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春秋左传正义
《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杜预、孔颖达

◎襄公○陆曰:"襄公名午,成公子,母定姒。 谥法:因事有功曰襄。 辟土有德曰襄。"

[疏]正义曰:《鲁世家》云:"襄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以简王十四年即位。"

谥法:"因事有功曰襄。"

是岁,岁在寿星。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无传。 于是公年四岁。 "

[疏]注"于是公年四岁"。

○正义曰:九年传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 晋侯曰:‘十二年矣。 ’"知于是公年四岁。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宁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鲁与谋于虚朾,而书会者,禀命霸主,非匹敌故。

○鲁与音预。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鄫,郑地,在陈留襄邑县东南。

书"次",兵不加郑,次鄫以待晋师。

○鄫,才陵反。

[疏]注"鄫郑"至"晋师"。

○正义曰:《释例》曰:"兵未有所加,所次则书之,以示迟速。 既书兵所加,则不书其所次。"

此书"次于鄫"者,为此鲁、齐、曹、邾、杞,其兵皆不加郑,故书"次"也。

传曰:"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

是韩厥伐郑,此次以待之。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九月,辛酉,天王崩。

无传。

辛酉,九月十五日。

[疏]注"辛酉九月十五日"。

○正义曰:显言此日者,欲明下冬聘是十月之初,为王崩日近,赴人未至故也。

邾子来朝。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

剽,子叔黑背子。

○剽,匹妙反,《字林》匹召反。

晋侯使荀罃来聘。

冬者,十月初也。

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而传善之。

[疏]注"冬者"至"善之"。

○正义曰:《礼记·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 ’‘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 ’"是王崩当废礼也。

今传释此朝聘,皆云"礼也",知此冬者,是十月之初,崩赴未至,由其俱未闻丧,故得以吉行礼,而传善之。

【传】元年,春,已亥,围宋彭城。

"下有二月,则此已亥为正月。 正月无已亥,日误。 "

[疏]注"下有"至"日误"。

○正义曰:《长历》推此年正月庚戌朔,其月无已亥。

围宋彭城,经在正月之下。

传文下有二月,则已亥必是正月。

月不容误,知是日误。

非宋地,追书也。

成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曰"非宋地"。

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

[疏]注"成十"至"之宋"。

○正义曰:《公羊传》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 其为宋诛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

成十八年传曰:"楚伐彭城,纳鱼石焉,以三百乘戍之而还。 西锄吾曰:‘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 ’"不言取为楚邑,而云披地长奸,是左氏之意亦为楚以彭城封鱼石为国,故注言"封鱼石"也。

既列为国,非复宋地。

传言追书,是仲尼新意,故云"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也。

言追书者,其地已非宋有,追来使属宋耳。

非谓夫子在后追书前事。

若以追为在后追前,则仲尼新意,皆是追书前事,非独此为追书也。

于是为宋讨鲁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

登,成也。

不与其专邑叛君,故使彭城还系宋。

○为,于伪反。

[疏]注"登成"至"系宋"。

○正义曰:"登,成",《释诂》文。

不与其专邑叛君,不与楚得取邑封人,故使彭城还系于宋也。

《释例》曰:"楚人弃君助臣,取宋彭城,以封叛者,削正兴伪,虽非复宋地,故追书系宋,不与楚之所得。"

是其义也。

言"不登叛人",则叛罪重矣。

不书鱼石以彭城叛者,孙林父将戚而出,故得书云"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此则因楚之力取彭城,与宋交争,非欲出附他国,故言复入也。

若总而言之,俱是背叛于君,故云"不登叛人"也。

谓之宋志。

称"宋",亦以成宋志。

[疏]"于是"至"宋志"。

○正义曰:鱼石旧是宋人,今还取宋地以自封。

若其不系于宋,则成此鱼石为一国之君。

夫子追系于宋,乃有二意。

于是为宋讨鱼石,宜系于宋;且又不成此为叛人使得取君之邑,以为一国之主。

有此二意,故系之于宋。

"谓之宋志"者,言宋人志在攻取彭城,故以鱼石系之于宋,成此宋人之志。

○注"称宋"至"宋志"。

○正义曰:此与隐元年"谓之郑志",义势同也。

郑伯实不获段,而经书"克",谓之郑志。

言郑伯志于杀,虽实不克段,而书之为克,见郑伯之志也。

此彭城实非宋地,而经书为宋,谓之宋志,言宋人志在取之,虽实非宋地,而系之于宋,成宋人之志也。

夫子脩《春秋》,而传于此二条,特言"谓之宋志"、"谓之郑志"者,夫子所脩《春秋》,或褒或贬,皆是夫子之志,非取国人之心。

此宋志、郑志者,以其虽是夫子所脩,还取二国本志故也。

案下十年戍郑虎牢,传云"非郑地也,言将归焉",杜云"系之于郑,以见晋志",即此类也。

于此三事,传例已明,故彼不云谓之晋志也。

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

彭城降不书,贱略之。

瓠丘,晋地,河东东垣县东南有壶丘。

五大夫: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

○降,户江反,注同。

置,之豉反。

瓠,徐侯吴反,一音户故反。

垣音袁。

[疏]注"彭城"至"略之"。

○正义曰:案:庄八年,郕降于齐师,既书于经,则知彭城之降亦合书也。

今不书者,但以其贱,故略之也。

晋栾盈复入于晋,下云"晋人杀栾盈",而书于经。

此彭城降,所以贱略不书者,彼以杀之为重,来告,故书。

此以降事为轻,故为贱略。

齐人不会彭城,晋人以为讨。

二月,齐大子光为质于晋。

光,齐灵公太子。

○质音致。

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

荀偃不书,非元帅。

○郛,芳夫反。

元帅,所类反。

[疏]"韩厥"至"其郛"。

○正义曰:传唯言诸侯之师,不见诸侯之国,未知诸侯之师是何国师也。

"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则次鄫之师,皆不与伐郑。

此诸侯之师,其中必无齐、鲁、曹、邾也。

案上围彭城,除此五国以外,犹有宋、卫、莒、滕、薛。

下云"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则卫师从伐明矣。

明年戚之会,知武子云:"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

于戚之会,始怪滕、薛不来,明此时伐郑,滕、薛在矣。

东诸侯皆次于鄫,莒在齐、鲁之东,若其在此,当与东人同次。

前围彭城,亦无小邾。

此时或无莒与小邾耳。

诸侯之师,当是宋、卫、滕、薛也。

贾逵云:"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谓帅宋、卫、滕、薛伐郑。 齐、鲁、曹、邾、杞次于鄫,故诸侯之师不序也。"

入郛不书者,晋人先以郑罪令于诸侯,故书"伐郑入郛"。

既败郑,不复告,故不书。

○注"荀偃不书,非元帅"。

○正义曰:鲁师出征,并举诸将;他国之师,唯书元帅。

详内略外,《春秋》之常。

故杜为注,复时一言之耳。

败其徒兵于洧上。

徒兵,步兵。

洧水出密县东,南至长平入颍。

○洧,于轨反。

[疏]注"徒兵步兵"。

○正义曰:《论语》云:"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

徒犹空也,谓无车空行也。

步行谓之徒行,故步兵谓之徒兵也。

隐四年传云:"败郑徒兵。"

注云:"时郑不车战。"

则此亦然也。

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

齐、鲁、曹、邾、杞。

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

于是孟献子自鄫先归,不与侵陈、楚,故不书。

○焦如字,徐在尧反。

不与音预。

[疏]注"于是"至"不书"。

○正义曰:献子先归,传无其事,正以不书侵楚、侵陈,知其必先归矣。

若献子从师,则书不待告。

以献子先归,晋不告鲁,故侵陈、楚,皆不书也。

然不知献子何以先归,传既不言,未测其故也。

今赞云则"先归"者,以前年虚朾会,献子先归会葬。

今公虽即位,年又幼小,君既新立,故献子先归。

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

为韩厥援。

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

吕、留二县,今属彭城郡。

郑子然侵宋,取犬丘。

谯国酂县东北有犬丘城,迂回,疑。

○酂,才污反,又子旦反。

迂音于。

九月,邾子来朝,礼也。

邾宣公。

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

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小事大。

大国聘焉。

大字小。

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

阙犹过也。

礼以安国家利民人为大。

○好,呼报反。

【经】二年,春,王正月,葬简王。

"无传。 五月而葬,速。 "

郑师伐宋。

书伐从告。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睔卒。

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

庚辰,七月九日,书六月,经误。

○睔,古囷反,徐又胡忖反。

[疏]注"未与"至"经误"。

○正义曰:睔以成六年即位,九年盟于蒲,十五年于戚。

又七年,楚子重伐郑,诸侯救郑而楚退,同盟于马陵。

诸侯虽不重序,明亦与郑同盟,则是与成三同盟矣。

与其父盟,于法得以名赴其子。

此云"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者,言其尝与成同盟,于法得以名赴襄也。

此类多矣。

注皆云"与其父同盟"而已。

此注特言"未与襄同盟"者,以此时郑既从楚,嫌其巳背前盟,不合更以名赴,故明之也。

此经云"六月庚辰郑伯睔卒",传言七月庚辰郑伯睔卒,经、传必有误者。

杜以《长历》校之,此年六月壬寅朔,其月无庚辰。

七月壬申朔,九日得庚辰。

则传与历合,知传是而经误也。

此经六月七日,其文皆具,所言误者,非徒字误而已,乃是书经为误。

七月之事,错书以为六月,故《长历》云:"书于六月,经误。"

言元本书之误,非字误也。

晋师、宋师、卫宁殖侵郑。

宋虽非卿,师重,故叙卫上。

○殖,市力反。

[疏]注"宋虽"至"卫上"。

○正义曰:于例,将卑师众,称师;将尊师少,称将。

此晋、宋称师不书将,非卿也。

卫宁殖书将,不称师,师少也。

晋为兵主,故当先书。

宋虽非卿,以师为重,故序宁殖之上。

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罃、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于戚。

己丑,葬我小君齐姜。

齐,谥也。

三月而葬,速。

○齐如字。

谥法:"执心克庄曰齐。"

或音侧皆反,非。

[疏]注"齐谥"至"葬速"。

○正义曰:谥法:"执心克庄曰齐。"

是齐为谥也。

葬而举谥,礼之常也。

此特云"齐,谥"者,以谥齐者少,且齐、齐同字,夫人齐女,嫌齐非谥。

晋大子申生之母称齐姜者,齐女姓姜氏。

彼齐非谥,故此须明之。

叔孙豹如宋。

豹于此始自齐还为卿。

冬,仲孙蔑会晋荀罃、齐崔杼、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以逼郑。

[疏]"遂城虎牢"。

○正义曰:虎牢是郑旧邑,此时属晋。

而不系晋者,庄三十二年注云:"大都以名通者,则不系国。"

此以名通,故不系晋也。

十年戍郑虎牢,系于郑者,传曰:"非郑地也,言将归焉。"

彼为将归郑而系之郑也。

或当虎牢虽已属晋,晋人新得,不为己有,故不系晋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传】二年,春,郑师侵宋,楚令也。

"以彭城故。 "

齐侯伐莱。

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皆百匹。

夙沙卫,齐寺人。

索,简择好者。

○莱音来。

舆音余,本亦作与。

索,所白反。

[疏]"马牛皆百匹"。

○正义曰:《司马法》:"丘出马一匹,牛三头。"

则牛当称头,而亦云匹者,因马而名牛曰匹,并言之耳。

经传之文,此类多矣。

《易·系辞》云:"润之以风雨。"

《论语》云:"沽酒市脯,不食。"

《王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

皆从一而省文也。

齐师乃还。

君子是以知齐灵公之为"灵"也。

谥法:乱而不损曰灵。

言谥应其行。

○应,应对之应,年末同。

行,下孟反。

夏,齐姜薨。

初,穆姜使择美槚,槚,梓之属。

○槚,古雅反,木名。

[疏]注"槚,梓之属"。

○正义曰:《释木》云:"槐小叶曰槚。"

郭璞曰:"槐当为楸,楸细叶者为槚。"

又云:"大而皵楸,小而皵槚。"

樊光云:"大,老也。 皵,皵皮也,皮老而粗。 皵者为楸。 小,少也。 少而粗皵棤者为槚。"

又云:"椅梓。"

郭璞曰:"即楸也。"

如彼所云,楸、梓皆槚之小别,故云"梓之属"也。

以自为榇与颂琴。

榇,棺也。

颂琴,琴名,犹言雅琴。

皆欲以送终。

○榇,初觐反。

[疏]注"榇棺"至"送终"。

○正义曰:以论死者言榇,知榇是棺也。

四年注云:"榇,亲身棺也。"

以亲近其身,故以榇为名焉。

《礼记·檀弓》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一,杝棺一,梓棺二。"

郑玄云:"杝,椴也,所谓椑棺也。 梓棺二,所谓属与大棺也。"

《记》文从内向外,水兕革棺,最近尸也。

次椑以椴为之。

次属与大棺,乃以梓为之。

《檀弓》又云:"君即位而为椑。"

郑玄云:"椑谓杝棺,亲尸者。 椑,坚着之言也。"

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

《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

如彼《记》文,诸侯之棺三重,亲身之棺名之为椑。

椑即榇是也。

其椑用椴为之。

属与大棺,乃用梓耳。

此以梓为榇者,名之曰榇,其内必无棺也。

择槚为榇,其榇必用梓也。

《记》唯言即位为椑,不言择所用木。

郑玄据天子之棺,其椑用杝。

即云"椑谓杝棺也"。

天子之椑自用杝,则诸侯不必然。

据此传文,诸侯之椑,必用梓也。

"颂琴者,《诗》为乐章,琴瑟必以歌《诗》。 《诗》有《雅》、《颂》,故以“颂"为琴名,犹如言"雅琴"也。

榇、琴同文,知皆欲以送终也。

季文子取以葬。

君子曰:"非礼也。 礼无所逆,妇养姑者也。 亏姑以成妇,逆莫大焉。 穆姜,成公母。 齐姜,成公妇。 ○养,徐余亮反。 《诗》曰:‘其惟哲人,告之话言,顺德之行。 ’《诗·大雅》。 哲,知也。 话,善也。 言知者行事无不顺。 ○话,户快反。 知音致,下同。 季孙于是为不哲矣。 言逆德。 ○“为不哲矣",一本作"不为哲矣"。

[疏]"诗曰"至"哲矣"。

○正义曰:《诗·大雅·抑》之篇也。

其惟有知之人,告之以善言则顺从之,为美德之行矣。

言之者行事,无有不顺从者。

今季孙逆之,于是为不知矣。

"哲,知",《释言》文也。

且姜氏,君之妣也。

襄公适母,故曰君之妣。

○妣,必覆反。

适,丁历反,本又作"嫡"。

[疏]注"襄公"至"之妣"。

○正义曰:《曲礼》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

襄公是成公之妾定姒所生,齐姜是其适母,故曰君之妣也。

《诗》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

以洽百礼,降福孔偕。

’”《诗·周颂》。

烝,进也。

畀,与也。

偕,遍也。

言敬事祖妣,则鬼神降福。

季孙葬姜氏不以礼,是不敬祖妣。

○烝,之承反。

畀,必利反,注同。

洽,户夹反。

偕音皆。

遍音遍。

[疏]"诗曰"至"孔偕"。

○正义曰:《诗·周颂·丰年》之篇也。

丰有之年,多稻多黍,酿之为酒为醴,以进与祖妣,以洽百种之礼。

为烝尝之祭,鬼神享之,则下与福佑甚周遍。

言今事妣失礼,神将不福佑之也。

"烝,进","畀,与",皆《释诂》文。

偕训为俱,俱亦遍之义也。

《释言》云:"孔,甚也。"

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

宗妇,同姓大夫之妇。

妇人越疆送葬,非礼。

○疆,居良友。

[疏]注"宗妇"至"非礼"。

○正义曰:诸姜,同姓之女也。

宗妇,同姓之妇也。

夫人齐姜,是齐国之女,故使其宗亲之妇女来会葬也。

齐为姜姓,历世多矣。

不可姜姓之女,姜姓之妇,令其皆来鲁国。

庄二十四年,大夫宗妇觌用币者,宗妇是同姓大夫之妇。

知此宗妇,亦是同姓大夫之妇。

然则诸姜是齐同姓之女,嫁与齐大夫之为妻者也。

《礼记·檀弓》云:"妇人不越疆而吊人。"

是越疆送葬,非礼也。

召莱子,莱子不会,故晏弱城东阳以逼之。

为六年灭莱传。

东阳,齐竟上邑。

○竟音境。

[疏]"召莱子莱子不会"。

○正义曰:《世族谱》不知莱国之姓。

齐侯召莱子者,不为其姓姜也。

以其比邻小国,意陵蔑之,故召之,欲使从送诸姜宗妇来向鲁耳。

莱子以其轻侮,故不肯会。

郑成公疾,子驷请息肩于晋。

欲辟楚役,以负担喻。

○担,都暂反。

公曰:"楚君以郑故,亲集矢于其目,谓鄢陵战,晋射楚王目。 ○射,食亦反。 非异人任,寡人也。 言楚子在此患,不为他人,盖在己。 ○“非异人任",绝句。

任音壬。

一读至"人"字绝句。

为,于伪反。

若背之,是弃力与言,其谁昵我?言盟誓之言。

○背音佩。

"弃力",服本作"弃功"。

昵,本又作昵,女乙反,徐乃吉反。

免寡人,唯二三子。”

[疏]"集矢"至"三子"。

○正义曰:《说文》云:"鸟之短尾者,总名为隹。 隹在木上为集。"

集是鸟止之名。

穴有月似鸟,故亦称集也。

楚君被射目者,非是为异人也,任此患者,为寡人也。

今若背之,弃其助郑之力,与盟誓之言,他人其谁肯亲我乎?免寡人此弃力背言之责,唯二三子耳。

秋,七月,庚辰,郑伯睔卒。

于是子罕当国,摄君事。

[疏]"子罕当国"。

○正义曰:礼,君薨听于冢宰,不须摄行君事。

此令子罕当国者,郑国间于晋、楚,国家多难,丧代之际,或致倾危。

盖成公顾命使之当国,非常法也。

子驷为政,已是正卿。

知当国者,为摄君事矣。

沈氏云:"鲁襄四岁,国家无虞。 今僖公年虽长大,为逼于晋、楚,故令子罕当国也。"

子驷为政,为政卿。

子国为司马。

晋师侵卫,晋伐丧,非礼。

诸大夫欲从晋。

子驷曰:"官命未改。"

成公未葬,嗣君未免丧,故言未改。

不欲违先君意。

[疏]"官命未改"。

○正义曰:先君既葬,嗣君正位,乃得建官命臣。

十六年,晋侯改服脩官,是其事也。

先君未葬,皆因旧事不得建官命臣,故云"官命未改"。

庶事悉皆未改,不可即违先君。

言此者,不用从晋之意故也。

会于戚,谋郑故也。

郑久叛,晋谋讨之。

孟献子曰:"请城虎牢以逼郑。"

虎牢,旧郑邑,今属晋。

知武子曰:"善!鄫之会,吾子闻崔子之言,今不来矣。 元年,孟献子与齐崔杼次于鄫。 崔杼有不服晋之言,献子以告知武子。 [疏]注“元年"至"武子"。

○正义曰:元年,伐郑,次于鄫,唯有韩厥、荀偃。

于时武子未必在军。

当是此会始告之耳。

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也。

三国,齐之属。

寡君之忧不唯郑。

言复忧齐叛。

○复,扶又反,下文"将复"、"复会"同。

罃将复于寡君,而请于齐。

以城事白晋君,而请齐会之,欲以观齐志。

得请而告,吾子之功也。

得请,谓齐人应命,告诸侯会筑虎牢。

若不得请,事将在齐。

将伐齐。

吾子之请,诸侯之福也,城虎牢,足以服郑息征伐。

岂唯寡君赖之!”传言荀罃能用善谋。

穆叔聘于宋,通嗣君也。

冬,复会于戚。

齐崔武子,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会,知武子之言故也。

武子言事将在齐,齐人惧,帅小国而会之。

遂城虎牢。

郑人乃成。

如孟献子之谋。

楚公子申为右司马,多受小国之赂,以逼子重、子辛。

逼夺其权势。

楚人杀之。

故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言所以致国讨之文。

【经】三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

公如晋。

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

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外。

○樗,敕居反。

[疏]注"晋侯"至"于外"。

○正义曰:文三年,公如晋,公及晋侯盟。

盟不书地,在晋都也。

此时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长樗,盖近城之地。

盟讫还入于晋,故公归,书曰"公至自晋"也。

文三年,盟于晋都。

此盟出城外者,出与不出,皆由晋侯意耳。

此或是悼公谦以待人,不敢使国君就已,出盟于外,若似相就然,故出城也。

公至自晋。

无传。

不以长樗至,本非会。

[疏]注"不以"至"非会"。

○正义曰:假令公朝于晋,更与晋侯余处别会,即从会所而归,亦得书曰"公至自晋"。

何则?一行而有二事者,或以始致,或以终致,出自当时之意,书其所告之事而已。

所告先后无定例也。

但此盟于长樗,晋侯为盟之故,暂出城耳。

本非刻期聚会之处,唯得以自晋告庙,不得以长樗告也。

注言"本非会",解其必不得以长樗致之意也。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

已未,同盟于鸡泽。

鸡泽,在广平曲梁县西南。

周灵王新即位,使王官伯出与诸侯盟,以安王室,故无讥。

○单音善。

[疏]注"鸡泽"至"无讥"。

○正义曰:诸侯不得盟天子之臣,天子之臣不得与诸侯聚盟。

盟则加以贬责。

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贬王子虎称人,是其事也。

僖八年,洮之盟,王人在列,传曰:"谋王室也。 诸侯共谋王室,不讥。"

王人在盟,是由襄王新立,命遣与盟故耳。

此盟单子在列,于经亦无讥文。

灵王以往年新立,明是王新即位,使王官之伯出与诸侯结盟,以安王室,故无所讥,与洮之盟同也。

《释例》曰:"未有臣而盟君。 臣而盟君,是子可盟父。 故《春秋》王世子以下会诸侯者,皆同会而不同盟。 洮之盟,王室有子带之难。 襄王惧不得立,告难于齐,遣王人与诸侯盟。 故传释之曰‘谋王室’。 以明王敕其来盟,非诸侯所敢与也。 践土之盟,王子虎临诸侯,而不与同歃。 故经但列诸侯,而传具载其实。 此实圣贤之垂意,以为将来之永法也。 一年之间,诸侯辑睦,翼戴天子。 而翟泉之盟,子虎在列,君子以为非天子之命,亏上下常节,故不存鲁侯而人子虎,以示笃戒也。 今鸡泽之会,单子与盟,亦王所命也。"

杜言"王使盟"者,传无其文,正以经无贬责,知是命使盟也。

陈侯使袁侨如会。

陈疾楚政而来属晋,本非召会而自来,故言如会。

○侨,其骄反。

[疏]注"陈疾"至"如会"。

○正义曰:凡盟主召其同好之国,刻期而与结盟,来不及期,则加贬责;他国后期,则没其国,而不序于列。

鲁君后期,则总称诸侯,不复国别历序。

文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是也。

僖二十八年,践土之盟,陈侯如会,此袁侨如会,皆本非同好,慕义而来。

喜其来而不责其晚,故言"陈疾楚政而来属晋"。

本非召会而袁侨自来,故言"如会",解其后至特书而不贬之意也。

七年,郑治髡顽如会,自是被召而来。

其人未见诸侯,在道而卒,故书如会,为卒张本与此异也。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诸侯既盟,袁侨乃至,故使大夫别与之盟。

言诸侯之大夫,则在鸡泽之诸侯也。

殊袁侨者,明诸侯大夫所以盟,盟袁侨也。

据传,盟在秋。

《长历》推戊寅七月十三日,经误。

[疏]注"诸侯"至"经误"。

○正义曰:诸侯盟会,历序国君。

其下云某人某人,皆是大夫也。

若卿来则书卿名氏。

文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于新城。

如此之类,其事多矣。

此袁侨来,若及盟,即序于列,当在世子光下。

今诸侯既盟,袁侨乃至,不可特为袁侨更复重盟。

若其不与之盟,则又逆陈来意。

以袁侨是大夫,故使大夫盟之。

若其陈侯自来,诸侯虽则盟讫,亦当更与之盟,不得使大夫也。

凡诸侯盟会,皆先目后凡。

上文鸡泽之会,既以具序诸侯,此总言诸侯大夫,则鸡泽诸侯,足以明矣。

故不复具序诸国,从省文耳。

诸侯大夫既以总书,而独见叔孙豹者,经据鲁史,鲁史所记详内略外。

僖十五年,牡丘之盟下,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独书鲁臣,亦此类也。

言诸侯之大夫,其内可以兼袁侨,而殊袁侨,言及陈袁侨盟者,明此诸侯之大夫所以为此盟者,止为盟陈袁侨耳。

且上文鸡泽之会,其内未有陈侯。

直言诸侯之大夫,则不得包陈袁侨,故殊之也。

秋,公至自会。

无传。

冬,晋荀罃帅师伐许。

【传】三年,春,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

"简,选练。 "克鸠兹,至于衡山。

"鸠兹,吴邑,在丹阳芜湖县东,今皋夷也。 衡山,在吴兴乌程县南。 "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组甲、被练,皆战备也。 组甲,漆甲成组文。 被练,练袍。 ○廖,力雕反。 组音祖,下皆同。 被,皮义反,徐扶伪反,注及下同。 "

[疏]注"组甲"至"练袍"。

○正义曰:贾逵云:"组甲以组缀甲,车士服之。 被练,帛也,以帛缀甲,步卒服之。 凡甲所以为固者,以盈窍也。 帛盈窍而任力者半,卑者所服;组盈窍而尽任力,尊者所服。"

马融云:"组甲,以组为甲里,公族所服。 被练,以练为甲里,卑者所服。"

然则甲贵牢固,组、练俱用丝也。

练若不固,宜皆用组。

何当造不牢之甲,而令步卒服之?岂欲其被伤,故使甲不牢也?若练以缀甲,何以谓之被也?又组是绦绳,不可以为衣服,安得以为甲里?杜言"组甲,漆甲成组文",今时漆甲有为文者。

被练文不言甲,必非甲名。

被是被覆衣着之名,故以为练袍,被于身上。

虽并无明证而杜要惬人情。

以侵吴。

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

其能免者,组甲八十,被练三百而已。

子重归,既饮至,三日,吴人伐楚,取驾。

驾,良邑也。

邓廖,亦楚之良也。

君子谓"子重于是役也,所获不如所亡"。

当时君子。

○要,于遥反。

[疏]注"当时君子"。

○正义曰:传言君子多矣,独此言当时君子者,诸言君子论议往事,多是丘明自言,托之君子。

此传君子谓子重亡多于获,楚人以君子之言咎责子重,不得为后世君子,故云当时君子。

楚人以是咎子重,子重病之,遂遇心病而卒。

忧恚故成心疾。

○咎,其凡反。

恚,一端反。

公如晋,始朝也。

公即位而朝。

夏,盟于长樗。

孟献子相。

公稽首。

相,仪也。

稽首,首至地。

○相,息亮反,注同。

[疏]注"稽首,首至地"。

○正义曰:《周礼》九拜,一曰稽首,诸侯事天子之礼也。

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

稽首,事天子之礼。

孟献子曰:"以敝邑介在东表,密迩仇雠,仇雠,谓齐、楚与晋争。 ○介音界。 争,争斗之争。 寡君将君是望,敢不稽首?"传言献子能固事盟主。

晋为郑服故,且欲脩吴好,郑服在前年。

○为,于伪反。

好,呼报反。

将合诸侯。

使士丐告于齐曰:"寡君使丐,以岁之不易,不虞之不戒,寡君原与一二兄弟相见,不易,多难也。 虞,度也。 戒,备也。 列国之君,相谓兄弟。 ○易,以豉反,注同。 难,乃旦反,年内同。 度,待洛反。 以谋不协。 请君临之,使丐乞盟。"

齐侯欲勿许,而难为不协,乃盟于耏外。

与士丐盟。

耏,水名。

○耏音而。

[疏]"盟于耏外"。

○正义曰:此是士丐适齐,齐侯与盟。

其盟不离城之左右。

若是地名、山名,不得有外内之异。

《尔雅》云:"崖内为隩,外为隈。"

李巡曰:"崖内近水为隩,外为隈。"

孙炎曰:"内曲,里也;外曲,表也。"

是水有内外之异。

知此耏为水名,其水盖曲而近城,故称"耏外"。

祁奚请老,老,致仕。

晋侯问嗣焉。

嗣,续其职者。

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

解狐卒。

○解音蟹。

"雠也"。

○正义曰:雠者,相负挟怨之名。

奚负狐、狐负奚,皆谓之雠。

此是奚负狐也,不是举之以解怨,故下云"称其雠,不为谄"也。

又问焉,对曰:"午也可。"

午,祁奚子。

于是羊舌职死矣。

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

赤,职之子伯华。

于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

各代其父。

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 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 谄,媚也。 偏,属也。 ○谄,他检反。 比,毗志反。 [疏]“称其"至"为党"。

○正义曰:设令他人称其雠,则谄以求媚也;立其子,则心在亲比也;举其偏,则情相阿党也。

今祁奚以其人实善,故举荐之。

人见彼善,知奚不谄、不比、不党也。

谄者,阿顺曲从以求彼意,故以谄为媚。

媚,爱也,言为谄以求爱也。

偏者,半厢之名,故传多云"东偏西偏"。

军师属己,分之别行,谓之偏师。

传云"彘子以偏师陷"。

是偏为厢属之名也。

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

职属祁奚,复举其子,是举其偏属也。

《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商书·洪范》也。

荡荡,平正无私。

其祁奚之谓矣!解狐得举,未得位,故曰得举。

祁午得位,伯华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一官,军尉。

物,事也。

[疏]"建一官而三物成"。

○正义曰:尉、佐同掌一事,故为"建一官"也。

三事成者,成其得举、得位、得官也。

官、位一也,变文相辟耳。

服虔云:"所举三贤,各能成其职事。"

案解狐得举而死,身未居职,何成事之有?

能举善也夫!唯善,故能举其类。

《诗》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

’祁奚有焉。”

《诗·小雅》。

言唯有德之人,能举似己者。

○也夫音扶,绝句。

一读以"夫"为下句首。

[疏]"诗云"至"似之"。

○正义曰:此《小雅·裳裳者华》之篇也。

其卒章云:"右之右之,君子有之。 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六月,公会单顷公及诸侯。

已未,同盟于鸡泽。

单顷公,王卿士。

○顷音倾。

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

吴子不至。

道远多难。

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

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

患楚侵欲。

袁侨,涛涂四世孙。

[疏]"侵欲于小国"。

○正义曰:多有所欲,求索无厌,侵害小国,故小国怨也。

晋侯使和组父告于诸侯。

告陈服。

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

其君不来,使大夫盟之,匹敌之宜。

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行,陈次。

○行,户郎反,注同。

陈,直觐反。

魏绛戮其仆。

仆,御也。

[疏]"魏绛戮其仆"。

○正义曰:以车乱行,是御者之罪,故戮其仆也。

《周礼》司寇之属有掌戮之官。

郑玄云:"戮,犹辱也。 既斩杀又辱之。"

其职云:"掌斩杀贼谍而膊之。 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杀人者,踣诸巿肆之三日。"

郑玄云:"膊,谓去衣磔之。 焚,烧也。 辜,谓磔之。 踣,僵尸也。 肆,犹申也,陈也。"

彼膊、焚、辜、肆,皆谓陈以示人。

然则此言戮者,非徒杀之而已,乃杀之以徇诸军。

昭四年,楚戮庆封,负之斧钺,以徇于诸侯,先徇乃杀之也。

成二年,韩献子既斩人,郤子使速以徇,是杀之而后徇也。

此戮即彼徇之谓也。

文十年,楚申舟抶宋公之仆以徇。

或曰:国君不可戮也。

彼抶以徇,亦称为戮。

下云"至于用钺",当是杀之,乃以徇也。

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 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仆人,晋侯御仆。

[疏]"事君"至"不逃刑"。

○正义曰:此言绛之宿心旧行耳,非独为此事而言也。

服虔云:"谓敢斩扬干之仆,是不辟获死之难。"

然则斩仆,依军法也。

岂是绛之罪,而得谓之有罪不逃刑乎?不逃,不辟此事,自亦是矣。

要本其宿心,非是专为此事也。

将伏剑。

士鲂、张老止之。

公读其书曰:"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 斯,此也。 [疏]“将伏剑"。

○正义曰:谓仰剑刃,身伏其上,而取死也。

臣闻师众以顺为武,顺,莫敢违。

军事有死无犯为敬。

守官行法,虽死不敢有违。

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

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惧自犯不武不敬之罪。

不能致训,至于用钺。

用钺斩扬干之仆。

○钺音越。

[疏]"臣闻"至"用钺"。

○正义曰:臣闻师旅兵众,顺从上命,莫敢违逆,是为威武。

此据在军之众也。

军旅之事,守官行法,欲讨罪人,虽有死难,不敢辟死,犯违法令,而从舍罪人,是为共敬也。

君命既合诸侯,臣岂敢畏惧死罪,放舍罪人。

不为共敬也?今君之师众违命乱行,既已不武,谓扬干也。

执事之臣,畏惧其死罪,不戮罪人,是为不敬,魏绛自谓也。

不武不敬,罪莫大焉。

是扬干与已,皆有大罪。

臣若不讨,非直臣有死罪,扬干亦合有死罪。

臣惧身之死罪,连及扬干,是臣罪更重,无所逃辟重罪也。

不能以礼渐致教训,至于用钺以斩其仆,是臣之罪重也。

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言不敢不从戮。

请归死于司寇。”

致尸于司寇,使戮之。

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 吾子之讨,军礼也。 寡人有弟,弗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 子无重寡人之过,听绛死为重过。 ○跣,先典反,重,直用反,注同。 敢以为请。"

请使无死。

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

反役,与之礼食,使佐新军。

群臣旅会,今欲显绛,故特为设礼食。

○食音嗣,注同,又如字。

特为,于伪反。

[疏]"与之礼食"。

○正义曰:"与之礼食"者,若公食大夫礼以大夫为宾,公亲为之特设礼食。

○"使佐新军"。

○正义曰:服虔云:"于是魏颉卒矣,使赵武将新军代魏颉,升魏绛佐新军代赵武也。"

《世族谱》,魏颗、魏绛,俱是魏焠之子。

颗长,生颉,则绛,是颉之叔父。

颗别为令狐氏,绛为魏氏。

盖颗长而庶,绛幼而适故也。

《魏世家》,武子生悼子,悼子生绛。

则绛是犨孙。

计其年世,孙应是也。

先儒悉皆不然,未知何故。

张老为中军司马,代魏绛。

士富为侯奄。

代张老。

士富,士会别族。

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陈叛故也。

许灵公事楚,不会于鸡泽。

冬,晋知武子帅师代许。

【经】四年,春,王三月,己酉,陈侯午卒。

"前年大夫盟鸡泽。 三月无己酉,日误。 "

夏,叔孙豹如晋。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成公妾,襄公母。

姒,杞姓。

[疏]注"成公"至"杞姓"。

○正义曰:二年,齐姜薨,葬者是成公夫人,故此为成公之妾也。

据传匠庆之言,知是襄公之母。

以子既为君,故得称夫人而言薨也。

于时诸国,杞、鄫之徒,皆姒姓据大者言之,故云"姒,杞姓",疑是杞女,而未审故也。

葬陈成公。

无传。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无传。

定,谥也。

赴同祔姑,反哭成丧,皆以正夫人礼,母以子贵,逾月而葬,速。

[疏]注"定谥"至"葬速"。

○正义曰:谥法:纯行不爽曰定。

旧说:妾子为君,其母不得成为夫人,故杜详言之。

于例亦同称薨也。

祔姑,称小君也。

反哭成丧,书葬也。

今定姒三礼皆具,薨葬备文,皆以正夫人之礼者,由母以子贵故也。

《释例》曰:"凡妾子为君,其母犹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 其适夫人薨,则尊得加于臣子,而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 故姒氏之丧,责以小君不成。 成风之丧,王使来会葬,传曰‘礼也’。 夫人姒氏薨葬,皆以礼备为文,明季子虽议从略贱,闻匠庆之言,惧而备礼,殡葬无阙也。 《礼》,公子为其母练冠縓缘,既葬除之。 及其嗣位为君,非复公子,适母薨,则申其母尊。 而先儒同之公子,亦谬矣。"

是杜言妾母得为夫人之意也。

季孙初议,欲不成定姒之丧。

匠庆以君长惧之,乃略取季孙之木。

君子谓之"多行无礼必自及"也。

则季孙初议,是无礼也。

既季孙议为无礼,明知于礼得成,是知妾母成尊,是为正法。

但尊无二上,适母若在,君尚不得尽礼于其母,臣民岂得以夫人之礼事之哉?适母既薨,则君得尽礼。

君既尽夫人之礼事其母,臣民岂得以妾意遇之哉?故适母薨,则妾母尊也。

哀姜既薨,成风乃正。

出姜既出,敬嬴乃正。

齐姜既薨,定姒乃正。

襄公一世,无娶夫人之文。

故齐妇得正也。

郑玄以为正夫人有以罪废,妾母得成为夫人也。

哀姜虽被齐杀,僖公请而葬之。

案经薨葬备文,安得以罪黜也。

又齐姜非以罪黜,定姒薨葬成尊,成风定姒,并无讥文,知其法得成也。

冬,公如晋。

陈人围顿。

【传】四年,春,楚师为陈叛故,犹在繁阳。

"前年,何忌之师侵陈,今犹未还。 繁阳,楚地,在汝南鲖阳县南。 ○为,于伪反。 鲖,孟康音纣,直又反。 一音童,或音直勇反,非。 "韩献子患之,言于朝曰:"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唯知时也。 "知时未可争。 "今我易之,难哉!"晋力未能服楚,受陈为非时。 "三月,陈成公卒。 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 "军礼不伐丧。 " [疏]注“军礼不伐丧"。

○正义曰:十九年,晋士丐侵夺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

传曰:"闻丧而还,礼也。"

是军礼不伐丧。

陈人不听命。

不听楚命。

臧武仲闻之曰:"陈不服于楚,必亡。 大国行礼焉,而不服,在大犹有咎,而况小乎?"夏,楚彭名侵陈,陈无礼故也。

为下陈围顿传。

○咎,其九反,下同。

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

武子聘在元年。

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

《肆夏》,乐曲名。

《周礼》以钟鼓奏九夏,其二曰《肆夏》,一名《樊》;三曰《韶夏》,一名《遏》;四曰《纳夏》,一名《渠》.盖击钟而奏此三《夏》曲。

○肆夏,户雅反,注及下同。

《九夏》:一曰《王夏》,二曰《肆夏》,三曰《韶夏》,四曰《纳夏》,五曰《章夏》,六曰《齐夏》,七曰《族夏》,八曰《陔夏》,九曰《骜夏》,《肆夏》一名《樊》。

《国语》云:"金奏《肆夏》,《樊》、《遏》、《渠》。"

杜三夏之别名。

吕叔玉云:"《肆夏》,《时迈》也。 《樊》、《遏》,《执竞》也。 《渠》,《思文》也。"

韶,上招反。

遏,于葛反。

纳夏,本或为"夏纳",误。

渠,其居反。

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

工,乐人也。

《文王》之三,《大雅》之首:《文王》、《大明》、《绵》。

歌《鹿鸣》之三,三拜。

《小雅》之首:《鹿鸣》、《四杜》、《皇皇者华》。

[疏]"金奏"至"三拜"。

○正义曰:奏谓作乐也。

作乐先击钟,钟是金也,故称金奏。

《周礼》:"钟师掌金奏。"

郑玄云:"金奏,击金以为奏乐之节。 金谓钟及镈也。"

又《燕礼》注云:"以钟镈播之,鼓磬应之,所谓金奏也。"

此晋人作乐,先歌《肆夏》。

《肆夏》是作乐之初,故于《肆夏》先言金奏也。

次,工歌《文王》,乐巳先作,非复以金为始,故言工歌也。

于《文王》已言工歌,《鹿鸣》又略不言工,互见以从省耳。

其实金奏《肆夏》,亦是工人歌之,工歌《文王》,击金仍亦不息。

其歌《鹿鸣》亦是工歌之耳。

○注"肆夏"至"夏曲"。

○正义曰:《周礼》:"钟师凡乐事,以钟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陔夏》、《骜夏》。"

言以钟鼓奏之也。

又以《文王》类之,知是乐曲名也。

杜子春云:"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四方宾来奏《纳夏》,臣有功奏《章夏》,夫人祭奏《齐夏》,族人侍奏《族夏》,宾醉而出奏《陔夏》,公出入奏《骜夏》。"

定本《纳夏》为"夏纳"。

此传直言"之三",不朝其三之名。

《鲁语》同说此事而云:"金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

《文王》之三,尽《文王》、《大明》、《绵》,以《文王》为首,并取其次二篇以为三。

则知《肆夏》之三,亦以《肆夏》为首,亦并取其次二《夏》以为三也。

且下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三者皆名为夏,知是其次二《夏》并《肆夏》为三也。

《周礼》谓之《肆》、《昭》、《纳》,《鲁语》谓之《繁》、《遏》,《渠》。

故杜以为每《夏》而有二名,《肆夏》一名《樊》,《昭夏》一名《遏》,《纳夏》一名《渠》。

先儒所说,义多不同。

《周礼》注载杜子春云:"《肆夏》与《文王》鹿鸣俱称三,谓其三章也。 以此知《肆夏》,诗也。"

吕叔王云:"《肆夏》,《繁》、《遏》、《渠》,皆《周颂》也。 《肆夏》,《时迈》也。 《繁》、《遏》,《执竞》也。 《渠》,《思文》也。 肆,遂也。 夏,大也。 言遂于大位,谓王位也。 故《时迈》曰:‘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繁,多也。 遏,止也。 言福禄止于周之多也。 故《执竞》曰:‘降福穣穣,降福简简,福禄来反。 ’渠,大也。 言以后稷配天,王道之大也。 故《思文》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 ’"郑玄云:"以《文王》、《鹿鸣》言之,则《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 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是以《颂》不能具。"

数家之说,各以意言。

经典散亡,无以取正。

刘炫云:"杜为此解颇允三《夏》之名,而分字配篇,不甚惬当。 何则?《文王》之三,即《文王》是其一,《大明》、《绵》是其二。 《鹿鸣》之三,则《鹿鸣》是其一,《四牡》、《皇皇者华》是其二。 然则《肆夏》之三,亦当《肆夏》是其一,《樊》、《遏》、《渠》是其二。 安得复以《樊》为《肆夏》之别名也?若《樊》即是《肆夏》,何须重举二名?虽耻习前踪,亦未逾先哲。"

今删定知不然者,以此文云"《肆夏》之三",是自《肆夏》以下有三,故为《韶夏》、《纳夏》,凡为三《夏》。

但此三《夏》,各有别名。

故《国语》谓之《繁》、《遏》、《渠》,是一字以当一《夏》。

若《国语》直云"金奏《繁》、《遏》、《渠》",则三《夏》之名,没而不显。

故于繁字之上,特以《肆夏》冠之,云"肆夏繁"。

《樊》既是《肆夏》,明《遏》是《韶夏》,《渠》是《纳夏》也。

《国语》举其难明,以会左氏三《夏》之义。

刘不晓杜之深意,遂欲妄从先儒。

先儒二说,柯所冯准?先儒以樊、遏二字,共为《执竞》,以渠之一字,独为《思文》。

分字既无定限,文句多少任意,则杜以樊共《肆夏》为句,何为不可?刘君乃与夺恣情,不顾曲直,妄规杜过,于义深非也。

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行人,通使之官。

○员音云,徐于贫反。

使,所吏反,下注及文皆同。

[疏]注"行人通使之官"。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大客之仪"。

小行人"掌使适四方,协宾客之礼"。

诸侯行人当亦通掌此事,故为通使之官也。

此言韩献子使行人问”,《鲁语》云"晋侯使行人问"者,彼孔晁注云:"韩献子白晋侯,使行人问"也。

曰:"子以君命辱于敝邑,先君之礼,藉之以乐,以辱吾子?"藉,荐也。

○藉,在夜反。

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使臣弗敢与闻。 元侯,牧伯。 ○舍音舍。 重,直用反,下皆同。 敢与音预,下“及与"同。

牧,徐音目。

[疏]注"元侯牧伯"。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云:"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郑玄云:"牧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于诸侯也。 伯谓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也。"

郑司农云:"牧,一州之牧也。 伯,长诸侯为方伯也。"

然则牧是州长,伯是二伯,虽命数不同,俱是诸侯之长也。

元,长也。

谓之长侯,明是牧伯。

《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

及,与也。

《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受命作周,故诸侯会同以相乐。

○相乐音洛。

[疏]注"及与相乐"。

○正义曰:"及,与也。"

《释诂》文。

言不敢与在其间而闻之。

《鲁语》并陈两事,乃总云皆昭令德以合好,非使臣之所敢闻。

彼俱不敢闻,此分之为等级耳。

《诗序》:"《文王》,言文王受命作周;《大明》,言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伐纣;《绵》,言文王之兴,本由大王。"

是《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能受天命,造立周国,故诸侯会同,歌此以相燕乐也。

朝而设享,是亦二君聚会,故以会同言之。

《肆夏》既亡,不知其篇之义,故唯取《诗》意,以解《文王》、《鹿鸣》耳。

《诗》是乐章,乐歌诗篇,圣王因其尊卑,定其差等。

《诗》有四始:《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

郑玄以《肆夏》为《颂》之族类,其差与《颂》同矣。

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则于其余诸侯,不得用《肆夏》矣。

当歌《文王》,与两君相见同也。

然则两元侯相见,与天子享之礼同,亦歌《肆夏》之类。

《仲尼燕居》"两君相见,升歌《清庙》",谓元侯也。

不歌《肆夏》,辟天子也。

诸侯来朝,乃歌《文王》。

遣臣来聘,必不得同矣,当歌《鹿鸣》也。

传言"《文王》,两君相见之乐",则其臣来聘,不得与其君同,亦当歌《鹿鸣》也。

《燕礼》虽以己臣为主,兼燕四方之宾,其乐歌《鹿鸣》,是其定差也。

《燕礼》:升歌讫,乃为笙歌三篇。

堂下吹笙,以播《诗》也。

笙歌讫,乃为间歌六篇,堂上歌一篇,堂下吹一篇,相间代也。

故《燕礼》云"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是也。

间歌讫,遂合乡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繁》《采苹》。

合乐,谓堂上堂下合作乐也。

乡乐者,《风诗》也。

《燕礼》歌《小雅》而合乡乐。

以合卑于歌一等,则知诸所歌者,其合乐用《诗》,皆卑于升歌一等。

故郑玄《诗谱》云:"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合《文王》;于诸侯,歌《文王》,合《鹿鸣》。 诸侯于邻国之君,与天子于诸侯同。"

天子诸侯,燕其宾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笙闲所用,则郑玄云"未闻也"。

《燕礼》升歌《小雅》,笙歌间歌亦用《小雅》,则笙间用《诗》与升歌差同。

而云"未闻"者,升歌合乐,其用《风》、《雅》,皆用发首二篇,笙用《南核》,间用《鱼丽》,不复更用其首篇者。

"未闻"者,未知其用何篇也。

此传言"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则《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亦谓享也。

虽不言燕,燕亦当然。

此传晋侯享穆叔,为歌《鹿鸣》,穆叔以己所当得,三拜而受,《燕礼》也。

工歌《鹿鸣》,则是享燕同乐。

明享之与燕用乐,各自同矣。

若然,《肆夏》之为乐章,乐之最尊者,两君相见,尢尚不得用之。

而《燕礼》者,诸侯燕己群臣之礼。

而《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

郑玄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则奏此乐。"

所以得用之者,彼谓纳宾之乐。

《郊特牲》云:"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

郑玄云:"宾朝聘者。"

是朝宾聘客,俱得用之。

与此升歌异也。

《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晋以叔孙为嘉宾,故歌《鹿鸣》之诗,取其"我有嘉宾"。

叔孙奉君命而来,嘉叔孙,乃所以嘉鲁君。

[疏]注"晋以"至"鲁君"。

○正义曰:《诗序》言"《鹿鸣》,燕群臣嘉宾",正谓燕己之臣,以己臣为嘉宾耳。

叔孙以晋歌此篇者,以己为嘉宾,故拜受之也。

《燕礼记》云:"若与四方之宾燕,则公迎之于大门内。"

郑玄云:"四方之宾,谓来聘者也。"

是燕聘客,唯君迎为异,余悉与己臣同也。

《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诗》言使臣乘四牡,騑騑然行不止。

勤,劳也。

晋以叔孙来聘,故以此劳之。

○以劳,力报反,注"劳之"同。

騑,芳非反。

[疏]注"诗言"至"劳之"。

○正义曰:《诗序》曰:"《四牡》,劳使臣之来。"

谓遣臣出使来归,乃劳之也。

叔孙以晋歌此篇,劳己来聘,故重拜受之也。

《鲁语》云:"《四牡》,君之所以章臣之觐也,敢不拜章?"

《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谘于周’。

《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之诗。

言忠臣奉使,能光辉君命如华之皇皇然。

又当谘于忠信,以补己不及。

忠信为周,其诗曰:"周爰谘诹,周爰谘谋,周爰谘度,周爰谘询。"

言必于忠信之人,谘此四事。

○诹,子须反。

度,待洛反,下文注同。

询音荀。

[疏]注"皇皇"至"四事"。

○正义曰:此《诗》本意,文王教出使之臣,使远而有光华,又当谘问善道于忠信之人。

今晋君歌此以宠穆叔,穆叔执谦以为晋侯所教。

故云"君教使臣"。

下云"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与诗本意异也。

"忠信为周",《鲁语》文也。

爰,于也。

若遇忠信之人,于是访问询度诹谋等四事也。

《鲁语》云:"《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每怀靡及,诹谋度询,必咨于周。 ’敢不拜教?"

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问善道。

咨亲为询,问亲戚之义。

咨礼为度,问礼宜。

咨事为诹,问政事。

咨难为谋。

问患难。

○难,乃旦反,注同。

[疏]"咨亲"至"为谋"。

○正义曰:《鲁语》言此四事,唯"咨亲为询",与此文同。

其余咨材为诹,咨事为谋,咨义为度三者,与此皆异。

韦昭改从此传,注云:"材当为事,事难为难。"

孔晁注云:"材谓政干也"。

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五善,谓谘、询、度、诹、谋。

[疏]"臣获五善"。

○正义曰:救之咨人,即得一善,故并咨为五。

《鲁语》云:"君贶使臣以大礼,重之以六德。"

孔晁云:"既有五善,又自谓无及,成为六德。"

言自谓知无所及,怀靡谦以问知者,此亦即是一德,故为六德也。

皆是受君之教。

乃知如此亦是君之所赐,故云"臣获"也。

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

榇,亲身棺。

季孙以定姒本贱,既无器备,议其丧制,欲殡不过庙,又不反哭。

○过,古禾反。

[疏]注"榇亲"至"反哭"。

○正义曰:榇者,亲身之棺,初死即当有之,将葬以殡过庙,葬讫乃为虞祭。

今定姒初薨,匠庆以君长惧之,乃始作榇。

知此是季孙以定姒本贱,素无器备,议其丧制,欲如此耳。

非是终久遂无之也。

《檀弓》曰:"君即位而为椑。"

夫人尊与君同,亦当生已有榇。

今议欲不为,是素无器备,故始议之也。

《檀弓》又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 其哀离其室也。 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 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

《士丧礼》"朝而遂葬",与《记》正同。

知周法不殡于庙。

而此及僖八年传皆云"不殡于庙",以为非礼。

知其将葬之时,不以殡过庙耳,非是殡尸于庙中也。

葬讫,日中反虞于正寝,谓之反哭。

今故不虞者,欲不为反哭也。

匠庆谓季文子匠庆,鲁大匠。

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谓如季孙所议,则为夫人礼不成。 不终君也。 慢其母,是不终事君之道。 君长,谁受其咎?"言襄公长,将责季孙。

○长,丁丈反,注同。

初,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蒲圃,场圃名。

季文子树槚,欲自为榇。

○为,于伪反,下注为定姒、为言卜、为执事同。

圃,布古反。

场,直良反。

[疏]注"蒲圃"至"为榇"。

○正义曰:《诗》云:"九月筑场圃。"

毛传云:"春夏为圃,秋冬为场。 树菜蔬为圃,治禾黍为场。"

场圃同地耳。

故杜以场明圃,圃名蒲也。

槚是为榇之木,知季孙树之,欲自为榇也。

匠庆请木,为定姒作榇。

季孙曰:"略。"

不以道取为略。

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

御,止也。

传曰遂得成礼,故经无异文。

○御,鱼吕反,注同。

[疏]注"御止"至"异文"。

○正义曰:止寇谓之御。

御即御也,故训为止。

季孙本议欲无榇,不虞。

今传唯言取木为榇而已。

尚不知得殡庙虞祭以否。

不虞即是不反哭,不反则不得书葬。

今定姒薨葬备文,则因匠庆之言,遂得每事成礼,是故经无异文。

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

[疏]"季孙"至"谓乎"。

○正义曰:不以道取为略。

今律"略人",略卖人是也。

季孙言"略",令匠庆略他木也。

官非无木可用,意欲不成其丧,谓木不顺其意,怒庆此请,令略木为之也。

匠庆又忿季孙未必无木可用,故取季孙之槚。

其意言遣我略人,我止略女。

季孙令之为略,匠庆奉命而略,虽自被略,不得止之。

季孙此议,自是无礼也,被匠庆略木,是自及也。

君子言古之志记,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者,其季孙之谓乎。

而《释例》论此云:"议从略,贱彼。"

自是解正义之语,与此不以道取为略别也。

冬,公如晋听政。

受贡赋多少之政。

晋侯享公,公请属鄫。

鄫,小国也,欲得使属鲁,如须句、颛臾之比,使助鲁出贡赋。

公时年七岁,盖相者为之言。

鄫,今琅邪鄫县。

○句,其俱反。

颛音专。

臾,羊朱反。

比,必二反。

相,息亮反。

[疏]注"鄫小"至"鄫县"。

○正义曰:附庸,附大国耳。

鄫乃子爵,而欲得属鲁者,春秋之世,小国不能自通,多附于大国。

二十七年,齐人请邾,宋人请滕。

邾、滕犹尚附人,况鄫又小也。

故杜譬之如须句、颛臾之比。

须句亦子爵,使助鲁出贡赋耳。

时公年七岁,未能自谋,盖国内共为此计,使相者代公言之。

晋侯不许。

孟献子曰:"以寡君之密迩于仇雠,而原固事君,无失官命。 晋官征发之命。 [疏]注“晋官征发之命"。

○正义曰:二年,郑子驷以君初丧,云"官命未改"。

此鲁以国小赋重,恐失官命。

二者官命虽同,而主意有异。

故杜彼以未葬解之,此以征发解之。

观文为说。

鄫无赋于司马,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

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阙而为罪,阙,不共也。

○朝夕如字。

褊,必浅反。

共音恭。

寡君是以原借助焉。”

借鄫以自助。

○借,子亦反,注同。

晋侯许之。

为明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传。

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故陈人围顿。

间,伺间缺。

○间陈,间厕之间。

伺音司。

间音闲,又间厕之间,又如字。

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无终,山戎国名。

孟乐,其使臣。

○使臣,所吏反。

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

欲戎与晋和。

庄子,魏绛。

晋侯曰:"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

魏绛曰:"诸侯新服,陈新来和,将观于我。 我德则睦,否则携贰。 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 诸华,中国。 戎,禽兽也。 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 ’"夏训,《夏书》。

有穷,国名。

后,君也。

羿,有穷君之号。

○夏,户雅反,下注皆同。

羿音诣。

[疏]注"夏训"至"之号"。

○正义曰:《夏书·五子之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政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第五人御其母以从,五子咸怨。"

述大禹之戎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是大禹立言以训后,故传谓此书为"夏训"也。

羿居穷石之地,故以穷为国号,以有配之,犹言有周、有夏也。

后,君也。

穷国之君曰羿,羿是有穷君之号。

公曰:"后羿何如?"怪其言不次,故问之。

对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锄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 禹孙大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 仲康亦微弱。 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伐相,号曰“有穷"。

锄,羿本国名。

○锄,仕居反。

大音泰。

相,息亮反,下及注同。

[疏]注"禹孙"至"国名"。

○正义曰:《夏本纪》,禹生启,启生大康,是禹孙也,为羿所距。

《书序》云"大康失邦",是为淫放失国也。

《本纪》又云:"大康崩,弟仲康立。"

《尚书·胤征》云:"惟仲康肇位四海。"

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

则仲康,羿之所立,但羿握其权,仲康不能除去之耳。

哀元年,传称"有过浇杀斟灌以灭后相"。

相依斟灌,故浇灭之。

是相立为天子,乃出依斟灌。

则相之立也,盖亦羿立之矣。

此传言羿代夏政,云"不脩民事";寒浞杀羿,言取其国家,则羿必自立为天子也。

当是逐出后相,羿乃自立。

相依斟灌、斟寻,夏祚犹尚未灭,盖与羿并称王也。

及寒浞杀羿,因羿室而生浇。

浇已长大,自能用师,始灭后相。

相死之后,始生少康。

少康生杼,杼又年长,已堪诱豷,方始灭浞而立少康。

计大康失邦及少康绍国,向有百载,乃灭有穷。

据此传文,夏乱甚矣,而《夏本纪》云:"仲康崩,子相立。 相崩,子少康立。"

都不言羿浞之事,是马迁说之疏也。

恃其射也,羿善射。

[疏]注"羿善射"。

○正义曰:《尚书》云:"大康尸位以逸豫。 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孔安国云:"羿,诸侯名。"

杜云:"有穷君之号",则与孔不同也。

"羿善射",《论语》文也。

《说文》云:"羿,帝喾射官也。"

贾逵云:"羿之先祖,世为先王射官,故帝喾赐羿弓矢,使司射。"

《淮南子》云:"尧时十日并出,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

《楚辞·天问》云:"羿弹日?乌焉解羽?《归藏易》亦云“羿彃十日"也。

言虽不经,难以取信,要言喾时有羿,尧时有羿,则羿是善射之号,非复人之名字。

信如彼言,则不知此羿名为何也。

不脩民事,而淫于原兽。

淫放原野。

弃武罗、伯困、熊髡、尨圉,四子皆羿之贤臣。

○髡,苦门反。

尨,莫邦反。

圉,鱼吕反。

而用寒浞。

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寒国,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

伯明,其君名。

○浞,仕角反,徐在角反。

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夷氏。

信而使之,以为已相。

浞行媚于内,内宫人。

[疏]"伯明后寒弃之"。

○正义曰:寒是国名,伯明,寒君之名也。

后,君也。

伯明君此寒国之时,而弃不收采也。

○注"夷氏"。

○正义曰:此传再言夷羿,故以夷为氏也。

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欺罔之。

而虞羿于田,乐之以游田。

○乐音洛,下乐安同。

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树,立也。

○慝,他得反,后同。

外内咸服。

信浞诈。

羿犹不悛,悛,改也。

○悛,七全反。

将归自田,羿猎还。

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

食羿子。

○亨,普彭反,煮也。

食音嗣,注同。

[疏]"家众杀而亨之"。

○正义曰:家众,谓羿之家众人,反羿以从浞,为浞而杀羿也。

《孟子》云:"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唯羿为愈已,于是杀羿。"

则杀羿者,逢蒙也。

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杀之于国门。

靡奔有鬲氏。

靡,夏遗臣事羿者。

有鬲,国名,今平原鬲县。

○鬲音革。

浞因羿室,就其妃妾。

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

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

二国,夏同姓诸侯,仲康之子后相所依。

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

○浇,五吊反。

豷,许器反。

斟,之林反。

灌,古乱反。

[疏]注"二国,夏同姓诸侯"。

○正义曰:《世本》文也。

处浇于过,处豷于戈。

过、戈皆国名。

东莱掖县北有过乡。

戈在宋、郑之间。

○过,古禾反,注及下同。

戈,古禾反。

掖音亦,《汉书》作"夜",孟康音掖。

[疏]注"戈在宋、郑之间"。

○正义曰:哀十二年传曰:"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岩戈,锡"是也。

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烬,遗民。

○烬,才刃反。

[疏]注"烬,遗民"。

○正义曰:樵烛既烧之余,名之曰烬。

二国之烬,谓烧之所杀死亡之余,遗脱之民也。

思报父兄之雠,故靡得收而用之。

以灭浞而立少康。

少康,夏后相之子。

○少,诗照反,注及下同。

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后杼,少康子。

○杼,直吕反。

[疏]注"后杼,少康子"。

○正义曰:《夏本纪》"少康崩,子帝杼立"是也。

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

浞因羿室,故不改有穷之号。

[疏]"有穷"至"故也"。

○正义曰:有穷遂亡,谓浞亡也。

武罗、伯困、熊髡、尨圉本羿弃之,浞亦不用。

失人是国之大患,故言之以规悼公也。

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辛甲,周武王太史。

阙,过也。

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

○箴,之林反。

[疏]注"辛甲"至"王过"。

○正义曰:《晋语》称文王访于辛、尹,贾逵以为辛甲、尹佚。

则辛甲,文王之臣,而下及武王。

但文王之时,天命未改,不得命百官官箴王阙,故以为武王时太史也。

阙谓过失也。

大史号令百官,每官各为箴辞以戒王,若箴之疗疾,故名短焉。

言官箴者,各以其官所掌而为箴辞。

虞人掌猎,故以猎为箴也。

汉成帝时,杨雄爱《虞箴》,遂依放之,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后亡失九篇。

后汉崔骃,骃子瑗,瑗子寔,世补其阙。

及临邑侯刘騊駼、大傅胡广,各有所增,凡四十八篇。

广乃次而题之,署曰"百官箴",皆放此《虞箴》为之。

于《虞人之箴》,虞人掌田猎。

[疏]注"虞人掌田猎"。

○正义曰:《周礼》:"山虞,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泽虞,大田猎则莱泽野。"

莱谓芟其草莱以为杀围之处,《诗》毛传云"大艾草以为防"是也。

曰:‘芒芒禹亦,画为九州,芒芒,远貌。

画,分也。

○芒,莫郎反。

画,乎麦反。

[疏]注"芒芒"至"分也"。

○正义曰:画分者,言画地分之,以为竟也。

《禹贡》唯冀州帝都不言竟界,以余州所至,则冀州可知也。

八州各言竟界,云:"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杨州,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河惟豫州,华阳、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

是禹所画分也。

经启九道。

启开九州之道。

[疏]注"启开九州之道"。

○正义曰:既分海内以为九州,遂皆以九言之。

《禹贡》云:"九州攸同,九山刊旅,九川涤源,九泽既陂。"

故此亦言"九道",言禹开通九州之道也。

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

人神各有所归,故德不乱。

○攸处如字,本或作"攸家"。

扰,如小反,乱也。

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冒,贪也。

○冒,莫报反。

又音亡北反。

[疏]"在帝夷羿"。

○正义曰:帝王之号,当时所称。

三代称王,自以德劣于前,谦而不称为帝。

其统天下,实与帝同。

所谓今之王,古之帝也。

后人之称先代,或以王言帝,或以帝言王。

《史记》于夏、殷诸王,皆称为帝。

此羿篡立为王,故以帝称焉。

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

言但念猎。

○麀音忧,鹿牡也。

牡,茂后反。

武不可重,重犹数也。

○重,直用反,注同。

数,所角反。

[疏]注"重犹数也"。

○正义曰:杜读为重累之重,故为数也。

服虔云:"重犹大也。"

言武事不可大任。

用不恢于夏家。

羿以好武,虽有夏家,而不能恢大之。

○恢,苦回反。

兽臣司原,敢告仆夫。

’兽臣,虞人。

告仆夫,不敢斥尊。

《虞箴》如是,可不惩乎?”于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

及后羿事。

○好,呼报反,下文同。

惩,直升反。

[疏]"于是"至"及之"。

○正义曰:魏绛本意主劝和戎,忽云有穷后羿,以开公问,遂说羿事以及《虞箴》,乃与初言不相应会,故传为此二句以解魏绛之意。

公曰:"然则莫如和戎乎?"对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居,贵货易土,荐,聚也。 易犹轻也。 ○荐,在荐反,又才逊反,或云草也。 易,以豉反,徐神豉反,注同。 [疏]注“荐聚也"。

○正义曰:《释言》云:"荐,再也。"

孙炎曰:"荐,草生之再也。"

即荐是聚也。

服虔云:"荐,草也。 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无常处。"

刘炫案:《庄子》云"麋鹿食荐",即荐是草也。

服言是。

土可贾焉,一也。

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

耸,惧。

狎,习也。

○贾音古。

耸,息勇反。

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

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

顿,坏也。

[疏]注"顿坏也"。

○正义曰:顿谓挫伤所坏,今俗语云委顿是也。

鉴于后羿,而用德度,以后羿为鉴戒。

远至迩安,五也。

君其图之!”公说,使魏绛盟诸戎,脩民事,田以时。

传言晋侯能用善谋。

○说音悦。

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

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

臧纥,武仲也。

鄫属鲁,故救之。

狐骀,邾也。

鲁国蕃县东南有目台亭。

○纥,恨发反。

骀,徒来反,徐敕才反。

"番"本又作"蕃",应劭音皮,一音方袁反。

白褒《鲁国记》云:"陈子游为鲁相,番子也。 国人为讳,改曰皮也。"

台,吐才反。

[疏]注"番县"。

○正义曰:《鲁国地理志》曰:"番读如藩屏之藩,言鲁国南藩也。 汝南陈子游为鲁相。 子游者,藩之子也。 国人辟讳,遂改皮音而为番,字因而不改也。"

国人逆丧者皆髽。

鲁于是乎始髽。

髽,麻发合结也。

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髽而已。

○髽,侧瓜反。

合结音计,本义作"髻",又作"紒",音同。

[疏]注"髽麻"至"而已"。

○正义曰:髽之形制,《礼》无明文。

先世儒者,各以意说。

郑玄以为枲麻,与发相半结之。

马融以为屈布为巾,高四寸,着于颡上。

郑玄以为去纚而紒。

案《檀弓记》称:"南宫绦之妻,孔子之兄女也。 绦母丧,孔子诲之髽曰:‘尔母从从尔,尔母扈扈尔。 ’"郑玄云:"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

若布高四寸,则有定制,何当虑其从从、扈扈而诲之哉!如郑玄去纚而空露其紒,则发上本无服矣。

《丧服》:"女子在室,为父髽衰三年。"

空露紒发,安得与衰共文,而谓之髽衰也?鲁人逆丧皆髽,岂直露紒迎丧哉!凶服以麻表。

髽字从髟,是发之服也。

杜以郑玄为长,故用其说。

言麻发合结,亦当麻发半也。

于时鲁师大败,遭丧者多,妇人迎子迎夫,不能备其凶服,唯髽而已。

同路迎丧,以髽相吊。

传言"鲁于是始髽"者,自此以后,遂以髽为吊服。

虽有吉者,亦髽以吊人。

《檀弓》曰:"鲁妇人之髽而吊也,自败于壶终始也。"

郑玄云:"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

知于是始髽者,始用髽相吊也。

髽者,依《丧服》,妇人为斩衰三年者髽。

故《丧服》云"女子子在室,箭笄髽衰三年"是也。

其齐衰期亦髽。

故《檀弓》云"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是也。

其妇人吊服,则郑注《檀弓》云"大夫之妻锡衰,土之妻则疑衰",皆吉笄,无首素总也。

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 臧纥时服狐裘。 我君小子,朱儒是使。 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

襄公幼弱,故曰"小子"。

臧纥短小,故曰"朱儒"。

败不书,鲁人讳之。

○"朱",本或作"侏",亦音朱。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