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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陆曰:"襄公名午,成公子,母定姒。 谥法:因事有功曰襄。 辟土有德曰襄。"
[疏]正义曰:《鲁世家》云:"襄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以简王十四年即位。"
谥法:"因事有功曰襄。"
是岁,岁在寿星。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无传。 于是公年四岁。 "
[疏]注"于是公年四岁"。
○正义曰:九年传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 晋侯曰:‘十二年矣。 ’"知于是公年四岁。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宁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鲁与谋于虚朾,而书会者,禀命霸主,非匹敌故。
○鲁与音预。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鄫,郑地,在陈留襄邑县东南。
书"次",兵不加郑,次鄫以待晋师。
○鄫,才陵反。
[疏]注"鄫郑"至"晋师"。
○正义曰:《释例》曰:"兵未有所加,所次则书之,以示迟速。 既书兵所加,则不书其所次。"
此书"次于鄫"者,为此鲁、齐、曹、邾、杞,其兵皆不加郑,故书"次"也。
传曰:"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
是韩厥伐郑,此次以待之。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九月,辛酉,天王崩。
无传。
辛酉,九月十五日。
[疏]注"辛酉九月十五日"。
○正义曰:显言此日者,欲明下冬聘是十月之初,为王崩日近,赴人未至故也。
邾子来朝。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
剽,子叔黑背子。
○剽,匹妙反,《字林》匹召反。
晋侯使荀罃来聘。
冬者,十月初也。
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而传善之。
[疏]注"冬者"至"善之"。
○正义曰:《礼记·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 ’‘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 ’"是王崩当废礼也。
今传释此朝聘,皆云"礼也",知此冬者,是十月之初,崩赴未至,由其俱未闻丧,故得以吉行礼,而传善之。
【传】元年,春,已亥,围宋彭城。
"下有二月,则此已亥为正月。 正月无已亥,日误。 "
[疏]注"下有"至"日误"。
○正义曰:《长历》推此年正月庚戌朔,其月无已亥。
围宋彭城,经在正月之下。
传文下有二月,则已亥必是正月。
月不容误,知是日误。
非宋地,追书也。
成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曰"非宋地"。
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
[疏]注"成十"至"之宋"。
○正义曰:《公羊传》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 其为宋诛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
成十八年传曰:"楚伐彭城,纳鱼石焉,以三百乘戍之而还。 西锄吾曰:‘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 ’"不言取为楚邑,而云披地长奸,是左氏之意亦为楚以彭城封鱼石为国,故注言"封鱼石"也。
既列为国,非复宋地。
传言追书,是仲尼新意,故云"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也。
言追书者,其地已非宋有,追来使属宋耳。
非谓夫子在后追书前事。
若以追为在后追前,则仲尼新意,皆是追书前事,非独此为追书也。
于是为宋讨鲁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
登,成也。
不与其专邑叛君,故使彭城还系宋。
○为,于伪反。
[疏]注"登成"至"系宋"。
○正义曰:"登,成",《释诂》文。
不与其专邑叛君,不与楚得取邑封人,故使彭城还系于宋也。
《释例》曰:"楚人弃君助臣,取宋彭城,以封叛者,削正兴伪,虽非复宋地,故追书系宋,不与楚之所得。"
是其义也。
言"不登叛人",则叛罪重矣。
不书鱼石以彭城叛者,孙林父将戚而出,故得书云"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此则因楚之力取彭城,与宋交争,非欲出附他国,故言复入也。
若总而言之,俱是背叛于君,故云"不登叛人"也。
谓之宋志。
称"宋",亦以成宋志。
[疏]"于是"至"宋志"。
○正义曰:鱼石旧是宋人,今还取宋地以自封。
若其不系于宋,则成此鱼石为一国之君。
夫子追系于宋,乃有二意。
于是为宋讨鱼石,宜系于宋;且又不成此为叛人使得取君之邑,以为一国之主。
有此二意,故系之于宋。
"谓之宋志"者,言宋人志在攻取彭城,故以鱼石系之于宋,成此宋人之志。
○注"称宋"至"宋志"。
○正义曰:此与隐元年"谓之郑志",义势同也。
郑伯实不获段,而经书"克",谓之郑志。
言郑伯志于杀,虽实不克段,而书之为克,见郑伯之志也。
此彭城实非宋地,而经书为宋,谓之宋志,言宋人志在取之,虽实非宋地,而系之于宋,成宋人之志也。
夫子脩《春秋》,而传于此二条,特言"谓之宋志"、"谓之郑志"者,夫子所脩《春秋》,或褒或贬,皆是夫子之志,非取国人之心。
此宋志、郑志者,以其虽是夫子所脩,还取二国本志故也。
案下十年戍郑虎牢,传云"非郑地也,言将归焉",杜云"系之于郑,以见晋志",即此类也。
于此三事,传例已明,故彼不云谓之晋志也。
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
彭城降不书,贱略之。
瓠丘,晋地,河东东垣县东南有壶丘。
五大夫: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
○降,户江反,注同。
置,之豉反。
瓠,徐侯吴反,一音户故反。
垣音袁。
[疏]注"彭城"至"略之"。
○正义曰:案:庄八年,郕降于齐师,既书于经,则知彭城之降亦合书也。
今不书者,但以其贱,故略之也。
晋栾盈复入于晋,下云"晋人杀栾盈",而书于经。
此彭城降,所以贱略不书者,彼以杀之为重,来告,故书。
此以降事为轻,故为贱略。
齐人不会彭城,晋人以为讨。
二月,齐大子光为质于晋。
光,齐灵公太子。
○质音致。
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
荀偃不书,非元帅。
○郛,芳夫反。
元帅,所类反。
[疏]"韩厥"至"其郛"。
○正义曰:传唯言诸侯之师,不见诸侯之国,未知诸侯之师是何国师也。
"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则次鄫之师,皆不与伐郑。
此诸侯之师,其中必无齐、鲁、曹、邾也。
案上围彭城,除此五国以外,犹有宋、卫、莒、滕、薛。
下云"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则卫师从伐明矣。
明年戚之会,知武子云:"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
于戚之会,始怪滕、薛不来,明此时伐郑,滕、薛在矣。
东诸侯皆次于鄫,莒在齐、鲁之东,若其在此,当与东人同次。
前围彭城,亦无小邾。
此时或无莒与小邾耳。
诸侯之师,当是宋、卫、滕、薛也。
贾逵云:"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谓帅宋、卫、滕、薛伐郑。 齐、鲁、曹、邾、杞次于鄫,故诸侯之师不序也。"
入郛不书者,晋人先以郑罪令于诸侯,故书"伐郑入郛"。
既败郑,不复告,故不书。
○注"荀偃不书,非元帅"。
○正义曰:鲁师出征,并举诸将;他国之师,唯书元帅。
详内略外,《春秋》之常。
故杜为注,复时一言之耳。
败其徒兵于洧上。
徒兵,步兵。
洧水出密县东,南至长平入颍。
○洧,于轨反。
[疏]注"徒兵步兵"。
○正义曰:《论语》云:"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
徒犹空也,谓无车空行也。
步行谓之徒行,故步兵谓之徒兵也。
隐四年传云:"败郑徒兵。"
注云:"时郑不车战。"
则此亦然也。
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
齐、鲁、曹、邾、杞。
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
于是孟献子自鄫先归,不与侵陈、楚,故不书。
○焦如字,徐在尧反。
不与音预。
[疏]注"于是"至"不书"。
○正义曰:献子先归,传无其事,正以不书侵楚、侵陈,知其必先归矣。
若献子从师,则书不待告。
以献子先归,晋不告鲁,故侵陈、楚,皆不书也。
然不知献子何以先归,传既不言,未测其故也。
今赞云则"先归"者,以前年虚朾会,献子先归会葬。
今公虽即位,年又幼小,君既新立,故献子先归。
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
为韩厥援。
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
吕、留二县,今属彭城郡。
郑子然侵宋,取犬丘。
谯国酂县东北有犬丘城,迂回,疑。
○酂,才污反,又子旦反。
迂音于。
九月,邾子来朝,礼也。
邾宣公。
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
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小事大。
大国聘焉。
大字小。
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
阙犹过也。
礼以安国家利民人为大。
○好,呼报反。
【经】二年,春,王正月,葬简王。
"无传。 五月而葬,速。 "
郑师伐宋。
书伐从告。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睔卒。
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
庚辰,七月九日,书六月,经误。
○睔,古囷反,徐又胡忖反。
[疏]注"未与"至"经误"。
○正义曰:睔以成六年即位,九年盟于蒲,十五年于戚。
又七年,楚子重伐郑,诸侯救郑而楚退,同盟于马陵。
诸侯虽不重序,明亦与郑同盟,则是与成三同盟矣。
与其父盟,于法得以名赴其子。
此云"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者,言其尝与成同盟,于法得以名赴襄也。
此类多矣。
注皆云"与其父同盟"而已。
此注特言"未与襄同盟"者,以此时郑既从楚,嫌其巳背前盟,不合更以名赴,故明之也。
此经云"六月庚辰郑伯睔卒",传言七月庚辰郑伯睔卒,经、传必有误者。
杜以《长历》校之,此年六月壬寅朔,其月无庚辰。
七月壬申朔,九日得庚辰。
则传与历合,知传是而经误也。
此经六月七日,其文皆具,所言误者,非徒字误而已,乃是书经为误。
七月之事,错书以为六月,故《长历》云:"书于六月,经误。"
言元本书之误,非字误也。
晋师、宋师、卫宁殖侵郑。
宋虽非卿,师重,故叙卫上。
○殖,市力反。
[疏]注"宋虽"至"卫上"。
○正义曰:于例,将卑师众,称师;将尊师少,称将。
此晋、宋称师不书将,非卿也。
卫宁殖书将,不称师,师少也。
晋为兵主,故当先书。
宋虽非卿,以师为重,故序宁殖之上。
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罃、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于戚。
己丑,葬我小君齐姜。
齐,谥也。
三月而葬,速。
○齐如字。
谥法:"执心克庄曰齐。"
或音侧皆反,非。
[疏]注"齐谥"至"葬速"。
○正义曰:谥法:"执心克庄曰齐。"
是齐为谥也。
葬而举谥,礼之常也。
此特云"齐,谥"者,以谥齐者少,且齐、齐同字,夫人齐女,嫌齐非谥。
晋大子申生之母称齐姜者,齐女姓姜氏。
彼齐非谥,故此须明之。
叔孙豹如宋。
豹于此始自齐还为卿。
冬,仲孙蔑会晋荀罃、齐崔杼、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以逼郑。
[疏]"遂城虎牢"。
○正义曰:虎牢是郑旧邑,此时属晋。
而不系晋者,庄三十二年注云:"大都以名通者,则不系国。"
此以名通,故不系晋也。
十年戍郑虎牢,系于郑者,传曰:"非郑地也,言将归焉。"
彼为将归郑而系之郑也。
或当虎牢虽已属晋,晋人新得,不为己有,故不系晋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传】二年,春,郑师侵宋,楚令也。
"以彭城故。 "
齐侯伐莱。
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皆百匹。
夙沙卫,齐寺人。
索,简择好者。
○莱音来。
舆音余,本亦作与。
索,所白反。
[疏]"马牛皆百匹"。
○正义曰:《司马法》:"丘出马一匹,牛三头。"
则牛当称头,而亦云匹者,因马而名牛曰匹,并言之耳。
经传之文,此类多矣。
《易·系辞》云:"润之以风雨。"
《论语》云:"沽酒市脯,不食。"
《王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
皆从一而省文也。
齐师乃还。
君子是以知齐灵公之为"灵"也。
谥法:乱而不损曰灵。
言谥应其行。
○应,应对之应,年末同。
行,下孟反。
夏,齐姜薨。
初,穆姜使择美槚,槚,梓之属。
○槚,古雅反,木名。
[疏]注"槚,梓之属"。
○正义曰:《释木》云:"槐小叶曰槚。"
郭璞曰:"槐当为楸,楸细叶者为槚。"
又云:"大而皵楸,小而皵槚。"
樊光云:"大,老也。 皵,皵皮也,皮老而粗。 皵者为楸。 小,少也。 少而粗皵棤者为槚。"
又云:"椅梓。"
郭璞曰:"即楸也。"
如彼所云,楸、梓皆槚之小别,故云"梓之属"也。
以自为榇与颂琴。
榇,棺也。
颂琴,琴名,犹言雅琴。
皆欲以送终。
○榇,初觐反。
[疏]注"榇棺"至"送终"。
○正义曰:以论死者言榇,知榇是棺也。
四年注云:"榇,亲身棺也。"
以亲近其身,故以榇为名焉。
《礼记·檀弓》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一,杝棺一,梓棺二。"
郑玄云:"杝,椴也,所谓椑棺也。 梓棺二,所谓属与大棺也。"
《记》文从内向外,水兕革棺,最近尸也。
次椑以椴为之。
次属与大棺,乃以梓为之。
《檀弓》又云:"君即位而为椑。"
郑玄云:"椑谓杝棺,亲尸者。 椑,坚着之言也。"
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
《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
如彼《记》文,诸侯之棺三重,亲身之棺名之为椑。
椑即榇是也。
其椑用椴为之。
属与大棺,乃用梓耳。
此以梓为榇者,名之曰榇,其内必无棺也。
择槚为榇,其榇必用梓也。
《记》唯言即位为椑,不言择所用木。
郑玄据天子之棺,其椑用杝。
即云"椑谓杝棺也"。
天子之椑自用杝,则诸侯不必然。
据此传文,诸侯之椑,必用梓也。
"颂琴者,《诗》为乐章,琴瑟必以歌《诗》。 《诗》有《雅》、《颂》,故以“颂"为琴名,犹如言"雅琴"也。
榇、琴同文,知皆欲以送终也。
季文子取以葬。
君子曰:"非礼也。 礼无所逆,妇养姑者也。 亏姑以成妇,逆莫大焉。 穆姜,成公母。 齐姜,成公妇。 ○养,徐余亮反。 《诗》曰:‘其惟哲人,告之话言,顺德之行。 ’《诗·大雅》。 哲,知也。 话,善也。 言知者行事无不顺。 ○话,户快反。 知音致,下同。 季孙于是为不哲矣。 言逆德。 ○“为不哲矣",一本作"不为哲矣"。
[疏]"诗曰"至"哲矣"。
○正义曰:《诗·大雅·抑》之篇也。
其惟有知之人,告之以善言则顺从之,为美德之行矣。
言之者行事,无有不顺从者。
今季孙逆之,于是为不知矣。
"哲,知",《释言》文也。
且姜氏,君之妣也。
襄公适母,故曰君之妣。
○妣,必覆反。
适,丁历反,本又作"嫡"。
[疏]注"襄公"至"之妣"。
○正义曰:《曲礼》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
襄公是成公之妾定姒所生,齐姜是其适母,故曰君之妣也。
《诗》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
以洽百礼,降福孔偕。
’”《诗·周颂》。
烝,进也。
畀,与也。
偕,遍也。
言敬事祖妣,则鬼神降福。
季孙葬姜氏不以礼,是不敬祖妣。
○烝,之承反。
畀,必利反,注同。
洽,户夹反。
偕音皆。
遍音遍。
[疏]"诗曰"至"孔偕"。
○正义曰:《诗·周颂·丰年》之篇也。
丰有之年,多稻多黍,酿之为酒为醴,以进与祖妣,以洽百种之礼。
为烝尝之祭,鬼神享之,则下与福佑甚周遍。
言今事妣失礼,神将不福佑之也。
"烝,进","畀,与",皆《释诂》文。
偕训为俱,俱亦遍之义也。
《释言》云:"孔,甚也。"
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
宗妇,同姓大夫之妇。
妇人越疆送葬,非礼。
○疆,居良友。
[疏]注"宗妇"至"非礼"。
○正义曰:诸姜,同姓之女也。
宗妇,同姓之妇也。
夫人齐姜,是齐国之女,故使其宗亲之妇女来会葬也。
齐为姜姓,历世多矣。
不可姜姓之女,姜姓之妇,令其皆来鲁国。
庄二十四年,大夫宗妇觌用币者,宗妇是同姓大夫之妇。
知此宗妇,亦是同姓大夫之妇。
然则诸姜是齐同姓之女,嫁与齐大夫之为妻者也。
《礼记·檀弓》云:"妇人不越疆而吊人。"
是越疆送葬,非礼也。
召莱子,莱子不会,故晏弱城东阳以逼之。
为六年灭莱传。
东阳,齐竟上邑。
○竟音境。
[疏]"召莱子莱子不会"。
○正义曰:《世族谱》不知莱国之姓。
齐侯召莱子者,不为其姓姜也。
以其比邻小国,意陵蔑之,故召之,欲使从送诸姜宗妇来向鲁耳。
莱子以其轻侮,故不肯会。
郑成公疾,子驷请息肩于晋。
欲辟楚役,以负担喻。
○担,都暂反。
公曰:"楚君以郑故,亲集矢于其目,谓鄢陵战,晋射楚王目。 ○射,食亦反。 非异人任,寡人也。 言楚子在此患,不为他人,盖在己。 ○“非异人任",绝句。
任音壬。
一读至"人"字绝句。
为,于伪反。
若背之,是弃力与言,其谁昵我?言盟誓之言。
○背音佩。
"弃力",服本作"弃功"。
昵,本又作昵,女乙反,徐乃吉反。
免寡人,唯二三子。”
[疏]"集矢"至"三子"。
○正义曰:《说文》云:"鸟之短尾者,总名为隹。 隹在木上为集。"
集是鸟止之名。
穴有月似鸟,故亦称集也。
楚君被射目者,非是为异人也,任此患者,为寡人也。
今若背之,弃其助郑之力,与盟誓之言,他人其谁肯亲我乎?免寡人此弃力背言之责,唯二三子耳。
秋,七月,庚辰,郑伯睔卒。
于是子罕当国,摄君事。
[疏]"子罕当国"。
○正义曰:礼,君薨听于冢宰,不须摄行君事。
此令子罕当国者,郑国间于晋、楚,国家多难,丧代之际,或致倾危。
盖成公顾命使之当国,非常法也。
子驷为政,已是正卿。
知当国者,为摄君事矣。
沈氏云:"鲁襄四岁,国家无虞。 今僖公年虽长大,为逼于晋、楚,故令子罕当国也。"
子驷为政,为政卿。
子国为司马。
晋师侵卫,晋伐丧,非礼。
诸大夫欲从晋。
子驷曰:"官命未改。"
成公未葬,嗣君未免丧,故言未改。
不欲违先君意。
[疏]"官命未改"。
○正义曰:先君既葬,嗣君正位,乃得建官命臣。
十六年,晋侯改服脩官,是其事也。
先君未葬,皆因旧事不得建官命臣,故云"官命未改"。
庶事悉皆未改,不可即违先君。
言此者,不用从晋之意故也。
会于戚,谋郑故也。
郑久叛,晋谋讨之。
孟献子曰:"请城虎牢以逼郑。"
虎牢,旧郑邑,今属晋。
知武子曰:"善!鄫之会,吾子闻崔子之言,今不来矣。 元年,孟献子与齐崔杼次于鄫。 崔杼有不服晋之言,献子以告知武子。 [疏]注“元年"至"武子"。
○正义曰:元年,伐郑,次于鄫,唯有韩厥、荀偃。
于时武子未必在军。
当是此会始告之耳。
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也。
三国,齐之属。
寡君之忧不唯郑。
言复忧齐叛。
○复,扶又反,下文"将复"、"复会"同。
罃将复于寡君,而请于齐。
以城事白晋君,而请齐会之,欲以观齐志。
得请而告,吾子之功也。
得请,谓齐人应命,告诸侯会筑虎牢。
若不得请,事将在齐。
将伐齐。
吾子之请,诸侯之福也,城虎牢,足以服郑息征伐。
岂唯寡君赖之!”传言荀罃能用善谋。
穆叔聘于宋,通嗣君也。
冬,复会于戚。
齐崔武子,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会,知武子之言故也。
武子言事将在齐,齐人惧,帅小国而会之。
遂城虎牢。
郑人乃成。
如孟献子之谋。
楚公子申为右司马,多受小国之赂,以逼子重、子辛。
逼夺其权势。
楚人杀之。
故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言所以致国讨之文。
【经】三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
公如晋。
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
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外。
○樗,敕居反。
[疏]注"晋侯"至"于外"。
○正义曰:文三年,公如晋,公及晋侯盟。
盟不书地,在晋都也。
此时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长樗,盖近城之地。
盟讫还入于晋,故公归,书曰"公至自晋"也。
文三年,盟于晋都。
此盟出城外者,出与不出,皆由晋侯意耳。
此或是悼公谦以待人,不敢使国君就已,出盟于外,若似相就然,故出城也。
公至自晋。
无传。
不以长樗至,本非会。
[疏]注"不以"至"非会"。
○正义曰:假令公朝于晋,更与晋侯余处别会,即从会所而归,亦得书曰"公至自晋"。
何则?一行而有二事者,或以始致,或以终致,出自当时之意,书其所告之事而已。
所告先后无定例也。
但此盟于长樗,晋侯为盟之故,暂出城耳。
本非刻期聚会之处,唯得以自晋告庙,不得以长樗告也。
注言"本非会",解其必不得以长樗致之意也。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
已未,同盟于鸡泽。
鸡泽,在广平曲梁县西南。
周灵王新即位,使王官伯出与诸侯盟,以安王室,故无讥。
○单音善。
[疏]注"鸡泽"至"无讥"。
○正义曰:诸侯不得盟天子之臣,天子之臣不得与诸侯聚盟。
盟则加以贬责。
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贬王子虎称人,是其事也。
僖八年,洮之盟,王人在列,传曰:"谋王室也。 诸侯共谋王室,不讥。"
王人在盟,是由襄王新立,命遣与盟故耳。
此盟单子在列,于经亦无讥文。
灵王以往年新立,明是王新即位,使王官之伯出与诸侯结盟,以安王室,故无所讥,与洮之盟同也。
《释例》曰:"未有臣而盟君。 臣而盟君,是子可盟父。 故《春秋》王世子以下会诸侯者,皆同会而不同盟。 洮之盟,王室有子带之难。 襄王惧不得立,告难于齐,遣王人与诸侯盟。 故传释之曰‘谋王室’。 以明王敕其来盟,非诸侯所敢与也。 践土之盟,王子虎临诸侯,而不与同歃。 故经但列诸侯,而传具载其实。 此实圣贤之垂意,以为将来之永法也。 一年之间,诸侯辑睦,翼戴天子。 而翟泉之盟,子虎在列,君子以为非天子之命,亏上下常节,故不存鲁侯而人子虎,以示笃戒也。 今鸡泽之会,单子与盟,亦王所命也。"
杜言"王使盟"者,传无其文,正以经无贬责,知是命使盟也。
陈侯使袁侨如会。
陈疾楚政而来属晋,本非召会而自来,故言如会。
○侨,其骄反。
[疏]注"陈疾"至"如会"。
○正义曰:凡盟主召其同好之国,刻期而与结盟,来不及期,则加贬责;他国后期,则没其国,而不序于列。
鲁君后期,则总称诸侯,不复国别历序。
文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是也。
僖二十八年,践土之盟,陈侯如会,此袁侨如会,皆本非同好,慕义而来。
喜其来而不责其晚,故言"陈疾楚政而来属晋"。
本非召会而袁侨自来,故言"如会",解其后至特书而不贬之意也。
七年,郑治髡顽如会,自是被召而来。
其人未见诸侯,在道而卒,故书如会,为卒张本与此异也。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诸侯既盟,袁侨乃至,故使大夫别与之盟。
言诸侯之大夫,则在鸡泽之诸侯也。
殊袁侨者,明诸侯大夫所以盟,盟袁侨也。
据传,盟在秋。
《长历》推戊寅七月十三日,经误。
[疏]注"诸侯"至"经误"。
○正义曰:诸侯盟会,历序国君。
其下云某人某人,皆是大夫也。
若卿来则书卿名氏。
文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于新城。
如此之类,其事多矣。
此袁侨来,若及盟,即序于列,当在世子光下。
今诸侯既盟,袁侨乃至,不可特为袁侨更复重盟。
若其不与之盟,则又逆陈来意。
以袁侨是大夫,故使大夫盟之。
若其陈侯自来,诸侯虽则盟讫,亦当更与之盟,不得使大夫也。
凡诸侯盟会,皆先目后凡。
上文鸡泽之会,既以具序诸侯,此总言诸侯大夫,则鸡泽诸侯,足以明矣。
故不复具序诸国,从省文耳。
诸侯大夫既以总书,而独见叔孙豹者,经据鲁史,鲁史所记详内略外。
僖十五年,牡丘之盟下,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独书鲁臣,亦此类也。
言诸侯之大夫,其内可以兼袁侨,而殊袁侨,言及陈袁侨盟者,明此诸侯之大夫所以为此盟者,止为盟陈袁侨耳。
且上文鸡泽之会,其内未有陈侯。
直言诸侯之大夫,则不得包陈袁侨,故殊之也。
秋,公至自会。
无传。
冬,晋荀罃帅师伐许。
【传】三年,春,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
"简,选练。 "克鸠兹,至于衡山。
"鸠兹,吴邑,在丹阳芜湖县东,今皋夷也。 衡山,在吴兴乌程县南。 "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组甲、被练,皆战备也。 组甲,漆甲成组文。 被练,练袍。 ○廖,力雕反。 组音祖,下皆同。 被,皮义反,徐扶伪反,注及下同。 "
[疏]注"组甲"至"练袍"。
○正义曰:贾逵云:"组甲以组缀甲,车士服之。 被练,帛也,以帛缀甲,步卒服之。 凡甲所以为固者,以盈窍也。 帛盈窍而任力者半,卑者所服;组盈窍而尽任力,尊者所服。"
马融云:"组甲,以组为甲里,公族所服。 被练,以练为甲里,卑者所服。"
然则甲贵牢固,组、练俱用丝也。
练若不固,宜皆用组。
何当造不牢之甲,而令步卒服之?岂欲其被伤,故使甲不牢也?若练以缀甲,何以谓之被也?又组是绦绳,不可以为衣服,安得以为甲里?杜言"组甲,漆甲成组文",今时漆甲有为文者。
被练文不言甲,必非甲名。
被是被覆衣着之名,故以为练袍,被于身上。
虽并无明证而杜要惬人情。
以侵吴。
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
其能免者,组甲八十,被练三百而已。
子重归,既饮至,三日,吴人伐楚,取驾。
驾,良邑也。
邓廖,亦楚之良也。
君子谓"子重于是役也,所获不如所亡"。
当时君子。
○要,于遥反。
[疏]注"当时君子"。
○正义曰:传言君子多矣,独此言当时君子者,诸言君子论议往事,多是丘明自言,托之君子。
此传君子谓子重亡多于获,楚人以君子之言咎责子重,不得为后世君子,故云当时君子。
楚人以是咎子重,子重病之,遂遇心病而卒。
忧恚故成心疾。
○咎,其凡反。
恚,一端反。
公如晋,始朝也。
公即位而朝。
夏,盟于长樗。
孟献子相。
公稽首。
相,仪也。
稽首,首至地。
○相,息亮反,注同。
[疏]注"稽首,首至地"。
○正义曰:《周礼》九拜,一曰稽首,诸侯事天子之礼也。
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
稽首,事天子之礼。
孟献子曰:"以敝邑介在东表,密迩仇雠,仇雠,谓齐、楚与晋争。 ○介音界。 争,争斗之争。 寡君将君是望,敢不稽首?"传言献子能固事盟主。
晋为郑服故,且欲脩吴好,郑服在前年。
○为,于伪反。
好,呼报反。
将合诸侯。
使士丐告于齐曰:"寡君使丐,以岁之不易,不虞之不戒,寡君原与一二兄弟相见,不易,多难也。 虞,度也。 戒,备也。 列国之君,相谓兄弟。 ○易,以豉反,注同。 难,乃旦反,年内同。 度,待洛反。 以谋不协。 请君临之,使丐乞盟。"
齐侯欲勿许,而难为不协,乃盟于耏外。
与士丐盟。
耏,水名。
○耏音而。
[疏]"盟于耏外"。
○正义曰:此是士丐适齐,齐侯与盟。
其盟不离城之左右。
若是地名、山名,不得有外内之异。
《尔雅》云:"崖内为隩,外为隈。"
李巡曰:"崖内近水为隩,外为隈。"
孙炎曰:"内曲,里也;外曲,表也。"
是水有内外之异。
知此耏为水名,其水盖曲而近城,故称"耏外"。
祁奚请老,老,致仕。
晋侯问嗣焉。
嗣,续其职者。
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
解狐卒。
○解音蟹。
"雠也"。
○正义曰:雠者,相负挟怨之名。
奚负狐、狐负奚,皆谓之雠。
此是奚负狐也,不是举之以解怨,故下云"称其雠,不为谄"也。
又问焉,对曰:"午也可。"
午,祁奚子。
于是羊舌职死矣。
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
赤,职之子伯华。
于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
各代其父。
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 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 谄,媚也。 偏,属也。 ○谄,他检反。 比,毗志反。 [疏]“称其"至"为党"。
○正义曰:设令他人称其雠,则谄以求媚也;立其子,则心在亲比也;举其偏,则情相阿党也。
今祁奚以其人实善,故举荐之。
人见彼善,知奚不谄、不比、不党也。
谄者,阿顺曲从以求彼意,故以谄为媚。
媚,爱也,言为谄以求爱也。
偏者,半厢之名,故传多云"东偏西偏"。
军师属己,分之别行,谓之偏师。
传云"彘子以偏师陷"。
是偏为厢属之名也。
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
职属祁奚,复举其子,是举其偏属也。
《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商书·洪范》也。
荡荡,平正无私。
其祁奚之谓矣!解狐得举,未得位,故曰得举。
祁午得位,伯华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一官,军尉。
物,事也。
[疏]"建一官而三物成"。
○正义曰:尉、佐同掌一事,故为"建一官"也。
三事成者,成其得举、得位、得官也。
官、位一也,变文相辟耳。
服虔云:"所举三贤,各能成其职事。"
案解狐得举而死,身未居职,何成事之有?
能举善也夫!唯善,故能举其类。
《诗》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
’祁奚有焉。”
《诗·小雅》。
言唯有德之人,能举似己者。
○也夫音扶,绝句。
一读以"夫"为下句首。
[疏]"诗云"至"似之"。
○正义曰:此《小雅·裳裳者华》之篇也。
其卒章云:"右之右之,君子有之。 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六月,公会单顷公及诸侯。
已未,同盟于鸡泽。
单顷公,王卿士。
○顷音倾。
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
吴子不至。
道远多难。
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
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
患楚侵欲。
袁侨,涛涂四世孙。
[疏]"侵欲于小国"。
○正义曰:多有所欲,求索无厌,侵害小国,故小国怨也。
晋侯使和组父告于诸侯。
告陈服。
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
其君不来,使大夫盟之,匹敌之宜。
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行,陈次。
○行,户郎反,注同。
陈,直觐反。
魏绛戮其仆。
仆,御也。
[疏]"魏绛戮其仆"。
○正义曰:以车乱行,是御者之罪,故戮其仆也。
《周礼》司寇之属有掌戮之官。
郑玄云:"戮,犹辱也。 既斩杀又辱之。"
其职云:"掌斩杀贼谍而膊之。 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杀人者,踣诸巿肆之三日。"
郑玄云:"膊,谓去衣磔之。 焚,烧也。 辜,谓磔之。 踣,僵尸也。 肆,犹申也,陈也。"
彼膊、焚、辜、肆,皆谓陈以示人。
然则此言戮者,非徒杀之而已,乃杀之以徇诸军。
昭四年,楚戮庆封,负之斧钺,以徇于诸侯,先徇乃杀之也。
成二年,韩献子既斩人,郤子使速以徇,是杀之而后徇也。
此戮即彼徇之谓也。
文十年,楚申舟抶宋公之仆以徇。
或曰:国君不可戮也。
彼抶以徇,亦称为戮。
下云"至于用钺",当是杀之,乃以徇也。
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 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仆人,晋侯御仆。
[疏]"事君"至"不逃刑"。
○正义曰:此言绛之宿心旧行耳,非独为此事而言也。
服虔云:"谓敢斩扬干之仆,是不辟获死之难。"
然则斩仆,依军法也。
岂是绛之罪,而得谓之有罪不逃刑乎?不逃,不辟此事,自亦是矣。
要本其宿心,非是专为此事也。
将伏剑。
士鲂、张老止之。
公读其书曰:"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 斯,此也。 [疏]“将伏剑"。
○正义曰:谓仰剑刃,身伏其上,而取死也。
臣闻师众以顺为武,顺,莫敢违。
军事有死无犯为敬。
守官行法,虽死不敢有违。
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
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惧自犯不武不敬之罪。
不能致训,至于用钺。
用钺斩扬干之仆。
○钺音越。
[疏]"臣闻"至"用钺"。
○正义曰:臣闻师旅兵众,顺从上命,莫敢违逆,是为威武。
此据在军之众也。
军旅之事,守官行法,欲讨罪人,虽有死难,不敢辟死,犯违法令,而从舍罪人,是为共敬也。
君命既合诸侯,臣岂敢畏惧死罪,放舍罪人。
不为共敬也?今君之师众违命乱行,既已不武,谓扬干也。
执事之臣,畏惧其死罪,不戮罪人,是为不敬,魏绛自谓也。
不武不敬,罪莫大焉。
是扬干与已,皆有大罪。
臣若不讨,非直臣有死罪,扬干亦合有死罪。
臣惧身之死罪,连及扬干,是臣罪更重,无所逃辟重罪也。
不能以礼渐致教训,至于用钺以斩其仆,是臣之罪重也。
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言不敢不从戮。
请归死于司寇。”
致尸于司寇,使戮之。
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 吾子之讨,军礼也。 寡人有弟,弗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 子无重寡人之过,听绛死为重过。 ○跣,先典反,重,直用反,注同。 敢以为请。"
请使无死。
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
反役,与之礼食,使佐新军。
群臣旅会,今欲显绛,故特为设礼食。
○食音嗣,注同,又如字。
特为,于伪反。
[疏]"与之礼食"。
○正义曰:"与之礼食"者,若公食大夫礼以大夫为宾,公亲为之特设礼食。
○"使佐新军"。
○正义曰:服虔云:"于是魏颉卒矣,使赵武将新军代魏颉,升魏绛佐新军代赵武也。"
《世族谱》,魏颗、魏绛,俱是魏焠之子。
颗长,生颉,则绛,是颉之叔父。
颗别为令狐氏,绛为魏氏。
盖颗长而庶,绛幼而适故也。
《魏世家》,武子生悼子,悼子生绛。
则绛是犨孙。
计其年世,孙应是也。
先儒悉皆不然,未知何故。
张老为中军司马,代魏绛。
士富为侯奄。
代张老。
士富,士会别族。
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陈叛故也。
许灵公事楚,不会于鸡泽。
冬,晋知武子帅师代许。
【经】四年,春,王三月,己酉,陈侯午卒。
"前年大夫盟鸡泽。 三月无己酉,日误。 "
夏,叔孙豹如晋。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成公妾,襄公母。
姒,杞姓。
[疏]注"成公"至"杞姓"。
○正义曰:二年,齐姜薨,葬者是成公夫人,故此为成公之妾也。
据传匠庆之言,知是襄公之母。
以子既为君,故得称夫人而言薨也。
于时诸国,杞、鄫之徒,皆姒姓据大者言之,故云"姒,杞姓",疑是杞女,而未审故也。
葬陈成公。
无传。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无传。
定,谥也。
赴同祔姑,反哭成丧,皆以正夫人礼,母以子贵,逾月而葬,速。
[疏]注"定谥"至"葬速"。
○正义曰:谥法:纯行不爽曰定。
旧说:妾子为君,其母不得成为夫人,故杜详言之。
于例亦同称薨也。
祔姑,称小君也。
反哭成丧,书葬也。
今定姒三礼皆具,薨葬备文,皆以正夫人之礼者,由母以子贵故也。
《释例》曰:"凡妾子为君,其母犹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 其适夫人薨,则尊得加于臣子,而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 故姒氏之丧,责以小君不成。 成风之丧,王使来会葬,传曰‘礼也’。 夫人姒氏薨葬,皆以礼备为文,明季子虽议从略贱,闻匠庆之言,惧而备礼,殡葬无阙也。 《礼》,公子为其母练冠縓缘,既葬除之。 及其嗣位为君,非复公子,适母薨,则申其母尊。 而先儒同之公子,亦谬矣。"
是杜言妾母得为夫人之意也。
季孙初议,欲不成定姒之丧。
匠庆以君长惧之,乃略取季孙之木。
君子谓之"多行无礼必自及"也。
则季孙初议,是无礼也。
既季孙议为无礼,明知于礼得成,是知妾母成尊,是为正法。
但尊无二上,适母若在,君尚不得尽礼于其母,臣民岂得以夫人之礼事之哉?适母既薨,则君得尽礼。
君既尽夫人之礼事其母,臣民岂得以妾意遇之哉?故适母薨,则妾母尊也。
哀姜既薨,成风乃正。
出姜既出,敬嬴乃正。
齐姜既薨,定姒乃正。
襄公一世,无娶夫人之文。
故齐妇得正也。
郑玄以为正夫人有以罪废,妾母得成为夫人也。
哀姜虽被齐杀,僖公请而葬之。
案经薨葬备文,安得以罪黜也。
又齐姜非以罪黜,定姒薨葬成尊,成风定姒,并无讥文,知其法得成也。
冬,公如晋。
陈人围顿。
【传】四年,春,楚师为陈叛故,犹在繁阳。
"前年,何忌之师侵陈,今犹未还。 繁阳,楚地,在汝南鲖阳县南。 ○为,于伪反。 鲖,孟康音纣,直又反。 一音童,或音直勇反,非。 "韩献子患之,言于朝曰:"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唯知时也。 "知时未可争。 "今我易之,难哉!"晋力未能服楚,受陈为非时。 "三月,陈成公卒。 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 "军礼不伐丧。 " [疏]注“军礼不伐丧"。
○正义曰:十九年,晋士丐侵夺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
传曰:"闻丧而还,礼也。"
是军礼不伐丧。
陈人不听命。
不听楚命。
臧武仲闻之曰:"陈不服于楚,必亡。 大国行礼焉,而不服,在大犹有咎,而况小乎?"夏,楚彭名侵陈,陈无礼故也。
为下陈围顿传。
○咎,其九反,下同。
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
武子聘在元年。
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
《肆夏》,乐曲名。
《周礼》以钟鼓奏九夏,其二曰《肆夏》,一名《樊》;三曰《韶夏》,一名《遏》;四曰《纳夏》,一名《渠》.盖击钟而奏此三《夏》曲。
○肆夏,户雅反,注及下同。
《九夏》:一曰《王夏》,二曰《肆夏》,三曰《韶夏》,四曰《纳夏》,五曰《章夏》,六曰《齐夏》,七曰《族夏》,八曰《陔夏》,九曰《骜夏》,《肆夏》一名《樊》。
《国语》云:"金奏《肆夏》,《樊》、《遏》、《渠》。"
杜三夏之别名。
吕叔玉云:"《肆夏》,《时迈》也。 《樊》、《遏》,《执竞》也。 《渠》,《思文》也。"
韶,上招反。
遏,于葛反。
纳夏,本或为"夏纳",误。
渠,其居反。
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
工,乐人也。
《文王》之三,《大雅》之首:《文王》、《大明》、《绵》。
歌《鹿鸣》之三,三拜。
《小雅》之首:《鹿鸣》、《四杜》、《皇皇者华》。
[疏]"金奏"至"三拜"。
○正义曰:奏谓作乐也。
作乐先击钟,钟是金也,故称金奏。
《周礼》:"钟师掌金奏。"
郑玄云:"金奏,击金以为奏乐之节。 金谓钟及镈也。"
又《燕礼》注云:"以钟镈播之,鼓磬应之,所谓金奏也。"
此晋人作乐,先歌《肆夏》。
《肆夏》是作乐之初,故于《肆夏》先言金奏也。
次,工歌《文王》,乐巳先作,非复以金为始,故言工歌也。
于《文王》已言工歌,《鹿鸣》又略不言工,互见以从省耳。
其实金奏《肆夏》,亦是工人歌之,工歌《文王》,击金仍亦不息。
其歌《鹿鸣》亦是工歌之耳。
○注"肆夏"至"夏曲"。
○正义曰:《周礼》:"钟师凡乐事,以钟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陔夏》、《骜夏》。"
言以钟鼓奏之也。
又以《文王》类之,知是乐曲名也。
杜子春云:"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四方宾来奏《纳夏》,臣有功奏《章夏》,夫人祭奏《齐夏》,族人侍奏《族夏》,宾醉而出奏《陔夏》,公出入奏《骜夏》。"
定本《纳夏》为"夏纳"。
此传直言"之三",不朝其三之名。
《鲁语》同说此事而云:"金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
《文王》之三,尽《文王》、《大明》、《绵》,以《文王》为首,并取其次二篇以为三。
则知《肆夏》之三,亦以《肆夏》为首,亦并取其次二《夏》以为三也。
且下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三者皆名为夏,知是其次二《夏》并《肆夏》为三也。
《周礼》谓之《肆》、《昭》、《纳》,《鲁语》谓之《繁》、《遏》,《渠》。
故杜以为每《夏》而有二名,《肆夏》一名《樊》,《昭夏》一名《遏》,《纳夏》一名《渠》。
先儒所说,义多不同。
《周礼》注载杜子春云:"《肆夏》与《文王》鹿鸣俱称三,谓其三章也。 以此知《肆夏》,诗也。"
吕叔王云:"《肆夏》,《繁》、《遏》、《渠》,皆《周颂》也。 《肆夏》,《时迈》也。 《繁》、《遏》,《执竞》也。 《渠》,《思文》也。 肆,遂也。 夏,大也。 言遂于大位,谓王位也。 故《时迈》曰:‘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繁,多也。 遏,止也。 言福禄止于周之多也。 故《执竞》曰:‘降福穣穣,降福简简,福禄来反。 ’渠,大也。 言以后稷配天,王道之大也。 故《思文》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 ’"郑玄云:"以《文王》、《鹿鸣》言之,则《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 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是以《颂》不能具。"
数家之说,各以意言。
经典散亡,无以取正。
刘炫云:"杜为此解颇允三《夏》之名,而分字配篇,不甚惬当。 何则?《文王》之三,即《文王》是其一,《大明》、《绵》是其二。 《鹿鸣》之三,则《鹿鸣》是其一,《四牡》、《皇皇者华》是其二。 然则《肆夏》之三,亦当《肆夏》是其一,《樊》、《遏》、《渠》是其二。 安得复以《樊》为《肆夏》之别名也?若《樊》即是《肆夏》,何须重举二名?虽耻习前踪,亦未逾先哲。"
今删定知不然者,以此文云"《肆夏》之三",是自《肆夏》以下有三,故为《韶夏》、《纳夏》,凡为三《夏》。
但此三《夏》,各有别名。
故《国语》谓之《繁》、《遏》、《渠》,是一字以当一《夏》。
若《国语》直云"金奏《繁》、《遏》、《渠》",则三《夏》之名,没而不显。
故于繁字之上,特以《肆夏》冠之,云"肆夏繁"。
《樊》既是《肆夏》,明《遏》是《韶夏》,《渠》是《纳夏》也。
《国语》举其难明,以会左氏三《夏》之义。
刘不晓杜之深意,遂欲妄从先儒。
先儒二说,柯所冯准?先儒以樊、遏二字,共为《执竞》,以渠之一字,独为《思文》。
分字既无定限,文句多少任意,则杜以樊共《肆夏》为句,何为不可?刘君乃与夺恣情,不顾曲直,妄规杜过,于义深非也。
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行人,通使之官。
○员音云,徐于贫反。
使,所吏反,下注及文皆同。
[疏]注"行人通使之官"。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大客之仪"。
小行人"掌使适四方,协宾客之礼"。
诸侯行人当亦通掌此事,故为通使之官也。
此言韩献子使行人问”,《鲁语》云"晋侯使行人问"者,彼孔晁注云:"韩献子白晋侯,使行人问"也。
曰:"子以君命辱于敝邑,先君之礼,藉之以乐,以辱吾子?"藉,荐也。
○藉,在夜反。
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使臣弗敢与闻。 元侯,牧伯。 ○舍音舍。 重,直用反,下皆同。 敢与音预,下“及与"同。
牧,徐音目。
[疏]注"元侯牧伯"。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云:"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郑玄云:"牧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于诸侯也。 伯谓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也。"
郑司农云:"牧,一州之牧也。 伯,长诸侯为方伯也。"
然则牧是州长,伯是二伯,虽命数不同,俱是诸侯之长也。
元,长也。
谓之长侯,明是牧伯。
《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
及,与也。
《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受命作周,故诸侯会同以相乐。
○相乐音洛。
[疏]注"及与相乐"。
○正义曰:"及,与也。"
《释诂》文。
言不敢与在其间而闻之。
《鲁语》并陈两事,乃总云皆昭令德以合好,非使臣之所敢闻。
彼俱不敢闻,此分之为等级耳。
《诗序》:"《文王》,言文王受命作周;《大明》,言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伐纣;《绵》,言文王之兴,本由大王。"
是《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能受天命,造立周国,故诸侯会同,歌此以相燕乐也。
朝而设享,是亦二君聚会,故以会同言之。
《肆夏》既亡,不知其篇之义,故唯取《诗》意,以解《文王》、《鹿鸣》耳。
《诗》是乐章,乐歌诗篇,圣王因其尊卑,定其差等。
《诗》有四始:《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
郑玄以《肆夏》为《颂》之族类,其差与《颂》同矣。
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则于其余诸侯,不得用《肆夏》矣。
当歌《文王》,与两君相见同也。
然则两元侯相见,与天子享之礼同,亦歌《肆夏》之类。
《仲尼燕居》"两君相见,升歌《清庙》",谓元侯也。
不歌《肆夏》,辟天子也。
诸侯来朝,乃歌《文王》。
遣臣来聘,必不得同矣,当歌《鹿鸣》也。
传言"《文王》,两君相见之乐",则其臣来聘,不得与其君同,亦当歌《鹿鸣》也。
《燕礼》虽以己臣为主,兼燕四方之宾,其乐歌《鹿鸣》,是其定差也。
《燕礼》:升歌讫,乃为笙歌三篇。
堂下吹笙,以播《诗》也。
笙歌讫,乃为间歌六篇,堂上歌一篇,堂下吹一篇,相间代也。
故《燕礼》云"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是也。
间歌讫,遂合乡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繁》《采苹》。
合乐,谓堂上堂下合作乐也。
乡乐者,《风诗》也。
《燕礼》歌《小雅》而合乡乐。
以合卑于歌一等,则知诸所歌者,其合乐用《诗》,皆卑于升歌一等。
故郑玄《诗谱》云:"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合《文王》;于诸侯,歌《文王》,合《鹿鸣》。 诸侯于邻国之君,与天子于诸侯同。"
天子诸侯,燕其宾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笙闲所用,则郑玄云"未闻也"。
《燕礼》升歌《小雅》,笙歌间歌亦用《小雅》,则笙间用《诗》与升歌差同。
而云"未闻"者,升歌合乐,其用《风》、《雅》,皆用发首二篇,笙用《南核》,间用《鱼丽》,不复更用其首篇者。
"未闻"者,未知其用何篇也。
此传言"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则《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亦谓享也。
虽不言燕,燕亦当然。
此传晋侯享穆叔,为歌《鹿鸣》,穆叔以己所当得,三拜而受,《燕礼》也。
工歌《鹿鸣》,则是享燕同乐。
明享之与燕用乐,各自同矣。
若然,《肆夏》之为乐章,乐之最尊者,两君相见,尢尚不得用之。
而《燕礼》者,诸侯燕己群臣之礼。
而《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
郑玄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则奏此乐。"
所以得用之者,彼谓纳宾之乐。
《郊特牲》云:"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
郑玄云:"宾朝聘者。"
是朝宾聘客,俱得用之。
与此升歌异也。
《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晋以叔孙为嘉宾,故歌《鹿鸣》之诗,取其"我有嘉宾"。
叔孙奉君命而来,嘉叔孙,乃所以嘉鲁君。
[疏]注"晋以"至"鲁君"。
○正义曰:《诗序》言"《鹿鸣》,燕群臣嘉宾",正谓燕己之臣,以己臣为嘉宾耳。
叔孙以晋歌此篇者,以己为嘉宾,故拜受之也。
《燕礼记》云:"若与四方之宾燕,则公迎之于大门内。"
郑玄云:"四方之宾,谓来聘者也。"
是燕聘客,唯君迎为异,余悉与己臣同也。
《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诗》言使臣乘四牡,騑騑然行不止。
勤,劳也。
晋以叔孙来聘,故以此劳之。
○以劳,力报反,注"劳之"同。
騑,芳非反。
[疏]注"诗言"至"劳之"。
○正义曰:《诗序》曰:"《四牡》,劳使臣之来。"
谓遣臣出使来归,乃劳之也。
叔孙以晋歌此篇,劳己来聘,故重拜受之也。
《鲁语》云:"《四牡》,君之所以章臣之觐也,敢不拜章?"
《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谘于周’。
《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之诗。
言忠臣奉使,能光辉君命如华之皇皇然。
又当谘于忠信,以补己不及。
忠信为周,其诗曰:"周爰谘诹,周爰谘谋,周爰谘度,周爰谘询。"
言必于忠信之人,谘此四事。
○诹,子须反。
度,待洛反,下文注同。
询音荀。
[疏]注"皇皇"至"四事"。
○正义曰:此《诗》本意,文王教出使之臣,使远而有光华,又当谘问善道于忠信之人。
今晋君歌此以宠穆叔,穆叔执谦以为晋侯所教。
故云"君教使臣"。
下云"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与诗本意异也。
"忠信为周",《鲁语》文也。
爰,于也。
若遇忠信之人,于是访问询度诹谋等四事也。
《鲁语》云:"《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每怀靡及,诹谋度询,必咨于周。 ’敢不拜教?"
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问善道。
咨亲为询,问亲戚之义。
咨礼为度,问礼宜。
咨事为诹,问政事。
咨难为谋。
问患难。
○难,乃旦反,注同。
[疏]"咨亲"至"为谋"。
○正义曰:《鲁语》言此四事,唯"咨亲为询",与此文同。
其余咨材为诹,咨事为谋,咨义为度三者,与此皆异。
韦昭改从此传,注云:"材当为事,事难为难。"
孔晁注云:"材谓政干也"。
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五善,谓谘、询、度、诹、谋。
[疏]"臣获五善"。
○正义曰:救之咨人,即得一善,故并咨为五。
《鲁语》云:"君贶使臣以大礼,重之以六德。"
孔晁云:"既有五善,又自谓无及,成为六德。"
言自谓知无所及,怀靡谦以问知者,此亦即是一德,故为六德也。
皆是受君之教。
乃知如此亦是君之所赐,故云"臣获"也。
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
榇,亲身棺。
季孙以定姒本贱,既无器备,议其丧制,欲殡不过庙,又不反哭。
○过,古禾反。
[疏]注"榇亲"至"反哭"。
○正义曰:榇者,亲身之棺,初死即当有之,将葬以殡过庙,葬讫乃为虞祭。
今定姒初薨,匠庆以君长惧之,乃始作榇。
知此是季孙以定姒本贱,素无器备,议其丧制,欲如此耳。
非是终久遂无之也。
《檀弓》曰:"君即位而为椑。"
夫人尊与君同,亦当生已有榇。
今议欲不为,是素无器备,故始议之也。
《檀弓》又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 其哀离其室也。 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 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
《士丧礼》"朝而遂葬",与《记》正同。
知周法不殡于庙。
而此及僖八年传皆云"不殡于庙",以为非礼。
知其将葬之时,不以殡过庙耳,非是殡尸于庙中也。
葬讫,日中反虞于正寝,谓之反哭。
今故不虞者,欲不为反哭也。
匠庆谓季文子匠庆,鲁大匠。
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谓如季孙所议,则为夫人礼不成。 不终君也。 慢其母,是不终事君之道。 君长,谁受其咎?"言襄公长,将责季孙。
○长,丁丈反,注同。
初,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蒲圃,场圃名。
季文子树槚,欲自为榇。
○为,于伪反,下注为定姒、为言卜、为执事同。
圃,布古反。
场,直良反。
[疏]注"蒲圃"至"为榇"。
○正义曰:《诗》云:"九月筑场圃。"
毛传云:"春夏为圃,秋冬为场。 树菜蔬为圃,治禾黍为场。"
场圃同地耳。
故杜以场明圃,圃名蒲也。
槚是为榇之木,知季孙树之,欲自为榇也。
匠庆请木,为定姒作榇。
季孙曰:"略。"
不以道取为略。
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
御,止也。
传曰遂得成礼,故经无异文。
○御,鱼吕反,注同。
[疏]注"御止"至"异文"。
○正义曰:止寇谓之御。
御即御也,故训为止。
季孙本议欲无榇,不虞。
今传唯言取木为榇而已。
尚不知得殡庙虞祭以否。
不虞即是不反哭,不反则不得书葬。
今定姒薨葬备文,则因匠庆之言,遂得每事成礼,是故经无异文。
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
[疏]"季孙"至"谓乎"。
○正义曰:不以道取为略。
今律"略人",略卖人是也。
季孙言"略",令匠庆略他木也。
官非无木可用,意欲不成其丧,谓木不顺其意,怒庆此请,令略木为之也。
匠庆又忿季孙未必无木可用,故取季孙之槚。
其意言遣我略人,我止略女。
季孙令之为略,匠庆奉命而略,虽自被略,不得止之。
季孙此议,自是无礼也,被匠庆略木,是自及也。
君子言古之志记,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者,其季孙之谓乎。
而《释例》论此云:"议从略,贱彼。"
自是解正义之语,与此不以道取为略别也。
冬,公如晋听政。
受贡赋多少之政。
晋侯享公,公请属鄫。
鄫,小国也,欲得使属鲁,如须句、颛臾之比,使助鲁出贡赋。
公时年七岁,盖相者为之言。
鄫,今琅邪鄫县。
○句,其俱反。
颛音专。
臾,羊朱反。
比,必二反。
相,息亮反。
[疏]注"鄫小"至"鄫县"。
○正义曰:附庸,附大国耳。
鄫乃子爵,而欲得属鲁者,春秋之世,小国不能自通,多附于大国。
二十七年,齐人请邾,宋人请滕。
邾、滕犹尚附人,况鄫又小也。
故杜譬之如须句、颛臾之比。
须句亦子爵,使助鲁出贡赋耳。
时公年七岁,未能自谋,盖国内共为此计,使相者代公言之。
晋侯不许。
孟献子曰:"以寡君之密迩于仇雠,而原固事君,无失官命。 晋官征发之命。 [疏]注“晋官征发之命"。
○正义曰:二年,郑子驷以君初丧,云"官命未改"。
此鲁以国小赋重,恐失官命。
二者官命虽同,而主意有异。
故杜彼以未葬解之,此以征发解之。
观文为说。
鄫无赋于司马,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
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阙而为罪,阙,不共也。
○朝夕如字。
褊,必浅反。
共音恭。
寡君是以原借助焉。”
借鄫以自助。
○借,子亦反,注同。
晋侯许之。
为明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传。
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故陈人围顿。
间,伺间缺。
○间陈,间厕之间。
伺音司。
间音闲,又间厕之间,又如字。
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无终,山戎国名。
孟乐,其使臣。
○使臣,所吏反。
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
欲戎与晋和。
庄子,魏绛。
晋侯曰:"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
魏绛曰:"诸侯新服,陈新来和,将观于我。 我德则睦,否则携贰。 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 诸华,中国。 戎,禽兽也。 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 ’"夏训,《夏书》。
有穷,国名。
后,君也。
羿,有穷君之号。
○夏,户雅反,下注皆同。
羿音诣。
[疏]注"夏训"至"之号"。
○正义曰:《夏书·五子之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政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第五人御其母以从,五子咸怨。"
述大禹之戎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是大禹立言以训后,故传谓此书为"夏训"也。
羿居穷石之地,故以穷为国号,以有配之,犹言有周、有夏也。
后,君也。
穷国之君曰羿,羿是有穷君之号。
公曰:"后羿何如?"怪其言不次,故问之。
对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锄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 禹孙大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 仲康亦微弱。 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伐相,号曰“有穷"。
锄,羿本国名。
○锄,仕居反。
大音泰。
相,息亮反,下及注同。
[疏]注"禹孙"至"国名"。
○正义曰:《夏本纪》,禹生启,启生大康,是禹孙也,为羿所距。
《书序》云"大康失邦",是为淫放失国也。
《本纪》又云:"大康崩,弟仲康立。"
《尚书·胤征》云:"惟仲康肇位四海。"
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
则仲康,羿之所立,但羿握其权,仲康不能除去之耳。
哀元年,传称"有过浇杀斟灌以灭后相"。
相依斟灌,故浇灭之。
是相立为天子,乃出依斟灌。
则相之立也,盖亦羿立之矣。
此传言羿代夏政,云"不脩民事";寒浞杀羿,言取其国家,则羿必自立为天子也。
当是逐出后相,羿乃自立。
相依斟灌、斟寻,夏祚犹尚未灭,盖与羿并称王也。
及寒浞杀羿,因羿室而生浇。
浇已长大,自能用师,始灭后相。
相死之后,始生少康。
少康生杼,杼又年长,已堪诱豷,方始灭浞而立少康。
计大康失邦及少康绍国,向有百载,乃灭有穷。
据此传文,夏乱甚矣,而《夏本纪》云:"仲康崩,子相立。 相崩,子少康立。"
都不言羿浞之事,是马迁说之疏也。
恃其射也,羿善射。
[疏]注"羿善射"。
○正义曰:《尚书》云:"大康尸位以逸豫。 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孔安国云:"羿,诸侯名。"
杜云:"有穷君之号",则与孔不同也。
"羿善射",《论语》文也。
《说文》云:"羿,帝喾射官也。"
贾逵云:"羿之先祖,世为先王射官,故帝喾赐羿弓矢,使司射。"
《淮南子》云:"尧时十日并出,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
《楚辞·天问》云:"羿弹日?乌焉解羽?《归藏易》亦云“羿彃十日"也。
言虽不经,难以取信,要言喾时有羿,尧时有羿,则羿是善射之号,非复人之名字。
信如彼言,则不知此羿名为何也。
不脩民事,而淫于原兽。
淫放原野。
弃武罗、伯困、熊髡、尨圉,四子皆羿之贤臣。
○髡,苦门反。
尨,莫邦反。
圉,鱼吕反。
而用寒浞。
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寒国,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
伯明,其君名。
○浞,仕角反,徐在角反。
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夷氏。
信而使之,以为已相。
浞行媚于内,内宫人。
[疏]"伯明后寒弃之"。
○正义曰:寒是国名,伯明,寒君之名也。
后,君也。
伯明君此寒国之时,而弃不收采也。
○注"夷氏"。
○正义曰:此传再言夷羿,故以夷为氏也。
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欺罔之。
而虞羿于田,乐之以游田。
○乐音洛,下乐安同。
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树,立也。
○慝,他得反,后同。
外内咸服。
信浞诈。
羿犹不悛,悛,改也。
○悛,七全反。
将归自田,羿猎还。
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
食羿子。
○亨,普彭反,煮也。
食音嗣,注同。
[疏]"家众杀而亨之"。
○正义曰:家众,谓羿之家众人,反羿以从浞,为浞而杀羿也。
《孟子》云:"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唯羿为愈已,于是杀羿。"
则杀羿者,逢蒙也。
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杀之于国门。
靡奔有鬲氏。
靡,夏遗臣事羿者。
有鬲,国名,今平原鬲县。
○鬲音革。
浞因羿室,就其妃妾。
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
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
二国,夏同姓诸侯,仲康之子后相所依。
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
○浇,五吊反。
豷,许器反。
斟,之林反。
灌,古乱反。
[疏]注"二国,夏同姓诸侯"。
○正义曰:《世本》文也。
处浇于过,处豷于戈。
过、戈皆国名。
东莱掖县北有过乡。
戈在宋、郑之间。
○过,古禾反,注及下同。
戈,古禾反。
掖音亦,《汉书》作"夜",孟康音掖。
[疏]注"戈在宋、郑之间"。
○正义曰:哀十二年传曰:"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岩戈,锡"是也。
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烬,遗民。
○烬,才刃反。
[疏]注"烬,遗民"。
○正义曰:樵烛既烧之余,名之曰烬。
二国之烬,谓烧之所杀死亡之余,遗脱之民也。
思报父兄之雠,故靡得收而用之。
以灭浞而立少康。
少康,夏后相之子。
○少,诗照反,注及下同。
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后杼,少康子。
○杼,直吕反。
[疏]注"后杼,少康子"。
○正义曰:《夏本纪》"少康崩,子帝杼立"是也。
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
浞因羿室,故不改有穷之号。
[疏]"有穷"至"故也"。
○正义曰:有穷遂亡,谓浞亡也。
武罗、伯困、熊髡、尨圉本羿弃之,浞亦不用。
失人是国之大患,故言之以规悼公也。
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辛甲,周武王太史。
阙,过也。
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
○箴,之林反。
[疏]注"辛甲"至"王过"。
○正义曰:《晋语》称文王访于辛、尹,贾逵以为辛甲、尹佚。
则辛甲,文王之臣,而下及武王。
但文王之时,天命未改,不得命百官官箴王阙,故以为武王时太史也。
阙谓过失也。
大史号令百官,每官各为箴辞以戒王,若箴之疗疾,故名短焉。
言官箴者,各以其官所掌而为箴辞。
虞人掌猎,故以猎为箴也。
汉成帝时,杨雄爱《虞箴》,遂依放之,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后亡失九篇。
后汉崔骃,骃子瑗,瑗子寔,世补其阙。
及临邑侯刘騊駼、大傅胡广,各有所增,凡四十八篇。
广乃次而题之,署曰"百官箴",皆放此《虞箴》为之。
于《虞人之箴》,虞人掌田猎。
[疏]注"虞人掌田猎"。
○正义曰:《周礼》:"山虞,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泽虞,大田猎则莱泽野。"
莱谓芟其草莱以为杀围之处,《诗》毛传云"大艾草以为防"是也。
曰:‘芒芒禹亦,画为九州,芒芒,远貌。
画,分也。
○芒,莫郎反。
画,乎麦反。
[疏]注"芒芒"至"分也"。
○正义曰:画分者,言画地分之,以为竟也。
《禹贡》唯冀州帝都不言竟界,以余州所至,则冀州可知也。
八州各言竟界,云:"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杨州,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河惟豫州,华阳、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
是禹所画分也。
经启九道。
启开九州之道。
[疏]注"启开九州之道"。
○正义曰:既分海内以为九州,遂皆以九言之。
《禹贡》云:"九州攸同,九山刊旅,九川涤源,九泽既陂。"
故此亦言"九道",言禹开通九州之道也。
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
人神各有所归,故德不乱。
○攸处如字,本或作"攸家"。
扰,如小反,乱也。
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冒,贪也。
○冒,莫报反。
又音亡北反。
[疏]"在帝夷羿"。
○正义曰:帝王之号,当时所称。
三代称王,自以德劣于前,谦而不称为帝。
其统天下,实与帝同。
所谓今之王,古之帝也。
后人之称先代,或以王言帝,或以帝言王。
《史记》于夏、殷诸王,皆称为帝。
此羿篡立为王,故以帝称焉。
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
言但念猎。
○麀音忧,鹿牡也。
牡,茂后反。
武不可重,重犹数也。
○重,直用反,注同。
数,所角反。
[疏]注"重犹数也"。
○正义曰:杜读为重累之重,故为数也。
服虔云:"重犹大也。"
言武事不可大任。
用不恢于夏家。
羿以好武,虽有夏家,而不能恢大之。
○恢,苦回反。
兽臣司原,敢告仆夫。
’兽臣,虞人。
告仆夫,不敢斥尊。
《虞箴》如是,可不惩乎?”于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
及后羿事。
○好,呼报反,下文同。
惩,直升反。
[疏]"于是"至"及之"。
○正义曰:魏绛本意主劝和戎,忽云有穷后羿,以开公问,遂说羿事以及《虞箴》,乃与初言不相应会,故传为此二句以解魏绛之意。
公曰:"然则莫如和戎乎?"对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居,贵货易土,荐,聚也。 易犹轻也。 ○荐,在荐反,又才逊反,或云草也。 易,以豉反,徐神豉反,注同。 [疏]注“荐聚也"。
○正义曰:《释言》云:"荐,再也。"
孙炎曰:"荐,草生之再也。"
即荐是聚也。
服虔云:"荐,草也。 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无常处。"
刘炫案:《庄子》云"麋鹿食荐",即荐是草也。
服言是。
土可贾焉,一也。
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
耸,惧。
狎,习也。
○贾音古。
耸,息勇反。
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
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
顿,坏也。
[疏]注"顿坏也"。
○正义曰:顿谓挫伤所坏,今俗语云委顿是也。
鉴于后羿,而用德度,以后羿为鉴戒。
远至迩安,五也。
君其图之!”公说,使魏绛盟诸戎,脩民事,田以时。
传言晋侯能用善谋。
○说音悦。
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
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
臧纥,武仲也。
鄫属鲁,故救之。
狐骀,邾也。
鲁国蕃县东南有目台亭。
○纥,恨发反。
骀,徒来反,徐敕才反。
"番"本又作"蕃",应劭音皮,一音方袁反。
白褒《鲁国记》云:"陈子游为鲁相,番子也。 国人为讳,改曰皮也。"
台,吐才反。
[疏]注"番县"。
○正义曰:《鲁国地理志》曰:"番读如藩屏之藩,言鲁国南藩也。 汝南陈子游为鲁相。 子游者,藩之子也。 国人辟讳,遂改皮音而为番,字因而不改也。"
国人逆丧者皆髽。
鲁于是乎始髽。
髽,麻发合结也。
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髽而已。
○髽,侧瓜反。
合结音计,本义作"髻",又作"紒",音同。
[疏]注"髽麻"至"而已"。
○正义曰:髽之形制,《礼》无明文。
先世儒者,各以意说。
郑玄以为枲麻,与发相半结之。
马融以为屈布为巾,高四寸,着于颡上。
郑玄以为去纚而紒。
案《檀弓记》称:"南宫绦之妻,孔子之兄女也。 绦母丧,孔子诲之髽曰:‘尔母从从尔,尔母扈扈尔。 ’"郑玄云:"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
若布高四寸,则有定制,何当虑其从从、扈扈而诲之哉!如郑玄去纚而空露其紒,则发上本无服矣。
《丧服》:"女子在室,为父髽衰三年。"
空露紒发,安得与衰共文,而谓之髽衰也?鲁人逆丧皆髽,岂直露紒迎丧哉!凶服以麻表。
髽字从髟,是发之服也。
杜以郑玄为长,故用其说。
言麻发合结,亦当麻发半也。
于时鲁师大败,遭丧者多,妇人迎子迎夫,不能备其凶服,唯髽而已。
同路迎丧,以髽相吊。
传言"鲁于是始髽"者,自此以后,遂以髽为吊服。
虽有吉者,亦髽以吊人。
《檀弓》曰:"鲁妇人之髽而吊也,自败于壶终始也。"
郑玄云:"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
知于是始髽者,始用髽相吊也。
髽者,依《丧服》,妇人为斩衰三年者髽。
故《丧服》云"女子子在室,箭笄髽衰三年"是也。
其齐衰期亦髽。
故《檀弓》云"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是也。
其妇人吊服,则郑注《檀弓》云"大夫之妻锡衰,土之妻则疑衰",皆吉笄,无首素总也。
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 臧纥时服狐裘。 我君小子,朱儒是使。 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
襄公幼弱,故曰"小子"。
臧纥短小,故曰"朱儒"。
败不书,鲁人讳之。
○"朱",本或作"侏",亦音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