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氏闻见记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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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氏闻见记》 卷二 封演

○文字黄帝史官苍颉视鸟兽之迹以作文字。

依类象形,故谓之文。

形声相益,则谓之字。

著于竹帛谓之书,凡九千字,所谓古文者也。

古有六体:一曰指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令、长是也。

推此六体,文字大端可得而见矣。

《周礼》"保氏教国子以六书",即其事焉。

至周宣王时,太史史籀更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然不外六书之指。

大篆、小篆亦名籀书,与古文并行。

春秋之时,孔子之书六经,皆古文也。

其后诸侯不统于王,车涂异轨,文字异制。

秦氏既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

李斯又作《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依傍大篆,或加省约,谓之小篆。

于时狱官事繁,篆书不给。

御史程邈有罪,系云阳狱中,变篆为隶,以従简易,始皇善而用焉。

故秦时书有八体:一曰大篆,史籀所作也。

二日小篆,李斯、赵高、胡母敬所作也。

大小二篆,皆简策所用。

三日刻符,施于符传。

四曰摹印,亦日缪篆,施于郁。

五曰虫书,为虫鸟之形,施于幡信。

六曰署书,门题所用。

七曰殳书,铭于戈戟。

八曰隶书,施于公府。

皆因事出变而立名者也。

善长注《水经》云:"临淄人发古冢,得桐棺,前和外隐起为隶字,言‘齐太公六代孙胡公之棺’,惟三字是古,余同今书。 故知隶书非始于秦世也。"

按此书隶在春秋之前,但诸国或用或不用。

程邈观其省易,有便于时,故修改而献,非创造。

汉兴,多因秦制,通行隶书,古文由是散逸。

古者十年入小学者,计十七能讽书九千字,乃得为史。

又以六体试之,郡太守课,最者以为书史。

平帝时征沛人爰礼等说文字于未央庭中,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并前《苍颉》等共四篇、五千三百四十字。

王莽居摄,大司空甄丰等取四篇校定文字,颇改古文,别为六体: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

二日奇字,古文之异者也。

三曰篆书,即小篆也。

四曰佐书,即隶书也。

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鸟虫,以书幡信也。

后汉和帝时,始获七千三百八十四字。

安帝时,许慎特加搜采,九千之文始备,著为《说文》,凡五百四十部。

皆従古为证,备论字体,详举音训。

其鄙俗所传,涉于讹妄者,皆许氏之所不取。

故《说文》至今为字学之宗。

魏时有李登者,撰《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廿字。

以五声命字,不立诸部。

晋有吕忱,更按部搜求异字,复撰《字林》七卷,亦五百四十部,凡万二千八百二十四字。

诸部皆依《说文》,《说文》所无者是忱所益。

后魏杨承庆者,复撰《字统》二十卷,凡一万三千七百三十四字,亦凭《说文》为本。

其论字体,时复有异。

梁朝顾野王撰《玉篇》三十卷,凡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七字。

复有《地苍》、《广苍》、《字指》、《字括》、《字苑》、《字训》、《文字志》、《文字谱》之类,互相祖述,名目渐多。

汉代又有草书,故自苍颉至于汉代,书凡五变,所谓古文、大篆、隶书、草书是也。

南齐萧子良撰古文之书五十二种,鹄头蚊脚,悬针垂露,龙爪仙人,芝英倒薤,蛇书虫书,偃波飞帛之属,皆状其体势而为之名。

虽义涉浮浅,亦书家之前流也。

近代小篆、八分、草书、行书等并见施用,余多不行。

○典籍

汉承秦灭学,武帝开献书之路,置写书之官。

由是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成帝时,秘藏颇有亡散,乃使谒者陈丰求遗书于天下。

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汪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监李柱国校方技。

哀帝使向子歆嗣父之业,歆遂总会群篇,著为《七略》,大凡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王莽之末,又被焚烧。

光武还洛阳,所载经传二千余辆。

明帝尤重儒术,尔后撰录三倍于前。

董卓移都之际,自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诸藏典册文章,竟共剖散,图书缣帛,军人以为帷囊。

及王允收而回者才七十余乘。

道路艰远,复弃其半。

长安之乱,一时焚荡。

魏氏拾掇亡书藏三阁,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簿。

》秘书荀勖分经、史、子、集为四部,甲乙丙丁之目,大凡九千九百四十五卷。

惠、怀之末,靡有孑遗。

西晋著作郎李光以勖旧部校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

其后中朝遗书稍流江左。

宋文帝八年,秘书监谢灵运造《四部目》,凡四千五百八十二卷。

元徽初,秘书丞王俭又造《目录》万五千七十四卷,俭又别撰《七志》,有《经典志》、《诸子志》、《文翰志》、《军书志》《阴阳志》、《术艺志》、《图谱志》。

齐永明中,祕书丞王亮又造《书目》万八千一十卷。

齐末,兵火延烧秘阁。

梁初,命秘书监任昉于文德殿内集藏众书二万三千一百六卷。

普通中,阮孝绪更为《七录》。

有《兴录》、《记传录》、《子录》、《文集录》、《伎录》、《佛录》、《道录》。

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殿书及公私经籍归于江陵,大凡七万余卷。

周师入郢,并自焚之。

宋武入关,收其图籍,才四千卷。

赤轴青纸,文字古拙。

魏孝文始都洛邑,借书于齐秘府,稍仅充实。

尔朱之乱,散落复多。

北齐迁邺,颇更搜聚。

后周保定,书止八千,其后至万卷。

周武平齐,先封书府,所加旧书仅至五千。

隋开皇三年,秘书监牛宏表请分遣使搜访异本,每书一卷,赏缣一匹,校写既定,本还其主。

由是人间异书,往往闲出。

及平陈后,经籍渐多。

炀帝限写五十副本,分为三品,于东都观文殿东西廊屋,列以贮之。

大唐武德五年,克平隋。

郑公尽收图书,命司农少卿宋遵贵载之以船,溯河西上。

行经底柱,多被湮没,十存一二。

其目录、四部书大凡八万六千九百六十六卷,除凶书及删去浅俗无益教理者,见在三万六千七百八卷,著在《隋书。

经籍志》。

自后书帙颇增。

开元中,定四部目录,大凡五万八百五十二卷。

此自汉以来典籍之大数也。

○石经

初,太宗以经籍多有舛谬,诏颜师古刊定,颁之天下。

年代久,传写不同。

开元以来,省司将试举,又皆先纳所习之本,文字差互,辄以习本为定。

义或可通,虽与官本不合,上司务于收奖即放过。

天宝初,敕改尚书古文悉为今本。

十年,有司上言:"经典不正,取舍难准"。

诏儒官校定经本,送尚书省并国子司业张参共相验考。

参遂榻定五声字样书于太学讲堂之壁,学者或就取正焉。

又颁字样于天下,俾为永制。

由是省司停约习本。

后汉明帝时,公卿言五经驳异,请开吕不韦冢,是未焚诗书前本。

论者以为"有缺文"神武作相,自洛阳运之于邺,至河阳,岸崩,没水,其得至邺者不盈其半。

隋开皇六年,又自邺再入长安,置于秘书内省,议欲补葺。

隋乱,造立之司,用为柱础。

贞观初,魏征为秘书监,始收聚之,十不存一。

其相承传秘之本,犹存秘府,而《石经》自此亡矣。

天宝中,余在太学,与博士诸生共论经籍失正,为欲建议请立《大唐石经》。

迁延未发,而胡寇海内,文儒道消。

至今四十六年,兵革未息。

呜呼!石经之事,亦俟河之清也。

○声韵周禺好为体语,因此切字皆有纽,纽有平、上、去、入之异。

永明中,沈约文词精拔,盛解音韵,遂撰《四声谱》、《文章八病》。

有平头、并尾、蜂腰、鹤膝,以为自灵均已来,此秘未睹。

时王融、刘绘、范云之徒皆称才子,慕而煽之。

由是远近文学,转相祖述,而声韵之道大行。

以古之为诗,取其宣导情志,激扬政化,但含征韵商,意非切急,故能包含元气,骨体大全,《诗》《骚》以降是也。

自声病之兴,动有拘制,文章之体格坏矣。

隋朝陆法言与颜、魏诸公定南北音,撰为《切韵》,凡一万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为文楷式。

而先仙删山之类,分为别韵。

属文之士,共苦其苛细。

国初,许敬宗等详议,以其韵窄,凑合而用之。

法言所谓"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者"也。

尔后有孙愐之徒,更以"字书中闲字酿于切韵,殊不知为文之匪要,是陆之略也"。

天宝末,平原太守颜真卿撰《韵海镜源》二百卷,未毕,属胡寇凭陵,拔身济河,遗失五十余卷。

广德中,为湖州刺史,重加补辑。

更于正经之外,加入子、史、释、道诸书,撰成三百六十卷。

其书于陆法言《切韵》外,增出一万四千七百六十一字,先起《说文》为篆字,次作今文隶字,仍具别体为证,然后注以诸家字书,解释既毕,征九经两字以上,取句末字编入本韵,爰及诸书,皆仿此。

自为声韵已来,其撰述该备,未有如颜公此书也。

大历二年,入为刑部尚书。

诣银台门讲上之卷。

敕宣付秘阁,赐绢五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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