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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陈群 子汝诚 孙臻 沈德潜 金德瑛 钱载
齐召南 陈兆仑 兆仑孙桂生 董邦达 钱维城 邹一桂
谢墉 金甡 庄存与 刘星炜 王昶
钱陈群,字主敬,浙江嘉兴人。
父纶光,早卒。
母陈,翼诸孤以长,语在列女传。
康熙四十四年,圣祖南巡,陈群迎驾吴江,献诗。
上命俟回跸召试,以母陈病不赴。
六十年,成进士,引见,上谕及前事。
改庶吉士,授编修。
雍正七年,世宗命从史贻直、杭奕禄赴陕西宣谕化导,陈群周历诸府县,集诸生就公廨讲经,反覆深切,有闻而流涕者。
使还,上谕奖为"安分读书人"。
五迁右通政,督顺天学政。
干隆元年,以母丧去官。
服除,高宗命仍督顺天学政,除原官。
陈群以母陈夜纺授经图奏上,上为题词。
疏请增顺天乡试中额,上以官制有定,取者多,用者益远,国家不能收科目取人之效,寝其议。
三迁内阁学士。
陈群屡有建白:尝疏请严治匿名揭帖,无论事钜细,非据实首告而编造歌谣诗词,匿名粘贴闾巷街衢,当下刑部依律治罪。
疏请广劝种植树木,官地令官种,州郡吏种至千本以上,予纪录;受代时具册,备地方公用。
民地令民种,至五六百本者,予扁额奖赏,成材后听取用。
疏请偏灾蠲免分数,分别贫富,富者按例定分数蠲免,贫者被灾几分即蠲免几分,使之相等。
及敕询州县耗羡,疏言:"康熙间,州县官额征钱粮,收耗羡一二钱不等。 陆陇其知嘉定县止收四分,清如陇其,亦未闻全去耗羡也。 议者以康熙间无耗羡,非无耗羡也,特无耗羡之名耳。 世宗出自独断,通计外吏大小员数,酌定养廉,而以所入耗羡按季支领。 吏治肃清,民亦安业。 特以有征报支收之令,不知者或以为加赋。 皇上询及盈廷,臣请稍为变通,凡耗羡所入,仍归籓库,各官养廉及各州县公项,如旧支给。 其续增公用,名色不能画一,多寡亦有不同,应令直省督抚明察,某件应动正项,某件应入公用,分别报销。 各省州县自酌定养廉,荣悴不一,其有支绌者,应令督抚确察量增,俾稍宽裕。 仍饬勿得耗外加耗,以致累民。 则既无加赋之名,并无全用耗羡办公之事,州县各有赢余,益知鼓励。 至於施从其厚,敛从其薄,古之制也。 及此仓庾充裕、民安物阜之时,大臣悉心调剂,使养廉之入,不为素餐,元气培扶,帑藏盈溢,然后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 宋太祖能罢羡余,臣固知皇上之圣,不必廷臣建白如张全操其人者,而德音自下也。"
七年,擢刑部侍郎。
上令廷臣议州县常平仓应行诸事,诸臣皆议歉岁减价。
陈群疏言:"成熟之年,出陈易新,仓米必不及市米,而民以米值纳仓,银色当高於市易。 拟令石减一钱二分,还仓时加谷四五升,以为出入耗费。"
十七年,患反谷疾,连疏乞解职,许之。
命其子编修汝诚侍行,且赐诗以宽其意。
陈群进途中所作诗,上为答和。
时有伪为孙嘉淦疏稿语谤上,上令穷治,陈群自家密疏请省株连,上严饬之,而事渐解。
二十二年,上南巡,令在籍食俸。
二十五年,上为桥梓图寄赐陈群。
二十六年,偕江南在籍侍郎沈德潜诣京师祝皇太后七十寿,命与香山九老会,加尚书衔。
上谕:"明岁南巡,诸臣今年已赴阙,毋更远迎。"
二十七年,南巡,陈群偕德潜迎驾常州,上赐诗称为"大老"。
三十年,南巡,复迎驾。
是岁陈群年八十,加太子太傅。
赐其子汝器举人,汝诚扈跸,命从还省视。
三十一年,陈群复进其母陈画册,册有纶光题句。
上题诗以赵孟頫\、管道升为比。
三十五年,上六十万寿,命德潜至嘉兴劝陈群毋诣京师,陈群献竹根如意,上批札云:"未颁僧绍之赐,恰致公远之贡,文而有节,把玩良怡!今赐卿木兰所获鹿,服食延年,以俟清晤。"
三十六年,上东巡,陈群迎驾平原,进登岱祝釐颂。
是冬,复诣京师祝皇太后八十万寿,命紫禁城骑马,赐人葠,再与香山九老会。
陈群进和诗有句云"鹿驯岩畔当童扶",上赏其超逸,复为图赐之。
南归,以诗饯。
陈群里居,每岁上录寄诗百余篇,陈群必赓和,亲书册以进,体兼行草,屡蒙奖许。
三十九年,卒,年八十九。
上谕谓:"儒臣老辈中能以诗文结恩遇、备商榷者,沈德潜卒后惟陈群。"
加太傅,祀贤良祠,谥文端。
四十四年,上制怀旧诗,列五词臣中。
子汝诚,字立之。
干隆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命南书房行走。
四迁至侍郎,历兵、刑、户诸部。
再典试江南,上命寄谕尹继善,招陈群游摄山,父子可相见。
汝诚试毕,迎陈群入试院,居数日乃还。
三十年,乞养归。
四十一年,父丧终,授刑部侍郎,仍在南书房行走。
四十四年,卒。
汝诚子臻,字润斋。
自兵马司副指挥授河南邓州知州,累迁江西粮道。
左授山西平阳知府,复累迁直隶布政使。
嘉庆二十一年,授江西巡抚。
江西南昌诸府食淮盐,而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毗连,私贩侵引额。
臻议疏纲额、缉私贩。
寻移山东巡抚。
兗、曹、沂诸府民素悍,染邪教,盗甚炽。
臻请就诸府增设参将以下官,上皆采其议。
入觐,以衰老左授湖南布政使,休致。
道光十九年,卒。
陈群诗纯悫朴厚,如其为人。
赓唱既久,亦颇斅御制诗体。
贰刑部十年,慎於庶狱,虚衷详鞫。
高宗尝以于定国期之。
汝诚继贰刑部,奉陈群之教,持法明允。
臻亦善治狱。
在平阳,介休民被盗杀其母,攫钏去。
民言姻家尝贷钏,佣或窃钏逃,邻家子左右之。
县捕三人,榜掠诬服。
他日获盗得钏,民乃言非其母物。
狱不能决。
臻微服访得实。
抚山东,清庶狱,雪非罪二十余人,擒教讼者置於法。
沈德潜,字碻士,江南长洲人。
干隆元年,举博学鸿词,试未入选。
四年,成进士,改庶吉士,年六十七矣。
七年,散馆,日晡,高宗莅视,问孰为德潜者,称以"江南老名士",授编修。
出御制诗令赓和,称旨。
八年,即擢中允,五迁内阁学士。
乞假还葬,命不必开缺。
德潜入辞,乞封父母,上命予三代封典,赋诗饯之。
十二年,命在上书房行走,迁礼部侍郎。
是岁,上谕诸臣曰:"沈德潜诚实谨厚,且怜其晚遇,是以稠迭加恩,以励老成积学之士,初不因进诗而优擢也。"
十三年,德潜以齿衰病噎乞休,命以原衔食俸,仍在上书房行走。
十四年,复乞归,命原品休致,仍令校御制诗集毕乃行。
谕曰:"朕於德潜,以诗始,以诗终。"
且令有所著作,许寄京呈览。
赐以人葠,赋诗宠其行。
德潜归,进所著归愚集,上亲为制序,称其诗伯仲高、王,高、王者谓高启、王士祯也。
十六年,上南巡,命在籍食俸。
是冬,德潜诣京师祝皇太后六十万寿。
十七年正月,上召赐曲宴,赋雪狮与联句。
又以德潜年八十,赐额曰"鹤性松身",并赉藏佛、冠服。
德潜归,复进西湖志纂,上题三绝句代序。
二十二年,复南巡,加礼部尚书衔。
二十六年,复诣京师祝皇太后七十万寿,进历代圣母图册。
入朝赐杖,上命集文武大臣七十以上者为九老,凡三班,德潜为致仕九老首。
命游香山,图形内府。
德潜进所编国朝诗别裁集请序,上览其书以钱谦益为冠,因谕:"谦益诸人为明朝达官,而复事本朝,草昧缔构,一时权宜。 要其人不得为忠孝,其诗自在,听之可也。 选以冠本朝诸人则不可。 钱名世者,皇考所谓‘名教罪人’,更不宜入选。 慎郡王,朕之叔父也,朕尚不忍名之。 德潜岂宜直书其名?至世次前后倒置,益不可枚举。"
命内廷翰林重为校定。
二十七年,南巡,德潜及钱陈群迎驾常州,上赐诗,并称为"大老"。
三十年,复南巡,仍迎驾常州,加太子太傅,赐其孙维熙举人。
三十四年,卒,年九十七。
赠太子太师,祀贤良祠,谥文悫。
御制诗为輓。
是时上命毁钱谦益诗集,下两江总督高晋令察德潜家如有谦益诗文集,遵旨缴出。
会德潜卒,高晋奏德潜家并未藏谦益诗文集,事乃已。
四十三年,东台县民讦举人徐述夔一柱楼集有悖逆语,上览集前有德潜所为传,称其品行文章皆可为法,上不怿。
下大学士九卿议,夺德潜赠官,罢祠削谥,仆其墓碑。
四十四年,御制怀旧诗,仍列德潜五词臣末。
德潜少受诗法於吴江叶燮,自盛唐上追汉、魏,论次唐以后列朝诗为别裁集,以规矩示人。
承学者效之,自成宗派。
金德瑛,字汝白,浙江仁和人。
干隆元年进士,廷对初置第六,高宗亲擢第一,授修撰。
是岁举博学鸿词科,德瑛以荐征,既入翰林,不更试。
旋命南书房行走,充江南乡试考官。
德瑛以原籍休宁辞,不许。
再迁右庶子。
督江西学政。
任满,上特谕"德瑛甚有操守,取士公明",命留任。
德瑛疏言:"翰林为储才地,庶吉士宜求学有根柢,器量明达,庶可备他日任使。 每科命大臣教习,大臣政事甚繁,但能总大纲。 旧有分教例,但由掌院选任,时设时止。 乞令掌院於翰詹中择品学优赡、资俸较深者引见,简畀分教。"
得旨俞允。
复四迁太常寺卿,命祭告山西诸行省帝王陵寝。
疏言:"女娲氏陵寝殿塑女像,旁侍嫔御,民间奉为求嗣之神,实为黩亵。 请毁像立主。"
下部议行。
督山东学政。
十九年,岁饥,上发帑治赈,而邹、滕诸县灾尤重。
有司格於例限,不敢以请。
德瑛任满还京师,入对,具言状,上特命展赈。
迁内阁学士。
二十一年,迁礼部侍郎。
充江西乡试考官。
使还,经徐州,时河决孙家集,微山湖暴涨,入运河,江南、山东连壤诸州县被水。
德瑛谘访形势,入陈於上前,上嘉德瑛诚实不欺。
旋命尚书刘统勋董治疏筑。
二十三年,督顺天学政,疏言:"八旗诸生遇岁试,辄称病诿避,甚至病者多於与试者,请下八旗都统考覈。"
二十六年,擢左都御史,疏言:"秋审旧例,凡已经秋审者谓之‘旧事’,现入秋审者谓之‘新事’。 当九卿、詹事、科道集议时,书吏宣唱名册,繁重淹滞。 其实商榷轻重,多在新事。 积年缓决之案,自按察使上巡抚,更三法司,初狱已致慎矣;况三审缓决,久成信谳。 诸囚偷生囹圄,幸待十年庆典,得蒙恩赦。 然亦裁自圣心,诸臣无与焉。 旧事名册宜罢宣唱。 陈案既省,近事得以从容往复,尽心详审。 九卿兼有余晷治其本职。"
上韪其言,下大学士会刑部议,请如德瑛言。
十二月,命稽覈通州仓储,中寒病作,二十七年正月,卒。
德瑛端平简直,无有偏党,为上所知。
方为少詹事,入对,上曰:"汝元年状元,尚作四品官耶?"数日擢太常寺卿。
及病,上每见廷臣问状,且曰:"德瑛辛巳生,长朕十岁。"
及病革,上方出巡幸,将启跸,犹曰:"德瑛久不入值,病必重。"
德瑛即以其日卒。
三十一年,德瑛子洁成进士,引见,上曰:"汝金德瑛子耶?"德瑛卒已将十年,上犹惓惓如是。
钱载,字坤一,浙江秀水人。
雍正十年,副榜贡生,举博学鸿词、举经学,就试皆未入选。
干隆十七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七迁内阁学士,直上书房。
四十一年,督山东学政。
四十五年,命祭告陕西、四川岳渎及帝王陵寝。
寻擢礼部侍郎,充江南乡试考官,举顾问为第一,四书文纯用排偶,上以乖文体,命议处。
吕氏春秋尧葬谷林,史记不书其地。
干隆元年,以山东巡抚岳濬奏,自东平改祀濮州。
四十一年,大理寺卿尹嘉铨疏言当在平阳,下部议驳。
载督学山东,谒濮州尧陵,自四川还道平阳,得尧陵州东北;及江南典试归,又至东平求旧时所祭尧陵,参互考订,以为在平阳者是。
史记汤、武皆未著葬地,盖都於是葬於是则不书,尧亦其例。
因疏请釐定。
下大学士、九卿议驳,载奏辨;复议,仍寝不行。
上谕曰:"经生论古,反覆辨证,原所不禁。 但既陈之奏牍,并经廷臣集议,即不当再执成见。 载斥吕不韦门下客浮说,不韦即不足取,亦尚不可以人废言。 况其门下客所著书,所谓‘悬之国门,不易一字’,岂能谓不足为据?其时去古未远,或尚有所承述。 乃欲在数千年后虚揣翻驳,有是理乎?载本晚达,且其事只是考古,是以不加深问。 若遇朝廷政治,亦似此哓哓不已,朕必重治其罪。"
命传旨申饬。
载疏累数千言,语有未明,复为自注,时谓非章奏体,上亦未深诘也。
四十八年,休致。
五十八年,卒,年八十有五。
子世锡,入翰林。
时侍郎英廉及载充教习庶吉士,英廉语世锡曰:"君家仍世入翰林,而上命父教其子,当勉为朅、颋以报上恩。"
世锡子宝甫,初名昌龄,避仁宗陵,以字行。
亦以编修官至云南布政使。
德瑛论诗宗黄庭坚,谓当辞必己出,不主故常。
载初与订交,晚登第,乃为门下门生;诗亦宗庭坚,险入横出,崭然成一家。
同县王又曾、万光泰辈相与唱酬,号秀水派。
语互详文苑传。
载又为陈群族孙,从陈群母陈受画法,苍秀高劲,亦如其诗。
齐召南,字次风,浙江天台人。
幼而颖敏,乡里称神童。
雍正十一年,命举博学鸿词,召南以副榜贡生被荐。
干隆元年,廷试二等,改庶吉士,散馆授检讨。
八年,御试翰詹各官,擢中允,迁侍读。
九年,以父丧去官。
时方校刻经史,召南分撰礼记、汉书考证,命即家撰进。
服除,起原官。
十二年,迁侍读学士。
十三年,复试翰詹各官,以召南列首,擢内阁学士,命上书房行走。
迁礼部侍郎。
上於宁古塔得古镜,问召南,召南辨其款识,具陈原委。
上顾左右曰:"是不愧博学鸿词矣!"上西苑射,发十九矢皆中的,顾尚书蒋溥及召南曰:"不可无诗!"召南进诗,上和以赐。
十四年夏,召南散直堕马,触大石,颅几裂。
上闻,遣蒙古医就视,赐以药。
语皇子宏適:"汝师傅病如何?当频使存问!"幸木兰,使赐鹿脯十五束。
及冬,入谢,上慰劳,召南因乞归,固请乃许。
及行,赐纱、葛各二端。
上南巡,屡迎驾,辄问病状,出御制诗命和。
上尝询天台、雁宕两山景物,召南对未尝游览。
上问:"名胜在乡里间,何以不往?"召南对:"山峻溪深,臣有老母,怵古人登高临深之诫,是以未敢往。"
上深嘉之。
既而,以族人周华为书讪上,逮诣京师,吏议坐隐匿,当流,籍其家,上命夺职放归,还其产十三四。
召南归,遂卒。
召南易直子谅,文辞渰雅。
著水道提纲,具详源委脉络;历代帝王年表,举诸史纲要:并行於世。
陈兆仑,字星斋,浙江钱塘人。
亦幼慧。
雍正八年进士,福建即用知县。
举博学鸿词,诣京师试,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
干隆元年,廷试二等,授检讨。
十七年,上御经筵,以撰进讲义称旨,擢左中允。
御试翰詹各官,复擢侍讲学士。
再迁顺天府府尹。
值大水,兆仑心计指画,抚绥安集,无不得所。
畿辅役繁,旧设官车疲敝,议佥富户应役,兆仑奏罢之。
时方西征,发禁旅,兆仑经画宿顿储蓄,井井有绪,军民晏然。
二十一年,迁太常寺卿。
上谒陵,以同官迎驾失仪,左授太仆寺少卿。
再迁太仆寺卿。
三十六年,卒。
兆仑精六书之学,尤长经义,於易、书、礼均有论述。
为诗文澹泊清远。
孙桂生,字坚木。
嘉庆初,自优贡生授知县,拣发湖北。
时教匪为乱,桂生从广州将军明亮击贼,破孝感,歼鲁惟志;战归州,御齐王氏:屡有功。
授大冶知县,再迁安陆知府。
九年,遭母丧,湖北巡抚章煦疏请留军。
丧终,除荆州知府。
三迁,再转为江宁布政使,署江苏巡抚。
初彭龄劾桂生征赋不力,夺职;复劾察库帑不实,上命大学士托津、户部尚书景安按治,疏言:"桂生察库帑无弊,征赋亦逾十之七。"
召诣京师,旋授甘肃布政使。
再转,复迁江苏巡抚。
上六十万寿,蠲各行省民间逋赋。
桂生疏言:"旷典殊施,当令泽及於民。 请自嘉庆元年起至二十二年,详察民间逋赋,毋令官吏因缘为奸。 二十二年漕项,例至二十四年奏销,民逋请并蠲除。"
又言:"民间逋赋有由州县移他款代纳者,今既蠲逋,当令现任州县期十年偿所移款。"
皆议行。
命署苏州织造,兼领浒墅关,兼署两江总督。
宣宗即位,召诣京师,以三品京堂待缺,旋命休致。
道光二十年,卒。
桂生子宪曾,进士,官至詹事。
董邦达,字孚存,浙江富阳人。
雍正元年,选拔贡生。
以尚书励廷仪荐,命在户部七品小京官上行走。
十一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干隆三年,充陕西乡试考官,疏言官卷数少,以民卷补中,报闻。
授右中允,再迁侍读学士。
十二年,命直南书房,擢内阁学士,以母忧归。
逾年,召诣京师,命视梁诗正例,入直食俸。
十五年,补原官,迁侍郎,历户、工、吏诸部。
二十七年,迁左都御史,擢工部尚书。
二十九年,调礼部。
三十一年,调还工部。
三十二年,仍调还礼部。
三十四年,以老病乞解任,上谕曰:"邦达年逾七十,衰病乞休,自合引年之例。 惟邦达移家京师,不能即还里。 礼部事不繁,给假安心调治,不必解任。"
寻卒。
赐祭葬,谥文恪。
邦达工山水,苍逸古厚。
论者谓三董相承,为画家正轨,目源、其昌与邦达也。
子诰,自有传。
钱维城,字宗盘,江南武进人。
干隆十年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
功令,初入翰林,分习清、汉文。
维城习清文,散馆列三等。
上不怿,曰:"维城岂谓清文不足习耶?"傅恒为之解。
命再试汉文,上谓诗有疵,赋尚通顺,仍留修撰。
是岁即迁右中允,命南书房行走。
三迁,再转为刑部侍郎。
疏请申明律例:"事主杀盗贼移尸,有司辄置勿论。 本律科移尸罪,反至流徒。 请凡杀人律得勿论者,虽移尸仍用本律。 杀奸之狱,奸夫拒捕,有司辄用斗杀律定谳。 杀奸杀拒捕者,反重於杀不拒捕者。 请用杀拒捕罪人律勿论。"
下部议行。
三十四年,命偕内阁学士富察善如贵州会湖广总督吴达善按治威宁州知州刘标亏帑,巡抚良卿、前巡抚方世俊等皆坐谴。
三十五年,古州苗香要为乱,复命偕吴达善及巡抚宫兆麟督剿。
香要多力而狡,苗女迫根为羽翼,煽旁寨出掠。
维城如古州,督总兵程国相破乌牛、佳居诸寨,获迫根。
维城乃自乌牛如佳居宣谕,解胁从。
督兵破朋论大箐,香要独身跳去。
乃令先撤兵,遣诇香要,卒擒而歼之。
乱定,谕议叙。
三十六年,云南龙陵戍卒四十去伍走,既就获,大吏请悉诛之。
维城入对,言:"伊犁戍卒荷校一月,今用法过重。 且戮於获所,边兵何由知?不如械至龙陵,倍其罚,荷校三月,足以儆众。"
上从之。
三十七年,丁父忧,归,以毁卒。
谥文敏。
维城工文翰,画山水幽深沈厚。
钱陈群谓维城通籍后画益工,盖得益於邦达云。
邹一桂,字原褒,江南武进人。
祖忠倚,顺治九年一甲一名进士,官修撰。
一桂,雍正五年二甲一名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十年,授云南道监察御史,疏禁官媒蓄妇女为奸利。
干隆七年,转礼科给事中,疏言:"刑部诸囚已结入北监,未结羁南所。 今察视监所,已未结杂收,请如例分禁。"
又言:"奉命下部议诸事,科道辄於部议未上之先,搀越凟陈,请申饬。"
上韪其言。
湖南巡抚许容坐诬劾粮道谢济世罢,复命署湖北巡抚。
一桂与给事中陈大玠具疏论列,谓:"容狡诈欺公,仅予夺职,已邀宽典;今复任封疆,何以训天下?乞降旨宣示臣民,俾晓然於黜陟之所以然,斯国法昭而吏治有所率循。"
上为罢容。
十年,迁太常寺少卿,疏言:"律载狱具全图,铁索钮钅,俱有定式。 狱官以防范为辞,匣床以束其身,铁箫以直其项,观音圈以挛其手足。 部议禁非刑,日久复创新制,令诸囚排头仰卧,横穿长木,压其手足,与匣床无异,请敕严禁。"
从之。
四迁为礼部侍郎。
同部侍郎张泰开举一桂子志伊为国子监学正,又坐徇尚书王安国、左都御史杨锡绂祀其父乡贤,屡下部议,二十一年,左授内阁学士。
二十三年,乞致仕。
三十六年,诣京师祝上寿,加礼部侍郎衔,在籍食俸。
三十七年,归,卒於东昌道中。
加尚书衔。
一桂画工花卉,承恽格后为专家。
尝作百花卷,花题一诗,进上,上深赏之,为题百绝句。
晚被薄谴,归犹赋诗饯之云。
谢墉,字昆城,浙江嘉善人。
干隆十六年,上南巡,墉以优贡生召试,赐举人,授内阁中书。
十七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坐撰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碑文语失当,下部议,降调。
二十四年,回部平,墉拟铙歌上,上命复官,直上书房。
五迁工部侍郎,督江苏学政。
四十三年,调礼部。
四十五年,调吏部。
广西全州知州彭曰龙坐纵革役复充,夺官,诣部请捐复。
大学士阿桂领吏部,将许之,墉以为不可。
时有山东商河教谕侯华捐复,方议驳,墉援以例曰龙。
阿桂疑墉为华地,奏闻。
上命讯,华力言无嘱讬,乃用墉议,不许曰龙捐复。
四十八年,复督江苏学政。
五十一年,任满,还京师。
上问洪泽湖运河水势,墉奏:"洪泽湖渐高,民间传说‘昔如釜,今如盘’,请加疏濬。"
五十二年,上以总督李世杰奏洪泽湖水注清口畅流,命墉往与世杰勘湖水浅深。
寻奏湖水深至十丈,浅亦在一二丈间,墉自请议处。
上以湖水前年较浅,墉得自传闻,据以入告,兹既已勘明,免其议处。
墉两任江苏学政,士有不得志者,以偶语讥诮。
阿桂偶以闻,上命巡抚闵鹗元访察。
鹗元言墉初任声名平常,后任颇为谨饬。
上命降授内阁学士。
五十四年,上察直上书房诸臣多旷班,墉七日未入直,复降编修,在修书处效力。
五十六年,复命直上书房。
六十年,休致。
寻卒。
墉在上书房久,仁宗方典学,肄习诗文,高宗命墉讲授。
嘉庆五年,加恩旧学,赠三品卿衔,赐祭葬。
子恭铭,进士,改庶吉士,散馆归班,是岁授内阁中书。
墉以督学蒙谤,然江南称其得士,尤赏江都汪中,尝字之曰:"予上容甫,爵也;若以学,予於容甫北面矣!"干隆中直上书房诸臣以学行称者,又有金甡、庄存与、刘星炜。
甡,字雨叔,浙江钱塘人。
初以举人授国子监学正。
干隆七年,举礼部试第一,廷试复第一,授修撰。
三迁侍讲学士。
二十二年,直上书房,擢詹事,再迁礼部侍郎。
三十八年,上幸热河,从,方入直,遘疾遽仆。
大学士刘统勋以闻,命予假。
甡乞休,允之。
明年秋,疾间,乃得归。
四十七年,卒,年八十有一。
甡在上书房十七年,直谅诚敬,所陈说必正义法言,诸皇子皇孙皆爱重之。
存与,字方耕,江南武进人。
干隆十年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
四迁内阁学士。
二十一年,督直隶学政。
按试满洲、蒙古童生,严,不得传递,群閧。
御史汤世昌论劾,命夺存与官。
上恶满洲、蒙古童生纵恣,亲覆试,搜得怀挟文字。
临鞫,童生海成最狡黠,言:"何不杀之?"上怒,立命诛之。
閧堂附和者三人,发拉林种地;四十人令在旗披甲;不得更赴试。
并以存与督试严密,仍命留任。
擢礼部侍郎。
遭父丧。
服除,补内阁学士,仍授原官,直上书房。
遭母丧。
服除,补原官。
五十一年,以衰老休致。
五十三年,卒。
存与廉鲠。
典浙江试,巡抚餽金不受,遗以二品冠,受之。
及涂,从者以告曰:"冠顶真珊瑚,直千金!"存与使千余里返之。
为讲官,上御文华殿,进讲礼毕,存与奏:"讲章有舛误,臣意不谓尔。"
奉书进,复讲,尽其旨,上为留听之。
弟培因,字本淳,干隆十五年一甲一名进士,官至内阁学士。
刘星炜,字映榆,江南武进人。
干隆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迁侍讲,督广东学政。
疏言:"鹤山立县初,有广州民一百五户请修城入籍,缘是开冒考之弊,请以有庐墓、田粮在县者为限。"
丁母丧,去。
服阕,补原官。
督安徽学政,请童生兼试五言六韵诗。
童试有诗自此始。
累迁侍读学士。
二十九年,直上书房,再迁礼部侍郎。
卒。
王昶,字德甫,江苏青浦人。
干隆十九年进士。
南巡,召试,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
三迁刑部郎中。
三十二年,察治两淮运盐提引,前盐运使卢见曾坐得罪,昶尝客授见曾所,至是坐漏言夺职。
云贵总督阿桂帅师讨缅甸,疏请发军前自效。
上命大学士傅恒出视师,嗣以理籓院尚书温福代阿桂,皆以昶佐幕府。
温福移师讨金川,昶实从,疏请叙昶劳,授吏部主事。
既,复从阿桂定两金川,再迁郎中。
刑部侍郎袁守侗按事四川,上命察军中事,还奏言昶治军书有劳。
四十一年,师凯还,擢昶鸿胪寺卿,仍充军机章京。
三迁左副都御史,外授江西按察使。
数月,以忧归。
起直隶按察使,未上,移陕西按察使。
在陕西凡十年,值回田五为乱,军兴,昶缮守具,佐治军需,疏请清釐保甲,禁民间蓄军器。
迁云南布政使。
河南伊阳民戕知县,窜匿陕西境未获,昶如商州督捕,上命俟得贼诣京师觐见。
昶既得贼,入谒上,自陈疲惫,乞改京职,上温旨慰遣,乃上官。
以云南铜政事重,撰铜政全书,求调剂补救之法。
旋调江西布政使。
五十四年,内迁刑部侍郎。
屡命如江南、湖北谳狱。
五十八年,以老乞罢,上许之,方岁暮,谕俟来岁春融归里。
昶归,遂以"春融"名其堂。
嘉庆元年,诣京师贺内禅,与千叟宴。
四年,复诣京师谒高宗梓宫。
十一年,卒。
昶工诗古文辞,通经。
读硃子书,兼及薛瑄、王守仁诸家之学。
蒐采金石,平选诗文词,著述传於世。
论曰:国家全盛日,文学侍从之臣,雍容揄扬,润色鸿业。
人主以其闲暇,偶与赓和,一时称盛事。
未有弥岁经时,往复酬答,君臣若师友,如高宗之於陈群 、德潜。
呜呼,懿矣!当时以儒臣被知遇,或以文辞,或以书画,录其尤著者。
视陈群、德潜恩礼虽未逮,文采要足与相映,不其盛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