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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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药言 汪辉祖

《佐治药言》全文

尽心

士人不得以身出治,而佐人为治,势非得已。

然岁修所入,实分官俸,亦在官 之禄也。

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以福之。

且官与幕客非尽乡里之威、非有乡故之欢,厚禀而宾礼之,什伯于乡里亲故谓职守之所击倚为左右手也。

而视其主人之休戚,漠然无所与于其心,纵无天谴,其免人诵乎?故佐治以尽心为本。

心尽于事必竭所知所能,权宜重轻,顾此虑彼,挽救其巳著,消弭于未然,如后之检更、省事、息讼、求生、体察俗情、随几杜弊诸条皆是也。

首揭尽心二字,乃此书之大纲,吾道之实济。

尽言 尽心云者,非构主人之意而左右之也。

凡居官者,其至亲骨肉未必尽明事理,而从仆胥吏类皆颐指气使,无论利害所关,若辈不能进言,即有效忠者,或能言之,而人微言轻,必不能劝其倾听。

甚且逢彼之怒,谴责随之,惟幕友居宾师之分,其事之委折既了然于心、复礼与相抗,可以剀切陈词,能辨论明确,自有导源回澜之力。

放必尽心之,欲言而后为能尽其心。

报德莫如尽言,如遇地方有利,当兴有弊当革,刑罚 不平、催征苛急,与夫弭盗、救荒、劝学、除暴皆须通盘熟筹,忠告善适,傅见诸施行为,一方作福。

此之谓能尽言。

谚云公门中好修行。

言其一政之善,所施广大,故也。

然则一政之不善,亦为恶于无穷矣。

幕客虽无其权实预其事,果思利物利人,而随时随事尽心尽言。

于民有济,乃修行之大者。

不合则去

嗟乎!尽言二字,益难言之。

公事公言,其可以理争者,言犹易尽,彼方欲济其私,而吾持之以公,鲜有不龃龉者,故委蛇从事之人劝曰:匠作主人模或且从而利导之;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也。

曙乎!是何言哉!颠而不持,焉用彼相,利虽足以惑人,非甚尽暗,岂尽迷于局中。

果能据理斟情,反复于事之当然及所以之故,扶利害而强诤之,未有不惊然悟者。

且宾之与主,非有势分之临也。

合则留,吾固无负于人,不合则去,吾目无疚于巴。

如争之以去就,而彼终不悟,是诚不可与为善者也。

吾又何所爱焉。

故欲尽言,非易退不可。

此条专指主宾共一事,意见过异者而言。

或遇荒不恤,或加耗太甚,及故出入人重罪之类,反复言之而不听,则去之可耳,若寻常公事,一时议论不合,不妨从容计较。

得失有数

或曰:寒士以砚为田,朝得一主人焉,以言而去;暮得一主人焉,又以言而去,将安所得为之主人者。

呜呼!是又见小者之论也。

幕客因人为事无功业可见,言行则造行,惟以主人之贤否为贤否,主人不贤则受治者无不受累,夫官之禄,民之脂膏,而幕之修出于官禄,吾恋一馆而坐视官之虐民,忍乎,不忍!且当世固不乏贤吏矣,诚能卓然自立,声望日著,不善者之所恶,正善者之所好也,故恋栈者 或且穷途偃蹇,而守正者非不到处逢迎。

虚心 必行其言者,弊或流于自是,则又不可。

宾主之义全,以公事为重。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况幕之智,非必定贤于官也。

特官为利害所拘,不免摇于当局,幕则论理,而不论势,可以不惑耳。

然隔壁听声,或不如当场辨色,亦有官胜于幕者,惟是之从。

原于声价无损,意在坚持。

间亦债事。

故土之伸手知己者,尤不可以不虚心。

虚心二字,非必与主人议事,当然凡事之稍有关系者同事诸人,或有见解是即从之但求于事与无分畛域条参看。

立品

信而后谏,惟友亦然。

欲主人之必用吾言,必先使主人之不疑吾行,为主人忠谋,大要顾名而不计利。

凡与主人相依及效用于主人者,率惟利是视不得遂其所欲。

往往易为媒药。

其势既孤,其闲易生,稍不自检,毁谤从之,故欲行吾志者,不可不立品。

立品是幕道之本,下文素位自洁俭用慎交皆其条目,而尤重自洁俭是立品之本,品立而后能尽心尽言。

素位

幕客以力自食。

名为佣书,日夕区书,皆吏胥之事。

可官声之美恶系焉,民生之利害资焉,非与官民仅有宿缉,缀不可久居此席者。

自视不可过高,高则气质用事,亦不可过卑,则休戚无关。

一幕客耳,而曰,官声之美恶系焉,民生之利害资焉,居其位者,不为不重。

抑思所系所资无非地方,敢掉以轻心乎?

立心要正

谚云:官断十条路,幕之制事亦如之。

操三寸管,臆揣官事,得失半焉,所争者公私之别而已,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理之获,亦为天谴所及,故立心不可不正。

正心乃为人之本,心正而其术斯端。

此言操存有素。

临事又以公私之别。

敬慎之至也,勿误认有事方正其心以辞害意。

自处宜洁

正心之学,先在洁守,守之不慎,心乃以偏,吾辈从事于幕者,类皆章句之儒,为童子师,岁修不过数十金,幕修所入,或数倍焉,或数十倍焉。

未有不给于用者,且官有应酬之费,而幕无需索之人,犹待他求,夫何为者。

昔有为余说项者,曰,此君操守可信,余闻之怫然,客曰,是知君语也,夫何尤,余应之曰,今有为淑女执柯,而称其不淫,可乎?客人笑而去。

先生自序云,苟非心力所入享吾父或吐及不长吾子孙者,誓不敢入于橐,此条即此意也,立品正心,全在洁守。

俭用

古也有志俭以养廉,吾辈游幕之土,家果素封,必不忍去父母离妻子。

寄人篱下,卖文之钱,事畜资焉,或乃强效豪华,任情挥霍,炫裘马,美行滕,已失寒士本色,甚且嬖优童,狎娼妓,一咽之费,赏亦数金,分其余货,以供家用,嗷嗷待哺,置若罔闻,当其得意之时,业为职者所鄙,或一朝失馆,典质不足,继以称赏,负累既重,受恩渐多,得馆之后,情牵势绊,欲洁其守,终难自主,习与性成,身败名裂,故吾辈丧检,非尽本怀,欲葆吾真,先宜崇俭。

古人云,人之于财,常患其来处少,而不知其病在去处多。

每见小席修微,尚堪仰事俯畜,而千金大多幕,反多支纳。

甚或有困窘败检者,正患去处之病耳,故欲洁和必先俭用,合下条看。

范家

身自不俭,断不能范家。

家之不俭,必至于累身,寒士课徒,数月之修少止数金,多亦不过数十金,家之人,目其艰,是以节啬。

相佐游幕之土,月修或至数十金,积数月寄归,则为数较多,家之人以其得之易也,其初不甚爱惜,其后或至浪费,得馆仅足以济失馆,必至于亏,谚所谓搁笔穷也,故必使家之人皆知来处不易,而后可以相率于俭,彼不自爱者,其来更易,故其耗更速,非惟人事,盖天道矣。

检点书吏 衙门必有六房书吏,刑名掌在刑书,钱谷掌在户书,非无话习之人,而惟幕友是传者,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

谚云,清官难逃猾吏手,盖官统群吏,而群吏各以其精力,相与乘官之隙,官之为事甚繁,势不能一一而察之,唯幕友则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吏无禄入其有,相循陋习,资以为生者,原不必过为搜剔,若无弊累人之事,断不可不杜其源。

总之幕之与吏,择术悬殊,吏乐百姓之扰,而后得藉以为利,幕乐百姓之和,而后能安于无事,无端。

而吏献一策,事若 有益于民,其说往往甚正,不为彻底熟筹轻听率行,百姓必受累无已。

故约束书吏。

是幕友第一要事。

衙门公事。

全凭文案,平时宜今书吏,将所办稿件,挨顺年月粘卷,随时呈阅,用记一案既结,告印归档,此有四便,奸胥不能抽添改匿,有时检查,始末具在,上司提卷,不必另做,官幕离任去馆,克致临时周章。

此公私之别,祸福之原,当严以律己,静以制人。

省事

谚云:衙门六扇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非调官之必贪,吏之必墨也,一词难理,差役到家,则有馈赠之资,探信入城,则有舟车之费,及示审有期,而讼师词证以及关切之亲朋相率而前,无不取给于具呈之人,或审期更换,则费将重出,其他差房,陋规名目不一,谚云在山靠山,在水靠水,有官法之所不能禁者,索许之脏,又无论已。

余会谓作幕者,于斩续流徒重罪,完不加意检点。

其累人造孽多在 词讼,如乡民有田十亩,夫耕妇织可给数目,一讼之累,费钱三平文,便须假子钱 以济,不二年,必至卖田。

卖一亩则少一亩之入。

辗转借售,不七八年,而无以为生,其贫在七八年之后,而致贫之故,实在准词之初,故事非急切,宜批示开导,不宜传讯差提,人非紧要,宜随时省释,不宜信手牵连,被告多人,何妨摘唤千证。

分列自可摘芟。

少唤一人,即少累一人,谚云堂上一点朱,民间千点血,下笔时多费一刻之心,涉讼者已受无穷之惠云。

故幕中之存心,以省事为上。

地方命盗重案,非所常有,惟词讼源源相继,实民事之最繁最急者,乃幕中第一尽心之要务也,尝闻之前辈云,核批呈词,其要有三,首贵开导,其次查处,不得不准者,则摘传人证,正与此条意合。

如漫不经心,妄准滥传,恐 不惟小民多费因而致贫,且或拖累毙命及酿成大案,悔之无及,可不慎哉!至田产等案,尤易牵涉,一经呈名,有积年累世莫脱其苦者,核稿时尤当加意。

词讼速结

听讼,是主人之事,非幕友所能专主,而权事理之缓急,计道里之远近,催差集审,则幕友之责也。

一示审之期最须斟酌,亘量主人之才具,使之宽然有余,则不至畏难自沮,既示有审期,两造已集,断不宜临期更改,万一届期,别有他事,他事一了,即完此事,所以逾期之故,亦必晓然,使人共知,若无故更改,则两造 守候一日多一日费用,荡财旷事,民怨必腾,与其难而不审,无若郑重于难理之 时。

与其示而改期,无若郑重于示期之始。

昔有妇拟凌迟之罪,久禁囹圄,问狱卒 曰,何以至今不剐,剐了便好回去养蚕,语虽恶谁,盖极言拖延之甚于剐也。

故便民之事,莫如听论速结。

勤理词讼,又官之尽心第一要分务也。

平民词讼之非情事较重者,多不难于剖曲直服众情,常人稍稍自好,尚肯排难解纷,官而不理词讼,非必尽出本怀,盖事本繁冗,未 易著手,由因循而怠玩者有之,是在幕客,平时启其善心,临事鼓其兴致,以期民事渐了,官声渐振,而主宾亦同受其福,其口权缓急,计远近,酌审期,量才具。

其中煞费 苦心,有循循善诱之意,佐治最宜领略。

息讼

词讼之应审者,什无四五。

其里邻口角,骨肉参商,细故不过一时竞气,冒昧启讼,否则有不肖之人,从中播弄,果能审理,平情明切,譬晓其人,类能悔悟,皆可随时消释,间有难理,后亲邻调处,吁请息销者,两造既归辑睦,官府当予矜全,可息便息,宁人之道,断不可执持成见,必使终讼,伤同党之和,以饱差房之欲。

衙门除官幕而外,类多喜事,不欲便休,藉以沾润,故谚云,一纸入公门,九牛拔不出,甚言其兴讼易而息讼难也。

官若矜全,民必感颂,如察其事。

若有讼师起灭者,亦当先宽愚氓,除留奸辈。

求生

求生二字,崇公仁心曲传于文忠公之笔,实千古法策要诀。

法在必死,国有常刑,原非幕友所敢曲纵,其介可轻可重之间者,所争止在片语,而出入甚关重大,此处非设身处地,诚求不可,诚求反复。

心有一线生机,可以藉手。

余治刑名,佐吏,凡二十六年,入于死者,六人而已。

仁和则莫氏之因奸而谋杀亲夫者,钱塘则郑氏之谋杀一家非死罪二人者,起意及同谋,加功二人,平湖则犯窃而故杀其妻者,有毛氏二人窃盗,临时行强而拒,杀事主者,有唐氏一人,其他无入情实者,皆于初报时与居停,再三审慎,是以秋审之后,俱得邀恩缓减,是知生固未尝不可求也。

求生非故出也,曰设身处地,反复诚求者,正平心静气准情酌理耳。

此时容不得半毫私曲,参看下条,设死者相质,有词以对,一语可悟,合下二条反复参看。

凡凶杀等案,多出无心,苟非情重伤多,皆得缓决邀恩,但亦有片词之未协即介于实缓之间者办案定罪时,不可不先查秋审条款,以免错误。

慎初报

获贵初情,县中初报,最关紧要,驳诘之繁,累官累民,皆初报不慎之故。

初报以简明为上,情节之无与罪名者,人证之无关出入者,皆宜详审节删。

多一情节,则多一疑窦,多一人证,则多一拖累,何可不慎。

办案之法,不唯入罪宜慎,即出罪亦甚不易。

如其人应抵,而故为出之,即死者含冤。

向尝闻乡会试场,坐号 之内,往往鬼物凭焉。

余每欲出入罪,必反复案情,设令死者于坐号相质,有词以对,始下笔办详,否则不敢草草动笔。

二十余年来,可质鬼神者,此心如一日也。

杀死本宗期功尊长罪于斩决之案,如亲情轻,定例不准两请,而豫东等省办法,即于出罪语下,切实声叙情轻之故,皆得邀恩,改为监候,粤东自道光三年亦有成案,如遇此等案件,切勿遗漏声明。

命案察情形

命案出入,全在情形。

请者起衅之由,形者争险之状。

衅由曲直,秋审时之为 情实,为缓决,为可矜,区以别焉。

争殴时所持之具,与所伤之处,可以定有心无心之分。

有心者为故杀,一必干情实,无心者为错杀,可归缓决。

且殴状不明,则 狱情易混,此是出入最要关键,审办时,必须令许作与凶手,照供比试,所叙详 供,宛然有一争殴之状,历历在目,方无游移干驳之患。

办理械斗秋审册,须论人,莫论起,细核秋审条款,务 使实缓得平,如四人为一案,三人火器杀人,一人一枪扎 毙一人,应将三人为一起,入实,其一人另为一起,入缓。

只须于两册内,加一。

除某人入实缓外,字样便已明晰,慎勿笼统误入。

盗案慎株累

脏真则盗确,窃贼亦然。

正盗正窃罪,无可宽所,尤当慎者,在指扳之人与买寄脏物之家,往往择殷而噬,藉端贻累,指板之人,因须质审,其查无实据者,亦 可摘释,至不知情而买寄脏物,律本无罪,但不得不据供查吊。

向尝不差捕役,止今地保传谕,激内注明有则交保,不须投案,无则呈剖,不许带审,亦从无匿脏不缴,自干差提者,此亦保全善类之一法。

盖一经差提,不唯多费,且窃盗抢累,几为乡里之所不齿。

以无辜之良民,与盗脏庭质,非贤吏之所忍也。

盗贼辗转攀援,未必尽出有意诬人,或自分必死,或畏刑难甚,随口供指,冀延残喘者,大约十居六七,全在鞫狱者察言观色,司幕者守经达权,劝赞推敲,自分真伪, 勿误随五里雾而使一路哭也。

此中机变存乎其人,当与后 之草供未可全信条参看,如能体行有验,最易大得民心。

说详学治续说。

严治地棍

吏治以安良为本,而安良莫要于去暴。

里有地棍,比户为之不宁,讹借不遂, 则造端讦告,其尤甚者,莫如首赌首娼,事本无凭。

可以将宿嫌之家一网打尽,无论冤未即雪,即至审诬而破家荡产相随属矣。

惟专处原告。

不提被呈,则善良庶有赖焉。

惟是若辈倚骨吏为牙爪,胥吏倚若辈为腹心,非贤主人相信有素,上水之船,未易以百丈牵矣。

土豪地棍无地无之,亦视官之贤否,以为纵敛耳。

果官尽其职,幕尽其能,举措得宜,自然畏服,严治之说,未可拘泥。

读律

幕客佐客,全在明习律例。

律之为书,各条具有精蕴。

仁至义尽,解悟不易,非就其同异之处,融会贯通,鲜不失之毫厘,去之千里。

夫幕客之用律,犹秀才之用四子书也。

四子书解误,其害止于考列下等,律文解误其害乃致延及生灵。

昔有友人,办因奸拐逃之案,意在开脱奸夫,谓是奸妇在逃改嫁,并非因奸而拐。

后以妇人背夫自嫁,罪干缳首,驳该平反,大费周折。

是欲宽奸夫之遣,而几入奸妇于死所,调知其一不知其二也。

故神明律意者,在能避律,而不仅在引律。

如能引律而已,则悬律一条以比附人罪一刑,胥足矣,何藉幕为。

律文一定?不移例,则因时更改,宜将本到通行,随手抄粘。

律本以免,引用歧误,仍常看条例以绎意义而达时务。

读书

学古入官,非可责之幕友也。

然幕友佐官为治,实与主人有议论参互之任,遇疑难大事,有必须引经以断者,非读书不可。

昔在秀水时,有陶氏。

某以长房独子,出继叔父。

生五子,而长子故绝,例得以次子之子为后,其三子谋以己子,后其伯兄因乘父故,伪托遗命,令钟子归嗣本生。

担次房者,谓以孙祢祖,礼难归继。

袒三房者谓本生有子而无后,于情不顺,归继之说未为不可,荐绅先生纷如聚讼,上台撒下,县议,余亦无能执中。

长夜求索,忽记“礼经”残与无后者,食于祖之文,爰佐令君持议,谓弥祖之论必不可行。

陶某既出继叔后,断难以子归继本宗,本宗有子而绝,情有莫安,请以其主附食,伊父听陶某子孙奉祀,大为上台所 赏。

后在乌程有冯氏子,因本宗无可序继,自抚姑孙为后,及其卒也,同姓不宗之。

冯氏出而争继,太守允焉。

余佐令君持议,据未儒陈氏,北溪字义系重同宗同姓,不宗即与异姓无殊之说,绝其争端。

向非旁通典籍,几何不坐困耶?每见幕中公限,往往饮酒围棋,闲谈送回,或以稗官小说消遗自娱。

究之无益身心,无关世务,何若屏除一切,读有用之书、以之制事,所稗岂浅鲜哉。

读书不必经传,凡有益于身心者,皆可读之,最能开心思,长识见,动文机,活笔路,且可医俗,致人括目。

昔见一友,于呈禀之可驳者不驳,但批日,姑候云云,意其从厚,从容与语,而此友辨论极切,且出人意外。

余曰,君烛照如此,何不批以示之。

友怃然曰:吾悔不读书耳。

因以笔涩引愧。

时案头有古文。

余指曰,君才识甚高, 诚能读此犹未晚也。

友欣然乞选文之易晓者,专心诵之 不数月,而笔畅辞宏。

一卒而去。

幕患词不达意,请以此友为法。

妇女不可轻唤

提人不可不慎,固已事涉妇女,尤宜评审,非万不得已、断断不宜轻传对簿。

妇人犯罪,则坐男夫具词,则用,抱告律意,何等谨严,何等矜恤。

盖幽娴之女,全其颜面,即以保其贞操,而妒悍之妇,存其廉耻,亦可杜其泼横。

吾师孙景溪先生讳尔周,言令吴桥时,所延刑名幕客叶某者,才士也,一夕方饮酒,偃仆于地,诞沫横流,气不绝如缕,历二时而苏。

次日齐沐闭户,书黄纸流,亲赴城隍庙拜毁,回署后,眠食若平常,超六日又如前偃仆,良久复起,则请迁居外寓。

询其故,曰:吾八年前馆山东馆陶,有士人告恶少子调其妇者,当核稿时,欲属居停,专惩恶少子,不必提妇对质。

友人谢某云,此妇当有姿首,盖寓目焉。

余以法合,到官遂唤之,已而妇投缳死,恶少子亦坐法死。

今恶少子控于冥府,谓妇不死,则渠无死 法,而妇之死实由内幕之传唤。

馆陶城隍神关提质理,昨具流早剖,谓妇被恶少子所调,法合到官,且唤妇之说,起于谢某。

城隍神批准关复,是以数日幸得无恙,顷又奉提,谓被调之后,夫已告官,原无意于死,及官传质审,始忿激捐生。

而传质之意,在窃其色,非理其冤念。

虽起于谢某,笔实主于叶某。

谢已摄至,叶不容宽。

余必不允矣。

遂为之移寓于外,越夕而殒。

先以法所应传之妇起念不端尚不能幸逃阴谴,况法之可以不传者乎?观轻传者,酿事致祸如此则全书省事急讼等条可不加意体会乎?

差禀拒捕宜察

余族居乡僻,每见地总领差色摄应审犯证,势如狼虎,虽在树立不敢与抗,遇懦弱农民,需索尤甚,拂其意则历声呵诉。”

或曰:毁官票以拒捕,禀究,人皆见而畏之,无敢公然与之相触。

夫凶盗重犯,自问必死,拒捕之事,间或有之。

若户婚田债细故,两造平民,必无敢毁票以拒者,拒捕之禀,半由索诈而起。

然一以拒捕传质即至审,虚民不堪命矣。

余在幕中,遇此等事,直将毁票存销,改差承行,止就原案办理,其果否拒捕,属主人密加确访,而改差票内不及拒捕之说,以免串诈,然其每访辄虚。

故差禀拒捕,断断不可偏听。

须为犯人着想

亲民之吏,分当与民一体,况吾辈佐吏为治,身亦民乎?尝见幕友,位置过高,居然以官体自处,齿鲜衣轻,渐不知民间疾苦。

一事到手,不免任意高下。

甚或持论未必全是,而强词夺理,主人亦且曲意从之,恐其中作孽不少。

余在幕中,襄里案牍,无论事之大小,必静坐片刻,为犯事者设身置想,并为其父母骨肉通盘筹画,始而怒,继而平,久乃觉其可矜,然后与居停商量,细心推鞠,从不轻予夹秽,而真情自出,放成招之案,鲜有翻异,以此居停,多为上台赏识,余亦藉以藏拙。

无赋闻之日。

故佐治所局,莫大平心躁气浮及拘泥成见。

幕之为道,所贵持平,切忌才。

矜才则气质用事,易入于僻。

又患无才,无才则拘泥不通多涉于暗与僻俱不能 为犯人着想则同,足以败事误人,而僻者尤甚,必也品节详明,德性坚定,事理通达心气和平,方为全才,而实罕见。

但闻者能进则明,僻者能退则正。

进退之谓何?虚心与务学而已。

勿轻引成案

成案如成墨,然存其体裁而已。

必授以为准,刻舟求剑一鲜有当者。

盖同一贼 盗而纠价上盗,事态多殊,同一斗殴而起他下手,情形遇别。

推此以例其他,无不 皆然。

人情万变,总无合辙之事。

小有参差,即大费推敲。

求生之道在此,失人之 故亦在此,不此之精辨而以成案是援,小则翻供,大则误拟,不可不慎也。

办案不可有成心,不可无定见,如案未可信,不厌研 审,是谓无成心。

案既可信,始定发书,是谓有定见,是书之谓,以笔代词也。

既日代词,则无甚去取删改,可知 情状既明,自有一律一例适当其罪。

何必取成案,而依样葫芦耶?苟必成案是循,不免将就。

增减毫厘,千里误事匪轻。

访案宜慎 恃信之官,喜以私人为耳目访察公事。

彼所倚任之人或摇于利,或蔽于识,未必俱可深信。

官之听信原不可待,全在幕友持正不挠,不为所夺。

若官以私人为先 入幕,复以浮言为确据,鲜不偾事。

盖官之治事,妙在置身事外,故能虚心听断, 一切以访闻为主,则身在局中动多挂碍矣。

故统案慎勿轻办。

勤事

办理幕务最要在勤一事。

入公门伺候者,不啻数辈,多延一刻,即多累一劾,如乡人入城控事,午前得了,便可回家。

迟之午后,必须在城觅寓,不惟费钱,且任废一日之事。

小民以力为养,废其一日之事,即缺其一日之养。

其羁管监禁者,更不堪矣,如之河勿念?况事到即办,则头绪清楚,稽查较易。

一日积一事,两口便 积两事。

积之愈多,理之愈难,势不能不草率塞责。

讼师猾吏,百弊从生,其流毒 有不可胜言者。

譬舟行市河之中,来者自来,往者自往,本无雍塞之患。

一舟留滞,则十百舟相继而阻,而河路有挤至终日者矣。

故能勤则佐剧亦暇,暇自心清。

不勤则佐简亦怄。

怄先神乱。

古云勤能补拙,又曰业精于勤,故才钝而勤,则于事无滞;才捷而勤,则所为必工,以孔子大圣犹敏于事,幕客学识有限,其敢怠忽乎哉?须示民以信 官能予人以信,人自帖服。

吾辈佐官,须先要之于信。

凡批发呈状,示审词讼,其日期早晚,俱有定准,则人可依期伺候,无废时失业之虑。

期之速者,必致 与人之诵,即克日稍缓,亦可不生怨言,第欲官能守信,必先幕不失信。

盖官苟失信,幕可力尽。

慕自失信,官或乐从。

官之公事甚繁,偶尔偷安、便逾期刻,全在 幕友随时劝勉。

至于幕友不能克期,而官且援为口实,则它之不信,咎半在幕也。

开赈既示日期,饥人四面将至,万不可改,致误民命。

如示期本迟,而欲改早者,愈早愈妙。

考试最要酌时昔势,定期出示不可轻改。

若不经意恐,小而士论不平,大则藉端罢考,他如出借,点验老民残废及放棉衣口量等事,凡稍涉入来出众者皆可类推。

勿轻出告示

条教号令是道齐中一事。

告示原不可少,然必其事实有关系,须得指出利弊,与众共喻。

或劝或戒非托空言,方为有益。

若书吏视为故纸,士民目为常谈,抄录旧稿,率意涂饰者,书可不必。

非惟省事,亦可积福。

每见贴示之处,增下多有阳沟及安设粪缸溺桶之类,风吹雨打,示纸堕落秽中,亵字造孽,所损正不细耳。

与其轻出告示语诸涂人,何若详批呈词就其切已。

慎交

广交游,通声气,亦觅馆一法。

然大不可恃。

得一知己,可以不憾。

同心之友,何能易得。

往往交太滥,致有不能自立之势,又不若轻便自守者转得自全,且善善恶恶直道在人,苟律已无愧,即素不相识之人,亦未尝不为引荐,况交多则费多,力亦恐有不暇给乎。

交而曰慎,择损益也,滥交不惟多费,且恐或累声名。

勿攀援 登高之呼,其响四应。

吾辈声名所系,原不能不藉当道诸公齿牙奖借。

然彼有相赏之实,自能说项。

如攀援依附,事终无补,非必其人自挟资自大也,即甚虚怀下士而公务殷繁,势不能悬榻倒履,司阍者又多不能仰体主人之意,怀利投谒,徒为若辈轻薄,甚无谓也。

总之彼须用我,自能求我,我若求彼,转归无用,故吾道以自立为主。

自立是敦品励学,求其在我。

办事勿分畛域

州县幕友其名有五,曰刑名,曰钱谷,曰书记,曰挂号,曰征比。

剧者需才至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其事各有所司。

而刑名、钱谷实总其要官之考成,倚之民之身家,属之居是席者,直须以官事为己事,无分畛域。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后可。

盖宅门以内,职分两项,而宅门以外,官止一人。

谚云:一人之谋不敌两人之智。

如以事非切已,坐视其炎,而不置一词。

或以己所专司不容旁人更参一解,皆非敬公之义也。

特舍己从人其权在我。

而以局外之人效手虑之得,则或直委婉或宜径直,须视当局者之性情而善用之。

否则贤智先人,转易激成乖刺耳。

此是忠告善道之法。

人情喜曲恶直,总以委婉为佳。

勿轻令人习幕

吾辈以图名本就,转而治生。

惟习幕一途与读书为近,故从事者多。

然幕中数席,惟刑名、钱谷岁修较厚。

余则不过百金内外,或止四五十金者,一经入幕,便无他途可谋,而幕修之外,又分毫无可取益。

公事之称手与否,主宾之同道与否,皆不可知。

不合则去,失馆亦常有之事。

刑名、钱谷谙练而端方者,当道每交相罗致,得馆尚易。

其他书记、挂号、征比各席非势要吹嘘。

即刑钱引荐,虽格有用之才,洁无瑕之品足以致当道延访者件无一二,其得馆较难。

以修辅而计刑钱,一岁所入足抵书号征比数年。

即失馆缺用,得馆之后可以弥补。

若书号、征比得馆已属拮据,失馆更费枝梧。

且如乡里课徒及经营贸易、蕴袍疏食勤俭有素,处幕馆者章身不能无具,随从不能无人加以庆吊往还,亲朋假乞,无一可省。

岁修百金,到家亦不过六七十金。

八口之家,仅足敷衍。

万一久无就绪,势且典贷无门,居处既习于安闲,行业转难于更改,终身坐困,始基误之。

故亲友之从余习幕者,余必先察其才识,如不足以造就刑钱,则四五月之内即令归习他务。

盖课徒可以进业,贸易可以生财。

作幕二字,不知误尽几许才人。

量而后入择术者,不可不自审也。

未成者可改则改,已业者得休便休。

须体俗情

幕之为学,读律尚已。

其运用之妙,尤在善体人情。

盖各处风俗往往不同,必须虚心体问,就其俗尚所直,随时调剂。

然后传以律令,则上下相协,官声得著,幕望自隆。

若一味我行我法,或且怨集谤生。

古云利不百不兴,弊不百不除。

真阅历不可不念也。

戒已甚

余尚在胡公幕中,初读律书时,惴惴焉,恐不能习幕是虑。

友人骆君炳文,端方港练,独严事之。

尝语余田:以子之才之识,为人佐治,所谓儒学医案作齐者,非不能之患,正恐太能耳。

余请其故,曰:衙门中事,可结便结。

情节之无大关系者,不必深求。

往往恃其明察,一丝不肯放过,则枝节横生,累人无已,是调已甚,圣贤之所戒也。

余心识之,不敢忘。

数十年来,觉受此语之益甚多。

戒已甚不仅佐治宜然,处世待人成当取法。

公事不宜迁就

实之佐主,所办无非公事,端资和衷商酌,不可稍介以私。

私之为言。

非必已有不肖之心也。

持论本是,而以主人意见不同,稍为迁就,便是私心用事。

盖一存迁就之见,于事必费斡旋,不能适得其平。

出于此者,大概为馆所羁绊。

不知吾辈处馆非为宾主有缘,且于所处之地必有因果。

千虑之得有所利,千虑之失有所累。

小者尚止一家,大者或徧通邑,施者无恩怨之素,受者忌报复之端。

所谓缘者,宿缘有在,虽甚龃龉未必解散。

至于缘尽留恋,亦属无益。

且负心之与失馆轻重悬殊,何如秉正自持,不失其本心之为得乎?此当与不合则去得去有数须成主人之美诸条前后合看,意义始尽。

勿过受主人情

合则留,不合则去,是处馆要义。

然有不能即去者,不仅恋馆之谓也。

平日过受主人之情,往往一时却情不得。

岁修无论多寡,饩凛称事总是分所应得。

此外多取主人分毫,便是情分受非分之情,或不得不办非分之事,故主宾虽甚相得,与受必须分明。

即深支岁修亦宜有节。

探支过度,则通有不合,势不得洁身而去矣。

非分之事,乃官之私事,或公事。

而官有他意,强以迁就者,勿误会刑钱等件偶然代笔为非分。

去馆日勿使人指摘

官之得民与否,去官日见,真幕之自爱与否,去馆日毕露。

佐主人为治,须算到去官日不可有遗议败名。

总之官之得民,要在清勤慈惠。

故苛细者与板冗,交识幕之自爱,要在谦慎公勤。

故依回者与刚愎同病。

幕不自爱,内外必知不待去馆始露,其未即见绝者,或主人萝萝耳,故无欲者,或任性矜能;而有私者,多畏人避迹。

就馆宜慎

幕宾之作善作不善,各视乎其所主。

宾利主之修,主利宾之才,一其初本以利交。

第主宾相得,未有不道义亲者。

薰莸强合必不可久。

与其急不暇择,所主非人,席不暖而违去之,不若于未就之前先为慎重。

则彼我负心,目无掣肘之患。

愈久而愈固,异已者亦不得而闲之。

余自维才十憨,故就馆最慎。

然从无半途割席之事。

职是故也,昨留别同事诸君,有一事留将同辈述,“卅年到处主人贤”之句, 不可谓非天幸矣。

通计幕游自壬申春迄乙己秋,几三十四年。

惟始二年,主者为外舅王坦人先生,不在宾主之数。

余所主几十六人,其中无锡、慈溪二处皆偶托也,实则十四人而已。

具详于左。

干隆十九年甲戌二月,馆常州府知府胡公幕。

公讳文伯,字偶韩,山东海阳 人,其年冬迁苏松常镇太粮储道,余偕行。

明年胡公督运临清,余病不能与俱,假馆无锡县魏君幕。

魏君讳廷变,直禄柏乡人。

至六月仍回胡公幕,见主胡公者六年。

干隆二十四年十二月,余欲专治刑名,受长洲县聘,辞之归。

干隆二十五年正月,馆长洲县郑君幕,君讳流贤,山东济宁人。

是年十二月以秀水县孙景溪师召,辞之归。

干隆二十六年三月,馆秀水县幕景溪师讳称周,山东昌邑人,余受业师也。

至次年八月,升河南开封府同知去官,余即受平湖县刘君聘。

是月至平湖。

刘君讳国恒号冰章,奉天人。

干隆三十二年正月升江西九江府吴城同知。

去官,余即受仁和县李君聘。

二月至仁和。

李君讳学李,陕西三原人。

是年十月缘事去官。

余即受乌程县蒋君聘,是月至乌程。

蒋君名志锋号振庵,奉天人。

至次年五月缘事去官,接任者为战君名效曾号鲁村,直禄宁津人,延余接办。

九月叨乡历十二月,以会试辞归。

干隆三十四年五月,下第回,馆钱塘黄公幕。

公名泰元,号亨章云南泰和人。

至三十五年十二月以会试辞归。

干隆三十六年五月下第回,受海宁刘君聘,以故人战君官嘉善辞不获,因却海宁聘,至嘉奖善。

七月战君调富阳,余偕行。

九月孙公讳含中号西林来官宁绍台,兵备道公景溪师于也,义不可辞,乃去富阳,馆宁波道幕者。

四月十二月以会试辞归。

干隆三十七年五月下第回。

海宁刘君复以聘来,七月至海宁。

刘君名雁题,号仙圃,河南光山人,居海宁者二年余。

至三十九年八月,海宁县升为州,刘君解官,余归里。

干隆四十年会试成进士,后丁母忧归。

九月馆慈溪黄君幕。

君名元伟,不一月,辞归。

时战君已由归安升海宁州,以聘来,复就海宁。

十二月以平湖刘君寻旧约,辞之归。

刘君前海宁令也。

干隆四十一年正月至平湖,地四年余。

干隆四十五年刘君升杭州东海防同知。

余受署乌程县兴君聘。

是年五月至乌程。

兴君名德,号勉庵,满洲人。

至四十六年四月前令徐君回任,延余接办。

徐君名朝亮,山东莱阳人。

六月徐君丁忧会官,余归里。

是年九月受龙游王君聘,十月至龙游。

王君名士听,号晴川,奉天义州人。

居龙游一年余。

干隆四十七年七月,王君调任归安,余偕行,居归安三年余。

干隆五十年八月,王君以母老告养,懈官归里。

以上四十则有本有末,有体有用,有经有权,语虽区分,意则贯串。

乃先生之间学幕道之金针。

学者诚能读其书,志其志,一动念务在慈祥,一启齿务存忠厚,一下笔务皆慎重,久之纯熟,习若性成。

人之修积既深,天之报施必厚,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

富寿贵盛,有不期然而然者矣。

略际数事于后,前辈姜先生游幕河南,性方谨,治事务仁恕,教子梅读书,成进士,现官御史。

丁竹心先生游幕山东,不必专席,而名重一时,为人多才艺,喜榆扬,善规 劝,尚义疏财,人多德之。

初无嗣,后连生五子。

长文标,举孝廉,知屯留县。

四文(钅丙)知高台县,升知州。

五文创成进士,知长子县。

仲叔亦出必。

而长孙元福早领乡焉。

现为正定教谕。

诸孙争荣方兴未艾。

山东知县叶肇冉之太翁,名幕也,办事平允,抚按重之。

后为人资得县丞,升知县。

肇冉亦继起。

程封翁者,在山东藩幕多年,每遇灾赈,能权宜,行事既便且 速,所全甚众。

子应庚现为阳欲知县,家素封,不就养年八十余,闻犹强健。

就聘治事,勤恤平恕,尤留意民词,暇仍读书。

寒暑不辍,后成进士,官莘县知县。

孙乔林为历城县幕时,惴惴以造孽是恐,遇事慎之又慎,人多笑之。

而孙益自励。

尝欲弃去,苦无别业,为生计居二年余。

忽遇其族伯亦幕,而官者与之语,奇其人,为损通判,显仕河南,有志竟成,一时伟之。

仆闻见鄙陋,于幕道之获福者二十年来仅能确指数人,不啻千百之一二。

作幕之难,于此可想。

有识者何思所以自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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