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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黄河之水,其源远而高,其流大而疾,其为患于中国者莫甚焉,前史载河决之患详矣。
世祖至元九年七月,卫辉路新乡县广盈仓南河北岸决五十余步。
八月,又崩一百八十三步,其势未已,去仓止三十步。
于是委都水监丞马良弼与本路官同诣相视,差丁夫并力修完之。
二十五年,汴梁路阳武县诸处河决二十二所,漂荡麦禾房舍,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
成宗大德三年五月,河南省言:"河决蒲口儿等处,浸归德府数郡,百姓被灾,差官修筑计料,合修七堤二十五处,共长三万九千九十二步,总用苇四十万四千束,径尺桩二万四千七百二十株,役夫七千九百二人。"
武宗至大三年十一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司言:
黄河决溢,千里蒙害,浸城郭,漂室庐坏禾稼,百姓已罹其毒。
然后访求修治之方,而且众议纷纭,互陈利害,当事者疑惑不决,必须上请朝省,比至议定,其害滋大,所谓不预已然之弊。
大抵黄河伏槽之时,水势似缓,观之不足为害,一遇霖潦,湍浪迅猛。
自孟津以东,土性疏薄,兼带沙滷,又失导泄之方,崩溃决溢,可翅足而待。
近岁亳、颍之民,幸河北徙,有司不能远虑,失于规画,使陂泺悉为陆地。
东至杞县三氵义口,播河为三,分杀其势,盖亦有年。
往岁归德、大康建言,相次湮塞南北二氵义,遂使三河之水合而为一,下流既不通畅,自然上溢为灾。
由是观之,是自夺分泄之利,故其上下决溢,至今莫除。
即今水势趋下,有复钜野、梁山之意,盖河性迁徙无常,苟不为远计预防,不出数年,曹、濮、济、郓蒙害必矣。
今之所谓治水者,徒尔议论纷纭,咸无良策,水监之官,既非精选,知河之利害者百无一二。
虽每年累驿而至,名为巡河,徒应故事,问地形之高下,则懵不知;访水势之利病,则非所习。
既无实才,又不经练。
乃或妄兴事端,劳民动众,阻逆水性,翻为后患。
为今之计,莫若于汴梁置都水分监,妙选廉干、深知水利之人,专职其任,量存员数,频为巡视,谨其防护,可疏者疏之,可堙者堙之,可防者防之。
职掌既专,则事功可立。
较之河已决溢,民已被害,然后卤莽修治以劳民者,乌可同日而语哉?
于是省令都水监议,检照大德十年正月省臣奏准,昨都水监升正三品,添官二员,铸分监印,巡视御河,修缺溃,疏浅涩,禁民船越次乱行者,今拟就令分巡提点修治。
本监议:"黄河泛涨,止是一事,难与会通河有坝阐漕运分监守治为比。 先为御河添官降印,兼提点黄河,若使专一,分监在彼,则有妨御河公事。 况黄河已有拘该有司正官提调,自今莫若分监官吏以十月往,与各处官司巡视缺破,会计工物督治,比年终完,来春分监新官至,则一一交割,然后代还,庶不相误。"
工部照大德九年黄河决徙,逼近汴梁,几至浸没。
本处官司权宜开辟董盆口,分入巴河,以杀其势,遂使正河水缓,并趋支流。
缘巴河旧隘不足吞伏,明年急遣萧都水等闭塞,而其势愈大,卒无成功,致连年为害,南至归德诸处,北至济宁地分,至今不息。
本部议:"黄河为害,难同余水,欲为经远之计,非用通知古今水利之人专任其事,终无补益。 河南宪司所言详悉,今都水监别无他见,止依旧例议拟未当。 如量设官,精选廉干奉公、深知地形水势者,专任河防之职,往来巡视,以时疏塞,庶可除害。"
省准令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任满交代。
仁宗延祐元年八月,河南等处行中书省言:"黄河涸露旧水泊污池,多为势家所据,忽遇泛溢,水无所归,遂致为害。 由此观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 拟差知水利都水监官,与行省廉访司同相视,可以疏辟堤障,比至泛溢,先加修治,用力少而成功多。 又汴梁路睢州诸处,决破河口数十,内开封县小黄村计会月堤一道,都水分监修筑障水堤堰,所拟不一。 宜委请行省官与本道宪司、汴梁路都水分监官及州县正官,亲历按验,从长讲议。"
由是委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监丞边承务、都水监卿朵儿只、河南行省石右丞、本道廉访副使站木赤、汴梁判官张承直,上自河阴,下至陈州,与拘该州县官一同沿河相视。
开封县小黄村河口,测量比旧浅减六尺。
陈留、通许、太康旧有蒲苇之地,后因闭塞西河、塔河诸水口,以便种莳,故他处连年溃决。
各官公议:"治水之道,惟当顺其性之自然。 尝闻大河自阳武、胙城由白马河间东北入海,历年既久,迁徙不常。 每岁泛溢两岸,时有冲决,强为闭塞,正及农忙,科桩梢,发丁夫,动至数万,所费不可胜纪,其弊多端,郡县嗷嗷,民不聊生。 盖黄河善迁徙,惟宜顺下疏泄。 今相视上自河阴,下抵归德,经夏水涨,甚于常年,以小黄口分泄之故,并无冲决,此其明验也。 详视陈州,最为低洼,濒河之地,今岁麦禾不收,民饥特甚,欲为拯救,奈下流无可疏之处。 若将小黄村河口闭塞,必移患邻郡;决上流南岸,则汴梁被害;决下流北岸,则山东可忧。 事难两全,当遗小就大。 如免陈村差税,赈其饥民,陈留、通许、太康县被灾之家,依例取勘赈恤,其小黄村河口仍旧通流外,据修筑月堤,并障水堤,闭河口,别难拟议。"
于是凡汴梁所辖州县河堤,或已修治,及当疏通与补筑者,条列具备。
至五年正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副使奥屯言:"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滔滔南流,莫能御遏,陈、颍濒河膏腴之地浸没,百姓流散。 今水迫汴城,远无数里,傥值霖雨水溢,仓卒何以防御!方今农隙,宜为讲究,使水归故道,达于江、淮,不惟陈、颍之民得遂其生,窃恐将来浸灌汴城,其害匪轻。"
于是大司农司下都水监移文汴梁分监修治,自六年二月十一日兴工,至三月九日工毕,总计北至槐疙疸两旧堤,南至窑务汴堤,通长二十里二百四十三步。
创修护城堤一道,长七千四百四十三步,下地修堤,下广十六步,上广四步,高一丈,六十尺为一工。
堤东二十步外取土,内河沟七处,深浅高下阔狭不一,计工二十五万三千六百八十,用夫八千四百五十三,除风雨妨工,三十日毕。
内流水河沟,南北阔二十步,水深五尺。
河内修堤,底阔二十四步,上广八步,高一丈五尺,积十二万尺,取土稍远,四十尺为一工,计三万工,用夫百人。
每步用大桩二,计四十,各长一丈二尺,径四寸。
每步杂草千束,计二万。
每步签桩四,计八十,各长八尺,径三寸。
水手二十,木匠二,大船二艘,梯一副,绳索毕备。
七年七月,汴梁路言:"荥泽县六月十一日河决塔海庄东堤十步余,横堤两重,又缺数处。 二十三日夜,开封县苏村及七里寺复决二处。"
本省平章站马赤亲率本路及都水监官,并工修筑,于至治元年正月兴工,修堤岸四十六处,该役一百二十五万六千四百九十四工,凡用夫三万一千四百一十三人。
文宗至顺元年六月,曹州济阴县河防官本县尹郝承务言:"六月五日,魏家道口黄河旧堤将决,不可修筑,以此差募民夫,创修护水月堤,东西长三百九步,下阔六步,高一丈。 又缘水势瀚漫,复于近北筑月堤,东西长一千余步,下广九步,其功未竟。 至二十一日,水忽泛溢,新旧三堤一时咸决,明日外堤复坏,急率民闭塞,而湍流迅猛,有蛇时出没于中,所下桩土,一扫无遗。 又旧堤岁久,多有缺坏,差夫并工筑成二十余步。 其魏家道口缺堤,东西五百余步,深二丈余,外堤缺口,东西长四百余步。 又磨子口护水堤,低薄不足御水,东西长一千五百步。 魏家道口卒未易修,先差夫补筑。 磨子口七月十六日兴工,二十八日工毕。 二十二日,按视至硃从马头西,旧堤缺坏,东西长一百七十余步,计料堤外贴筑五步,增高一丈二尺,与旧堤等,上广二步。 于磨子口修堤夫内,摘差三百一十人,于是月二十三日入役,至闰七月四日工毕。"
郝承务又言:"魏家道口砖固等村,缺破堤堰,累下桩土,冲洗不存,若复闭筑,缘缺堤周回皆泥淖,人不可居,兼无取土之处。 又沛郡安乐等保,去岁旱灾,今复水涝,漂禾稼,坏室庐,民皆缺食,难于差倩。 其不经水害村保民人,先已遍差补筑黄家桥、磨子口诸处堤堰,似难重役。 如候秋凉水退,倩夫修理,庶苏民力。 今冲破新旧堤七处,共长一万二千二百二十八步,下广十二步,上广四步,高一丈二尺,计用夫六千三百四人,桩九百九十,苇箔一千三百二十,草一万六千五束。 六十尺为一工,无风雨妨工,度五十日可毕。"
本县准言,至八月三十日差夫二千四百二十,关请郝承务督役。
郝承务又言:"九月三日兴工修筑,至十八日大风,十九日雨,二十四日复雨,缘此辛马头、孙家道口障水堤堰又坏,计工役倍于元数,移文本县,添差二千人同筑。 二十六日,元与成武定、陶二县分筑魏家道口八百二十步修完。 十月二日,至辛马头、孙家道口,从实又量元缺堤,南北阔一百四十步,内水地五十步,深者至二丈,浅者不下八九尺,依元料用桩箔补筑,至七日完。 又于本处创筑月堤一道,西北东南斜长一千六百二十七步,内成武、定陶分筑一百五十步,实筑一千四百七十七步,外有元料堌头魏家道口外堤未筑。 即欲兴工,缘冬寒土冻,拟候来春,并工修理,官民两便。 济州河济州河者,新开以通漕运也。 世祖至元十七年七月,耿参政、阿里尚书奏:“为姚演言开河事,令阿合马与耆旧臣集议,以钞万锭为佣直,仍给粮食。"
世祖从之。
十八年九月,中书丞相火鲁火孙等奏:"姚总管等言,请免益都、淄莱、宁海三州一岁赋,入折佣直,以为开河之用。 平章阿合马与诸老臣议,以为一岁民赋虽多,较之官给佣直,行之甚便。"
遂从之。
十月,火鲁火孙等奏:"阿八失所开河,经济州,而其地又有一河,傍有民田,开之甚便。 臣等议,若开此河,阿八失所管一方屯田,宜移之他处,不阻水势。"
世祖令移之。
十二月,差奥鲁赤、刘都水及精算数者一人,给宣差印,往济州,定开河夫役,令大名、卫州新附军亦往助工。
三十一年,御史台言:"胶、莱海道浅涩,不能行舟。"
台官玉速帖木儿奏:"阿八失所开河,省遣牙亦速失来,谓漕船泛河则失少,泛海则损多。"
既而漕臣囊加、万户孙伟又言:"漕海舟疾且便。"
右丞麦术丁又奏:"斡奴兀奴凡三移文,言阿八失所开河,益少损多,不便转漕。 水手军人二万,舟千艘,见闲不用,如得之,可岁漕百万石。 昨奉旨,候忙古来共议,海道便,则阿八失河可废。 今忙古已自海道运粮回,有一二南人自愿运粮万石,已许之。"
囊加、孙万户复请用军验试海运,省院官暨众议:"阿八失河扬用水手五千、军五千、船千艘,畀扬州省教习漕运。 今拟以此水手军人,就用平滦船,从利津海漕运。"
世祖从之。
阿八失所开河遂废。
滏河
滏河者,引滏水以通洺州城濠者也。
至元五年十月,洺磁路言:"洺州城中,井泉咸苦,居民食用,多作疾,且死者众。 请疏涤旧渠,置坝闸,引滏水分灌洺州城濠,以济民用。 计会河渠东西长九百步,阔六尺,深三尺,二尺为工,役工四百七十五,民自备用器,岁二次放闸,且不妨漕事。"
中书省准其言。
广济渠
广济渠在怀孟路,引沁水以达于河。
世祖中统二年,提举王允中、大使杨端仁奉诏开河渠,凡募夫千六百五十一人,内有相合为夫者,通计使水之家六千七百余户,一百三十余日工毕。
所修石堰,长一百余步,阔三十余步,高一丈三尺。
石斗门桥,高二丈,长十步,阔六步。
渠四道,长阔不一,计六百七十七里,经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村坊计四百六十三处,渠成甚益于民,名曰广济。
三年八月,中书省臣忽鲁不花等奏:"广济渠司言,沁水渠成,今已验工分水,恐久远权豪侵夺。"
乃下诏依本司所定水分,已后诸人毋得侵夺。
至文宗天历三年三月,怀庆路同知阿合马言:"天久亢旱,夏麦枯槁,秋谷种不入土,民匮于食。 近因访问耆老,咸称丹水浇溉近山田土,居民深得其利,有沁水亦可溉田,中统间王学土亦为天旱,奉诏开此渠,募自愿人户,于太行山下沁口古迹,置分水渠口,开浚大河四道,历温、陟入黄河,约五百余里,渠成名曰广济。 设官提调,遇旱则官为斟酌,验工多寡,分水浇溉,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民田三千余顷咸受其赐。 二十余年后,因豪家截河起堰,立碾磨,壅遏水势,又经霖雨,渠口淤塞,堤堰颓圮。 河渠司寻亦革罢,有司不为整治,因致废坏。 今五十余年,分水渠口及旧渠迹,俱有可考,若蒙依前浚治,引水溉田,于民大便。 可令河阳、河内、济源、温、武陟五县,使水人户自备工力,疏通分水渠口,立闸起堰,仍委谙知水利之人,多方区画。 遇旱,视水缓急,撤闸通流,验工分水以灌溉;若霖雨泛涨,闭闸退还正流。 禁治不得截水置碾磨,栽种稻田。 如此,则涝旱有备,民乐趋利。 请移文孟州、河内、武陟县委官讲议。"
寻据孟州等处申,亲诣沁口,咨询耆老,言旧日沁水正河内筑土堰,遮水入广济渠,岸北虽有减水河道,不能吞伏,后值霖雨,荡没田禾,以此堵闭。
今若枋口上连土岸,及于沁水正河置立石堰,与枋口相平,如遇水溢,闭塞闸口,使水漫流石堰,复还本河,又从减水河分杀其势,如此庶不为害。
约会河阳、武陟县尹与耆老等议,若将旧广济渠依前开浚,减水河亦增开深阔,禁安磨碾,设立闸堰,自下使水,遇旱放闸浇田,值涝闭闸退水,公私便益。
怀庆路备申工部牒,都水监回文本路,委官相视施行。
三白渠
京兆旧有三白渠,自元伐金以来,渠堰缺坏,土地荒芜。
陕西之人虽欲种莳,不获水利,赋税不足,军兴乏用。
太宗之十二年,梁泰奏:"请差拨人户牛具一切种莳等物,修成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数倍,所得粮米,可以供军。"
太宗准奏,就令梁泰佩元降金牌,充宣差规措三白渠使,郭时中副之,直隶朝廷,置司于云阳县;所用种田户及牛畜,别降旨,付塔海绀不于军前应副。
是月,敕喻塔海绀不:"近梁泰奏修三白渠事,可于汝军前所获有妻少壮新民,量拨二千户,及木工二十人,官牛内选肥腯齿小者一千头,内乳牛三百,以畀梁泰等。 如不敷,于各千户、百户内贴补,限今岁十一月内交付数足,趁十二月入工。 其耕种之人,所收之米,正为接济军粮。 如发遣人户之时,或阙少衣装,于各千户、百户内约量支给,差军护送出境,沿途经过之处,亦为防送,毋致在逃走逸,验路程给以行粮,大口一升,小者半之。"
洪口渠
洪口渠在奉元路。
英宗至治元年十月,陕西屯田府言:自秦、汉至唐、宋,年例八月差使水户,自泾阳县西仲山下截河筑洪堰,改泾水入白渠,下至泾阳县北白公斗门,分为三限,并平石限,盖五县分水之要所。
北限入三原、栎阳、云阳,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泾阳,浇溉官民田七万余亩。
近至大三年,陕西行台御史王承德言,泾阳洪口展修石渠,为万世之利。
由是会集奉元路三原、泾阳、临潼、高陵诸县,洎泾阳、渭南、栎阳诸屯官及耆老议,如准所言,展修石渠八十五步,计四百二十五尺,深二丈,广一丈五尺,计用石十二万七千五百尺,人日采石积方一尺,工价二两五钱,石工二百,丁夫三百,金火匠二,用火焚水淬,日可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五日工毕。
官给其粮食用具,丁夫就役使水之家,顾匠佣直使水户均出。
陕西省议,计所用钱粮,不及二年之费,可谓一劳永逸,准所言便。
都省准委屯田府达鲁花赤只里赤督工,自延祐元年二月十日发夫匠入役,至六月十九日委官言,石性坚厚,凿仅一丈,水泉涌出,近前续展一十七步,石积二万五千五百尺,添夫匠百人,日凿六百尺,二百四十二日可毕。
文宗天历二年三月,屯田总管兼管河渠司事郭嘉议言:"去岁六月三日骤雨,泾水泛涨,无修洪堰及小龙口尽圮,水归泾,白渠内水浅,为此计用十四万九千五百十一工,役丁夫一千六百,度九十三日毕。 于使水户内差拨,每夫就持麻一斤,铁一斤,系囤取泥索各一,长四十尺,草苫一,长七尺,厚二寸。"
陕西省准屯田府照,洪口自秦至宋一百二十激,经由三限,自泾阳下至临潼五县,分流浇溉民田七万余顷,验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为年例。
近因奉元亢旱,五载失稔,人皆相食,流移疫死者十七八。
今差夫又令就出用物,实不能办集。
窃详泾阳水利,虽分三限引水溉田,缘三原等县地理遥远,不能依时周遍,泾阳北近,俱在上限,并南限中限,用水最便。
今次修堰,除见在户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家合出夫数,宜令泾阳县近限水利户添差一人,官日给米一升,并工修治。
省准出钞八百锭,委耀州同知李承事,洎本府总管郭嘉议及各处正官,计工役照时直籴米给散。
李承事督夫修筑,至十一月十六日毕。
扬州运河运河在扬州之北,宋时尝设军疏涤,世祖取宋之后,河渐壅塞。
至元末年,江淮行省尝以为言,虽有旨浚治,有司奉行,未见实效。
仁宗延祐四年十一月,两淮运司言:"盐课甚重,运河浅涩无源,止仰天雨,请加修治。"
明年二月,中书移文河南省,选官洎运司有司官相视,会计工程费用。
于是河南行省委都事张奉政及淮东道宣慰司官、运司官,会州县仓场官,遍历巡视,集议:河长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濒河有田之家,顾倩丁夫,开修一千八百六十九里;仓场盐司不妨办课,协济有司,开修四百八十二里。
运司言:"近岁课额增多,而船灶户日益贫苦,宜令有司通行修治,省减官钱。"
省臣奏准:诸色户内顾募丁夫万人,日支盐粮钱二两,计用钞二万锭,于运司盐课及减驳船钱内支用。
差官与都水监、河南行省、淮东宣慰司官专董其事,廉访司体察,枢密院遣官镇遏,乘农隙并工疏治。
练湖
练湖在镇江。
元有江南之后,豪势之家于湖中筑堤围田耕种,侵占既广,不足受水,遂致泛溢。
世祖末年,参政暗都剌奏请依宋例,委人提调疏治,其侵占者验亩加赋。
至治三年十二月,省臣奏:"江浙行省言,镇江运河全藉练湖之水为上源,官司漕运,供亿京师,及商贾贩载,农民来往,其舟楫莫不由此。 宋时专设人夫,以时修浚。 练湖潴蓄潦水,若运河浅阻,开放湖水一寸,则可添河水一尺。 近年淤浅,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运递,甚为不便。 委官相视,疏治运河,自镇江路至吕城坝,长百三十一里,计役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毕。 又用三千余人浚涤练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粮三升、中统钞一两。 行省、行台分官监督。 所用船物,今岁预备,来春兴工。 合行事宜,依江浙行省所拟。"
既得旨,都省移文江浙行省,委参政董中奉率合属正官亲临督役。
于是董中奉言:"所委前都水少监崇明州知州任奉政、镇江路总管毛中议等议:练湖、运河此非一事,宜依假山诸湖农民取泥之法,用船千艘,船三人,用竹褷捞取淤泥,日可三载,月计九万载,三月之间,通取二十七万载,就用所取泥增筑湖岸。 自镇江在城程公坝,至常州武进县吕城坝,河长百三十一里一百四十六步,拟开河面阔五丈,底阔三丈,深四尺,与见有水二尺,可积深六尺。 所役夫于平江、镇江、常州、江阴州及建康路所辖溧阳州田多上户内差倩。 若浚湖开河,二役并兴,卒难办集。 宜趁农隙,先开运河,工毕就浚练湖。"
省准所言,与都事王征事等于泰定元年正月至镇江丹阳县,洎各监工官沿湖相视,上湖沙冈黄土,下湖茭根丛杂,泥亦坚硬,不可褷取。
又议两役并兴,相离三百余里,往来监督,供给为难,愿以所督夫一万三千五百十二人,先开运河,期四十七日毕,次浚练湖,二十日可完。
继有江南行台侍御史及浙西廉访司副使俱至,乃议首事运河,备文咨禀,遂于是月十七日入役。
二月十八日,省臣奏:"开浚运河、练湖,重役也,宜依行省所议,仍令便宜从事。"
后各监工官言:"已分运河作三坝,依元料深阔丈尺开浚,至三月四日工毕。 数内平江昆山、嘉定二州,实役二十六日,常熟、吴江二州,长洲、吴县,实役二十八日,余皆役三十日,已于三月七日积水行舟。"
又监修练湖官言:"任奉议指划元料,增筑堤堰及旧有土基,共增阔一丈二尺,平面至高底滩脚,增筑共量斜高二丈五尺。 依中堰西石达东旧堤卧羊滩修筑,如旧堤高阔已及所料之上者,遇有崩缺,修筑令完。 中堰西石达至五百婆堤西上增高土一尺,有缺亦补之。 五百婆堤至马林桥堤水势稍缓,不须修治,其堤底间有渗漏者,窒塞之。 三月六日破土,九日入役,至十一日工毕,实役三日。 归勘任少监元料,开运河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毕,浚练湖夫三千人,九十日毕,人日支钞一两、米三升,共该钞万八千一十四锭二十两,米二万七千二十一石六斗,实征夫万三千五百十二人,共役三十三日,支钞八千六百七十九锭三十六两,粮万三千十九石五斗八升。 比附元料,省钞九千三百三十四锭三十四两,粮万四千二石二升。 其练湖未毕,相视地形水势再议。"
参政董中奉又言:"练湖旧有湖兵四十三人,添补五十七名,共百人,于本路州县苗粮三石之下、二石之上差充,专任修筑湖岸,设提领二员、壕寨二人、司吏三人,于有出身人内选用。"
工部议:"练湖所设提领人等印信,即同湖兵,宜咨本省遍行议拟。"
又镇江路言:"河、练湖今已开浚,若不设法关防,徒劳民力。 除关本路达鲁花赤兀鲁失海牙总治其事,同知哈散、知事程郇专管启闭斗门。"
行省从之。
吴松江
浙西诸山之水受之太湖,下为吴松江,东汇淀山湖以入海,而潮汐来往,逆涌浊沙,上泾河口,是以宋时设置撩洗军人,专掌修治。
元既平宋,军士罢散,有司不以为务,势豪租占为荡为田,州县不得其人,辄行许准,以致湮塞不通,公私俱失其利久矣。
至治三年,江浙省臣方以为言,就委嘉兴路治中高朝列、湖州路知事丁将仕同本处正官,体究旧曾疏浚通海故道,及新生沙涨碍水处所,商度开涤图呈。
据丁知事等官按视讲究,合开浚河道五十五处。
内常熟州九处,十三段,该工百三十二万一千五百六十二,昆山州十一处,九十五里,用工二万七千四百,役夫四百五十六,宜于本州有田一顷之上户内,验田多寡,算量里步均派,自备粮赴功疏浚。
正月上旬兴工,限六十日工毕,二年一次举行。
嘉定州三十五处,五百三十八里,该工百二十六万七千五十九,日支粮一升,计米万二千六百七十石五斗九升,日役夫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六十日毕。
工程浩大,米粮数多,乞依年例,劝率附河有田用水之家,自备口粮,佃户佣力开浚。
奈本州连年被灾,今岁尤甚,力有不逮,宜从上司区处。
高治中会集松江府各州县官按视,议合浚河渠,华亭县九处,计五百二十八里,该工九百六十八万四千八百八十二,役夫十六万一千四百一十四,人日支粮二升,计米十九万三千六百九十七石六斗四升。
上海县十四处,计四百七十一里,该工千二百三十六万八千五十二,日役夫二万六千一百三十四,人日支粮二升,计二十四万七千三百六十一石四升,六十日工毕。
官给之粮,佣民疏治。
如下年丰稔,劝率有田之家,五十亩出夫一人,十亩之上验数合出,止于本保开浚。
其权势之家,置立鱼簖并沙涂栽苇者,依上出夫。
其上海、嘉定连年旱涝,皆缘河口湮塞,旱则无以灌溉,涝则不能疏泄,累致凶歉,官民俱病。
至元三十年以后,两经疏辟,稍得丰稔。
比年又复壅闭,势家愈加租占,虽得征赋,实失大利。
上海县岁收官粮一十七万石,民粮三万余石,略举似延祐七年灾伤五万八千七百余石,至治元年灾伤四万九千余石,二年十万七千余石,水旱连年,殆无虚岁,不惟亏欠官粮,复有赈贷之费。
近委官相视地形,讲议疏浚,其通海大江,未易遽治;旧有河港联络官民田土之间、藉以灌溉者,今皆填塞,必须疏通,以利耕种。
欲令有田人户自为开浚,而工役浩繁,民力不能独成。
由是议,上海、嘉定河港,宜令本处所管军民站灶僧道诸色有田者,以多寡出夫,自备粮修治,州县正官督役。
其豪势租占荡田、妨水利者,并与除辟。
本处民田税粮全免一年,官租减半。
今秋收成,下年农隙举行,行省、行台、廉访司官巡镇。
外据华亭、昆山、常熟州河港,比上海、嘉定缓急不同,难为一体,从各处劝农正官督有田之家,备粮并工修治。
若遽兴工,阴阳家言癸亥年动土有忌,预为咨禀可否。
至泰定元年十月十九日,右丞相旭迈杰等奏:"江浙省言,吴松江等处河道壅塞,宜为疏涤,仍立闸以节水势。 计用四万余人,今岁十二月为始,至正月终,六十日可毕,用二万余人,二年可毕。 其丁夫于旁郡诸色户内均差,依练湖例,给佣直粮食,行省、行台、廉访司并有司官同提调。 臣等议,此事官民两便,宜从其请。 若丁夫有余,止令一年毕。 命脱欢答剌罕诸臣同提调,专委左丞朵儿只班及前都水任少监董役。"
得旨,移文行省,准拟疏治。
江浙省下各路发夫入役,至二年闰正月四日工毕。
淀山湖
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余,分汇为淀山湖,东流入海。
世祖末年,参政暗都剌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余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 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溢为害。 昨本省官忙古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而止。 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识者咸以为便。 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 然虽军民相参,选委廉干官提督,行省山住子、行院董八都见子、行台哈剌令亲诣相视,会计合用军夫拟禀。"
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
既而平章铁哥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 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数多,不须调军。"
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
至元三十一年,世祖崩,成宗即位。
平章铁哥奏:"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掘已毕。 今诸河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旧宋例,令军屯守,必致坐隳成功。 臣等议,常时工役拨军,枢府犹且吝惜,屯守河道用军八千,必辞不遣。 淀山湖围田赋粮二万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调军士四千与同屯守。 立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围田。"
命伯颜察儿暨枢密院议毕闻奏。
于是枢府言:"尝奏淀山湖在宋时设军屯守,范殿帅、硃、张辈必知其故,拟与省官集议定禀奏,有旨从之。 乃集枢府官及范殿帅等共议,硃、张言:‘宋时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隶巡检司管领。 ’范殿帅言:‘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提调,事或可行。 ’臣等亦以为然,与都水巡防万户府职名,俾隶行院。"
枢府官又言:"若与知源委之人询其详,候至都定议。"
从之。
盐官州海塘
盐官州去海岸三十里,旧有捍海塘二,后又添筑咸塘,在宋时亦尝崩陷。
成宗大德三年,塘岸崩,都省委礼部郎中游中顺,洎本省官相视,虚沙复涨,难于施力。
至仁宗延祐己未、庚申间,海汛失度,累坏民居,陷地三十余里。
其时省宪官共议,宜于州后北门添筑土塘,然后筑石塘,东西长四十三里,后以潮汐沙涨而止。
至泰定即位之四年二月间,风潮大作,冲捍海小塘,坏州郭四里。
杭州路言:"与都水庸田司议,欲于北地筑塘四十余里,而工费浩大,莫若先修咸塘,增其高阔,填塞沟港,且浚深近北备塘濠堑,用桩密钉,庶可护御。"
江浙省准下本路修治。
都水庸田司又言:"宜速差丁夫,当水入冲堵闭,其不敷工役,于仁和、钱塘及嘉兴附近州县诸色人户内斟酌差倩,即日沦没不已,旦夕诚为可虑。"
工部议:"海岸崩摧重事也,宜移文江浙行省,督催庸田使司、盐运司及有司发丁夫修治,毋致侵犯城郭,贻害居民。"
五月五日,平章秃满迭儿、茶乃、史参政等奏:"江浙省四月内,潮水冲破盐官州海岸,令庸田司官征夫修堵,又令僧人诵经,复差人令天师致祭。 臣等集议,世祖时海岸尝崩,遣使命天师祈祀,潮即退,今可令直省舍人伯颜奉御香,令天师依前例祈祀。"
制曰:"可。"
既而杭州路又言:"八月以来,秋潮汹涌,水势愈大,见筑沙地塘岸,东西八十余步,造木柜石囤以塞其要处。 本省左丞相脱欢等议,安置石囤四千九百六十,抵御锼啮,以救其急,拟比浙江立石塘,可为久远。 计工物,用钞七十九万四千余锭,粮四万六千三百余石,接续兴修。"
致和元年三月,省臣奏:"江浙省并庸田司官修筑海塘,作竹蘧篨,内实以石,鳞次垒迭以御潮势,今又沦陷入海,见图修治,倘得坚久之策,移文具报。 臣等集议,此重事也,旦夕驾幸上都,分官扈从,不得圆议。 今差户部尚书李家奴、工部尚书李嘉宾、枢密院属卫指挥青山、副使洪灏、宣政佥院南哥班与行省左丞相脱欢及行台、行宣政院、庸田使司诸臣,会议修治之方。 合用军夫,除戍守州县关津外,酌量差拨,从便添支口粮。 合役丁力,附近有田之民,及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户内点倩。 凡工役之时,诸人毋或沮坏,违者罪之。 合行事务,提调官移文禀奏施行。"
有旨从之。
四月二十八日,朝廷所委官,洎行省台院及庸田司等官议:"大德、延祐欲建石塘未就。 泰定四年春,潮水异常,增筑土塘,不能抵御,议置板塘,以水涌难施工,遂作蘧篨木柜,间有漂沉,欲踵前议,迭石塘以图久远。 为地脉虚浮,比定海、浙江、海盐地形水势不同,由是造石囤于其坏处迭之,以救目前之急。 已置石囤二十九里余,不曾崩陷,略见成效。"
庸田司与各路官同议,东西接垒石囤十里,其六十里塘下旧河,就取土筑塘,凿东山之石以备崩损。
文宗天历元年十一月,都水庸田司言:"八月十日至十九日,正当大汛,潮势不高,风平水稳。 十四日,祈请天妃入庙,自本州岳庙东海北护岸鳞鳞相接。 十五日至十九日,海岸沙涨,东西长七里余,南北广或三十步,或数十百步,渐见南北相接。 西至石囤,已及五都,修筑捍海塘与盐塘相连,直抵岩门,障御石囤。 东至十一都六十里塘,东至东大尖山嘉兴、平湖三路所修处海口。 自八月一日至二日,探海二丈五尺;至十九日、二十日探之,先二丈者今一丈五尺,先一丈五尺者今一丈。 西自六都仁和县界赭山、雷山为首,添涨沙涂,已过五都四都,盐官州廊东西二都,沙土流行,水势俱浅。 二十日,复巡视自东至西岸脚涨沙,比之八月十七日渐增高阔。 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大汛,本州岳庙东西,水势俱浅,涨沙东过钱家桥海岸,元下石囤木植,并无颓圮,水息民安。"
于是改盐官州曰海宁州。
龙山河道
龙山河在杭州城外,岁久淤塞。
武宗至大元年,江浙省令史裴坚言:"杭州钱塘江,近年以来为沙涂壅涨,潮水远去,离北岸十五里,舟楫不能到岸。 商旅往来,募夫搬运十七八里,使诸物翔涌,生民失所,递运官物,甚为烦扰。 访问宋时并江岸有南北古河一道,名龙山河,今浙江亭南至龙山闸约一十五里,粪坏填塞,两岸居民间有侵占。 迹其形势,宜改修运河,开掘沙土,封闸搬载,直抵浙江,转入两处市河,免担负之劳,生民获惠。"
省下杭州路相视,钱塘县城南上隅龙山河至横河桥,委系旧河,居民侵占,起建房屋,若疏通以接运河,公私大便。
计工十五万七千五百六十六,日役夫五千二百五十二,度可三十日毕。
所役夫于本路录事司、仁和、钱塘县富实之家差倩,就持筐檐锹应役。
人日支官粮二升,该米三千一百五十一石三斗二升。
河长九里三百六十二步,造石桥八,立上下二闸,计用钞一百六十三锭二十三两四钱七分七厘。
省准咨请丞相脱脱总治其事,于仁宗延祐三年三月七日兴工,至四月十八日工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