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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黄帝史官苍颉视鸟兽之迹以作文字。
依类象形,故谓之文。
形声相益,则谓之字。
著于竹帛谓之书,凡九千字,所谓古文者也。
古有六体:一曰指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令、长是也。
推此六体,文字大端可得而见矣。
《周礼》"保氏教国子以六书",即其事焉。
至周宣王时,太史史籀更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然不外六书之指。
大篆、小篆亦名籀书,与古文并行。
春秋之时,孔子之书六经,皆古文也。
其后诸侯不统于王,车涂异轨,文字异制。
秦氏既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
李斯又作《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依傍大篆,或加省约,谓之小篆。
于时狱官事繁,篆书不给。
御史程邈有罪,系云阳狱中,变篆为隶,以従简易,始皇善而用焉。
故秦时书有八体:一曰大篆,史籀所作也。
二日小篆,李斯、赵高、胡母敬所作也。
大小二篆,皆简策所用。
三日刻符,施于符传。
四曰摹印,亦日缪篆,施于郁。
五曰虫书,为虫鸟之形,施于幡信。
六曰署书,门题所用。
七曰殳书,铭于戈戟。
八曰隶书,施于公府。
皆因事出变而立名者也。
善长注《水经》云:"临淄人发古冢,得桐棺,前和外隐起为隶字,言‘齐太公六代孙胡公之棺’,惟三字是古,余同今书。 故知隶书非始于秦世也。"
按此书隶在春秋之前,但诸国或用或不用。
程邈观其省易,有便于时,故修改而献,非创造。
汉兴,多因秦制,通行隶书,古文由是散逸。
古者十年入小学者,计十七能讽书九千字,乃得为史。
又以六体试之,郡太守课,最者以为书史。
平帝时征沛人爰礼等说文字于未央庭中,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并前《苍颉》等共四篇、五千三百四十字。
王莽居摄,大司空甄丰等取四篇校定文字,颇改古文,别为六体: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
二日奇字,古文之异者也。
三曰篆书,即小篆也。
四曰佐书,即隶书也。
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鸟虫,以书幡信也。
后汉和帝时,始获七千三百八十四字。
安帝时,许慎特加搜采,九千之文始备,著为《说文》,凡五百四十部。
皆従古为证,备论字体,详举音训。
其鄙俗所传,涉于讹妄者,皆许氏之所不取。
故《说文》至今为字学之宗。
魏时有李登者,撰《声类》十卷,凡一万一千五百廿字。
以五声命字,不立诸部。
晋有吕忱,更按部搜求异字,复撰《字林》七卷,亦五百四十部,凡万二千八百二十四字。
诸部皆依《说文》,《说文》所无者是忱所益。
后魏杨承庆者,复撰《字统》二十卷,凡一万三千七百三十四字,亦凭《说文》为本。
其论字体,时复有异。
梁朝顾野王撰《玉篇》三十卷,凡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七字。
复有《地苍》、《广苍》、《字指》、《字括》、《字苑》、《字训》、《文字志》、《文字谱》之类,互相祖述,名目渐多。
汉代又有草书,故自苍颉至于汉代,书凡五变,所谓古文、大篆、隶书、草书是也。
南齐萧子良撰古文之书五十二种,鹄头蚊脚,悬针垂露,龙爪仙人,芝英倒薤,蛇书虫书,偃波飞帛之属,皆状其体势而为之名。
虽义涉浮浅,亦书家之前流也。
近代小篆、八分、草书、行书等并见施用,余多不行。
○典籍
汉承秦灭学,武帝开献书之路,置写书之官。
由是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成帝时,秘藏颇有亡散,乃使谒者陈丰求遗书于天下。
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汪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监李柱国校方技。
哀帝使向子歆嗣父之业,歆遂总会群篇,著为《七略》,大凡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王莽之末,又被焚烧。
光武还洛阳,所载经传二千余辆。
明帝尤重儒术,尔后撰录三倍于前。
董卓移都之际,自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诸藏典册文章,竟共剖散,图书缣帛,军人以为帷囊。
及王允收而回者才七十余乘。
道路艰远,复弃其半。
长安之乱,一时焚荡。
魏氏拾掇亡书藏三阁,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簿。
》秘书荀勖分经、史、子、集为四部,甲乙丙丁之目,大凡九千九百四十五卷。
惠、怀之末,靡有孑遗。
西晋著作郎李光以勖旧部校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
其后中朝遗书稍流江左。
宋文帝八年,秘书监谢灵运造《四部目》,凡四千五百八十二卷。
元徽初,秘书丞王俭又造《目录》万五千七十四卷,俭又别撰《七志》,有《经典志》、《诸子志》、《文翰志》、《军书志》《阴阳志》、《术艺志》、《图谱志》。
齐永明中,祕书丞王亮又造《书目》万八千一十卷。
齐末,兵火延烧秘阁。
梁初,命秘书监任昉于文德殿内集藏众书二万三千一百六卷。
普通中,阮孝绪更为《七录》。
有《兴录》、《记传录》、《子录》、《文集录》、《伎录》、《佛录》、《道录》。
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殿书及公私经籍归于江陵,大凡七万余卷。
周师入郢,并自焚之。
宋武入关,收其图籍,才四千卷。
赤轴青纸,文字古拙。
魏孝文始都洛邑,借书于齐秘府,稍仅充实。
尔朱之乱,散落复多。
北齐迁邺,颇更搜聚。
后周保定,书止八千,其后至万卷。
周武平齐,先封书府,所加旧书仅至五千。
隋开皇三年,秘书监牛宏表请分遣使搜访异本,每书一卷,赏缣一匹,校写既定,本还其主。
由是人间异书,往往闲出。
及平陈后,经籍渐多。
炀帝限写五十副本,分为三品,于东都观文殿东西廊屋,列以贮之。
大唐武德五年,克平隋。
郑公尽收图书,命司农少卿宋遵贵载之以船,溯河西上。
行经底柱,多被湮没,十存一二。
其目录、四部书大凡八万六千九百六十六卷,除凶书及删去浅俗无益教理者,见在三万六千七百八卷,著在《隋书。
经籍志》。
自后书帙颇增。
开元中,定四部目录,大凡五万八百五十二卷。
此自汉以来典籍之大数也。
○石经
初,太宗以经籍多有舛谬,诏颜师古刊定,颁之天下。
年代久,传写不同。
开元以来,省司将试举,又皆先纳所习之本,文字差互,辄以习本为定。
义或可通,虽与官本不合,上司务于收奖即放过。
天宝初,敕改尚书古文悉为今本。
十年,有司上言:"经典不正,取舍难准"。
诏儒官校定经本,送尚书省并国子司业张参共相验考。
参遂榻定五声字样书于太学讲堂之壁,学者或就取正焉。
又颁字样于天下,俾为永制。
由是省司停约习本。
后汉明帝时,公卿言五经驳异,请开吕不韦冢,是未焚诗书前本。
论者以为"有缺文"神武作相,自洛阳运之于邺,至河阳,岸崩,没水,其得至邺者不盈其半。
隋开皇六年,又自邺再入长安,置于秘书内省,议欲补葺。
隋乱,造立之司,用为柱础。
贞观初,魏征为秘书监,始收聚之,十不存一。
其相承传秘之本,犹存秘府,而《石经》自此亡矣。
天宝中,余在太学,与博士诸生共论经籍失正,为欲建议请立《大唐石经》。
迁延未发,而胡寇海内,文儒道消。
至今四十六年,兵革未息。
呜呼!石经之事,亦俟河之清也。
○声韵周禺好为体语,因此切字皆有纽,纽有平、上、去、入之异。
永明中,沈约文词精拔,盛解音韵,遂撰《四声谱》、《文章八病》。
有平头、并尾、蜂腰、鹤膝,以为自灵均已来,此秘未睹。
时王融、刘绘、范云之徒皆称才子,慕而煽之。
由是远近文学,转相祖述,而声韵之道大行。
以古之为诗,取其宣导情志,激扬政化,但含征韵商,意非切急,故能包含元气,骨体大全,《诗》《骚》以降是也。
自声病之兴,动有拘制,文章之体格坏矣。
隋朝陆法言与颜、魏诸公定南北音,撰为《切韵》,凡一万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为文楷式。
而先仙删山之类,分为别韵。
属文之士,共苦其苛细。
国初,许敬宗等详议,以其韵窄,凑合而用之。
法言所谓"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者"也。
尔后有孙愐之徒,更以"字书中闲字酿于切韵,殊不知为文之匪要,是陆之略也"。
天宝末,平原太守颜真卿撰《韵海镜源》二百卷,未毕,属胡寇凭陵,拔身济河,遗失五十余卷。
广德中,为湖州刺史,重加补辑。
更于正经之外,加入子、史、释、道诸书,撰成三百六十卷。
其书于陆法言《切韵》外,增出一万四千七百六十一字,先起《说文》为篆字,次作今文隶字,仍具别体为证,然后注以诸家字书,解释既毕,征九经两字以上,取句末字编入本韵,爰及诸书,皆仿此。
自为声韵已来,其撰述该备,未有如颜公此书也。
大历二年,入为刑部尚书。
诣银台门讲上之卷。
敕宣付秘阁,赐绢五百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