麈史 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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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麈史》 卷上 王得臣

睿谟郑毅夫尝说:艺祖朝,声登闻鼓原本无鼓字,从钞本补。

《说郛》同。

求亡猪者。

上手诏忠献赵公曰:"今日有人声登闻来问朕觅亡猪,朕又何尝见他猪耶?然与卿共喜者,知天下无冤民。"

治平初,有州护兵官以非日钞本作白。

直禁卒录编敕,既劾,具牍以上。

钞本有白字。

英宗曰:"武臣写敕,是有意莅官矣。"

遂命释之,闻者莫不叹服。

慈圣园陵永裕手诏,略曰:"功隆德盛,被于四海,宜改山原本作园,钞本阙一字。 案《宋史》慈圣光献曹后于元丰二年冬十月乙卯崩,戊午诏易太皇太后园陵曰山陵。 则此字当作山字无疑,据改。 陵。"

仍云:"朕于禁中实行三年之制。"

盖古所未有也。

中书许冲元尝对客言:熙宁末,神宗欲改元。

近臣拟"美成"、"丰亨"二名以进。

上指谓"美成"曰:"羊大带戈,不可";又指"亨"字曰:"为子不成,可去亨而加元。"

遂以元丰纪年。

内侍陈处约尝与客言:昔在宣仁圣烈殿执事,言:"宣仁尝俭服絁钞本作绝。 素,盖古之衣大练无以过。 或宴罢,见浣濯食器,戒其洁谨。"

夫不出殿闼,综制天下于帘箔之中,十年天下晏然,非仁俭何以至此?可谓盛德矣。

神宗皇帝圣学渊远,原本作源,从钞本改。

莫窥涯涘。

黄安中履任崇政说书,讲《诗》至《噫嘻》、《振鹭》、《丰年》。

上问曰:"有祈则有报,间之以《振鹭》,何也?"黄曰:"得四海之欢心以奉先王,维其如此,乃获丰年之应。"

一日,又讲至《祈父》之篇,其卒章"祈父,亶不聪"。

上问曰:"独言聪而不言明,何也?"黄曰:"臣未之思也。"

上曰:"岂非军事尚谋,聪作谋故耶?"侍臣莫不叹服。

蔡持正说。

钞本作:侍臣莫不叹帝,持正说。

国政得臣管干京西漕司文字,居洛。

与尚书郎寇諲往还,因出其祖莱公景德初元闰九月奏稿。

乃被旨措置河朔边事,及讯驾起与不起,如起至何处者。

其状盖列三项,首曰:"边报,犬戎游骑已至深祁以来,缘大军在定武,魏能、张凝、杨延朗、田敏等又在威勇等处,东路别无屯兵。 乞发天雄军兵骑万人驻贝州,令周莹、杜彦钧、孙全照分部。 或不足,即止发五千兵,专委孙全照。 如虏钞本作虏,原本皆避作卤。 在近,勿使傅城,求便掩击。 仍令间道移石普、阎承翰相应对讨杀,及募壮士入虏境燔毁聚落,讨荡生聚。 多遣探伺,以彼动静上闻,兼报天雄军。 一安人心,二张军势以贰敌,三以振石普、阎承翰军威,四与邢洺相望,足大犄角之势。"

又曰:"扈从卫士不当与犬戎争锋原野,以决胜负。 万一犬戎之营见兵已南,即发定武兵马三万余,俾桑赞等结陈,南趋镇州,及令河东雷有终所部兵由土门会定武兵,审量事势,那至邢、洺间,方可銮与顺动。 更饬王超等在武翼城而陈,以应魏能等,作会合之势。 候抽移定州、河东兵骑附近,始幸大名。"

又曰:"万一犬戎栅于镇、定之郊,定武兵不可来,须分定武三路精兵,就差将帅会合,及令魏能等军迤逦东下,傍城牵制。 虏必怀后顾之忧,未敢轻议深入。 若车驾不行,益恐番贼戕害生灵,或是革辂亲征,亦须渡大河,且幸澶渊,就近易为制置,会合兵马,兼扼钞本作振。 津济。"

得臣切以为忠贤之臣,抱道覆节,孰不欲遭时奋取功业,措天下于泰山之安,而身享令名哉?然莱公非赖章圣渊谋神断,先发于中而独以倚成,又何以施其力哉?圣贤相济,呜呼,盛矣!

神文朝,有议东南漕粟,兵夫、舟船与盗失之费盖十常三四,欲募商贾,令入粟以实中都。

以上七字,《言行录》作令入中以实都下。

三司使程文简以为不可,万一所入不足,必邀增直,是商贾得操其柄,其议遂寝。

神宗广景灵宫为原庙,逐朝帝后前后各一殿,咸有名。

见于国史。

元佑初,神宗神御殿名曰"宣光"。

绍圣初,内相林子中言:"宣光乃元魏时殿号,非所宜名。"

诏易之。

议者以为祖宗时凡建一事、施一令,必下侍臣博议,盖审处之也。

或曰:"此执政寡闻之过也。"

韩魏公得宰相体。

《言行录》作韩魏公为相日,其下无时字。

时曾鲁公为亚相,赵阅道、欧阳永叔为参政。

凡事该政令,则曰:"问集贤。"

该典故,则则字从《言行录》补。

曰:"问东厅。"

该该字,从《言行录》补。

文学,则曰:"问西厅。"

至于至于二字,从《言行录》补。

大事,则自与决之矣。

此下《言行录》有人以为得宰相体七字。

朝制神宗留意军器,设监,以侍臣董之。

前后讲究,制度无不精致,卒着为式,合一百一十卷。

盖所谓《辨材》一卷、《军器》七十四卷、《什物》二十一卷、《杂物》四卷、《添修》及《制造弓弩式》一十卷是也。

宋次道《东京记》说,八作司之外又有广备攻城作。

今东西广备隶军器监矣。

其作凡一十目,所谓火药、青窑、猛火油、金、火、大小木、大小炉、皮作、麻作、窑子作是也。

皆有制度作用之法,俾各诵其文而禁其传。

文德殿门外为朝堂,常以殿前东庑设幕,下置连榻,冬毡夏席,谓之百官幕次。

凡朝会,必集于此,以待追班,然后入。

近年则不然,多萃于文德殿,后以至尚衣库、紫宸、垂拱殿门外南庑。

其坐于幕次不过十数人而已。

予在开封南司,会侍御史初入台,两赤令皆赴公参,开封县仍呈汴州杖。

其杖长三尺二寸五分,上圭其半、阔一寸二分、厚七分,下杀而圆,长一尺、径七分。

于圆处火印"汴州杖印"四字,大约与今之所谓小杖者不相远。

凡决人未尝用,常贮于库。

御史中丞、侍御史初入台,即呈之。

按梁开平元年以汴州为开封府,此杖殆唐所制也。

官制永裕建尚书省,自令、仆、左右丞洎六曹尚书、侍郎、郎官厅,于中壁皆置素屏,大书《周官》一篇。

自官制以来,惟侍中、中书令、御史大夫、左右散骑常侍、宗正卿、少卿、殿中丞、少监丞并未尝命。

官制既行,省曹郎官与寺监长贰率互置,不必备也。

如一部中均命郎中贰员外,寺监均命贰少之类。

始以寄禄之阶高下序位,复有旨,以先后至者为次。

祖宗以来选人磨勘者,进士出身为著作佐郎,余人为大理寺丞,谓之京官。

若佐郎再迁秘书丞,寺丞再迁太子中舍,谓之升朝官,始奉朝请。

既行官制,即无所谓京官者,惟自承务郎以上。

然承务至宣德,若任七寺监、主簿、太学博士、两赤丞之类,亦得奉朝请。

盖亦以职事官论也。

旧,尚书郎中皆重戴。

官制之后,大夫皆不许重戴。

如朝请郎以下虽通直、奉议之类,职事为诸司郎中者,并重戴。

熙宁闲,既置检正官。

初以馆阁及阅任望官者充之。

未几,又以初入仕者,为五房习学检正官。

今幕职官多因唐藩镇辟置之名,所谓两使职官者,节度、观察使判官是也,然以选人充之。

若签判,则京朝以上故签书判官厅公事。

又选人作县曰某县令,京官以上知某县事,皆恐未正名者也。

元丰董正官制,如武臣,始议易将军。

校尉之号竟独依旧,不复更。

永裕董正官制,易其称呼。

元佑间,议者谓钞本谓作以为。

无以甄别流品。

遂词人加左字,余人加右字,有犯贪墨者去之。

予始见法制,词人犯则去左称右,则余人称右者得无耻乎?是时,知黄州请有犯并去之,不从。

国用绍圣初,予备位金部,初见户部支禁中合同司,洎在京百官、宗室、诸军并杂支钱,以缗计之,月率四十余钞本无余字。

万。

诸仓给食粮,亦称是。

任人郑内翰久游场屋,辞藻振时。

唱名之日,同试进士皆欢曰"好状元",神文为之慰悦。

后将召富、韩二公复相矣,因问近侍所以召状,对曰:"愿密遣内侍以辨外议。"

上曰:"然。"

借如郑獬作状元满庭称善,况命相哉!

熙宁间,邓绾文约由御史知杂为中丞,凡七年不迁。

唐丞相乘马,故诗人有"沙堤新筑马行迟"之句。

裴、武之遭变,而晋公独以马逸得免。

至五代,则乘檐子矣,庄宗闻呵声,问之,乃宰相檐子入内是也。

本朝近年惟潞国文公落致仕,以太师平章重事,司马温公始为门下侍郎,寻卧疾于家,就拜左相,不可以骑。

二公并许乘檐子,皆异恩也。

礼仪幞头,后周武帝为四脚,谓之折上巾。

隋大业中,牛洪请着巾子,以桐木为之,内外皆漆。

唐武德初,置平头小样巾子;武后赐百僚丝葛巾子;中宗赐宰相内样巾子。

盖于裹头帛下着巾子耳。

然折上巾以余帛折之钞本无之字。

而上系,今谓之幞头小脚,其所垂两脚稍屈而上,曰朝天巾。

后又为两阔脚,短而锐者,名牛耳幞头,唐谓之软裹。

至中末以后,浸为展脚者,今所服是也。

然则制度靡一,出于人之私好而已。

其巾子先以结藤为之,名曰藤巾子,加楮皮数层为之里。

亦有草巾子者,以其价廉,士人鲜服。

后取其轻便,遂彻其楮,作粘纱巾。

近年如藤巾、草巾俱废,止以漆纱为之,谓之纱巾,而粘纱亦不复作矣。

其巾之样始作前屈,原校杨作绌,钞本作绌。

谓之敛巾,久之,作微敛而已。

后为稍直者又变而后抑,谓之偃巾。

已而,又为直巾者,又为上原本及钞本均误作士,以文义求之,当为上字之误,今改正。

下差狭而中大者,谓之梭巾,今乃制为平直巾矣。

其两脚始则全狭后而长,稍变又阔而短,今长短阔狭仅得中矣。

古人以纱帛冒其首,因谓之帽,然未闻其何制也。

魏晋以来始有白纱、乌纱等帽。

至唐,汝阳王琎犹服砑绢帽,后人遂有仙桃、隐士之别。

今贵贱通为一样,但徇所尚,而屡变耳。

始时,惟以幞头光纱为之,名曰京纱帽,其制甚质,其檐有尖而如杏叶者,后为短檐,才二寸许者。

庆历以来方服南纱者,又曰翠纱帽者,盖前其顶与檐皆圆故也。

久之,又增其身与檐,皆抹上竦,俗戏呼为笔帽,然书生多戴之,故为人嘲曰:"文章若在尖檐帽,夫子当年合裹枪。"

已而,又为方檐者,其制自顶上阔檐,高七八寸,有书生步于通衢,过门为风折其檐者。

比年复作短檐者,檐一二寸,其身直高而不为锐势。

今则渐为四直者。

古以韦为带,反插垂头,至秦乃名腰带。

唐高祖令下插垂头,今谓之挞尾是也。

今带止用九胯,四方五圆,乃九环之遗制。

胯且留一眼,号曰古眼,古环象也。

通以黑韦为常服者,原本作为之常眼者,从钞本改。

金玉犀则用红韦,着令品制有差。

豪贵侈僭,虽非经赐,亦多自服。

至和、皇佑闲,为方胯,无古眼。

其稀者目曰稀方,密者目曰排方,始于常服之。

比年士大夫朝服亦钞本作方。

服挞尾,始甚短,后稍长,浸有垂至膝者。

今则参用,出于人之所好而已。

笏,衣绯紫者以象,上诎下直;服绿者以槐木,上诎下方。

其制无度,象初短而厚,俄易长阔。

皇佑闲,极大而差薄,其势向身微曲,谓之抱身,后复用直而中者。

其木笏始亦甚厚,今则薄,又非槐。

国朝祖宗创金球文方团原本误作围,从钞本改。

带,亦名笏头带,以赐二府,乃佩鱼。

又为御仙花带,亦名荔枝,以赐禁从。

元丰四年,董正官制。

自观文殿大学士以上至三师并服球文;观文殿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六曹尚书、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并给御仙花,皆许佩鱼。

岐、嘉二王服玉,佩金鱼,至赐玉鱼以异之。

旧制:大宴百官,通籍者人赐花两枝,正郎三枝。

故有咏外郎迁前行诗云:"衣添三匹绢,宴剩一枝花。"

熙宁以来皆给四花,郎官六枝。

自行官制,若寄禄,阶虽未至大夫,而职事为郎中,即宴皆得六花。

衣冠之制,上下混一。

尝闻杜岐公欲令人吏、技钞本作伎。

术等官,少为差别。

后韩康公又议改制,如人吏公袍俾加?,俗所谓黄义襕者是也。

幞头合戴牛耳者,然今之优人多为此服。

大为群小所恶,浮谤腾溢,其议遂止。

传曰"恶紫之夺朱",然则紫之色可见矣。

嘉佑染者既入其色,复钞本作侵。

渍以油,故色重而近墨,曰油紫。

未几,英宗入继大统,秘书丞甄履尝为《继圣图》着其说。

后又为黑紫,神宗诏禁止,于是乃加鲜赤矣。

世又目为顺圣紫云,盖色得正也。

国朝旧制,文臣京官方许乘马出入皇城门,其幕职官以下悉自门外步行原本作以,从钞本改。

入。

熙宁间,选人既习学检正,又有领编修令式之类者,或禀议中堂,于是亦听乘马出入皇城门。

国家朝祭,百官冠服多用周制,每大朝会、侍祠,则服之。

袜有带,履用皂革,袴衣中单勒帛裙,蔽膝袍,大带革带,方心曲领,佩则用石以代珠玉;冠有三梁、五梁之别,言官、刑法官则加獬豸。

所执各用其笏。

如导驾,除御史大夫、开封牧、开封令出各乘车外,他官具冠服而骑。

永泰绍圣乙亥季秋,大享明堂。

予时贰军器,从百官服朝服。

前一日,皇帝致斋。

御史台吏具行礼次第,人印给一本。

至是日,则曰綪其佩,仍注云屈而结之。

在廷之臣亦有莫能省其音者,或读曰青、曰菁。

余潜告曰:"当为争。"

有相顾而笑者。

按《仪礼》作"?"字,音义与此同。

妇人冠服涂饰,增损用舍,盖不可名纪,今略记其首冠之制。

始用以黄涂白金,或鹿胎之革,或玳瑁,原校:杨有者字。

或缀彩罗,为攒云、五岳之类。

既禁用鹿胎、玳瑁,乃为白角者,又点角为假玳瑁之形钞本之形二字作用。

者,然犹出四角而长矣。

后至长二三尺许,而登车檐皆侧首而入。

俄又编竹而为团者,涂之以绿,浸变而以角为之,谓之团冠。

复以长者屈四角而不,至于肩,谓之亸肩。

又以团冠少裁其两边,而高其前后,谓之山口。

又以亸肩直其角而短,谓之短冠。

原校:杨作尾。

今则一用太妃冠矣。

始者角冠棱托以金,或以金涂银饰之,今则皆以珠玑缀之。

其方尚长冠也,所傅两脚旒钞本两脚旒作两角梳。

亦长七八寸。

习尚之盛,在于皇佑、至和之闲。

聱隅子黄晞曰:"此无他,盖大官粗疏耳。"

丁晋公"三十六事"载某氏女子嫁时之服,而箧有襂衣一袭。

问其故,曰:"若归夫家,遇私忌,服此慰舅姑耳。"

今亡此礼,盖晋公时已废不用。

余谓妇变服而受慰者,其服可知矣。

切讲之,而未知所从。

在洛时,闻富郑公私忌,裹垂脚襂,纱幞头,襂布衫,原校:杨作袗。

系蓝铁带。

此乃今之释服襂禫服也,余欲行之。

余弟光辅曰:"不可。 圣人缘情制礼,盖有隆杀。 今岁服襂禫,是未尝从吉也。"

又在闽,同官李世美,文定之犹子也,问所服云何?世美曰:"冠以帽,衣白纻衫,系黑角带。"

访士大夫家,鲜有知此者。

余以谓传称:"君子有终身之忧,忌日之谓也。"

是则其服以少变常服为安耳。

慈圣光献上仙时,礼院议曰:"所服冠用布,四脚;衣布袍,腰绖,麻履。 宗室及曹氏皆斩衰杖。"

元佑癸酉,余使闽。

秋,遇宣仁圣烈之变,余令建州吏具如上服。

后问他郡,皆服斩衰。

时熊皋守鄱阳,乃出所录庚申礼官议服,为得体。

钞本作礼。

辛巳,钦圣宪肃遗告到安州。

余急趋郡中,见守相,首问所服,皆曰斩衰,余以为不可。

时坐客亦有言:"癸酉中,在金陵,曾舍人巩守郡,亦服斩衰。"

余以为大非也。

遗告在京,以日易月,十三日而除,是朞服也。

今服斩衰,义有所嫌,遂用余说。

后闻他处服斩衰者甚多,士而不知礼,安可以仕乎?

都城内,非执政大臣、宗室,并不许张盖。

然宗室之家乘车,比至乳保辈乘马,皆张之。

熙宁闲,因内珰马首以小扇障日,后士大夫悉用夹青缣为大扇。

或加以青囊盛之,用芘其景,至从兵有不能持之者。

绍圣初中,诏禁止,遂不用。

音乐瓠巴鼓瑟,而游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

古人精于音者,其感物如此,况以舜之乐乎?然则百兽率舞,凤皇来仪,不足怪矣!故施于人,则庶尹允谐;于神,则祖考来格。

呜呼,非舜曷以至此!

周相王朴既定乐,本朝因用之。

神文尝诏和岘等修焉;又有和氏乐,神文复命李照原本误作煦,从钞本改。

别制,然所用者惟王乐耳。

永丰闲,永裕遣知音者讲绎是正,遂废王乐而用李乐。

范蜀公以为钞本作谓。

宫商之不相比,乃自制上之。

元佑初,太常审议,卒用李乐。

协律郎陈沂圣与谓予曰:"王乐高二律,是以太簇为黄钟也。 范乐下二律,以无射浊倍为黄钟也。 其得中声之合,惟李照乐"云。

蜀公素留心太乐。

既居许,募工范铜为周釜、汉斛各一枚。

尝示予曰:"此律度之祖也。 知此则可以知乐矣。"

又以为今乐之声,宫不足而商有余,故常大臣休休,偃佚于私,而是日天子或御便坐,以按军旅,乐之应也。

遂改制音律上之。

元佑初,下太常议其乐,以为声下而不用。

予尝问圣与曰:"乐之高下不合中声,何以察之?是以积黍定管,生律而知耶?"圣与曰:"不然。 凡识乐者,惟在于耳聪明而已。 今高乐,其歌者必至于焦咽而彻。 下乐,其歌者必至于晻塞而不扬。 以此自可以察之。"

又云:"今教坊乐声太高。"

神宗因见弦者屡绝而易,歌者音塞而气单,遂问其然。

对曰:"以太高故也。"

上曰:"为下两格可乎?"乐工拜而谢焉。

遂下两格,乃两律矣。

今教坊与京师悉以新乐从事,他处或未用之。

台议庆历中卫士之变,既就诛矣,而言事官乞禁中畜罗江犬子。

罗江,盖蜀邑也,产犬,善噬。

其章云,仍舌班、尾卷者善也。

然世以为舌班、尾卷者,乃曹南犬也。

御史入台满十旬,未抗章疏,例输金以佐公用,谓之辱台钱。

神文朝,一御史供职余九十日矣,未尝有所论列,盖将行罚焉。

忽一日,削稿拜囊封,众伫听,以为所言必甚大事。

乃斥御庖造膳,误有遗发于其间者,其辞云:"是何穆若之容,忽睹卷然之状。"

御史皆以才举,所议如此而无责,盖朝廷务广言路耳。

御史俸薄,故台中有"聚厅向火,分厅吃食"之语。

熙宁初,程颢伯淳入台为里行,则反之,遂聚厅吃食,分厅向火。

忠谠安定胡翼之,皇佑、至和间国子直讲,朝廷命主太学。

时千余士,四字《言行录》作生千余人。

日讲《易》。

予执经在诸生列,七字《言行录》作予列诸生执经座下。

先生每《言行录》有讲罢或三字。

引当世之事明之。

至《小畜》,以谓:"畜,止也,以刚二字《言行录》作臣。 止君也已。"

乃言及中令赵普相艺祖日,上令择一谏臣。

二字《言行录》作任谏争臣四字。

中令具名以闻,上却之弗用。

异日,又问。

中令复上前札子,亦却之。

如此者三。

仍碎其奏,掷于地,中令辄怀《言行录》有以字。

归。

它日,复问,中令仍《言行录》作乃。

补所碎札子呈于上。

上乃大悟,卒用其人。

富郑公尝为予言:"永熙讨河东刘氏,既下并州,欲领师乘胜收复钞本作复收。 蓟门。 始咨于众,参知政事赵昌言对曰:‘自此取幽州,犹热鏊翻饼耳。 ’殿前都指挥使呼延赞争曰:‘书生之言,不足尽信。 此饼难翻。 ’永熙竟趋幽燕,卷甲而还,卒如赞言。"

郑公再三叹,谓予曰:"武臣中盖亦有人矣。"

车驾每出至大庆殿前,三馆职事官就彼起居。

朝奉郎杜球言:"永熙幸佛寺塔庙祷雨,至大庆,三馆起居。 因驻辇问曰:‘天久不雨,奈何?’或对天数,或对至诚必有应。 一绿衣少年越次对曰:‘刑政不修故也。 ’上颔之而行。 归复驻辇,召绿衣者问状。 对曰:‘某土守臣犯赃,法当死,宰相以亲则不死。 某土守臣犯赃,不当死,宰相以嫌卒死之。 ’翼日,上为罢宰相,天即大雨。 绿衣者,寇莱公也。"

寇忠愍遭遇永熙,始未至大任,然王体国论率预谋断。

一日,咨及储贰,寇辞以天下之本,非臣所得知,愿博辨廷议。

已而,章圣既入春宫,三日,谒太庙,上遣人伺之。

百姓观者皆合手叩额云"新天子"。

又一日,莱公因对,上谓曰:"建储本为天下计,前日还宫,见有泣者。 及太子诣庙,令人察之,百姓乃云‘新天子’,便有去朕意。"

莱公于是再拜曰:"臣贺陛下得人。"

此亦毅夫云。

李文定同丁晋公相章圣,以刚介嫉恶,议多不合。

一日,因奏对,以笏击晋公。

由是并罢相,以本官归班。

既而中使押晋公复入中书,文定出知郓州,盖天禧五年冬也。

原校:杨有又字。

明年,改元干兴。

二月十九日,真宗晏驾。

神文即位。

章献垂帘。

晋公挟前愤。

三月,贬文定卫州团练副使。

宣献当行制诰,禀所以责者。

晋公曰:"此无它。 《春秋》之义,君亲无将。 汉法所谓大不道耳。"

宣献退思之,文定安至是耶,遂命以别辞。

然晋公常切齿焉,竟增两句云:"罹此震惊,遂至沉殒"。

钞本作陨。

未几,晋公擅移永定皇堂,贬崖州司户。

复当宣献行制,于是首云:"无将之戒深着于鲁经,不道之诛难逃于汉法。"

予与文定兄之孙朝奉大夫孝广、原校:杨作光。

世美同贰闽漕,世美为予言之。

范文正好论事。

仁宗朝有内侍怙势作威,倾动中外。

文正时尹京,乃抗疏列其罪,《言行录》有疏字。

欲上,凡数夕环步于庭,以筹其事。

家有《言行录》作所。

藏书,预《言行录》作有。

言兵者悉焚之。

《言行录》有仍字。

戒其子纯佑等曰:"我今上疏言斥君侧宵人,必得罪以死。 我既死,汝辈勿复仕宦,但于坟侧教授为业。"

既奏,神文嘉纳,为罢黜内侍。

圣贤相遇,千载一时矣。

毅夫云。

神文时,庆历间淮南有王伦者啸聚其党,颇扰郡县。

承平日久,守臣或有委城而去者。

事定,朝廷议罪。

郑公在枢密,凡弃城,请论如法。

范文正参顶大政,争之,以为不可。

今江淮郡县徒有名耳。

城壁非如边塞,难以责城守。

神文睿德宽仁,故弃城得减死。

郑公忿谓文正曰:"六丈欲作佛耶?"范曰:"主上富于春秋,吾辈辅导当以德。 若使人主轻于杀人,则吾辈亦将以不容矣。"

郑公叹服。

郑毅夫为三司盐铁判官、时文禁颇宽略,余尝入省见之。

张伯玉公达与郑同部,余幸数听二公持论。

张尝谓郑曰:"李邕当则天时,面折廷争,众甚危之。 李出,笑谓人曰:‘不颠不狂,其名不彰。 ’"公达曰:"古人处己如此,何有于富贵哉!"余常心记其说。

惠政鄂州诸邑皆有茶税,民苦之。

独崇阳一县不产茶,而民间率艺桑,而税以缣,人甚乐输。

盖兴国初,九河张公咏登进士第,以大理评事知县事,禁民种茶,而教以植桑,易税以缣。

夫贤臣君子所至利民亡穷也。

咏在崇阳,登喜丰亭,见人市菜归,呼问之,乃田家子也。

曰:"若自有地,岂地不足以艺蔬耶?顾从邑而市之,真游惰者。"

于是笞而遣之。

以浅丈夫论之,则为暴政,决无罪人矣。

范纯仁于至和间,宰汝之襄城,民困徭役。

盖籍家赀满三百千,则充衙前之役,民间至不敢艺桑者。

公遇吏民有小过,则课本户罚艺桑,各有数人,亦不欺,而至今称之。

后值营奉永昭,计司科买麻履数万,期会既迫,民间虽有金而莫能得履。

公为科营妇鬻履者,稍增其直,与之为约,如期而办。

又科材木甚众,公敷于五等户,优估以市之,计里之远近,令以次输送。

公乃设棚于县宇之前,致榻于棚上。

公据棚下瞰,使民听唱名而前,拥木以立,遂令过,人莫之晓。

盖于棚榻潜有寻尺钞本作丈。

之度,以视其长短也。

由是吏胥、匠石钞本作役。

无一高下其手,而民无所用赂。

当时畿右诸邑,民莫不劳弊,惟独襄城为不然。

闽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为其赀产不足以赡也。

若女,则不待三。

往往临蓐以器贮水,才产即溺之,以上九字,钞本作贮水溺之四字。

谓之洗儿,建、剑尤甚。

四明俞伟仲宽宰剑之顺昌,作《戒杀子文》,召诸乡父老为人所信服者,列坐庑下,以俸置醪醴,亲酌而侑之,出其文使归谕劝其乡人,无得杀子。

岁月间活者以千计,故生子多以俞为小字。

转运判官曹辅上其事,朝廷嘉之,就改仲宽一官,仍令再任。

钞本无仲宽仍令四字。

复为立法,推行一路。

后予奉使于闽,与仲宽为婚家,法当避,仲宽罢去。

予尝至其邑,闻仲宽因被差他郡还,邑有小儿数百迎于郊,虽古循吏盖未之有也。

以上九字,钞本作古循吏也四字。

利疚事有变古而行之,愈久必不废者。

如赵武灵王因用胡服,舍车而骑,秦始皇以隶易篆,武后诏"父在母朞,增为三年"之制。

又有戾古而便时,为时所须而不可去者。

如齐摘山煮海,汉之榷酤、六畜之租,唐之间架竹木之税是也。

若稽古执义而行,行之有所不安。

如王莽之复井田,苏绰之建五等,房琯之用车战是也。

盖徇名则失实,放于利而忘义。

《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

六路租茶通商以来,蠲减外,岁计三十三万八千六十八贯有畸。

湖北独当十万二千三钞本作五。

百三十一贯有畸,而鄂一州所敛无虑三万九千缗。

诸邑之中,咸宁又独太重。

尝试访之,其茶凡三名:一曰供军税茶,盖江南李氏所取以助军也;二曰酒茶,乃景德以前,因扑买县酒,其课利计茶以纳,后因败欠,遂以其数敷出于民;三曰市茶,景德三年岁荒,官许额外货茶以济其艰食,所入既倍,而监场官因亦被赏,竟不复减。

议者数乞均此无名之额以入诸邑,盖非通论也。

夫以一邑之患而欲困诸邑,尤无名矣。

湖北一路,唯安、复、汉阳三州军无茶租,盖民不种以资利耳。

尝按茶之起,谓之根税茶,盖以茶株均敷其多寡而已。

今水田湖泽之地,无茶株而有茶税矣。

又茶园户,坐享厚息以自丰。

议者欲以所重均于所轻之邑,以所有均于所无之州。

是大不知为政者也。

安州在唐,隶淮南;入本朝,属荆湖北路,景佑间忽入京西。

民间既禁海盐而食解盐,以辇贩之远,颇病淡食。

方是时,西鄙用师,官科橐驼、黄牛,皆非山川所出,而俗所未尝用者,于是人情厌苦不安。

康定初,左丞范雍自延安谪守,乃会常入之课,以钱五万缗岁输京西漕司,复还安州于湖北,朝廷从之。

民既德公,多立生祠。

然岁课仅足以支费,而京西之输是增赋也。

已而,有司不胜其困。

议者不烛本末,或欲乞为京西,以纾目前之急,此非体恤民情之论也。

予向为京西漕属,见架阁得割安州为京西元旨,止以京西缺财用为言。

盖出于一时苟简之请,而听之者亦未尝图久计。

其岁输钱率附漕舟,转江入汴,然后至京西。

又发运司计兵稍等费,凡受一万五千缗,而京西所得才三万五千耳。

抑累岁未尝得之。

切尝筹之,郡则王土也,人则王民也,何尝有彼此之限。

初以五万缗是买路分尔,已为缪举。

为今计,莫若旷然蠲之,则京西无受虚利,而湖北当蒙实惠也。

古之圭田,取圭洁之义。

今之职田岂其遗制耶?视职高下以限顷亩,着于令甲矣。

然郡县始因其所有之田而占射之,故多寡未必如令。

今有职田处,多贻民患。

岁有旱干水溢,官病失其所入,往往不受民诉,纵或受之,灾伤之十不过蠲其四五而已。

予切以敛职田之租入于常平,会见州县所得职田之数,以所有均于所无,以所多均于所少之处,估其中直,以常平之缗月随俸以给。

如此,庶几养廉吏而息贪污也。

安陆郡城枕涢水。

惟州城基钞本多城字。

皆紫石,不为水所啮。

自大安门外至所谓上下津,地悉无石。

钞本悉无石作庑右。

每夏潦涨集,水道益东,民庐十沦五六矣。

近岁水才溢岸,即行西濠。

识者以谓久必自涢津门,由景陵门以去,为正河道矣。

若自大安门外,白兆廨院以北石岸尽处为水约,以杀湍锐,庶几保上下津居人,及免入城之患。

张全公朝议与予洎士人、僧俗同列状,以诉于州,乞置水约。

州委安陆令。

而守令皆暗远图,而惮于有为。

第申漕司,乞差濠寨。

漕司果以旧未尝有此役为难,遂寝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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