雍州人王叔保等三百人表乞藻为奴戍主诏。 "

◇祀孔子庙禁妇女合杂诏"延兴二年二月"

尼父禀达圣之姿,体生知之量,穷理尽性,道光四海。

顷者淮徐未宾,庙隔非所,致令祠典寝顿,礼章殄灭,遂使女巫妖觋,淫进非礼,杀生鼓舞,倡优狎,岂所以尊明神敬圣道者也。

自今已后,有祭孔子庙,制用酒脯而已,不听妇女合杂,以祈非望之福。

犯者以违制论。

其公家有事,自如常礼。

牺牲粢盛,务尽丰洁。

临事致敬,令肃如也。

牧司之官,明纠不法,使禁令必行。

"《魏书·孝文纪》上"

◇隐括比丘诏"延兴二年四月"

比丘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奸猾,经历年岁。

令民间五五相保,不得容止。

无籍之僧,精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其在畿郡,送付本曹。

若为三宝巡民教化者,在外赍州镇维那文移,在台者赍都维那等印牒,然后听行。

违者加罪。

"《魏书·释老志》"◇又诏

内外之人,兴建福业,造立图寺,高敞显博,亦足以辉隆至教矣。

然无知之徒,各相高尚,贫富相竞,费竭财产,务存高广,伤杀昆虫含生之类。

苟能精致,累士聚沙,福锺不朽。

欲建为福之因,未知伤生之业。

朕为民父母,慈养是务。

自今一切断之。

"《魏书·释老志》"◇令送济州灵像达都诏夫信诚则应远,行笃则感深,历观先世灵瑞,乃有禽兽易色,草木移性。

济州东平郡灵像发辉,变成金铜之色。

殊常之事,绝于往古,熙隆妙法,理在当今。

有司与沙门统昙曜令州送像达都,使道俗咸睹实相之容,普告天下,皆使闻知。

"《魏书·释老志》"

◇受爵诏"延兴二年五月"

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出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

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

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魏书·官氏志》"

◇贡举诏"延兴二年六月"

顷者州郡选贡,多不以实,硕人所以穷处幽仄,鄙夫所以超分妄进,岂所谓旌贤树德者也。

今年贡举,尤为猥滥。

自今所遣,皆门尽州郡之高,才极乡闾之选。

"《魏书·孝文纪》上"

◇答百济国王余庆诏"延兴二年八月"

得表闻之,无恙甚善。

卿在东隅,处五服之外,不远山海,归诚魏阙,欣嘉至意,用戢于怀。

朕承万世之业,君临四海,统御群生。

今宇内清一,八表归义,襁负而至者,不可称数,风俗之和,士马之盛,皆余礼等亲所闻见。

卿与高丽不穆,屡致陵犯,苟能顺义,守之以仁,亦何忧于寇仇也。

前所遣使,浮海以抚荒外之国,从来积年,往而不返,存亡达否,未能审悉。

卿所送鞍,比校旧乘,非中国之物。

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过。

经略权要,已具别旨。

◇又诏

知高丽阻强,侵轶卿土,修先君之旧怨,弃息民之大德,兵交累载,难结荒边。

使兼申胥之诚,国有楚越之急,乃应展义扶微,乘机电举。

但以高丽称藩先朝,供职日久,于彼虽有自昔之衅,于国未有犯令之愆。

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寻讨事会,理亦未周。

故往年遣礼等至平壤,欲验其由状。

然高丽奏请频烦,辞理俱诣,行人不能抑其请,司法无以成其责,故听其所启,诏礼等还。

若今复违旨,则过咎益露,后虽自陈,无所逃罪,然后兴师讨之,于义为得。

九夷之国,世居海外,道畅则奉藩,惠戢则保境,故羁縻著于前典,苦贡旷于岁时。

卿备陈强弱之形,具列往代之迹,俗殊事异,拟贶乖衷,洪规大略,其致犹在。

今中夏平一,宇内无虞,每欲陵威东极,悬旌域表,拯荒黎于偏方,舒皇风于远服。

良由高丽即叙,未及卜征。

今若不从诏旨,则卿之来谋载协,元戎启行,将不云远。

便可豫率同兴,具以待事,时遣报使,速究彼情。

师举之日,卿为卿导之首,大捷之后,又受元功之赏,不亦善乎?所献锦布海物,虽不悉达,明卿至心。

今赐杂物如别。

"《魏书·百济国传》"

◇牧守久任诏"延兴二年十二月"

《书》云:「三载一考,三考黜陟幽明。

」顷者已来,官以劳升,未久而代,牧守无恤民之心,竞为聚敛,送故迎新,相属于路,非所以固民志、隆治道也。

自今牧守,温仁清俭、克己奉公者,可久于其任。

岁积有成,迁位一级。

其有贪残非道、侵削黎庶者,虽在官甫尔,必加黜罚。

著之于令,永为彝准。

"《魏书·孝文纪》上"

◇诏群祀无用牲"延兴二年"朕承天事神,以育群品,而咸秩处广,用牲甚众。

夫神聪明正直,享德与信,何必在牲?《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礻勺祭,实受其福。

」苟诚感有著,虽行潦菜羹,可以致大嘏,何必多杀,然后获祉福哉!其命有司,非郊天地、宗庙、社稷之祀,皆无用牲。

"《魏书·礼志》一。 延兴二年,有司奏天地五郊、社稷已下及诸神合一千七十五所,岁用牲七万五千五百。 显祖深愍生命,乃诏。 又见《通典》五十五,未句作「皆用酒脯」。 "

◇原守宰为民所列罪诏"延兴三年六月"往年县召民秀二人,问以守宰治状,善恶具闻,将加赏罚。

而赏者未几,罪者众多。

肆法伤生,情所未忍。

今特垂宽恕之恩,申以解网之惠。

诸为民所列者,特原其罪,尽可贷之。

"《魏书·孝文纪》上"

◇葬狱囚诏"延兴三年九月"

自今京师及天下之囚,罪未分判,在狱致死无近亲者,公给衣衾棺椟葬埋之,不得曝露。

"《魏书·孝文纪》上"◇遣使河南七州诏"建兴三年十一月"

河南七州牧守多不奉法,致新邦之民莫能上达,遣使者观风察狱,黜陟幽明。

其有鳏寡孤独贫不自存者,复其杂徭,年八十已上,一子不从役;力田孝悌,才器有益于时,信义著于乡闾者,具以名闻。

"《魏书·孝文纪》上"

◇诏吕罗汉"延兴三年"卿以劳勤获叙,才能致用,内总禁旅,外临方兵,褒宠之隆,可谓备矣。

自非尽节竭诚,将何以垂名竹帛?仇池接近边境,兵革屡兴,既劳士卒,亦动民庶,皆由镇将不明,绥禁不理之所致也。

卿应机赴击,殄此凶丑。

陇右至险,民亦刚悍,若不导之以德,齐之以刑,寇贼莫由可息,百姓无以得静。

朕垂心治道,欲使远近清穆,卿可召集豪右,择其事宜,以利民为先,益国为本,随其风俗,以施威惠。

其有安土乐业、奉公勤私者,善加劝督,无夺时利。

明相宣告,称朕意焉。

"《魏书·吕罗汉传》"

◇宽宥诏"延兴四年六月"朕应历数开一之期,属千载光熙之运,虽仰严诲,犹惧德化不宽,至有门房之诛。

然下民凶戾,不顾亲戚,一人为恶,殃及合门。

朕为民父母,深所愍悼。

自今以后,非谋反、大逆、干纪、外奔,罪止其身而已。

今德被殊方,文轨将一,宥刑宽禁,不亦善乎?"《魏书·孝文纪》上"

◇诏报蠕蠕主子成"延兴五年"

所论婚事,今始一反,寻览事理,未允厥中。

夫男而下女,爻象所明,初婚之吉,敦崇礼娉,君子所以重人伦之本。

不敬其初,今终难矣。

"《魏书·蠕蠕传》"

◇原平原女子孙男玉诏男玉重节轻身,以义犯法,缘情定罪,理在可原,其特恕之。

"《魏书·列女传》。 孙氏男玉者,夫为灵县民所杀,追执仇人。 男玉以杖欧杀之。 有司处死以闻,显祖诏。 "

◇购擒劫盗诏"延兴末"尚书李诉,著勋先朝,弼谐皇极,谠言嘉谋,旬日屡进,实国家之桢干,当今之老成也。

是以擢授南部,综理烦务。

自在厥位,夙夜惟寅,乃心匪懈,克己复礼,退食自公,利上之事,知无不为,赏罚所加,不避疏戚。

虽孝子之思慈母,鹰之逐鸟雀,何以方之。

若郑之子产,鲁之季文,亦未加也。

然恶直丑正,盗憎主人。

自往年以来,群奸不息,劫诉宗人李英等四家,焚烧舍宅,伤害良善。

此而可忍,孰不可恕!有司可明加购募,必令擒殄。

"《魏书·李诉传》"◇诏吕罗汉

朕总摄万几,统临四海,思隆古道,光显风教,故内委群司,外任方牧,正是志士建节之秋,忠臣立功之会。

然赤水诸羌民,远居边土,非卿善诱,何以招辑?卿所得口马,表求贡奉,朕嘉乃诚,便敕领纳。

其马印付都牧,口以赐卿。

"《魏书·吕罗汉传》"◇禅位太子册命"延兴五年八月丙午"

昔尧舜之禅天下也,皆由其子不肖。

若丹朱、商均能负荷者,岂搜扬仄陋而授之哉?尔虽冲弱,有君人之表,必能恢隆王道,以济兆民。

今使太保、建安王陆馥、太尉源贺持节奉皇帝玺绶,致位于尔躬。

其践升帝位,克广洪业,以光祖宗之烈,使朕优游履道,颐神养性,可不善欤?"《魏书·献文纪》"

◇下书纳义阳王昶

《易》称「利用行师」,《书》云「恭行天罚」,必观时而后施,因机而后举。

故夏伐有扈,四海以平,晋定吴会,万方以台。

今宋室衰微,凶难氵存起,国有杀君之逆,邦罹崩离之难,起自萧墙,衅流合境。

伪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徐南北兖青冀幽七州豫州之梁郡诸军事、征北将军、仪同三司、徐州刺史义阳王昶,踵微子之踪,蹈项伯之迹,知机体运,归款阙庭,朕锡以显爵,班同亲旧。

昶弟湘东王进不能扶危定倾,退不能降身高谢,阻兵安忍,篡位自立,既无阖闾静乱之功,而有无知悖礼之变,怠弃三正,慢易天常,覆败之征既兆,危亡之应已著。

伪江州刺史晋安王复称大号,自立一隅,荆、郢二州刺史安陆临海王刘子绥子项,大擅威令,不相祗伏。

徐州刺史彭城镇主薛安都、青州刺史沈文秀、冀州刺史历城镇主崔道固等,皆彼之要藩,惧及祸难,拥众独据,各无定主。

仰观天象,俯察人谋,六军燮伐之期,率士同轨之日。

朕承休烈,属当泰运,思播灵武,廓宁九服,岂可得临万乘之机,遘时来之遇,而不讨其雠逆,振其艰患哉?今可分命诸军,以行九伐。

使持节征东大将军安定王直勤伐伏玄、侍中尚书左仆射安西大将军平北公直勤美晨、散骑常侍殿中尚书平北将军山阳公吕罗汉、领陇右之众五万,沿汉而东,直指襄阳。

使持节征南大将军勃海王直勤天赐、侍中尚书令安东大将军始平王直勤渴言侯、散骑常侍殿中尚书令安西将军西阳王直勤盖户千、领幽、冀之众七万,滨海而南,直指东阳。

使持节征南将军京兆王直勤子、侍中司徒安南大将军新建王独孤侯尼须、散骑常侍西平公韩道人、领江、雍之众八万,出洛阳,直至寿阳。

使持节征南大将军宜阳王直勤新城、侍中太尉征东大将军直勤驾头拔羽、直征东将军北平公拔敦及义阳王刘昶,领定、相之众十万,出济、兖,直造彭城,与诸军克期同到,会于秣陵。

纳昶反国,定其社稷,使荆、阳沾德义之风,江、汉被来苏之惠。

边疆将吏,不得因宋衰乱,有所侵损,以伤我国家存救之义。

主者明宣所部,咸使闻知,称朕意焉。

"《宋书·索虏传》。 义阳王昶单骑奔虏。 太宗泰始初,晋安王子勋为逆,虏谋欲纳昶,下书。 "

◇克青冀二州下书

朕承天序,临御兆民,思阐皇风,以隆治道。

而荆吴僭傲,跨寺一方,天降其殃,以罚有罪,篡戮发于萧墙,毒害婴于群庶,徐州刺史薛安都,司州刺史常珍奇,深体逆顺,归诚献款。

遭难已久,饥馑荐臻,或以糊口之功,私力穷盗,或不识王命,藏窜山薮,或为囚徒,先被执系,元元之命,甚可哀愍。

其曲赦淮北三州之民,自天安二年正月三十日壬寅昧爽以前,诸犯死罪以下系囚见徒,一切原遣。

唯子杀父母,孙杀祖父母、弟杀兄、妻杀夫、奴杀主,不从赦例。

若亡命山泽,百日不首,复其初罪。

今阳春之初,东作方兴,三州之民,各安其业,以就农桑。

有饥穷不自存,通其市籴之路,镇统之主,勤加慰纳,遵用轻典,以莅新化,若绥导失中,令民逃亡,加罪无纵。

其普宣下,咸使闻知朕意焉。

"《宋书·索虏传》。 薛安都遣使引虏,虏攻克青、冀二州,执沈文秀、崔道固,又下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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