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条公案 曹推官访出惯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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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公案》 曹推官访出惯贼 陈玉秀

龙阳县罗承仔,平生为人轻荡,不遵法度,不循规矩,多结朋伴。

家中房舍宽大,开赌赠收人头钱。

惯作保头,代人典当借贷。

门下常有败俗猖狂之士,浮躁污漏之徒,出入去来,早夜不一。

或劝之曰:"结交须胜己,亚己不须交。"

承仔答之曰:"天之高地之厚方能纳污藏垢,大丈夫在天地间,安可分别清浊究极是非,而不大开度量,容纳众生耶?"或又劝之曰:"交不择人,终须有失。 一毫差错,天大祸基。 火炎昆岗,玉石俱毁,汝奈何不惧?"承仔答之曰:"一尺青天盖尺地上,岂能昏蔽?只要我自家端正,到底无妨。"

由是拒绝人言,一切勿听。

忽然同乡富者卫典家财巨万,金银广积,夜被劫贼五十余人,手执火把刀枪,冲开大门,劫掠财物。

贼散之后,卫典一家大小个个悲泣,远近亲邻俱来看慰。

此时承仔在外经过,见得众人劝慰,卫典叹曰:"盖县之富,声名远闻,自然难免劫掠。 除非贫士,方可无忧无虑,而夜夜安枕耳。"

卫典一闻罗承仔之言,心中不悦,乃谓其二子曰:"亲戚朋友人人悯我被劫,独有承仔出此言,想此劫贼俱是他家赌膊光棍破荡家业,无衣无食,故起心造谋来劫我耳。 若不告官,此恨怎消!"于是写状告于本府,状曰:告状人卫典,系龙阳县人,告为殄窝余安民事。

虎邻罗承仔,素不守法,私开赌场,窝藏贼盗数十余人,突于某日三更时分,明火冲家,杀伤男女数人,仆地财物罄净无违。

情惨黑天,冤同苦海。

告乞天台,殄除虎窝,捕拿劫贼,追究财物,剪恶安民,哀哀上告。

李太府准状,批送理刑曹推官问究。

曹推府发牌拘拿罗承仔。

承仔具词诉曰:

诉状人罗承仔,系龙阳县人,诉为烛奸远害事。

某田野贫民,素守本分,毫不非为。

奸凶土豪卫典,某日被贼,诬身窝引。

白日黑天,有何赃证!伏乞仁主打开陷阱,斩断冤根。

恳诉。

曹推府准状词,并拘原告卫典、被告罗承仔等,极力研审,重加刑宪,再三勘问。

罗承仔受刑至极,执理辩曰:"自古为窝家者,皆有贼人扳扯,皆有赃证,皆当捉获。 今首小人,一身未经捉获,一家又无赃证,又无贼人扳扯。 卫典平地起风波,陷害小人,情理显然。"

卫典曰:"罗承仔为人既不事耕,又不为商贾,终日夜开场赌赙,代作保头,聚集多人,皆面生之流,无籍之辈,岂不是窝贼?岂可不剪除?"曹推府批曰:审得罗承仔不务本、不逐末,行检谁不疑乎?作保头、作赌局,窝户所由决矣。

但贼情重事,窝家首谋,太上捉获,其次赃证,又次扳扯。

三者俱无,卫典之告大都诬陷之意耳。

许令保结,改恶从善。

后有犯者,当正典刑。

此时具招解堂。

李太守一见招报,遂即依拟。

罗承仔心中欢悦得免罪愆,谨守法度,不复如前作保开赌。

人皆悦其能改过自新矣。

独有卫典心下不甘:"我本被贼打劫,破荡家计,告官又不得理,反受一场大气,如何是好?"忽闻全大巡按临,欲拦马哭告。

曹推府得知,即将卫典重责二十板,大骂曰:"刁恶无比可恶,我何曾问差了,你还要往上告状。"

即命监起,俟大巡去后发落。

城内城外人民皆知卫典被打被监,官府不究盗贼事情。

由是真贼铁木儿、金堆子闻得心中大喜,乃会集众伙伴,买酒肉赛还神愿。

饮至夜深,各个分别笑曰:"惟愿曹老爷子子孙孙,万代公侯,长来我府做官,使我辈得自在,无惊无恐幸矣。"

不想是夜曹公思想:"卫典被劫告状不服,必有大冤,若不亲行访察,何以得其真情?"乃布衣小帽,潜街市。

及行至城隍庙西边,闻众贼笑语,心中思曰:"愿我子孙富贵诚好,但无惊无恐之言却有可疑,必是贼徒感我监起卫典,不究贼情,故安心乐意,有此言语。"

遂以小锥刺三大"钱"字于粉壁之上。

转过观音阁东,又闻人语:"城隍爷爷真灵,推官爷爷真好。 若不得他,我辈齐有烦恼。"

曹公心中又思曰:"说我真好固是,但齐有烦恼之说,又似可疑,此言与前所闻者俱是贼徒语。"

即以三铜钱插其壁间,随归安歇。

明日望旦,同众官往城隍庙行香礼毕,即乘轿至朝西街,视墙上有三钱字处,命民壮围屋,拿得铁木儿等二十八人。

随转观音阁东,寻壁间有三大钱处,亦令众手下围住,拿得金堆子二十二人。

归府鞫问,先将铁木儿等挟起,骂曰:"卫典与你何仇,黑夜强劫他家财物?"铁木儿等再三不认,曹公曰:"你们愿我长来做官,得以自在,无惊无扰,奈何不守法度,而为劫贼?"木儿闻得此言,各个破胆;从实招出:"不合打劫卫典家财,均分入己是实。 罪所当诛,但乞超拔蚁命"。

后将金堆子等挟起,问曰:"汝何故同木儿等劫掠卫典?"金堆等刁奸,一毫不认。

曹公怒曰:"汝等都说城隍爷真灵,推府爷真好,今日若不招承,各个齐有烦恼。"

堆子等听得此言,人人落魄,遂同声招认:"诚犯重罪,但乞宽宥。"

曹公断曰:审得铁木儿、金堆子等豺虎为心,盗跖为行。

欺天玩法,操戈黑夜之间;明火冲门,劫财白屋之内。

视人命如草芥,斩艾不顾;贪民货若膏脂,掳劫无违。

三四人含冤仆地,五十贼大笑出门。

强劫民财,已犯大辟;杀伤数命,尤当上刑。

首从拟律无分,处决候秋不赦。

卫典所告得实,追赃给与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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