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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慎言"子履旋"徐石麒解学龙高倬"黄端伯等"左懋第祁彪佳
张慎言,字金铭,阳城人。
祖升,河南参政。
慎言举万历三十八年进士。
除寿张知县,有能声。
调繁曹县,出库银籴粟备振,连值荒岁,民赖以济。
泰昌时,擢御史。
逾月,熹宗即位。
时方会议三案,慎言言:"皇祖召谕百工,不究张差党与,所以全父子之情;然必摘发奸谋,所以明君臣之义。 至先皇践阼,蛊惑之计方行,药饵之奸旋发。 崔文升投凉剂于积惫之余,李可灼进红丸于大渐之际,法当骈首,恩反赐金。 谁秉国成,一至此极!若夫鼎湖再泣,宗庙之鼎鬯为重,则先帝之簪履为轻。 虽神庙郑妃且先徙以为望,选侍不即移宫,计将安待。"
无何,贾继春以请安选侍被谴,慎言抗疏救之。
帝怒,夺俸二年。
天启初,出督畿辅屯田,言:"天津、静海、兴济间,沃野万顷,可垦为田。 近同知卢观象垦田三千余亩,其沟洫庐舍之制,种植疏浚之方,犁然具备,可仿而行。"
因列上官种、佃种、民种、军种、屯种五法。
又言:"广宁失守,辽人转徙入关者不下百万。 宜招集津门,以无家之众,垦不耕之田便。"
诏从之。
尝疏荐赵南星,劾冯铨,铨大恨。
五年三月,慎言假归,铨属曹钦程论劾,诬盗曹县库银三千,遂下抚按征脏,编戍肃州。
庄烈帝即位,赦免。
崇祯元年起故官。
会当京察,请先治媚珰者附逆之罪,其他始付考功,报可。
旋擢太仆少卿,历太常卿、刑部右侍郎。
谳耿如杞狱,不称旨,并尚书韩继思下吏,寻落职归。
久之,召为工部右侍郎。
国用不支,廷议开采、鼓铸、屯田、盐法诸事。
慎言屡疏陈奏,悉根本计。
大学士杨嗣昌议改府州县佐为练备、练总,慎言以更制事大,历陈八议,其后卒不能行。
由左侍郎迁南京户部尚书,七疏引疾,不允。
就改吏部尚书,掌右都御史事。
十七年三月,京师陷。
五月,福王即位南京,命慎言理部事。
上中兴十议:曰节镇,曰亲籓,曰开屯,曰叛逆,曰伪命,曰褒恤,曰功赏,曰起废,曰惩贪,曰漕税。
皆嘉纳。
时大起废籍,慎言荐吴甡、郑三俊。
命甡陛见,三俊不许,大学士高弘图所拟也。
勋臣刘孔昭,赵之龙等一日朝罢,群诟于廷,指慎言及甡为奸邪,叱咤彻殿陛。
给事中罗万象言:"慎言平生具在,甡素有清望,安得指为奸邪?"孔昭等伏地痛哭,谓慎言举用文臣,不及武臣,嚣争不已。
又疏劾慎言,极诋三俊。
且谓::"慎言当迎立时,阻难怀二心。 乞寝牲陛见命,且议慎言欺蔽罪。"
慎言疏辨,因乞休。
万象又言:"首膺封爵者,四镇也。 新改京营,又加二镇衔,何尝不用武。 年来封疆之法,先帝多宽武臣,武臣报先帝者安在?祖制以票拟归阁臣,参驳归言官,不闻委勋臣以纠劾也。 使勋臣得兼纠劾,文臣可胜逐哉!"史可法奏:"慎言疏荐无不当。 诸臣痛哭喧呼,灭绝法纪,恐骄弁悍卒益轻朝廷。"
御史王孙蕃言:"用人,吏部职掌。 奈何廷辱冢宰。"
弘图等亦以不能戢和文武,各疏乞休,不允。
甡既不出,慎言乞休得请,加太子太保,廕一子。
山西尽陷于贼,慎言无家可归,流寓芜湖、宣城间。
国亡后,疽发于背,戒勿药,卒,年六十九。
慎言少丧二亲,鞠于祖母。
及为御史,讣闻,引义乞归,执丧三年以报。
子履旋,举崇祯十五年乡试。
贼陷阳城,投崖死。
事闻,赠御史。
徐石麒,字宝摩,嘉兴人。
天启二年进士。
授工部营缮主事,筦节慎库。
魏忠贤兼领惜薪司,所需悉从库发,石麒辄持故事格之。
其党噪于庭,不为动。
御史黄尊素坐忤忠贤下诏狱,石麒为尽力。
忠贤怒,执新城侯王升子下狱,令诬贿石麒,捕系其家人,勒完脏而削其籍。
崇祯三年,起南京礼部主事,就迁考功郎中。
八年佐尚书郑三俊京察,澄汰至公。
历尚宝卿、应天府丞。
十一年春入贺。
三俊时为刑部尚书,议侯恂狱不中,得罪。
石麒疏救,释之。
石麒官南京十余年,至是始入为左通政,累迁光禄卿、通政使。
十五年擢刑部右侍郎,谳吏部尚书李日宣等狱。
帝曰:"枚卜大典,日宣称诩徇私。"
石麒予轻比,贬二秩。
先是,会推阁臣,日宣一再推,因及副都御史房可壮、工部右侍郎宋玫、大理寺卿张三谟,石麒与焉。
召对便殿,石麒独不赴。
及是帝怒,戍日宣及吏科都给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张煊,夺可壮、玫、三谟及谳狱左侍郎惠世扬官。
石麒代世扬掌部事,旋进左。
当是时,帝以威刑驭下,法官引律,大抵深文附会,予重比。
石麒奉命清狱,推明律意,校正今断狱之不合于律者十余章,先以白同官。
以次审理十三司囚,多宽减。
然廉公,一时大法赫然,无敢幸免者。
兵部尚书陈新甲下狱,朝士多营救。
石麒持之曰:"人臣无境外交。 未有身在朝廷,不告君父而专擅便宜者。 新甲私款辱国,当失陷城寨律,斩。"
帝曰:"未中,可覆拟。"
乃论新甲陷边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亲籓七,从来未有之奇祸。
当临敌缺乏,不依期进兵策应,因而失误军机者斩。
奏上,新甲弃市,新甲党皆大恨。
石麒寻擢本部尚书。
中官王裕民坐刘元斌党,元斌纵军淫掠,伏诛,裕民以欺隐不举下狱。
帝欲杀之,初令三法司同鞫,后专付刑部,石麒议戍烟瘴。
奏成,署院寺名以进。
帝怒其失出,召诘都御史刘宗周,对曰:"此狱非臣谳。"
徐曰:"臣虽不与闻,然阅谳同,已曲尽情事。 刑官所执者法耳。 法如是止,石麒非私裕民也。"
帝曰:"此奴欺罔实甚,卿等焉知?"令石麒改谳词,弃之市。
无何,宗周以救姜埰,熊开元获严谴,佥都御史金光辰救之,夺职。
石麒再疏留,不纳。
、开元既下诏狱,移刑部定罪。
石麒据原词拟开元赎徒,埰谪戍,不复鞫讯。
帝责对状,石麒援故事对。
帝大怒,除司官三人名,石麒落职闲住。
福王监国,召拜右都御史,未任,改吏部尚书。
奏陈省庶官、慎破格、行久任、重名器、严起废、明保举、交堂廉七事。
时方考选,与都御史刘宗周矢公甄别,以年例出御史黄耳鼎、给事中陆朗于外。
朗贿奄入得留用,石麒发其罪。
朗恚,诋石麒,石麒称疾乞休。
耳鼎亦两疏劾石麒,并言其枉杀陈新甲。
石麒疏辩,求去益力。
马士英拟严旨,福王不许,命驰驿归。
石麒刚方清介,扼于权奸,悒悒不得志。
士英挟定策功,将图封,石麒议格之。
中官田成辈纳贿请嘱,石麒悉拒不应。
由是中外皆怨,构之去。
去后以登极恩,加太子太保。
明年,南都亡。
石麒时居郡城外,城将破,石麒曰:"吾大臣也,城亡与亡!"复入居城中,以闰月二十六日朝服自缢死,年六十有八。
解学龙,字石帆,扬州兴化人。
万历四十一年进士。
历金华、东昌二府推官。
天启二年,擢刑科给事中。
辽东难民多渡海聚登州,招练副使刘国缙请帑金十万振之,多所干没。
学龙三疏发其弊,国缙遂获谴。
王纪忤魏忠贤削籍,学龙言:"纪亮节弘猷,召置廊庙,必能表正百僚,裁决大务。"
失忠贤意,不报。
已,劾川、贵旧总督张我续贪淫漏网,新总督杨述中缩朒卸责,帝不罪。
学龙通晓政务。
上言:
辽左额兵旧九万四千有奇,几饷四十余万。
今关上兵止十余万,月饷乃二十二万。
辽兵尽溃,关门宜募新兵。
蓟镇旧有额兵,乃亦给厚糈召募。
旧兵以其饷厚,悉窜入新营,而旧额又如故,漏卮可胜言。
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
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二千余矣。
今不知又增几倍。
诚度冗者汰之,岁可得饷数十万。
裁冗吏,核旷卒,俾卫所应袭子弟袭职而不给俸,又可得数十万。
京边米一石,民输则非一石也。
以民之费与国之收衷之,国之一,民之三。
关饷一斛银四钱,以易钱则好米值钱百,恶米止三四十钱,又其下腐臭不可食。
以国之费与兵之食衷之,兵之一,国之三。
总计之,民费其六,而兵食其一。
况小民作奸欺漕卒,漕卒欺官司,官司欺天子,展转相欺,米已化为糠粃沙土;兼湿热蒸变,食不可咽,是又化有用之六,为无用之一矣。
臣以为莫如修屯政,屯政修则地辟而民有乐土,粟积而人有固志。
昔吴璘守天水,纵横凿渠,绵亘不绝,名曰"地网",敌骑不能逞。
今仿其制,沟涂之界,各树土所宜木,小可获薪果之饶,大可得抗扼之利,敌虽强,何施乎。
帝亟下所司,而议竟中格。
稍进右给事中。
五年九月,御史智铤劾学龙及编修侯恪为东林鹰犬,遂削籍。
崇祯元年起历户科都给事中。
以民贫盗起,请大清吏治。
寻劾蓟抚王应豸克饷激变,又上足饷十六事。
帝皆采纳。
迁太常少卿、太仆卿。
五年改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
疏言:"臣所部州县七十八,而坐逋赋降罚者至九十人。 由数岁之逋责于一岁,数人之逋责于一人,故终无及额之日也。 请别新旧,酌多寡,立带征之法。"
可之。
四方盗贼蜂起,江西独无重兵,学龙以为言,诏增置千人。
讨平都昌、萍乡诸盗,合闽兵击破封山妖贼张普薇等,贼遂殄灭。
十二年冬,擢南京兵部右侍郎。
明年春,将解任,遵例荐举属吏,并及迁谪官黄道周。
帝怒,征下狱,责其党庇行私,廷杖八十,削其籍,移入诏狱,竟坐遣戍。
十五年秋,道周召还,半道请释学龙,不听。
十七年五月,福王立于南京,召拜兵部左侍郎。
十月擢刑部尚书。
时方治从贼之狱,仿唐制六等定罪。
学龙议定,以十二月上之:
其一等应磔者:吏部员外郎宋企郊,举人牛金星,平阳知府张嶙然,太仆少卿曹钦程,御史李振声、喻上猷,山西提学参议黎志升,陕西左布政使陆之祺,兵科给事中高翔汉,潼关道佥事杨王休,翰林院检讨刘世芳十一人也。
二等应斩秋决者:刑科给事中光时亨,河南提学佥事巩焴,庶吉士周锺,兵部主事方允昌四人也。
三等应绞拟赎者:翰林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陈名复,户科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襄阳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备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事项煜七人也。
四等应戍拟赎者:礼部主事王孙蕙,翰林院检讨梁兆阳,大理寺正钱位坤,总督侍郎侯恂,山西副使王秉鉴,御史陈羽白、裴希度、张懋爵,礼部郎中刘大巩,吏部员外郎郭万象,给事中申芝芳、金汝砺,举人吴达,修撰扬廷鉴及黄继祖十五人也。
五等应徒拟赎者:通政司参议宋学显,谕德方拱干,工部主事缪沅,给事中吕兆龙、傅振鐸,进士吴刚思,检讨方以智、傅鼎铨,庶吉士张家玉及沈元龙十人也。
六等应杖拟赎者:工部员外郎潘同春,礼部员外郎吴泰来,主事张琦,行人王于曜,行取知县周寿明,进士徐家麒及向列星、李八人也。
其留北俟后定夺者:少詹事何瑞征、杨观光,太仆少卿张若麒,副使方大猷,户部侍郎党崇雅,吏部侍郎熊文举,太仆卿叶初春,给事中龚鼎孳、戴明说、孙承泽、刘昌,御史涂必泓、张鸣骏,司业薛所蕴,通政参议赵京仕,编修高尔俨,户部郎中卫周祚及黄纪、孙襄十九人也。
其另存再议者:给事中翁元益、郭充、庶吉士鲁栗、吴尔壎、史可程、王自超、白胤谦、梁清标、杨栖鹗、张元琳、吕崇烈、李化麟、硃积、赵颎、刘廷琮,吏部郎中侯佐,员外郎左懋泰,礼部郎中吴之琦,兵部员外郎邹明魁,行人许作梅,进士胡显,太常博士龚懋熙及王之牧、王皋、梅鹗、姬琨、硃国寿、吴嵩胤二十八人也。
其已奉旨录用者:兵部尚书张缙彦,给事中时敏,谕德卫胤文、韩四维,御史苏京,行取知县黄国琦、施凤仪,兵部郎中张正声,内阁中书舍人顾大成及姜荃林等十人也。
得旨:"周锺等不当缓决,陈名夏等未蔽厥辜,侯恂、宋学显、吴刚思、方以智、潘同春等拟罪未合。 新榜进士尽污伪命,不当复玷班联。"
令再议。
惟方拱干结纳马、阮,特旨免其罪。
明年正月,学龙奉诏拟周锺、光时亨等各加一等,潘同春诸臣皆侯补小臣,受伪无据,仍执前律。
当是时,马、阮必欲杀周锺。
学龙欲缓其死,谋之次辅王鐸,乘士英注籍上之,且请停刑。
鐸即拟俞旨,褒以详慎平允。
士英闻之大怒,然事已无及。
大铖暨其党张捷、杨维垣声言欲劾学龙,学龙引疾。
命未下,保国公硃国弼、御史张孙振等诋其曲庇行私,遂削籍。
大铖既杀锺、时亨,即传旨二等罪斩者谪允充南金齿军,三等罪绞者充广西边卫军,四等以下俱为民,永不叙用。
然学龙所定案亦多漏网,而所拟一等诸犯,皆随贼西行,实未尝正刑辟也。
黄继祖、沈元龙、向列星、李、黄纪、孙襄、王之牧、王皋、梅鹗、姬琨、硃国寿、吴嵩胤、姜荃林,皆未详其官。
学龙归,南都旋失。
久之卒于家。
高倬,字枝楼,忠州人。
天启五年进士。
除德清知县,调金华。
崇祯四年,征授御史。
蓟辽总督曹文衡与总监邓希诏相讦奏。
诏殚力干济,以副委任。
倬乃上疏言:"文衡亢脏成性,必不能仰鼻息于中官;希诏睚眦未忘,何能化戈矛为同气。 封疆事重,宜撤希诏安文衡心。 若文衡不足用,宜更置,勿使中官参之。 诸边镇臣如希诏不少,使人效希诏,督抚之展布益难。 即诸边督抚如文衡亦不少,使人效文衡,将边事之废坏愈甚。"
疏入,贬一秩视事。
巡视草场,坐失火下吏。
廷臣申救,不纳。
逾年热审,给事中吴甘来以为言,始释归。
起上林署丞,稍迁大理右寺副。
十一年五月,火星逆行,诏修省。
倬以近者刑狱滋繁,法官务停阁,请敕诸司克期奏报,大者旬,小者五日。
其奉旨覆谳者,或五日三日,务俾积案尽疏,囹圄衰减。
帝为采纳。
屡迁南京太仆卿。
太仆故驻滁州,滁为南都西北门户。
请募州人为兵,保障乡土,从之。
十六年二月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其秋,操江改任武臣刘孔昭,召倬别用,未赴而京师陷。
福王立南京,拜倬工部右侍郎。
御用监内官请给工料银,置龙凤几榻诸器物及宫殿陈设金玉诸宝,计赀数十万,倬请裁省。
光禄寺办御用器至万五千七百有奇,倬又以为言。
皆不纳。
明年二月,由左侍郎拜刑部尚书。
国破,倬投缳死。
是时,大臣殉难者:倬与张捷、杨维垣、庶僚则有黄端伯、刘成治、吴嘉胤、龚廷祥。
端伯,字元公,建昌新城人。
崇祯元年进士。
历宁波、杭州二府推官。
行取赴都,母忧归。
服阕入都,疏陈益王居建昌不法状。
王亦劾端伯离间亲籓,及出妻酗酒诸事。
有诏侯勘,避居庐山。
福王立,大学士姜曰广荐起之。
明年三月授仪制主事。
五月,南都破,百官皆迎降。
端伯不出,捕系之。
阅四月,谕之降,不从,卒就戮。
成治,字广如,汉阳人。
崇祯七年进士。
福王时,历官户部郎中。
国破,忻城伯赵之龙将出降,入户部封府库。
成治愤,手搏之,之龙跳而免。
成治自经。
嘉胤,字绳如,松江华亭人。
由乡举历官户部主事。
奉使出都,闻变,还谒方孝孺祠,投缳死。
廷祥,字伯兴,无锡人。
马世奇门人也。
崇祯十六年进士。
为中书舍人。
城破,衣冠步至武定桥投水死。
时又有钦天监博士陈于阶、国子生吴可箕、武举黄金玺、布衣陈士达,并死焉。
左懋第,字萝石,莱阳人。
崇祯四年进士。
授韩城知县,有异政。
遭父丧,三年不入内寝,事母尽孝。
十二年,擢户科给事中。
疏陈四弊,谓民困、兵弱、臣工委顿、国计虚耗也。
又陈贵粟之策,令天下赎罪者尽输粟,盐筴复开中之旧,令输粟边塞充军食。
彗星见,诏停刑,懋第请马上速传。
又请严禁将士剽掠,有司朘削。
请散米钱,振辇下饥民,收养婴孩。
明年正月,剿饷罢征,亦请马上速行,恐远方吏不知,先已征,民不沾实惠。
帝并采纳。
三月,大风霾。
帝布袍斋居,祷之不止。
懋第言:"去秋星变,朝停刑而夕即灭。 今者不然,岂陛下有其文未修其实乎?臣敢以实进。 练饷之加,原非得已。 乃明旨减兵以省饷,天下共知之,而饷犹未省,何也?请自今因兵征饷,预使天下知应加之数,官吏无所逞其奸,以信陛下之明诏。 而刑狱则以睿虑之疑信,定诸囚之死生,诸疑于心与疑信半者,悉从轻典。 岂停刑可止彗,解网不可以返风乎?且陛下屡沛大恩,四方死者犹枕藉,盗贼未见衰止,何也?由蠲停者止一二。 存留之赋,有司迫考成,催征未敢缓,是以莫救于凶荒。 请于极荒州县,下诏速停,有司息讼,专以救荒为务。"
帝曰:"然。"
于是上灾七十五州县新、旧、练三饷并停。
中灾六十八州县止征练饷,下灾二十八州县秋成督征。
十四年督催漕运,道中驰疏言:"臣自静海抵临清,见人民饥死者三,疫死者三,为盗者四。 米石银二十四两,人死取以食,惟圣明垂念。"
又言:"臣自鱼台至南阳,流寇杀戮,村市为墟。 其他饥疫死者,尸积水涯,河为不流,振扌求安可不速。"
已又陈安民息盗之策,请核荒田,察逋户,予以有生之乐,鼓其耕种之心。
又言:"臣有事河干一载,每进父老问疾苦,皆言练饷之害。 三年来,农怨于野,商叹于途。 如此重派,所练何兵?兵在何所?剿贼御边,效安在?奈何使众心瓦解,一至此极乎!"又言:"臣去冬抵宿迁,见督漕臣史可法,言山东米石二十两,而河南乃至百五十两,漕储多逋。 朝议不收折色,需本色。 今淮、凤间麦大熟,如收两地折色,易麦转输,岂不大利。 昔刘晏有转易之法。 今岁河北大稔,山东东、兗二郡亦有收。 诚出内帑二三十万,分发所司,及时收籴,于国计便。"
帝即命议行。
屡迁刑科左给事中。
十六年秋,出察江防。
明年五月,福王立,进兵科都给事中,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徽州诸府。
时大清兵连破李自成,朝议遣使通好,而难其人。
懋第母陈殁于燕,懋第欲因是返柩葬,请行。
乃拜懋第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与左都督陈弘范、太仆少卿马绍愉偕,而令懋第经理河北,联络关东诸军。
马绍愉者,故兵部郎官也,尝为陈新甲通款事至义州而还。
新甲既诛,绍愉以督战致衄,为懋第劾罢。
及是绍愉已起官郎中,乃进为少卿,副懋第。
懋第言:"臣此行致祭先帝后梓宫,访东宫二王踪迹。 臣既充使臣,势不能兼理封疆。 且绍愉臣所劾罢,不当复与臣共事。 必用臣经理,则乞命弘范同绍愉出使,而假臣一旅,偕山东抚臣收拾山东以待,不敢复言北行。 如用臣与弘范北行,则去臣经理,但衔命而往,而罢绍愉勿遣。"
阁部议止绍愉,改命原任蓟督王永吉。
王令仍遵前谕。
懋第濒行言:"臣此行,生死未卜。 请以辞阙之身,效一言。 愿陛下以先帝仇耻为心,瞻高皇之弓剑,则思成祖列圣之陵寝何存;抚江上之残黎,则念河北、山东之赤子谁恤。 更望时时整顿士马,必能渡河而战,始能扼河而守;必能扼河而守,始能画江而安。"
众韪其言。
王令赍白金十万两、币帛数万匹,以兵三千人护行。
八月,舟渡淮。
十月朔,次张家湾,本朝传令止许百人从行。
懋第衰纟至入都门,至则馆之鸿胪寺。
请祭告诸陵及改葬先帝,不可,则陈太牢于旅所,哭而奠之。
即以是月二十有八日遣还出都。
弘范乃请身赴江南招诸将刘泽清等降附,而留懋第等勿遣。
于是自沧州追还懋第,改馆太医院。
顺治二年六月,闻南京失守,恸哭。
其从弟懋泰先为吏部员外郎,降贼,后归本朝授官矣,来谒懋第。
懋第曰:"此非吾弟也。"
叱出之。
至闰月十二日,与从行兵部司务陈用极,游击王一斌,都司张良佐、刘统、王廷佐俱以不降诛,而绍愉获免。
祁彪佳,字弘吉,浙江山阴人。
祖父世清白吏。
彪佳生而英特,丰姿绝人。
弱冠,第天启二年进士,授兴化府推官。
始至,吏民易其年少。
及治事,剖决精明,皆大畏服。
外艰归。
崇祯四年,起御史。
疏陈赏罚之要,言:"黔功因一级疑,稽三年之叙,且恩及督抚总帅帷幄大臣,而陷敌冲锋之士不预,何以励行间。 山东之变,六诚连陷,未尝议及一官,欺蒙之习不可不破。"
帝即命议行。
又言:"九列之长,诘责时闻,四朝遗老或蒙重谴。 诸臣怵严威,竞迎合以保名位。 臣所虑于大臣者此也。 方伯或一二考,台员或十余载,竟不得迁除,监司守令多贬秩停俸。 臣子精神才具无余地,展布曷由。 急功赴名之民不胜其掩罪匿瑕。 臣所虑于小臣者此也。 国家闻鼙鼓思将帅,苟得其人,推毂筑坛,礼亦宜之。 若必依序循资,冒滥之窦虽可清,奖拔之术或未尽。 臣所虑于武臣者此也。 抚按则使中官监视会同,隙开水火,其忠显;潜通交结,其患深。 臣所虑于内臣者此也。"
忤旨谯责。
寻上《合筹天下全局疏》,以策关、宁,制登海为二大要。
分析中州、秦、晋之流贼,江右、楚、粤之山贼,浙、闽、东粤之海贼,滇、黔、楚、蜀之土贼为四大势。
极控制驾驭之宜,而归其要于戢行伍以节饷,实卫所以销兵。
复陈民间十四大苦:曰里甲,曰虚粮,曰行户,曰搜赃,曰钦提,曰隔提,曰讦讼,曰窝访,曰私税,曰私铸,曰解运,曰马户,曰盐丁,曰难民。
帝善其言,下之所司。
出按苏、松诸府,廉积猾四人杖杀之。
宜兴民发首辅周延儒祖墓,又焚翰林陈于鼎、于泰庐,亦发其祖墓。
彪佳捕治如法,而于延儒无所徇,延儒憾之。
回道考核,降俸,寻以侍养归。
家居九年,母服终,召掌河南道事。
十六年佐大计,问遗莫敢及门。
刷卷南畿,乞休,不允,便道还家。
北都变闻,谒福王于南京。
王监国,或请登极。
彪佳请发丧,服满议其仪,从之。
高杰兵扰扬州,民奔避江南,奸民乘机剽敚,命彪佳往宣谕,斩倡乱者数人,一方遂安。
迁大理寺丞,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南。
苏州诸生檄讨其乡官从贼者,奸民和之。
少詹事项煜及大理寺正钱位坤、通政司参议宋学显、礼部员外郎汤有庆之家皆被焚劫。
常熟又焚给事中时敏家,毁其三代四棺。
彪佳请议从逆诸臣罪,而治焚掠之徒以加等,从之。
诏设厂卫缉事官。
彪佳上言:"洪武初,官民有犯,或收系锦衣卫,高皇帝见非法凌虐,焚其刑具,送囚刑部。 是祖制原无诏狱也。 后乃以罗织为事,虽曰朝廷爪牙,实为权奸鹰狗。 举朝尽知其枉,而法司无敢雪。 惨酷等来、周,平反无徐、杜。 此诏狱之弊也。 洪武十五年改仪銮司为锦衣卫,耑掌直驾侍卫等事,未尝令缉事也。 永乐间设立东厂,始开告密门。 凶人投为厮役,赤手钜万。 飞诬及于善良,招承出于私拷,怨愤满乎京畿。 欲绝苞苴,而苞苴弥盛;欲清奸宄,而奸宄益多。 此缉事之弊也。 古者刑不上大夫。 逆瑾用事,始去衣受杖。 本无可杀之罪,乃蒙必死之刑。 朝廷受愎谏之名,天下反归忠直之誉。 此廷杖之弊也。"
疏奏,乃命五城御史体访,而缉事官不设。
督辅部将刘肇基、陈可立、张应梦、于永绶驻京口,浙江入卫都司黄之奎亦部水陆兵三四千戍其地。
之奎御军严。
四将兵恣横,刃伤民,浙兵缚而投之江,遂有隙。
已而守备李大开统浙兵斫镇兵马,镇兵与相击,射杀大开。
乱兵大焚掠,死者四百人。
彪佳至,永绶等遁去。
彪佳劾治四将罪,赒恤被难家,民大悦。
高杰驻瓜洲,跋扈甚,彪佳克期往会。
至期,风大作,杰意彪佳必无来。
彪佳携数卒冲风渡,杰大骇异,尽撤兵卫,会彪佳于大观楼。
彪佳披肝膈,勉以忠义,共奖王室。
杰感叹曰:"杰阅人多矣,如公,杰甘为死!公一日在吴,杰一日遵公约矣。"
共饭而别。
群小疾彪佳,竞诋諆,以沮登极、立潞王为言,彪佳竟移疾去。
明年五月,南都失守。
六月,杭州继失,彪佳即绝粒。
至闰月四日,绐家人先寝,端坐池中而死,年四十有四。
唐王赠少保、兵部尚书,谥忠敏。
赞曰:张慎言、徐石麒等皆北都旧臣,刚方练达,所建白悉有裨时政。
令其受事熙朝,从容展布,庶几乎列卿之良也。
而遭时不造,内外交讧,动辄龃龉,虽老成何能设施干济哉!左懋第仗节全贞,蹈死不悔,于奉使之义,亦无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