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录 卷之一 安燕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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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智录》 卷之一 安燕贻 解鉴

乡人某,以赁车为业。

言尝载客至登州,见店门外一童子,年约七八岁,聪明清秀,丰姿甚美。

某亟目之曰:"何物老妪生此?"店主指谓曰:"此安相公,对门张氏甥。 其中有一段奇文,店事毕,为客言之。"

既扃户,某好清谈,向店主询其事。

店主曰:"敝庄东西长六里有余,店在庄之东首。 西首有安燕贻者,邑诸生,好排难解纷,邻村倚之无讼狱之累。 与小店对门张姓名芳者结儿女亲,安男而张女,男女同庚,皆十五岁。 结姻之二年,十月间,店迤东里许演剧赛神,燕贻之子顺亦来观剧。 甫至张门,见张女适立门内。 两家原系旧戚,男女素相识,因问曰:‘家中得无人乎?’女曰:‘都看戏去矣。 ’顺竟入,跟女至卧室,遂相欢好。 事已,两幼无知,不谙禁忌,顺适口渴,饮盎中冷水,遂暴病,遍身汗出,不能移寸步。 女手足无措,尤恐看戏人归,急扶顺至闲园小屋中。 女往来审视无停止,犹冀病瘥。 比夜半,气已绝。 是夕值大雪,女忍泣负尸委园内灰池中,覆以乱柴。 比晓,雪已盈尺,家人复将残雪悉梩于池,而其迹遂泯。 未几,女腹渐大,母曰:‘病乎?’女曰:‘非也。 ’母怒,逼令自尽。 女曰:‘儿固宜死,然宜死于安门,不宜死于母家。 ’母闻女言有因,苦问之。 以实告。 张欲将女送过安门,安曰:‘小儿出亡,迄今未知下落,何能娶媳?’张曰:‘前已定过门之日,今已届期,先将小女送来,俟婿归成礼,未为不可。 ’安不欲,张强之。 过门后,姑见女之情形,知为有孕。 问之,女曰:‘夫归自知。 ’姑曰:‘吾子何时往?复往何处去?’女曰:‘十月间至媳家,媳实不知其去向。 ’姑疑信参半,终日辱骂。 女不堪,深夜自缢。 姑梦子云:‘媳之孕,实儿之子,今将缢,可速救之。 ’母醒,大惧,呼家人共往视之。 女已缢,急解释之,寻苏,自此姑媳始和。 弥月,产一子,安夫妇甚喜。 过百日,方询子之下落,女实以故告。 店外所见之童子即安燕贻之孙,而顺之子也。"

后闻张氏训子有方,廿岁领乡荐。

虚白道人曰:幸哉,安氏之有一线之祧续也。

然其始,余为之深虑者则有三焉:安顺死于张室,己既无子,何有于孙?此祧续之无望,一也;安顺虽交于张氏,而一索未必得男,此祧续之将断,二也;张氏虽有遗腹,男女未卜,使张氏缢死,母子偕亡,此祧续之终绝,三也。

虽涉幽期,能生贵子,岂非天道福善之一验哉?盖既为诸生,而排难解纷者,甚属寥寥也。

张女守志抚孤,勿以未婚私媾哂之。

上元李瑜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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