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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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 卷二十一 王充

死伪篇第六十三

传曰:"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宣王将田於囿,杜伯起於道左,执彤弓而射宣王,宣王伏而死。 赵简公杀其臣庄子义而不辜,简公将入於桓门,庄子义起於道左,执彤杖而捶之,毙於车下。"

二者,死人为鬼之验;鬼之有知,能害人之效也。

无之,奈何?曰:人生万物之中,物死不能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如以人贵能为鬼,则死者皆当为鬼。

杜伯、庄子义何独为鬼也?如以被非辜者能为鬼,世间臣子被非辜者多矣,比干、子胥之辈不为鬼。

夫杜伯、庄子义无道忿恨,报杀其君。

罪莫大於弑君,则夫死为鬼之尊者当复诛之,非杜伯、庄子义所敢为也。

凡人相伤,憎其生,恶见其身,故杀而亡之。

见杀之家,诣吏讼其仇,仇人亦恶见之。

生死异路,人鬼殊处。

如杜伯、庄子义怨宣王、简公,不宜杀也,当复为鬼,与己合会。

人君之威,固严人臣,营卫卒使固多众,两臣杀二君,二君之死,亦当报之,非有知之深计,憎恶之所为也。

如两臣神,宜知二君死当报己;如不知也,则亦不神。

不神胡能害人?世多似是而非,虚伪类真,故杜伯、庄子义之语,往往而存。

晋惠公改葬太子申生。

秋,其仆狐突适下国,遇太子。

太子趋登仆车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於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

狐突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太子曰:"诺,吾将复请。 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

许之,遂不见。

及期,狐突之新城西偏巫者之舍,复与申生相见。

申生告之曰:"帝许罚有罪矣,毙之於韩。"

其后四年,惠公与秦穆公战於韩地,为穆公所获,竟如其言。

非神而何?曰:此亦杜伯、庄子义之类。

何以明之?夫改葬,私怨也;上帝,公神也。

以私怨争於公神,何肯听之?帝许以晋畀秦,狐突以为不可,申生从狐突之言,是则上帝许申生非也。

神为上帝,不若狐突,必非上帝,明矣。

且臣不敢求私於君者,君尊臣卑,不敢以非干也。

申生比於上帝,岂徒臣之与君哉!恨惠公之改葬,干上帝之尊命,非所得为也。

骊姬谮杀其身,惠公改葬其尸。

改葬之恶,微於杀人;惠公之罪,轻於骊姬。

请罚惠公,不请杀骊姬,是则申生憎改葬,不怨见杀也。

秦始皇用李斯之议,燔烧诗书,后又坑儒。

博士之怨,不下申生;坑儒之恶,痛於改葬。

然则秦之死儒,不请於帝,见形为鬼,〔诸生〕会告以始皇无道,李斯无状。

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请命,设三坛同一墠,植璧秉圭,乃告於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策祝,辞曰:"予仁若考,多才多艺,能事鬼神。 乃元孙某,不若旦多才多艺,不能事鬼神。"

鬼神者,谓三王也。

即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神。

周公,圣人也,圣人之言审,则得幽冥之实;得幽冥之实,则三王为鬼神,明矣。

曰:实〔圣〕人能神乎?不能神也?如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审其为鬼也。

周公请命,史策告祝,祝毕辞已,不知三王所以与不,乃卜三龟,三龟皆吉,然后乃喜。

能知三王有知为鬼,不能知三王许己与不,须卜三龟,乃知其实。

定其为鬼,须有所问,然后知之。

死人有知无知,与其许人不许人,一实也。

能知三王之必许己,则其谓三王为鬼,可信也;如不能知,谓三王为鬼,犹世俗人也;与世俗同知,则死人之实未可定也。

且周公之请命,用何得之,以至诚得之乎?以辞正得之也?如以至诚,则其请〔命〕之说,精诚致鬼,不顾辞之是非也。

董仲舒请雨之法,设土龙以感气。

夫土龙非实,不能致雨,仲舒用之致精诚,不顾物之伪真也。

然则周公之请命,犹仲舒之请雨也;三王之非鬼,犹聚土之非龙也。

晋荀偃伐齐,不卒事,而还。

瘅疽生,疡於头,及著雍之地,病,目出,卒而视,不可唅。

范宣子浣而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

犹视。

宣子睹其不瞑,以为恨其子吴也。

人情所恨,莫不恨子,故言吴以抚之,犹视者,不得所恨也。

栾怀子曰:"其为未卒事於齐故也乎?"乃复抚之,曰:"主苟死,所不嗣事於齐者,有如河。"

乃瞑受唅。

伐齐不卒,苟偃所恨也,怀子得之,故目瞑受含,宣子失之,目张口噤。

曰:荀偃之病卒,苦目出。

目出则口噤,口噤则不可含。

新死气盛,本病苦目出,宣子抚之早,故目不瞑,口不阆。

少久气衰,怀子抚之,故目瞑口受唅。

此自荀偃之病,非死精神见恨於口目也。

凡人之死,皆有所恨。

志士则恨义事未立,学士则恨问多不及,农夫则恨耕未畜谷,商人则恨货财未殖,仕者则恨官位未极,勇者则恨材未优。

天下各有所欲乎,然而各有所恨,必〔以〕目不瞑者为有所恨,夫天下之人,死皆不瞑也。

且死者精魂消索,不复闻人之言。

不能闻人之言,是谓死也。

离形更自为鬼,立於人傍,虽〔闻〕人之言,已与形绝,安能复入身中,瞑目阆口乎?能入身中以尸示恨,则能不〔死〕,与形相守。

案世人论死,谓其精神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见面,使尸若生人者,误矣。

楚成王废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职。

商臣闻之,以宫甲围王。

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

王缢而死。

谥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

夫为"灵"不瞑;为"成"乃瞑,成王有知之效也。

谥之曰"灵",心恨,故目不瞑;更谥曰"成",心喜乃瞑。

精神闻人之议,见人变易其谥,故喜目瞑。

本不病目,人不抚慰,目自翕张,非神而何?曰:此复荀偃类也。

虽不病目,亦不空张。

成王於时缢死,气尚盛,新绝,目尚开,因谥曰"灵"。

少久气衰,目适欲瞑,连更曰"成"。

目之视瞑,与谥之为"灵",偶应也。

时人见其应"成"乃瞑,则谓成王之魂有所知。

〔有所知,〕则宜终不瞑也。

何则?太子杀己,大恶也;加谥为"灵",小过也。

不为大恶怀忿,反为小过有恨,非有神之效,见示告人之验也。

夫恶谥非"灵"则"厉"也,纪於竹帛,为"灵"、"厉"者多矣,其尸未敛之时,未皆不暝也。

岂世之死君不恶,而独成王憎之哉?何其为"灵"者众,不瞑者寡也?

郑伯有贪愎而多欲,子皙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

子皙攻伯有,伯有出奔,驷带率国人以伐之,伯有死。

其后九年,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

则皆走,不知所往。

后岁,人或梦见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 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

及壬子之日,驷带卒,国人益惧。

后至壬寅日,公孙段又卒,国人愈惧。

子产为之立后以抚之,乃止矣。

其后子产适晋,赵景子问曰:"伯有犹能为鬼乎?"子产曰:"能。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 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 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人以为淫厉。 况伯有,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子孙,子耳之子,弊邑之卿,从政三世矣。 郑虽无腆,抑谚曰:“蕞尔小国,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 其族又大,所凭厚矣。 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伯有杀驷带、公孙段不失日期,神审之验也。

子产立其后而止,知鬼神之操也。

知其操,则知其实矣。

实有不空,故对问不疑。

子产,智人也,知物审矣。

如死者无知,何以能杀带与段?如不能为鬼,子产何以不疑?曰:与伯有为怨者,子皙也。

子皙攻之,伯有奔,驷带乃率国人遂伐伯有。

公孙段随驷带,不造本〔仇〕,其恶微小。

杀驷带不报子皙,公孙段恶微,与带俱死。

是则伯有之魂无知,为鬼报仇,轻重失宜也。

且子产言曰:"强死者能为鬼。"

何谓强死?谓伯有命未当死而人杀之邪?将谓伯有无罪而人冤之也?如谓命未当死而人杀之,未当死而死者多。

如谓无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

伯有强死能为鬼,比干、子胥不为鬼。

春秋之时,弑君三十六。

君为所弑,可谓强死矣。

典长一国,用物之精可谓多矣。

继体有土,非直三世也。

贵为人君,非与卿位同也。

始封之祖,必有穆公、子良之类也。

以至尊之国君,受乱臣之弑祸,其魂魄为鬼,必明於伯有,报仇杀仇,祸繁於带、段。

三十六君无为鬼者,三十六臣无见报者。

如以伯有无道,其神有知,世间无道莫如桀、纣,桀、纣诛死,魄不能为鬼。

然则子产之说,因成事者也。

见伯有强死,则谓强死之人能为鬼。

如有不强死为鬼者,则将云不强死之人能为鬼。

子皙在郑,与伯有何异?死与伯有何殊?俱以无道为国所杀。

伯有能为鬼,子皙不能。

强死之说,通於伯有,塞於子皙。

然则伯有之说,杜伯之语也。

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秦桓公伐晋,次於辅氏。

晋侯治兵於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还。

及魏颗败秦师於辅氏,获杜回。

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

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妾。"

病困,则更曰:"必以是为殉。"

及武子卒,颗不殉妾。

人或难之,颗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

及辅氏之役,魏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见老父曰:"余是所嫁妇人之父也。 尔用先人之治命,是以报汝。"

夫嬖妾之父知魏颗之德,故见体为鬼,结草助战,神晓有知之效验也。

曰:夫妇人之父能知魏颗之德,为鬼见形以助其战,必能报其生时所善,杀其生时所恶矣。

凡人交游必有厚薄,厚薄当报,犹〔嫁〕妇人之当谢也。

今不能报其生时所厚,独能报其死后所善,非有知之验,能为鬼之效也。

张良行泗水上,老父授书。

光武困厄河北,老人教诲。

命贵时吉,当遇福喜之应验也。

魏颗当获杜回,战当有功,故老人妖象结草於路者也。

王季葬於滑山之尾,栾水击其墓,见棺之前和。

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见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栾水见之於是也。"

于是也而为之张朝,而百姓皆见之三日而后更葬。

文王,圣人也,知道事之实。

见王季棺见,知其精神欲见百姓,故出而见之。

曰:古今帝王死,葬诸地中,有以千万数,无欲复出见百姓者,王季何为独然?河、泗之滨,立〔冢〕非一,水湍崩壤,棺椁露见,不可胜数,皆欲复见百姓者乎?栾水击滑山之尾,犹河、泗之流湍滨圻也。

文王见棺和露,恻然悲恨,当先君欲复出乎,慈孝者之心,幸冀之意,贤圣恻怛,不暇思论。

推生况死,故复改葬。

世欲信贤圣之言,则谓王季欲见姓者也。

齐景公将伐宋,师过太山,公梦二丈人立而怒甚盛。

公告晏子,晏子曰:"是宋之先,汤与伊尹也。"

公疑以为泰山神。

晏子曰:"公疑之,则婴请言汤、伊尹之状。 汤晰,以长颐以髯,锐上而丰下,〔倨〕身而扬声。"

公曰:"然,是已。"

"伊尹黑而短,蓬而髯,丰上而锐下,偻身而下声。"

公曰:"然,是已。 今奈何?"晏子曰:"夫汤、太甲、武丁、祖己,天下之盛君也,不宜无后。 今唯宋耳,而公伐之,故汤、伊尹怒。 请散师和於宋。"

公不用,终伐宋,军果败。

夫汤、伊尹有知,恶景公之伐宋,故见梦盛怒以禁止之。

景公不止,军果不吉。

曰:夫景公亦曾梦见彗星,其时彗星不出,然而梦见之者,见彗星其实非。

梦见汤、伊尹,实亦非也。

或时景公军败不吉之象也。

晏子信梦,明言汤、伊尹之形,景公顺晏子之言,然而是之。

秦并天下,绝伊尹之后,遂至於今,汤、伊尹不祀,何以不怒乎?

郑子产聘於晋。

晋侯有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於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 今梦黄熊入於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於羽山,其神为黄熊,以入於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 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乎!"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

黄熊,鲧之精神,晋侯不祀,故入寝门。

晋知而祀之,故疾有间。

非死人有知之验乎?夫鲧殛於羽山,人知也。

神为黄熊,入於羽渊,人何以得知之?使若鲁公牛哀病化为虎,在,故可实也。

今鲧远殛於羽山,人不与之处,何能知之?且文曰:"其神为熊。"

是死也。

死而魂神为黄熊,非人所得知也。

人死世谓鬼,鬼象生人之形,见之与人无异,然犹非死人之神,况熊非人之形,不与人相似乎?审鲧死,其神为黄熊。”

则熊之死,其神亦或时为人,人梦见之,何以知非死禽兽之神也?信黄熊谓之鲧神,又信所见之鬼以为死人精也,此人物之精未可定,黄熊为鲧之神未可审也。

且梦,象也,吉凶且至,神明示象,熊罴之占,自有所为。

使鲧死,其神审为黄熊,梦见黄熊,必鲧之神乎?诸侯祭山川,设晋侯梦见山川,〔可〕复〔不〕以祀山川,山川自见乎?人病,多或梦见先祖死人来立其侧,可复谓先祖死人求食,故来见形乎?人梦所见,更为他占,未必以所见为实也。

何以验之?梦见生人,明日所梦见之人,不与己相见。

夫所梦见之人不与己相见,则知鲧之黄熊不入寝门;不入,则鲧不求食;不求食,则晋侯之疾非废夏郊之祸;非废夏郊之祸,则晋侯有间,非祀夏郊之福也。

无福之实,则无有知之验矣。

亦犹淮南王刘安坐谋反而死,世传以为仙而升天。

本传之虚,子产闻之,亦不能实。

偶晋侯之疾适当自衰,子产遭言黄熊之占,则信黄熊鲧之神矣。

高皇帝以赵王如意为似我而欲立之,吕后恚恨,后鸩杀赵王。

其后,吕后出,见苍犬,噬其左腋,怪而卜之,赵王如意为祟,遂病腋伤,不愈而死。

盖以如意精神为苍犬,见变以报其仇也。

愤曰:勇士忿怒,交刃而战,负者被创,仆地而死。

目见彼之中己,死后其神尚不能报,吕后鸩如意时,身不自往,使人饮之,不知其为鸩毒,愤不知杀己者为谁,安能为祟以报吕后?使死人有知,恨者莫过高祖。

高祖爱如意而吕后杀之,高祖魂怒,宜如雷霆,吕后之死,宜不旋日。

岂高祖之精,不若如意之神,将死后憎如意,善吕后之杀也?

丞相武安侯田与故大将军灌夫怀酒之恨,事至上闻。

灌夫系狱,窦婴救之,势不能免灌夫坐法,窦婴亦死。

其后,田蚡病甚,号曰"诺诺",使人视之,见灌夫、窦婴惧坐其侧,蚡病不衰,遂至死。

曰:相杀不一人也,杀者后病,不见所杀,田蚡见所杀。

田蚡独然者,心负愤恨,病乱妄见也。

或时见他鬼,而占鬼之人,闻其往时与夫、婴争,欲见神审之名,见其狂"诺诺",则言夫、婴坐其侧矣。

淮阳都尉尹齐,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

夫有知,故人且烧之也;神,故能亡去。

曰:尹齐亡,神也,有所应。

秦时三山亡,周末九鼎沦,必以亡者为神,三山、九鼎有知也?或时吏知怨家之谋,窃举持亡,惧怨家怨己,云自去。

凡人能亡,足能步行也。

今死,血脉断绝,足不能复动,何用亡去?吴烹伍子胥,汉菹彭越。

烧、菹,一僇也;胥、越,一勇也。

子胥、彭越不能避烹亡菹,独谓尹齐能归葬,失实之言,不验之语也。

亡新改葬元帝傅后,发其棺,取玉柙印玺,送定陶,以民礼葬之。

发棺时,臭憧於天,洛阳丞临棺,闻臭而死。

又改葬定陶共王丁后,火从藏中出,烧杀吏士数百人。

夫改葬礼卑,又损夺珍物,二恨怨,故为臭、出火,以中伤人。

曰:臭闻於天,多藏食物,腐朽猥发,人不能堪毒愤,而未为怪也。

火出於藏中者,怪也,非丁后之神也。

何以验之?改葬之恨,孰与掘墓盗财物也?岁凶之时,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万物数,死人〔亡〕有知,人夺其衣物,倮其尸骸,时不能禁,后亦不能报。

此尚微贱,未足以言。

秦始皇葬於骊山,二世末,天下盗贼掘其墓,不能出臭、为火,以杀一人。

贵为天子不能为神,丁、傅妇人,安能为怪?变神非一,发起殊处,见火闻臭,则谓丁、傅之神,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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