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干侯,居于郓。
"以干侯致,不得见晋侯故。 "
[疏]注"以干"至"侯故"。
○正义曰:二十五年,"公孙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
二十六年经书"公至自齐"。
公虽不至齐都,既入齐竟,得与齐侯相见,故书"公至自齐"。
往年公如晋,次于干侯。
虽入晋竟,不得与晋侯相见,故书"至自干侯",以干侯致告于庙者,为不得见晋侯故。
齐侯使高张来唁公。
唁公至晋不见受。
高张,高偃子。
○唁音彦。
[疏]注"唁公至晋不见受"。
○正义曰:《诗毛传》曰"吊失国曰唁"。
二十五年公新失国,齐侯唁公可矣。
于此复唁公者,公以齐不忧已,弃而适晋,望得晋人矜之。
晋侯不肯见公,齐侯心复恨公,嫌公此举,故遣唁公所,以嗤笑公也,故云"唁公至晋不见受"。
又似更复失国,故唁之。
公如晋,次于干侯。
复不见受,往干侯。
○复,扶又反。
夏四月庚子,叔诣卒。
无传。
秋七月。
冬十月,郓溃。
无传。
民逃其上曰溃,溃散叛公。
○溃,户对反。
[疏]注"民逃"至"叛公"。
○正义曰:民逃其上曰溃,文三年传例也。
公自二十六年以来常居于郓,此时公既如晋,必留人守郓,郓人溃散而叛公,使公不得更来,当是季氏道之使然。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干侯,处于郓。
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
"比公于大夫。 "
[疏]注"比公于大夫"。
○正义曰:传称范宣子抚荀偃云:"事吴,敢不如事主!"医和谓赵文子曰"主是谓矣"。
如此之类,大夫称主,传文多矣。
今高张以齐侯之命称公为主君,以晋不受公,故轻侮之,比公于大夫也。
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袛辱焉。"
言往事齐,适取辱。
○祗音支。
公如干侯。
为齐所卑,故复适晋冀见恤。
○复,扶又反。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
皆子朝党也。
称伯鲁子,终不说学。
○召,上照反。
说音悦。
尹固之复也,二十六年,尹固与子朝俱奔楚而道还。
[疏]注"二十"至"道还"。
○正义曰:尹固复还之年,传虽不载,以妇人尤之云"其过三岁乎"?知以二十六年在道而还,至此为三岁也。
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
赵车,子朝之余也。
见王杀伯盈等,故叛。
鄻,周邑。
○数,所主反。
鄻,列勉反。
平子每岁贾马,贾,买也。
○贾,古买反。
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干侯。
公执归马者,卖之,卖其马。
乃不归马。
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启服,马名。
○乘,如字。
[疏]注"启服马名"。
正义曰:《释畜》云:"马前右足白,启。"
郭璞曰:"《左传》曰启服。"
《诗》云:"两服上襄。"
郑玄云:"两服,中央夹来辕者。"
此马毛色名启,公用以夹辕,故以启服为名也。
堑而死。
隋堑死也。
○堑,七艳反。
公将为之椟。
为作棺也。
○将为,如字,一音于伪反。
椟,徒木反。
为作,于伪反,下同。
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
乃以帏裹之。
礼曰,敝帏不弃,为埋马也。
○食音似。
裹,古火反。
[疏]注"礼曰"至"马也"。
○正义曰:《檀弓》文也。
礼有埋马之法,子家子请以马肉食从者者,以公将为之椟,所以深抑之。
公感子家子之言,方始依礼以帷裹之。
《史记·滑稽传》云:"楚庄王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之以路床,啖之以枣脯。 马病肥死,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 优孟者,故楚之乐人也。 多辨,常以谈笑风谏。 于是入门大笑。 王惊而问其故。 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 ’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雕玉为棺,文梓为椁,发甲卒为穿圹,老弱负土,庙食大牢,奉以万户之邑。 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 ’王曰:‘寡人过一至于此!为之奈何?’优孟曰:‘请大王以六畜葬之。 以垅灶为椁,铜历为棺,齐以姜桂,荐以木兰,祭以粳稻,衣以火光,葬之人肠。 ’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大官,无令天下闻之。"
彼亦此之类也。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龙辅,玉名。
[疏]注"龙辅玉名"。
○正义曰:《周礼》:"使泽国用龙节,皆金也。 以英荡辅之。"
杜子春云:"荡,谓以函器盛此节。"
谓铸金为龙,以玉为函,辅盛龙节,谓之龙辅。
此献函不献节,故直云"献龙辅"。
玄卿云:盛龙节之玉函耳。
案《说文》云:珑,祷旱玉也,为龙文。
又《玉人》云:"上公用龙。"
今辅与龙连文,故云"龙辅玉名"。
盖用此意。
遂入羔裘。
齐侯喜,与之阳谷。
阳谷,齐邑。
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
出之产舍。
[疏]注"出之产舍"。
○正义曰:《内则》云:"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 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 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 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 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 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 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
然则产舍是侧室也。
公衍先生。
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
留公衍母,使待已,共白公。
三日,公为生。
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
公私喜于阳谷,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 务人,公为也。 始与公若谋逐季氏。 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
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
绛,晋国都。
○见,贤遍反,下见龙、朝夕见皆同。
魏献子问于蔡墨蔡墨,晋太史。
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 言龙无知,乃人不知之耳。 ○莫知音智,下谓之知、实知、注无知同。 [疏]“人实"至"实知"。
○正义曰:人以龙不生得而谓之为知者,此是人实不知,非是龙实能知。
言龙可生得,非是不生得也。
故说古有养龙之事,以证龙可生得也。
以人不知有此事,故今说之。
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
豢、御,养也。
○豢音患。
[疏]注"豢、御,养也"。
○正义曰:服虔曰:豢,养也,谷食曰豢。
御亦养也。
养马曰圉。
礼养犬、豕曰豢。
知其以谷养,盖龙亦食谷也。
御与圉同,言养龙犹养马,故称御。
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飂,古国也。 叔安,其君名。 ○飂,力谬反。 有裔子曰董父,裔,远也。 玄孙之后为裔。 ○裔,以制反。 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 帝赐之姓曰董,扰,顺也。 ○好,呼报反。 耆,时志反。 饮,于鸩反,下同。 食之音嗣,下不能食、饮食之、食夏后同。 扰,而小反。 [疏]“乃扰畜龙"。
○正义曰:扰,顺也。
顺龙之所欲而畜养之。
氏曰豢龙,豢龙,官名。
官有世功,则以官氏。
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
鬷水上夷,皆董姓。
○鬷,子工反。
[疏]注"鬷水"至"董姓"。
○正义曰:《郑语》云"黎为高辛氏火正,命之曰祝融"。
其后八姓,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是也。
故帝舜氏世有畜龙。
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孔甲,少康之后九世君也。
其德能顺于天。
○夏,户雅反,下皆同。
少,诗照反,下少皞同。
[疏]注"孔甲"至"九世"。
○正义曰:《帝王世纪》云:"少康子帝杼,杼子帝芬,芬子帝芒,芒子帝泄,泄子帝不降,不降弟帝乔,乔子帝广也。 至帝孔甲,孔甲,不降子。"
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合为四。
○乘,绳证反。
河、汉各二,服云,河汉各二乘。
[疏]注"合为四"。
正义曰:服虔云:四头为乘,四乘十六头也。
传言"赐之乘龙",赐之一乘之龙也。
即云"河汉各二",是河汉共一乘也。
又云:各有雌雄,是河汉之二,皆一雌一雄也。
故杜以"为合为四"。
各有雌雄。
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
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陶唐,尧所治地。
○治,直吏反。
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
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夏后,孔甲。
以更豕韦之后。
更,代也。
以刘累代彭姓之豕韦。
累寻迁鲁县。
豕韦复国,至商而灭。
累之后世,复承其国为豕韦氏,在襄二十四年。
○更音庚,注同。
复,扶又反。
[疏]注"更代"至"四年"。
○正义曰:传言"以更豕韦之后"。
则豕韦是旧国,废其君以刘累代之。
《郑语》云"祝融之后八姓,大彭豕韦为商伯矣"。
又云"彭姓彭祖、豕韦则商灭之矣"。
如彼文,豕韦之国至商乃灭,于夏王孔甲之时,彭姓豕韦未全灭也。
下文云"刘累惧而迁于鲁县"。
明是累迁之后,豕韦复国,至商乃灭耳。
襄二十四年传,范宣子自言"其祖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则刘累子孙复封豕韦。
杜迹其事,知累之后世更复其国为豕韦氏也。
旧无此解,杜自为证,故云在襄二十七年。
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
潜,藏也。
藏以为醢,明龙不知。
○醢音海。
知音智。
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
求致龙也。
惧而迁于鲁县,不能致龙,故惧;迁鲁县,自贬退也。
鲁县,今鲁阳也。
范氏其后也。”
晋范氏也。
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方,法术。 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职有罪。 ○朝,如字,下朝夕见同。 失官不食。 不食禄。 官宿其业,宿,犹安也。 其物乃至。 设水官脩则龙至。 若泯弃之,物乃坻伏,泯,灭也。 坻,止也。 ○泯,弥忍反。 坻音旨,又丁礼反。 郁湮不育。 郁,滞也。 湮,塞也。 育,生也。 ○湮音因。 [疏]“夫物"至"不育"。
○正义曰:此论致龙之事。
物谓龙也。
夫物物各有其官,当谓如龙之辈,盖言凤皇、麒麟、白虎、玄龟之属,每物各有其官主掌之也。
其人居此官者,脩其为官方术,从朝至夕,终日脩之。
若一日失其所掌之职令,其官方不理,则有死罪及之,居官者当死矣。
失其官方,则不得食禄,得死罪是不食禄也。
居官者,安其为官之业,使职事脩理,则其所掌之物乃自生至。
水官脩则龙至,其余亦当然也。
若灭弃所掌之事,令职事不脩,则其物乃止息而潜伏,沉滞壅塞不复生育,以此,故不可生而得也。
○注"宿犹安也"。
○正义曰:夜宿所以安身,故云"宿,犹安也"。
谓安心思其职业。
服虔云:宿,思也。
今日当预思明日之事,如家人宿火矣。
玄卿以服义大迂曲。
○注"泯,灭也。 坻,止也"。
○正义曰:《释诂》文也。
上言"官宿其业,其物乃至"。
职业不脩,则物不至。
物虽不至,尚有物在,若灭弃其官,百事不理,则其物止而潜伏,不复生育,乃令无有此物,非徒不至而已。
○注"郁,滞也。 湮,塞也"。
○正义曰:贾逵云:然杜用之也,郁积是沉滞之义,故为滞也。
传谓塞井为堙井,是堙为塞也。
言此物沉滞壅塞不复生也。
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爵上公。
[疏]"实列受氏姓"。
正义曰:列谓行列,言五官皆然也。
人臣有大功者,天子封为国君,又赐之以姓。
诸侯以国为氏,言其得封又得姓,兼受之也。
祀为贵神。
社稷五祀,是尊是奉。
五官之君长能脩其业者,死皆配食于五行之神,为王者所尊奉。
○长,丁丈反,下文同。
[疏]注"五官"至"尊奉"。
○正义曰:五官之君长死则皆为贵神,王者社稷五祀则尊奉之,如祭配食于五行之神,即下重、该、脩、熙、犁是也。
王者祭木、火、土、金、水之神,而以此人之神,配之耳非专祭此人也。
分五行以配四时,故五行之神,句芒、祝融之徒,皆以时物之状而为之名。
此五者,本于五行之神作名耳,非与重、该之徒为名也。
《晋语》云:"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行西河,公惧而走。 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尔门。 ’公拜稽首。 觉,召史嚚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 ’"如彼文,虢公所梦之状,必非该之貌,自是金神之形耳。
由此言之,知句芒、祝融、玄冥、后土之徒,皆是木火水土之神名。
非所配人之神名也。
虽本非配人之名,而配者与之同食,亦得取彼神名以为配者神名。
犹社本土神之名,稷本谷神之名,配者亦得称社稷也。
此五行之官,配食五行之神,天子制礼使祀焉,是为王者所尊奉也。
木正曰句芒,正,官长也。
取木生句曲而有芒角也,其祀重焉。
○句,古侯反,注及下皆同。
重,直龙反,下文同。
[疏]注"正官"至"重焉"。
○正义曰:正训为长,故为官长,木官之最长也。
其火、金、水、土正亦然。
贾逵云:总言万物,句芒非专木生如句,杜误耳。
木正顺春,万物始生,句而有芒角。
杜独言木者,以木为其主。
故经云"木正",且木比万物,芒角为甚,故举木而言。
刘炫以杜不取贾义,而独举于木而规杜非也。
火正曰祝融,祝融,明貌,其祀犁焉。
○犁,力兮反。
[疏]注"祝融"至"犁焉"。
○正义曰:杜不解祝,则谓祝融二字共为明貌也。
贾逵云:夏,阳气明朗。
祝,甚也。
融,明也。
亦以夏气为之名耳。
《郑语》云:"黎为高辛氏火正,以焞燿敦大,光明四海,故命之曰‘祝融’。"
如彼文,又似由人生名者。
彼以其官掌夏,德又称之,故以夏气昭明命之耳。
金正曰蓐收,秋物摧蓐而可收也,其祀该焉。
○蓐音辱;本又作辱。
摧,徂回反。
水正曰玄冥,水阴而幽冥,其祀脩及熙焉。
○冥,亡丁反。
土正曰后土。
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
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为社。
○霤,力救反。
[疏]注"土为"至"为社"。
○正义曰:后者,君也。
群物皆土所载,故土为群物之主,以君言之,故云后土也。
贾逵云:句芒祀于户,祝融祀于灶,蓐收祀于门,玄冥祀于井,后土祀于中霤。
今杜云"在家则祀中霤",是同贾说也。
家谓宫室之内,对野为文,故称家,非卿大夫之家也。
言在野者,对家为文,虽在库门之内,尚无宫室,故称野。
且卿大夫以下,社在野田。
故《周礼·大司徒》云:"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
郑玄云:"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诗人谓之田祖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
是在野则祭为社也。
此野田之社,民所共祭,即《月令》"仲春之月,择元日,命人社"。
是也。
刘炫云:天子以下俱荷地德,皆当祭地,但名位有高下,祭之有等级。
天子祭地,祭大地之神也。
诸侯不得祭地,使之祭社也。
家又不得祭社,使祭中霤也。
霤亦地神,所祭小,故变其名。
贾逵以句芒祀于户云云,言虽天子之祭五神亦如此耳。
杜以别祭五行神,以五官配之,非祀此五神于门、户、井、灶、中霤也。
门、户、井、灶直祭门户等神,不祭句芒等也。
唯有祭后土者,亦是土神,故特辨之。
云"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为社"。
言彼与中霤亦是土神,但祭有大小。
《郊特牲》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 地载万物,取财于地,教民美报焉。 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示本也。"
是在家则祀中霤也。
《大司徒》以下,同此礼也。
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
弃,废也。
[疏]"龙水"至"生得"。
○正义曰:汉氏先儒说《左氏》者,皆以为五灵配五方,龙属木,凤属火,麟为土,白虎属金,神龟属水。
其五行之次,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王者脩其母则致其子,水官脩则龙至,木官脩则凤至,火官脩则麟至,士官脩则白虎至,金官脩则神龟至,故为其说云:视明礼脩而麟至,思睿信立而白虎扰,言从文成而神龟在沼,听聪知正而名川出龙,貌共体仁则凤皇来仪,皆脩其母而致其子也。
解此龙水物者,言龙为东方之兽,是此方水官之物也。
水官废矣,故龙不生得,言母不脩,故子不至也。
杜氏既无其说,未知与旧同否。
此下不注,似与旧说异,或当以为龙是水内生长,故为水官之物。
水官废矣,故龙不生得,言水官不脩故无水内之灵兽也。
若如此解,则上云"物有其官",当谓五灵之物,各各自有其官,官能脩理,各自致物。
龙是水内之物,可令水官致龙。
其凤、皇、麟、虎之辈共在天地之间,不是寝金、食火、木生、土出,未知何官致凤?何官致虎?未测杜旨,不可强言。
是用阙疑,以俟来哲。
不然,《周易》有之,言若不尔,《周易》无缘有龙。
在《干》《干》下《干》,上《干》。
○干,其连反;本亦作干。
之《姤》,《巽》下《干》上,《姤》。
《干》初九变。
○姤,古豆反。
曰‘潜龙勿用’;《干》初九爻辞。
○爻,户交反。
其《同人》《离》下《干》上,《同人》。
《干》九二变。
曰,‘见龙在田’;《干》九二爻辞。
其《大有》《干》下《离》上,《大有》。
《干》九五变。
曰,‘飞龙在天’;《干》九五爻辞。
其《夬》。
《干》下《兑》上,《夬》。
《干》上九变。
○夬,古快反。
兑,徒外反。
曰,‘亢龙有悔’;《干》上九爻辞。
○亢,苦浪反。
其《坤》《坤》下《坤》上,《坤》。
《干》六爻皆变。
○坤,本又作川,空门反。
曰,‘见群龙无首,吉’;《干》用九爻辞。
《坤》之《剥》《坤》下《艮》上,《剥》。
《坤》上六变。
○剥,邦角反。
艮,古恨反。
曰,‘龙战于野’。
《坤》上六爻辞。
[疏]"在干至于野"。
○正义曰:传例上下虽不用筮,但指此卦某爻之义者,即以某爻之变,更别为卦,即云此卦之某卦。
则此《干》之《姤》,宣十二年"《师》之《临》",是也。
刘炫云:杜以"之"为"适"。
炫谓《易》之爻变则成一卦,遂以彼卦名爻,《干》之初九,《姤》卦。
爻九二,《同人》。
爻九五,《大有》。
爻上九《夬》卦。
爻用九全变则成《坤》卦,故谓用九为《坤》。
蔡墨此意取《易》文耳,非揲蓍求卦,安有之适之义?若以之为之适,则其非之适之意,何以言其《同人》其《大有》?此本当言初九,九二。
但以爻变成卦,即以彼卦名爻,其意不取于之适。
所言其《同人》,其《大有》,犹引《诗》言其二章,其三章。
先引初九,故言《干》卦之《姤》,爻初九。
言《干》以下,不复须云《干》。
故言其《同人》、其《大有》,就《干》卦而其之,其此《同人》爻,其此《大有》爻,以下文势悉皆若是也。
○"之姤"。
○正义曰:《巽》下《干》上,《姤》。
《干》之初九爻变而成《姤》卦也。
其《彖》曰:"姤,遇也。 柔遇刚也。"
《干》为天,为刚。
《巽》为风,为柔。
风行必有所遇,犹女行而遇男,故名此卦为《姤》也。
○注"《干》初九爻辞"。
○正义曰:蔡墨此言取《易》有龙字而已,无取于《易》之义理,故柱注唯指其辞之所在,不解其辞之意。
其说《易》者,自具于此,不复烦言也。
○"《同人》"。
○正义曰:《离》下《干》上,《同人》。
《干》之九二爻变而成《同人》之卦也。
其《象》曰:"天与火,《同人》。"
天体在上,火性炎上,同于天也。
犹君设政教而臣民从之,和同之义,故名此卦为《同人》也。
服虔云:天在上,火炎上,同于天,天不可同,故曰"同人"。
○"《大有》"。
○正义曰:《干》下《离》上,《大有》。
《干》之九五爻变而成《大有》之卦也。
其《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柔得尊位,谓六五也。
五位尊而柔居之,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无所不纳,大有之义,故名此卦为《大有》。
○"夬"。
○正义曰:《干》下《兑》上,《夬》。
《干》之上九爻变而成《夬》卦也。
其彖曰:"夬,决也。 刚决柔也。"
此卦五阳而决一阴,《干》为天,为刚,为健。
兑为泽,为柔,为说。
以刚正决柔邪,故名此卦为《夬》。
○注"《干》用九爻辞"。
○正义曰:《干》之六爻皆阳,《坤》之六爻皆阴,以二卦其爻既纯,故别总其用而为之辞。
故《干》有用九,《坤》有用六,余卦其爻不纯,无总用也。
六爻皆变,乃得总用。
《干》之六爻皆变则成《坤卦》,故谓用九之辞为其《坤》也。
六爻既变而不用卦下之辞者,《周易》用变,卦下之辞非变,又无龙文。
史墨指说于龙,故以用为语。
○"《坤》之《剥》"。
○正义曰:《坤》下《艮》上,《剥》。
《坤》之上六爻变而成《剥》卦也。
其《彖》曰:"剥,剥也。 柔变刚也。"
《剥卦》五阴而一阳,阴渐长而灭阳。
犹邪长而剥损正道,故名此卦为《剥》也。
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物,谓上六卦所称龙各不同也。
今说《易》者,皆以龙喻阳气,如史墨之言,则为皆是真龙。
[疏]"若不"至"物之"。
○正义曰:蔡墨言,古者,龙可生得,人皆见之,故《周易》之辞以龙为喻。
若使龙不朝夕出见,谁能知其动静,而得以物名之?《易》言"潜龙"、"飞龙"及"龙战"之等,明是见其飞、潜,见其战斗,而得以物名之。
是知龙可生得,古人见龙形也。
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问五官之长皆是谁。
对曰:"少皞氏有四叔,少皞,金天氏。 ○皞,户老反。 [疏]“少皞氏有四叔"。
○正义曰:少皞氏有四叔,四叔是少皞之子孙,非一时也,未知于少皞远近也。
四叔出于少皞耳,其使重为句芒,非少皞使之。
《世族谱》云:"少皞氏,其官以鸟为名。"
然则此五官皆在高阳之世也。
《楚语》云:"少皞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方物。 颛顼受之,乃命木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
是则重黎居官,在高阳之世也。
又《郑语》云:"黎为高辛氏火正,命之曰祝融",则黎为祝融,又在高辛氏之世。
案《世本》及《楚世家》云:"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黎。"
如彼文,黎是颛顼之曾孙也。
《楚语》云"少皞之衰,颛顼受之,即命重黎。"
似是即位之初,不应即得命曾孙为火正也。
少皞世代不知长短,颛顼初已命黎,至高辛又加命,不应一人之身绵历两代。
事既久远,书复散亡,如此参差,难可考校。
《世家》云:"共工作乱,帝喾使黎诛之而不尽。 帝诛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黎,复居火正,为祝融。"
即如此言,黎或是国名、官号,不是人之名字。
颛顼命黎,高辛命黎,未必共是一人。
传言世不失职,二者或是父子,或是祖孙,其事不可知也。
由此言之,少皞四叔,未必不有在高辛世者也。
此五祀者,居官有功,以功见祀,不是一时之人。
脩、熙相代为水正,即非一时也。
且传言"世不失职",便是积世能官,其功益大,非是暂时有功,遂得万世承祀,明是历选上代,取其中最有功者,使之配食。
亦不知初以此人配食,何代圣王为之,盖在高辛、唐虞之世耳。
曰重、曰该、曰脩、曰熙,实能金、木及水。
能治其官。
○重,直龙反。
该,古咳反。
使重为句芒,木正。
该为蓐收,金正。
脩及熙为玄冥,二子相代为水正。
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
穷桑,少皞之号也。
四子能治其官,使不失职,济成少皞之功,死皆为民所祀。
穷桑地在鲁北。
[疏]注"穷桑"至"鲁北"。
○正义曰:穷桑,少皞之号。
《帝王世纪》亦然。
贾逵云:处穷桑以登为帝,故天下号之曰穷桑帝。
贾以济为渡也。
言四叔子孙,世不失职,遂渡少皞之世。
杜以少皞之世以鸟名官,不得有木正火正,故以济为成。
四子能治其官,使不失职,济成少皞之功。
言少皞有王功,子孙能成之,故死皆为民所祀也。
少皞居穷桑。
定四年传称"封伯禽于少皞之虚",故云"穷桑地在鲁北"。
《土地名》:穷桑阙。
言在鲁北,相传云耳。
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犁为火正。
○颛音专。
顼,许玉反。
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共工在大皞后,神农前,以水名官。
其子句龙,能平水土,故死而见祀。
○共音恭。
[疏]注"共工"至"见祀"。
○正义曰:十七年传,郯子言前世名官,从下而上。
先言炎帝以火名次,言共工以水名,次言大皞以龙名。
是共工在大皞后、神农前,以水名官者也。
《祭法》曰:"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
能平九州,是能平水土也。
言共工有子,谓后世子耳,亦不知句龙之为后土,在于何代。
少皞氏既以鸟名官,此当在颛顼以来耳。
此其二祀也。
后土为社;方答社稷,故明言为社。
[疏]注"方答"至"为社"。
○正义曰:献子问社稷五祀,既答五祀,当更答社稷。
但句龙既为后土,又以配社。
蔡墨既答五祀,方答社稷。
故明言后上为社也。
稷,田正也。
掌播殖也。
[疏]"稷田,正也"。
○正义曰:《月令》云:"孟春行冬令,则首种不入。"
郑玄云:"首种谓稷也。"
《周语》云:"宣王不藉千亩。 虢文公谏曰:‘民之大事在农,是故稷为大官。 ’"然则百谷稷为其长,遂以稷名为农官之长。
正,长也。
稷是田官之长。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烈山氏,神农世诸侯。
○烈,如字,《礼记》作厉山。
[疏]"烈山"至"诸侯"。
○正义曰:《鲁语》及《祭法》皆云:"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能殖百谷,故祀以为稷。"
言有天下则是天子矣。
杜注不得为诸侯也。
贾逵、郑玄皆云:烈山,炎帝之号。
杜言神农世诸侯者,案《帝王世纪》,神农本起烈山。
然则初封烈山为诸侯,后为天子,犹帝尧初为唐侯然也。
若然,烈山即神农。
而云"神农世为诸侯"者,案世纪,神农为君,总有八世,至榆罔而灭,亦称神农氏,是总号神农也。
故烈山氏得于神农之世为诸侯,后为神农也。
刘炫以为烈山氏即神农非诸侯而规杜,非也。
此及《鲁语》皆云"其子曰柱",《祭法》云"农者",刘炫云:盖杜是名,其官曰农,犹呼周弃为稷。
自夏以上祀之。
祀柱。
○上,总掌反。
周弃亦为稷,弃,周之始祖,能播百谷。
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代之。
[疏]注"弃周"至"代之"。
○正义曰:弃为周之始祖,能播殖百谷,经传备有其事。
以其后世有天下,号国曰周,故以周冠弃,弃时未称周也。
《书·序》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 作夏社。"
孔安国云:"汤承尧舜禅代之后,顺天应人,逆取顺守,而有惭德,故革命创制,改正易服,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
是言成汤变置社稷之由也。
汤于帝世年代犹近,功之多少传习可知,故得量其优劣。
改易祀典,意欲迁社,而无及句龙。
弃功乃过于柱,废柱以弃为稷也。
其五祀之神,重犁之辈,若更有贤能亦应迁徙,但其功莫之能先,帝王不敢改易,故得永流万代,常在祀典。
良由后世之臣弱,后王之意谦,故也。
自商以来祀之。”
传言蔡墨之博物。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赵鞅,赵武孙也。
荀寅,中行荀吴之子。
汝滨,晋所取陆浑地。
○滨音宾。
行,户郎反。
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令晋国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计令一鼓而足,因军役而为之,故言遂。
○铸,之树反。
令,力呈反。
[疏]注"令晋"至"言遂"。
○正义曰:服虔云:鼓,量名也。
《曲礼》曰:"献米者操量鼓。"
取晋国一鼓铁以铸之,但礼之将命,置重而执轻,鼓可操之,以将命即豆区之类,非大器也。
唯用一鼓则不足以成鼎,家赋一鼓,而铁又大多。
且金铁之物,当称之以权衡,数之以钧石,宁用量米之器量之哉?故杜以为赋晋国者,令民各出功力,均赋取其功也。
冶石为铁,用橐扇火,动橐谓之鼓,今时俗语犹然。
令众人鼓石为铁,计令一鼓使足,故云"赋晋国一鼓铁"也。
遂者,因上生下为辞,因城汝滨,遂铸刑鼎,故言遂也。
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 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序,位次也。 [疏]“着范"至"刑书"。
○正义曰:范宣子制作刑书,施于晋国,自使朝廷承用,未尝宣示下民。
今荀寅谓此等宣子之书,可以长为国法,故铸鼎而铭之,以示百姓。
犹如郑铸刑鼎,仲尼讥之,其意亦与叔向讥子产同。
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
贵贱不愆,所谓度也。
[疏]"民是"至"度也"。
○正义曰:守其旧法,民不豫知,临时制宜,轻重难测。
民是以能尊其贵,畏其威刑也。
官有正法,民常畏威,贵是以能守其业,保禄位也。
贵者执其权柄,贱者畏其威严,贵贱尊卑不愆,此乃所谓度也。
言所谓法度,正如此是也。
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僖二十七年,文公搜被庐,脩唐叔之法。
○被,皮义反。
庐,力居反。
搜,本又作搜,所求反。
以为盟主。
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弃礼征书,故不尊贵。
贵何业之守?民不奉上,则上失业。
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疏]"今弃至为国"。
○正义曰:今弃是贵贱常度而为刑书之鼎,民知罪之轻重在于鼎矣。
贵者断狱不敢加增,犯罪者取验于书,更复何以尊贵?威权在鼎,民不忌上,贵复何业之守?贵之所以为贵,只为权势在焉,势不足畏,故业无可守,贵无可守则贱不畏威,贵贱既无次序,何以得成为国?
且夫宣子之刑,夷之搜也,晋国之乱制也,范宣子所用刑,乃夷搜之法也。
夷搜在文六年,一搜而三易中军帅,贾季、箕郑之徒遂作乱,故曰乱制。
○帅,所类反。
[疏]注"范宣"至"乱制"。
○正义曰:于时晋侯将以士縠、梁益耳将中军。
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
以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
阳处父改搜于董,更以赵盾将中军,狐射姑佐之。
是一搜而三易中军帅。
三易者,士谷、梁益耳将中军,是易代前人,是一易也。
狐射姑将中军是二易也。
又赵盾将中军是三易也。
致使贾季、箕郑之徒怨恨而作乱。
其事文公传具矣。
因此搜而有此乱,故曰"晋国之乱制"。
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蔡史墨即蔡墨。 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 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 范宣子刑书中既废矣,今复兴之,是成其咎。 ○擅,市战反。 复,扶又反。 咎,其九反。 [疏]“又加"至"亡也"。
○正义曰:宣子刑书久已废矣,今复变易兴之,以成其灭亡也。
刘炫云:范氏取搜之法以为国制,虽则为非,书已废矣。
纵应有祸,亡衅已歇,今荀寅更述其事,又加增范氏之恶焉。
范氏巳欲免祸,今复改易之而使亡。
其及赵氏,赵孟与焉。
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铸刑鼎本非赵鞅意,不得已而从之。
若能脩德,可以免祸。
为定十三年荀寅、士吉射人朝歌以叛。
○与音预。
朝,如字。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
"释不朝正于庙。 "夏六月庚辰,晋侯去疾卒。
"未同盟而赴以名。 ○去,起吕反。 "
秋八月,葬晋顷公。
三月而葬,速。
○顷音倾。
[疏]"顷公"。
○正义曰:谥法:"慈仁和民曰顷。"
冬十有二月,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
徐子称名,以名告也。
【传】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不先书郓与干侯,非公,且征过也。
"征,明也。 二十七年、二十八年,公在郓,二十九年公在干侯,而经不释朝正之礼者,所以非责公之妄,且明过谬犹可掩,故不显书其所在,使若在国然。 自是郓人溃叛,齐、晋卑公,子家忠谋,终不能用。 内外弃之,非复过误所当掩塞,故每岁书公所在。 ○征,直升反;或本作惩误。 复,扶又反。 "
[疏]"春王"至"过也"。
○正义曰:经书"公在干侯"者,季氏以此告庙,释公不得朝正,故国史书之于策也。
《释例》曰:"昭公之孙,每正月必书者,以孙告庙也。 公二十五年始出居郓及干侯,累岁居外,而仲尼不书于经,故传曰‘不先书郓与干侯,非公,且征过也’。 既以非责公之妄,且明过谬之可掩,故不显书其在外,使若在国然也。 自三十年至于终没,则皆显书其所在之地,传皆随年而互言其事,明罪之在公,非复过谬也。 三代封建,自上及下,降杀以两。 君不亢高,臣不极卑,彊弱相参,众力相须,贤愚相厕,故虽有昏乱之君,亦有忠贤之辅。 我周东迁,晋郑是依。 无知之乱,实获小白。 骊姬之妖,重耳以兴。 天下虽瓦解,而不土崩,海内虽鼎沸,而不盆溢。 天生季氏,以贰鲁侯,季氏未有篡夺之恶,公虽失志,亦无抽筋倒悬之急。 听用隶竖侥幸之私,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身死于外,见贬于春秋也。"
是言罪在公,书公在之意也。
杜言"见贬于春秋"者,公当在国治民,每岁书公在外,是其贬责公也。
刘炫云:序云诸言不书,皆仲尼新意,然则前三年鲁史皆书公在,仲尼去之。
仲尼所以不于此先书公在郓与干侯者,所以非公之妄,妄伐季氏,且明过谬犹可掩。
此年书者,自是郓人溃叛云云。
此年云"非公,且征过";三十一年云"言不能外内";三十二年云"言不能外内,又不能用其人",每岁发传,言公之罪也。
○注"征明"至"所在"。
○正义曰:不先书郓与干侯,一事之中有两种之意。
一者,非责公之妄;一者,明公过谬犹可掩也。
非责公之妄者,以君举必书,公在干侯与郓,臣子当委曲详录,今轻略不记,似若不足可录然,所以非责公之妄也。
明公过谬犹可掩者,被臣所逐,出居于外,若显然书之,则耻恶尢甚,故隐而不书,犹若在国,欲明公过谬之失尚可容掩也。
此以征为明,明公过可掩也。
襄二十八年传云:"王人来告丧。 问崩日,以甲寅告。 故书之,以征过。"
征,亦为明,明告丧者之过也。
彼言征,审也。
审其事知无他故,以明其过失也。
服虔云:非公且征过。
昭公无道,久在外,季氏非公,不肯释言公在某地,《春秋》之义亦以不书征季氏之过。
此年书者,公不得入晋,外内有困辱,季氏闵而释之,所谓事君如在国。
案明年传云"言不能外内"。
又明年传文"言不能外内,又不能用其人"。
皆是传说经意,非责昭公,不是季氏非公也。
即如服言,往前季氏非公,不肯释公所在,此年以后,方始闵而释之,所谓事君如在国,则往前未释之时不如在国矣,二十七年扈之会,范献子何以已言季氏"事君如在国"也?季氏夺公郓邑,与公交战,行货齐晋,使不纳公。
祷于炀宫,求君不入。
及其死也,犹欲绝其兆域,加之恶谥,闵公之事复安在乎?夏六月,晋顷公卒。
秋八月,葬。
郑游吉吊,且送葬。
魏献子使士景伯诘之,曰:"悼公之丧,子西吊,子蟜送葬。 在襄十五年。 ○诘,起吉反。 矫,居表反。 今吾子无贰,何故?"吊、丧共使。
○使,所吏反。
对曰:"诸侯所以归晋君,礼也。 礼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谓。 事大在共其时命,随时共所求。 ○共音恭,注及下同。 字小在恤其所无。 以敝邑居大国之间,共其职贡,与其备御不虞之患,岂忘共命?言不敢忘共命,以所备御者多,不及办之。 ○御,鱼吕反,注同。 办,皮苋反。 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 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 绋,挽索也。 礼,送葬必执绋。 ○好,呼报反。 间音闲,下同。 绋音弗。 挽,本又作挽,音晚。 索,悉各反。 [疏]注“绋挽"至"执绋"。
○正义曰:绋,礼或作綍。
《礼记·缁衣》云:"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王言如纶,其出如綍。"
綍是大绳也。
《周礼》天子葬用六綍。
《丧大记》君葬用四綍,大夫葬用二綍。
绋为葬之所用,是挽索也。
案《礼·杂记》,诸侯执綍五百人,大夫三百人。
郑玄云:"天子盖千人也。 天子诸侯之丧殡于西序,而属綍焉。 备火灾而挽之也。"
《王制》云:"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
谓丧在殡,逾绋而行祭也。
《周礼·大司徒》云:"大丧,帅六乡之众庶。 属其六引。"
又《遂人》云:"大丧,帅六遂之役,属六綍。"
郑玄《丧大记》注云:"在棺曰綍,行道曰引,至圹将窆又曰綍。"
是綍引一物,从所在而异名耳。
"礼送葬必执绋",《曲礼》文也。
郑玄云:"葬丧之大事,绋引车索也。"
郑之先君亲送晋侯葬者,传无其文,游吉今言之,盖亦尝有矣。
若其不间,虽士、大夫有所不获数矣。
不得如先王礼数。
大国之惠,亦庆其加,庆,善也。
谓善其君自行。
而不讨其乏,明厎其情,厎,致也。
○厎音旨。
取备而已,以为礼也。
灵王之丧,在襄二十九年。
[疏]"庆其"至"而已"。
○正义曰:善其有加,不讨其乏,明知郑国致其情实,取充备而已。
我先君简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实往,敝邑之少卿也。
少,年少也。
○印,一刃反。
少,诗照反,注同。
[疏]"我先君简公在楚"。
正义曰:由简公在楚,上卿守国,故少卿行耳。
郑玄以为简公若在,君当自行。
其言非传旨也。
王吏不讨,恤所无也。
今大夫曰:‘女盍从旧?’盍,何不也。
○女音汝。
盍,胡猎反,下同。
旧有丰有省,不知所从。
从其丰,则寡君幼弱,是以不共。
从其省,则吉在此矣。
唯大夫图之!”晋人不能诘。
传言大叔之敏。
○省,所景反,下同。
吴子使徐人执掩余,使钟吾人执烛庸,二十七年奔故。
二公子奔楚。
楚子大封,而定其徙,大封与土田,定其所徙之居。
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使居养,二子奔楚,楚使逆之于竟也。
养,即所封之邑。
○监,古衔反。
竟音境。
莠尹然、左司马沈尹戌城之;城养。
○莠音诱。
取于城父与胡田以与之,胡田,胡子之地。
将以害吴也。
子西谏曰:"吴光新得国,而亲其民,视民如子,辛苦同之,将用之也。 若好吴边疆,使柔服焉,犹惧其至。 柔服,谓不与吴构怨。 ○若好,呼报反,一本作吾好。 疆,居良反。 吾又疆其雠,以重怒之,无乃不可乎!雠,谓二公子。 ○重,直用反。 吴,周之胄裔也,而弃在海滨,不与姬通,今而始大,比于诸华。 光又甚文,将自同于先王。 先王,谓大王、王季,亦自西戎始比诸华。 ○胄,直又反。 大王音泰。 不知天将以为虐乎,使翦丧吴国而封大异姓乎,其抑亦将卒以祚吴乎,其终不远矣。 言其事行可知不久。 ○丧,息浪反。 祚,字故反。 我盍姑亿吾鬼神,亿,安也。 ○亿,于力反。 而宁吾族姓,以待其归,善恶之归。 将焉用自播扬焉?"播扬犹劳动也。
○焉,于虔反。
播,被我反,又波贺反,注同。
王弗听。
吴子怒。
冬十二月,吴子执钟吴子。
遂伐徐,防山以水之。
防壅山水以灌徐。
○壅,于勇反。
灌,古乱反。
己卯,灭徐。
徐子章禹断其发,断发自刑,示惧。
○断,丁管反,注同。
携其夫人以逆吴子。
吴子唁而送之,使其迩臣从之,遂奔楚。
迩,近也。
楚沈尹戌帅师救徐,弗及。
遂城夷,使徐子处之。
夷,城父也。
吴子问于伍员曰:"初而言伐楚,在二十年。 ○员音云。 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恶人之有余之功也。 今余将自有之矣。 伐楚何如?"对曰:"楚执政众而乖,莫适任患。"
若为三师以肄焉,肄,犹劳也。
○恶,乌路反。
适,丁历反。
任音壬。
肄,本又作肆,以制反,下同。
一师至,彼必皆出。
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
罢敝于道。
○罢音皮,下文同。
亟肄以罢之,亟,数也。
○亟,欺冀反。
数,所角反。
多方以误之。
既罢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
阖庐从之,楚于是乎始病。
为定四年吴入楚传。
【经】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
季孙意如会晋荀跞于适历。
"适历,晋地。 ○跞,力狄反。 适,丁历反。 "
夏,四月,丁巳,薛伯谷卒。
襄二十五年盟重丘。
○重,直龙反。
[疏]注"襄二"至"重丘"。
○正义曰:传言"同盟故书"。
此谷与鲁必尝同盟矣。
薛于重丘以前,虽数与鲁盟,伯薛入春秋以来卒葬,不见经传,未知此谷以何年即位,故举去今近者言之。
晋侯使荀跞唁公于干侯。
将使意如迎公,故荀跞来唁。
秋,葬薛献公。
无传。
冬,黑肱以滥来奔。
黑肱,邾大夫。
滥,东海昌虑县。
不书邾,史阙文。
○滥,力甘反,或力蹔反。
虑音闾,又如字。
[疏]注"不书邾,史阙文"。
○正义曰:《公羊》、《谷梁》亦以滥为邾邑,而传解其无邾之意,言邾人以滥封此黑肱,使为别国,故不系于邾。
以非天子所封,故无子男爵号。
其言不可通于《左氏》,《左氏》无传明是阙文。
二传见其文阙而妄为说耳。
十有二月,辛亥朔,曰有食之。
【传】三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言不能外内也。
"公内不容于臣子,外不容于齐、晋,所以久在干侯。 "
晋侯将以师纳公。
范献子曰:"若召季孙而不来,则信不臣矣,然后伐之,若何?"晋人召季孙。
献子使私焉,曰:"子必来,我受其无咎。"
言我为子受无咎之任。
○咎,其九反,下注放此。
为,于伪反。
[疏]"我受其无咎"。
○正义曰:言我为子受其重任,其使子必无咎。
受其货故保任之。
季孙意如会晋荀跞于适历。
荀跞曰:"寡君使跞谓吾子:‘何故出君?有君不事,周有常刑。 子其图之!’"季孙练冠、麻衣,跣行,示忧戚。
○出,如字,又敕律反。
跣,素典反。
[疏]"季孙"至"跣行"。
○正义曰:练冠盖如丧服斩衰,既练之后布冠也。
麻衣当是布深衣也。
《问丧》云:"亲始死,徒跣。"
跣行不屦,以其不得事君,示已忧戚之深也。
伏而对曰:"事君,臣之所不得也,敢逃刑命?言原事君,君不肯还,不敢辟罪。 君若以臣为有罪,请囚于费,以待君之察也,亦唯君。 若以先臣之故,不绝季氏,而赐之死。 虽赐以死,不绝其后。 ○费音秘。 [疏]“不绝"至"之死"。
○正义曰:此季孙探言罪已之意,不绝季氏之祀,或更立其子弟,直赐其身死而已。
服虔云:言赐不使死,是为以死赐之。
若赐死即是不杀,下句何须更言"弗杀弗亡"?若弗杀弗亡,君之惠也,死且不朽。
若得从君而归,则固臣之原也,敢有异心?”君皆谓鲁侯也。
盖季孙探言罪已轻重,以答荀跞。
○探,他南反。
夏,四月,季孙从知伯如干侯。
知伯,荀跞。
○知音智。
子家子曰:"君与之归。 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公曰:"诺。"
众曰:"在一言矣,君必逐之!"言晋既忧君,君一言使晋,晋必逐之。
荀跞以晋侯之命唁公,且曰:"寡君使跞以君命讨于意如,意如不敢逃死,君其入也!"公曰:"君惠顾先君之好,施及亡人,将使归粪除宗祧以事君,则不能见夫人。 已所能见夫人者,有如河!"夫人,谓季孙也。
言若见季孙,已当受祸,明如河以自誓。
○好,呼报反。
施,以豉反。
祧,他雕反。
夫音扶,下及注同。
荀跞掩耳而走,怪公所言,示不忍听。
曰:"寡君其罪之恐,敢与知鲁国之难!言恐获不纳君之罪,今纳而不入,何敢复知耶。 ○与音预。 难,乃旦反。 复,扶又反。 臣请复于寡君。"
退而谓季孙:"君怒未怠,子姑归祭。"
归摄君事。
子家子曰:"君以一乘入于鲁师,季孙必与君归。"
公欲从之。
众从者胁公,不得归。
传言君弱,不得复自在。
○乘,绳证反。
众从,才用反。
薛伯谷卒,同盟,故书。
谓书名也。
入《春秋》来,薛始书名,故发传。
经在荀跞唁公上,传在下者,欲鲁事相次。
秋,吴人侵楚,伐夷,侵潜、六。
皆楚邑。
楚沈尹戌帅师救潜,吴师还。
楚师迁潜于南冈而还。
吴师围弦,左司马戌、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左司马沈尹戌。
○稽音启,又古兮反。
吴师还。
始用子胥之谋也。
谋在前年。
冬,邾黑肱以滥来奔。
贱而书名,重地故也。
黑肱非命卿,故曰贱。
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是,黑肱也。 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 有所,谓有地也。 言虽有名,不如无名。 已,止也。 以地叛,虽贱,必书。 地以名其人,终为不义,弗可灭已。 是故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回正心也。 ○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 不为义疚。 疚,病也。 见义则为之。 ○疚,久又反。 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 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守先人嗣,言其尊。 ○惩,直升反,下同。 作而不义,其书为‘盗’。 求名而不得也。 二十年,豹杀卫侯兄,欲求不畏彊御之名。 邾庶其、在襄二十一年。 莒牟夷、在五年。 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贱而必书。 《春秋》叛者多,唯取三人来适鲁者。 三人皆小国大夫,故曰贱。 此二物者,所以惩肆而去贪也。 物,事也。 肆,放也。 齐豹书盗,惩肆也。 三叛人名,去贪也。 ○去,起吕反。 若艰难其身,身为艰难。 以险危大人,大人,在位者。 而有名章彻,谓得勇名。 攻难之士将奔走之。 攻犹作也。 奔走犹赴趣也。 ○难,乃旦反。 若窃邑叛君以徼大利而无名,谓不书其人名。 ○徼,古尧反。 贪冒之民将置力焉。 尽力为之,不顾于见书。 ○冒,亡北反,又亡报反。 置,之豉反。 是以《春秋》书齐豹曰‘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 无礼恶逆,皆数而不忘,记事之善者也。 ○数,所主反,注同。 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文微而义着。 ○称,尺证反。 婉而辨。 辞婉而旨别。 ○婉,于阮反。 别,彼列反。 [疏]“婉而辨"。
○正义曰:此"婉而辨"则与"微而显"其意一也,故杜云"辞婉而旨别"。
辞婉则文微也,旨别则义显也。
上句"微而显"者,据文虽微隐而义理显著。
下句"婉而辨"者,辞虽婉顺相似,而旨意有殊,故重起其文也。
此与成十四年"婉而成章",其事异也。
彼谓讳君恶,与此不同也。
上之人能使昭明,上之人,谓在位者。
在位者能行其法,非贱人所能。
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
转,婉转也。
○裸,本又作嬴,力果反。
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简子梦适与日食会,谓咎在已,故问之。
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 史墨知梦非日食之应,故释日食之咎,而不释其梦。 ○郢,以井反,又羊政反。 应,应对之应。 入郢必以庚辰,庚辰有变,日在辰尾,故曰以庚辰。 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 [疏]注“庚日"至"入郢"。
○正义曰:于天文房、心、尾为大。
辰尾是辰后之星也。
日在辰尾,自谓在辰星。
庚辰入郢,乃谓日是辰日。
二辰不同,而以日在辰尾配庚为庚辰者,二辰实虽不同,而同而同名曰辰,以其名同,故取以为占。
此则史墨能知,非是人情所测。
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是其言之验也。
此十二月日食,彼十一月入郢,则是未复其月,而云及此月者,《长历》定四年闰十月,庚辰吴入郢,是十一月二十九日。
杜云"昭三十一年传曰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入郢",今十一月者,并闰数也。
然则彼是新闰之后,且十一月二十九日又其月垂尽,故得为及此月也。
日月在辰尾。
辰尾,龙尾也。
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日月合朔于辰尾而食。
[疏]注"辰尾"至"而食"。
○正义曰: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共为苍龙之体。
南首,北尾,角即龙角,尾即龙尾。
《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
是房、心与尾共为大辰,故言辰尾龙尾也。
周十二月,今之十月。
《月令》:"孟冬之月,日在尾。"
是此时日月合朔于辰尾而日食也。
庚午之日,日始有谪。
火胜金,故弗克。”
谪,变气也。
庚午十月十九日,去辛亥朔四十一日。
虽食在辛亥,更以始变为占也。
午,南方,楚之位也。
午,火;庚,金也。
日以庚午有变,故灾在楚。
楚之仇敌唯吴,故知入郢必吴。
火胜金者,金为火妃,食在辛亥,亥,水也。
水数六,故六年吴入郢也。
○谪,直革反。
[疏]注"谪变"至"年也"。
○正义曰:《昏义》云:"阳事不得,适见于天,日为之食。"
谪,谴责也。
人有咎责,气见于天,故谪为变气也。
《长历》:此年十月壬子朔,故庚午是十月十九日也。
从庚午下去十二月辛亥朔为四十一日。
虽食在辛亥之日,而更以庚午为占,舍近而取远,自是史墨所见,其意不可知也。
午为南方之辰,楚是南方之国,故午为楚之位也。
午是南方之辰火也,庚是西方之日金也,日以庚午有变,午在南方,必南方之国当其咎,故灾在楚。
楚之仇敌唯有吴耳,故知入郢必是吴也。
其日庚午,庚金,午火,五行相刻。
火胜金,金以畏火之故,金为火妃。
夫妻相得而彊,是楚彊盛之兆。
虽被吴人,必不亡国,故知吴入郢,终亦弗克,言其不能灭楚也。
食在辛亥之日,亥在北方水位也。
北方水数六,故曰六年吴入郢也。
【经】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
取阚。
"无传。 公别居干侯,遣人诱阚而取之,不用师徒。 ○阚,口暂反。 "
[疏]"公别"至"师徒"。
○正义曰:《公羊传》曰:"阚者何?邾娄之邑也。"
案传,定元年将葬昭公,"季孙使役如阚公氏,将沟焉"。
则阚是鲁公葬地,非是邾邑。
《公羊》不可通于《左氏》也。
《土地名》"东平须昌县东南有阚城"。
是也。
贾逵云:昭公得阚,季氏夺之,不用师徒。
谓此取阚,为季氏取于公也。
案检经传,公自出奔以来,唯齐侯取郓以居公耳,未有公取阚之处,安得取于公也?且若是季氏夺公,无由得告庙书经,故杜以为公取之也。
四年传例曰"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
知公遣人诱而取之,不用师徒也。
夏,吴伐越。
秋七月。
冬,仲孙何忌会晋韩不信、齐高张、宋仲几、卫世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
世叔申,世叔仪孙也。
国参,子产之子。
不书盟,时公在外,未及告公,公已薨。
○参,七南反。
[疏]注"世叔"至"已薨"。
○正义曰:传称"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令城成周"。
则此时为盟矣,而不书盟者,贾逵云:鲁有昭公难,故会而不盟。
案传文,无鲁人辞盟之事,其城成周又鲁人共城之矣,何以言会而不盟也?若以难辞,当辞不会;身既在会,何故辞?岂以昭公在外而欲背盟乎!故杜以为不书盟者,时公在外,未及告公,而公已薨。
既不得告公,故不书于经也。
案传"寻盟,令城成周",则盟在城前,犹得书城而盟。
不书者,晋合诸侯、大夫本以城事召之,孟懿子将从晋命,即以告公,虽会还乃书而已,告公讫,故得书之。
其寻盟之事,晋不豫令诸侯大夫,既集,晋始发意寻盟之事。
未尝告公,故行还不得书也。
此云"城成周"者,实未城也。
晋人始计功庸赋丈数以令诸侯耳。
明年传称"正月庚寅,裁三旬而毕"。
是明年始城也。
此未城而已书城,知本以城事召集,因集而书城耳。
十有二月,已未,公薨于干侯。
十五日。
[疏]注"十五日"。
○正义曰:传言十一月"令城成周"。
虽无其日,明年乃始城之,当在月之将末。
杜显言此十五日者,言盟去公薨日近,以明未及告意也。
【传】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言不能外内,又不能用其人也。
"其人,谓子家羁也。 言公不能用其人,故于今犹在干侯。 "
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
自此之前,虽疆事小争,未尝用大兵。
○疆,居良反。
争,争斗之争。
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存亡之数,不过三纪。 岁星三周三十六岁,故曰不及四十年,哀二十二年,越灭吴,至此三十八岁。 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
此年岁在星纪。
星纪,吴越之分也。
岁星所在,其国有福。
吴先用兵,故反受其殃。
○分,扶问反。
殃,于良反。
[疏]注"此年"至"其殃"。
○正义曰:十一年传称,苌弘对景王云:"岁在豕韦。"
言十一年岁星在豕韦也。
又曰:"岁在大梁,蔡复,楚凶。"
谓十三年岁星在大梁也。
十三年距此十九年耳。
岁星岁行一次十二年,而行天一周,则二十五年复在大梁。
从彼而历数之,则此年始至析木之津,而此年岁在星纪者,岁行一次,举大数耳。
其实一岁之行有余一次,故刘歆《三统之术》以为岁星一百四十四年行天一百四十五次,计一千七百二十八年为岁星岁数,言数满此年,剩得行天一周。
《三统之历》以庚戌为上元,从上元至襄二十八年,积十四万二千六百八十六岁。
置此岁数,以岁星岁一千七百二十八除之,得积终八十二,去之岁余九百九十,以一百四十五乘岁余,得十四万三千五百五十,以一百四十四除之,得九百九十六为积次,不尽一百二十六为次余。
从襄二十八年至昭十五年,合有一十八年。
岁星年行一次,年有一余,以次加次,得一千一十四,以余加余,得一百四十四,余数满法又成一次,以从积次,得一千一十五也。
以十二去之余,余次一百四十四,周七个,一百四十四年还得剩行天一周也。
余七命起星纪筭外,得鹑火。
是昭十五年岁星在鹑火也。
计十三年在大梁,十五年当在鹑首,而在鹑火者,由其余分数满,剩得一次,犹如闰余满而成月也。
以十五年岁在鹑火历而数之,则二十七年复在鹑火,故此年在星纪也。
于十二次分野,星纪是吴越之分也。
岁星是天之贵神,所在之次,其国有福。
今越得岁星,故吴伐之则凶也。
吴越同分,而云越福吴凶者,以吴先用兵故反受其殃。
贾逵云然,杜从之也。
郑玄云:天文分野,斗主吴,牵牛主越。
此年岁星在牵牛,故吴伐之凶。
案史传所云,吴越同分,不言于次之内,更复分星。
姜氏、任氏共守玄枵,复以何星主齐、何星主薛也?且据《三统之术》,星纪之初斗十二度至于牵牛初度,乃为中耳。
十五年余分始满,则此年之初,岁星初入。
此次伐越在夏,未得已至牵牛。
郑之此说,为妄之甚也。
秋,八月,王使富辛与石张如晋,请城成周。
子朝之乱,其余党多在王城,敬王畏之,徙都成周。
成周狭小,故请城之。
○狭音洽。
天子曰:"天降祸于周,俾我兄弟并有乱心,以为伯父忧。 俾,使也。 兄弟,谓子朝也。 伯父,谓晋侯。 ○俾,本又作卑,同,必尔反,注同。 我一二亲昵甥舅不皇启处,于今十年。 谓二十三年,二师围郊,至于今。 ○昵,女乙反。 [疏]注“谓二"至"于今"。
正义曰:案二十七年,"十二月,晋藉秦致诸侯之戌于周",而此杜云"二十八年"者,以十二月垂尽,去在十二月,至周则在二十八年。
故云五年也。
勤戍五年。
谓二十八年,晋籍秦致诸侯之戍,至于今。
余一人无日忘之,念诸侯劳。
闵闵焉如农夫之望岁,惧以待时。
闵闵,忧貌。
王忧乱,常闵闵冀望安定,如农夫之忧饥,冀望来岁之将熟。
伯父若肆大惠,复二文之业,弛周室之忧,肆,展放也。
二文,谓文侯仇、文公重耳。
弛,犹解也。
○弛,式氏反,注同。
重,直龙反。
徼文、武之福,以固盟主,宣昭令名,则余一人有大原矣。
昔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为东都,崇文德焉。
作成周,迁殷民以为京师之东都,所以崇文王之德。
○徼,古尧反,下同。
[疏]注"作成"至"之德"。
○正义曰:杜知作成周为崇文王之德者,以上传云"徼文武之福",即云"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崇文德",故以为崇文王之德。
刘炫以为崇文德之教而规杜,非也。
今我欲徼福假灵于成王,脩成周之城,俾戍人无勤,诸侯用宁,蝥贼远屏,晋之力也。
蝥贼,谓灾害。
○蝥,亡侯反。
[疏]注"蝥贼谓灾害"。
正义曰:蝥贼,食苗之虫。
《释虫》云:"食根蟊,食节贼。"
故以蝥贼喻灾害也。
其委诸伯父,使伯父实重图之,俾我一人无征怨于百姓,征,召也。
○征,张升反。
而伯父有荣施,先王庸之。”
庸,功也。
先王之灵,以为大功。
○施,式豉反。
范献子谓魏献子曰:"与其戍周,不如城之。 天子实云,云欲罢戍而城。 虽有后事,晋勿与知可也。 从王命以纾诸侯,晋国无忧,是之不务,而又焉从事?"魏献子曰:"善。"
使伯音对伯音,韩不信。
○勿与,音预。
纾音舒。
焉,于虔反。
曰:"天子有命,敢不奉承以奔告于诸侯,迟速衰序,衰,差也。 序,次也。 ○衰,初危反,注同。 于是焉在。"
在周所命。
冬,十一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且令城成周。
寻平丘盟。
魏子南面。
居君位。
卫彪徯曰:"魏子必有大咎。 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 彪徯?大夫。 ○彪彼蚪反徯音兮咎其九反诗曰:“敬天之怒不敢戏豫敬天之渝不敢驰驱诗大雅戒王者,言当敬畏天之谴怒不可游戏逸豫驰驱自恣渝变也。 ○渝羊朱反谴?战反 [疏]注“诗大"至"谴怒"。
○正义曰:此《诗·大雅·板》之篇,剌厉王之诗也。
《诗》注以天谓厉王,此据上天断章取意。
况敢干位以作大事乎?”已丑,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计所当城之丈数也。
[疏]注"计所"至"丈数"。
正义曰:谓周回远近之丈数也。
知者,下别云"揣高卑,度厚薄"故也。
揣高卑,度高曰揣。
○揣,丁累反,又初委反。
度,待洛反,下文及注同。
度厚薄,仞沟洫,度深曰仞。
○仞本又作刃,而慎反。
洫,况域反。
物土方,议远迩,物,相也。
相取土之方面,远近之宜。
○相,息亮反,下同。
量事期,知事几时毕。
○几,居岂反,下皆同。
计徒庸,知用几人功。
虑财用,知费几财用。
○费,芳贵反。
书糇粮,知用几粮食。
○糇音侯,本亦作糇。
粮音良。
以令役于诸侯。
属役赋丈,付所当域尺丈。
○属,之欲反。
[疏]"属役赋丈"。
○正义曰:属役,谓属聚下役也。
赋丈,谓课付尺丈上既号令丁役之事以告诸侯,令诸国国各出若干之役,筑若干之丈,故云:"属役赋丈,书以授帅"也。
书以授帅,帅诸侯之大夫。
○帅,所类反,注同。
而效诸刘子。
效,致也。
○效,户孝反。
韩简子临之,以为成命。
临履其事,以命诸侯。
经所以不书魏舒。
十二月,公疾,遍赐大夫,从公者。
○遍音遍。
从,才用反,下同。
大夫不受。
赐子家子双琥,琥,玉器。
○琥音虎。
[疏]注"琥玉器"。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云:"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 白琥礼西方。"
郑玄云:"虎猛象秋严。"
礼、经及记言琥多矣,都不说其状,盖刻玉为虎形也。
一环、一璧、轻服,细好之服。
[疏]"一环一璧"。
○正义曰:《释器》云:"肉倍好,谓之璧。 肉好若一,谓之环。"
李巡曰:肉倍好,璧边肉大,其孔小也。
肉好若一,其孔及边肉大小适等曰环也。
受之。
大夫皆受其赐。
己未,公薨。
子家子反赐于府人,曰:"吾不敢逆君命也。"
大夫皆反其赐。
书曰"公薨于干侯",言失其所也。
不薨路寝为失所。
赵简子问于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
对曰:"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 故天有三辰,谓有三。 ○陪,蒲回反。 地有五行,谓有五。 体有左右,谓有两。 各有妃耦,谓陪贰。 ○妃音配。 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 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 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脩其勤,民忘君矣。 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奉之无常人,言唯德也。 ○从,子用反;本亦作纵。 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 史墨迹古今以实言。 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诗·小雅》。 言高下有变易。 [疏]“故诗"至"为陵"。
○正义曰:《诗·小雅·十月之交》,大夫剌幽王也。
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
三后,虞、夏、商。
[疏]注"三后虞夏商"。
○正义曰:从周而上故数此三代。
三代子孙,自有为国君者,言其贱者为庶人也。
在易卦,雷乘《干》曰《大壮》,《干》下《震》上,《大壮》。
《震》在《干》上,故曰雷乘《干》。
[疏]"雷乘《干》曰《大壮》"。
○正义曰:《干》为天,为刚,《震》为雷,为动。
天以刚而动,动则为雷,壮之大者,故曰大壮。
天之道也。
《干》为天子,《震》为诸侯,而在《干》上,君臣臣易位,犹臣大强壮,若天上有雷。
[疏]注"《干》为至有雷"。
○正义曰:《说卦》:"干为天,为君。"
君之极尊者是天子也。
"震,为长子",其卦云:"震惊百里。"
声达百里之内,而有震曜之威,是诸侯。
而在天子之上,象如君臣易位,是天之道也。
昔成季友,桓之季也,文姜之爱子也。
始震而卜,卜人谒之,曰:‘生有嘉闻,嘉名闻于世。
○始震,如字,一音身。
闻音问。
[疏]"始震而卜"。
○正义曰:震,动也。
怀妊始动,知有震娠而即卜也。
其名曰友,为公室辅。
’及生,如卜人之言,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名之。 既而有大功于鲁,立僖公。 ○名之,音武政反。 受费以为上卿。 至于文子、武子,文子,行父;武子,宿。 ○费音秘。 世增其业,不费旧绩。 鲁文公薨,而东门遂杀适立庶,鲁君于是乎失国,失国权。 ○适,丁历反。 政在季氏,于此君也四公矣。 民不知君,何以得国?是以为君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器,车服。
名,爵号。
[疏]"是以"至"假人"。
○正义曰:器,谓车服也,名,谓爵号也。
借人名器,则君失位矣,故不可以假人也。
言鲁君失民,是借季氏以权柄,故令昭公至此出外,因以戒人君使惩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