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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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三十一章 老子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严可均曰:河上无"者"字。

"不祥之器",大典无"之器"二字。

谦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饰",史记仓公传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为望文生义。

宋翔凤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当是‘作兵’。 大戴礼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与?"子曰:"否。 蚩尤,庶人之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证。

或以‘佳’为‘隹’,古字通‘惟’。

篆文‘佳’与‘作’相近,与‘隹’远,不当作‘隹’。”

谦之案:"作兵"义亦不明,作"隹"是也。

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佳"字正作"隹",可证"见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

又"之器"二字,吴澄本、吴勉学本均无。

王念孙曰:释文"佳,善也",河上云:"饰也。"

念孙按"善""饰"二训,皆于义未安。

古所谓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

若自用兵者言之,则但可谓之不祥,而不可谓之"不祥之器"矣。

今按"佳"当作"隹",字之误也。

"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维""。

唯兵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处。

上言"夫唯",下言"故",文义正相承也。

八章曰:"夫唯不争,故无尤。"

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

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皆其证也。

古钟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

又夏竦古文四声韵载道德经"唯"字作"隹"。

据此,则今本作"唯"者,皆后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误为"佳",则后人亦必改为"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为"隹""同惟"之讹。

老子"夫惟"二字相连为辞者甚多,若以为"佳",则当云"不祥之事",不当云"器""经传释词序"。

物或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处"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无此二句。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中井履轩曰:古人皆贵右,故下降曰左迁,殊无贵左之证,至汉犹然。

及其后官贵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

胡则贵左,其俗云"老子雕题"。

谦之案:此说非也。

左传桓八年"楚人尚左",与老子"君子居则贵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

又遂州本作"贵佐",乃"左"字之误。

又傅、范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义疏语,而传习之久,混入于经者也,详其文义可见。

纪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经文,今仍之。

刘师培曰:案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不祥之器"也。

本文当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

马叙伦曰:纪、刘之说是也。

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释慧皎高僧传八义解论曰:"兵者不祥之器,不获已而用之。"

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物或"两句,系二十四章错简;"君子"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释"不祥之器"也。

恬惔为上,

严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上作"恬恢",一作"恬然",王弼作"恬澹"。

罗振玉曰:"恬",释文:"本或作‘栝’。"

"澹",今王本作"淡",与御注本、广明本同。

河上本作"恢",简文及景龙、敦煌本均作"惔"。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本作"憺"。

释文出"澹",云:"‘澹’,本亦作‘惔’。"

毕沅曰:"说文:‘憺,安也,从心,詹声。 ’‘惔,忧也,从心,炎声。 ’诗曰:‘忧心如惔。 ’据之则作‘惔’者非。"

故不美,若美之,是乐○人。

严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御注、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而美之者",大典无"而"字。

"是乐○人",各本作"杀人",大典"人"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胜而不美",景龙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

"而美之者",景龙本作"若美之",敦煌本作"若美必乐之"。

"是乐杀人",景福本"人"下有"也"字。

谦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

范本"若美"下有"之"字,余同。

室町本作:"胜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乐杀人也。"

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杀",敦本作"○"。

案"○",此石俗字也。

广韵曰:"‘○’,俗‘杀’字。 此字见于白虎通。"

又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有"胜"字义优。

李道纯曰:"‘胜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

又中都四子本"胜而不美"下,无下二句。

夫乐○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严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大典无"则"字。

罗振玉曰:王本"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人"字。

与御注三本均无"则"字、"以"字。

又与英伦诸本均无"矣"字。

"得志",景龙、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谦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乐之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乐人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范本同傅本,唯无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无"故"字。

"居左",御注、大典作"处左",下"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

"凶",敦煌本作"丧"。

"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

又傅、范"居"并作"处"。

○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之众"。

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

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言以丧礼处之",观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

予以为"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

"言以丧礼处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

罗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

说文无"莅"字,盖即"○""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莅"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古同。 淮南俶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

说文:"○,临也。"

"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

申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之",与"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独无注。

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谓河上注之后于王注也。

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

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

"胜而不美,若美之,是乐杀人。 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战胜,以哀礼处之。

"言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 "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丧礼处之","言"下有"居上势则"四字。

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势"作"世",疑为古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

实则此章以者、器、恶、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韵"之部"。

者,古音渚,右,古音以。

知文多相协,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

河上本题"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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