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武德八年十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请于陇州开五节堰,引水通运,许之。
永徽元年,薛大鼎为沧州刺史,界内有无棣河,隋末填废。
大鼎奏开之,引鱼盐于海。
百姓歌之曰:"新河得通舟楫利,直达沧海鱼盐至。 昔日徒行今骋驷,美哉薛公德滂被!"咸亨三年,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奏请运晋、绛州仓粟以赡之。
上委以运职。
河、渭之间,舟楫相继,会于渭南,自师顺始之也。
大足元年六月,于东都立德坊南穿新潭,安置诸州租船。
神龙三年,沧州刺史姜师度于蓟州之北,涨水为沟,以备奚、契丹之寇。
又约旧渠,傍海穿漕,号为平虏渠,以避海难运粮。
开元二年,河南尹李杰奏,汴州东有梁公堰,年久堰破,江淮曹运不通。
发汴、郑丁夫以浚之。
省功速就,公私深以为利。
十五年正月,令将作大匠范安及检行郑州河口斗门。
先是,洛阳人刘宗器上言,请塞汜水旧汴河口,于下流荥泽界开梁公堰,置斗门,以通淮、汴,擢拜左卫率府胄曹。
至是,新漕塞,行舟不通,贬宗器焉。
安及遂发河南府、怀、郑、汴、滑三万人疏决开旧河口,旬日而毕。
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便宜事条曰:"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惟出租庸,更无征防。 缘水陆遥远,转运艰辛,功力虽劳,仓储不益。 窃见每州所送租及庸调等,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扬州入斗门,即逢水浅,已有阻碍,须留一月已上。 至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多属汴河干浅,又般运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 即逢黄河水涨,不得入河。 又须停一两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 入洛即漕路干浅,船艘隘闹,般载停滞,备极艰辛。 计从江南至东都,停滞日多,得行日少,粮食既皆不足,欠折因此而生。 又江南百姓不习河水,皆转雇河师水手,更为损费。 伏见国家旧法,往代成规,择制便宜,以垂长久。 河口元置武牢仓,江南船不入黄河,即于仓内便贮。 巩县置洛口仓,从黄河不入漕洛,即于仓内安置。 爰及河阳仓、柏崖仓、太原仓、永丰仓、渭南仓,节级取便,例皆如此。 水通则随近运转,不通即且纳在仓,不滞远船,不忧久耗,比于旷年长运,利便一倍有余。 今若且置武牢、洛口等仓,江南船至河口,即却还本州,更得其船充运。 并取所减脚钱,更运江淮变造义仓,每年剩得一二百万石。 即望数年之外,仓廪转加。 其江淮义仓,下湿不堪久贮,若无船可运,三两年色变,即给贷费散,公私无益。"
疏奏不省。
至二十一年,耀卿为京兆尹,京师雨水害稼,谷价踊贵,玄宗以问耀卿,奏称:"昔贞观、永徽之际,禄廪未广,每岁转运,不过二十方石便足。 今国用渐广,漕运数倍,犹不能支。 从都至陕,河路艰险,既用陆运,无由广致。 若能兼河漕,变陆为水,则所支有余,动盈万计。 且江南租船,候水始进,吴人不便漕挽,由是所在停留。 日月既淹,遂生窃盗。 臣望于河口置一仓,纳江东租米,便放船归。 从河口即分入河、洛,官自雇船载运。 三门之东,置一仓。 三门既水险,即于河岸开山,车运十数里。 三门之西,又置一仓,每运至仓,即般下贮纳。 水通即运,水细便止。 自太原仓溯河,更无停留,所省钜万。 前汉都关中,年月稍久,及隋亦在京师,缘河皆有旧仓,所以国用常赡。"
上深然其言。
至二十二年八月,置河阴县及河阴仓、河西柏崖仓、三门东集津仓、三门西盐仓。
开三门山十八里,以避湍险。
自江淮而溯鸿沟,悉纳河阴仓。
自河阴送纳含嘉仓,又送纳太原仓,谓之北运。
自太原仓浮于渭,以实关中。
上大悦。
寻以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江淮、河南转运都使。
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
凡三年,运七百万石,省陆运之佣四十万贯。
旧制,东都含嘉仓积江淮之米,载以大舆而西,至于陕三百里,率两斛计佣钱千。
此耀卿所省之数也。
明年,耀卿拜侍中,而萧炅代焉。
二十五年,运米一百万石。
二十九年,陕郡太守李济物,凿三门山以通运,辟三门巅,逾岩险之地,俾负索引舰,升于安流,自齐物始也。
天宝三载,韦坚代萧炅,以浐水作广运潭于望春楼之东,而藏舟焉。
是年,杨钊以殿中侍御史为水陆运使,以代韦坚。
先是,米至京师,或砂砾糠纰,杂乎其间。
开元初,诏使扬掷而较其虚实,"扬掷"之名,自此始也。
十四载八月,诏水陆运宜停一年。
天宝以来,杨国忠、王鉷皆兼重使以权天下。
肃宗初,第五琦始以钱谷得见。
请于江、淮分置租庸使,市轻货以救军食,遂拜监察御史,为之使。
干元元年,加度支郎中,寻兼中丞,为盐铁使。
于是始大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立监院官吏。
其旧业户洎浮人欲以盐为业者,免其杂役,隶盐铁使。
常户自租庸外无横赋。
人不益税,而国用以饶。
明年,琦以户部侍郎同平章事,诏兵部侍郎吕諲代之。
宝应元年五月,元载以中书侍郎代吕諲。
是时淮、河阻兵,飞挽路绝,盐铁租赋,皆溯汉而上。
以侍御史穆宁为河南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寻加户部员外,迁鄂州刺史,以总东南贡赋。
是时朝议以寇盗未戢,关东漕运,宜有倚办,遂以通州刺史刘晏为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
盐铁兼漕运,自晏始也。
二年,拜吏部尚书、同平章事,依前充使。
晏始以盐利为漕佣,自江淮至渭桥,率十万斛佣七千缗,补纲吏督之。
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未之有也。
自此岁运米数千万石,自淮北列置巡院,搜择能吏以主之,广牢盆以来商贾。
凡所制置,皆自晏始。
广德二年正月,复以第五琦专判度支铸钱盐铁事。
而晏以检校户部尚书为河南及江淮已来转运使,及与河南副元帅计会开决汴河。
永泰二年,晏为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琦为关内、河东,剑南三川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
大历五年,诏停关内、河东、三川转运常平盐铁使。
自此晏与户部侍郎韩滉分领关内、河东、山、剑租庸青苗使。
至十四年,天下财赋,皆以晏掌之。
建中初,宰相杨炎用事,尤恶刘晏。
炎乃夺其权。
诏曰:"朕以征税多门,郡邑凋耗,听于群议,思有变更,将致时雍,宜遵古制。 其江淮米准旨转运入京者,及诸军粮储,宜令库部郎中崔河图权领之。 今年夏税以前,诸道财赋多输京者,及盐铁财货,委江州刺史包佶权领之。 天下钱谷,皆归金部、仓部。 委中书门下简两司郎官,准格式条理。"
寻贬晏为忠州刺史。
晏既罢黜,天下钱谷归尚书省。
既而出纳无所统,乃复置使领之。
其年三月,以韩洄为户部侍郎,判度支;金部郎中杜佑权勾当江淮水陆运使。
炎寻杀晏于忠州。
自兵兴已来,凶荒相属,京师米斛万钱,官厨无兼时之食。
百姓在畿甸者,拔谷挼穗,以供禁军。
洎晏掌国计,复江淮转运之制,岁入米数十万斛以济关中。
代第五琦领盐务,其法益密。
初年入钱六十万,季年则十倍其初。
大历末,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半。
李灵耀之乱,河南皆为盗据,不奉法制,赋税不上供,州县益减。
晏以羡余相补,人不加赋,所入仍旧,议者称之。
其相与商榷财用之术者,必一时之选。
故晏没后二十年,韩洄、元琇、裴腆、包佶、卢征、李衡相继分掌财赋,出晏门下。
属吏在千里外,奉教如目前。
四方水旱,及军府纤芥,莫不先知焉。
其年诏曰:"天下山泽之利,当归王者,宜总榷盐铁使。"
三年,以包佶为左庶子、汴东水陆运盐铁租庸使,崔纵为右庶子、汴西水陆运盐铁租庸使。
四年,度支侍郎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之。
茶之有税,肇于此矣。
贞元元年,元琇以御史大夫为盐铁水陆运使。
其年七月,以尚书右仆射韩滉统之。
滉殁,宰相窦参代之。
五年十二月,度支转运盐铁奏:"比年自扬子运米,皆分配缘路观察使差长纲发遣。 运路既远,实谓劳人。 今请当使诸院,自差纲节级般运,以救边食。"
从之。
八年,诏:东南两税财赋,自河南、江淮、岭南、山南东道至于渭桥,以户部侍郎张滂主之;河东、剑南、山南西道,以户部尚书度支使班宏主之。
今户部所领三川盐铁转运,自此始也。
其后宏、滂互有短长。
宰相赵憬、陆贽以其事上闻,由是遵大历故事,如刘晏、韩滉所分焉。
九年,张滂奏立税茶法。
自后裴延龄专判度支,与盐铁益殊涂而理矣。
十年,润州刺史王纬代之,理于硃方。
数年而李锜代之,盐院津堰,改张侵剥,不知纪极。
私路小堰,厚敛行人,多自锜始。
时盐铁转运有上都留后,以副使潘孟阳主之。
王叔文权倾朝野,亦以盐铁副使兼学士为留后。
顺宗即位,有司重奏盐法,以杜佑判盐铁转运使,理于扬州。
元和二年三月,以李巽代之。
先是,李锜判使,天下榷酤漕运,由其操割,专事贡献,牢其宠渥。
中朝柄事者悉以利积于私室,而国用日耗。
巽既为盐铁使,大正其事。
其堰埭先隶浙西观察使者,悉归之;因循权置者,尽罢之;增置河阴敖仓;置桂阳监,铸平阳铜山为钱。
又奏:"江淮、河南、峡内、兗郓、岭南盐法监院,去年收盐价缗钱七百二十七万,比旧法张其估一千七百八十余万,非实数也。 今请以其数,除煮之外,付度支收其数。"
盐铁使煮盐利系度支,自此始也。
又以程异为扬子留后。
四月五日,巽卒。
自榷筦之兴,惟刘晏得其术,而巽次之。
然初年之利,类晏之季年;季年之利,则三倍于晏矣。
旧制,每岁运江淮米五十万斛,至河阴留十万,四十万送渭仓。
晏殁,久不登其数,惟巽秉使三载,无升斗之阙焉。
六月,以河东节度使李鄘代之。
五年,李鄘为淮南节度使,以宣州观察使卢坦代之。
六年,坦奏,每年江淮运米四十万石到渭桥,近日欠阙太半,请旋收籴,递年贮备。
从之。
坦改户部侍郎,以京兆尹王播代之。
播遂奏:"元和五年,江淮、河南、岭南、峡中、兗郓等盐利钱六百九十八万贯。 比量改法已前旧盐利,时价四倍虚估,即此钱为一千七百四十余万贯矣,请付度支收管。"
从之。
其年诏曰:"两税之法,悉委郡国,初极便人。 但缘约法之时,不定物估。 今度支盐铁,泉货是司,各有分巡,置于都会。 爰命帖职,周视四方,简而易从,庶叶权便。 政有所弊,事有所宜,皆得举闻,副我忧寄。 以扬子盐铁留后为江淮已南两税使,江陵留后为荆衡汉沔东界、彭蠡已南两税使,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三川两税使。 峡内煎盐五监先属盐铁使,今宜割属度支,便委山南西道两税使兼知粜卖。"
峡内盐属度支,自此始也。
七年,王播奏去年盐利除割峡内盐,收钱六百八十五万,从实估也。
又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谓之"便换"。
八年,以崔倰为扬子留后、淮岭已来两税使;崔祝为江陵留后,为荆南已来两税使。
十三年正月,播又奏,以"军兴之时,财用是切。 顷者刘晏领使,皆自按置租庸,至于州县否臧,钱谷利病之物,虚实皆得而知。 今臣守务在城,不得自往。 请令臣副使程异出巡江淮,其州府上供钱谷,一切勘问。"
从之。
闰五月,异至江淮,得钱一百八十五万贯以进。
其年,以播守礼部尚书,以卫尉卿程异代之。
十四年,异卒,以刑部侍郎柳公绰代之。
长庆初,王播复代公绰。
四年,王涯以户部侍郎代播。
敬宗初,播复以盐铁使为扬州节度使。
文宗即位,入觐,以宰相判使。
其后,王涯复判二使,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
天下怨之。
九年,涯以事诛。
而令狐楚以户部尚书右仆射主之,以是年茶法大坏,奏请付州县而入其租于户部,人人悦焉。
开成元年,李石以中书侍郎判收茶法,复贞元之制也。
三年,以户部尚书同平章事杨嗣复主之,多革前监院之陈事。
开成三年至大中壬申,凡一十五年,多任以元臣,以集其务。
崔珙自刑部尚书拜,杜忭以淮南节度领之,既而皆践公台。
薛元赏、李执方、卢弘正、马植、敬晦五人,于九年之中,相踵理之,植亦自是居相位。
大中五年二月,以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
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前判使。
始者,漕米岁四十万斛,其能至渭仓者,十不三四。
漕吏狡蠹,败溺百端,官舟之沉,多者岁至七十余只。
缘河奸犯,大紊晏法。
休使僚属按之,委河次县令董之。
自江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
巡院胥吏,无得侵牟。
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
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
上大悦。
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
尽可其奏。
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
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思俾齐民,既康且富。 钟庾之量,冀同水火。 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 市肆腾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 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宣通壅滞。"
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
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曰:"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 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 今丧乱之后,户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 随时出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 及大业中年,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 今请自王公已下,爰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出粟。 稻麦之乡,亦同此税。 各纳所在,为言义仓。 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
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 利人之事,深是可嘉。 宜下所司,议立条制。"
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亩纳二升。 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 贮之州县,以备凶年。"
可之。
自是天下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
以至高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杂用。
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
自中宗神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 宜令率户出粟,上上户五石,余各有差。"
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
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置常平署官员。
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 常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 仍交相付领,勿许悬欠。 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 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 以时出入,务在利人。 其常平所须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
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县义仓,本备饥年赈给。 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赴京纳,仍勒百姓私出脚钱。 自今已后,更不得义仓变造。"
七年六月,敕:"关内,陇右、河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并置常平仓。 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
十六年十月,敕:"自今岁普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 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或亦为便。 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为收籴。 事须两和,不得限数。 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所籴物数,申所司。 仍令上佐一人专勾当。"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奏:"准四载五月并五载三月敕节文,至贵时贱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 若百姓未办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赊粜,至粟麦熟时征纳。 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 其赊粜者,至纳钱日若粟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
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奏:"每州常平仓及库使司,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粜卖。"
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加。 虽遇灾荒,人无菜色。 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每日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
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旧制,置仓储粟,名曰常平。 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不可胜纪。 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也。 自陛下登极以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未腾贵,此乃即自明验,实要推而广之。 当军兴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以备时须。 臣今商量,请于两都并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 唯贮斛斗疋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卖,物贱则加价收籴。 权其轻重,以利疲人。"
从之。
赞于是条奏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
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之,以充常平本。
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贞元八年十月,敕:"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价之外,更量与优饶。 其粟及麻,据米数准折虚价,直委度支,以停江淮运脚钱充,并支绫绢、纟、绵,勿令折估。 所籴粟等,委本道节度使监军同勾当别贮,非承特敕,不得给用。"
十四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
其年九月,以岁饥,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出粜。
是岁冬,河南府谷贵人流,令以含嘉仓粟七万石出粜。
十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
元和元年正月,制:"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聚敛之术。 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收贮,以时出粜,务在救人,赈贷所宜,速奏。"
六年二月,制:"如闻京畿之内,旧谷已尽,宿麦未登,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 诸道州府有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用常平、义仓米借贷。 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征。 容至丰年,然后填纳。"
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百姓。
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
十二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分两街降估出粜。
其年九月,诏诸道应遭水州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唐、随、邓等州人户,宜令本州厚加优恤。
仍各以当处义仓斛斗,据所损多少,量事赈给。
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斗,请准旧例减估出粜,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管,州县得专达以利百姓。"
从之。
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粟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
其年三月制曰:"义仓之制,其来日久。 近岁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人坐委沟壑。 永言其弊,职此之由。 宜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 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 考满之日,户部差官交割。 如无欠负,与减一选。 如欠少者,量加一选。 欠数过多,户部奏闻,节级科处。"
大和四年八月,敕:"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州府及凤翔府和籴一百万石。"
大中六年四月,户部奏:"诸州府常平、义仓斛斗,本防水旱,赈贷百姓。 其有灾沴州府地远,申奏往复,已至流亡。 自今已后,诸道遭灾旱,请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审勘,如实有水旱处,便任先从贫下不支济户给贷。"
从之。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
择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
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
诏从其说。
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
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
又以军须迫蹙,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
间架法:凡屋两架为一间,至有贵贱,约价三等,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
所由吏秉算执筹,入人之庐舍而计其数。
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
人不胜其苦。
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
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与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
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
市牙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
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其私簿。
无私簿者,投状自集。
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取其家资。
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
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惸之声,嚣然满于天下。
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
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 今之国用,须有供储。 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 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 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
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
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
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除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 臣昨因岭南道擅置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 伏请起今已后,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所停两税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仍申台司。 每有出使郎官御史,便令严加察访。 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进止。"
从之。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伏以江淮间数年以来,水旱疾疫,凋伤颇甚,愁叹未平。 今夏及秋,稍较丰稔。 方须惠恤,各使安存。 昨者忽奏榷茶,实为蠹政。 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 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于官场中造?有同儿戏,不近人情。 方有恩权,无敢沮议,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以目而吞声。 今宗社降灵,奸凶尽戮,圣明垂佑,黎庶各安。 微臣伏蒙天恩,兼授使务,官衔之内,犹带此名,俯仰若惊,夙宵知愧。 伏乞特回圣听,下鉴愚诚,速委宰臣,除此使额。 缘国家之用或阙,山泽之利有遗,许臣条流,续具奏闻。 采造欲及,妨废为虞。 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之次,郑覃与臣同陈论讫。 伏望圣慈早赐处分,一依旧法,不用新条。 惟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商人转抬,必较稍贵,即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 上以彰陛下爱人之德,下以竭微臣忧国之心。 远近传闻,必当咸悦。"
诏可之。
先是,盐铁使王涯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天下怨之。
及是楚主之,故奏罢焉。
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金银、羊马、斛斗、见钱、茶盐、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 今商量,其杂税并请停绝。"
诏许之。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奏:"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每斤收搨地钱,并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 今请厘革横税,以通舟船,商旅既安,课利自厚。 今又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 今请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谕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令其所在公行,从此通流,更无苛夺。 所冀招恤穷困,下绝奸欺,使私贩者免犯法之忧,正税者无失利之叹。 欲寻究根本,须举纲条。"
敕旨依奏。
其年四月,淮南及天平军节度使并浙西观察使,皆奏军用困竭,伏乞且赐依旧税茶。
敕旨:"裴休条流茶法,事极精详,制置之初,理须画一。 并宜准今年正月二十六日敕处分。"
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
斛收直三千。
米虽贱,不得减二千。
委州县综领。
醨薄私酿,罪有差。
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
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
从之。
会昌六年九月敕:"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有榷许限。 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麹,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沽酒。 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不免咨怨。 宜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任据罪处分。 乡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 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没入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