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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
高固,齐大夫。
不书女,归降于诸侯。
[疏]注"高固"至"诸侯"。
○正义曰:僖五年"公孙兹如牟"。
注云:"娶于牟也。 卿非君命不越竟,故奉公命聘于牟,因自为逆。"
然则此高固亦是因来聘而自逆也。
经书"公孙兹如牟",是以聘为文,此高固以逆为文,不言聘者,此二者皆以非君之命,不得越竟,请君行聘,而因自逆妻,本意为逆,不为聘也。
从鲁而出,私娶轻而君命重,故书聘,不书逆。
自外而来,则嫁女重,而受聘轻,故书逆不书聘。
内外之异文耳。
诸侯嫁女于大夫,则使大夫为之主,而书于经者,行礼为尊卑不敌,故使大夫为主耳。
其女适他族,以先公遗体许人,必告于庙,故书之耳。
嫁于诸侯者,皆书其归。
此不书归者,差降于诸侯也。
非齐夫人不得言归于齐,若言归于齐,高氏则下嫁于大夫,非公之敌,故不得书其归也。
叔孙得臣卒。
无传。
不书日,公不与小敛。
○不与,音预。
敛,力验反。
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叔姬宁,固反马。
[疏]注"叔姬宁固反马"。
○正义曰:传言"来,反马也",据高固为文耳。
嫌叔姬亦为反马,故辩之。
二者各有所为,而且相随行耳。
女既适人,当称夫族,宋荡伯姬是其事也。
叔姬巳适高氏,而犹言子叔姬者,以其新归于夫,反马乃成为妇,今始来反马,故以父母之辞言之。
楚人伐郑。
【传】五年,春,公如齐。
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
"留公,强成昏。 ○强,其丈反。 "
"夏,公至自齐",书,过也。
公既见止,连昏于邻国之臣,厌尊毁列,累其先君,而于庙行饮至之礼,故书以示过。
○厌,于涉反。
累,劣伪反。
[疏]注"公既"至"示过"。
○正义曰:凡公行还书"至"者,往反无咎,喜之而告庙也。
公如齐见止,求与高固为昏,方始得归,当以耻而不告,亦复告庙饮至,故依常书之,以示过。
《释例》曰:"凡反行饮至,必以嘉会昭告祖祢,有功则舍爵策勋,无勋无劳,告事而已。 若夫执止之辱,厌尊毁列,所以累其先君,忝其社稷,故当克躬罪已,不以嘉礼自殄。 宣公如齐既巳见止,连昏于邻国之臣,而行饮至之礼,故传曰:‘书,过也。 ’"言书过者,书之以示公过也。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
故书曰"逆叔姬",即自逆也。
适诸侯称女,适大夫称字,所以别尊卑也,此《春秋》新例,故称"书曰",而不言"凡"也。
不于庄二十七年发例者,嫌见逼而成昏,因明之。
○自为,于伪反。
别,彼列反。
[疏]注"适诸"至"明之"。
○正义曰:俱是外来逆女。
适诸侯,诸侯遣臣来逆,则称逆女,纪裂繻来逆女是也。
适大夫,大夫自来逆,则称所逆之字,此高固来逆叔姬是也。
二文不同,所以别尊卑也。
传言卿自逆者,别其与君逆也。
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文与此同,不于彼发例者,嫌此高固见迫而成昏,与常例或异,故因此以明其不异也。
冬,"来",反马也。
礼,送女留其送马,谦不敢自安,三月庙见,遣使反马。
高固遂与叔姬俱宁,故经、传具见以示讥。
○庙见,贤遍反,下同。
使,所吏反。
[疏]注"礼送"至"示讥"。
○正义曰:礼,送女适于夫氏,留其所送之马,谦不敢自安于夫,若被出弃,则将乘之以归,故留之也。
至三月庙见,夫妇之情既固,则夫家遣使,反其所留之马,以示与之偕老,不复归也。
法当遣使,不合亲行,高固因叔姬归宁,遂亲自反马,与之俱来。
故经、传具见其事,以示讥也。
《仪礼·昏礼》者,士之礼也,其礼无反马,故何休据之作《膏肓》以难《左氏》,言礼无反马之法。
郑玄答之曰:《冠义》云"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则昏礼者,天子、诸侯、大夫皆异也。
《士昏礼》云"主人爵弁,纁裳缁袘。 乘墨车,从车二乘",妇车亦如之。
此妇车出于夫家,则士妻始嫁,乘夫家之车也。
《诗·鹊巢》云:"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又曰:"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将,送也。
国君之礼,夫人始嫁,自乘其家之车也,则天子、诸侯嫁女,留其乘车可知也。
高固,大夫也,来反马,则大夫亦留其车也,礼虽散亡,以《诗》之义论之,大夫以上,其嫁皆有留车反马之礼。
留车妻之道也;反马,婿之义也。
高固以秋九月来逆叔姬,冬,来反马,则妇人三月,祭行乃反马,礼也。
是说礼有反马之法,唯高固不宜亲行耳。
杜言三月庙见,谓无舅姑者,《士昏礼》,"妇至,其夕成昏。 质明赞见妇于舅姑。 若舅姑既没,则妇人三月,乃奠菜"。
郑玄云"奠菜者,祭菜也"。
又《记》曰:"妇人三月,然后祭行。"
郑玄云:"谓助祭也"。
《曾子问》篇端称孔子曰:"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 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
郑玄云:"谓舅姑没者也。"
是舅姑没者,以三月而祭,因以三月为反马之节。
舅姑存者,亦当以三月反马也。
《士昏礼》又称"若不亲迎,则妇人三月,然后婿见于妻之父母"。
此高固亲迎,则不须更见,故讥其亲反马也。
案杜注经云"叔姬宁,固反马",传唯举反马,不言宁者,以宁是常事,唯反马非礼,故传举其非礼者。
楚子伐郑。
陈及楚平。
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为明年晋、卫侵陈传。
【经】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夏,四月。
秋,八月,螽。
无传。
冬,十月。
【传】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夏,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齐。
子服,周大夫。
秋,赤狄伐晋,围怀及邢丘。
邢丘,今河内平皋县。
晋侯欲伐之。
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骄则数战,为民所疾。 ○数,所角反。 以盈其贯。 将可殪也。 殪,尽也。 贯,犹习也。 ○贯,古患反,注同。 殪,于计反。 [疏]注“殪尽"至"习也"。
○正义曰:《释诂》云"贯,习也","殪,死也"。
言其死尽,故以殪为尽。
盈其贯者,杜以为盈满其心,使贯习来伐。
刘炫云:案《尚书·泰誓》,武王数纣之恶云:"商罪贯盈。"
言纣之为恶,如物在绳索之贯,不得为习也。
今知不然者,以《诗》称"射则贯兮"。
先儒亦以为习,故杜用焉,义得两通。
刘直以《尚书》之文而规杜过,恐非也。
《周书》曰:‘殪戎殷’,《周书》,《康诰》也。
义取周武王以兵伐殷,尽灭之。
[疏]周书曰:"殪戎殷。"
○正义曰:如杜所注,戎训为兵,谓以兵伐殷而殪尽也。
殪字宜在下,以《周书》本文,故其字在上。
此类之谓也。”
为十五年晋灭狄传。
○为,于伪反,下注同。
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齐。
召桓公,王卿士,事不关鲁,故不书,为成二年王甥舅张本。
○召,上照反。
楚人伐郑,取成而还。
九年,十一年传所称厉之役,盖如此。
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
二子,郑大夫。
○曼音万。
廖,力雕反。
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离下震上,丰。 之离,丰上六变而为纯离也。 《周易》论变,故虽不筮,必以变言其义。 丰上六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义取无德而大,其屋不过三岁必灭亡。
○蔀,步口反,又普口反。
窥,古规反。
阒,苦鵙反。
觌,徒历反。
[疏]注"丰上"至"灭亡"。
○正义曰:丰卦震上离下,震为动,离为明,动而益明。
丰,大之义。
丰卦上六变而为纯离之卦,故为丰之离也。
杜以筮得此卦爻,变而为彼卦,可言遇观之否,遇坤之比耳。
此直口语,不是揲蓍。
而亦言丰之离者,《周易》论变为义,故虽不筮,论《易》者,必以变言其义,故言丰之离也。
杜又引"丰上六"至"不觌凶",皆《周易》之文也。
王弼以为上六"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复于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
蔀者,覆鄣之物也。
丰大其屋,又鄣蔽其家,闇之甚也。
以甚闇而处大屋,不能久享其利。
其屋虽大,其室将空,故窥其户而阒然无人也。
经三岁而不能显见则凶。
伯廖引此者,义取无德而居乃屋,不过三岁必灭亡。
弗过之矣。”
不过三年。
间一岁,郑人杀之。
○间,间厕之间。
【经】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夏,公会齐侯伐莱,传例曰:不与谋也。
莱国,今东莱黄县。
○莱音来。
不与音预。
[疏]"卫侯"至"来盟"。
○正义曰:文二年,"晋人以公不朝,使阳处父父盟公以耻之。 书曰:‘及晋处父盟。 ’"去其族以厌耻也。
然则公与大夫对盟则为耻辱,此良夫来盟,无贬责者,彼公亲朝晋,晋侯不与公盟,故遣大夫敌公,是为耻辱。
此不贬责者,其君不得亲来,遣臣来与公盟,不对彼君,非为耻也。
秋,公至自伐莱。
无传。
大旱。
无传。
书旱而不书雩,雩无功,或不雩。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壤,如丈反。
【传】七年,春,卫孙桓子来盟,始通。
且谋会晋也。
"公即位,卫始脩好。 ○好,呼报反。 "
夏,公会齐侯伐莱,不与谋也。
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
与谋者,谓同志之国。
相与讲议利害,计成而行之,故以相连及为文。
若不获巳,应命而出,则以外合为文,皆据鲁而言。
师者,国之大事,存亡之所由,故详其举动以例别之。
○不与,音预,下及注"与谋"同,年末"不与"放此。
应,应对之应。
别,彼列反,下注同。
[疏]"凡师"至"曰会"。
○正义曰:《释例》曰:"与谋者,同志之国,彼我之计未定,相与共谋讲议,利害计成,而后行之。 故以相连及为文。 不与谋而出师者,谓不得巳而应命,故以外合为文,皆据鲁而言之也。 公亲会齐侯伐莱,而传以师出示例,所以通卿大夫帅师者也。 鲁既春会于曹,以谋伐郑,夏遂起师,而更从不与谋之文者,厉公篡大子忽之位,谋而纳之,非正,故讳,不与谋之例。 若夫盟主之合,则上行乎下,非匹敌和成之类,故虽或先谋,皆从不与谋之例。 成八年,‘晋士燮来聘’,且言将伐郯,下云‘会伐郯’。 是也。 凡乞师者,深求过理之辞,执谦以逼成其计。 故虽小国乞之于大国,大国乞之于小国,亦皆不从与谋之例,臧宣叔、郤锜是也。 传以师出为例,是唯系于战伐而刘、贾、许、颍滥以经诸‘及’字为义,本不在例,今欲强合之,所以多相错伐也。"
杜言小乞大,大乞小者,僖二十六年公子遂如楚乞师,成二年臧宣叔如晋乞师,是小国乞于大国也;成十三年郤锜来乞师,十六年栾黡来乞师,十七年荀莹来乞师,十八年士鲂来乞师,是大国乞于小国也。
与谋者,心俱欲伐,彼此同谋;乞师者,非彼所欲,乞来为已也。
我乞彼者,彼不与我谋;彼乞我者,我不与彼谋,是故凡言乞者,皆从不与谋之例。
宣叔是小乞大,郤锜是太乞小,除晋乞鲁以外,更无大乞小者,故举郤锜以辩乞小之事耳。
晋是盟主,自是上行乎下,例无与谋之文,不由郤锜乞师,乃从不与谋之例。
赤狄侵晋,取向阴之禾。
此无秋字,盖阙文。
晋用桓子谋,故纵狄。
○向,舒亮反。
[疏]注"此无秋字盖阙文"。
○正义曰:苗秀乃名为禾,夏则无禾可取。
知此取必在秋,此无秋字盖阙文。
郑及晋平,公子宋之谋也,故相郑伯以会。
冬,盟于黑壤。
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
王叔桓公,周卿士,衔天子之命以监临诸侯,不同歃者,尊卑之别也。
○相,息亮反。
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监,古衔反。
晋侯之立也,在二年。
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会。
盟于黄父,公不与盟。
以赂免。
黄父即黑壤。
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
慢盟主以取执止之辱,故讳之。
[疏]注"慢盟"至"讳之"。
○正义曰:昭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云云于平丘。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公不与盟"。
于时晋以谗慝弘多,不与公盟,公不得与,非国之耻,故书其同盟而显言不与。
此时公实有罪,为晋所执,不得与盟,是公之耻,故讳而不书其盟,若言诸侯实不盟,公无所可与然。
【经】八年,春,公至自会。
"无传。 义与五年书过同。 "
[疏]注"义与五年书过同"。
○正义曰:被执不以为耻,而亦告庙饮至,故书之以示过也。
故杜云"义与五年书过同"。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无传。
盖有疾而还,大夫受命而出,虽死,以尸将事,遂以疾还,非礼也。
[疏]注"盖有"至"礼也"。
○正义曰:下言其卒,故疑有疾而还也。
《聘礼》曰:"宾入竟而死,遂也。"
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
哀十五年传曰:"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
是入所聘之竟则当遂行。
黄是齐竟,遂以疾还,非礼也。
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
有事,祭也。
仲遂卒与祭同日,略书有事,为绎张本。
不言公子,因上行还间无异事,省文,从可知也。
称字,时君所嘉,无义例也。
垂,齐地,非鲁竟,故书地。
○大音泰,传同。
为,于伪反。
省,所景反。
竟音境。
[疏]注"有事"至"书地"。
○正义曰:有事,祭也者,谓禘祭也。
《释例》以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传称"禘于武公",则知此言有事,亦是禘也。
祭之日仲遂卒,不言禘,而略言有事者,禘事得常,不主书禘,为下绎祭张本耳。
上言"公子遂如齐",此言"仲遂卒",不言公子者,此书有事,为仲遂卒而书之,与上相连犹是一事,因上行还间无异事,省公子之文,从可知也。
卫氏难杜云:其间有"辛巳,有事于大庙",何得为间无异事?秦氏释云:"有事于大庙",是为仲遂卒起文,止是一事,故云间无异事也。
既不书公子,而称仲遂者,时君所嘉宠,故称其字,非义例也。
定五年传,"季平子行东野,卒于房"。
房是鲁地,卒于竟内,故不书其地。
垂是齐地,非鲁竟,故书地也。
壬午,犹绎。
万人,去籥。
绎,又祭,陈昨日之礼,所以宾尸。
《万》,舞名。
籥,管也。
犹者,可止之辞。
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内舞去籥,恶其声闻。
○去,起吕反,注及传同。
籥,羊略反。
管音馆。
恶,乌路反。
声闻音问,又如字。
[疏]注"绎又"至"声闻"。
○正义曰:"绎,又祭"。
《释天》文。
孙炎云:"祭之明日,寻绎复祭"也。
《公羊传》曰:"绎者何?祭之明日也。"
《谷梁传》云:"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
天子诸侯谓之为绎,少牢馈食,大夫之礼也,谓之宾尸。
《释诂》云"绎,陈也"。
是陈昨日之礼,以宾敬此尸也。
《公羊传》曰:"万者何?干舞也。 籥者何?籥舞也。 其言万入去籥何?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知其不可而为之也。 犹者何?通可以巳也"。
是万为舞名。
《礼·明堂位》曰:"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
干,楯也。
戚,斧也。
此舞者,左手执楯,右手执斧,故谓之武舞。
言王者,以万人服天下,故以万为名。
《诗》言硕人之舞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郑玄云"籥如管,六孔"何休云:"吹之以节舞也。"
故吹籥而舞谓之文舞。
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故去其有声,而不知废绎,纳舞去籥,恶其声闻也。
寻杜注意,直云万舞名。
又注隐五年,亦直云万舞也。
下问羽数,则万是舞之大名,不取《公羊》万是干舞之义,则执羽吹籥是为万舞。
故杜云:"纳舞去籥,恶其声闻。"
是无干舞、籥舞之别名也。
沈氏云,案《曾子问》"尝禘郊社,簠簋既陈,天子崩。 后之丧废",则卿丧不废正祭。
绎是又祭,为轻故当废之。
戊子,夫人嬴氏薨。
无传。
宣公母也。
晋师、白狄伐秦。
楚人灭舒蓼。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无传。
月三十日食。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
敬,谥;嬴,姓也。
反哭成丧,故称葬小君。
[疏]注"敬谥"。
○正义曰:《谥法》:"夙夜敬事曰敬。"
雨,不克葬。
庚寅,日中而克葬。
克,成也。
[疏]"雨不"至"克葬"。
○正义曰:定十五年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 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彼云乃此。
云而者,《公羊传》曰:"而者何?难也。 乃者何?难也。 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
何休云:"难者,臣子重难,不得以正日葬其君。 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 下昃日昳久,故言乃。"
《左氏无传,杜又不说,或如《公羊》之言,或是史家异辞。
城平阳。
今泰山有平阳县。
楚师伐陈。
【传】八年,春,白狄及晋平。
夏,会晋伐秦。
"经在仲遂卒下,从赴。 "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六日而苏。
"盖记异也。 ○谍,徒协反,间也,今谓之细作。 绛,古巷反。 "
有事于大庙,襄仲卒而绎,非礼也。
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
灭之。
舒、蓼,二国名。
○为,于伪反。
[疏]注"舒蓼二国名"。
○正义曰:舒蓼二国名者,盖转写误,当云一国名。
案《释例·土地名》有"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鸠"。
以为五名,则与文五年灭蓼同。
盖蓼灭后更复,故楚今更灭之。
刘炫以杜为一国而规之,非也。
楚子疆之。
正其界也。
○疆,居良反。
及滑汭,滑,水名。
○滑,于八反。
汭,如蜕反,一音如悦反。
盟吴、越而还。
吴国,今吴郡。
越国,今会稽山阴县也。
传言楚彊,吴、越服从。
○会,古外反。
稽,古兮反。
彊,其良反。
[疏]"盟吴越而还"。
○正义曰:《谱》云:"吴,姬姓,周大王之子大伯、仲雍之后。 大伯、仲雍让其弟季历,而去之荆蛮,自号句吴,句或为工,夷言发声也。 大伯无子而卒,仲雍嗣之。 当武王克殷,而因封其曾孙周章于吴,为吴子,又别封章弟虞仲于虞。 自大伯五世而得封,十二世而晋灭虞,虞灭而吴始大,至寿梦而称王。 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 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 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 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
"越,姒姓。 其先,夏后少康之庶子也。 封于会稽,自号于越。 于者,夷言发声也。 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 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 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 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 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 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
《外传》曰"芈姓归越",是越本楚之别封也,或非夏后之后也。
晋胥克有蛊疾,惑以丧志。
○蛊音古。
丧,息浪反。
郤缺为政。
代赵盾。
秋,废胥克,使赵朔佐下军。
朔,盾之子,代胥克,为成十七年胥童怨郤氏张本。
冬,葬敬嬴,旱,无麻,始用葛茀。
记礼变之所由。
茀,所以引柩,殡则有之,以备火;葬则以下柩。
○茀,方勿反,引棺索也。
柩,其又反。
[疏]注"记礼"至"下柩"。
○正义曰:《礼记》诸言自某始者,皆与后人为始。
此云"始用葛茀",则自此以后常用葛,故云记礼变之所由。
茀字,《礼》或作绋,或作綍,绳之别名也。
《周礼·遂人》,大丧属六绋,天子用六也。
《丧大记》,君葬用四绋,大夫士葬用二绋。
是绋者所以引柩也。
于殡则已有之,系于輴车,以备火灾。
有灾则引柩以辟火,及葬,则用之以下柩也。
雨,不克葬,礼也。
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
怀,思也。
[疏]"雨不"至"怀也"。
○正义曰:《曲礼》云:"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 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
郑玄云:"丧事,葬与练祥也;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
然则远近日,先卜上旬,不吉,卜次旬,又不吉,卜下旬。
丧事则先卜,下旬卜葬先卜,远日辟不思念其亲,似欲汲汲而早葬之也。
今若冒雨而葬,亦是不思其亲,欲得早葬,故举卜葬先远日,以证为雨而止,礼也。
《王制》云:"庶人葬,不为雨止"者,郑玄云:"虽雨犹葬,礼仪少也。"
城平阳,书,时也。
陈及晋平。
楚师伐陈,取成而还。
言晋、楚争强。
【经】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无传。 "公至自齐。
"无传。 "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无传。
秋,取根牟。
根牟,东夷国也。
今琅邪阳都县东有牟乡。
八月,滕子卒。
未同盟。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
卒于竟外,故书地。
四与文同盟。
九月无辛酉,日误。
○竟音境。
[疏]注"卒于"至"日误"。
○正义曰:《释例》扈是郑地,故云卒于竟外。
黑臀以二年始立,而云四与文同盟者,杜注《春秋》又为释例,前后经、传勘当备尽,岂晋侯二年始立,不于文公之世而云四与文同盟?必是后写之误。
苏氏亦以为然。
刘炫以此规杜,非也。
其君卒,或书地,或不书地,皆从赴。
今云"卒于竟外",故书地者,晋侯实在竟外,卒非以为例也。
刘炫云:襄七年,郑伯髡顽卒于鄵,昭二十五年,宋公佐卒于曲棘,竟内亦书地,非竟外。
九月无辛酉者,下有十月癸酉。
杜以长历推之,癸酉是十月十六日,辛酉在前十二日耳。
故云九月无辛酉。
上有八月,下有十月,非月误也。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无传。
三与文同盟。
[疏]注"三与文同盟"。
○正义曰:郑父毁以僖二十五年卒,郑代立,其年盟于洮,二十六年于向,二十八年于践土,文七年于扈,十四年于新城,唯二与文同盟。
云三者,以二、三字体相近,转写之误耳。
若其不然,杜无容不委。
刘炫以此规杜,非也。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
陈杀其大夫泄冶。
泄冶直谏于淫乱之朝以取死,故不为《春秋》所贵而书名。
○泄,息列反。
冶音也。
[疏]注"泄冶"至"书名"。
○正义曰:文八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贵之,而不名;此书泄冶之名,是不为《春秋》所贵,故书名。
传称臣者,所以治烦去惑,是以伏死而争,则直谏者,臣之尽忠之事。
泄冶忠谏而死,不为春秋所贵者,《释例》曰:"鲁哀之可谏者甚众,未闻仲尼之苦言。 至于陈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 求讨不义,显事施舍足以致益者,固人臣之所当造膝也。 若乃情色之惑,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臣子而欲显直于其君父,适所以益谤而致罪也。 陈灵公宣淫,悖德乱伦,志同禽兽,非尽言所救。 泄冶进无匡济远策,退不危行言孙,安昏乱之朝,慕匹夫之直,忘蘧氏可卷之德,死而无益。 故经同罪贱之文。 传特称仲尼以明之。 忠为令德,非其人犹不可,况不令乎?此其义也。"
是说不贵泄冶之意也。
然则比干谏纣而死,孔子称殷有三仁焉,善比干者。
《家语》云:子贡曰:"陈灵公君臣宣淫于朝,泄冶谏而杀之,是与比干谏死同,可谓仁乎?"孔子曰:"比干于纣,亲则诸父,官则少师,忠款之心,在于存宗庙而已,固当以必死争之,冀身死之后,纣当悔悟本志,存于仁者也。 泄冶之于灵公,位在大夫,无骨肉之亲,怀宠不去,仕于乱朝,以区区之身,欲止一国之淫昏,死而无益,可谓狷矣!《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是言泄冶之行,不得同于比干之意也。 【传】九年,春,王使来征聘。 "征,召也。 言周征也。 征聘不书,征加讽谕,不指斥。 ○讽,芳凤反。 "夏,孟献子聘于周。 王以为有礼,厚贿之。 "○贿,呼罪反;《字林》音悔。 " 秋,取根牟,言易也。 ○易,以豉反。 滕昭公卒。 为宋围滕传。 会于扈,讨不睦也。 谋齐、陈。 陈侯不会。 前年与楚成故。 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 不书诸侯师,林父帅之,无将帅。 ○将,子匠反。 帅,所类反。 [疏]注“不书"至"将帅"。
○正义曰:僖二十八年,"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
彼注云:"宋公、齐国归父、秦小子慭\既次城濮,以师属晋,不与战也。"
彼以师属晋,而经书其师。
此全不书者,彼虽公卿不行,仍有大夫帅之,将卑师众,故称师耳。
此则全无将帅,以兵付晋,并入晋军,林父独自帅之,故唯书林父伐陈也。
晋侯卒于扈,乃还。
冬,宋人围滕,因其丧也。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
二子,陈卿。
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妻。
衷,怀也。
衵服,近身衣。
○夏,户雅反。
衷音忠。
王,丁仲反。
衵,女乙反,一音汝栗反。
《说文》云,日日所衣裳也;《字林》同,又云妇人近身内衣也,仁一反。
御,如字,一音鱼吕反。
近,附近之近。
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宣,示也。 ○效,户教反。 且闻不令。 君其纳之!"纳藏衵服。
○闻,如字,一音问。
公曰:"吾能改矣。"
公告二子。
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
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 ’其泄冶之谓乎!"辟,邪也。
辟,法也。
《诗·大雅》言邪辟之世,不可立法。
国无道,危行言孙。
○禁,居鸩反,又音金。
多辟,本又作僻,匹亦反,注同。
立辟,婢亦反,注同。
邪,似嗟反,下同。
行,下孟反。
孙音逊。
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
六年,楚伐郑,取成于厉。
既成,郑伯逃归。
事见十一年。
○为,于伪反。
见,贤遍反。
晋郤缺救郑。
郑伯败楚师于柳棼。
柳棼,郑地。
○柳,力手反。
棼,扶云反。
国人皆喜,唯子良忧曰:"是国之灾也,吾死无日矣。"
自是晋、楚交兵伐郑,十二年,卒有楚子入郑之祸。
【经】十年,春,公如齐。
公至自齐。
"无传。 "
齐人归我济西田。
元年以赂齐也。
不言来,公如齐,因受之。
○济,子礼反。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无传。
不书朔,官失之。
已巳,齐侯元卒。
未同盟而赴以名。
齐崔氏出奔卫。
齐略见举族出,因其告辞以见无罪。
○见,贤遍反,下同。
[疏]注"齐略"至"无罪"。
○正义曰:崔杼有宠于惠公,惠公既薨,高国二家恐其藉前世之宠,又有宠于新君,故畏其逼己,因君薨而逐之。
崔杼未有罪也,齐人疑其事,故不言其名,略言崔氏,见其举族出奔耳。
及仲尼脩之,大夫出奔,无罪不名。
不名即因无罪,故因告称氏而书氏次,见无罪。
若贵之,或称官,或称字,如司城子哀之类是也。
公如齐。
五月,公至自齐。
无传。
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
征舒,陈大夫也。
灵公恶不加民,故称臣以弑。
○夏,户雅反。
六月,宋师伐滕。
公孙归父如齐。
葬齐惠公。
无传。
归父,襄仲之子。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郑及楚平故。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王季子者,《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
然则,字季子。
天子大夫称字。
[疏]注"王季"至"称字"。
○正义曰:《公羊传》曰:"王季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其称王季子何?贵也。 其贵奈何?母弟也。"
是《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也。
母弟而称季子,然则字季子也。
天子大夫例称字。
襄三十年"天王杀其弟佞夫"。
母弟称弟,此不言王弟者,《释例》云:"朝聘盟会嘉好之事,此兄弟之笃睦,非义例之所兴。 故仍旧史之策,或称弟,或称公子。"
是由义无所见,故因其旧文,其相杀害乃称弟,以示义耳。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绎,邾邑。
鲁国邹县北有绎山。
○绎音亦。
[疏]注"绎邾"至"绎山"。
○正义曰: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
则绎为邾之都矣。
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
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
大水。
无传。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既葬成君,故称君命使也。
饥。
无传。
有水灾,嘉谷不成。
楚子伐郑。
【传】十年,春,公如齐。
齐侯以我服故,归济西之田。
"公比年朝齐故。 "
夏,齐惠公卒。
崔杼有宠于惠公,高、国畏其逼也,高、国二家,齐正卿。
○杼,直吕反。
逼,彼力反。
公卒而逐之,奔卫。
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
典策之法,告者皆当书以名,今齐特以族告,夫子因而存之,以示无罪。
又言"且告以族,不以名"者,明《春秋》有因而用之,不皆改旧。
[疏]注"典策"至"改旧"。
○正义曰:传言"且告以族,不以名"。
知法当以名告,而齐人误以族告也。
《释例》云:"若乃称司城,以贵效节于府人,书归父之还,以善复命于介,因齐人告辞,以着其无罪,盖随事以示褒贬也。 传既云“书曰崔氏",以明非罪;复云"且告以族,不以名"。
知典策之书,旧当以名通也。
齐国虽缪以族告,适合仲尼所褒之实,因而不革,以示无罪,且明《春秋》之作,或因仍旧史成文,不必皆有改也?何休《膏肓》以为《公羊》讥世卿而难《左氏》,苏氏释云:崔杼祖父名不见经,则知非世卿,且春秋之时,诸侯擅相征伐,犹尚不讥世卿,虽曰非礼,夫子何由独责?又郑《駮异义》引《尚书》"世选尔劳",又引《诗》刺幽王绝功臣之世。
然则兴灭继绝,王者之常,讥世卿之文其义何在?凡诸侯之大夫违,违,奔放也。
[疏]注"违,奔放也"。
○正义曰:《释例》曰:"迫窘而奔,及以礼见放,俱去其国。 故传通以违为文。"
是言违兼奔放也。
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上某氏者姓,下某名。 ○守,手又反。 [疏]注“上某"至"某名"。
○正义曰:若言崔氏之守臣杼也。
大夫受氏,常世守宗庙,故谓之守臣,言守宗庙之臣也。
僖十二年,管仲云"天子之二守高、国在",彼谓天子命之为守国之臣,与此异也。
知此异于彼者,岂天子命者出奔,乃得告于诸侯,余臣出奔不得告也?且下句云"失守宗庙",如守臣谓守宗庙之臣,非守国也。
天子赐姓,诸侯赐族,对文则姓与族别,散文则可以通。
《礼》谓族人为庶姓,故云上某出者姓,其实正是族也。
失守宗庙,敢告。”
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玉帛之使谓聘。
○之使,所吏反。
[疏]注"玉帛之使谓聘"。
○正义曰:聘礼,执玉致命,执帛致享,故云"玉帛之使谓聘"也。
下注云:"恩好不接,故亦不告"。
又昭二十年,"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
注云:"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
则杜意以为奔者之身尝有玉帛之使于彼国,已经相接,则告之。
若奔者未尝往聘,恩好不接,则不告。
唯告奔者,尝聘之国,余不告也。
刘炫以为玉帛之使,谓国家有交好之国皆告,非指奔者之一身。
不然,则否。
恩好不接,故亦不告。
○好,呼报反。
公如齐奔丧。
公亲奔丧,非礼也。
公出朝会奔丧会葬,皆书如不言其事,史之常也。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
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
对曰:"亦似君。"
征舒病之。
灵公即位,于今十五年,征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子。
盖以夏姬淫放,故谓其子为似以为戏。
○夏,户雅反。
女音汝。
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
二子奔楚。
○厩,居又反。
射,食亦反。
滕人恃晋而不事宋,六月,宋师伐滕。
郑及楚平,前年败楚师,恐楚深怨,故与之平。
诸侯之师伐郑,取成而还。
秋,刘康公来报聘。
报孟献子之聘,即王季子也。
其后食采于刘。
师伐邾,取绎。
为子家如齐传。
季文子初聘于齐。
齐侯初即位。
冬,子家如齐,伐邾故也。
鲁侵小,恐为齐所讨,故往谢。
国武子来报聘。
报文子也。
楚子伐郑。
晋士会救郑,逐楚师于颍北。
颍水出河南阳城,至下蔡入淮。
[疏]注"颍水"至"入淮"。
○正义曰:《释例》曰:"颍水出河南阳城县阳干山,东南,经颍川汝阴,至淮南下蔡县入淮"也。
诸侯之师戍郑。
郑子家卒。
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
以四年弑君故也。
斫薄其棺,不使从卿礼。
○斫,竹角反。
[疏]注"以四"至"卿礼"。
○正义曰:《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 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 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 士棺六寸。"
然则子家上大夫,棺当八寸,今斫薄其棺,不使从卿礼耳。
不知斫薄之使,从何礼也。
改葬幽公,谥之曰"灵"。
[疏]"幽公"。
○正义曰:《谥法》"动静乱常曰幽"。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楚复伐郑,故受盟也。
辰陵,陈地。
颍川长平县东南有辰亭。
○复,扶又反,下复封陈同。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无传。
秋,晋侯会狄于櫕函。
晋侯往会之,故以狄为会主。
櫕函,狄地。
○櫕,才端反。
函音咸。
[疏]注"晋侯"至"狄地"。
○正义曰:凡诸诸聚会鲁不与者,皆历序诸国,云会于某地,上"盟于辰陵"即其事也。
狄从诸夏,序列亦然。
僖三十年"齐人狄人盟于邢"是也。
此异于彼,而云"晋侯会狄",是狄在彼地,晋往会之。
故传说晋大夫欲召狄,郤成子劝其勤。
是晋侯自往,故以狄为会主。
成十五年"会吴于钟离",襄十年"会吴于柤",其意与此同。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
不言楚子而称人,讨贼辞也。
[疏]注"不言"至"辞也"。
○正义曰:讨贼辞者,言弑君之贼,人人皆欲杀之,作举国共杀之文,故不言楚子也。
襄二十七年,"卫杀其大夫宁喜",亦是讨贼,但卫人自杀其臣,故称大夫。
征舒非楚之臣,不得言杀其大夫。
诸放、杀及执他国之臣,皆不言某国大夫者,以人臣卑贱,故没其爵号,而空书名氏。
丁亥,楚子入陈。
楚子先杀征舒而欲县陈,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不有其地,故书入在杀征舒之后。
[疏]注"楚子"至"之后"。
○正义曰:案传楚子为陈讨夏氏乱,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
此经先书杀夏征舒,后书入陈者,据先后事实为文。
故杜注云:"楚子先杀征舒而欲县陈,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不有其地,故书入在杀征舒之后。"
是其事也。
刘炫云:楚子入陈乃杀征舒,经先书杀征舒,后言入陈者,以楚子本意止欲讨贼,无心灭陈。
及杀征舒灭陈为县,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于例不有其地,故云"入陈"。
言楚人既杀征舒,楚子乃复入陈,纳二子于陈。
"入陈"之文为下纳张本。
传云:"书曰:‘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人纳连文,是入为纳也。
昭八年"楚师灭陈。 执公子招,放于越。 杀陈孔奂"。
彼心欲灭陈,此则主为讨贼,无心灭陈而复封之,君子善其自悔,故退入陈,于下隐其县陈之过。
若其不然,当云楚子入陈,杀夏征舒。
如此则楚子本为入陈,因入乃讨陈贼,则是恶楚子。
故书入在杀征舒之后。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二子,淫昏乱人也。
君弑之后,能外托楚以求报君之雠,内结强援于国,故楚庄得平步而讨陈,除弑君之贼。
于时陈成公播荡于晋,定亡君之嗣,灵公成丧,贼讨国复,功足以补过,故君子善楚复之。
○播,补贺反。
荡如字。
[疏]注"二子"至"复之"。
○正义曰:二子与君淫昏,致使君死国乱,实罪人也。
今楚子入陈而纳之,乃是纳罪人也。
例应罪楚子,而传言"书曰‘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既善楚子有礼,则是恕彼之过,故杜迹其合恕之由,言贼讨国复,是二子之力,其功足以补过。
故君子善楚复之。
贾逵云:二子不系之陈,绝于陈也。
恶其与君淫,故绝之。
善楚有礼也。
案子纠、捷灾皆不系国,自是例之常,贾说非也。
《释例》云:"贾氏依放《谷梁》,云‘称纳者,内难之辞’。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言书有礼,不可言内难也。 陈县而见复,上下交欢,二人虽有淫纵之阙,今道楚匡陈,贼讨君葬,威权方盛。 传称其礼,理无所难,此先儒说之不安也。"
杜言"于时陈成公播荡于晋"者,此传云"陈侯在晋"。
襄二十五年传云"夏氏之乱,成公播荡"是也。
【传】十一年,春,楚子伐郑,及栎。
子良曰:"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 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
夏,楚盟于辰陵,陈、郑服也。
"传言楚与晋狎主盟。 ○栎,力狄反。 争,争斗之争。 焉,于虔反。 夏楚盟,本或作楚子。 "
楚左尹子重侵宋,子重,公子婴齐,庄王弟。
王待诸郔。
郔,楚地。
○郔音延。
令尹蒍艾猎城沂,艾猎,孙叔敖也。
沂,楚邑。
○艾,五盖反。
猎,力涉反。
沂,鱼依反。
[疏]注"艾猎孙叔敖"。
○正义曰:服虔亦云:艾猎蒍贾之子孙叔敖也。
此年云"令尹蒍艾猎",明年云"令尹孙叔敖",明一人也。
《世本》"艾猎为叔敖之兄"。
《世本》多误,本不必然。
使封人虑事,封人,其时主筑城者,虑事,谋虑计功。
○虑,如字,一音力于反,《广雅》云,无虑都邑也。
[疏]注"封人"至"计功"。
○正义曰:《周礼·封人》,"凡封国,封其四疆。 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
《大司马》:"大役,与虑事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
郑玄云:"虑事者,封人也。 于有役,司马与之属赋丈尺与其用人数也"。
是封人主造城邑、计度人数。
此云"使封人",故云"其时主筑城者"。
虑事者,谋虑城筑之事,无则虑之,讫则计功也。
史书多有无虑之语,皆谓揆度前事也。
以授司徒。
司徒掌役。
量功命日,命作日数。
分财用,财用,筑作具。
平板干,干,桢也。
○干,古旦反,亦作干。
桢音贞。
[疏]注"干桢也"。
○正义曰:《释诂》云:"桢、翰,干也。"
舍人曰:"桢,正也。 筑墙所立两木也。 翰所以当墙两边鄣土者也。"
彼桢为干,故谓干为桢,谓墙之两头立木也。
板在两旁,卧鄣土者,即彼文干也。
平板干者,等其高下,使城齐也。
称畚筑,量轻重。
畚,盛土器。
○畚音本。
盛音成。
程土物,为作程限。
○为,于伪反,又如字。
[疏]"称畚筑,程土物"。
○正义曰:畚者,盛土之器。
筑者,筑土之杵。
《司马》注,辇车所载二筑是也。
称畚筑者,量其轻重,均负土与筑者之力也。
程土物,谓锹畚舆之属,为作程限,备豫也。
议远迩,均劳逸。
略基趾,趾,城足;略,行也。
○趾音止。
行,下孟反。
具糇粮,糇,干食也。
○糇音侯。
粮音良。
干食,如字,一音嗣;本或作干饭。
度有司。
谋监主。
○度,待洛反。
监,古衔反。
事三旬而成,十日为旬。
不愆于素。
不过素所虑之期也。
传言叔敖之能使民。
○愆,起虔反。
晋郤成子求成于众狄。
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赤狄潞氏最强,故服役众狄。
○潞音路。
秋,会于櫕函,众狄服也。
是行也,诸大夫欲召狄。
郤成子曰:"吾闻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继。 其从之也。 勤则功继之。 《诗》曰:‘文王既勤止。 ’《诗·颂》文王勤以创业。 ○创,初亮反。 文王犹勤,况寡德乎?"
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
十年,夏征舒弑君。
○为,于伪反。
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
少西,征舒之祖子夏之名。
○少,诗照反。
[疏]注"少西"至"之名"。
○正义曰:《礼》以王父字为氏,征舒以夏为氏,知子夏是字,少西是名。
言少西氏者,氏犹家也,言将讨少西之家。
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
轘,车裂也。
栗门,陈城门。
○轘音患。
因县陈。
灭陈以为楚县。
陈侯在晋。
灵公子成公午。
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
王使让之,曰:"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楚县大夫皆僣称公。 ○使,所吏反。 僣,子念反。 [疏]“以诸侯讨而戮之"。
○正义曰:经无诸侯,而云以诸侯讨之,诸侯皆庆者,时有楚之属国从行也。
十二年邲之战,经不书唐,而传云唐侯为左拒。
昭十七年长岸之战,经不书随,而传言使随人守舟。
明此时亦有诸侯,但为楚私属,不以告耳。
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 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抑,辞也。 蹊,径也。 ○女音汝。 蹊音兮。 径,古定反。 而夺之牛。 ’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巳重矣。 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 今县陈,贪其富也。 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 反之,可乎?"对曰:"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
叔时谦言小人意浅,谓譬如取人物于其怀而还之,为愈于不还。
○侪,士皆反,辈也。
乃复封陈。
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
州,乡属,示讨夏氏所获也。
○复,扶又反。
夏,户雅反。
[疏]"谓之夏州"。
○正义曰:谓之夏州者,讨夏氏乡,取一人以归楚,而成一州,故谓之夏州。
故书曰:"楚子入陈。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没其县陈本意,全以讨乱存国为文,善其复礼。
[疏]注"没其"至"复礼"。
○正义曰:言入陈纳人为有礼也。
直言入陈纳人,是没其县陈。
本意言陈国见存,入而纳此人耳。
是全以讨乱存国为文,所以善其得礼。
厉之役,郑伯逃归,盖在六年。
自是楚未得志焉。
郑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晋。
为明年楚围郑传。
十年郑及楚平,既无其事。
辰陵盟后,郑徼事晋,又无端迹。
传皆特发以明经也。
自厉之役,郑南北两属,故未得志。
九年,楚子伐郑,不以黑壤兴伐,远称厉之役者,志恨在厉役。
此皆传上下相包通之义也。
○徼,古尧反。
[疏]注"为明"至"义也"。
○正义曰:十年郑及楚平,既无其事,谓经无之也。
郑徼事晋,文无端迹,亦谓经所无也。
传若不发此语,不知楚以何故,明年忽然围郑,为此特发此传,以明后年围郑之经也。
自厉役以来,郑南北两属,不专心于楚,故楚未得志,而明年围之。
七年晋为黑壤之会,郑伯在焉。
厉役在黑壤之前。
九年传言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事在黑壤之后,而彼传不以黑壤兴伐,而远称厉之役者,楚子之志,所恨在于厉役逃归,不为黑壤会晋故也。
上指厉,下指辰陵,中包黑壤,此皆传上下相包通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