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卷十 檀弓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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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卷十 檀弓下第四 郑玄、孔颖达

公叔文子卒,文子,卫献公之孙,名拔,或作发。

○拔,蒲八反。

其子戍请谥於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 请所以易其名者。"

谥者,行之迹。

有时,犹言有数也,大夫士三月而葬。

○行,下孟反。

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君,灵公也。 ○粥音祝。 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难,谓鲁昭公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絷也。 时齐豹作乱,公如死鸟。 ○难,乃旦反,注同。 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班制,谓尊卑之差。 故谓夫子贞惠文子。"

后不言贞惠者,文足以兼之。

[疏]"公叔"至"文子"。

○正义曰:此一节论请君诔臣之谥法,各依文解之。

○注"文子"至"作发"。

○正义曰:案《世本》:"卫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

拔是献公孙也。

"或作发"者,以《春秋左氏传》作发,故云"或作发"。

○"请所以易其名"者,生存之日,若呼其名,今既死将葬,故请所以诔行为之作谥,易代其名者。

○注"难谓"至"死鸟"。

○正义曰:案昭二十年《左传》云:"卫公孟絷狎齐豹,夺之司寇与鄄。 公孟恶北宫喜、褚师圃,欲去之。 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 丙辰,卫侯在平寿,公孟有事於盖获之门外。"

又云:"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断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杀之。 公闻乱,乘驱自阅门入,载宝以出。 又云:“公如死鸟。"

注云:"死鸟,卫地。"

○"故谓"至"文子"者,案《谥法》:"爱民好与曰惠,外内用情曰贞,道德博闻曰文。"

既有道德,则能惠能贞,故郑云:"后不言贞惠者,文足以兼之。"

案文次先"惠"后"贞",此先云"贞"者,以其致死死君事重,故在前,上先言"惠"者,据事先后言之。

石骀仲卒。

骀仲,卫大夫石碏之族。

○骀,大来反。

碏,七略反。

无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莫適立也。

○適,下历反,注同。

曰:"沐浴佩玉则兆。"

言齐絜则得吉兆。

○齐,侧皆反。

五人者皆沐浴佩玉。

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

心正且知礼。

石祁子兆,卫人以龟为有知也。

[疏]"石骀"至"知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龟兆知贤知之事,各依文解之。

○"卜所"至"则兆"。

○既有庶子六人,莫適立也,故卜所以堪为后者。

其掌卜之人谓之曰:"若沐浴佩玉,则得吉兆。"

所以须有卜者,《春秋左氏》之义,故昭三十六年云:"年钧以德,德钧以卜。 王不立爱,公卿无私。"

若《公羊》隐元年云:"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何休云:"適夫人无子,立右媵。 右媵无子,立左媵。 左媵无子,立嫡侄娣。 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 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 质家亲亲,先立娣。 文家尊尊,先立侄。 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 文家尊尊,先立孙。 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

何休作《膏肓》难《左氏》云:"若其以卜,隐、桓以祸,皆由此作,乃曰古制,固亦谬矣。"

郑箴之云:"立长以嫡不以贤,固立长矣。 立子以贵不以长,固立贵矣。 若长均贵均,何以别之?故须卜。 《礼》有询立君、卜立君,是有卜也。"

是从《左氏》之义。

○"孰有"至"者乎"。

○居亲之丧,必衰绖憔悴,安有居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言不可,郑云"心正且知礼"者,不信邪言是心正,居丧不沐浴佩玉是知礼也。

陈子车死於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子车,齐大夫。

定而后陈子亢至。

以告曰:"夫子疾,莫养於下,请以殉葬。"

子亢,子车弟,孔子弟子。

下,地下。

○亢音刚,又苦浪反。

养,羊尚反,下皆同。

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 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已。 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

度谏之不能正,以斯言拒之,已犹止也。

○度,大洛反。

於是弗果用。

果,决。

[疏]"陈子"至"果用"。

○正义曰:此一节论殉葬非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子亢"至"弟子"。

○正义曰:知"孔子弟子"者,以《论语》"陈亢问於伯鱼",与伯鱼相问,故知孔子弟子。

又知"子车,齐大夫"者,昭二十六年《左传》齐师围成,鲁师及齐师战于炊鼻。

鲁人将击子车,子车射之,殪。

郑盖据此谓"齐大夫"。

知亢是子车弟者,以子车之妻,谋欲殉葬子车,子亢不能止之。

若是子车之兄,当处分由已,故知是子车弟也。

"子亢"至"之也"。

○子亢既见兄家谋殉葬非礼之事,自度不能止,故云"殉葬,非礼也"。

又云虽非礼,彼疾当养者,彼死者疾病,当须养侍於下者,以外人疏,谁若妻之与宰?言妻、宰最亲,当须侍养。

若得休已,不须侍养,吾意欲休已。

若其不止,必须为殉葬,则吾欲以妻之与宰二子为之。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

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 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

还犹疾也。

谓不及其日月。

○啜,昌劣反。

叔或作菽,音同,大豆也;王云:"熬豆而食曰啜菽。"

敛,力检反。

还音旋,后同。

称,尺证反,下注"之称"同。

[疏]"子路"至"谓礼"。

○正义曰:此一节论孝子事亲称家之有无之事。

"孔子"至"谓礼"。

○孔子以子路伤贫,故答之云"啜菽饮水",以菽为粥,以常啜之。

饮水更无余物,以水而已。

虽使亲啜菽饮水,尽其欢乐之情,谓使亲尽其欢乐,此之谓孝。

答上"生无以为养"。

○"敛手足形"者,亲亡,但以衣棺敛其头首及足,形体不露,还速葬而无椁材,称其家之财物所有以送终,此之谓礼。

答上"死无以为礼"。

卫献公出奔,反於卫,及郊,将班邑於从者而后入。

欲赏从者,以惧居者,献公以鲁襄十四年出奔齐,二十六年复归於卫。

○从,才用反,注下同。

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靮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言从、守若一。

靮,纼也。

○羁音基。

靮,丁历反。

纼,陈忍反。

君反其国而有私也,毋乃不可乎!”言有私则生怨。

弗果班。

[疏]"卫献"至"果班"。

○正义曰:此一节论卫君归国不合私赏从者之事。

○注"欲赏"至"於卫"。

○正义曰:经直云"班邑於从者",郑知"以惧居者",见下柳庄云"如皆从,则孰守社稷",为居者而言,明知献公欲惧居者也。

故《左传》云"献公反国,使人责大叔仪"是也。

知"献公以鲁襄公十四年出奔齐"者,案襄十四年《左传》云,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

二子皆朝服而朝,日旰不召。

公射鸿於囿,二子从之,公不释皮冠而与之言。

二子怒,故攻公,公出奔齐。

二十六年传云,宁惠子之子宁喜以父言攻孙氏而纳卫侯,二十六年复归于卫。

是献公以鲁襄公十四年出奔,二十六年复归于卫也。

卫有大史曰柳庄,寝疾。

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

革,急也。

○革本又作亟,居力反,注同。

公再拜稽首,请於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

闻之死,请往。”

急吊贤者。

不释服而往,遂以襚之。

脱君祭服以襚臣,亲贤也。

所以此襚之者,以其不用袭也,凡襚以敛。

○襚音遂。

脱,本亦作说,又作税,同,他活反。

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无变也。"

所以厚贤也。

裘、县潘,邑名。

○县音玄,注同。

潘,普干反。

[疏]"卫有"至"变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急吊臣之事。

柳庄为卫大史。

今寝疾,其家自告,公报之曰:"若疾急困,虽当我祭,必须告也。"

其后柳庄果当公祭之时卒,而来告公。

公祭事虽了,与尸为礼未毕,公再拜稽首,请於尸曰:有臣柳庄也者,才能贤异,非唯寡人之臣,乃是社稷之臣。

今闻之身死,请往赴之。

又不释祭服,即往哭,遂以所著祭服脱而襚之。

又与之采邑,曰裘氏及县潘氏。

与二邑,又书录其赏辞而纳之棺,云:世世恒受此邑,至万世子孙,无有改变。

案《礼》:君入庙门,全为臣,请尸得言"寡人"者,是后人作记者之言也。

○注"脱君"至"以敛"。

○正义曰:案《士丧礼》"君使人襚",不云祭服襚臣。

今君以祭服襚,故云:"亲贤也。"

得以祭服襚之者,《礼》:诸侯玄冕祭庙,大夫自玄冕而下。

以其俱是玄冕,故得襚也。

祭服既尊,得以襚臣者,以其臣卑,不敢用君襚衣而袭之也。

所以不用袭者,袭是近尸形体,事亵恶,故不敢用君之襚衣也。

案《士丧礼》云君襚衣,及亲者及庶兄弟之襚,皆不用袭。

故《士丧礼》云"庶襚继陈不用",注云:"不用,不用袭也。"

至小敛,则得用庶襚,故《士丧礼》小敛"凡有十九称,陈衣继之,不必尽用",郑云:"陈衣,庶襚也。"

既云"不必尽用",明有用者,至大敛得用君襚,故《士丧礼》"大敛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又云"君襚不倒",是大敛得用襚也。

云"凡襚以敛"者,谓庶襚以小敛,君襚以大敛也。

郑言此者,明襚衣不用袭也。

陈干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已,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

婢子,妾也。

○干音干。

属,之玉反。

夹,古洽反。

陈干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

善尊已不陷父於不义。

[疏]"陈干"至"果杀"。

○正义曰:此一节论人病时失礼也。

○"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已"者,尊已,干昔子名也。

兄弟言"属",子云"命",轻重之义也。

○"曰如我死"者,此所属命辞也,欲言其死后事也。

○"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者,婢子,妾也。

属命云令大为已棺,又使二婢夹已於棺中也。

○"陈干昔死"者,陈干昔既属兄弟之后而死。

且言"陈干昔"者,谓亦久缨疾病。

或"陈干昔"总是人名,但先儒无说,未知孰是。

案《春秋》魏颗父病困,命使杀妾以殉,又晋赵孟、孝伯并将死,其语偷,又晋程郑问降阶之道,郑然明以将死而有惑疾,此等并是将死之时,其言皆变常。

而《论语》:"曾子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但人之疾患有深有浅,浅则神正,深则神乱,故魏颗父初欲嫁妾,是其神正之时。

曾子云"其言也善",是其未困之日。

且曾子贤人,至困犹善。

其中庸已下,未有疾病,天夺之魂魄,苟欲偷生,则赵孟、孝伯、程郑之徒不足怪也。

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春秋经》在宣八年。

仲遂,鲁庄公之子东门襄仲。

先日辛巳,有事於太庙,而仲遂卒,明日而绎非也。

《万》,干舞也。

《籥》,籥舞也。

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

○绎音亦。

去,羌吕反,注同。

籥,羊勺反。

仲尼曰:"非礼也,卿卒不绎。"

[疏]"仲遂"至"不绎"。

○正义曰:此一节论卿卒重于绎祭之事。

○注"《春秋》"至"声者"。

○正义曰:此经所云者,《春秋经》文。

案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於大庙。 仲遂卒於垂"是也。

云"仲遂,鲁庄公之子东门襄仲"者,《世本》及《左传》文也。

云"《万》,干舞也。 《籥》,籥舞也"者,案宣八年《公羊传》云:"《万》者何?干舞也。 《籥》者何?籥舞也。"

《万》是执干而舞,武舞也,即《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是也。

《籥》舞执羽吹籥而舞,文舞也,《文王世子》云"秋冬学羽籥"是也。

云"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亦宣八年《公羊传》文。

云"去其有声",谓去《籥》舞,以吹籥有声故也。

"废其无声",谓废留《万》舞而不去,以《万》舞无声故也。

《郑志》答张逸云:"废,置也。 於去声者为废,谓废留不去也。"

然郑引"《万》,干舞。 《籥》,籥舞",虽是传文,郑翦略其事,不全写传文,故於后始称"传曰:去其有声,废其无声",以二句全是传文也。

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若方小。

公输若,匠师。

方小,言年尚幼,未知礼也。

敛,般请以机封,敛,下棺於椁。

般,若之族,多技巧者,见若掌敛事而年尚幼,请代之,而欲尝其技巧。

○般音班,注及下同。

封,彼验反。

技,其骑反,下同。

将从之。

时人服般之巧。

公肩假曰:"不可。 夫鲁有初,初,谓故事。 公室视丰碑,言视者,时僣天子也。 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於椁前后四角树之,穿中於间为鹿卢,下棺以繂绕。 天子六繂四碑,前后各重鹿卢也。 ○碑,彼皮反。 僣,子念反,后皆同。 斫,丁角反。 繂音律。 绕,而沼反。 重,直龙反。 三家视桓楹。 时僣诸侯。 诸侯下天子也,斫之形如大楹耳,四植谓之桓。 诸侯四繂二碑,碑如桓矣。 大夫二繂二碑,士二繂无碑。 ○下,户嫁反。 植,时力反。 般,尔以人之母尝巧,则岂不得以?以,己字,言宁有强使女者与,僣於礼,有似;作机巧,非也。 “以"与"己"字本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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