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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至正四年夏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许,北决白茅堤。
六月,又北决金堤,并河郡邑济宁、单州、虞城、砀山、金乡、鱼台、丰、沛、定陶、楚丘、武城,以至曹州、东明、钜野、郓城、嘉祥、汶上、任城等处皆罹水患,民老弱昏垫,壮者流离四方。
水势北侵安山,沿入会通、运河,延袤济南、河间,将坏两漕司盐场,妨国计甚重。
省臣以闻,朝廷患之,遣使体量,仍督大臣访求治河方略。
九年冬,脱脱既复为丞相,慨然有志于事功,论及河决,即言于帝,请躬任其事,帝嘉纳之。
乃命集群臣议廷中,而言人人殊,唯都漕运使贾鲁,昌言必当治。
先是,鲁尝为山东道奉使宣抚首领官,循行被水郡邑,具得修捍成策;后又为都水使者,奉旨诣河上相视,验状为图,以二策进献:一议修筑北堤以制横溃,其用功省;一议疏塞并举,挽河使东行以复故道,其功费甚大。
至是复以二策封,脱脱韪其后策。
议定,乃荐鲁于帝,大称旨。
十一年四月初四日,下诏中外,命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授以银印。
发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万人,庐州等戍十有八翼军二万人供役,一切从事大小军民,咸禀节度,便宜兴缮。
是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凿成,八月决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毕,诸扫诸堤成。
河乃复故道,南汇于淮,又东入于海。
帝遣贵臣报祭河伯,召鲁还京师,论功超拜荣禄大夫、集贤大学士,其宣力诸臣迁赏有差,赐丞相脱脱世袭答剌罕之号,特命翰林学士承旨欧阳玄制河平碑文,以旌劳绩。
玄既为河平之碑,又自以为司马迁、班固记河渠沟洫,仅载治水之道,不言其方,使后世任斯事者无所考则,乃从鲁访问方略,及询过客,质吏牍,作《至正河防记》,欲使来世罹河患者按而求之。
其言曰:
治河一也,有疏、有浚、有塞,三者异焉。
酾河之流,因而导之,谓之疏。
去河之淤,因而深之,谓之浚。
抑河之暴,因而扼之,谓之塞。
疏浚之别有四:曰生地,曰故道,曰河身,曰减水河。
生地有直有纡,因直而凿之,可就故道。
故道有高有卑,高者平之以趋卑,高卑相就,则高不壅,卑不潴,虑夫壅生溃,潴生堙也。
河身者,水虽通行,身有广狭,狭难受水,水益悍,故狭者以计辟之;广难为岸,岸善崩,故广者以计御之。
减水河者,水放旷则以制其狂,水隳突则以杀其怒。
治堤一也,有创筑、修筑、补筑之名,有剌水堤,有截河堤,有护岸堤,有缕水堤,有石船堤。
治扫一也,有岸扫、水扫,有龙尾、栏头、马头等扫。
其为扫台及推卷、牵制、珣挂之法,有用土、用石、用铁、用草、用木、用杙、用纟亘之方。
塞河一也,有缺口,有豁口,有龙口。
缺口者,已成川。
豁口者,旧常为水所豁,水退则口下于堤,水涨则溢出于口。
龙口者,水之所会,自新河入故道之氵众也。
此外不能悉书,因其用功之次第,而就述于其下焉。
其浚故道,深广不等,通长二百八十里百五十四步而强。
功始自白茅,长百八十二里。
继自黄陵冈至南白茅,辟生地十里。
口初受,广百八十步,深二丈有二尺,已下停广百步,高下不等,相折深二丈及泉。
曰停、曰折者,用古算法,因此推彼,知其势之低昂,相准折而取匀停也。
南白茅至刘庄村,接入故道十里,通折垦广八十步,深九尺。
刘庄至专固,百有二里二百八十步,通折停广六十步,深五尺。
专固至黄固,垦生地八里,面广百步,底广九十步,高下相折,深丈有五尺。
黄固至哈只口,长五十一里八十步,相折停广垦六十步,深五尺。
乃浚凹里减水河,通长九十八里百五十四步。
凹里村缺河口生地,长三里四十步,面广六十步,底广四十步,深一丈四尺。
自凹里生地以下旧河身至张赞店,长八十二里五十四步。
上三十六里,垦广二十步,深五尺;中三十五里,垦广二十八步,深五尺;下十里二百四十步,垦广二十六步,深五尺。
张赞店至杨青村,接入故道,垦生地十有三里六十步,面广六十步,底广四十步,深一丈四尺。
其塞专固缺口,修堤三重,并补筑凹里减水河南岸豁口,通长二十里三百十有七步。
其创筑河口前第一重西堤,南北长三百三十步,面广二十五步,底广三十三步,树置桩橛,实以土牛、草苇、杂梢相兼,高丈有三尺,堤前置龙尾大扫。
言龙尾者,伐大树连梢系之堤旁,随水上下,以破啮岸浪者也。
筑第二重正堤,并补两端旧堤,通长十有一里三百步。
缺口正堤长四里,两堤相接旧堤,置桩堵闭河身,长百四十五步,用土牛、草苇、梢土相兼修筑,底广三十步,修高二丈。
其岸上土工修筑者,长三里二百十有五步有奇,高广不等,通高一丈五尺。
补筑旧堤者,长七里三百步,表里倍薄七步,增卑六尺,计高一丈。
筑第三重东后堤,并接修旧堤,高广不等,通长八里。
补筑凹里减水河南岸豁口四处,置桩木,草土相兼,长四十七步。
于是塞黄陵全河,水中及岸上修堤长三十六里百三十六步。
其修大堤刺水者二,长十有四里七十步。
其西复作大堤刺水者一,长十有二里百三十步。
内创筑岸上土堤,西北起李八宅西堤,东南至旧河岸,长十里百五十步,颠广四步,趾广三之,高丈有五尺。
仍筑旧河岸至入水堤,长四百三十步,趾广三十步,颠杀其六之一,接修入水。
两岸扫堤并行。
作西扫者夏人水工,征自灵武;作东扫者汉人水工,征自近畿。
其法以竹络实以小石,每扫不等,以蒲苇绵腰索径寸许者从铺,广可一二十步,长可二三十步。
又以曳扫索綯径三寸或四寸、长二百余尺者衡铺之。
相间复以竹苇麻釭大纤,长三百尺者为管心索,就系绵腰索之端于其上,以草数千束,多至万余,匀布厚铺于绵腰索之上,袴而纳之,丁夫数千,以足蹈实,推卷稍高,即以水工二人立其上,而号于众,众声力举,用小大推梯,推卷成扫,高下长短不等,大者高二丈,小者不下丈余。
又用大索或互为腰索,转致河滨,选健丁操管心索,顺扫台立踏,或挂之台中铁猫大橛之上,以渐缒之下水。
扫后掘地为渠,陷管心索渠中,以散草厚覆,筑之以土,其上复以土牛、杂草、小扫梢土,多寡厚薄,先后随宜。
修迭为扫台,务使牵制上下,缜密坚壮,互为掎角,扫不动摇。
日力不足,火以继之。
积累既毕,复施前法,卷扫以压先下之扫,量水浅深,制扫厚薄,迭之多至四扫而止。
两扫之间置竹络,高二丈或三丈,围四丈五尺,实以小石、土牛。
既满,系以竹缆,其两旁并扫,密下大桩,就以竹络上大竹腰索系于桩上。
东西两扫及其中竹络之上,以草土等物筑为扫台,约长五十步或百步,再下扫,即以竹索或麻索长八百尺或五百尺者一二,杂厕其余管心索之间,俟扫入水之后,其余管心索如前珣挂,随以管心长索,远置五七十步之外,或铁猫,或大桩,曳而系之,通管束累日所下之扫,再以草土等物通修成堤,又以龙尾大扫密挂于护堤大桩,分析水势。
其堤长二百七十步,北广四十二步,中广五十五步,南广四十二步,自颠至趾,通高三丈八尺。
其截河大堤,高广不等,长十有九里百七十七步。
其在黄陵北岸者,长十里四十一步。
筑岸上土堤,西北起东西故堤,东南至河口,长七里九十七步,颠广六步,趾倍之而强二步,高丈有五尺,接修入水。
施土牛、小扫梢草杂土,多寡厚薄随宜修迭,及下竹络,安大桩,系龙尾扫,如前两堤法。
唯修迭扫台,增用白阑小石。
并扫上及前几修扫堤一,长百余步,直抵龙口。
稍北,栏头三扫并行,扫大堤广与刺水二堤不同,通前列四扫,间以竹络,成一大堤,长二百八十步,北广百一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二丈五尺,通高三丈五尺;中流广八十步,其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
并创筑缕水横堤一,东起北截河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
又一堤东起中刺水大堤,西抵西刺水大堤,通长二里四十二步,亦颠广四步,趾三之,高丈有二尺。
修黄陵南岸,长九里百六十步,内创岸土堤,东北起新补白茅故堤,西南至旧河口,高广不等,长八里二百五十步。
乃入水作石船大堤,盖由是秋八月二十九日乙巳道故河流,先所修北岸西中刺水及截河三堤犹短,约水尚少,力未足恃。
决河势大,南北广四百余步,中流深三丈余,益以秋涨,水多故河十之八。
两河争流,近故河口,水刷岸北行,洄漩湍激,难以下扫。
且扫行或迟,恐水尽涌入决河,因淤故河,前功遂隳。
鲁乃精思障水入故河之方,以九月七日癸丑,逆流排大船二十七艘,前后连以大桅或长桩,用大麻索、竹纟亘绞缚,缀为方舟。
又用大麻索、竹纟亘用船身缴绕上下,令牢不可破,乃以铁猫于上流垂之水中。
又以竹纟亘绝长七八百尺者,系两岸大橛上,每纟亘或垂二舟或三舟,使不得下,船腹略铺散草,满贮小石,以合子板钉合之,复以扫密布合子板上,或二重,或三重,以大麻索缚之急,复缚横木三道于头桅,皆以索维之,用竹编笆,夹以草石,立之桅前,约长丈余,名曰水帘桅。
复以木耆拄,使帘不偃仆,然后选水工便捷者,每船各二人,执斧凿,立船首尾,岸上搥鼓为号,鼓鸣,一时齐凿,须臾舟穴,水入,舟沉,遏决河。
水怒溢,故河水暴增,即重树水帘,令后复布小扫土牛白阑长梢,杂以草土等物,随以填垛以继之。
石船下诣实地,出水基趾渐高,复卷大扫以压之。
前船势略定,寻用前法,沉余船以竟后功。
昏晓百刻,役夫分番甚劳,无少间断。
船堤之后,草扫三道并举,中置竹络盛石,并扫置桩,系缆四扫及络,一如修北截水堤之法。
第以中流水深数丈,用物之多,施功之大,数倍他堤。
船堤距北岸才四五十步,势迫东河,流峻若自天降,深浅叵测。
于是先卷下大扫约高二丈者,或四或五,始出水面。
修至河口一二十步,用工尤艰。
薄龙口,喧豗猛疾,势撼扫基,陷裂欹倾,俄远故所,观者股弁,众议腾沸,以为难合,然势不容已。
鲁神色不动,机解捷出,进官吏工徒十余万人,日加奖谕,辞旨恳至,众皆感激赴功。
十一月十一日丁巳,龙口遂合,决河绝流,故道复通。
又于堤前通卷栏头扫各一道,多者或三或四,前扫出水,管心大索系前扫,垂后阑头扫之后,后扫管心大索亦系小扫,垂前阑头扫之前,后先羁縻,以锢其势。
又于所交索上及两扫之间,压以小石白阑土牛,草土相半,厚薄多寡,相势措置。
扫堤之后,自南岸复修一堤,抵已闭之龙口,长二百七十步。
船堤四道成堤,用农家场圃之具曰辘轴者,穴石立木如比栉,珣前扫之旁,每步置一辘轴,以横木贯其后,又穴石,以径二寸余麻索贯之,系横木上,密挂龙尾大扫,使夏秋潦水、冬春凌筼,不得肆力于岸。
此堤接北岸截河大堤,长二百七十步,南广百二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七尺,水面至泽腹高四丈二尺;中流广八十步,颠至水面高丈有五尺,水面至泽腹高五丈五尺;通高七丈。
仍治南岸护堤扫一道,通长百三十步,南岸护岸马头扫三道,通长九十五步。
修筑北岸堤防,高广不等,通长二百五十四里七十一步。
白茅河口至板城,补筑旧堤,长二十五里二百八十五步。
曹州板城至英贤村等处,高广不等,长一百三十三里二百步。
梢冈至砀山县,增培旧堤,长八十五里二十步。
归德府哈只口至徐州路三百余里,修完缺口一百七处,高广不等,积修计三里二百五十六步。
亦思剌店缕水月堤,高广不等,长六里三十步。
其用物之凡,桩木大者二万七千,榆柳杂梢六十六万六千,带梢连根株者三千六百,藁秸蒲苇杂草以束计者七百三十三万五千有奇,竹竿六十二万五千,苇席十有七万二千,小石二千艘,绳索小大不等五万七千,所沉大船百有二十,铁缆三十有二,铁猫三百三十有四,竹篾以斤计者十有五万,垂石三千块,铁钻万四千二百有奇,大钉三万三千二百三十有二。
其余若木龙、蚕椽木、麦秸、扶桩、铁叉、铁吊、枝麻、搭火钩、汲水、贮水等具皆有成数。
官吏俸给,军民衣粮工钱,医药、祭祀、赈恤、驿置马乘及运竹木、沉船、渡船、下桩等工,铁、石、竹、木、绳索等匠佣赀,兼以和买民地为河,并应用杂物等价,通计中统钞百八十四万五千六百三十六锭有奇。
鲁尝有言:"水工之功,视土工之功为难;中流之功,视河滨之功为难;决河口视中流又难;北岸之功视南岸为难。 用物之效,草虽至柔,柔能狎水,水渍之生泥,泥与草并,力重如碇。 然维持夹辅,缆索之功实多。"
盖由鲁习知河事,故其功之所就如此。
玄之言曰:"是役也,朝廷不惜重费,不吝高爵,为民辟害。 脱脱能体上意,不惮焦劳,不恤浮议,为国拯民。 鲁能竭其心思智计之巧,乘其精神胆气之壮,不惜劬瘁,不畏讥评,以报君相知人之明。 宜悉书之,使职史氏者有所考证也。"
先是岁庚寅,河南北童谣云:"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及鲁治河,果于黄陵冈得石人一眼,而汝、颍之妖寇乘时而起。
议者往往以谓天下之乱,皆由贾鲁治河之役,劳民动众之所致。
殊不知元之所以亡者,实基于上下因循,狃于宴安之习,纪纲废弛,风俗偷薄,其致乱之阶,非一朝一夕之故,所由来久矣。
不此之察,乃独归咎于是役,是徒以成败论事,非通论也。
设使贾鲁不兴是役,天下之乱,讵无从而起乎?今故具录玄所记,庶来者得以详焉。
蜀堰
江水出蜀西南徼外,东至于岷山,而禹导之。
秦昭王时,蜀太守李冰凿离堆,分其江以灌川蜀,民用以饶。
历千数百年,所过冲薄荡啮,又大为民患。
有司以故事,岁治堤防,凡一百三十有三所,役兵民多者万余人,少者千人,其下犹数百人。
役凡七十日,不及七十日,虽事治,不得休息。
不役者,日出三缗为庸钱。
由是富者屈于赀,贫者屈于力,上下交病,会其费,岁不下七万缗。
大抵出于民者,十九藏于吏,而利之所及,不足以偿其费矣。
元统二年,佥四川肃政廉访司事吉当普巡行周视,得要害之处三十有二,余悉罢之。
召灌州判官张弘,计曰:"若甃之以石,则岁役可罢,民力可苏矣。"
弘曰:"公虑及此,生民之福,国家之幸,万世之利也。"
弘遂出私钱,试为小堰,堰成,水暴涨而堰不动。
乃具文书,会行省及蒙古军七翼之长、郡县守宰,下及乡里之老,各陈利害,咸以为便。
复祷于冰祠,卜之吉。
于是征工发徒,以仍改至元元年十有一月朔日,肇事于都江堰,即禹凿之处,分水之源也。
盐井关限其西北,水西关据其西南,江南北皆东行。
北旧无江,冰凿以辟沫水之害,中为都江堰,少东为大、小钓鱼,又东跨二江为石门,以节北江之水,又东为利民台,台之东南为侍郎、杨柳二堰,其水自离堆分流入于南江。
南江东至鹿角,又东至金马口,又东道大安桥,入于成都,俗称大皁江,江之正源也。
北江少东为虎头山,为斗鸡台。
台有水则,以尺画之,凡十有一。
水及其九,其民喜,过则忧,没其则则困。
又书"深淘滩,高作堰"六字其旁,为治水之法,皆冰所为也。
又东为离堆,又东过凌虚、步云二桥,又东至三石洞,酾为二渠。
其一自上马骑东流,过郫,入于成都,古谓之内江,今府江是也;其一自三石洞北流,过将军桥,又北过四石洞,折而东流,过新繁,入于成都,古谓之外江。
此冰所穿二江也。
南江自利民台有支流,东南出万工堰,又东为骆驼,又东为碓口,绕青城而东,鹿角之北涯,有渠曰马坝,东流至成都,入于南江。
渠东行二十余里,水决其南涯四十有九,每岁疲民力以塞之。
乃自其北涯凿二渠,与杨柳渠合,东行数十里,复与马坝渠会,而渠成安流。
自金马口之西凿二渠,合金马渠,东南入于新津江,罢蓝淀、黄水、千金、白水、新兴至三利十二堰。
北江三石洞之东为外应、颜上、五斗诸堰,外应、颜上之水皆东北流,入于外江。
五斗之水,南入马坝渠,皆内江之支流也。
外江东至崇宁,亦为万工堰。
堰之支流,自北而东,为三十六洞,过清白堰东入于彭、汉之间。
而清白堰水溃其南涯,延袤三里余,有司因溃以为堰。
堰辄坏,乃疏其北涯旧渠,直流而东,罢其堰及三十六洞之役。
嘉定之青神,有堰曰鸿化,则授成其长吏,应期而功毕。
若成都之九里堤,崇宁之万工堰,彰之堋口、丰润、千江、石洞、济民、罗江、马脚诸堰,工未及施,则召长吏免谕,使及农隙为之。
诸堰都江及利民台之役最大,侍郎、杨柳、外应、颜上、五斗次之,鹿角、万工、骆驼、碓口、三利又次之。
而都江又居大江中流,故以铁万六千斤,铸为大龟,贯以铁柱,而镇其源,然后即工。
诸堰皆甃以石,范铁以关其中,取桐实之油,和石灰,杂麻丝,而捣之使熟,以苴罅漏。
岸善崩者,密筑江石以护之,上植杨柳,旁种蔓荆,栉比鳞次,赖以为固,盖以数百万计。
所至或疏旧渠以导其流,或凿新渠以杀其势。
遇水之会,则为石门,以时启闭而泄蓄之,用以节民力而资民利,凡智力所及,无不为也。
初,郡县及兵家共掌都江之政,延祐七年,其兵官奏请独任郡县,民不堪其役‖至是复合焉。
常岁获水之利仅数月,堰辄坏,至是,虽缘渠所置碓硙纺绩之处以千万计,四时流转而无穷。
其始至都江,水深广莫可测,忽有大洲涌出其西南,方可数里,人得用事其间。
入山伐石,崩石已满,随取而足。
蜀故多雨,自初役至工毕,无雨雪,故力省而功倍,若有相之者。
五越月,功告成,而吉当普以监察御史召,省台上其功,诏揭扌奚斯制文立碑以旌之。
是役也,凡石工、金工皆七百人,木工二百五十人,役徒三千九百人,而蒙古军居其二千。
粮为石千有奇,石之材取于山者百万有奇,石之灰以斤计者六万有奇,油半之,铁六万五千斤,麻五千斤。
撮其工之直、物之价,以缗计者四万九千有奇,皆出于民之庸,而在官之积者,尚余二十万一千八百缗,责灌守以贷于民,岁取其息,以备祭祀及淘滩修堰之费。
仍蠲灌之兵民所常徭役,俾专其力于堰事。
泾渠
泾渠者,在秦时韩使水工郑国说秦,凿泾水,自仲山西抵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于洛三百余里以溉田,盖欲以罢秦之力,使无东伐。
秦觉其谋,欲杀之,郑曰:"臣为韩延数年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利。"
秦以为然,使迄成之,号郑渠。
汉时有白公者,奏穿渠引泾水,起谷口,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
历代因之,皆享其利。
至宋时,水冲啮,失其故迹。
熙宁间,诏赐常平息钱,助民兴作,自仲山旁开凿石渠,从高泻水,名丰利渠。
元至元间,立屯田府督治之。
大统八年,泾水暴涨,毁堰塞渠,陕西行省命屯田府总管夹谷伯颜帖木儿及泾阳尹王琚疏道之,起泾阳、高陵、三原、栎阳用水人户及渭南、栎阳、泾阳三屯所人夫,共三千余人兴作,水通流如旧。
其制编荆为囤,贮之以石,复填以草以土为堰,岁时葺理,未尝废止。
至大元年,王琚为西台御史,建言于丰利渠上更开石渠五十一丈,阔一丈,深五尺,积一十五万三千工,每方一尺为一工。
自延祐元年兴工,至五年渠成。
是年秋,改堰至新口。
泰定间,言者谓石渠岁久,水流渐穿逾下,去岸益高。
至正三年,御史宋秉亮相视其堰,谓渠积年坎取淤土,迭垒于岸,极为高崇,力难送土于上,因请就岸高处开通鹿巷,以便夫行,廷议允可。
四年,屯田同知牙八胡、泾尹李克忠发丁夫开鹿巷八十四处,削平土垒四百五十余步。
二十年,陕西行省左丞相帖里帖木儿遣都事杨钦修治,凡溉农田四万五千余顷。
金口河
至正二年正月,中书参议孛罗帖木儿、都水傅佐建言,起自通州南高丽庄,直至西山石峡铁板开水古金口一百二十余里,创开新河一道,深五丈,广二十丈,放西山金口水东流至高丽庄,合御河,接引海运至大都城内输纳。
是时,脱脱为中书右丞相,以其言奏而行之。
廷臣多言其不可,而左丞许有壬言尤力,脱脱排群议不纳,务于必行。
有壬因条陈其利害,略曰:
大德二年,浑河水发为民害,大都路都水监将金口下闭闸板。
五年间,浑河水势浩大,郭太史恐冲没田薛二村、南北二城,又将金口已上河身,用砂石杂土尽行堵闭。
至顺元年,因行都水监郭道寿言,金口引水过京城至通州,其利无穷,工部官并河道提举司、大都路及合属官员耆老等相视议拟,水由二城中间窒碍。
又卢沟河自桥至合流处,自来未尝有渔舟上下,此乃不可行船之明验也。
且通州去京城四十里,卢沟止二十里,此时若可行船,当时何不于卢沟立马头,百事近便,却于四十里外通州为之?又西山水势高峻,亡金时,在都城之北流入郊野,纵有冲决,为害亦轻。
今则在都城西南,与昔不同。
此水性本湍急,若加以夏秋霖潦涨溢,则不敢必其无虞,宗庙社稷之所在,岂容侥幸于万一?若一时成功,亦不能保其永无冲决之患。
且亡金时此河未必通行,今所有河道遗迹,安知非作而复辍之地乎?又地形高下不同,若不作闸,必致走水浅涩,若作闸以节之,则沙泥浑浊,必致淤塞,每年每月专人挑洗,盖无穷尽之时也。
且郭太史初作通惠河时,何不用此水,而远取白浮之水,引入都城,以供闸坝之用?盖白浮之水澄清,而此水浑浊不可用也。
此议方兴,传闻于外,万口一辞,以为不可。
若以为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人言不足听,则是商鞅、王安石之法,当今不宜有此。
议既上,丞相终不从,遂以正月兴工,至四月功毕。
起闸放金口水,流湍势急,沙泥壅塞,船不可行,而开挑之际,毁民庐舍坟茔,夫丁死伤甚众,又费用不赀,卒以无功。
继而御史纠劾建言者,孛罗帖木儿、傅佐俱伏诛。
今附载其事于此,用为妄言水利者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