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录 卷之七 琼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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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智录》 卷之七 琼仙 解鉴

钱禧,汉中诸生,读书萧寺。

一夜月明如昼,忽闻女子步履声,急起穴窗窥之,见一女郎,在殿外对佛而拜,拜已即不见。

次夜复然。

禧知其非人,至夜隐身殿门后以俟之。

未几,女果来,至拜佛处,立身将拜。

禧遽出曰:"连宵拜佛,可谓诚矣。"

女见禧,仓皇无措。

禧未下殿阶,而女已杳。

见女立地有物,拾视之,绣花红巾,上系金玉素珠一串。

挑灯细视,光泽可鉴。

意女必来索取,坐以俟之。

未几,女果来;视之,洵美且好。

女曰:"君拾之物,肯掷还否?"禧曰:"还之,将何以报我?"女曰:"物归本主,理宜然也"不知所报。”

禧曰:"虽然,吾非窃于子者。 似此无价之物,子失之,吾拾而还之,吾即不索报,子亦不宜度外置之。"

女曰:"若然,凭君论价,吾如数偿之可否?"禧曰:"岂有拾人之物而还之,复受价于人者乎?"女曰:"既不论价,吾不知何术可以报君。"

禧曰:"芳心明鉴,岂俟明言,何故为梦梦也?"言际,上下瞰女,目不转睛。

女笑曰:"吾姿陋,且有夫,不堪奉事。"

禧曰:"子夫为谁?"曰:"某太史。"

禧与太史素相识,知其有狐妇,曰:"如子言,子其狐乎?"女曰:"然。"

禧闻之大喜,起身欲牵女,女避之曰:"勿尔。 素珠系小妹琼仙物,如肯赐还,完璧归之,以免妹责。 嗣吾乘间导君窃回,妹不许配,决勿与,事终谐也。"

问:"何时?"女曰:"期难予定。"

问女芳名,答以"凤仙"。

"寓居何处?"女曰:"近在东邻。"

盖寺东有巨第,常见怪异,无人居已五六年。

禧信之,出珠与女。

女去,数月无耗,禧已绝望。

一日午后假寐,觉有人摇之醒,视则凤仙也,急起。

凤仙曰:"适强饮小妹以酒,醉眠未醒。 急去取珠,迟则不及。"

又曰:"其珠挂帐中,取时勿惊其梦,醒则必与君夺。"

又曰:"妹性慧,多智术,藏之虽密,仍能窃回。 惟平地掘穴三尺,珠入磁器内埋之,或为妹所不及料。"

禧一一应诺。

凤导禧至一危楼下,曰:"妹卧此楼。 所嘱勿忘。"

禧登楼,果见一女卧帐中,海棠春睡,芳梦浓酣。

欲与接吻,忽忆凤言,取珠屏气出,如凤言埋藏之。

因作《美人睡》词,寄调《减字浣溪沙》,云:"一树梨花漾苇绡,梦中春色画难描。 莫是东风沉醉,不胜黄娇。 角枕横陈斜照里,朦胧态度越妖娆。 铁石心肠人到此,也魂销。"

录粘壁间。

回忆女容,恨不即来。

燃灯后,忽来一鬼,高与檐齐,低首而入,貌甚狞恶,手执利刃,大言曰:"琼仙之珠安在?可速取来,少迟必杀子!"禧初见鬼大惧,继闻鬼言,知为琼仙幻术,遂曰:"渠亲身来取,吾始与之。"

鬼怒,举利刃将杀禧,禧伸颈就戮无惧意,鬼惭而去。

未几来一女子,黑丑异常,自称琼仙。

禧曰:"卿琼仙耶?卧帐中者即卿耶?"女曰:"卧帐中者系表妹。 如肯掷还素珠,愿为君媒合之。"

禧曰:"卿姊之言不谬。"

女曰:"姊言谬甚。 伪誉吾姿,以诳君耳。"

禧不言,暴起,牵女于怀曰:"卿即丑陋,今兹亦不令卿为处子。"

女撑拒曰:"速释妾,琼仙来矣。"

禧不听。

俄而化为丽人,视之,即卧帐中者也。

大喜,接吻曰:"日间所欠,即当偿吾。"

女曰:"请释妾,妾从君愿。"

禧迟疑,女曰:"妾虽异物,决不食言。"

禧释之。

凤仙入曰:"视妹小嘴被短须刺破否?"琼曰:"姊可谓好事者。"

凤曰:"吾属耳而听、穴窗而窥已多时,尚谓姊好事为之耶?"琼含羞而立,不一语。

凤曰:"合卺之礼不可废。 请少待,吾即来。"

未几,托酒胾至,拽二人对坐而旁陪之,为之交杯换盏。

琼含羞不饮。

凤曰:"至此时,尚强为处子态乎?"令琼劝禧饮,而凤复贺敬之。

禧不善饮,未几大醉,隐几而卧,摇之不醒。

凤欲去,琼援之曰:"如此醉人何?"凤曰:"妹之汉子,尚需姊扶之寝耶?"言已而去。

明晨,琼见《美人睡》词,曰:"君可谓善于写情。"

问珠之所在,禧指示之。

琼曰:"君盍剖腹藏之。"

自是琼明去夜来。

某太史闻之,与禧情意倍笃。

先是,禧仇人贾勇,醉后杖工人,立卒。

禧胞兄祯适过其门,勇强邀至家,醉以酒。

诬祯酒后毙工人,讼于官。

祯逼于刑,遂诬服;将过司,禧甚忧之。

琼曰:"某太史与臬宪有师生之谊,君以情告,哀其转达,如允从,可望生还。"

禧从之。

太史曰:"可。 但闻阿姨有金玉珠一串,如赐把玩数日,即如所请。"

禧语琼,琼应之,曰:"大兄归,即与之。"

太史恐事后食言,必先得珠而后写书。

琼闻之大怒,夜令禧散发跣足,装元武大帝像,琼自饰为仙童,仗剑持诀咒。

未几,太史至,战兢请命。

琼曰:"大帝以钱祯负屈陷罪,命子备叙其由,以达臬司。"

某承命书毕而去。

禧投书臬司,官坐罪于勇,释祯归。

禧见祯臀肉悉无,膝露骨,惨伤之极,欲泄忿于勇之子祥。

琼苦劝之,乃已。

贾勇死于狱,贾祥亦怀恨于禧昆仲。

一日途遇禧,遂相殴,行人劝散,二人各有伤,禧伤较重,不能归。

琼舁之,痛苦之况不可言。

琼急焚符于水而饮之,痛苦立减而伤仍在。

祥控于官,琼亦令夫兄祯喊禀抬验。

临行以小红丸授祯,嘱临验时令禧吞之,必大睡如死。

祯如女言,验未毕而禧卒。

官令祯舁尸下,立收贾祥于狱。

是夜祥亦卒。

官以二凶俱卒,遂不究。

祯之舁禧而归也,至家而苏。

闻祥死,喜以语琼。

琼曰:"妾早知之。 盖借伤而毙之也。"

禧大冤消雪,颇快心志,由是敬琼如神明,听其来往。

忽二旬不至,至而问之,琼曰:"妾以为与子偕老无他虞,昨以术推之,竟相聚不过一千日,少节之可多得几年团聚耳。"

一日,灯下对语,琼忽泣,禧大惊,问之。

曰:"妾以贾祥之故犯天谴,别在今宵。"

禧曰:"无能救之人乎?"曰:"有。 惟某太史可救。 曩以大兄事,强逼写书,憾恨必深,岂肯相救?"禧曰:"渠爱卿珠,若肯与之,当必喜从。 但太史现官桂林知府,道之云远,一时难至。"

琼曰:"勿虞此。"

遂相携乘风去。

太史方举烛披览案牍,见禧大惊,曰:"君何来?"曰:"特来献珠。"

遂举珠奉太史。

太史喜曰:"此举必有所求,可直言勿隐。"

禧曰:"琼仙忽遭劫数,祈怜而拯之。"

曰:"拯术如何?"曰:"惟抱印危坐,任雷电交作,不惧不动已耳。"

太史欣然应诺。

忽雷声自远方来,既而大雨如注,雷电在堂前盘旋。

俄而雷雨骤止,琼自太史身后出,敛衽拜谢曰:"后会有期。"

携禧去。

后太史升河南兵备道,携眷赴任。

过洞庭,遇狂风,舟将覆,忽见一幼妇举素珠立船头,掀天波浪至舟顿息。

视之,琼仙也。

移时,风息浪平。

琼举珠言曰:"此珠一样两串。 此串吾不时祭炼,故有无穷奇异,实非珠有真伪。"

太史方欲致谢,而琼已杳,不胜感激。

至家,具厚贿赴禧家酬之。

禧言琼不至已数年。

太史以贿赠禧,并还其原珠。

虚白道人曰:某太史以拯救之恩,而赠贿还珠,可谓务施报之君子矣。

穷神尽相,纯是留仙法度。

马竹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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