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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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郑玄、孔颖达

周坐尸,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

言此亦周所因於殷也。

武,当为"无",声之误也。

方犹常也。

告尸行节,劝尸饮食无常,若孝子之为也。

孝子就养无方。

诏侑,或为韶囿。

○侑音又,本或作宥。

武音无。

养,羊让反。

诏圜音圆,下"圜丘"同,本亦作诏圆。

夏立尸而卒祭,夏礼,尸有事乃坐。

殷坐尸,无事犹坐。

周旅酬六尸。

使之相酌也。

后稷之尸,发爵不受旅。

曾子曰:"周礼其犹醵与?"合钱饮酒为醵,旅酬相酌似之也。

《王居明堂之礼》:"仲秋,乃命国醵。"

○醵,其庶反,又其约反。

与音余。

[疏]"周坐"至"醵与"。

○正义曰:此一节论三代尸不同。

○"周坐尸"者,此言有周之所因於殷也,殷人坐尸,周因坐之也。

○"诏侑武方"者,亦因殷也。

诏,告也。

侑,劝也。

方,常也。

子事父母,就养无方,故在宗庙之中,礼主於孝,凡预助祭者,皆得告尸威仪,劝尸饮食,无常人也。

○"其礼亦然"者,其於周礼侑尸及诏侑无方之礼,亦因於殷礼,故云"亦然"也。

"其道一也"者,其用至诚之道一也。

○"夏立尸而卒祭"者,此更本殷周所损益相因也。

夏祭乃有尸,但立,犹质,言尸是人,人不可久坐神坐,故尸唯饮食暂坐。

若不饮食时,则尸倚立,以至祭竟也。

○"殷坐尸"者,此殷因夏之有立尸,而损其不坐之礼,益为恒坐之法也,是殷转文也。

言尸本象神,神宜安坐,不辩有事与无事皆坐也。

○"周旅酬六尸"者,此周之因殷而益之也。

旅酬六尸,谓祫祭时聚群庙之主於太祖后稷庙中,后稷在室西壁东向,为发爵之主,尊,不与子孙为酬酢,余自文武二尸就亲庙中,凡六,在后稷之东,南北对为昭穆,更相次序以酬也。

殷但坐尸,未有旅酬之礼,而周益之也。

然大祫多主,而唯云"六尸"者,先儒与王肃并云:"毁庙无尸,但有主也"。

○"曾子曰周礼其犹醵与"者,曾子引世事证周礼旅酬之仪象也。

醵,敛钱共饮酒也。

凡相敌敛钱饮酒,必非忘怀之酌,得而遽饮,必令平遍不偏颇,与《周礼》次序旅酬相似也。

其,王肃礼作"遽",注云:"曾子以为使六尸旅酬,不三献,犹遽而略。"

○"告尸"至"为也"。

○正义曰:告尸行节,解经诏也。

劝尸饮食,解经侑也。

案《特牲》、《少牢》延尸及诏侑相尸之礼,皆是祝官,则是有常,而云无常者,熊氏云:"谓就众祝之中,但是祝官皆得为之,不常用一祝也。"

案《周礼》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是皆得相侑尸也。

君子曰: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

近人情者亵,而远之者敬。

○近,附近之近,注同。

远,于万反。

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

郊,祭天也。

大飨,祫祭先王也。

三献,祭社稷五祀。

一献,祭群小祀也。

爓,沉肉於汤也。

血腥爓孰远近备古今也。

尊者先远,差降而下,至小祀孰而已。

○爓,似廉反。

是故君子之於礼也,非作而致其情也,作,起也。

敬非已情也,所以下彼。

○下,户嫁反。

此有由始也。

有所法也。

是故七介以相见也,不然则已悫,三辞三让而至,不然则已蹙。

已犹甚也。

悫、蹙,愿貌,大愿则辞不见,情无由至也。

○蹙,本又作慼,子六反,又音促。

愿音原。

大音泰。

见,贤遍反,下"龙见"同。

故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頖宫;上帝,周所郊祀之帝,谓苍帝灵威仰也。

鲁以周公之故,得郊祀上帝,与周同。

先有事於頖宫,告后稷也。

告之者,将以配天,先仁也。

頖宫,郊之学也,《诗》所谓頖宫也,字或为郊宫。

○頖,本或作泮,依注音判。

晋人将有事於河,必先有事於恶池;恶,当为"呼",声之误也。

呼池、沤夷,并州川。

○恶,依注音呼,又音虖,好故反。

池,大河反。

注同。

呕夷,乌侯反。

齐人将有事於泰山,必先有事於配林。

配林,林名。

○泰,本或作大,音同,下注放此。

三月系,七日戒,三日宿,慎之至也。

系,系牲於牢也。

戒,散齐也。

宿,致齐也。

将有祭祀之事,必先敬慎如此,不敢切也。

○顺之至也,顺当作慎。

散齐,悉旦反,下侧皆反,后放此。

○故礼有摈诏,乐有相步,温之至也。

皆为温藉重礼也。

摈诏,告道宾主者也。

相步,扶工也。

诏或为绍。

○相,息亮反,注同。

温,纡运反,注同。

藉,徐子夜反。

道音导。

[疏]"君子"至"至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礼以尊远为敬,近人情为亵。

○"礼之近人情"者,谓若一献孰,饮食既孰,是人情所欲食啖,最近人情也。

○"非其至者也",既近人情,非是敬之至极也。

○"郊血"者,以近者为亵,远者为敬,其事非一。

今此先从鬼神之事而说也。

郊用犊,犊有血有肉,肉於人食啗之事,於人情为近。

血於人食啗最远,天神尊严,不可近同人情,故荐,远人情者以为极敬也。

○"大飨腥"者,大飨,祫祭宗庙也。

腥,生肉也。

宗庙为私,比郊为劣,故荐去人情稍近之腥,示为敬,降於天也。

"三献爓"者,三献谓祭社稷五祀也。

其礼三献,故因名其祭为三献也。

爓,沈汤肉,去人情渐近,而社稷五祀降於宗庙,故用爓,又明其敬劣也。

○"一献孰"者,一献祭群小祀,小祀卑,酒一献也。

其用孰肉,孰肉是人情所食,最为亵近,小祀神为最轻,故以亵近人之食祭之,表其敬又劣也。

○注"郊祭"至"而已"。

○正义曰:知郊祭天者,《郊特牲》云"於郊故谓之郊是郊",为祭天也。

云"大飨,祫祭先王者也",案《宗伯》以肆献祼,飨先王以下,宗庙之祭,凡有六享,此此云大飨,享中最大,故为祫也。

此"大飨"之文,在"郊血"之下,故知非大飨帝也。

云"三献,祭社稷五祀。 一献,祭群小祀也"者,以冕服差之。

案《司服》”祀四望山川则毳冕,毳冕子男之服。

子男五献,以下差之也”。

祭社稷、五祀,则絺冕,宜三献也。

祭群小祀,则玄冕,宜一献也。

云"血腥爓孰远近备古今也"者,血为远,腥次之,爓稍近,孰最近,远者为古,近者为今,一祭之中,兼有此事,故云备古今也。

云"尊者远近,差降而下,至小祀孰而已"者,郊祭是尊而用血,是尊者先远也。

案《宗伯》祭庙以祼鬯为始,祭社稷五祀以血为始。

此云"郊血,大飨腥,三献爓"者,谓祭祀初始降神之外,於正祭之时,有此郊血大飨腥之属也。

凡郊与大飨三献之属,正祭之时,皆有血有腥,有爓有孰。

此云"郊血",是郊有血也。

《郊特牲》云"毛血告幽全",是宗庙有血也。

《宗伯》云"以血祭祭社稷五祀",是三献有血也。

《周语》云"禘郊之祀,则有全烝",是郊祭天有孰也。

有孰则有腥可知也。

《宗伯》云:"以肆献祼享先王",是大飨有腥有孰也。

此云"三献爓",《宗伯》云"以血祭社稷五祀",既有血有爓,明有孰有腥可知也。

然则郊天与大飨三献,并有血腥爓孰。

今所以各言者,皇氏云:此据设之先后,郊则先设血也,后设腥与爓、孰,虽以郊为主,其祭天皆然也;大飨之时,血与腥同时俱荐,当朝事迎尸於户外,荐血、腥也,虽以大飨为主,其宗庙之祭皆然也;其三献之祭,血、腥与爓一时同荐。

凡荐爓之时,皆在荐腥之后,但社稷五祀初祭降神之时已埋血,《宗伯》之文是也。

至正祭荐爓之时又荐血,此文是也。

若群小祀之属,唯有荐孰,无血、腥、爓也,以其神卑故耳。

先荐者设之在先,后进者设之居后,皆皇氏之说,义当然也。

熊氏云:宗庙之祭无血,郑注《论语》云禘祭之礼自血腥始者,谓腥肉有血。

今案《诗·小雅》论宗庙之祭云:"执其鸾刀,以荐其毛,取其血膋。"

则是有用血之明文也,熊氏云"无血",其义非也。

○"是故"至"至也"。

○此一节论君子行礼当降下於彼,积渐摈相,敬慎之至。

○"非作而致其情也"者,作,起也。

君子行礼,本意所为,上下前人,非是私自专,辄徒起而致其已情也。

○"此有由始也"者,既非直任我情,而凡有所行,皆有由以为始也。

由,谓法天地之道,先人后已。

○"是故七介以相见也"者,行敬既非直起已情,皆有所由为始,故陈七介以相见,申宾主之情也。

此言七介者,举中言之也。

○"不然则已悫"者,已,甚也。

悫,愿貌。

若不如是陈摈介相见,则甚为愿悫,言愿悫大甚也。

○"三辞三让而至"者,依《司仪》,宾至大门外,陈摈介,交摈,三辞毕,君迎宾,拜辱,至大门,三让,三让入大门,主君每门让,宾一辞,是三辞三让,而情意相至也。

○"不然则已蹙"者,谓悫愿急蹙,若不为此三辞三让,则大急蹙,情无由达也。

○"故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頖宫"者,明相见有积渐之义。

"有事於上帝",谓祭天也。

必先有事於頖宫之中,告后稷,告以将配天也。

是先告卑,然后祭尊也。

○"晋人将有事於河,必先有事於恶池"者,"有事於河",谓祭河也。

必先告恶池小川,从小而祭也。

先告从祀者,然后祭河也。

○"齐人将有事於泰山,必先有事於配林"者,有事於泰山,谓祭泰山也。

先告配林,配林是泰山之从祀者也,故先告从祀,然后祭泰山,此皆积渐从小至大之义也。

○"三月系,七日戒,三日宿,慎之至也"者,上云先小后大,此言事神积渐絜敬之义。

"三月系",谓祭前三月系牲于牢也。

"七日戒",谓祭前十日,於七日之中散齐戒慎也。

○"三日宿"者,谓祭前三日而严宿,以致齐也。

将祭之时,以渐如此,谨慎至极也。

礼须积渐,不敢切迫也。

○"故礼有宾诏,乐有相步,温之至也"者,礼既不可卒迫,故宾主相见,有摈相诏告也。

但作乐之人,今既无目,有扶相行步,所以摈诏辅相者,温藉之至极也。

○注"上帝"至"学也"。

○正义曰:"上帝,周所郊祀之帝,谓苍帝灵威仰也"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

《丧服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以其祖配之,周人出自灵威仰,则后稷配灵威仰也。

云"鲁以周公之故,得郊祀上帝,与周同"者,《明堂位》云:"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

故知也。

云"先有事於頖宫告后稷也"者,鲁人无后稷之庙,今将祭天而於頖宫告后稷也。

云"将以配天,先仁也"者,谓将欲以后稷配天,先以仁恩存偶之也。

云:"頖宫,郊之学也"者,周人立大学於东郊,则天子鲁侯大学在公宫东也。

小学在郊,《诗》云:"思乐泮水,薄采其藻",则鲁以小学为頖宫,頖宫在郊,天子以小学为辟廱,故郑駮《异义》云:"三灵一廱在郊明矣。"

○注"呼池、呕夷,并州川"。

○正义曰:此《夏官·职方》之文。

○注"系系"至"切也"。

○正义曰:《充人》云:"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

是系於牢也。

云"戒,散齐也。 宿,致齐也"者,《祭义》曰:"散齐七日,致齐三日,谓之宿者。"

郑注《仪礼》云:"宿是又戒,宿之言肃,肃敬之义也。"

云"不敢切也"者,以积渐敬慎,不敢逼切也。

○注"皆为"至"为绍"。

○正义曰:皇氏云:温谓丞藉,凡玉以物缊里丞藉,君子亦以威仪摈相以自丞藉,今定本作"温"字,则当云温润相丞藉也。

礼也者,反本脩古,不忘其初者也。

故凶事不诏,朝事以乐,二者反本也,哭泣由中,非由人也。

朝廷养贤,以乐乐之也。

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鸾刀之贵,莞簟之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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