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传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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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列传九十一 赵尔巽、柯劭忞等

张照甘汝来陈★华王安国刘吴龙杨汝谷张泰开秦蕙田彭启丰梦麟

张照,字得天,江南娄县人。

康熙四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南书房行走。

雍正初,累迁侍讲学士。

圣祖训士民二十四条,世宗为之註,题曰圣谕广训,照疏请下学官,令学童诵习。

复三迁刑部侍郎。

十一年,授左都御史,迁刑部尚书,疏请更定律例数事。

大学士鄂尔泰初为云贵总督,定乱苗,稍收其地,置流官。

既而苗复叛,扬威将军哈元生、副将军董芳讨之,不以时定。

上责鄂尔泰措置不当,照素忤鄂尔泰,因请行。

十三年五月,上命照为抚定苗疆大臣。

照至贵州,议划施秉以上为上游,用云南、贵州兵,专属元生;以下为下游,用湖广、广东兵,专属芳:令诸军互易地就所划。

元生、芳遂议村落道路皆别上下界,文移辨难。

照致书元生等,令劾鄂尔泰。

会高宗即位,召照还,以湖广总督张广泗往代。

上怒照挟私误军兴,广泗复劾照谬妄,元生等并发照致书令劾鄂尔泰事,遂夺职逮下狱。

干隆元年,廷议当斩,上特命免死释出狱,令在武英殿修书处行走。

二年,起内阁学士,南书房行走。

五年,复授刑部侍郎。

照言:"律例新有更定,校刻颁行诸行省,期以一年。 旧轻新重者,待新书至日遵行,不必驳改;旧重新轻者,刑部即引新书更正。 庶一年内薄海内外早被恩光。"

特旨允行。

上以朝会乐章句读不协节奏,虑坛庙乐章亦复如是,命庄亲王允禄及照遵圣祖所定律吕正义,考察原委。

寻合疏言:"律吕正义编摩未备,请续纂后编。 坛庙朝会乐章,考定宫商字谱,备载於篇,使律吕克谐,寻考易晓。 民间俗乐,亦宜一体釐正。"

下部议行。

七年,疏请矜恤军流罪人妻孥,罪人发各边镇给旗丁为奴,其在籍子孙到配所省视,旗丁不得并没为奴。

寻擢刑部尚书,兼领乐部。

民间贷钱征息,子母互相权,谓之"印子钱"。

雍正间,八旗佐领等有以印子钱朘所部旗丁者,世宗谕禁革。

都统李禧因请贷钱者得自陈,免其偿,并治贷者罪。

至是,照言印子钱宜禁,如止重利放债,依违禁取利本律治罪,禧所议宜罢不用,从之。

九年十二月,父汇卒於家,照方有疾,十年正月,奔丧,上勉令节哀,毋致毁瘠。

至徐州,卒,加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文敏。

照敏於学,富文藻,尤工书。

其以苗疆得罪,高宗知照为鄂尔泰所恶,不欲深罪照,滋门户恩怨。

重惜照才,复显用。

及照卒,见照狱中所题白云亭诗意怨望,又指照集愤嫉语,谕诸大臣以照已死不追罪。

后数年,一统志奏进,录国朝松江府人物不及照,上复命补入,谓:"照虽不醇,而资学明敏,书法精工,为海内所共推,瑕瑜不掩,其文采风流不当泯没也。"

甘汝来,字耕道,江西奉新人。

康熙五十二年进士,以教习授知县,补直隶淶水知县。

淶水旗丁与民杂居,汝来至,请罢杂派,以火耗补之。

禁庄田无故增租易佃。

旗丁例不得行笞,汝来请以柳梃约束。

三等侍卫毕里克调鹰至淶水,居民家,仆捶民几毙,诉於汝来。

毕里克率其仆閧於县庭,汝来逮毕里克,械其仆於狱。

事闻,下刑部议,夺汝来职,毕里克罚俸,圣祖命夺毕里克职,汝来无罪。

汝来自是负循吏名。

移知新安县,凿白杨淀堤,溉田数千顷。

又移知雄县,惩奸吏,复请罢杂派。

雍正初,授吏部主事,擢广西太平府知府,三迁至广西巡抚。

五年,迁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汝来为按察使时,李绂为巡抚,奉议州土司罗文刚纠众阻塘汛,吏请兵捕治,绂与汝来持不许。

事闻,世宗命绂、汝来如广西捕文刚。

广西巡抚韩良辅如云南,与总督鄂尔泰计事,上令汝来署巡抚。

泗城府土司岑映宸所部民相仇,汝来与鄂尔泰、良辅、绂设谋絷映宸,隶其土流官。

汝来请於镇安土府置学官,上以非苗疆急务,责其沽名。

又以汝来谢恩疏言曲赐宽容,上诘之曰:"人君持国法,当行直道,曲则不直,汝来语何意?"召还京。

六年,良辅获文刚,汝来坐疏纵夺职,在咸安宫官学行走。

山东巡抚费金吾议濬济宁、嘉祥、沛县等处水道,命汝来效力。

九年,起直隶霸昌道。

丁母忧,令在任守制。

再迁礼部侍郎。

高宗即位,议行三年丧,谘於诸大臣,汝来曰:"三年之丧,无贵贱,一也。 皇上法尧、舜之道,宜行周、孔之礼,立万年彝伦之极。"

或言二十七月中朝祭大典若有所妨,汝来曰:"墨缞视事,越紼以祭,礼固言之,夫何疑?"乃考载籍,上仪制,援古证今,具有条理。

迁兵部尚书,疏言:"广东海滨微露滩形,民间谓之‘水坦’。 渐生青草,谓之‘草坦’。 徐成耕壤,谓之‘沙坦’。 坦初见,沿海民报围筑者,当先令立标定四至,毋於围筑后争控。 民有田十顷以上,毋许围筑,以杜豪占。 即贫民围筑,限五顷。 其出工本牛种助他人围筑量取租息者,听。 陆地开垦例六年升科,海田浮脃,当宽至十年。 潮大至坦没,蠲一岁粮。 围毁则免升科原额。"

疏入,敕广东督抚议行。

复疏言:"海滨居民单桅船采捕鱼虾,例不输税。 近闻各海关监督与双桅船同令领牌纳钞,又闽、广间贫民有置{多}取鱼者,有就埠育鸭者,吏或按{多}按埠私征税,请通行严禁。"

从之。

干隆三年,调吏部尚书,仍兼领兵部,加太子少保。

四年七月,汝来方诣廨治事,疾作,遂卒。

大学士讷亲领吏部,与共治事,亲送其丧还第。

至门,讷亲先入,妪缝衣於庭,纳亲谓曰:"传语夫人,尚书暴薨於廨矣!"妪愕曰:"汝谁也?"讷亲具以告,妪汪然而泣,始知即汝来妻也。

讷亲因问有余赀否,妪曰:"有。"

持囊出所余俸金,讷亲为感泣。

奏上,上奖其寒素,赐银千两,命吏经纪其丧,谥庄恪。

嘉庆间,汝来曾孙绍烈应顺天乡试,以怀挟得罪,仁宗犹念汝来居官持正,宥绍烈,命仍得原名应试。

陈德华,字云倬,直隶安州人。

雍正二年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再迁侍读学士。

提督广东肇高学政,旋调广韶学政。

遭母丧归,未终制,召充一统志馆副总裁官。

干隆元年,迁詹事,上书房行走,再迁刑部侍郎。

四年,迁户部尚书。

七年,调兵部尚书。

八年,以弟德正为陕西按察使,谳狱用酷刑,为巡抚塞楞额所劾。

德正具密摺拟揭部科,为书告德华,德华沮之,未奏闻。

上以德华既知德正事非是,当奏闻,乃为隐匿,非大臣体,且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朕非不知以此风天下。 然君臣之伦,实在弟兄之上。"

下部议夺职,命左迁兵部侍郎。

十二年,以议处江西总兵高琦武备废弛,违例邀誉,夺职。

十四年,起为左副都御史,上书房行走。

以督诸皇子课怠,屡诘责夺俸。

二十二年,迁工部侍郎。

二十三年,迁礼部尚书。

二十九年,致仕。

三十六年,皇太后万寿,诏绘九老图,以德华入致仕九老中。

四十四年,卒,年八十三。

德华性笃俭,缊袍蔬食,萧然如寒素。

立身循礼法,而不自居道学。

尝谓:"士大夫之患,莫大於近名。 求以立德名,则必有迂怪不情之举而实行荒;求以立言名,则必有异同胜负之论而正理晦;求以立功名,则必务见所长,纷更旧制。 立一法反生一弊,而实行无所裨。"

方为尚书时,京师富民俞民弼死,诸大臣皆往吊。

上闻,察未往者,德华与焉。

王安国,字春圃,江南高邮人。

雍正二年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再迁侍讲。

提督广东肇高学政,复再迁左佥都御史。

干隆二年,疏请禁官吏居丧诣省会谒大吏,下部议行。

复三迁左都御史。

五年,两江总督马尔泰论广东巡抚王謩徇纵,命安国往按,即命以左都御史领广东巡抚。

安国曰:"吾奉命勘事而即得其位,古所讥蹊田夺牛者非欤?"疏力辞,上不许。

广东俗奢靡,安国事事整肃,仓有余粟。

故事,自总督以下皆有分,安国独以非制,止之。

九年正月,就迁兵部尚书,寻遭父丧。

广州将军策楞疏言安国孤介廉洁,归葬无赀,与护理巡抚讬庸等具赙归之,报闻。

十年,召为兵部尚书,调礼部。

安国疏乞终丧,居庐营葬。

服阕,乃入朝。

十四年六月,安国入对,言诸行省方科试,诸学臣尚有未除积弊。

上令具疏陈,安国疏言:"上科乡试后,颇闻诸学臣因录科例严,转开侥幸。 或於省会书院博督抚之欢,或於所属义学徇州县之请,或市恩於朝臣故旧,或纵容子弟家人乘机作弊,致取录不甚公明。"

上召安国询所论诸学臣姓名,安国举尹会一、陈其凝、孙人龙、邓钊等。

上以会一、钊已物故,其凝、人龙皆坐事黜,因责安国瞻徇,手诏诘难。

二十年,迁吏部尚书。

二十一年,疏乞假为父改葬。

上以来年当南巡,谕俟期扈行。

冬,病作,予假治疾。

二十二年春,卒,赐白金五百治丧,谥文肃。

安国初登第,谒大学士硃轼,轼戒之曰:"学人通籍后,惟留得本来面目为难。"

安国诵其语终身。

至显仕,衣食器用不改於旧。

深研经籍,子念孙,孙引之,承其绪,成一家之学,语在儒林传。

刘吴龙,字绍闻,江西南昌人。

雍正元年进士,授庶吉士。

二年,以硃轼荐,改吏部主事。

六迁至光禄寺少卿。

尝视谳牍,有以欲劫行舟定罪者,吴龙曰:"欲劫二字,岂可置人於死?"论释之。

十一年,出为安徽按察使。

十三年,内迁光禄寺卿,命管理北路军需。

干隆元年,召还,疏言:"北路军需,有输送科布多截留察汉廋尔诸处,应就车驼户追缴脚价。 尚有逋负,请量予豁除。"

上从其议。

三迁左都御史,疏言:"步军统领衙门番役,私用白役,生事害民,宜令具册考覈,有所追捕,官畀差票,诣有司呈验。 步军统领鞫囚,旗人会本旗都统,民人会顺天府尹、巡城御史,互相觉察。"

疏入,议行。

又疏言诸行省州县董理讼狱,其有舛误,小民无所申诉,宜令督抚遣监司按行稽考,以申民隐。

旋劾罢浙江巡抚卢焯,论如律。

迁刑部尚书。

七年,卒,赐白金五百治丧,谥清悫。

吴龙简重,不苟言笑。

为政慎密持重,得大体。

督学直隶、江苏,士循其教。

干隆初,杨汝谷、张泰开与吴龙先后为左都御史,皆以笃谨被上眷。

杨汝谷,字令贻,江南怀宁人。

康熙三十九年进士,授浙江浦江县知县。

行取,授礼部主事。

三迁监察御史。

河南南阳镇标兵以知府沈渊禁博,劫渊,围诸教场三日。

汝谷论劾,上遣尚书张廷枢等往按,谴总兵高成诛标兵之首事者。

别疏言:"选人待缺,辄言出为人后,或值远缺,报治丧,冀更选。 请饬选人具三代,已选,复称出为人后,报治丧,以不孝论。"

下部议行。

六迁兵部侍郎,兼署左副都御史。

疏言直隶被水灾,请运关东米十万石至天津,留南漕十万石存河间、保定適中地,分贮备赈。

下部议行。

高宗即位,调户部侍郎,疏言:"河南荥泽地滨黄河,康熙三十六年河势南侵,县地多倾陷。 民困虚粮,流亡远徙。"

上命河南巡抚察议,删赋额。

寻迁左都御史。

干隆三年,以老乞休,命本省布政使给俸。

五年,卒,年七十六,谥勤恪。

张泰开,字履安,江南金匮人。

干隆七年进士,改庶吉士,命上书房行走。

旋自编修五迁礼部侍郎。

十九年,国子监学录缺员,泰开举同部侍郎邹一桂子志伊。

上责其瞻徇,部议夺职,予编修,仍在上书房行走。

二十年,内阁学士胡中藻为诗谤朝政,坐诛,泰开为诗序,授刻,部议夺官治罪,上特宥之,仍在上书房行走。

寻复授编修。

二十二年,擢通政使。

三迁左都御史。

三十一年,授礼部尚书。

三十二年,复授左都御史。

三十三年,以老乞休,上奖其勤慎,加太子少傅,赋诗饯其行。

三十九年,卒,年八十六,谥文恪。

秦蕙田,字树峰,江南金匮人。

祖松龄,顺治十二年进士,官左春坊左谕德。

本生父道然,康熙四十八年进士,官礼部给事中,与贝子允禟善,为其府总管。

允禟得罪,逮下狱,蕙田往来省视。

世宗贷道然死,而狱未解。

干隆元年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南书房行走。

乃上疏言:"臣本生父道然身罹重罪,蒙恩曲宥;以追银未完,系狱九年,年已八十,衰朽不堪。 本年五六月间,浸染暑湿,疟疠时作,奄奄一息,几至瘐毙。 情关骨肉,痛楚难忍。 臣虽备官禁近,还顾臣父,老病拘幽,既无完解之期,更无生存之望,方寸昏迷,不能自主。 诚不忍昧心窃禄,内惭名教。 伏惟皇上矜慎庶狱,一线可原,概予宽释。 当此圣明孝治天下,惟有乞恩,★H0臣父八十垂死之年,得以终老牖下。 臣原夺职效奔走以赎父罪。"

高宗命宥道然,并免所追银。

蕙田累迁礼部侍郎,丁本生父忧,服将阕,命仍起礼部侍郎。

二十二年,迁工部尚书,署刑部尚书。

二十三年,调刑部尚书,仍兼领工部,加太子太保。

疏请诸行省流★H0递籍编甲收管,上谕曰:"蕙田所奏甚是,为清狱讼、弭盗贼之良法。 但此辈展转流徙,城市村落,所在皆有。 必一一收捕传送,令原籍保甲监察,事理繁琐,不若就所在地察禁。 当令有司遇流★H0强悍不法,即时捕治。"

二十九年,以病乞休,上不允。

再请,上命南还谒医,不必解任。

九月,卒於途,谥文恭。

明年,上南巡,幸无锡,赋诗犹及蕙田。

蕙田通经能文章,尤精於三礼,撰五礼通考,首采经史,次及诸家传说儒先所未能决者,疏通证明,使后儒有所折衷。

以乐律附吉礼,以天文历法、方舆疆理附嘉礼。

博大闳远,条贯赅备。

又好治易及音韵、律吕、算数之学,皆有著述。

子泰钧,干隆十九年进士,翰林院编修。

彭启丰,字翰文,江南长洲人。

祖定求,康熙十五年,会试、殿试皆第一,官至翰林院侍讲。

启丰,雍正五年会试第一,殿试置一甲第三,世宗亲拔第一。

授翰林院修撰,南书房行走。

三迁右庶子。

干隆六年,充江西乡试副考官,再迁左佥都御史。

疏言:"臣驿路经宿州,宿州方被水,蒙恩赈恤。 知州许朝栋任甲长胥吏索费,饥民户籍登记不以实。 凤阳知府梅毓健不亲诣察覈。"

下两江总督那苏图严察。

七年,迁通政使,督浙江学政。

三迁刑部侍郎,疏言:"浙省吏民占官湖为田,余杭南湖发源天目,下注苕溪,溉杭、嘉、湖三郡。 自巡抚硃轼濬治,今已沙淤。 其他会稽、余姚、慈谿等湖,皆仅存其名,请敕次第开濬。 江南漕米,每石收钱五十四,半给运丁,半归州县为公使钱。 杭、嘉、湖运丁有漕截,而州县无漕费,石米私加一二升至五六升,请敕如江南例,石米收钱二十四,为州县修仓铺垫费,而禁其浮收。 浙江额设均平夫银供差徭,差简可以敷用,差繁每苦赔垫,本省官吏来往,任意多索,请敕部按官吏尊卑、差役繁简,定人夫名额,俾为成例。 浙省黄岩、太平地多斥卤,民家稍有余盐,兵弁藉以婪索。 婪索不遂,指为私盐,甚或以数家数人之盐合并诬报,请敕文武大臣申禁。"

下部议行。

寻以忧去。

十五年,授吏部侍郎。

十八年,调兵部侍郎。

二十年,疏乞养母,允之。

二十六年,复授吏部侍郎。

二十七年,以京察注考,吏部郎中阿敏尔图诸尚书、侍郎皆列一等,启丰独列二等,上责其示异市名。

旋迁左都御史。

二十八年,迁兵部尚书。

三十一年,上以史奕昂为侍郎,入对,谕加意部事。

奕昂遂自恣,面斥启丰,不称尚书,侍郎期成额以是讦奕昂。

上诘启丰,启丰力言无之。

询侍郎锺音,锺音对如期成额。

启丰语乃塞。

上为罢奕昂,因谓:"启丰学问尚优,治事非所长。 今乃巽忄耎模棱,奏对不以实,失大臣体。"

即降侍郎。

三十三年,命原品休致。

四十一年,上东巡,迎驾,予尚书衔。

四十九年,卒,年八十四。

子绍升,语在文苑传。

孙希濂,干隆四十九年进士,官至刑部右侍郎,左迁福建按察使。

曾孙蕴章,自有传。

梦麟,字文子,西鲁特氏,蒙古正白旗人,尚书宪德子。

干隆十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

十五年,迁侍讲学士,再迁祭酒,提督河南学政。

十六年,授内阁学士。

十七年,湖北罗田民据天堂寨谋乱,梦麟以河南商城邻罗田,驰往捕治,上嘉之。

疏言:"商城界江、楚,峻岭深岩,易藏奸宄,请增兵巡察。"

下河南巡抚议,移驻守备,增兵百。

十八年,署户部侍郎,充江南乡试考官,即命提督江苏学政。

二十年,授工部侍郎,代还,调署兵部,兼镶白旗蒙古副都统。

二十一年,命在军机处学习行走。

大臣在军机处,资望少浅者曰"学习行走",自梦麟始。

是岁,河决孙家集。

二十二年,河道总督白锺山奏请开荆山桥河,命梦麟驰勘,趣即兴工,工竟,议叙。

上南巡阅河,以六塘河以下积潦,桃源、宿迁、清河诸县卑成浸,令梦麟勘治。

寻奏:"六塘河上承骆马湖,至清河分两派,由武障、义泽等河汇潮河入海,长三百余里,中间淤浅数十处,已令速疏濬南北两堰。 并去年水坏宿迁堰工,及诸缺口,俱加修筑。 诸县积水,开沟十五,设涵洞五,建闸四,俾得宣泄。"

工既竟,又奏:"荆山桥河道经铜、沛、邳、睢四州县,分设四汛;黄水自丁家楼汇入苏家闸,荆山桥正当其冲,应令堵筑。 微山湖至荆山桥河下游王母山,纡长湾曲,每岁霜降后应令疏濬。 居民就湾筑堰坝捕鱼,渡口迭石为步,皆阻河道,应令严禁。"

上命如所议行。

山东巡抚鹤年奏金乡、鱼台、济宁诸州县水患,命侍郎裘曰修偕梦麟驰往相度,合疏言:"诸县久为微山湖水所浸,当筹分泄之路。 韩庄闸南伊家河至江南梁旺城入运,今已久淤,当开濬引积水东注。"

从之。

两江总督尹继善以沂水入运为害,奏建湖口闸,命梦麟与在工诸臣分任其责。

合疏言:"沂水自卢口傍泄,淹民田,阻运河。 当筑坝堵截,使不得入运,毋碍微山诸湖入河归海之路。 六塘河在骆马湖下游,为沂水疏泄要道,宿迁、桃源诸水自沭入涟归海,并宜疏治宣通。 兼濬六塘河出口,使无浅阻。 此治沂水之概要也。 夏邑、永城诸水,自睢河下注洪泽湖,出清口会黄入海。 近岁河道多淤,董家沟诸地尤宜急治,兼濬洪泽湖出口。 清口束水二坝,遵旨撤除。 各闸口门亦宜加宽。 此治睢河之概要也。"

疏入,上许为颇得要领。

调户部。

冬,工竟,还京师。

二十三年,复调工部,署翰林院掌院学士。

卒,赐祭葬。

论曰:照绌於盘错,而优於词翰,高宗知之审矣。

汝来以清节著,德华等以文学庸,而安国博辨群书,好学深思,自为家法。

蕙田治礼,综历代政事学术,贯串会通,体大思精,尤彬彬名世之大业也。

梦麟早岁负清望,参大政,方驾遽税,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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