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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陆曰:"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 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
[疏]"正义曰:《鲁世家》:“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
史传不言其母,不知谁所生也。
以敬王十一年即位。
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经】元年,春,王。
"公之始年,而不书正月,公即位在六月故。 "
[疏]注"公之"至"月故"。
正义曰:凡新君初立,必于岁首元日朝正于庙,因即改元正位,百官以序,国史因书于策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也。"
其或国有事,故不得行即位之礼,国史亦书:"元年,春,王正月。"
见此月公应即位,而有故不得。
隐、庄、闵、僖四公,元年无事,而空书"春,王正月",是其义也。
此年不书"正月"者,公即位在六月故也。
传称昭公丧及坏隤,公子宋先入。
则正月之时,定公犹从昭公之丧在于干侯,未入鲁竟,国内无君,不是即位阙礼,故不须书"正月"也。
《释例》曰:"癸亥,公之丧至自干侯,戊辰,公即位。 丧在外,逾年乃入,故因五曰改殡之节,国史用元年即位之礼,因以元年为此年也。 然则正月之时,未有公矣。 公未即位,元必不改。 而于春、夏即称‘元年’者,公未即位,必未改元,未改之日,必乘前君之年,于时春、夏当名此年为昭公三十三年,及六月既改之后,方以元年纪事。 及史官定策,须有一统,不可半年从前,半年从后,虽则年初,亦统此岁。 故入年即称元年也。 汉、魏以来,虽于秋、冬改元,史于春、夏即以元年冠之,是有因于古也。 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 晋执人于天子之侧,而不以归京师,故但书其执,不书所归。 ○几音机。 [疏]注“晋执"至"所归"。
○正义曰:晋执仲几,传无日月。
据经所书,是三月始执,案传则不然也。
传称辛巳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长历》辛巳是正月七日也。
既会而魏舒始卒。
庚寅,栽。
是正月十六日也。
宋仲几不受功,当于栽时不肯役耳。
士弥牟云"晋之从政者新",是士鞅已伐魏舒矣,乃执仲几以归。
三月,归诸京师,必是既栽之后,三月以前,执以归晋,至三月乃归于京师耳。
经书三月始执者,晋人初执不告,后知以归不可,至三月复归于京师,讳其以归乃归王,故以三月初执告也。
纵晋执人,诸侯不得相治事,当使归决于天子。
况在天子之侧,不以归于京师,晋人自知不可,不以归晋告鲁,故经但书其执,不书所归,既不言归王,亦不言归晋,是不以所归告也。
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干侯。
告于庙,故书至。
戊辰,公即位。
定公不得以正月即位,失其时,故详而日之,记事之宜,无义例。
[疏]注"定公"至"义例"。
○正义曰:《公羊传》曰:"即位不日,此何以日?录乎内也。"
《谷梁》以为公丧在外逾年,六月乃得即位,危,故日之。
《左氏》无此义,故杜显而异之。
正月即位,正也。
定公不得以正月即位,为失其时,故详而日之,直记事之宜,书日无义例。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公在外薨,故八月乃葬。
九月,大雩。
无传,过也。
○雩音于。
立炀宫。
炀公,伯禽子也。
其庙巳毁,季氏祷之而立其宫,书以讥之。
○炀,羊让反。
祷,丁老反。
[疏]注"炀公"至"讥之"。
○正义曰:谥法:"好内怠政曰炀。"
炀公,伯禽子,《世本》、《世家》文。
诸侯之礼,亲庙有四,计炀公玄孙,既薨,其庙即已毁矣。
季氏祷于炀公,以求昭公不入,公死于外,谓祷有益,而更立其宫赛之。
于礼不合更立,恶其改变国典,故书以讥之。
《公羊》、《谷梁》皆云:立者,不宜立。
立炀宫,非礼也。
冬,十月,陨霜杀菽。
无传。
周十月,今八月。
陨霜杀菽,非常之灾。
○陨,于敏反。
菽,本又作叔,音同。
[疏]注"周十"至"之灾"。
○正义曰:《月令》:九月,霜始降。
八月,未应霜杀菽。
菽者,大豆之苗,又是耐霜之谷,今以八月陨霜,霜能杀菽,是非常之灾,故书之。
僖三十三年"陨霜不杀草",此云"杀菽"彼言"不杀草"者,《谷梁传》曰:"未可以杀而杀,举重可杀而不杀,举轻。 其曰菽,举重也"。
【传】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将以城成周。
魏子莅政。
"莅,临也。 代天子大夫为政。 ○莅音利,又音类。 "卫彪傒"卫大夫。 "曰:"将建天子,"立天子之居。 "而易位以令,非义也。 大事奸义,必有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献子属役于韩简子及原寿过,"简子,韩起孙不信也。 原寿过,周大夫。 ○奸音干。 咎,其九反。 属,之欲反。 过,古禾反。 "
[疏]"易位以令"。
○正义曰:往年传"魏子南面",彪傒云"干位以令";此云"魏子莅政",彪傒云"易位以令",文不同者,《郊特牲》云:"君之南乡,答阳之义也;臣之北面,答君也。"
然则礼国君乃南面,往年魏子亦南面,是干君之位,故云"干位"。
此时诸国为天子筑城,但当为君各致徒役而已,宜使天子之臣自号令之,而魏子莅政,代天子大夫,改易上下,故为"易位"。
所讥别,故其文异。
而田于大陆,焚焉。
《禹贡》,大陆在钜鹿北。
嫌绝远,疑此田在汲郡吴泽荒芜之地。
火田,并见烧也。
《尔雅》,广平曰陆。
○芜音无。
[疏]注"禹贡"至"曰陆"。
○正义曰:《禹贡》云:"导河积石,至于大伾,北过降水,至于大陆。"
孔安国云:"大陆,泽名。"
《释地》十薮云:"晋有大陆。"
郭璞曰:"今巨鹿北广河泽。"
孙炎曰:"广河犹大陆,以地名言之近为是也。"
计巨鹿之城,与周相去千有余里,魏子不应往彼田猎。
故嫌绝远,疑此田当在汲郡吴泽。
吴泽在脩武县北。
还,卒于宁,宁即脩武城是也。
当是荒芜之地,故亦以大陆名焉。
引《尔雅》,以证平地皆名陆也。
案《尔雅》:"高平曰陆",杜言"广平"者,以吴泽之地地,下宽平,故以"广平"言之,非是不见《尔雅》。
刘君以《尔雅》"高平曰陆"而规杜氏,非。
还,卒于宁。
宁,今脩武县,近吴泽。
○近,附近之近。
范献子去其柏椁,以其未复命而田也。
范献子代魏子为政,去其柏椁,示贬之。
○去,起吕反,注同。
椁音郭。
[疏]"去其柏椁"。
正义曰:《丧大记》云:"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
是卿葬于礼用柏椁也。
以其未复君命而为田猎,故献子去其柏椁,不使用也。
孟懿子会城成周。
不书,公未即位。
[疏]注"不书公未即位"。
○正义曰:懿子往年唯受号令,知所得丈尺人功而已。
今复将徒役城之,计当更书之于策。
以公未即位,无君可告,故不书。
庚寅,栽。
栽,设板筑。
○栽,才代反,又音再,注同。
宋仲几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
欲使三国代宋受功役也。
○郳\,五兮反,小邾国。
薛宰曰:"宋为无道,绝我小国于周,以我适楚,故我常从宋。 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在僖二十八年。 曰:‘凡我同盟,各复旧职。 ’若从践土,若从宋,亦唯命。"
仲几曰:"践土固然。"
固曰从旧,薛旧为宋役。
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皇,大也。 奚仲为夏禹掌车服大夫。 ○夏,户雅反,注同。 奚仲迁于邳,邳,下邳县。 ○邳,皮悲反。 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 仲虺,奚仲之后。 ○虺,许鬼反。 相,息亮反。 若复旧职,将承王官,何故以役诸侯?"承,奉也。
仲几曰:"三代各异物,薛焉得有旧?言居周世,不得以夏、殷为旧。 ○焉,于虔反。 为宋役,亦其职也。"
士弥牟曰:"晋之从政者新,言范献子新为政,未习故事。 [疏]注“言范"至"故事"。
○正义曰:魏舒以辛巳会诸国,至庚寅相去唯十日耳。
魏舒始卒,已得范鞅代者,范鞅本是中军之佐,于次当代魏舒。
盖晋人闻舒卒,而驰使代之。
子姑受功。
归,吾视诸故府。”
求故事。
仲几曰:"纵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诸乎?"山川鬼神,盟所告。
士伯怒,谓韩简子曰:"薛征于人,典藉故事,人所知也。 宋征于鬼,取证于鬼神。 宋罪大矣。 且已无辞而抑我以神,诬我也。 启宠纳侮,其此之谓矣。 开宠过分,则纳受侵侮。 ○侮,亡甫反。 分,扶问反。 [疏]“启宠"至"谓矣"。
○正义曰:《尚书·说命》:傅说进戒于王云:"无启宠纳侮。"
古有此言,故云"其此之谓矣"。
开彼宠人,过其本分,其人不知止足,乃至侵侮在上,据在上受之,故云"纳侮"。
必以仲几为戮。”
乃执仲几以归。
三月,归诸京师。
知以归不可,故复归之京师。
○复,扶又反。
城三旬而毕,乃归诸侯之戍。
齐高张后,不从诸侯。
后则不及诸侯之役。
晋女叔宽曰:"周苌弘、齐高张,皆将不免。 叔宽,女宽也。 ○苌,直良反。 苌叔违天,高子违人。 天既厌周德,苌弘欲迁都以延其祚,故曰违天。 诸侯相帅以崇天子,而高子后期,故曰违人。 ○厌,于艳反。 祚,才故反。 天之所坏,不可支也;众之所为,不可奸也。"
为哀三年周人杀苌弘、六年高张来奔起。
夏,叔孙成子逆公之丧于干侯。
成子,叔孙婼之子。
季孙曰:"子家子亟言于我,未尝不中吾志也。 吾欲与之从政,子必止之,且听命焉。"
众士皆谘问子家子。
○亟,起冀反。
中,丁仲反。
[疏]"季孙"至"命焉"。
○正义曰:言子家子数于公处致言于我,云"意如事君,不敢不改",又言"君以一乘入于鲁师,季孙必与居归"。
季孙之意实然,故云"未尝不中吾志"。
"吾欲与之从政",欲用为大夫也。
公丧归,则从者散,故令止之。
"且听命"者,一听子家之所为,子家欲将归者,即与之归。
子家子不见叔孙,易几而哭。
几,哭会也。
不欲见叔孙,故朝夕哭不同会。
○朝如字。
叔孙请见子家子,子家子辞曰:"羁未得见,而从君以出。 出时成子未为卿。 ○羁,居宜反,子家子名。 见,贤遍反,下同。 从,才用反,注“义从"同;又如字,下"从君"、"从公"放此。
君不命而薨,羁不敢见。”
言未受昭公之命,托辞以距叔孙。
叔孙使告之曰:"公衍、公为实使群臣不得事君。 二子始谋逐季氏。 [疏]注“二子"至"季氏"。
○正义曰:谋逐季氏,公为为之,传文不言公衍谋也。
但以公衍见复为大子,季氏欲俱废之,故言此也。
若公子宋主社稷,则群臣之原也。
宋,昭公弟定公。
凡从君出而可以入者,将唯子是听。
子家氏未有后,季孙原与子从政。
此皆季孙之原也,使不敢以告。”
不敢,叔孙成子名。
对曰:"若立君,则有卿士大夫与守龟在,羁弗敢知。 若从君者,则貌而出者,入可也;貌出,谓以义从公,与季氏无实怨。 ○守,手又反。 寇而出者,行可也。 与季氏为寇雠者,自可去。 若羁也,则君知其出也,君,昭公。 而未知其入也,羁将逃也。"
丧及坏隤,公子宋先入,从公者皆自坏隤反。
出奔。
○坏,徐音怀,又户怪反。
隤,徒回反。
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干侯。
戊辰,公即位。
诸侯薨,五日而殡,殡则嗣子即位。
癸亥,昭公丧至,五日殡于宫,定公乃即位。
[疏]"诸侯"至"即位"。
○正义曰:《王制》云:"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日而殡。"
自癸亥至戊辰五日,殡讫则嗣子即位,故定公以此日即位也。
《公羊》、《谷梁》皆云:正棺于两楹之间,然后即位。
案正棺两楹之间,即《礼》所谓"夷于堂"者也。
《丧大记》君薨之礼云:"既小敛,男女奉月夷于堂。"
郑玄云:"诸侯之小敛,于死者俱三日。"
此戊辰去癸亥五日,非正棺之日,不得为正棺即位也。
《杂记》云:"诸侯行而死,归,至于庙门,遂入,适所殡。"
郑玄云:"‘适所殡’,谓两楹之间。 自外来者,正棺于两楹之间,尸亦夷之于此,因殡焉。 殡必于两楹之间者,以其死不于室,而自外来,留之于中,不忍远也。"
郑取二传之说,言死从外来者,殡在两楹之间。
若谓殡为正棺,则与杜言合矣。
季孙使役如阚公氏,将沟焉。
阚,鲁群公墓所在也。
季孙恶昭公,欲沟绝其兆域,不使与先君同。
○阚,曰暂反。
恶,乌路反,又如字。
[疏]"阚公氏"。
○正义曰:阚是先公葬地。
《春秋》言氏,犹如言家,故谓公之墓地为"公氏",言是公死之家宅也。
玄卿以为"阚"属上句,"公氏将沟焉",犹言将沟公氏焉,古人多倒语。
公氏则昭公。
荣鴐鹅曰:"生不能事,死又离之,以自旌也。 鴐鹅,鲁大夫荣成伯也。 旌,章也。 ○鴐音加。 鹅,五何反。 旌音精。 纵子忍之,后必或耻之。"
乃止。
季孙问于荣鴐鹅曰:"吾欲为君谥,使子孙知之。"
为恶谥。
[疏]注"为恶谥"。
○正义曰:知者,下云"死又恶之",所以知也。
对曰:"生弗能事,死又恶之,以自信也。 将焉用之?"乃止。
秋,七月,癸巳,葬昭公于墓道南。
孔子之为司寇也,沟而合诸墓。
明臣褒贬君之义。
○恶之,如字,又乌路反。
焉,于虔反。
[疏]"以自信也"。
正义曰:信,明也。
以自明巳之不臣也。
○"沟而"。
○正义曰:孔子之为司寇,在定公十年以后,未知何年沟之。
昭公出故,季平子祷于炀公。
九月,立炀宫。
平子逐君,惧而请祷于炀公,昭公死于外,自以为获福,故立其宫。
[疏]"祷于炀公"。
○正义曰:既毁其庙,而得祷者,盖就祧而祷之。
周巩简公弃其子弟,而好用远人。
简公,周卿士。
远人,异族也。
为明年巩氏贼简公张本。
○巩,九勇反。
好,呼报反。
[疏]"简公"。
○正义曰:谥法:"平易不从曰简。"
【经】二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
无传。
雉门,公宫之南门。
两观,阙也。
天火曰灾。
○观,古乱反,注及下同。
[疏]注"雉门"至"曰灾"。
○正义曰:《明堂位》云:"库门,天子皋门。 雉门,天子应门。"
是鲁之雉门,公宫南门之中门也。
《释宫》云:"观谓之阙。"
郭璞曰:"宫门双阙。"
《周礼·大宰》:"正月之吉,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
郑众云:"象魏,阙也。"
刘熙《释名》云:"阙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
然则其上县法象,其状魏魏然高大,谓之象魏;使人观之,谓之观也。”
是观与象魏、阙,一物而三名也。
观与雉门俱灾,则两观在雉门之两旁矣。
《公羊传》曰:"其言雉门及两观灾何?两观微也。 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 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
《谷梁》亦云:"灾自两观始,先言雉门,尊尊也。"
《公羊》称子家驹云:"设两观,诸侯僣天子。"
其意以其奢僣,故天灾之。
《左氏》无此义。
案《礼器》云:"天子、诸侯台门。"
此以高为贵也。
《郊特牲》云:"台门,大夫之僣礼也。"
唯言大夫异于诸侯,不言诸侯异于天子。
两观为僣,礼无其文,天之所灾,不可意卜。
言主灾两观,以门尊先门,若灾先从门起,又将何以为异?丘明无文,或是灾起雉门,而延及两观也。
"天火曰灾",宣十六年传例。
秋,楚人伐吴。
囊瓦称人,见诱以败军。
○囊,乃郎反。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
无传。
【传】二年,夏,四月,辛酉,巩氏之群子弟贼简公。
"传言弃亲用疏,所以败也。 "
桐叛楚。
桐,小国,庐江舒县西南有桐乡。
吴子使舒鸠氏诱楚人,舒鸠,楚属国。
曰:"以师临我,教舒鸠诱楚,使以师临吴。 我伐桐,为我使之无忌。"
吴伐桐也,伪若畏楚师之临已,而为伐其叛国以取媚者也。
欲使楚不忌吴,所请多方以误之。
○为我,于伪反,注及下同。
[疏]"桐叛"至"无忌"。
○正义曰:桐是小国,世属于楚。
桐今叛楚,楚有间隙,故吴子因是而谋之舒鸠。
自是楚之属国居吴楚之闲,亦两取其意,故吴得使之也。
吴子使舒鸠诱楚人,又教舒鸠为辞曰:"令楚以师临我。"
我,吴自称我,令楚临吴也。
我当伪若畏楚,为楚伐桐,女舒鸠当为我诱楚,我军楚师。
或曰:"囊瓦本出师伐吴,见吴欲伐桐而不设备,遂被吴败之,又击楚巢邑,潜师围而克之,获其守邑大夫。"
"为我使之无忌谓为我之畏楚形状使楚人无复防忌于我也。 若楚不忌吴则师不设备欲因其无备而掩袭取之耳。 下云“吴人见舟于豫章",伪欲伐桐也。
"吴军楚师于豫章",掩其不备也。
"潜师于巢",吴人诈巢邑人云:"此师将伐桐也。"
其实本拟取巢,故下"遂围巢,克之"。
言"潜"者,对豫章之师称潜。
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
从舒鸠言。
吴人见舟于豫章,伪将为楚伐桐。
○见,贤遍反。
而潜师于巢。
实欲以击楚。
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
楚不忌故。
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
繁,守巢大夫。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
射姑,邾大夫,出辟酒。
○射音亦,一音夜。
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
夺阍杖以敲阍头也。
为明年邾子卒传。
○阍音昏,守门人也。
敲,苦孝反,又苦学反。
《说文》作毃,云,击头也。
《字林》同。
又一曰击声也,口交反,又口卓反;训从高攵云,横擿也。
又或作茅,或作刜,口交反。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
"无传。 "
[疏]"公如"至"乃复"。
○正义曰:三传皆无其说,不知何故乃复。
贾逵云:"刺缓朝见辞,失所不讳,罪巳。"
贾虽为此解,于传无文,不可从,故杜不言。
刘炫谓公以六月即位,此年便即往朝,于事未为缓也,晋人何以辞之?若以缓见遣,当退谢罪,何由此后更无谢处?空言罪已,经无孙谢,自罪之状复安在乎?晋若以缓致辞,必当要有谴责,何由明年会次复得依常班序?"乃复"之意,不可县知。
二月,辛卯,邾子穿卒。
再同盟。
○穿音川。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穿以昭二年即位,十一年盟于祲祥,二十六年于鄟陵,皆鲁、邾俱在,是再同盟也。
夏,四月。
秋,葬邾庄公。
六月乃葬,缓。
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
拔,地阚。
○拔,皮八反。
【传】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门台,"门上有台。 "临廷。
阍以瓶水沃廷。
邾子望见之,怒。
阍曰:"夷射姑旋焉。"
"旋,小便。 ○廷音庭,下并同。 瓶,步丁反,本又作瓶。 "命执之。
"见其不洁,执射姑。 "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烂,遂卒。
"废,隋也。 ○炉,力吴反。 炭,他旦反。 隋,徒火反。 "先葬以车五乘,殉五人。
"欲藏中之洁,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盖其遗命。 ○先,悉荐反,又如字。 乘,绳证反。 殉,辞俊反。 藏,才浪反。 "
[疏]注"欲藏"至"遗命"。
○正义曰:以人从葬谓之殉。
邾子好洁,以人为殉,欲备地下埽除。
若令与柩同入,恐其污履藏内。
欲其藏中之洁,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处之。
传言此事,意在非责邾子者,是葬者自为,则非庄公之罪,无为辄说此事,故云"盖其遗命也"。
邾子队炉而卒,不应得有遗命。
疑其是遗命者,《礼》国君位而为椑,初立即营死事,当是平素之时,先有此命,葬者奉行之。
庄公卞急而好洁,故及是。
卞,躁疾也。
○卞,皮彦反。
好,呼报反,下文及注同。
躁,早报反。
秋,九月,鲜虞人败晋师于平中,平中,晋地。
获晋观虎,恃其勇也。
为五年士鞅围鲜虞张本。
冬,盟于郯。
郯即拔也。
○郯音谈。
脩邾好也。
公即位,故脩好。
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佩,佩玉也。
以如楚,献一佩一裘于昭王。
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蔡侯亦服其一。
子常欲之,弗与。
三年止之。
唐成公如楚,有两肃爽马,子常欲之,成公,唐惠侯之后。
肃爽,骏马名。
○肃如字,又所六反。
爽音霜。
骏音俊。
[疏]注"成公"至"马名"。
○正义曰:宣十二年传有唐惠侯,故云"唐惠侯之后"也。
《释畜》于马无肃爽之名,爽或作霜。
贾逵云:"色如霜纟九。"
马融说:"肃爽,雁也。 其羽如练,高首而脩颈。 马似之,天下稀有。"
故子常欲之。
杜以马名临时所作,本意不可得知,故直云骏马名。
弗与,亦三年止之。
唐人或相与谋,请代先从者,许之。
饮先从者酒,醉之,窃马而献之子常。
子常归唐侯。
自拘于司败,窃马者自拘。
○从,才用反,下同。
饮,于鸩反。
拘,九于反。
[疏]"请代"至"许之"。
○正义曰:谓请楚,楚许之也。
如非请唐侯者,若唐侯许之,自合养马,何须言饮先从者窃马以献乎?
曰:"君以弄马之故,隐君身,隐,忧约也。 ○弄,鲁贡反。 弃国家。 臣请相夫人以偿马,必如之。"
相,助也。
夫人,谓养马者。
○相,息亮反。
夫音扶,注同。
偿,市亮反。
唐侯曰:"寡人之过也。 二三子无辱。"
皆赏之。
蔡人闻之,固请而献佩于子常。
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 言楚所以礼遣蔡侯之物,不共备故。 ○共音恭,注同。 明日礼不毕,将死。"
遣蔡侯之礼。
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自誓言若复渡汉,当受祸,明如大川。
○沈音鸩。
复,扶又反。
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
为明年会召陵张本。
○质音致。
【经】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
"无传。 未同盟而赴以名。 癸巳,正月七日,书二月,从赴。 "
[疏]注"癸巳"至"从赴"。
○正义曰:杜以《长历》校之,知癸巳是正月七日,故云"书二月,从赴"也。
知非日误者,以崩薨之事,皆以赴为文。
故平王崩,赴以庚戍,陈侯卒,赴以甲戌已丑。
杜依大例而言,故云"从赴"。
刘炫以为,诸侯五月而葬,下云"六月葬陈惠公",则陈侯卒在二月,以为日误,而规杜氏。
今知非者,但诸侯虽五月而葬,春秋之时,或缓或速,无复常准。
此陈侯之葬,事既无传,何知必五月而葬?妄以杜为失,其义非也。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
于召陵先行会礼,入楚竟,故书侵。
○夏,户雅反。
召,上照反。
竟音境。
[疏]注"于召"至"书侵"。
○正义曰:先言"于召陵",后言"侵楚",是于召陵先行会礼也。
《土地名》:"召陵,楚地也。"
诸侯既入楚境,先行会礼,后乃侵之,故经书先会后侵也。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
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
召陵会刘子、诸侯,总言之也。
繁昌县东南有城皋亭。
复称公者,会盟异处故。
○公孙姓,音生,又作生。
鼬,由又反。
复,扶又反。
处,昌虑反。
[疏]注"召陵"至"处故"。
○正义曰:书经之例,诸侯先会而后盟,皆前目而后凡。
此共盟者,还是前会之诸侯,前巳历序,故于此总言之也。
刘子虽是王朝之臣,而亦有封爵,故诸侯之文可以兼刘子也。
僖二十九年,王子虎与诸侯盟于翟泉,贬之称"人"。
此刘子得与诸侯盟者,楚僣号称王,不事天子,诸侯会而侵楚,将以尊崇王室。
传言"刘文公合诸侯",是天子敕之使盟也。
下文书刘卷卒葬,鲁人吊会,依同盟之礼,知刘子亦与盟也。
复称"公"者,由其会、盟异处,故也。
刘炫规杜云:"会盟异处,故复称公。 案襄二十五年盟重丘,亦是会、盟异处,何以不言公?"今删定知非者,但会、盟异处,理合称"公"。
重丘不书"公",史官自略耳。
以此规杜,非也。
杞伯成卒于会。
无传。
○成音城。
[疏]"杞伯成卒于会"。
○正义曰:成以昭二十五年即位,二十六年盟于鄟陵,三十二年于翟泉,此年于皋鼬,鲁、杞俱在,计杜当云"三同盟"。
无注者,漏脱耳。
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此既薨于会,其礼亦当然。
六月,葬陈惠公。
无传。
许迁于容城。
无传。
秋,七月,公至自会。
无传。
刘卷卒。
无传。
即刘鼢也。
刘子奉命出盟召陵,死则天王为告同盟,故不具爵。
○卷音权,一音眷免反。
鼢,扶粉反。
为,于伪反,下"吴为蔡"同。
[疏]注"即刘"至"具爵"。
○正义曰:昭二十二年传曰"单子立刘鼢",即此是也。
《世族谱》,伯鼢、刘鼢、刘文公、刘狄、刘卷、刘子为一人。
王朝公卿卒,不赴鲁,鲁不会葬。
文三年书"王子虎卒",传曰:"来赴,吊如同盟,礼也。"
彼为同盟于翟泉故也。
此亦书"卒",明为同盟故也。
畿内之国,不得外交诸侯,必非刘邑之臣来赴,知是天子为告也。
天子告臣,略言名封而已,不言刘子,故书不具爵。
葬杞悼公。
无传。
楚人围蔡。
不服故也。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
无传。
孔圉,孔羁孙。
士鞅即范鞅。
○圉,鱼吕反。
葬刘文公。
无传。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
师能左右之曰"以",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
吴为蔡讨楚,从蔡计谋,故书"蔡侯以吴子",言能左右之也。
囊瓦称人,贪以致败,不能死难,罪贱之。
柏举,楚地。
昭三十一年传曰,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
今以十一月者,并数闰。
○陈,直觐反。
难,乃旦反。
数,所主反。
[疏]注"师能"至"数闰"。
○正义曰:"师能左右之曰‘以’",僖二十六年传例也。
"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庄十一年传例也。
吴大蔡小,而蔡能以吴者,吴子为蔡讨楚,言蔡能左右之也。
《释例》曰:"吴虽大国,顺蔡侯之请,自将其众,唯蔡侯之命,故亦言‘以吴子’也。"
囊瓦,楚之上卿,当称名氏,今称"人"者,贪以致败,又不能死难,罪贱之也。
《释例》曰:"楚之囊瓦,贪佩马以致讨,称‘人’,罪贱之也。"
昭三十一年传言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今以十一月,与彼期有差殊者,《长历》推此年闰十月,庚辰又是十一月二十九日,其月垂尽,并数闰得为十二月也。
楚囊瓦出奔郑。
书名,恶之。
○恶,乌路反。
[疏]注"书名恶之"。
○正义曰:文八年"宋司城来奔",十四年"宋子哀来奔",传皆云:"贵之也。"
不称名为贵之,是称名为恶之。
庚辰,吴入郢。
弗地曰入。
吴不称子,史略文。
[疏]注"弗地"至"略文"。
○正义曰:"弗地曰‘入’",襄十三年传例也。
上文战称"吴子",此言吴"入"楚,不称"子",犹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鲜虞,史略文,无义例。
《公羊》、《谷梁》以为,吴于战称子,为其忧中国,故进而称爵。
及其入郢,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反为夷狄之行,故贬而称"吴"。
《左氏》无此义,故杜异而显之。
【传】四年,春,三月,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谋伐楚也。
"文公,王官伯也。 晋人假王命以讨楚之久留蔡侯,故曰"文公合诸侯"。 "
[疏]注"文公"至"诸侯"。
○正义曰:刘子是天子大臣,故言"王官伯也"。
往年蔡侯如晋,请晋耳,不请天子,今称"刘文公合诸侯",知是晋人告王,假王命以讨楚。
王使刘子会之,故言"刘文公合诸侯",以示禀于王命,假王威也。
晋荀寅求货于蔡侯,弗得。
言于范献子曰:"国家方危,诸侯方贰,将以袭敌,不亦难乎!水潦方降,疾疟方起,中山不服,中山,鲜虞。 ○潦音老。 疟,鱼略反。 弃盟取怨,无损于楚,晋、楚同盟,伐之为取怨。 而失中山,不如辞蔡侯。 吾自方城以来,楚未可以得志,晋败楚,侵方城,在襄十六年。 祗取勤焉。"
乃辞蔡侯。
晋人假羽旄于郑,郑人与之。
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郑私有之,因谓之羽旄,借观之。
○祗音支。
旄音毛。
析,星历反,下放此。
[疏]注"析羽"至"观之"。
○正义曰:《周礼》:"司常掌九旗之物名。 全羽为旞,析羽为旌。 道车载旞,斿车载旌。"
郑玄云:"全羽析羽皆五采,系之于燧、旌之上,所谓注旄于干首也。 凡九旗之帛,皆用绛。 道车,象路也,王以朝夕燕出入。 斿车,木路也,王以田以鄙。"
是其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也。
《释天》云:"注旄首曰旌。"
李巡曰:"以旄牛尾着旌首者也。"
孙炎曰:"析五采羽注旌上,亦有旒縿。"
据彼文言之,则羽毛者,有五色鸟羽,又有旄牛尾也。
言全羽、析羽者,盖有全取其翅,或析取其翮,故有全、析二名也。
系此鸟羽、牛尾于干首,犹自别有绛为旒縿县之于干,今之旗、韣犹然。
此传直言羽耳,注不引全羽,而以析羽解之者,以全羽尊于析羽,郑人所有未必尊贵,故以析羽解之。
计羽旄所用,其费无多,晋人自应有之。
而襄十四年,范宣子假羽毛于齐,此又假羽旄于郑者,或当制作巧异,故闻而借观之。
明日,或旆以会。
或,贱者也。
继旐曰旆,令贱人施其旆,执以从会,示卑郑。
○旆,步贝反。
旐音兆。
令,力呈反。
下"欲令蔡"同。
[疏]注"或贱"至"卑郑"。
○正义曰:郑玄注《论语》云:"或云,言有人不显其名,而略称为或,是或为贱者也。"
"继旐曰旆",《释天》文也。
郭璞曰:"帛续旐末为燕尾者。"
然则旐谓旗身,旆谓旗尾。
晋令贱人建此羽旄,施其旒旆于下,执之以从其会。
本谓其美,而就郑借观之。
既得其物,令贱人服用之,是示其卑侮郑也。
郑是列国,而晋卑侮之,诸侯于是知晋轻蔑,心皆怨恨,故晋于是乎失诸侯。
晋于是乎失诸侯。
传言晋无礼,所以遂弱。
将会,卫子行敬子言于灵公,子行敬子,卫大夫。
曰:"会同难,难得宜。 啧有烦言,莫之治也。 啧,至也。 烦言,忿争。 ○啧,仕责反,一音责。 争,争斗之争。 [疏]注“啧至"至"忿争"。
○正义曰:"啧,至",贾逵云然,是相传训也。
《易·系辞》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谓见其至深之处,赜亦深之义也。
谓至于会时,有烦乱忿争之言,无才辨者,则莫之能治也。
其使祝佗从。”
祝佗,大祝子鱼。
○佗,徒何反。
从,才用反,下"师从"、"旅从"同。
大音泰,下"大祝"、"大卜"、"大中"、"大原"同。
公曰:"善。"
乃使子鱼。
子鱼辞曰:"臣展四体,以率旧职,犹惧不给,而烦刑书。 若又共二,共二职。 ○共音恭,注同。 徼大罪也。 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 隶,贱臣也。 ○徼,古尧反。 夫音扶。 杜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 社稷动,谓国迁。 ○竟音境,下同。 [疏]注“社稷动谓国迁"。
○正义曰:《周礼·大祝》云:"大师宜于社,造于祖,设军社。 及军归,献于社,则前祝。"
天子之祝如此,则诸侯之祝官亦然也。
然则彼军行,唯有社无稷。
今社稷俱动,故知谓国迁也。
国迁唯在竟内,得云"祝不出竟"者,《诗》称公刘迁豳、大王来岐,及《春秋》杞都陈留而迁缘陵、及许迁于析之属,并是离弃本国,远适它土,故有出竟之事。
刘以社稷动谓军行而规杜,非也。
君以军行,祓社衅鼓,师出,先事祓祷于社,谓之宜社。
于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
○祓音弗,徐音废。
衅,许靳反。
鼙,步西反,本又作鞞。
[疏]注"师出"至"衅鼓"。
○正义曰:《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
是军师将出,必有祭社之事也。
《周礼》:"女巫掌祓除衅浴。"
则祓亦祭名,故知祓社即宜社是也。
《说文》云:"衅,血祭也。"
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此皆祝官掌之。
祝奉以从,奉社主也。
○从,如字,又才用反。
[疏]"祝奉以从"。
○正义曰:礼,军行,必以庙主、社主从军而行。
《尚书·甘誓》云:"用命,赏于祖。 弗用命,戮于社。"
孔安国云:"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及社主行。 有功,则赏祖主前,示不专也。 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之于社主前。 社主阴,阴主杀。 亲祖严社之义也。"
是军行必载社主行,故祝官奉主以从。
于是乎出竟。
若嘉好之事,谓朝会。
○好,呼报反。
君行师从,二千五百人。
卿行旅从,五百人。
臣无事焉。”
公曰:"行也!"及皋鼬,将盟。
[疏]"若嘉"至"事焉"。
○正义曰:此会因而侵楚,卫侯当以军行。
而云"臣无事"者,晋本以会召诸侯,传言"将会",是赴会之时,未知将侵伐也。
但诸国既集,师众自多,故因得行侵耳。
将长蔡于卫。
欲令蔡先卫歃。
○长,丁丈反。
令,力呈反。
先,悉荐反。
下文"先卫"同。
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卫侯使祝佗私于苌弘曰:"闻诸道路,不知信否。 若闻蔡将先卫,信乎?"苌弘曰:"信。 蔡叔,康叔之兄也,蔡叔,周公兄;康叔,周公弟。 [疏]注“蔡叔"至"公弟"。
○正义曰:《史记·管蔡世家》云:"武王同母兄弟十人。 母曰大姒,文王正妃也。 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郕叔武,次曰霍叔封,次曰康叔封,次曰聃季载。"
如彼文,则蔡叔,周公弟也。
今以蔡叔为周公兄者,以僖二十四年传富辰言文之昭十六国,蔡在鲁上,明以长幼为次,贾逵等皆言蔡叔周公兄,故杜从之。
马迁之言多辟谬,故不用《史记》为说。
先卫,不亦可乎?”子鱼曰:"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 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尹,正也。 ○蕃,方元反。 相,息亮反。 于周为睦。 睦,亲厚也。 以盛德见亲厚。 分鲁公以大路、大旗,鲁公,伯禽也。 此大路,金路,锡同姓诸侯车也。 交龙为旗,《周礼》:“同姓以封。"
○分,扶问反,下并同。
路,本亦作辂,音路,下皆同。
旗,其依反。
锡,星历反。
[疏]注"鲁公"至"以封"。
○正义曰:《周礼·巾车》云:"金路,建大旗以宾,同姓以封。"
郑玄云:"金路,以金饰诸末。 大旗,九旗之画交龙者。 以宾,以会宾客。 同姓以封,谓王子母弟以功德出封,若鲁、卫也。"
"交龙为旗",《司常》文也。
夏后氏之璜,璜,美玉名。
○夏,户雅反,下皆同。
璜音黄。
[疏]注"璜美玉名"。
○正义曰:夏后氏所宝,历代传之,知美玉名也。
哀十四年传云:"向魋出于卫地,公文氏攻之,求夏后氏之璜焉。"
则璜非一也。
《尚书·旅獒》及《鲁语》皆云,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
则先王不以玉赐向魋,向魋自规求得之也。
郑玄注《周礼》云:"半璧曰璜。"
封父之繁弱,封父,古诸侯也。
繁弱,大弓名。
○父音甫,下"武父"同。
封父,国名。
繁,扶元反。
[疏]注"封父"至"弓名"。
○正义曰:郑玄云:"古者伐国,迁其重器以与同姓。"
此繁弱,封父之国为之,不知何时灭其国而得之也。
《孔丛》云:"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于云梦。"
是繁弱为弓名也。
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丑,众也。
○索,素各反,下同。
勺,市灼反,下同。
辑音集,又七入反。
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
即,就也。
使六族就周,受周公之法制。
是使之职事于鲁,共鲁公之职事。
○共恭,下文"以共上职"同。
以昭周公之明德。
昭,显也。
[疏]"使帅"至"明德"。
○正义曰:使六族之长,各自帅其当宗同氏。
辑,合也。
合其所分枝属。
族,属也。
将其族类人众,以法则周公,令其移家居鲁,用就受周公之命,是以使之共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也。
下赐殷民七族,亦是使之法则康叔,令共职事于卫也。
赐唐叔及怀姓九宗亦然。
分之土田陪敦、陪,增也。
敦,厚也。
○陪,本亦作倍,同,步回反。
[疏]"陪敦"。
○正义曰:陪是加增之义。
"敦,厚",《释诂》文也。
言既封为大国,地方五百里,又分以土田,更增彼宽厚,为七百里也。
《明堂位》云:"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
郑玄云:"公之地方五百里,加鲁以四等之附庸方百里者二十四,井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之,得七百里。"
郑玄《周礼·大司徒》注云:"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 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 鲁于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也。 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附庸二十四,言德兼此四等矣。"
是增厚鲁国之事也。
祝、宗、卜、史,大祝、宗人、大卜、大史,凡四官。
备物、典策,典策,春秋之制。
○策,本又作册,亦作筴,或作众8,皆初革反。
官司、彝器;官司,百官也。
彝器,常用器。
○彝,羊之反。
[疏]"祝宗"至"彝器"。
○正义曰:祝、宗,接神之官,大卜主卜,大史主书,与此四等官人,使之将归于鲁也。
服虔云:"备物,国之职物之备也。 当谓国君威仪之物,若今伞扇之属,备赐鲁也。"
杜不解备物,则与典策为一也。
备物典策,谓史官书策之典,若传之所云发凡之类,赐之以法,使依法书时事也。
官司、彝器,谓百官常用之器,盖樽、罍、俎、豆之属,具赐鲁也。
因商奄之民,商奄,国名也。
与四国流言,或迸散在鲁,皆令即属鲁怀柔之。
○迸,彼诤反。
令,徐力呈反。
[疏]注"商奄"至"柔之"。
○正义曰:《书传》云:"武王杀以,继公子禄父。 及管、蔡流言,奄君谓禄父曰:‘武王死,成王幼,周公疑。 此百世之时,请举事。 ’然后禄父及三监叛。"
是奄与四国流言也。
昭九年传云"蒲姑、商奄,吾东土也",此复云"因商奄之民",则商奄是东方之国,近鲁之地也。
昭元年传云:"周有徐、奄。"
杜以彼奄与此商奄为一,故《土地名》奄、商奄二名共为一国。
此注言"商奄,国名",以商奄二字为国名也。
《诗》称四国流言,《毛传》以四国为管、蔡、商、奄,则商、奄各自为国。
奄则此奄是也,商谓纣子禄父,下云"管、蔡启商",是名禄父为商也。
然则毛言商、奄为二,杜言商奄为一。
杜言"四国流言",亦谓管、蔡、禄父与商奄为四也。
商奄即四国之一,言"与"者,据民与四国之君流言,故言"与"也。
或者,据奄君道三国为乱,故言"与",总称四国,非为商奄外别有四国也。
言封鲁于少皞之墟,则商奄非鲁地也。
非鲁地而言因其民,是诛商奄之日,民或迸散在鲁,皆命使即属于鲁,令鲁怀柔之。
玄卿以为三监与商为四国。
奄在外,故言"与四国"。
命以伯禽伯禽,周公世子。
时周公唯遣伯禽之国,故皆以付伯禽。
[疏]注"伯禽"至"伯禽"。
○正义曰:《诗·鲁颂》说封鲁之事云:"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 ’"是伯禽为周公世子也。
《鲁世家》云:"周公相成王,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鲁。"
文十三年《公羊传》曰:"周公何以称太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 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 ’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 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
其意言周公圣人,若使之鲁,则恐天下回心向之,故不使之鲁也。
以周公身不适鲁,唯遣伯禽之国,故传皆言分鲁公,不言分周公也。
传言"命以伯禽",于体例"命以《康诰》"、"命以《唐诰》",则伯禽亦似策命篇名。
今杜云"唯遣伯禽之国,故皆以付伯禽",则"伯禽"非是诰誓篇名。
若必是诰誓,当云"命以鲁诰"。
既为国君,不得与君牙、伯冏同类也。
刘炫云:"‘伯禽’,犹下‘命以《康诰》’,是‘伯禽’为命书。 似《书·序》‘穆王命君牙为周大司徒,作《君牙》’,即以《君牙》为篇,与此同也。"
而封于少皞之虚。
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
○少,诗照反,注及下同。
皞,胡老反。
虚,起居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少皞"至"城内"。
○正义曰:此注少皞之虚即曲阜是也,曲阜在鲁城内,则鲁之所都,正在少皞虚矣。
昭二十九年注:"穷桑,少皞之号。 穷桑地在鲁北。"
与此异者,贾逵云:"少皞居穷桑,登为帝。"
盖未为帝居鲁北,既为帝乃居鲁也。
分康叔康叔,卫之祖。
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少帛,杂帛也。
綪茷,大赤,取染草名也。
通帛为旃,析羽为旌。
○綪,七见反。
茷,步具反,又音吠。
旃,章然反。
[疏]注"少帛"至"为旌"。
○正义曰:《周礼·司常》云:"通帛为《巾亶》,杂帛为物。"
郑玄云:"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 杂帛者,以帛素饰,其侧白,殷之正色。"
大赤是通帛,知少帛是杂帛也。
《释草》云:"茹藘,茅搜。"
郭璞曰:"今之蒨也,可以染绛。"
则綪是染赤之草。
茷即旆也,《尔雅》:"继旐曰旆。"
旐是旗身,旆是旗尾。
尾犹用赤,则通身皆赤。
知綪茷是大赤,大赤即今之红旗,取染赤之草为名也。
盖王以通帛、杂帛并赐卫也。
然则大赤即是旃也,于綪茷之下更言旃者,茷言旗尾,旃言旗身,圆其文,故具言耳。
若其不然,旌是千之所建,旗皆有旌,少帛、旃旆之后,何须更复言旌?明是圆其文,故重言之。
大吕,钟名。
[疏]"钟名"。
○正义曰:周铸无射,鲁铸林钟,皆以律名名钟。
知此大吕、沽洗皆钟名也。
其声与此律相应,故以律名焉。
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畛,涂所径也。
略,界也。
武父,卫北界。
圃田,郑薮名。
○陶,徒刀反。
繁,步何反。
锜,鱼绮反。
畛,之忍反,一音真。
圃,布五反,本亦作甫,同。
涂音徒。
径音经。
薮,素口反。
[疏]注"畛涂"至"薮名"。
○正义曰:《周礼·遂人》云:夫闲有遂,广深各二尺,遂上有径,容车马也。
十夫有沟,广深四尺,沟上有畛,容大车。
百夫有洫,广深八尺,洫上有涂,容乘车一轨。
千夫有氵会,广二寻、深二仞,氵会上有道,容二轨。
万夫有川,川上有路,容三轨。
畛是路,故为涂所径也。
桓十二年"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杜云:"陈留济阳县东北有武父城。"
彼是郑地,与此武父非一也。
《土地名》云:"传曰:‘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则武父卫之北竟也,非河南武父。"
其地阙无其处,故直云:"卫北界"也。
《释地》十薮:"郑有圃田。"
郭璞曰:"今荧阳中牟县西圃田泽是也。"
卫之南竟至此泽畔。
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
有阎,卫所受朝宿邑,盖近京畿。
○近,附近之近,下"近戎"同。
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
为汤沐邑,王东巡守,以助祭泰山。
○相,息亮反。
搜,所求反。
守,手又反。
[疏]"取于"至"东搜"。
○正义曰:《土地名》"有阎之土"与"相土之东都"其地皆阙无其处。
言"共王职",犹鲁之许田,盖近京畿也。
会王东搜,则为从王巡守,助祭泰山,为汤沐之邑,若郑之祊田,盖近泰山也。
王巡守者,诸侯为王守土,天子以时出巡行之。
今言"搜",则王之巡守,亦因田猎以教习兵士。
聃季授土,聃季,周公弟,司空。
○聃,乃甘反。
[疏]注"聃季"至"司空"。
○正义曰:富辰言文之昭,聃季在鲁下,《史记》大姒十子,聃季最少,是周公弟也。
《周礼》司空主土,司徒主民。
知"聃季授土",为司空也。
下"陶叔授民",为司徒也。
陶叔授民,陶叔,司徒。
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康诰》,《周书》。
殷虚,朝歌也。
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
皆,鲁、卫也。
启,开也,居殷故地,因其风俗,开用其政,疆理土地以周法。
索,法也。
○疆,居良反,注及下同。
[疏]注"皆鲁"至"法也"。
○正义曰:《王制》云:"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脩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宣。"
是言王者布政,当顺民俗而施之也。
此民习商之政,为日已久,还因其风俗,开道以旧政也。
卫居殷虚,开以商政可矣。
鲁亦开以商政者,王者所法,不过二代。
夏在卫西,鲁在卫东,夏政非鲁所及,与卫大同。
以殷之余民有六族,将其丑类,以即事于鲁,故与卫皆启以商政也。
疆理土地以周法,则三代经界,法皆有异,其异未尽闻也。
索之为法,相传训耳。
《考工记》量器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
郑亦以索为法。
分唐叔唐叔,晋之祖。
以大路、密须之鼓、密须,国名。
阙巩、甲名。
○巩,九勇反。
沽洗,钟名。
○沽音孤。
洗,息典反。
怀姓九宗,职官五正。
怀姓,唐之余民。
九宗,一姓为九族。
职官五正,五官之长。
○长,丁丈反,下文"乃长卫"同。
[疏]注"怀姓"至"之长"。
○正义曰:怀姓居在晋地,而不言殷民,知是唐之余民也。
言"怀姓九宗",则皆姓怀矣,知一姓而有九族也。
"职官五正",杜云"五官之长",则谓五官之长子孙耳。
《曲礼》云:"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
郑玄云:"此殷时制也。"
然则殷时五官,居在唐地,世为贵族,以赐唐叔,使主领之,所以荣宠唐叔也。
殷之五官,不必皆在唐地,但有三官四官,亦得总五言之。
刘炫云:"职官五正",职,主也。
正,长也。
主官事者有五长。
分九宗为五官使主之。
此九宗盖宗有一人,数少者当宗不足立官,并之为五,使五官领此九宗。
或以为于怀姓之内立五正,使分主九宗,未知谁是,故备言之。
或以为"五官之长"谓如昭二十九年蔡墨所云"五行之官"长也,是天子之大臣,非唐之遗民。
然姓而有五也,并赐唐叔,岂天子得以五行官长赐诸侯哉?
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唐诰》,诰命篇名也。
夏虚,大夏,今大原晋阳也。
启以夏政,亦因夏风俗,开用其政。
疆以戎索。
大原近戎而寒,不与中国同,故自以戎法。
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
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
管、蔡启商,惎间王室,惎,毒也。
周公摄政,管叔、蔡叔开道纣子禄父,以毒乱王室。
○惎音忌。
间,间厕之间。
道音导。
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周公称王命以讨二叔。
蔡,放也。
○蔡蔡叔,上素达反,注同;下蔡叔,如字。
以车七乘,徒七十人。
与蔡叔车徒而放之。
○乘,绳证反。
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巳卿士,为周公臣。
○行,下孟反。
见诸王,而命之以蔡。
命为蔡侯。
○见,贤遍反。
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胡,蔡仲名。
[疏]"文武"至"尚年"。
○正义曰:文、武、成、康皆以处长而立,未得更有兄伯封为诸侯。
而云"伯犹多"者,以叔年稚于伯仲,处叔而得分多,明其长者,无所得伯是兄弟之长,故举伯以为言。
所云"犹多"者,甚言之耳。
历检书传,文、武、成、康,未有兄为诸侯者,幼者分物多,长者无所得,此唯为不尚年故也。
○"管蔡"至"命也"。
○正义曰:《书·序》云:"蔡叔既没,王命蔡仲践诸侯位,作《蔡仲之命》。"
其经云:"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
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
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为卿士。
叔卒,乃命诸王邦之蔡。
王若曰:小子胡!惟尔率德改行,克慎厥猷,肆予命尔侯于东土。
往即乃封,敬哉!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率乃祖文王之彝训,无若尔考之违王命。”
传之此言,皆述《书》意而为之辞,唯增言"徒七十人"耳。
孔安国云:"郭邻,中国之外地名。"
亦不知何方地名也。
○注"惎毒也"。
○正义曰:惎,毒。
间,乱。
贾逵云然,是相传训也。
道禄父作乱,将以害周,若毒螫然,故云"毒乱王室"也。
○注"周公"至"放也"。
○正义曰:《蔡仲之命》篇云"周公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则是周公诛之矣。
而此言王者,周公称王命以讨之。
《书·序》云"成王既伐管叔、蔡叔",是称王命之文也。
《说文》云:"《杀米},散之也。 从米,杀声。"
然则《杀米}字,杀下米也。
《杀米}为放散之义,故训为放也。
隶书改作,已失字体,《杀米}字不复可识,写者全类蔡字,至有为一蔡字,重点以读之者。
今定本作蔡,非也。
○注”为周公臣”。
○正义曰:孔安国云:"明王之法,诛父用子,言至公。 周公圻内诸侯,二卿治事。"
是为周公圻内采邑之卿也。
若之何其使蔡先耻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五叔,管叔鲜、蔡叔度、成叔武、霍叔处、毛叔聃也。
[疏]"母弟八人"。
○正义曰:上言十人,而此云"八"者,伯邑考巳死,不数武王,故八人。
○"康叔为司寇"。
○正义曰:《尚书》:"苏公为司寇。"
此言康叔者,为苏公出封为国,康叔替之。
○注"五叔"。
○正义曰:《史记》云"聃季载",杜云"毛叔聃",又不数叔振铎者,杜以振铎非周公同母,故不数之。
或杜别有所见,不以《管蔡世家》为说。
曹,文之昭也;文王子,与周公异母。
○昭,上饶反,《说文》作绍。
晋,武之穆也。
武王子。
曹为伯甸,非尚年也。
以伯爵居甸服,言小。
○甸,徒练反。
[疏]"曹文"至"尚年"。
○正义曰:于昭穆,曹是晋之叔父也。
晋为大国,多受分物;曹为伯爵,而在甸服,非是尊尚年长也。
桓二年传云:"晋,甸侯也。"
晋亦在甸,唯侯、伯之爵异耳。
言为"伯甸",连言之耳,于甸无升降也。
郑玄云:曹,今济阴定陶也。
去王城八百里。
东都之畿方六百里,半之三百里,侯服五百里。
定陶在畿外,故为在甸服,言其小也。
今将尚之,是反先王也。
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
践土、召陵二会,经书蔡在卫上,霸主以国大小之序也。
子鱼所言,盟歃之次。
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文公。
○重,直龙反。
鲁申、僖公。
卫武、叔武。
蔡甲午、庄侯。
郑捷、文公。
○捷,在接反。
齐潘、昭公。
○潘,普安反。
宋王臣、成公。
○宋王臣,如字。
本或作壬,如林反。
莒期。
’兹丕公也。
齐序郑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丕,普悲反。
藏在周府,可覆视也。
吾子欲复文、武之略,略,道也。
○覆,芳服反。
[疏]"藏在周府"。
○正义曰:言周家府藏之内,有此载书在也。
本或为"盟府",由僖五年传"藏于盟府",涉彼而误耳。
而不正其德,将如之何?”苌弘说,告刘子,与范献子谋之,乃长卫侯于盟。
反自召陵,郑子大叔未至而卒。
晋赵简子为之临,甚哀,曰:"黄父之会,在昭二十五年。 ○说音悦。 为,于伪反,下“楚为沈"同。
临,力鸩反。
父音甫。
[疏]"不正其德"。
○正义曰:正,长也。
谓不长其有德者也。
○"乃长卫侯"。
○正义曰:《释例》曰:"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故践土之盟载书,齐、宋虽大,降于郑、卫。 匡周而言,指谓王官之宰临盟者也,其余杂盟未必皆然。 践土、召陵二会,皆蔡在卫上,时国次也。 至盟乃正其高下者,敬共明神,本其始也。"
是言会以国之大小为次。
至盟乃先同姓。
盟之先同姓者,唯谓王官之宰临盟时耳。
践土则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此盟则刘子在焉,故二者先同姓。
其余杂盟,亦以国之大小为次。
故襄二十七年宋之盟,晋、楚争先,若其皆先同姓,则楚不得竞也,以此知余盟不然。
夫子语我九言,曰:‘无始乱,无怙富,无恃宠,无违同,无敖礼,无骄能,以能骄人。
○语,鱼据反。
怙音户。
敖,五报反。
[疏]"九言"。
○正义曰:古者一字与二字并为一言。
《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干、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
干、坤虽是一字,亦一出口,乃得言之,故谓之一言。
今则一字为一言,三字以上为一句。
无复怒,复,重也。
○复,扶又反,注同。
无谋非德,非所谋也。
无犯非义。
’”传言简子能用善言,所以遂兴。
沈人不会于召陵,晋人使蔡伐之。
夏,蔡灭沈。
秋,楚为沈故,围蔡。
伍员为吴行人以谋楚。
楚之杀郤宛也,在昭二十七年。
○员音云。
伯氏之族出。
郤宛党。
伯州犁之孙嚭为吴大宰以谋楚。
楚自昭王即位,无岁不有吴师,蔡侯因之,以其子干与其大夫之子为质于吴。
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
唐侯不书,兵属于吴、蔡。
○犁,力兮反。
嚭,普鄙反。
干,其连反。
质音致。
舍舟于淮汭,吴乘舟从淮来,过蔡而舍之。
○舍音赦,置也;又音舍,弃也,注同。
汭,人锐反。
自豫章与楚夹汉。
豫章,汉东江北地名。
○夹,名洽反。
[疏]注"豫章"至"地名"。
○正义曰:《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名,在江南。
此在江北者,《土地名》云:"定二年,楚人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共军楚师于豫章。 又伯举之役,吴人舍舟于淮汭,而自豫章与楚师夹汉,此皆在江北淮南。 盖后徙在江南之豫章。"
左司马戌谓子常曰:"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沿,缘也。 缘汉上下,遮使勿渡。 ○沿,悦全反。 上,时掌反。 遮,正奢反。 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以方城外人毁吴所舍舟。 还塞大隧、直辕、置阨。 三者,汉东之隘道。 ○隧音遂。 冥,亡于反;本或作置,之豉反。 阨,于懈反;本或作隘,音同。 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
既谋而行。
武城黑谓子常黑,楚武城大夫。
曰:"吴用木也,我用革也,用,军器。 不可久也,不如速战。"
史皇谓子常:"楚人恶子而好司马。 史皇,楚大夫。 司马,沈尹戌。 ○恶,乌路反。 好,呼报反。 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而入,城口,三隘道之总名。 是独克吴也。 子必速战!不然,不免。"
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
《禹贡》:汉水至大别南入江。
然则此二别在江夏界。
○陈,直觐反,下文及注同。
夏,户雅反。
[疏]注"禹贡"至"夏界"。
○正义曰:《禹贡》云:"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过三澨,至于大别,南入于江。"
孔安国云:"三澨,水名,入汉。 大别,山名。 触山回南入江。"
如彼文,大别在江北,小别当近之。
小别当在大别之东也。
何则,子常从小别与吴战,退而至大别,明其自东而渐西也。
《土地名》:小别、大别皆阙,不知所在。
或曰,大别在安丰县西南,传曰,吴既与楚夹汉,然后楚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
然则二别近汉之名,无缘反在安丰也。
三战,子常知不可,欲奔。
知吴不可胜。
史皇曰:"安求其事,求知政事。 难而逃之,府将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尽说。"
言致死以克吴,可以免贪贿致寇之罪。
○难,乃旦反。
十一月,庚午,二师陈于柏举。
经所以书战。
二师,吴、楚师。
阖庐之弟夫概王晨请于阖庐曰:"楚瓦不仁,瓦,子常名。 其臣莫有死志。 先伐之,其卒必奔。 而后大师继之,必克。"
弗许。
夫概王曰:"所谓‘臣义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谓也。 今日我死,楚可入也。"
以其属五千先击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师乱,吴师大败之。
子常奔郑。
史皇以其乘广死。
以战死。
○卒,子忽反,下同。
乘,绳证反。
广,古旷反。
[疏]"所谓"至"入也"。
○正义曰:臣见义则行,不待君命,古有此言,故云"其此之谓也"。
今日我致死而战,楚可入也。
吴从楚师及清发,清发,水名。
将击之,夫概王曰:"困兽犹斗,况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败我。 若使先济者知免,后者慕之,蔑有斗心矣。 半济而后可击也。"
从之,又败之。
楚人为食,吴人及之,奔,食而从之,败诸雍澨。
五战,及郢。
奔食,食者走不陈,故不在战数。
○澨,市制反。
[疏]注"奔食"至"战数"。
○正义曰:五战,谓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三战也,柏举也,清发也,此已五矣。
若复数雍澨,则为六也。
传例:"皆陈曰战。"
奔食而从之,则食者走不暇为陈,故不数也。
己卯,楚子取其妹季芊、畀我以出,涉雎。
雎水,出新城昌魏县,东南至枝江县入江,是楚王西走。
○芈,面尔反,楚姓。
畀,必利反。
《世族谱》:季芈、畀我,皆平王女也。
服云:畀我,季芈之字。
雎音七余反,下同。
[疏]"季芈畀我"。
○正义曰:《世族谱》:季芈与畀我二人皆平王女也。
服虔云:季芈许嫁而字。
畀我,季芈弟也。
礼,妇人许嫁,笄而称字。
季芈称字,是许嫁也。
盖遭乱夫死,而改适钟建耳。
○注"雎水"至"西走"。
○正义曰:《土地名》雎水,出新城昌魏县南发河山,东南经襄阳,至南郡枝江县入江。
此水在郢都之西,楚王辟吴而西走。
针尹固与王同舟,王使执燧象以奔吴师。
烧火燧系象尾,使赴吴师,惊却之。
○针,之林反。
遂音遂。
[疏]注"烧火"至"却之"。
○正义曰:贾逵云:"燧,火燧也。 象,象兽也。 以火系其尾,使奔吴师,惊却其众,使王得脱。"
杜用其说也。
《礼》有"金燧"、"木燧",皆取火之物,故以燧名火也。
《说文》云:"象,长牙鼻,南越之大兽也。"
《南州异物志》云:"象,身倍数牛,而目则如豕。 其鼻长七八尺,其所食物,皆鼻取之。 性驯良,为人所养,夷人服乘之。"
《史记·大宛传》曰:"身毒国,其民皆乘象以战。"
是象可调驯,楚近南边,故有此象。
王将涉雎,吴师来逼,故使以火系象尾,令突吴师,使惊却之。
言"执燧象"者,既系火于尾,执而率向吴师,乃放之。
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
以尊卑班次处楚王宫室。
子山处令尹之宫,子山,吴王子。
夫欲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概王入之。
入令尹宫也。
言吴无礼,所以不能遂克。
左司马戌及息而还,息,汝南新息也。
闻楚败,故还。
败吴师于雍澨,伤。
司马先败吴师而身被创。
○创,初良反。
初,司马臣阖庐,故耻为禽焉。
司马尝在吴为阖庐臣,是以今耻于见禽。
谓其臣曰:"谁能免吾首?"吴句卑曰:"臣贱,可乎?"司马曰:"我实失子,可哉!"失不知子贤。
句,古侯反。
[疏]"我实失子可哉"。
○正义曰:言我比来失子,不知子有贤行,临难能免吾首,女今可守此言哉!
三战皆伤,曰:"吾不可用也已。"
句卑布裳,刭而裹之,司马已死,刭取其首。
○刭,古顶反。
裹音果。
[疏]注"司马已死"。
○正义曰:言布裳刭之,是司马伤而自杀,故云"已死"。
藏其身,而以其首免。
传言司马之忠壮。
[疏]注"忠壮"。
○正义曰:谋毁舟败吴,是忠也;虽伤,犹战不止,是壮也。
楚子涉雎,济江,入于云中。
入云梦泽中,所谓江南之梦。
○梦,如字,又音蒙。
[疏]注"入云"至"之梦"。
○正义曰:《土地名》云:南郡枝江县西有云梦城,江夏安陆县东南亦有梦城。
或曰,南郡华容县东南有巴丘湖,江南之梦也。
郢都在江北雎东,王走西涉雎,又南济江,乃入于云中,知此在江南。
昭三年,王与郑伯田于江南之梦,谓此也。
言江南之梦,则江北亦有梦矣。
司马相如《子虚赋》云:"云梦者,方九百里。"
则此泽跨江南北。
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王孙由于以背受之,中肩。
王奔郧。
钟建负季芈以从。
钟建,楚大夫。
○中,丁仲反。
郧音云。
从,才用反,下同,一音如字。
由于徐苏而从。
以背受戈,故当时闷绝。
郧公辛之弟怀将弑王,曰:"平王杀吾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辛,蔓成然之子斗辛也。
昭十四年楚平王杀成然。
○杀如字,又申志反,下"我杀"同。
蔓音万。
辛曰:"君讨臣,谁敢雠之?君命,天也。 若死天命,将谁雠?《诗》曰:‘柔亦不茹,刚亦不吐。 不侮矜寡,不畏彊御’,唯仁者能之。 《诗·大雅》。 言仲山甫不辟彊陵弱。 ○茹音汝。 矜,古顽反。 [疏]“柔亦"至"彊御"。
○正义曰:《诗·大雅·烝民》美宣王之诗。
其章内言仲山甫不茹柔、不吐刚也。
《释言》云:"啜,茹也。"
舍人曰:"啜,茹食也。"
《檀弓》云:"啜菽饮水。"
啜菽,谓食藜藿也。
然则茹者,啖食之名。
违彊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约,非仁也;灭宗废祀,非孝也;弑君罪应灭宗。
动无令名,非知也。
必犯是,余将杀女。”
斗辛与其弟巢以王奔随。
吴人从之,谓随人曰:"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 天诱其衷,致罚于楚,而君又窜之,窜,匿也。 ○知音智。 女音汝。 衷音忠。 窜,七乱反。 匿,女力反。 [疏]“以王奔随"。
正义曰:桓六年传曰:"汉东之国,随为大。"
《土地名》"随,义阳随县",其国在楚之东也。
《土地名》:"郧,江夏云杜县",则是楚之西南。
吴师犹尚在楚,更东来奔随国者,盖为楚与随有恩,谓可保守故也。
周室何罪?君若顾报周室,施及寡人,以奖天衷,奖,成也。
○施,以豉反。
君之惠也。
汉阳之田,君实有之。”
楚子在公宫之北,随公宫也。
吴人在其南。
子期似王,子期,昭王兄公子结也。
逃王,而已为王,曰:"以我与之,王必免。"
随人卜与之,不吉,乃辞吴曰:"以随之辟小,而密迩于楚,楚实存之。 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 若难而弃之,何以事君?执事之患,不唯一人。 一人,楚王。 ○辟,匹亦反。 难,乃旦反。 若鸠楚竟,敢不听命?"吴人乃退。
鸠,安集也。
○竟音境。
炉金初官于子期氏,实与随人要言。
要言无以楚王与吴,并欲脱子期。
○炉,本又作炉,金名,音虑。
是也。
王使见,王喜其意,欲引见之,以比王臣,且欲使盟随人。
○见,贤遍反,下注"敢见"皆同。
辞曰:"不敢以约为利。"
此约谓要言也。
此一时之事,非为德举,故辞不敢见,亦不肯为盟主。
○约,如字,又于妙反。
王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
当心前割取血以盟,示其至心。
初,伍员与申包胥友。
包胥,楚大夫。
○包,必交反。
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
复,报也。
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
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荐,数也。 言吴贪害如蛇豕。 ○荐,在荐反。 数,所角反。 [疏]注“荐数也"。
○正义曰:《释言》云:"荐,再也。"
再亦数之义也。
虐始于楚。
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埸之患也。
吴有楚,则与秦邻。
○草莽,旧作茅,亡交反;今本多作莽,莫荡反,下同。
厌,于盐反。
疆,居良反。
埸音亦。
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
与吴共分其地。
○逮音代。
分,扶问反。
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
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
抚,存恤也。
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 子姑就馆,将图而告。"
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伏,犹处也。 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
秦哀公为之赋《无衣》,《诗·秦风》。
取其"王于兴师,脩我戈矛,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
○勺,市灼反,又音灼。
为,于伪反。
仇音求。
[疏]"无衣"。
○正义曰:《无衣》,刺用兵也。
秦人剌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
其《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脩我戈矛,与子同仇。"
郑注云:"此责康公之言也。 君岂尝曰‘女无衣,我与女同袍’乎?言不与民同欲也。"
下注云:"君不与我同欲,而于王兴师,则云‘脩我戈矛,与子同仇’,往伐之。 剌其好攻战。"
又云:"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脩我矛戟,与子偕作。"
又云"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脩我甲兵,与子偕行"。
九顿首而坐。
《无衣》三章,章三顿首。
秦师乃出。
为明年包胥以秦师至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