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条公案 吴推府断问僻山抢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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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 吴推府断问僻山抢杀 陈玉秀

南雄府保昌县民祝寿,贩卖杂货,遍走乡村。

来至一地名松源,从便捷小路回家。

经过山岭,崎岖险峻,三里不闻鸡犬声。

又过山凹,有一人家姓郑,兄弟二人,名福二福三,假以采薪为名,素行打抢,遇有孤客便起歹心。

寿欲问路,望见二人迤逦而来,近前拱而问曰:"此去祝方多少路?"福二答曰:"只有一日之遥。"

福三问曰:"汝从何来?"寿曰:"我在各处卖货,欲回家去。 闻此处有一小径甚便,不意来此失路,望二公指引。"

福二曰:"前面山凹,过岭十里即是大路。"

寿以为真是樵夫,遂任意行去,及到前途,乃是峻岭绝路,只得坐下,等人借问。

忽见福二兄弟盘山而来,一刀挥下,寿未提防,刀中颈项,登时气绝。

搜其腰间,得碎银八两,又得篾一担、内中杂货约值二两。

兄弟取下,将尸埋于山傍,银货均分。

倏尔一年,毫无人知。

适有近地萧立、胡忠二家争山界不明,立往上司告状,即发本府推官吴起风勘明审报。

推府遵命往山踏勘,立得理,断山与之,胡忠受刑伏罪。

推府令摆道回府。

来至山傍,忽一马嘶鸣不去。

推府思曰:"尝闻马嘶遇冤枉不行,莫非此地有甚冤枉乎?"乃喝马曰:"果是冤枉,再鸣数声。"

其马又鸣数声。

推府令二人于各处寻觅。

于山傍有一死尸,被兽掘开,下截露出。

二人回复推府。

推府亲往视之,令左右开看。

见颈上数刀,乃知被人谋死,复命为之掩覆。

回衙不知何人杀死,无计可施。

次早赍香径往城隍庙行香,祝曰:"某菲材末技,身任刑馆之职,每愿百姓举安。 不意横溪山傍谋杀一人,身带重伤,卑职不知贼人名姓,虔诚赍香拜恳,伏乞神明鉴视,重念生灵,预泄冤枉,使我无愧厥职。 谨告。"

祝毕回衙。

至夜独坐书斋,霎时阴风飒飒,烛影不红。

推府遂觉困倦,隐几而卧。

须臾一人散发,鲜血淋漓,泣诉案前曰:杀抡财货,横溪五福。

若获真赃,床头贮诉讫,含冤而去。

推府得此一梦,心下踌躇:"莫非横溪有名五福者?"天明升堂,密差二人彼处觅访,"如有名五福者,拿来见我。"

二人应诺而去。

及至横溪访问,并无名五福者,但有名福二、福三者。

二人不敢擅拿,回复推府,推府思付半晌,即会其意:一名福二,一名福三,共成五福。

乃曰:"既有此名,即此二人。 该房可发牌,火速拿来见我。"

二人复去,拘得兄弟即至。

推府喝曰:"你二人抢劫客人货物,好生直招,免受重刑。"

二人强硬不认。

又令二人直往他家,床头有可搜来我看。

二人即往其家,径入床头,果各得蔑一只,挑入献上。

推府令开看,皆是杂货,始知所杀者是卖杂货之人也。

遂大骂曰:"所劫财物在此,这二贼犹自强硬!"喝令左右,将二人每责四十重板。

二人不认,又令重挟。

二人受刑不过,只得从实招曰:"此人乃祝方人,往各乡卖杂货,偶因迷路,小的佯指,令入僻处杀死是实。"

推府见其招明,乃判曰:

审得福二、福三兄弟恣肆害民,假砍柴引人僻地,持刀杀死劫财,利己肥家。

恶贯盈满,皇天岂容漏网;冤魂梦诉,死者岂肯甘心!原赃既获,招认已明。

刑就大辟,秋季处斩。

此冤既伸,黎民悦服。

自后抢劫之风日息,谋害之惨不复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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