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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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郑玄、孔颖达

陆曰:"郑云:名《乐记》者,以其记乐之义。"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乐记》者,以其记乐之义。 此於《别录》属《乐记》。"

盖十一篇合为一篇,谓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

今虽合此,略有分焉。

案《艺文志》云:"黄帝以下至三代,各有当代之乐名。 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於乐也。 ’周衰礼坏,其乐尤微,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矣。 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为乐官,颇能记其铿鎗鼓舞而巳,不能言其义理。 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博古,与诸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云乐事者,以作《乐记》事也。 其内史丞王度传之,以授常山王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乐记》。 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

故刘向所校二十三篇,著於《别录》。

今《乐记》所断取十一篇,余有十二篇,其名犹在。

三十四卷,记无所录也。

其十二篇之名,案《别录》十一篇,余次《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是也。

案《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

则《乐记》十一篇入《礼记》也,在刘向前矣。

至刘向为《别录》时,更载所入《乐记》十一篇,又载余十二篇,总为二十三篇也。

其二十三篇之目,今总存焉。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感於物而动,故形於声。

宫、商、角、征、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

形,犹见也。

○征,张里反,后放此。

比,毗志反,下文同。

见,贤遍反。

声相应,故生变,乐之器,弹其宫则众宫应,然不足乐,是以变之使杂也。

《易》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春秋传》曰:"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应,应对之应,篇内同。

弹,徒丹反。

乐音岳,又音洛。

变成方,谓之音。

方,犹文章也。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也。

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执。

《周礼》舞师、乐师掌教舞,有兵舞,有干舞,有羽舞,有旄舞。

《诗》曰:"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旄音毛。

盾,本又作楯,述允反,又音允。

翟音狄。

籥,羊灼反。

[疏]"凡音"至"之乐"。

○正义曰:此一节论《乐本》之事,章句既多,各随文解之。

名为《乐本》者,乐以音声为本,音声由人心而生,此章备论音声起於人心,故名《乐本》。

此《乐本》之中,论人心感於物而有声,声相应而生变,变成方而为之音,比音而为乐,展转相因之势。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者,言凡乐之音曲所起,本由人心而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者,言音之所以起於人心者,由人心动则音起,人心所以动者,外物使之然也。

○"感於物而动,故形於声"者,人心既感外物而动,口以宣心,其心形见於声。

心若感死丧之物而兴动,於口则形见於悲戚之声,心若感福庆而兴动,於口则形见於欢乐之声也。

○"声相应,故生变"者,既有哀乐之声,自然一高一下,或清或浊,而相应不同,故云生变。

变,谓不恒一声,变动清浊也。

○"变成方,谓之音"者,方,谓文章。

声既变转,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谓之音也。

音则今之歌曲也。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者,言以乐器次比音之歌曲,而乐器播之,并及干戚、羽旄,鼓而舞之,乃"谓之乐"也。

是乐之所起,由人心而生也。

○注"宫商"至"曰声"。

○正义曰:言"声"者,是宫、商、角、征、羽也。

极浊者为宫,极清者为羽,五声以清浊相次。

云"杂比曰音"者,谓宫、商、角、征、羽清浊相杂和比谓之音。

云"单出曰声"者,五声之内,唯单有一声,无余声相杂,是"单出曰声"也。

然则初发口单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金石干戚羽旄谓之乐,则声为初,音为中,乐为末也,所以唯举音者,举"中"见上、下矣。

○注"乐之"至"听之"。

○正义曰:"弹其宫则众宫应,然不足乐"者,明直唯一声,不足可为乐,故须变之使杂也。

引"《易》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者,《易·文言》文,证"同声相应"之义也。

同声虽相应,不得为乐,必有异声相应,乃得为乐耳。

引《春秋传》以下者,证"同声不得为乐"也。

案《春秋》昭二十年《左传》:"齐景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同者,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言琴瑟专一,唯有一声,不得成乐故也。

○注"方,犹文章也"。

○正义曰:凡画者,青黄相杂分布,得成文章,言音清浊上下分布次序,得成音曲也,以画者文章,故云"方,犹文章也"。

○注"干盾"至"秉翟"。

○正义曰:"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也"者,武舞之乐,执此盾与斧也。

云"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执"者,言文舞执此羽旄也。

引"舞师、乐师"者,证有干戚、羽旄舞等。

案《乐师》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也。

无兵舞,但有干舞。

郑司农彼注云:"干舞者,兵舞。"

又《舞师》云:"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

无干舞,但有兵舞。

郑司农彼注:"干舞,兵舞也。"

此引《乐师》既谓干舞,引谓兵舞者,兵舞非《乐师》之文,但经云"干戚",用戚则是大武。

大武,兵舞,此引《乐师》益以兵舞,解经之"干戚"也。

但此经"干戚、羽旄",包含文、武之大舞。

郑引《乐师》小舞,明羽舞也。

引《诗》者,证羽舞是翟舞也,此《诗·邶风》,刺卫君不用贤。

卫之贤者,仕於泠官,但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而已。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

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啴以杀。

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

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

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

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

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

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后动。

言人声在所见,非有常也。

噍,踧也。

啴,宽绰貌。

发,犹扬也。

粗,{分鹿}也。

○噍,子遥反,徐在尧反,沈子尧反,踧也,谓急也。

杀,色界反,徐所列反。

其乐,音洛。

啴,昌善反,宽缓也。

散,思旦反。

粗,采都反,又才古反。

踧,子六反。

绰,处约反。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

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

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极,至也。

○道音导。

行,下孟反。

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此其所谓"至"也。

○治,直吏反,下同。

[疏]"乐者"至"道也"。

○正义曰:此一节覆明上文"感物而动"之意,结乐声生起所由也。

合音乃成乐,是乐由比音而生,故云"音之所由生也"。

○"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者,欲将明乐随人心见,故更陈此句也。

本,犹初也。

物,外境也。

言乐初所起,在於人心之感外境也。

○"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者,心既由於外境而变,故有此下六事之不同也。

噍,踧急也。

若外境痛苦,则其心哀。

哀感在心,故其声必踧急而速杀也。

○"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者,啴,宽也。

若外境所善,心必欢乐,欢乐在心,故声必随而宽缓也。

○"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者,若外境会合其心,心必喜悦,喜悦在心,故声必随而发扬放散无辄碍。

但乐是长久之欢,喜是一时之悦,遇有善事而心喜也。

昭二十五年《左传》云"喜生於好",是喜与乐别也。

○"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者,怒谓忽遇恶事,而心恚怒,恚怒在心,则其声粗以猛厉也。

○"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者,直,谓不邪也。

廉,廉隅也。

若外境见其尊高,心中严敬,严敬在心,则其声正直而有廉隅,不邪曲也。

○"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者,和,调也。

柔,软也。

若外境亲属死亡,心起爱情,爱情在心,则声和柔也。

○"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后动"者,结外感物也。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性本静寂,无此六事。

六事之生,由应感外物而动”,故云非性也。

所以知非性者,今设取一人,以此六事触之,言此人必随触而动,故知非本性也。

庾云:"随其所感而应之,是知非性也。"

此声皆据人心感於物而口为声,知是人声也。

故郑注云:"言人声在所见。"

皇氏云"乐声",失之矣。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既六事随见而动,非关其本性,故先代圣人在上,制於正礼正乐以防之,不欲以外境恶事感之,故云"先王慎所以感之"者也。

○"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者,此四事,是防慎所感之具矣。

政,法律也。

既防慎其感,故用其正礼教道其志,用正乐谐和其声,用法律齐一其行,用刑辟防其凶奸,则民不复流僻也。

"礼、乐、刑、政,其极一也"者,极,至也。

用其四事齐之,使同其一致,不为非也。

贺云:"虽有礼、乐、刑、政之殊,及其检情归正,同至理极,其道一也。"

○"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者,结四事之功也,言民心所触,有前六事不同,故圣人用后四者制之,使俱得其所也。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情动於中,故形於声。

声成文,谓之音。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

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

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言八音和否,随政也。

《玉藻》曰:"御瞽几声之上下。"

○治世之音,绝句。

安以乐,音洛,绝句。

雷读上至"安"绝句,乐音岳,"以乐"二字为句。

其政和,崔读上句依雷,下"以乐其政和"总为一句。

下"乱世"、"亡国"各放此。

思,息吏反,又音笥。

否音不。

藻音早,瞽音古。

几,居希反,又音祈。

上下,时掌反。

[疏]"凡音"至"通矣"。

○正义曰:上文云音从人心生,乃成为乐,此一节明君上之乐随人情而动。

若人情欢乐,乐音亦欢乐,若人情哀怨,乐音亦哀怨。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者,言君上乐音生於下民心者也。

○"情动於中,故形於声"者,言在下人心情感君政教善恶,动於心中,则上文"感於物而后动"是也。

既感物动,故形见於口,口出其声,则上文云"故形於声"者是也。

○"声成文,谓之音"者,谓声之清浊杂比成文谓之音,则上文云"变成方,谓之音"是也。

上云"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此云音,不云乐者,以下云"治世之音"、"乱世之音",故云音而不言乐也。

必言音者,乐以音为本,变动由於音也,所以特言音也。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者,是故,谓情动於中,而有音声之异,故言治平之世,其乐音安静而欢乐也。

治世之音,民既安静以乐而感其心,故乐音亦安以乐,由其政和美故也。

君政和美,使人心安乐,人心安乐,故乐声亦安以乐也。

○"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者,乱世,谓祸乱之世,乐音怨恨而恚怒。

乱世之时,其民怨怒,故乐声亦怨怒流亡,由其政乖僻故也。

○"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者,亡国,谓将欲灭亡之国,乐音悲哀而愁思。

言亡国之时,民心哀思,故乐音亦哀思,由其人困苦故也。

前"治世"、"乱世"皆云世,"亡国"不云世者,以国将亡,无复继世也。

其"治世"、"乱世"皆云政,"亡国"不云政者,言国将灭亡,无复有政,故云"其民困"也。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者,若政和则声音安乐,若政乖则声音怨怒,是"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

五者不乱,则无怗{滞心}之音矣。

五者,君、臣、民、事、物也。

凡声浊者尊,清者卑。

怗{滞心},敝败不和貌。

○怗,徐昌廉反,弊也。

{滞心},昌制反,又昌纸反,败也。

敝音弊。

宫乱则荒,其君骄。

商乱则陂,其官坏。

角乱则忧,其民怨。

征乱则哀,其事勤。

羽乱则危,其财匮。

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

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

君、臣、民、事、物,其道乱,则其音应而乱。

荒犹散也。

陂,倾也。

《书》曰:"王耄荒。"

《易》曰:"无平不陂。"

○陂,彼义反,注同,倾也。

匮,其愧反,乏也。

迭,田节反。

散,苏旦反。

耄,莫报反。

[疏]"宫为"至"日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五声宫、商、角、征、羽之殊,所主之事,上下不一,得则乐声和调,失则国将灭亡也。

○"宫为君"者,宫则主君,所以然者,郑注《月令》云:宫属土,土居中央,总四方,君之象也。

又"土爰稼穑",犹君能滋生万民也。

又五音,以丝多声重者为尊,宫弦最大,用八十一丝,故"宫为君"。

崔氏云:"五音之次,以宫最浊,自宫以下,则稍清矣。 君、臣、民、事、物,亦有尊卑,故以次配之。"

○"商为臣"者,商所以为臣者何?以郑注《月令》云:"商属金,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

解者云:"宫八十一丝,商七十二丝,次宫,如臣之得次君之贵重也。"

崔氏云:"商是金,金以决断。 为臣事君,亦以义断为贤矣。"

○"角为民",所以为民者,郑注《月令》云:"角属木,以其清浊中,民之象也。"

解者云:"宫浊而羽清,角六十四丝,声居宫、羽之中,半清半浊,故云以其清浊中也。 民比君、臣为劣,比事、物为优,故云角,清浊中,民之象矣。"

崔氏云:"角属春,春时物生众,皆有区别,亦象万民众多而有区别也。"

○"征为事",所以为事者,郑注《月令》云:"征属火,以其征清,事之象也。"

解者云:"羽最清,征次之,故用五十四丝,是征清,征清所以为事之象也。"

夫事是造为,造为由民,故先事后乃有物也。

是事胜於物,而劣於民,故次民,居物之前,所以征为事之象也。

崔氏云:"征属夏,夏时生长万物,皆成形体,事亦有体,故以征配事也。"

○"羽为物",羽所以为物者,郑注《月令》云:"羽属水者,以其最清,物之象也。"

解者云:"羽者最清,用四十八丝而为,物劣於事,故最处末,所以‘羽为物’也。"

崔氏云:"羽属冬,冬物聚则成财用,冬则物皆藏聚,与财相类也。"

○"五者不乱,则无怗{滞心}之音矣"者,怗,敝也。

{滞心},败也。

敝败,谓不和之貌也。

若君、臣、民、事、物五者各得其所用,不相坏乱,则五声之响无敝败矣。

○"宫乱则荒,其君骄"者,前明音声与政通,若五事皆正,则音不敝败,是声与政通,故此以下明声与政通也。

若五音之敝败,则政乱各有所由也。

荒,犹散也。

若宫音之乱,则其声放散,是知由其君骄溢故也。

崔氏云:"宫声所以散者,由君骄也,若君骄则万物荒散也。"

○"商乱则陂,其官坏"者,陂,不平正也。

若商音之乱,则其声欹斜而不正也,是知由其臣不治於官,官坏故也。

崔氏云:"商声所以倾邪者,由臣官坏也,官若坏,则物皆倾邪也。"

○"角乱则忧,其民怨"者,若角音之乱,则其声忧愁,是知由政虐,其民怨故也。

崔氏云:"角声所以乱者,由民不安业,有忧愁之心也。"

民无自怨,皆君上失政,故下民生怨也。

○"征乱则哀,其事勤"者,若征音之乱,则其声哀苦,是知由繇役不休,其民事勤劳故也。

崔氏云:"征所以乱者,由民勤於事,悲哀之所生。"

○"羽乱则危,其财匮"者,匮,乏也。

若羽音之乱,则其声倾危,是知由君赋重,其民贫乏故也。

崔氏云:"危者,谓声不安也。"

羽音所以不安者,由君乱於上,物散於下,故知财乏,不能得安,故有匮乏也。

○"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者,迭,互也。

陵,越也。

若五声并和,则君臣上下不失。

若五声不和,则君臣上下互相陵越,所以为"慢"也。

崔氏云:"前是偏据一乱以为义,未足以为灭亡,今此以五者皆乱,故灭亡无日矣。"

灭者,绝也。

亡,叛也。

无日,言无复一日也。

若君臣互相陵慢如此,则国必叛灭,旦夕可俟,无复一日也。

○注"《书》曰"至"不陂"。

○正义曰:所引之者,《尚书·吕刑》之文也。

"王耄荒"者,谓穆王享国百年耄荒也。

引之者,证经之"荒"字矣。

云"《易》曰:无平不陂"者,《易·泰卦》九三爻辞。

引之者,证经之"陂"字矣。

案《乐纬·动声仪》云:"宫为君,君者当宽大容众,故声弘以舒,其和情以柔,动脾也。 商为臣,臣者当以发明君之号令,其声散以明,其和温以断,动肺也。 角为民,民者当约俭,不奢僣差,故其声防以约,其和清以静,动肝也。 征为事,事者君子之功,既当急就之,其事当久流亡,故其声贬以疾,其和平以功,动心也。 羽为物,物者不有委聚,故其声散以虚,其和断以散,动肾也。"

《动声仪》又云:"若宫唱而商和,是谓善,太平之乐。"

注云:"君臣相和。"

又云:"角从宫,是谓哀,衰国之乐。"

注云:"象人自怨诉。"

又云:"羽从宫,往而不反,是谓悲,亡国之乐也。"

注云"悲伤於财竭。"

又云:"音相生者和。"

注云:"弹羽角应,弹宫征应,是其和乐。"

以此言之,相生、应即为和,不以相生、应,则为乱也。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於慢矣。

比,犹同也。

○比,毗志反,注同。

又如字。

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濮水之上,地有桑间者,亡国之音,於此之水出也。

昔殷纣使师延作靡靡之乐,巳而自沈於濮水。

后师涓过焉,夜闻而写之,为晋平公鼓之,是之谓也。

桑间在濮阳南。

诬,罔也。

○濮音卜,水名。

诬音无,注同。

涓,古玄反。

为,于伪反,下"为作法度"同。

[疏]"郑、卫"至"止也"。

○正义曰:前经明五者皆乱,骄慢灭亡,此一节论乱世灭亡之乐。

比,犹同也。

郑国之音,好滥淫志,卫国之乐,促速烦志,并是乱世之音也。

虽乱而未灭亡,故云"比於慢",即同前谓之慢也。

○"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者,於濮水之上桑林之间所得之乐,是亡国之音矣,故云"亡国之音"。

○"其政散"者,谓君之政教荒散也。

○"其民流"者,流,谓流亡。

君既荒散,民自流亡也。

○"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者,君既失政,在下则诬罔於上,行其私意,违背公道,不可禁止也。

○注"濮水"至"罔也"。

○正义曰:"濮水之上,地有桑间"者,言濮水与桑间一处也。

云"昔殷纣使师延作靡靡之乐"以下,皆《史记·乐书》之文也。

言卫灵公之时,将之晋,至於濮水之上,舍,夜半之时,闻鼓琴之声,问左右,皆对曰:"不闻。"

乃召师涓,听而写之。

明日即去,乃至晋国,见平公,平公享之。

灵公曰:"今者来闻新声,请奏之。"

平公曰:"可。"

即命师涓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

未终,而师旷抚而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也,不可遂。"

平公曰:"何?"师旷曰:"昔师延所作也,与纣为靡靡之乐。 武王代纣,师延东走,自投濮水之中。 故闻此声,必於濮水之上而闻之。"

是其事。

案《异义》云:"今《论语》说郑国之为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会,讴歌相感,故云郑声淫。 《左传》说‘烦手淫声’,谓之郑声者,言烦手踯躅之声,使淫过矣。 许君谨案:《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矣,故郑声淫也。"

今案《郑诗》说妇人者唯九篇,《异义》云十九者,误也,无十字矣。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

乐者,通伦理者也。

伦,犹类也。

理,分也。

○分,扶问反。

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

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

唯君子为能知乐。

禽兽知此为声耳,不知其宫商之变也。

八音并作,克谐曰乐。

○谐,户皆反。

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

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

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

知乐,则几於礼矣。

礼乐皆得,谓之有德。

德者得也。

几,近也。

听乐而知政之得失,则能正君、臣、民、事、物之礼也。

○治,直吏反,下"民治行"同。

几音讥,一音巨依反,注同。

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

食飨之礼,非致味也。

隆,犹盛也。

极,穷也。

○食音嗣,下"食飨"同。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

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

《清庙》,谓作乐歌《清庙》也。

朱弦,练朱弦,练则声浊。

越,瑟底孔也,画疏之,使声迟也。

倡,发歌句也。

三叹,三人从叹之耳。

大飨,袷祭先王,以腥鱼为俎实,不臑熟之。

大羹,肉湆,不调以盐菜。

遗,犹余也。

○疏音疏,下同。

倡,昌谅反,注同。

腥音星。

和,胡卧反。

底,都礼反。

画音获。

袷音洽。

臑音而。

湆,去及反。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教之使知好恶也。

○好恶,上呼报反,下乌路反,又并如字,后"好恶"二字相连者,皆放此。

[疏]"凡音"至"正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音乐之异,音易识而乐难知,知乐则近於礼。

又明礼乐隆极之旨,先王所以礼乐教人之意。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言音从声生,声从心生,故云"生於人心者也"。

○"乐者,通於伦理者"也,伦,类也。

理,分也。

比音为乐,有金、石、丝、竹、干、戚、羽、旄,乐得则阴阳和,乐失则群物乱,是乐能经通伦理也。

阴阳万物,各有伦类分理者也。

○"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者,言禽兽知其声,不知五音之和变,是声易识而音难知矣。

○"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者,言众庶知歌曲之音,而不知乐之大理,是音犹易而乐极难也。

○"唯君子为能知乐"者,君子谓大德圣人,能知极乐之理,故云"为能知乐"。

○"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者,音由声生,先审识其声,然后可以知音。

乐由音生,先审识其音,然后知乐。

政由乐生,先审识其乐,可以知政。

所以"审乐知政"者,乐由音、声相生,声感善恶而起,若能审乐,则知善恶之理,行善不行恶,习是不习非,知为政化民。

○"而治道备矣"者,政善乐和,音声皆善,人事无邪僻,则治道备具矣。

○"知乐,则几於礼矣"者,几,近也。

知乐则知政之得失,知政之得失,则能正君、臣、民、事、物,故云"近於礼矣"。

但礼包万事,万事备具,始是礼极。

今知乐,但知正君、臣、民、事、物而已,於礼未极,故云"近於礼矣"。

○"礼乐皆得,谓之有德。 德者得也"者,言王者能使礼乐皆得其所,谓之有德之君。

所以名为德者,得礼乐之称也。

○"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者,隆,谓隆盛,言乐之隆盛,本在移风易俗,非崇重於锺鼓之音,故云"非极音也"。

案《论语》云"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是也。

○"食飨之礼非致味也"者,食飨,谓宗庙袷祭。

此礼之隆重,在於孝敬也,非在於致其美味而已。

"礼"云食飨之礼,则"乐"应云祭祀之乐,互可知也。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者,覆上乐之隆非极音也。

《清庙》之瑟,谓歌《清庙》之诗,所弹之瑟朱弦,谓练朱丝为弦,练则声浊也。

越,谓瑟底孔也,疏通之使声迟,故云"疏越"。

弦声既浊,瑟音又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响。

以其质素,初发首一倡之时,而唯有三人叹之,是人不爱乐。

虽然,有遗余之音,言以其贵在於德,所以有遗余之音,念之不忘也。

○"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 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者,此覆上飨之礼非致味也。

大飨,谓袷祭,尚玄酒在五齐之上,而俎腥鱼。

腥,生也。

俎虽有三牲,而兼载腥鱼也。

大羹,谓肉湆也。

不和,谓不以盐菜和之。

此皆质素之食,而大飨设之,人所不欲也。

虽然,有遗余之味矣,以其有德质素,其味可重,人爱之不忘,故云"有遗味者矣"。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者,以玄酒、腥鱼、大羹是非极口腹也,以朱弦疏越是非极耳目也。

○"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者,言先王制礼乐,不为口腹耳目,而将以教民均平好恶,使好者行之,恶者避之,而反归人道之正也。

○注"能止"至"之礼"。

○正义曰:以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

既能知乐,则能正此五事,五事之外,则余礼未能弘通,故经云"近於礼",未尽礼之用也。

○注"朱弦"至"余也"。

○正义曰:"朱弦,练朱弦“者,案《虞书传》云:“古者帝王升歌清庙之乐,大瑟练弦"。

此云"朱弦"者,明练之可知也。

云"练则声浊"者,不练则体劲而声清,练则丝熟而弦浊。

云"越,瑟底孔也"者,案《乡饮酒礼》"二人皆左何瑟,后首,垮越",是"越,瑟底孔也"。

故《燕礼》注云:"越,瑟下孔也。"

云"画疏之使,声迟也"者,熊氏云:瑟两头有孔,画疏之。

疏,通也,使两头孔相达而通,孔小则声急,孔大则声迟,故云"使声迟也"。

云"三叹,三人从叹之耳"者,三叹,谓击瑟赞叹美者,但有三人叹之耳,言叹者少也。

云"大飨,袷祭先王"者,案《郊特牲》"郊血,大飨腥",此云"腥鱼",故为宗庙袷祭也。

云"以腥鱼为俎实"者,谓荐血腥之时,以俎荐腥鱼。

熊氏云:其牛羊之俎,至荐熟之时,皆亨之而熟。

荐腥鱼,则始末不亨。”

故云"而俎腥鱼"也。

云"大羹,肉湆"者,《特牲》云"大羹湆",此云"不和",故知不调以盐菜。

鉶羹则和之。

云"遗,犹余也"者,乐声虽质,人贵之不忘矣,食味虽恶,人念之不息矣,是有遗音遗味矣。

熊氏云"声有五声,但有三人叹之,余两声未叹,是有遗音"。

非其辞也。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

言性不见物则无欲。

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

至,来也。

知知,每物来,则又有知也,言见物多则欲益众。

形,犹见也。

○见,贤遍反。

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节,法度也。

知,犹欲也。

诱,犹道也,引也。

躬,犹已也。

理,犹性也。

○诱音酉。

道音导。

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穷人欲,言无所不为。

於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

[疏]"人生"至"道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人感物而动。

物有好恶,所感不同。

若其感恶则天理灭,为大乱之道,故下文明先王所以制礼乐而齐之。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正义曰:言人初生,未有情欲,是其静禀於自然,是天性也。

○"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者,其心本虽静,感於外物,而心遂动,是性之所贪欲也。

自然谓之性,贪欲谓之情,是情、性别矣。

○"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者,至,犹来也,言外物既来。

知,谓每一物来,则心知之。

为每一物皆知,是"物至知知"也。

物至既众,会意者则爱好之,不会意者则嫌恶之,是好恶形焉。

○"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者,所好恶恣己之情,是"无节於内"。

知,谓欲也。

所欲之事,道诱於外,外见所欲,心则从之,是"知诱於外"也。

○"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者,躬,己也。

恣己情欲,不能自反禁止。

理,性也,是天之所生本性灭绝矣。

○"夫物之感人无穷"者,物既众多,来感於人,无有穷巳也。

○"而人之好恶而无节"者,见物之来,所好所恶,无有法节也。

○"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者,则是外物来至,而人化之於物,物善则人善,物恶则人恶,是"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者,人既化物,逐而迁之,恣其情欲,故灭其天生清静之性,而穷极人所贪嗜欲也。

○"知者诈愚",谓欺诈愚人也。

○"勇者苦怯",谓困苦怯者。

○"疾病不养",谓人所嫌恶,不收养也。

○"老幼孤独不得其所"者,此并是人之嫌恶,无所哀矜,故"老幼孤独不得其所"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

言为作法度,以遏其欲。

○遏,於遏反,本亦作节。

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

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

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

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

男二十而冠,女许嫁而笄,成人之礼。

射、乡,大射、乡饮酒也。

○衰,七雷反。

乐音洛。

冠,古乱反,注同。

笄音鸡。

别,彼列反,下文注皆同。

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

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疏]"是故"至"备矣"。

○正义曰:此一节以下至"乐云",广明礼乐相须之事。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者,庾云:"人为,犹为人也,言为人作法节也。"

○"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者,射,大射也。

乡,乡饮酒也。

食飨,飨食宾客也。

凡此皆是正交接之节,不使相陵越也。

○"礼节民心"者,前经云"礼乐,人为之节",故此经明其所节之事。

礼有尊卑上下,故裁节民心,谓无不敬也。

○"乐和民声"者,乐有宫、商、角、征、羽及律吕,所以调和民声也。

○"政以行之"者,政谓禁令用禁令以行礼乐也。

○"刑以防之"者,若不行礼乐,则以刑罚防止也。

○"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者,若此四事通达流行而不悖逆,则王道备具矣。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

同,谓协好恶也。

异,谓别贵贱也。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

流,谓合行不敬也。

离,谓析居不和也。

○胜,治证反。

析,思历反。

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

欲其并行斌斌然。

○饬音敕,本亦作饰,音式。

斌,彼贫反,本又作彬。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

乐文同,则上下和矣。

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

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

仁以爱之,义以正之。

如此,则民治行矣。

等,阶级也。

○著,张虑反。

肖音笑。

[疏]"乐者"至"行矣"。

○正义曰:皇氏云:"从‘王道备矣’以上为《乐本》,从此以下为《乐论》,今依用焉。 此十一篇之说,事不分明。 郑《目录》十一篇略有分别,仔细不可委知。"

熊氏云:"十篇,郑可具详。 依《别录》十一篇,所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此《乐记》有《魏文侯》,乃次《宾牟贾》、《师乙》为末,则是今之《乐记》十一篇之次与《别录》不同。 推此而言,其《乐本》以下亦杂乱,故郑略有分别。"

案熊氏此说,不与皇氏同。

○"乐者为同"者,此言《乐论》之事,谓上下同听。

莫不和说也。

○"礼者为异"者,谓尊卑各别,恭敬不等也。

此章凡有四段,自此至"民治行矣"为第一段,论乐与礼同异。

将欲广论,先论其异同也。

自"乐由中出"至"天子如此,则礼行矣"为第二段,论乐与礼之功。

论同异既辨,故次宜有功也。

自"大乐与天地同和"至"述作之谓也"为第三段,论乐与礼唯圣人能识。

既有其功,故宜究识也。

自"乐者天地之和"至"则此所与民同也"为第四段,论乐与礼使上下和合,是为同也。

礼使父子殊别,是为异。

○"同则相亲",无所间别,故相亲也。

"异则相敬",有所殊别,故相敬也。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者,此明虽有同异,而又有相须也。

胜,犹过也。

若乐过和同而无礼,则流慢,无复尊卑之敬。

若礼过殊隔而无和乐,则亲属离析,无复骨肉之爱。

唯须礼乐兼有,所以为美。

故《论语》云"礼之用,和为贵",是也。

○"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者,合情,谓乐也。

乐和其内,是合情也。

饰貌,谓礼也,礼以捡迹於外,是饰貌也。

貌与心半,二者无偏,则是礼乐之事也。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者,义,宜也。

等,阶级也。

若行礼得其宜,则贵贱各有阶级矣。

○"乐文同,则上下和矣"者,文,谓声成文也。

若行乐文采谐同,则上下各自和好也。

○"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者,谓所好得其善,所恶得其恶,是好恶著,则贤与不肖自然分别矣。

○"刑禁暴"者,谓用刑罚禁止暴慢也。

○"爵举贤"者,谓用爵以举贤良也。

○"则政均矣"者,刑爵得所,政教均平矣。

刑者则慎罚,爵者则明德。

○"仁以爱之"者,谓王者用仁以爱民也。

○"义以正之"者,谓王者用义以正恶矣。

○"如此则民治行矣"者,言用仁用义,则民行治也。

此经凡有五事,各以"矣"结之。

从"礼义立,则贵贱等矣",是其一也。

"乐文同,则上下和矣",是其二也。

"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是其三也。

"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是其四也。

"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是其五也。

乐由中出,和在心也。

礼自外作。

敬在貌也。

乐由中出,故静。

礼自外作,故文。

文,犹动也。

大乐必易,大礼必简。

易、简,若於《清庙》大飨然。

○易,以鼓反,注同。

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至,犹达也,行也。

○争,争斗之争。

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

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

宾,协也。

试,用也。

○长,丁丈反。

[疏]"乐由"至"行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乐自内自外,或易或简,天子行之得所,则乐达礼行。

○"乐由中出"者,谓乐从心起也。

○"礼自外作"者,谓礼敬在外貌也。

"乐由中出,故静"者,行之在心,故静也。

○"礼自外作,故文"者,礼肃人貌,貌在外,故云"动也"。

庾云:"乐成在中,是和合反自然之静。 礼节在貌之前,动合文理,文犹动也。"

○"大乐必易"者,"朱弦而疏越"是也。

○"大礼必简"者,"玄酒腥鱼"是也。

○"乐至则无怨"者,至,谓达也,行也。

乐行於人由於和故,无怨矣。

○"礼至则不争"者,礼行於民由於谦敬,谦敬则不争也。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者,民无怨争,则君上无为,但揖让垂拱,而天下自治。

其功由於礼乐,故云”礼乐之谓也"。 ○“暴民不作"此下至"乐达矣",偏举乐之功,前云"乐达则无怨",故致此以下之功也。

暴民,谓凶暴之民。

不作,谓不动作也。

○"如此,则乐达矣"者,由乐和,故至天子不怒,以致前事,是乐道达矣。

○"天子如此,则礼行矣"者,天子若能使海内如此,则是礼道兴行矣。

乐云达,礼云行者,互文也。

礼云"天子如此",乐不云"天子"者,乐既云"天子不怒",故略其文,不复云"天子"也。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

言顺天地之气与其数。

和,故百物不失;不失其性。

节,故祀天祭地。

成物有功报焉。

明则有礼乐,教人者。

幽则有鬼神。

助天地成物者也。

《易》曰:"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

《五帝德》说黄帝德曰:"死而民畏其神者百年。"

《春秋传》曰:"若敖氏之鬼。"

然则圣人之精气谓之神,贤知之精气谓之鬼。

○敖,五羔反。

贤知,音智。

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

乐者,异文合爱者也。

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沿,犹因述也。

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沿,或作缘。

○沿,悦专反,因也,述也。

故事与时并,举事在其时也。

《礼器》曰:"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

名与功偕。

为名在其功也。

偕,犹俱也。

尧作《大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汤作《大濩》,武王作《大武》,名因其得天下之大功。

○偕,古谐反,俱也。

濩,户故反,下同。

[疏]"大乐"至"功偕"。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乐与天地合德,明王用之,相因不改,功名显著。

○"大乐与天地同和"者,天地气和,而生万物。

大乐之体,顺阴阳律吕,生养万物,是"大乐与天地同和"也。

○"大礼与天地同节"者,天地之形,各有高下大小为限节。

大礼辨尊卑贵贱,与天地相似,是"大礼与天地同节"也。

○"和,故百物不失"者,以大乐与天地同和,能生成百物,故不失其性也。

○"节,故祀天祭地"者,以大礼与天地同节,有尊卑上下,报生成之功,故"“祀天祭地"。

○"明则有礼乐"者,圣王既能使礼乐与天地同和节,又於显明之处尊崇礼乐以教人。

○"幽则有鬼神"者,幽冥之处尊敬鬼神以成物也。

○"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者,圣人若能如此上事行礼乐得所,以治天下,故四海之内合其敬爱;以行礼得所,故四海会合其敬;行乐得所,故四海之内齐同其爱矣。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者,尊卑有别,是殊事;俱行於礼,是合敬也。

○"乐者,异文合爱者也"者,宫商别调,是异文;无不欢爱,是合爱也。

○"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者,礼乐之状,质文虽异,乐情主和,礼情主敬,致治是同。

以其致治情同,故明王所以相因述也。

言前代后代,同礼乐之情,因时质文,或有损益,故云"以相沿也"。

沿,谓因而增改也。

○"故事与时并"者,事,谓圣人所为之事,与所当时而并行,若尧、舜揖让之事,与淳和之时而并行;汤、武干戈之事,与浇薄之时而并行。

此一句明礼也。

○"名与功偕"者,名,谓乐名。

偕,俱也。

言圣王制乐之名,与所建之功而俱作也。

若尧之《大章》,舜之《大韶》。

尧章明之功,舜绍尧之德,及禹、汤等乐名,皆与功俱立也。

此一句明乐,圣王虽同礼乐之情,因而脩述,但时与功不等,故礼与乐亦殊。

○注"言顺"至"其数"。

○正义曰:天地与阴阳生养为气,乐有六律、六吕,调和生养,是顺天地之气,解经"同和"也。

云"与其数",谓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川高下,其数不同,故云"与其数",解经"同节"也。

○注"成物有功报焉"。

○正义曰:言天地春夏生物,秋冬成物。

独云"成物"者,对则生、成有异。

总而言之,生亦成也,故云"成物有功",下注云"助天地成物"是也。

○注"易曰"至"之鬼"。

○正义曰:引"《易》曰: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者,《易·上系辞》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

注云:"精气谓七八,游魂谓九六。 游魂谓之鬼,物终所归。 精气谓之神,物生所信也。 言木火之神,生物东南。 金水之鬼,终物西北。 二者之情,其状与春夏生物、秋冬终物相似。"

云"《五帝德》说黄帝德曰:死而民畏其神者百年",案《大戴礼·五帝德篇》云:"宰我问孔子曰:‘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人也?抑非人也?何以至三百年乎?’孔子曰:‘生而民利其德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 ’"云"《春秋传》曰:若敖氏之鬼",引《春秋》者,宣四年《左传》:"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初生,令尹子文请杀之。 其父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慼,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云"圣人之精气谓之神"者,则黄帝是也,言圣人气强,能引生万物,故谓之神。

云"贤知之精气谓之鬼"者,则若敖氏是也,气劣於圣,但归终而已,故谓之鬼。

熊氏云:"《系辞》鬼神者,谓七八九六,自然之鬼神。"

又圣人贤人鬼神,与自然鬼神,俱能助天地而成物,故郑总引之也。

又郑注《祭法》"七祀",谓鬼神"司察小过",引此"幽则有鬼神"。

然则有天地自然之鬼神,有圣人贤人之鬼神,有七祀之鬼神。

崔氏云:"明人君及臣,生则有礼乐化民,死则为鬼神以成物。"

此唯据圣人贤人之鬼神也。

与郑引《易·系辞》不合,其义非也。

○注"沿犹"至"知也"。

○正义曰:五帝茸荃同用礼乐,是因也,就而损益,是述也。

故引《论语》"损益"之事以解之。

损益者,则下文"事与时并,名与功偕"是也。

故钟鼓管磬,羽籥干戚,乐之器也。

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

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

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

缀,谓酂,舞者之位也。

兆,其外营域也。

○伸音申。

缀,丁劣反,徐丁卫反,下"缀远"、"缀短"皆同。

簠簋,上音甫,下居洧反,并祭器名。

上下,时掌反。

还音旋。

裼,思历反。

袭音习。

酂,作管反,后同。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

述,谓训其义也。

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

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疏]"故锺"至"谓也"。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礼乐器之与文,并述作之体。

"缀兆疾徐"者,缀,谓舞者行位相连缀也。

兆,谓位外之营兆也。

○"周还裼袭"者,周,谓行礼周曲回旋也。

裼,谓袒上衣而露裼也。

袭,谓掩上衣也。

礼盛者尚质,故袭。

不盛者尚文,故裼。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者,下文云"穷本知变,乐之情",若能穷极其本,识其变通,是知乐之情也。

下文云"著诚去伪,礼之经也",若能显著诚信,弃去浮伪,是知礼之情也。

凡制作者,量事制宜,既能穷本知变,又能著诚去伪,所以能制作者。

"识礼乐之文者能述"者,文,谓上经云"屈伸俯仰"、"升降上下"是也。

述,谓训说义理。

既知文章升降,辨定是非,故能训说礼乐义理,不能制作礼乐也。

○"作者之谓圣",圣者通达物理,故"作者之谓圣",则尧、舜、禹、汤是也。

○"述者之谓明",明者辨说是非,故脩述者之谓明,则子游、子夏之属是也。

乐者,天地之和也。

礼者,天地之序也。

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化,犹生也。

别,谓形体异也。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

言法天地也。

过制则乱,过作则暴。

过,犹误也,暴失文武之意。

明於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疏]"乐者"至"乐也"。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礼乐从天地而来,王者必明於天地,然后能兴礼乐。

乐者,调畅阴阳,是"天地之和也"。

○"礼者,天地之序也",礼明贵贱,是"天地之序也"。

○"乐由天作"者,乐生於阳,是法天而作也。

○"礼以地制"者,礼主於阴,是法地而制,言法天地也。

○"过制则乱"者,过,谓误也。

惟圣人识合天地者,则制礼作乐不误。

若非圣识,则必误,误制礼,则尊卑淫乱也,犹地体误,则乱於高下也。

○"过作则暴"者,谓违暴失所。

若过误作乐,则乐体违暴,失文武之意,谓文乐武乐杂乱也。

论伦无患,乐之情也。

欣喜欢爱,乐之官也。

伦,犹类也。

患,害也。

官,犹事也。

中正无邪,礼之质也。

庄敬恭顺,礼之制也。

质,犹本也。

○邪,字又作斜,同,似嗟反。

若夫礼乐之施於金石,越於声音,用於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言情官质制,先王所专也。

[疏]"论伦"至"同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乐文质不同,事为有异。

○"论伦无患"者,乐主和同,论说等伦,无相毁害,是"乐之情也"。

言乐之本情,欲使伦等和同,无相损害也。

○"欣喜欢爱,乐之官也"者,官,犹事也。

贺玚云:"八音克谐,使物欢欣,此乐之事迹也。"

在心则伦类无害,故为乐情。

在貌则欣喜欢爱,故为乐事也。

○"中正无邪,礼之质也"者,谓内心中正,无有邪僻,是礼之本质也。

○"庄敬恭顺,礼之制也"者,外貌庄敬,谦恭谨慎,是礼之节制也。

○"若夫礼乐之施於金石,越於声音"者,此明乐也。

○"用於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者,此明礼也。

若通而言之,则礼乐相将矣。

○"则此所与民同也"者,言施於金石,越於声音,用於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等与民共同有也。

前经论乐之情,乐之官,礼之质,礼之制,是先王所专有也,言先王独能专此四事。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功成、治定,同时耳。

功主於王业,治主於教民。

《明堂位》说周公曰:"治天下六年,朝诸侯於明堂,制礼作乐。"

○王如字,徐于况反。

治定,直吏反,注"治定"、"治主"、下"治辩"同。

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

辩,徧也。

○辩,本又作辩,旧音遍,按《广雅》:"辨,徧也。"

薄苋反。

徧音遍。

干戚之舞,非备乐也。

乐以文德为备,若《咸池》者,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孰亨而祀,非达礼也。

达,具也。

《郊特牲》曰:"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 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

○亨,沈普衡反,徐许两反。

爓,在廉反。

五帝殊时,不相沿乐。

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言其有损益也。

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

乐,人之所好也,害在淫侉。

礼,人之所勤也,害在倦略。

○粗,仓都反,后皆同。

偏音篇,下同。

好,呼报反。

侉,苦瓜反。

及夫敦乐而无忧,礼备而不偏者,其唯大圣乎。

敦,厚也。

○夫音扶,下皆放此。

[疏]"王者"至"圣乎"。

○正义曰:此章是《乐记》第三章,名曰《乐礼》章也。

章中明王者为治,必制礼作乐,故名《乐礼》章也。

案郑《目录》云第三是《乐施》,第四是《乐言》,第五是《乐礼》。

今记者以《乐礼》为第三言,郑《目录》当是旧次未合之时,此今所列,或记家别起意,意趣不同故也。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者,功成,谓天子功业既成。

治定,谓民得王教,尊卑位定也。

然功成治定,俱是一时,但所断义,各有异也,故分言耳。

"功成作乐"者,王者先王之功,由民所乐,故功成命而作乐,以应民所乐之心,犹如民乐。

周有干戈而业成,故周王成功,制干戈之乐也。

"治定制礼"者,礼以体别为义,今治人得体,故制礼应之。

如周王太平乃制礼也。

而乐云"作",礼云"制"者,作是动用,制是裁断,礼是形化,故言"制"。

乐是气化,故言"作",亦相互也。

《白虎通》云:"乐者,阳也,动作倡始,故言作也。 礼者,阴也,系制於阳,故云制也。"

治定,谓教民从化。

若用质教民治定者,则制礼省略也。

若用文教民而治定者,则制礼繁多也。

其法虽殊,若大判而论,则五帝以上尚乐,三王之世贵礼,故乐兴五帝,礼盛三王,所以尔者,五帝之时尚德,故义取於同和;三王之代尚礼,故义取於仪别。

是以乐随王者之功,礼随治世之教也。

○"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者,辩,遍也。

夫礼乐必由其功治,功治有大小,故礼乐亦应以广狭也。

若以一代而言,则武王功治尚小,故礼乐未得备遍。

至周公功成治大,故礼乐应之而备也。

若异代言之,则尧、舜功大治辩,乐备礼具。

若汤、武比於尧、舜,则功小治狭,乐不备,礼不具也。

乐备,谓文德备具;不备,谓干戚之舞矣。

礼具,则血腥而祭,不具,谓孰亨而祀。

言礼乐之体,皆以德为备具也。

○"干戚之舞,非备乐也"者,言周乐干戚之舞,非如舜时文德之备乐也。

○"孰亨而祀,非达礼也"者,言后世孰亨牲体而祭祀,非如五帝之时血腥之达礼也。

○"五帝殊时,不相袭乐"者,沿,因也。

五帝既先后殊时,不相共同用一乐也。

○"三王异世,不相袭礼"者,三王前后异世,不相共袭因一礼也。

若论礼乐之情,则圣王同用也。

故前文云"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是也。

此论礼乐之迹,损益有殊,随时而改,故云不相袭也。

○"乐极则忧"者,乐人之所好,害在淫侉。

若极而不止,则必至忧蹙也。

○"礼粗则偏矣"者,偏,谓倦略。

礼者,人之所勤,言人不能勤行於礼,好生懈倦,则致粗略。

偏,谓不周备也。

○"及夫敦乐而无忧者,敦,厚也。 厚重於乐,知足则止,而无至於忧也。 ○“礼备而不偏"者,行礼安静,委曲备具,不致勤苦倦略。

能如此者,其唯大圣乎?言大圣之人,能行礼乐如此也。

○注"功成"至"作乐"。

○正义曰:"功成治定,同时耳"者,谓一时之事,若周公摄政六年是也。

云"功主於王业"者,功,谓王业之功。

乐者,圣人所乐,发扬已之功德,故云"功成作乐"。

云"治主於教民"者,治定,谓治人安定,使上下有序。

礼者,主於施下,明下之从顺,故治定制礼也。

○注"乐以"至"善也"。

○正义曰:郑之此注,据异代。

此经云"干戚非备乐",明以文德为备,故云"若《咸池》者",下文云"《咸池》备矣"是也。

引《论语》舜以文德为备,故云"《韶》尽美矣",谓乐音美也,"又尽善也",谓文德具也。

虞舜之时,杂舞干羽於两阶,而文多於武也。

谓"《武》尽美矣"者,《大武》之乐,其体美矣,下文说《大武》之乐是也。

"未尽善"者,文德犹少,未致太平。

○注"达具"至"臭也"。

○正义曰:案《礼运》云"荐其血毛",谓上古也。

"腥其俎,熟其殽",谓中古也。

"退而合亨",谓三王也。

是上代质,用血腥,次代文,用亨孰,故引《郊特牲》"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以结之。

是卑者爓孰,尊者血腥。

尊者礼具,卑者不具。

然三王之世,礼文烦多。

五帝之时,礼文简略。

今以上世为具礼,下世为不具礼者,礼之所具在於德,上代礼文虽略,德备也。

下代礼文虽烦,德不具也。

故前文云"大礼与天地同节",故下篇云"无体"之礼,是其具也。

○注"乐人"至"倦略"。

○正义曰:"乐,人之所好也,害在淫侉"者,乐声之作,人听而不厌,是人之所好,好而不止,放荡奢佚,故害在淫侉。

若朋淫於家,俾昼作夜,物极则反,乐去忧来。

又烦手淫声,慆堙心耳,则哀痛生也。

云"礼,人之所勤也"者,一献之礼,宾主百拜,是所勤也。

劳而不堪,有司跛倚,是害在倦略也。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

礼为异也。

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

乐为同也。

春作夏长仁也。

秋敛冬藏,义也。

仁近於乐,义近於礼。

言乐法阳而生,礼法阴而成。

○夏长,上户嫁反,下丁丈反,下注"长养"皆同。

近,附近之近,又其靳反,下皆同。

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

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

敦和,乐贵同也。

率,循也。

从,顺也。

别宜,礼尚异也。

居鬼,谓居其所为,亦言循之也。

鬼神,谓先圣先贤也。

○惇音纯,本又作敦。

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

礼乐明备,天地官矣。

官,犹事也。

各得其事。

[疏]"天高"至"官矣"。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礼乐配於天地,若礼乐备具,则天地之事各得其宜。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者,以天高地下不同,故人伦尊卑有异,其间万物各散殊涂。

礼者,别尊卑,定万物,是礼之法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者,言天地万物流动不息,合会齐同而变化者也。

乐者,调和气性,合德化育,是乐兴也。

乐主和同,故云"兴",礼主异,故云"行"。

此"乐兴"与"礼行"相对,乐云"兴",礼加"制"字,而云"礼制行"者,礼以裁制为义,故特加"制"。

乐以兴作为本,故不云"制"也。

○"仁近於乐,义近於礼"者,仁主仁爱,乐主和同,故仁近於乐也。

义主断割,礼为节限,故义近於礼也。

○"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者,率,循也。

言乐之为体,敦重和同,因循圣人之神气,而从於天也。

○"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者,居,谓居处也。

言礼之为体,殊别万物所宜,居处鬼之所为而顺地也。

乐所以率神者,圣人之魂为神,乐者调和其气,故云"率神"。

礼所以居鬼者,贤人之魂为鬼,礼者裁制形体,故云"居鬼"。

居者亦率循之义,变文尔。

○"礼乐明备,天地官矣"者,官,犹事也。

言圣人能使礼乐显明备具,则天地之事,各得其利矣。

○注"敦和"至"贤也"。

○正义曰:"敦和,乐贵同也"者,谓敦重於和,由其贵同,故知敦则贵也,和则同也。

"敦和"与"别宜"相对者,"别宜"谓分别其所宜,明"敦和"是敦重其所和也。

云"别宜,礼尚异也"者,乐言"敦和",乐贵同也,礼言"别宜",是礼尚异也。

云"居鬼,谓居其所为,亦言循之也"者,"居鬼"谓居处之所为,"居处"则依循之义也,故云"亦言循之也"。

与率神不异,故言"亦"。

云"鬼神,谓先圣先贤也"者,鬼则先贤,神即先圣。

圣人魂强,能神通变化,乐者清虚无体,亦能变化,故云"率神"也。

贤人魂弱,但归处居住有形,上下之礼亦有体,依循鬼之尊卑,故云"居鬼"也。

贺云:以为居鬼者,居其所为,谓若五祀之神,各主其所造而受祭,不得越其分,是不变化也。

五祀之神造门,故祭於门;造祭,故祭於灶,故云"居"。

义亦通也。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

卑高巳陈,贵贱位矣。

动静有常,小大殊矣。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

卑、高,谓山泽也。

位矣,尊卑之位,象山泽也。

动静,阴阳用事。

大小,万物也。

大者常存,小者随阴阳出入。

方,谓行虫也。

物,谓殖生者也。

性之言生也。

命,生之长短也。

象,光耀也。

形,体貌也。

○卑如字,又音婢,下同。

[疏]"天尊"至"别也"。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礼乐云",广明礼乐之功,包天地之德,各随文解之。

此天尊地卑一经,明礼为天地之别也。

○"卑高已陈,贵贱位矣"者,卑谓泽也,高谓山也。

山泽列在天地之中,故云"已陈"也。

贵贱,即公卿以下,象山川而有贵贱之位也,所以郑云"位矣"。

尊卑之位,象山泽,故郑注《周易》云:"君臣尊卑之贵贱,如山泽之有高卑也。"

○"动静有常,小大殊矣"者,动静,谓雷风也。

动散有常,故云"常"也。

小大,谓万物也。

小,谓草木春生秋杀,及昆虫夏生冬伏者。

大,谓常存,不随四时变化。

变化不等,故云"殊"也。

郑注《易》云"动静,雷风也",而郑此云"阴阳用事"者,亦得会通也。

○"方以类聚"者,方,谓走虫禽兽之属,各以类聚,不相杂也。

○"物以群分"者,物,谓殖生,若草木之属,各有区分,自殊於薮泽者也。

郑注《易》云"类聚群分,谓水火也",而此注云"方,谓行虫。 物,谓殖生者",言二注不同,各有以也。

类聚无"方"者,行虫有性识道理,故称"方"也。

群分称"物"者,谓殖生无心灵,但一物而已,故云"物"也。

○"则性命不同矣"者,性,生也。

各有嗜好,谓之为性也。

命者,长短夭寿也。

行殖之物,既禀大小之殊,故性命夭寿不同。

万物各有群类区分性命之别,故圣人因此制礼,类族缘物,各遂性命也。

○"在天成象"者,马融、王肃注《易》并云:"象者,日月星。"

郑注《易》云:"成象,日月星辰也。"

注此云:"象,光耀也。"

○"在地成形"者,马融注《易》云:"植物、动物也。"

王肃注《易》云:"山川、群物也。"

郑注《易》云:"谓草木鸟兽也。"

注此云:"形,体貌也。"

按此三者,所注虽异,其意皆同。

○"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者,合结礼者,天地有别,圣人制礼有殊别,是从天地之分别也。

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

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齐读为跻,跻,升也。

摩,犹迫也。

荡,犹动也。

奋,讯也。

百化,百物化生也。

○上齐,时掌反。

齐,注读为跻,又作隮,子兮反,升也。

摩,本又作磨,末河反,迫也。

荡,本或作荡,同,大党反。

霆音廷,又作挺。

奋,甫问反,《易》作"润之"。

暖,徐诗远反,沈况远反。

迫音伯。

讯,本又作迅,音信。

[疏]"地气"至"和也"。

○正义曰:"地气上齐"者,齐,升也,谓地气上升天。

"天气下降"者,谓降下与地气交合。

积气从下升,在乐象气,故先从地始。

形以上为尊,故先礼象形,从天为初。

○"阴阳相摩"者,摩,谓切迫,阴阳二气相切迫也。

"天地相荡"者,荡,动也,言天地之气相感动。

○"鼓之以雷霆"者,虽以气生而物未发,故用雷霆以鼓动之。

○"奋之以风雨"者,万物得风雨,奋迅而出也。

○"动之以四时"者,言万生长,随四时而动也。

○"暖之以日月"者,万物之生,必须日月暖煦之。

自"鼓之以雷霆"至"暖之以日月",皆以天地相荡之事细别言之耳。

○"而百化兴焉"者,百化,百物也。

兴,生也。

百物化生由天地,"齐"、"降"以下诸事。

○"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者,此结乐也。

言作乐者法象天地之和气,若作乐和,则天地亦和。

前经云"礼者,天地之别",言制礼者法象之也。

若制礼得所,亦能使天地别异。

此经"乐者,乐之不和",则是法天地之和气,故云"乐者,天地之和也"。

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

辨,别也。

升,成也。

乐失则害物,礼失则乱人。

[疏]"化不"至"情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天地不时,由礼乐失所。

○"化不时"者,谓天地化养,不得其时,则不生物也。

此明乐所以调和变化故也。

○"男女无辨则乱升"者,升,成也。

辨,别也。

若男女杂乱无别,则乱成也。

此明礼之所以别男女故也。

○"天地之情也"者,乐以法天,化得其时则物生,不得其时则物不生,是天之情也。

礼以法地,男女有别则治兴,男女无别则乱成,是地之情也。

皇氏云:"天地无情,以人心而谓之耳。"

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

极,至也。

蟠,犹委也。

高远,三辰也。

深厚,山川也。

言礼乐之道,上至於天,下委於地,则其间无所不之。

○蟠,步丹反,或蒲河反,注同。

[疏]"及夫"至"深厚"。

○正义曰:此一节盛说礼乐之大。

○"极乎天"者,极,至也。

言礼乐上至乎天。

○"而蟠乎地"者,蟠,委也。

言礼乐下委於地。

礼法天地高下,是礼至委於天地。

乐法地气上升,天气下降,是乐至委於天地。

天高故言"至",地下故言"委"。

○"行乎阴阳"者,礼法动静有常,乐法阴阳相摩,是礼乐行乎阴阳,阴阳和,四时玉烛,应於礼乐,是礼乐行乎阴阳。

○"而通乎鬼神"者,礼乐用之以祭鬼神,是"通乎鬼神"也。

○"穷高极远"者,穷,尽也。

高远,谓天之三光,三光应礼乐而明,是礼乐尽三光之道也。

○"而测深厚"者,测,知也。

深厚,谓地之山川。

山川应礼乐而出瑞应,是测深厚。

此经盛论礼乐之大厚,虽取象於天地功德,又能遍满於天地之间。

《礼运》云"天降膏露",是极乎天也。

"地出醴泉",是蟠乎地也。

日月岁时无易,百谷用成,是行乎阴阳也。

作乐一变,以至六变,百神俱至,是通乎鬼神也。

《孝经纬》云"景星出",是穷高极远也。

《礼运》云"山出器车","鱼鲔不淰",是测深厚也。

言礼乐无所不至。

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

著之言处也。

大始,百物之始主也。

○著,直略反,处也,注"著之言"同。

大音泰,注同。

处,昌吕反。

著不息者,天也。

著不动者,地也。

著,犹明白也。

息,犹休止也。

《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

间,谓百物也。

故圣人曰"礼乐"云。

言礼乐之法天地也,乐静而礼动,其并用事,则亦天地之间耳。

[疏]"乐者"至"乐云"。

○正义曰:"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者,言乐象於天,天为生物之始。

著,犹处也,是"乐处大始"。

礼法於地,言礼以禀天气以成於物,故云"礼居成物"。

"著"与"居"相对,故注以"著"为"处"也。

○"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者,"著"谓显著。

言显著明白,运生不息者,是天也。

案《易·干·象》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也。"

显著养物不移动者,地也,故《坤卦·彖》云:"安贞吉。"

言乐法於天,动而不息,礼象於地,静而不动。

○"一动一静,天地之间也"者,动者,或一物飞走蠢动,感天之阳气也。

静者,或一物安伏而止静,感地之阴气也。

"天地之间也"者,言此一动一静,在天地之间所有百物也。

动则《周礼》动物及雷风日月之属是也,静则植物山陵之属是也。

○"故圣人曰礼乐云"者,云,言也。

谓礼乐所言,法天地也。

记者引圣人语证此一章也,言圣人云此一章,是礼乐法天地,故言"圣人曰礼乐云"。

○注"乐静"至"间耳"。

○正义曰:言礼乐之法天地也,乐静而礼动,其并用事,则亦天地之间耳。

释礼乐所以亦是天地之间物义也。

若离而言之,则乐静礼动。

若礼乐合用事,则同有动静,故如天地之间,物有动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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