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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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 卷二十八 王充

正说篇第八十一

儒者说《五经》,多失其实。

前儒不见本末,空生虚说。

后儒信前师之言,随旧述故,滑习辞语。

苟名一师之学,趋为师教授,及时蚤仕,汲汲竟进,不暇留精用心,考实根核。

故虚说传而不绝,实事没而不见,《五经》并失其实。

《尚书》、《春秋》事较易,略正题目粗粗之说,以照篇中微妙之文。

说《尚书》者,或以为本百两篇,后遭秦燔《诗》、《书》,遗在者二十九篇。

夫言秦燔《诗》、《书》,是也;言本百两篇者,妄也。

盖《尚书》本百篇,孔子以授也。

遭秦用李斯之议,燔烧《五经》,济南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

孝景皇帝时,始存《尚书》。

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

伏生老死,《书》残不竟,晁错传於倪宽。

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

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

至孝〔武〕帝时,鲁共王坏孔子教授堂以为殿,得百篇《尚书》於墙壁中。

武帝使使者取视,莫能读者,遂秘於中,外不得见。

至孝成皇帝时,征为古文《尚书》学。

东海张霸案百篇之序,空造百两之篇,献之成帝。

帝出秘百篇以校之,皆不相应,於是下霸於吏。

吏白霸罪当至死,成帝高其才而不诛,亦惜其文而不灭。

故百两之篇,传在世间者,传见之人则谓《尚书》本有百两篇矣。

或言秦燔诗书者,燔《诗经》之书也,其经不燔焉。

夫《诗经》独燔其诗。

书,《五经》》之总名也。

传曰:"男子不读经,则有博戏之心。"

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孔子曰"贼夫人之子。"

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

《五经》总名为书。

传者不知秦燔书所起,故不审燔书之实。

秦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仆射周青臣进颂秦始皇。

齐人淳于越进谏,以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难,无以救也,讥青臣之颂,谓之为谀。

秦始皇下其议丞相府,丞相斯以为越言不可用,因此谓诸生之言惑乱黔首,乃令史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诸〔诗〕书百家语者刑,唯博士官乃得有之。

《五经》皆燔,非独诸〔诗〕家之书也。

传者信之,见言诗书则独谓《〔诗〕经》之书矣。

传者或知《尚书》为秦所燔,而谓二十九,篇其遗脱不烧者也。

审若此言,《尚书》二十九篇,火之余也。

七十一篇为炭灰,二十九篇独遗邪?夫伏生年老,晁错从之学时,适得二十余篇。

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独见,七十一篇遗脱。

遗脱者七十一篇,反谓二十九篇遗脱矣。

或说《尚书》二十九篇者,法曰斗〔四〕七宿也。

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

夫《尚书》灭绝於秦,其见在者二十九篇,安得法乎?宣帝之时,得佚《尚书》及《易》、《礼》各一篇,《礼》、《易》篇数亦始足,焉得有法?案百篇之序,阙遗者七十一篇,独为二十九篇立法,如何?或说曰:"孔子更选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独有法也。"

盖俗儒之说也,未必传记之明也。

二十九篇残而不足,有传之者,因不足之数,立取法之说,失圣人之意,违古今之实。

夫经之有篇也,犹有章句〔也〕。

有章句,犹有文字也。

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

谓篇有所法,是谓章句复有所法也。

《诗经》旧时亦数千篇,孔子删去复重,正而存三百篇,犹二十九篇也。

谓二十九篇有法,是谓三百五篇复有法也。

或说《春秋》十二月也。

《春秋》十二公,犹《尚书》之百篇。

百篇无所法,十二公安得法?说《春秋》者曰:"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备,善善恶恶,拨乱世,反诸正,莫近於《春秋》。"

若此者,人道、王道适具足也。

三军六师万二千人,足以陵敌伐寇,横行天下,令行禁止,未必有所法也。

孔子作《春秋》,纪鲁十二公,犹三军之有六师也;士众万二千,犹年有二百四十二也。

六师万二千人,足以成军;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足以立义。

说事者好神道恢义,不肖以遭祸。

是故经传篇数,皆有所法。

考实根本,论其文义,与彼贤者作书诗,无以异也。

故圣人所经,贤者作书,义穷理竟,文辞备足,则为篇矣。

其立篇也,种类相从,科条相附。

殊种异类,论说不同,更别为篇。

意异则文殊,事改则篇更。

据事意作,安得法象之义乎?

或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者,上寿九十,中寿八十,下寿七十。

孔子据中寿三世而作,三八二十四,故二百四十年也。

又说为赤制之中数也。

又说二百四十二年,人道浃,王道备。

夫据三世,则浃备之说非;言浃备之说为是,则据三世之论误。

二者相伐,而立其义,圣人之意何定哉?凡纪事言年月日者,详悉重之也。

《洪范》五纪,岁、月、日、星。

纪事之文,非法象之言也。

纪十二公享国之年,凡有二百四十二,凡此以立三世之说矣。

实孔子纪十二公者,以为十二公事,适足以见王义邪?据三世,三世之数,适得十二公而足也?如据十二公,则二百四十二年不为三世见也。

如据三世,取三八之数,二百四十年而已,何必取二?说者又曰:"欲合隐公之元也,不敢二年。 隐公元年,不载於经。"

夫《春秋》自据三世之数而作,何用隐公元年之事为始?须隐公元年之事为始,是竟以备足为义,据三世之说不复用矣。

说隐公享国五十年,将尽纪元年以来邪?中断以备三八之数也?如尽纪元年以来,三八之数则中断;如中断以备三世之数,则隐公之元不合,何如?且年与月日,小大异耳,其所纪载,同一实也。

二百四十二年谓之据三世,二百四十二年中之日月必有数矣。

年据三世,月日多少何据哉?夫《春秋》之有年也,犹《尚书》之有章。

章以首义,年以纪事。

谓《春秋》之年有据,是谓《尚书》之章亦有据也。

说《易》者皆谓伏羲作八卦,文王演为六十四。

夫圣王起,河出图,洛出书。

伏羲王,《河图》从河水中出,《易》卦是也。

禹之时,得《洛书》,书从洛水中出,《洪范》九章是也。

故伏义以卦治天下,禹案《洪范》以治洪水。

古者烈山氏之王得河图,夏后因之曰《连山》;〔归藏〕氏之王得河图,殷人因之曰《归藏》;伏羲氏之王得河图,周人曰《周易》。

其经卦皆六十四,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

世之传说《易》者,言伏羲作八卦;不实其本,则谓伏羲真作八卦也。

伏羲得八卦,非作之;文王得成六十四,非演之也。

演作之言,生於俗传。

苟信一文,使夫真是几灭不存。

既不知《易》之为河图,又不知存於俗何家《易》也,或时《连山》、《归藏》,或时《周易》。

案礼夏、殷、周三家相损益之制,较著不同。

如以周家在后,论今为《周易》,则礼亦宜为周礼。

六典不与今礼相应,今礼未必为周,则亦疑今《易》未必为周也。

案左丘明之传,引周家以卦,与今《易》相应,殆《周易》也。

说《礼》者,皆知礼也,礼〔为〕何家礼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礼。

方今周礼邪?夏、殷也?谓之周礼,《周礼》六典。

案今《礼经》不见六典,或时殷礼未绝,而六典之礼不传,世因谓此为周礼也?案周官之法不与今礼相应,然则《周礼》六典是也。

其不传,犹古文《尚书》、《春秋》,《左氏》不兴矣。

说《论》者,皆知说文解语而已,不知《论语》本几何篇,但周以八寸为尺,不知《论语》所独一尺之意。

夫《论语》者,弟子共纪孔子之言行,敕记之时甚多,数十百篇,以八寸为尺,纪之约省,怀持之便也。

以其遗非经,传文纪识恐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

汉兴失亡,至武帝发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齐、鲁二,河间九篇:三十篇。

至昭帝女读二十一篇。

宣帝下太常博士,时尚称书难晓,名之曰传,后更隶写以传诵。

初孔子孙孔安国以教鲁人扶卿,官至荆州刺史,始曰《论语》。

今时称《论语》二十篇,又失齐、鲁、河间九篇。

本三十篇,分布亡失,或二十一篇。

目或多或少,文赞或是或误。

说《论语》者,但知以剥解之问,以纤微之难,不知存问本根篇数章目。

温故知新,可以为师;今不知古,称师如何?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 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一也。"

若孟子之言,《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乘》、《檮杌》同。

孔子因旧故之名,以号《春秋》之经,未必有奇说异意,深美之据也。

今俗儒说之:"春者岁之始,秋者其终也。 《春秋》之经,可以奉始养终,故号为《春秋》。"

《春秋》之经,何以异《尚书》?《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授事相实而为名,不依违作意以见奇。

说《尚书》者得经之实,说《春秋》者失圣之意矣。

《春秋左氏传》:"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不书日,官失之也。"

谓官失之言,盖其实也。

史官记事,若今时县官之书矣,其年月尚大难失,日者微小易忘也。

盖纪以善恶为实,不以日月为意。

若夫公羊、谷梁之传,日月不具,辄为意使。

失平常之事,有怪异之说,径直之文,有曲折之义,非孔子之心。

夫春秋实言〔冬〕夏,不言者,亦与不书日月,同一实也。

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

尧以唐侯嗣位,舜从虞地得达,禹由夏而起,汤因殷而兴,武王阶周而伐,皆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为号,若人之有姓矣。

说《尚书》谓之有天下之代号,唐、虞、夏、殷、周者,功德之名,盛隆之意也。

故唐之为言荡荡也,虞者乐也,夏者大也,殷者中也,周者至也。

尧则荡荡民无能名;舜则天下虞乐;禹承二帝之业,使道尚荡荡,民无能名;殷则道得中;周武则功德无不至。

其立义美也,其褒五家大矣,然而违其正实,失其初意。

唐、虞、夏、殷、周,犹秦之为秦,汉之为汉。

秦起於秦,汉兴於汉中,故曰犹秦、汉;犹王莽从新都侯起,故曰亡新。

使秦、汉在经传之上,说者将复为秦、汉作道德之说矣。

尧老求禅,四岳举舜。

尧曰:"我其试哉!"说《尚书》曰:"试者,用也;我其用之为天子也。"

文为天子也。

文又曰:"女於时,观厥刑於二女。"

观者,观尔虞舜於天下,不谓尧自观之也。

若此者,高大尧、舜,以为圣人相见已审,不须观试,精耀相照,旷然相信。

又曰:"四门穆穆,入於大麓,烈风雷雨不迷。"

言大麓,三公之位也。

居一公之位,大总录二公之事,众多并吉,若疾风大雨。

夫圣人才高,未必相知也。

圣成事,舜难知佞,使皋陶陈知人之法。

佞难知,圣亦难别。

尧之才,犹舜之知也。

舜知佞,尧知圣。

尧闻舜贤,四岳举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言"我其试〔哉〕!"试之於职,妻以二女,观其夫妇之法,职治修而不废,夫道正而不僻。

复令人庶之野,而观其圣,逢烈风疾雨,终不迷惑。

尧乃知其圣,授以天下。

夫文言"观""试",观试其才也。

说家以为譬喻增饰,使事失正是,诚而不存;曲折失意,使伪说传而不绝。

造说之传,失之久矣。

后生精者,苟欲明经,不原实,而原之者亦校古随旧,重是之文,以为说证。

经之传不可从,《五经》皆多失实之说。

《尚书》、《春秋》,行事成文,较著可见,故颇独论。

书解篇第八十二

或曰:"士之论高,何必以文?"

答曰:夫人有文质乃成。

物有华而不实,有实而不华者。

《易》曰:"圣人之情见乎辞。"

出口为言,集札为文,文辞施设,实情敷烈。

夫文德,世服也。

空书为文,实行为德,著之於衣为服。

故曰: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弥明。

大人德扩其文炳。

小人德炽其文斑。

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积。

华而晥者,大夫之箦,曾子寝疾,命元起易。

由此言之,衣服以品贤,贤以文为差。

愚杰不别,须文以立折。

非唯於人,物亦咸然。

龙鳞有文,於蛇为神;凤羽五色,於鸟为君;虎猛,毛蚡蚖;龟知,背负文:四者体不质,於物为圣贤。

且夫山无林,则为土山,地无毛,则为泻土;人无文,则为仆人。

土山无麋鹿,泻土无五谷,人无文德,不为圣贤。

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

二气协和,圣贤禀受,法象本类,故多文彩。

瑞应符命,莫非文者。

晋唐叔虞、鲁成季友、惠公夫人号曰仲子,生而怪奇,文在其手。

张良当贵,出与神会,老父授书,卒封留侯。

河神,故出图,洛灵,故出书。

竹帛所记怪奇之物,不出潢洿。

物以文为表,人以文为基。

棘子成欲弥文,子贡讥之。

谓文不足奇者,子成之徒也。

著作者为文儒,说经者为世儒。

二儒在世,未知何者为优。

或曰:"文儒不若世儒。 世儒说圣人之经,解贤者之传,义理广博,无不实见,故在官常位,位最尊者为博士,门徒聚众,招会千里,身虽死亡,学传於后。 文儒为华淫之说,於世无补,故无常官,弟子门徒不见一人,身死之后,莫有绍传,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

答曰:不然。

夫世儒说圣情,□□□□,共起并验,俱追圣人。

事殊而务同,言异而义钧。

何以谓之文儒之说无补於世?世儒业易为,故世人学之多;非事可析第,故宫廷设其位。

文儒之业,卓绝不循,人寡其书,业虽不讲,门虽无人,书文奇伟,世人亦传。

彼虚说,此实篇。

折累二者,孰者为贤?案古俊又著作辞说,自用其业,自明於世。

世儒当时虽尊,不遭文儒之书,其迹不传。

周公制礼乐,名垂而不灭。

孔子作《春秋》,闻传而不绝。

周公、孔子,难以论言。

汉世文章之徒,陆贾、司马迁、刘子政、扬子云,其材能若奇,其称不由人。

世传《诗》家鲁申公,《书》家千乘欧阳、公孙,不遭太史公,世人不闻。

夫以业自显,孰与须人乃显?夫能纪百人,孰与廑能显其名?

或曰:"著作者,思虑间也,未必材知出异人也。 居不幽,思不至。 使著作之人,总众事之凡,典国境之职,汲汲忙忙,〔何〕暇著作?试使庸人积闲暇之思,亦能成篇八十数。 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一沐三握发,何暇优游为丽美之文於笔札?孔子作《春秋》,不用於周也。 司马长卿不预公卿之事,故能作子虚之赋。 扬子云存中郎之官,故能成《太玄经》,就《法言》。 使孔子得王,《春秋》不作。 〔籍〕长卿、子云为相,赋玄不工。"

答曰:文王日昃不暇食,此谓演《易》而益卦。

周公一沐三握发,为周改法而制。

周道不弊,孔子不作,休思虑间也!周法阔疏,不可因也。

夫禀天地之文,发於胸臆,岂为间作不暇日哉?感伪起妄,源流气。

管仲相桓公,致於九合。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

然而二子之书,篇章数十。

长卿、子云,二子之伦也。

俱感,故才并;才同,故业钧。

皆士而各著,不以思虑间也。

问事弥多而见弥博,官弥剧而识弥泥。

居不幽则思不至,思不至则笔不利。

嚚顽之人,有幽室之思,虽无忧,不能著一字。

盖人材有能,无有不暇。

有无材而不能思,无有知而不能著。

有鸿材欲作而无起,细知以问而能记。

盖奇有无所因,无有不能言,两有无所睹,无不暇造作。

或曰:"凡作者精思已极,居位不能领职。 盖人思有所倚着,则精有所尽索。 著作之人,书言通奇,其材已极,其知已罢。 案古作书者,多位布散盘解,辅倾宁危,非著作之人所能为也。 夫有所逼,有所泥,则有所自,篇章数百。 吕不韦作《春秋》举家徙蜀;淮南王作道书,祸至灭族;韩非著治术,身下秦狱。 身且不全,安能辅国?夫有长於彼,安能不短於此?深於作文,安能不浅於政治?"答曰:人有所优,固有所劣;人有所工,固有所拙。

非劣也,志意不为也,非拙也,精诚不加也。

志有所存,顾不见泰山;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

称干将之利,刺则不能击,击则不能刺,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

蛢弹雀则失鷃,射鹊则失雁,方员画不俱成,左右视不并见,人材有两为,不能成一。

使干将寡刺而更击,舍鹊而射雁,则下射无失矣。

人委其篇章,专为〔政〕治,则子产、子贱之迹不足侔也。

古作书者,多立功不用也。

管仲、晏婴,功书并作;商鞅、虞卿,篇治俱为。

高祖既得天下,马上之计未败,陆贾造《新语》,高祖粗纳采。

吕氏横逆,刘氏将倾,非陆贾之策,帝室不宁。

盖材知无不能,在所遭遇,遇乱则知立功,有起则以其材著书者也。

出口为言,著文为篇。

古以言为功者多,以文为败者希。

吕不韦、淮南王以他为过,不以书有非,使客作书,不身自为;如不作书,犹蒙此章章之祸。

人古今违属,未必皆著作材知极也。

邹阳举疏,免罪於梁。

徐乐上书,身拜郎中。

材能以其文为功於人,何嫌不能营卫其身?韩蚤信公子非,国不倾危。

及非之死,李斯如奇,非以著作材极,不能复有为也。

春物之伤,或死之也,残物不伤,秋亦不长。

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

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己;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或曰:"古今作书者非一,各穿凿失经之实传,违圣人质,故谓之蕞残,比之玉屑。 故曰:“蕞残满车,不成为道;玉屑满箧,不成为宝。"

前人近圣,犹为蕞残,况远圣从后复重为者乎?其作必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而施行?”

答曰:圣人作其经,贤者造其传,述作者之意,采圣人之志,故经须传也。

俱贤所为,何以独谓经传是,他书记非?彼见经传,传经之文,经须而解,故谓之是。

他书与书相违,更造端绪,故谓之非。

若此者,韪是於《五经》。

使言非《五经》,虽是不见听。

使《五经》从孔门出,到今常令人不缺灭,谓之纯壹,信之可也。

今《五经》遭亡秦之奢侈,触李斯之横议,燔烧禁防,伏生之休,抱经深藏。

汉兴,收《五经》,经书缺灭而不明,篇章弃散而不具。

晁错之辈,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师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为是。

亡秦无道,败乱之也。

秦虽无道,不燔诸子。

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可观读以正说,可采掇以示后人。

后人复作,犹前人之造也。

夫俱鸿而知,皆传记所称,文义与经相薄。

何以独谓文书失经之实?由此言之,经缺而不完,书无佚本,经有遗篇。

折累二者,孰与蕞残?《易》据事象,《诗》采民以为篇,《乐》须〔民〕欢,《礼》待民平。

四经有据,篇章乃成。

《尚书》、《春秋》,采掇史记。

史记兴无异,以民事一意,《六经》之作皆有据。

由此言之,书亦为本,经亦为末,末失事实,本得道质。

折累二者,孰为玉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

诸子尺书,文明实是。

说章句者,终不求解扣明,师师相传,初为章句者,非通览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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