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法言 吾子卷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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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法言》 吾子卷 第二 汉·扬雄 撰 晋·李轨 注

扬子法言·吾子卷 〔注〕崇本在乎抑末,学大道绝乎小辩也。

法言李轨注

或问"吾子少而好赋"。

曰:"然。 童子雕虫篆刻。"

〔注〕少年之事。

俄而,曰:"壮夫不为也。"

〔注〕悔作之也。

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注〕骇叹之声也。 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

〔注〕相如作大人赋,武帝览之,乃飘飘然有陵云之志。

或曰:"雾縠之组丽。"

〔注〕言可好也。

曰:"女工之蠹矣。"

〔注〕雾縠虽丽,蠹害女工;辞赋虽巧,惑乱圣典。

剑客论曰:"剑可以爱身。"

〔注〕言击剑可以卫护爱身,辞赋可以讽谕劝人也。

曰:"狴犴使人多礼乎?"〔注〕言击剑使人狴犴多礼,辞赋使人放荡惑乱也。

〔疏〕"吾子少而好赋"者,音义:"少而,诗照切。 好赋 ,呼报切。"

自序云:"先是蜀有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雄心壮之,每作赋,常拟之以为式。"

传赞云:"辞莫丽于相如,作四赋。"

按:四赋者,甘泉、河东、羽猎、长杨也,并见自序。

艺文志,杨雄赋十二篇,列赋第二类,结题"右赋二十一家,二百七十四篇"。

班自注云:"入扬雄八篇。"

周氏寿昌汉书注校补云:"前赋二十家,应是庄雅之作,以屈原、相如、武帝知之。 此二十一家,疑有类俳倡嫚戏者,以枚皋知之。 又注云:‘入杨雄八篇。 ’殆即逐贫赋、解嘲、解难之类,凡规讽设辞,皆入其中。"

荣按:本类收杨赋十二篇,而注云入八篇,明七略原录四篇,班增八篇也。

原录四篇,必即传赞所谓四赋,庄雅无异相如,何以彼则入第一类,此则入第二类?且又何以解于第三类之以孙卿赋为首耶?班之为此分类,自当有说,然必不如周氏所云,以枚皋有类俳倡嫚戏,子云皆是规讽设辞,故为一类也。

"童子雕虫篆刻"者,说文:"雕,琢文也。"

"篆,引书也。"

虫者,虫书。

刻者,刻符。

说文序云:"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汉兴,有草书。 尉律:‘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乃得为吏。 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大史,幷课最者以为尚书史。 ’"系传云:"按汉书注,虫书即鸟书,以书幡信,首象鸟形,即下云鸟虫是也。"

又:"按萧子良以刻符、摹印合为一体。 臣以为符者,内外之信,若晋鄙夺魏王兵符,又云借符以骂宋。 然则符者,竹而中剖之,字形半分,理应别为一体。"

是虫书,刻符尤八书中纤巧难工之体,以皆学僮所有事,故曰"童子雕虫篆刻"。

言文章之有赋,犹书体之有虫书、刻符,为之者劳力甚多,而施于实用者甚寡,可以为小技,不可以为大道也。

"俄而曰壮夫不为"者,公羊传庄公篇"俄而可以为其有矣",解诂云:"俄者,谓须臾之间,创得之顷也。"

曲礼云:"三十曰壮。"

自序云:"雄以为赋者,又颇似俳优淳于髡、优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贤人君子诗赋之正也,于是辍不复为赋。"

"可以讽乎"者,诗关雎序释文云:"用风感物谓之讽。"

甘泉赋李注云:"不敢正言谓之讽。"

朱氏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风动物而无形,故微言婉词谓之风。 汉书志、传凡几十见,皆作‘风’,注乃云读为‘讽’,反以借字为正字,失之矣。"

艺文志云:"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 ’言感物造端,材知深美,可与图事,故可以为列大夫也。 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 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 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也。 春秋之后,周道寖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 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

然则赋之本旨在于风谕,故以为问。

"讽乎"者,此复举问语而反问之,本书多有此例。

如问道云"婴犊乎",重黎云"裸乎",皆是。

世德堂本无此二字,非。

"讽则已"云云者,汉书司马相如传赞云:"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讽一,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

自序云:"雄以为赋者,将以风之。 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钜衍,竞于使人不能加也。 既乃归之于正,然览者已过矣。 往时武帝好神仙,相如上大人赋,欲以风帝,反缥缥有陵云之志。 繇是言之,赋劝而不止,明矣。"

均足与此文相发明。

"不已",即彼所云不止。

论衡谴告云:"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僊僊有凌云之气。 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杨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 皇帝不觉,为之不止。"

按:子云之悔其少作,实由于此。

"雾縠之组丽"者,说文:"●,细縳也。"

汉书礼乐志"厕雾縠",颜注云:"言其轻细若云雾。"

又相如传"垂雾縠",张揖注云:"縠绉如雾。"

音义:"组丽,音祖。"

书禹贡,马融注云:"组,文也。"

御览八百十六引此,作"雾縠之丽",无"组"字。

"女工之蠹"者,说文:"蠹,木中虫。"

引伸为贼害之称。

国策秦策,高诱注云:"蠹,害也。"

盐铁论散不足云:"衣服靡丽,布帛之蠹也。"

剑客论盖兵技巧家之书,艺文志有剑道三十八篇。

又司马迁传云:"在赵者,以传剑论显。"

颜注云:"剑论,剑术之论也。"

剑客论当即此类。

盐铁论箴石云"若夫剑客论、博弈辩",则假以为雄谈析辩之称,明必彼时通行习见之书也”。

"剑可以爱身"者,爱读为●。

说文:"●,蔽不见也。"

广雅释诂云:"●,鄣也,字亦作薆。"

尔雅释言云:"薆,隐也。"

方言云:"翳,薆也。"

古通作"爱"。

诗静女"爱而不见",方言郭注引作"薆而不见"。

广雅云:"翳,爱也。"

按:薆之本义为隐蔽,引伸之为保鄣。

汉书隽不疑传云:"剑者,男子武备,所以卫身。"

爱身即卫身之意。

狴犴读为批扞。

击虚谓之批,坚不可入谓之扞,皆剑术之要。

所谓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也。

说文:"●,反手击也。"

经传多省作"批"。

庄子养生主云:"批大郄。"

郭象注云:"有际之处,因而批之令离。"

史记孙子吴起传云:"批亢捣虚。"

亢读为坑,坑亦虚也。

淮南子说林云:"故解捽者,不在于捌格,在于批伉。"

高注云:"推击其要也。"

此批之说也。

说文:"扞,忮也。"

段注云:"忮当作枝。"

按:枝,挌也。

学记云:"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

郑注云:"扞格,坚不可入之貌。"

汉书董仲舒传,颜注云:"扞,距也。"

此扞之说也。

盖击人之虚,而自为坚不可入以距人,是为批扞。

墨子修身云:"批扞之声,无出之口。"

易林睽之贲云:"批捍之言,我心不快。"

皆此义也。

史记蔡泽传云:"批患折难。"

按:折难无义,必"扞难"之误,扞、折隶形相似也。

楚公子比字子干,王氏引之名字解诂以为本于牧誓"比尔干"。

此望文生训,盖亦取于批扞以为义也。

然则批扞连文,古人常语。

此以狴犴字为之者,疑亦出剑客论,古书多同声通用也。

"狴犴使人多礼乎"者,盖击剑之道,坐作进退,咸有法则,犹礼之于升降上下,皆有节文,故为此术者,必有学剑使人多礼之说。

而此即用其语以反诘之,谓批扞之术岂能使人多礼,以明剑可爱身之亦为妄也。

犹赋家之说,谓赋可以讽,而不知靡丽之辞,岂能使人归于正也。

注"骇叹之声也"。

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李于‘讽乎’注云:‘骇叹之声。 ’非也。 此因或人之问而许之之辞。 盖讽为五谏之一,为赋之旨,取足以讽而止。 若靡丽相尚,则非惟不足讽谏,反劝诱之使人于淫矣。"

按:陶说非也。

讽乎云者,言赋而可以讽乎?明无其效也。

凡讽之旨,将以止人之过,而归之于正也。

赋而能讽,则览者当止而不为。

今乃为之不止,则是赋者劝而已矣,何讽之有?故云:"讽乎?"李谓骇叹之声,正得杨意。

如陶说,则上下文义全不相应矣。

注"击剑使人狴犴多礼"。

按音义:"狴,边衣切;犴,音岸,狱也。 太玄曰:‘蹛于狴狱。 ’家语曰:‘狱犴不治。 ’"则以狴犴为牢狱之谓。

按:说文:"●,牢也,所以拘非人。 从非,陛省声。"

陛即●之异文。

易林比之否:"失意怀忧,如幽狴牢。"

又,说文:"豻,胡地野狗也。"

或作"犴"。

古亦以为狱称。

诗小宛:"宜岸宜狱。"

释文云:"韩诗作‘犴’,乡亭之系曰犴,朝廷曰狱。"

此音义说所本,宋、吴、司马均依此为说。

宋云:"若使击剑可卫身,则囹圄之牢有三木之威,囚者多恭,岂使人多礼乎?言不能也。"

吴云:"言剑之威,人莫敢犯,岂牢狱之威,使人多礼乎?"司马云:"人在牢狱之中,不得动摇,因谓之多礼。 不知已陷危辱之地,不若不入牢狱之为善也。 剑虽可以卫身,不若以道自防,不至于用剑之为善也。"

按:温公之说,略同著作。

囚者不能动摇,因谓之多礼,近于谑矣。

吴说甚简,未详所云。

若谓剑佩之卫身,犹刑法之辅治,而牢狱之威,不能使人畏法而重礼,岂一剑之威,乃能使人不犯耶?举大明小,义亦可通。

然此文前后皆论辞赋,剑可以爱身,明与雾縠之丽同是假物取譬,以见好赋之固非无说。

今云牢狱之威,将何所取?喻赋则乖于事类,喻剑则不应问旨,更令上下文理都成阻隔。

然则音义此读,殊不可从。

治平本此文李注云:"言狴犴使人多礼,辞赋使人放荡惑乱也。"

语意乖舛,必非弘范之旧。

世德堂本此注作"言击剑使人狴犴多礼,辞赋使人放荡惑乱也",则与上句注云"言击剑可以卫护爱身,辞赋可以讽谕劝人也",句法一律,似较治平本为近是。

然击剑使人狴犴多礼,亦不成义。

疑"多礼"当作"无礼",今作"多"者,乃涉正文而误。

观宋驳李注云:"今注文与好赋相联。 段解之复以狴犴为击剑之形貌。"

可悟宋所见李注必尚作"狴犴无礼",故知其为状击剑之貌。

是弘范不读狴犴如字,显然可见。

惜其文太略,又为后人窜乱,遂不可通耳。

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

〔注〕言无益于正也。

"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注〕陈威仪,布法则。 辞人之赋丽以淫。 〔注〕奢侈相胜,靡丽相越,不归于正也。 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矣。 如其不用何?"〔疏〕音义:"景差,初佳切。 旧本作景●。"

按:史记屈原传云:"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

索隐云:"扬子法言及汉书古今人表皆是景瑳。"

按:今汉书人表尚作"景瑳",而法言各本均作"景差",乃校者依史记等书改之。

艺文志无景差赋。

楚辞大招序云:"大招者,屈原之所作也。 或曰景差,疑不能明也。"

志有唐勒赋四篇,注云:"楚人。"

又宋玉赋十七篇,注云:"楚人,与唐勒并时,在屈原后也。"

音义:"枚乘,绳证切。"

枚乘传云:"枚乘,字叔,淮阴人也,为吴王濞郎中。 汉既平七国,景帝召拜乘为弘农都尉。 以病去官,复游梁。 梁客皆善属辞赋,乘尤高。"

志有枚乘赋九篇。

诗关雎序,孔疏云:"淫者,过也。 过其度量,谓之为淫。"

按:法言此文,当有脱误。

论语"必也"字凡七见:"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听讼,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必也,正名乎!""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皆于前文所否之外,别求一义以当之,谓有之,则惟此而已。

若然,则"必也,淫",不与文义相反乎?窃意原文当作"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淫"一",必也。 ’"则言景差诸人之赋不免于淫,故为无益。

赋之益者,所惟则乎!故后文直云:"淫、则柰何!"淫、则二字平列为义,则非语辞,即"丽以则"之"则",谓淫与则之别若何?正蒙此文而言。

若如今本,则非特义不可通,亦令后文则字上无所承,失文例矣。

李注"言无益于正也",即解淫字之义,当在"必也"字上。

此盖校书者见"必也,则。 淫则奈何"连文,误以"则"为语辞,于义不顺,遂将"必也"字移置正文"淫"字上,而更删去一"则"字,遂使正文与注均不可解矣。

诗人之赋,谓六义之一之赋,即诗也。

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班孟坚两都赋序云"二":"赋者,古诗之流也。"

李注云:"毛诗序曰诗有六义焉,二曰赋。 故赋为古诗之流也。"

尔雅释诂云:"则,法也。"

"诗人之赋丽以则"者,谓古诗之作,以发情止义为美。

即自序所谓:"法度所存,贤人君子诗赋之正也。"

故其丽也以则。

艺文志颜注云:"辞人,谓后代之为文辞。"

"辞人之赋丽以淫"者,谓今赋之作,以形容过度为美。

即自序云:"必推类而言,闳侈钜衍,使人不能加也。"

故其丽也以淫。

艺文类聚五十六引挚虞文章流别论云:"古之作诗者,发乎情,止乎礼义。 情之发,因辞以形之;礼义之指,须事以明之,故有赋焉。 所以假象尽辞,敷陈其志。 古诗之赋,以情义为主,以事类为佐。 今之赋,以事形为本,以义正为助。 情义为主,则言省而文有例矣;事形为本,则言富而辞无常矣。 文之烦省,辞之险易,盖由于此。 夫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辞过壮,则与事相违;辨言过理,则与义相失;丽靡过美,则与情相悖。 此四过者,所以背大体而害政教。 是以司马迁割相如之浮说,杨雄疾辞人之赋丽以淫。"

按:过即淫也。

仲洽此论,推阐杨旨,可为此文之义疏。

"如孔氏之门用赋也"云云者,用赋,谓以赋为教也。

"也"读为邪。

贾谊、相如,史记、汉书均有传。

艺文志有贾谊赋七篇,司马相如赋二十九篇。

论语云:"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

皇疏云:"若近而言之,即以屋之堂室为喻。 若推而广之,亦谓圣人妙处为室,麤处为堂。 故子路得堂,颜子入室。"

颜云:"言孔子之门,既不用赋,不可如何。 谓贾谊、相如无所施也。"

孔氏之门,志引作"孔子之门人"。

按:志有"人"字,非也,详王氏念孙汉书杂志。

又"升堂"志引作"登堂"。

御览五百八十七引此作"若孔氏之门而用赋"。

"一""淫"下原有旁书小字"句",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二""都"字原本讹作"部",今改。

或问"苍蝇红、紫"。

曰:"明视。"

〔注〕苍蝇间于白、黑,红、紫似朱而非朱也。

问"郑、卫之似"曰:"总听。"

或曰:"朱、旷不世,如之何?"曰:"亦精之而已矣。"

〔疏〕"苍蝇红紫"者,诗青蝇云:"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

郑笺云:"蝇之为虫,污白使黑,污黑使白,喻佞人变乱善恶也。"

按:此鲁诗说也。

刘向九叹云:"若青蝇之伪质兮。"

王逸注云:"伪,犹变也。 青蝇变白使黑,变黑成白,以喻谗佞。 诗云:‘营营青蝇’,言谗人若青蝇,变转其语,以善为恶也。"

陈氏乔枞鲁诗遗说考云:"郑笺与叔师语合,是郑亦用鲁训之义。"

是也。

论语云:"红、紫不以为亵服。"

皇疏云:"五方正色:青,赤,白,黑,黄。 五方间色:绿为青之间,红为赤之间,碧为白之间,紫为黑之间,缁为黄之间也。 故不用红、紫,以其是间色也。"

又引颖子严云:"南方火,火色赤。 火克金,金色白。 以赤加白,故为红,红为南方间也。 北方水,水色黑。 水克火,火色赤。 以黑加赤,故为紫,紫为北方间也。 论语云:‘恶紫之夺朱也。 ’孟子云:‘孔子曰:恶似而非者,恶紫恐其乱朱也。 ’""郑、卫之似"者,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

又云:"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 ’"又云:"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 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按:备举之,则郑、宋、卫、齐之音皆为溺音。

举一以例其余,则曰郑。

偶文为名,则曰郑、卫。

论语云:"恶郑声之乱雅乐也。"

孟子云:"孔子曰:‘恶郑声。 ’恐其乱乐也。"

"朱、旷不世"者,朱,离娄;旷,师旷。

孟子离娄,赵注云:"离娄,古之明目者,黄帝时人。 黄帝亡其玄珠,使离朱索之。 离朱,即离娄也。"

师旷,晋平公之乐太师也,其听至聪。

庄子骈拇释文云:"离朱,司马云:‘黄帝时人,百步见秋豪之末,一云见千里针锋。 ’孟子作离娄。"

又云:"师旷,司马云:‘晋贤大夫也,善音律,能致鬼神。 ’史记云:‘冀州南和人,生而无目。 ’""不世",谓不代有。

"亦精之而已矣"者,精视则明,精听则聪,人皆可为,无待朱、旷。

以喻谗谄奸慝,审察则自知,不必上智乃能办也。

注"苍蝇间于白、黑"。

俞云:"苍蝇当以声言,此乃与红、紫并以色言,义似可疑。 李注曰:‘苍蝇间于白、黑。 ’夫苍蝇则何间于白、黑之有?疑杨子原文本作‘苍駹’。 駹与苍皆色也。 周易说卦传:‘震为龙。 ’虞翻本‘龙’作‘駹’,云:‘駹,苍色,字亦通作尨。 ’文选思玄赋:‘尉尨眉而郎潜兮。 ’旧注曰:‘尨,苍也。 ’是苍、駹同义,故得连文。 广雅释器:‘苍,青也,故亦曰青駹。 ’史记匈奴传:‘其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駹,北方尽乌骊,南方尽骍马。 ’然则李注所称间于白黑,其即本史记为说与?"按:青蝇变乱黑白,鲁诗旧训,汉人以为常言。

易林革之解云:"青蝇污白,恭子离居。"

论衡商虫云:"谗言伤善,青蝇污白。"

苍蝇即青蝇。

曹子建赠白马王彪诗云:"苍蝇间白黑,谗巧令亲疏。"

李善注引广雅云:"间,毁也。"

此正弘范语所本。

俞乃云:"苍蝇则何间于黑白之有?"疏陋已甚。

古无苍蝇乱声之说,惟陆佃埤雅尝分青蝇、苍蝇为二种,谓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故诗以青蝇刺谗,而鸡鸣曰"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也。

其为谬妄,不足置辨。

俞云苍蝇当以声言,毋乃类是。

至牵引匈奴传之文,以为苍駹之证,尤皮傅无理。

夫苍蝇喻谗,苍駹将何所取义耶?

或问:"交五声、十二律也,或雅,或郑,何也?"〔注〕交犹和也。

五声,宫、商 ,角、征、羽也。

十二律者,十二月之律吕也。

曰:"中正则雅,多哇则郑。"

〔注〕中正者,宫商,温雅也。

多哇者,淫声,繁越也。

请问"本"。

曰:"黄钟以生之,中正以平之,确乎,郑、卫不能入也!"〔注〕声平和,则郑、卫不能入也。

学业常正,则杂说不能倾也。

事得本,则邪佞不能谬也。

〔疏〕"交五声十二律"者,司马云:"交,俱也。"

按:孟子云:"上下交征利。"

赵注云:"又言,交为俱也。"

焦疏云:"交又训俱。 高诱注淮南,韦昭注国语,皆如此训。"

"或雅或郑"者,论语云:"恶郑声之乱雅乐也。"

乐记孔疏引异义云:"今论语说郑国之为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会,讴歌相感,故云郑声淫。 左氏说烦手淫声谓之郑声者,言烦手踯躅之音使淫过矣。 许君谨案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故郑声淫也。"

白帖引通义云:"郑国有溱、洧之水,会聚讴歌相感。 今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故郑声淫也。"

又云:"郑重之音使人淫,故也。"

俞氏正燮癸巳类稿云:"郑对雅言之。 雅,正也。 郑,从奠,下也,定也,重也。 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春秋昭二十年传所谓‘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以相成,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君子听之,以平其心’。 昭元年传,医和言:‘先王乐有五节,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 于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 ’今其声郑,则奠定专一,沈下滞重。 乐记所谓‘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 乃不变,不成,不济。 五降后之淫声,狄成涤滥,而民淫乱正。 奠下之谓郑,从奠声,奠亦义也。 郑重乃主定慎重之义,申之则谓郑重为频繁之意也。"

按理初发明左氏古义,颇言之成理。

惟此文先云"问郑、卫之似",后云"确乎,郑、卫不能入也",则此雅、郑对举,郑即郑、卫之"郑",明不用左氏说也。

"交五声、十二律,或雅或郑",喻六艺之文,古今无二,而或以致治,或以文奸也。

"中正则雅"者,白虎通礼乐云:"乐尚雅何?雅者,古正也,所以远郑声也。"

风俗通音声云"一":"雅之为言,正也。"

乐记云:"纪纲既正,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诗颂"二",此之谓德音。 德音之谓乐。"

是也。

"多哇则郑"者,王氏念孙读书志余云:"引之曰:‘多读为哆。 哆,邪也。 ’下文云述正道而稍邪哆者有矣,未有述邪哆而稍正也。 哆与多,古字通用。 孟子梁惠王篇云:‘放僻邪侈。 ’字亦与哆同。 多、哇皆邪也,中亦正也,正则雅,邪则郑,多哇与中正相反也。"

按:说文:"迤,邪行也。"

引伸之,得为凡邪之称。

邪侈、邪哆,字皆迤之假,此以多为之。

犹左传哀公篇"魏曼多",史记晋、魏世家作"魏侈",赵世家作"魏哆"也。

音义:"多哇,乌瓜切。"

说文:"哇,谄声也。"

引伸之为奸邪。

广雅释诂云:"哇,邪也。"

"邪则郑"者,白虎通礼乐云:"郑国土地民人,山居谷浴,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诱悦怿,故邪僻声皆淫色之声也。"

是也。

"黄钟",世德堂本作"黄钟",古字通用。

"黄钟以生之"者,律历志云:"五声之本,生于黄钟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征、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 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 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 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

吕氏春秋音律云:"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 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 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

按:黄钟之管九寸,为律元。

下生林钟,三分去一,故林钟六寸。

林钟上生太簇,三分益一,故太簇八寸。

太簇下生南吕,三分去一,故南吕五寸又三分寸之一。

南吕上生姑洗,三分益一,故姑洗七寸又九分寸之一。

姑洗下生应钟,三分去一,故应钟四寸又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应钟上生蕤宾,三分益一,故蕤宾六寸又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

蕤宾又上生大吕,三分益一,故大吕八寸又二百四十三分寸之百四。

大吕下生夷则,三分去一,故夷则五寸又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二。

夷则上生夹钟,三分益一,故夹钟七寸又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

夹钟下生无射,三分去一,故无射四寸又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

无射上生仲吕,三分益一,故仲吕六寸又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也。

"中正以平之"者,乐记云:"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 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 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 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 奋至德之光,动四时之和,以着万物之理。 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 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 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是其义也。

"确乎,郑、卫不能入"者,音义:"确乎,俗本作‘榷’,非。"

按:说文:"塙,坚不可拔也。"

即"确"字。

易文言云"确乎,其不可拔。"

释文:"确乎,郑云:‘坚高之貌。 ’"注"五声,宫、商、角、征、羽也。 十二律,十二月之律吕也"。

按:律历志云:"声者,宫、商、角、征、羽也。 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 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 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 征,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 羽,字也,物聚臧,宇覆之也。 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 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无射。 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仲吕。"

按:黄钟,十一月律;大吕,十二月律;太族,正月律;夹钟,二月律;姑洗,三月律;仲吕,四月律;蕤宾,五月律;林钟,六月律;夷则,七月律;南吕,八月律;无射,九月律;应钟,十月律,故云十二月之律吕。

析言之,则阳六为律,阴六为吕。

总言之,则律吕通谓之律也。

注"多哇,淫声,繁越也"。

按:文选谢灵运拟邺中集诗,又嵇叔夜养生论,李注再引法言"哇则郑",无"多"字。

又引李轨注:"哇,邪也。"

治平本李注无此语。

吴曹侍读元忠云:"反于中正为邪。 哇训邪声,此其本字。 假借为‘蛙’。 汉书王莽传赞:‘紫色蛙声。 ’紫色即用上文‘苍蝇红紫’,蛙声即用‘哇则郑’之文。 故应劭注云:‘紫,间色;蛙,邪音也。 ’李注用应旧训,其本本无‘多’字,浅学人欲整齐句法而增之。 知治平本注云:‘多哇,淫声,繁越也。 ’以繁越释多,非李义也。"

荣按:君直以莽传赞"紫色蛙声"为即用法言语,其说甚精。

然则孟坚固以此为子云刺莽之微文矣。

惟谓"多"字乃浅学者欲整齐句法增之,则未必然。

多、哇同训,恐非浅学所知。

谓繁越非李义则可,谓李本本无"多"字则不可也。

"一"今本风俗通义"音声"作"声音"。

"二""弦诗颂",乐记作"弦歌诗颂"四字。

或曰:"女有色,书亦有色乎?"曰:"有。 女恶华丹之乱窈窕也,书恶淫辞之淈法度也。"

〔疏〕"女恶华丹之乱窈窕"者,音义:"恶,乌路切。"

文选曹子建洛神赋云:"铅华弗御。"

李注;"铅华,粉也。"

释名释首饰云:"唇朱,以丹作之,象唇赤也。"

方言云:"美状为窕,美心为窈。"

按:窈窕迭韵连语。

文选颜延年秋胡诗,李注引韩诗薛君章句云:"窈窕,贞专貌。"

是也。

汉书杜钦传云:"礼,壹娶九女,求窈窕,不问华色。"

"书恶淫辞之淈法度"者,孟子云:"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

赵注云:"淫,放也。"

焦疏云:"礼记哀公问云:‘淫德不倦。 ’注云:‘淫,放也。 ’周礼:‘宫正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 ’注云:‘淫,放滥也。 ’杨、墨不习六经,违悖先圣之道,作为为我、兼爱之言,因而天下之人亦不习六经。 由杨、墨之言,而又放滥之,遂成一无父无君之害,所谓淫辞也。"

音义:"淈,古忽切。"

说文:"淈,浊也。"

经典或作"汩",洪范:"汨陈其五行。"

应劭注云:"汩,乱也。"

或问:"屈原智乎?"曰:"如玉如莹,爰变丹青。 如其智!如其智!"〔注〕夫智者达天命,审行废,如玉如莹,磨而不磷。

今屈原放逐,感激爰变,虽有文彩,丹青之伦尔。

〔疏〕音义:"屈原,九勿切。"

史记屈原传云:"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 为楚怀王左徒,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因谗之,王怒而疏屈平。 屈平忧愁幽思,而作离骚。 顷襄王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 令尹子兰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 顷襄王怒而迁之,遂自投汨罗以死。"

自序云:"怪屈原文过相如,至不容,作离骚,自投江而死。 悲其文,读之未尝不流涕也。 以为君子得时则大行,不得时则龙蛇。 遇不遇,命也,何必湛身哉!"故或以其智为疑。

"如玉如莹"者,音义:"如莹,乌定切,又音荣。 石次玉者,一曰玉色。 逸论语曰:‘如玉之莹。 ’"按:说文:"莹,玉色也。 一曰石之次玉者。 逸论语曰:‘如玉之莹。 ’"段注云:"此盖引证玉色之义。"

按:"如玉如莹",即如玉之莹也。

定海黄先生经说略云:"诗:‘匪绍匪游。 ’毛传云:‘不敢继以敖游。 ’按:诗人作歌,多助语以成句,每无意义可求。 如剥菹非平列字,曰‘是剥是菹’,是剥以为菹也。 始谋非平列字,曰‘爰始爰谋’,于是始其谋也。 宣亩非平列字,曰‘乃宣乃亩’,乃宣其亩也。 此曰‘匪绍匪游’,亦非平列字。 毛传最合古训。 孔疏谓:‘各言匪,每一义。 ’则剥菹、宣亩等亦可平分为二义乎?则此文玉莹亦非平列字,犹云如玉如其莹耳。 疑子云所据逸论语如此。"

"爰变丹青"者,广雅释诂云:"变,化也。"

丹青犹云采色。

聘义云:"孚尹旁达,信也。"

郑注云:"孚读为浮,尹读如竹箭之筠,浮筠谓玉采色也。 采色旁达,不有隐翳,似信也。"

左太冲蜀都赋云:"符采彪炳。"

刘逵注云:"符采,玉之横文也。"

山海经郭璞注引王子灵符应云:"赤如鸡冠,黄如蒸栗,白如割肪,黑如纯漆,玉之符采也。"

然则丹青谓玉采。

屈原以忠信之质,蔚为文章,犹玉以皎洁之色,化为华采。

此与君子篇"丹青初则炳,久则渝"异义。

彼谓绘事之所施,乃人为之饰;此谓玉色之所见,则自然之美也。

屈原传云:"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 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 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如玉如莹,爰变丹青",即泥而不滓,可与日月争光之义。

再言"如其智"者,谓谁如屈原之智,说见学行疏。

君子比德于玉,智即玉德之一。

聘义云:"缜密以栗,知也。"

管子水地云;"夫玉邻以理者,知也。"

荀子法行云:"夫玉者,栗而理知也。"

说苑杂言云:"玉有六美,近之栗理者,君子比智焉。"

说文:"玉有五德,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

然则以玉喻德,而智在其中。

昭质无亏,以成文采,智孰有过于此者?此子云深致赞美之义也。

注"夫智者"至"伦尔"。

按:此显悖杨意。

龚鼎臣东原录云:"嘉佑中,予在国子监,与监长钱象先进学官校定李轨注杨子法言。 后数年,乃于唐人类书中见‘如玉如莹’一义,惜其未改正也。 ‘或问:屈原智乎?曰:如玉加莹,爰见丹青。 ’轨注曰:‘夫智者达天命,如玉加莹,磨而不磷。 ’往日不知其误,遂改轨注,以就文义尔。"

则龚所校法言,李注"如莹"本作"加莹",以其与正文不合,故改"加"为"如"。

及见唐人类书,乃悟唐本法言正文本作"加莹"。

注文"如玉加莹,磨而不磷"八字当连读,乃以磨训莹也。

"感激爰变"亦当作爰见,于义方顺。

谓原被放逐,而感愤之情见于文辞也。

然弘范解此二句,以上句为喻智者,以下句为喻屈原之不智,则语意不贯。

无论为"如莹",为"加莹",为"爰变",为"爰见",皆不可通。

此秦序所谓弘范所学,右道左儒,每违子云本指者,断不足取。

俞云:"华严经音义引仓颉篇曰:‘莹,治也。 ’尔雅释鸟篇释文曰:‘莹,磨莹也。 ’‘如玉加莹、爰见丹青’,言屈原之放逐,犹玉加磨莹而成文采也。 当据龚说订正。"

荣按:俞以磨莹成文说此二句,较李义自优。

然"如玉之莹"出逸论语,许君取证玉色之义,则不当训治可知。

以磨治喻放逐,亦不如以玉色喻忠信之质为尤合。

初学记二十一引此文及李注,与各本同,惟无"审行废"三字。

龚所见唐人类书,未知何种,不必可信也。

又按: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云:"法言玉莹丹青之答,说者亦谓不予之之词。 按逸论语‘如玉之莹’,子云盖用其意。 则如莹之‘如’,当训为而。 爰,易也。 丹青非绘事之谓,盖言丹砂、空青,周官‘入玉石丹青于守藏之府’是也。 子云以为三闾不肯喔◆嚅唲,从俗富贵偷安,宁杀身以全其洁,如玉而莹,其可变易而为丹青也哉!故玉可碎,莹不可夺。 子云之予原,亦孔子予管仲之意欤?"此深得子云之旨,惟以爰变丹青为反言,则以未悟丹青即为符采之义,故亦不得其解也。

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 〔注〕贵事实,贱虚辞。 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 〔注〕夫事功多而辞美少,则听声者伉其动也。 事功省而辞美多 ,则赋颂者虚过也。 事、辞相称,乃合经典。 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注〕足言,夸毗之辞;足容,戚施之面。

言皆藻饰之伪,非笃实之真。

〔疏〕"或间君子尚辞乎",世德堂本"或问"作"或曰",文选皇甫士安三都赋序,李注引亦作"或曰"。

易文言云:"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左传襄公篇云:"叔向曰:‘辞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产有辞,诸侯赖之。 若之何其释辞也?’"故有此问。

"君子事之为尚"者,史记自序云:"孔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着明也。 ’""事胜辞则伉"者,音义:"伉,口浪切,健也。 何休曰:‘有辩护伉正者为里正。 ’陆德明:‘一音苦杏切。 ’"按:读为炕。

说文:"炕,干也。"

汉书五行志,颜注云:"凡言炕阳者,枯涸之意,谓无惠泽于下也。"

事胜辞者,言之无文,有类枯槁,故云炕也。

"辞胜事则赋"者,即所谓辞人之赋丽以淫也。

吴胡部郎玉缙云:"伉即陈伉之伉。 见说文人部。 今论语作‘亢’,即尔雅‘亢鸟咙’之亢,故字子禽。"

"事胜辞则伉"言其辞之咽,与下"辞胜事则赋"为辞之敷相对。

"事、辞称则经"者,音义:"称则,尺证切。"

考工记郑注云:"称犹等也。"

仪礼聘礼记云:"辞无常,孙而说。 辞多则史,辞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

治平本"事、辞称"上重衍"事"字,今据各本删。

"足言足容,德之藻矣"者,俞云:"按学行篇曰:‘吾未见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 ’然则‘德之藻矣’自是美之之辞。 容犹用也。 释名释姿容曰:‘容,用也。 ’字亦通作‘庸’。 庄子胠箧篇‘容成氏’,六韬大明篇作‘庸成氏’,庸亦用也。 ‘足言足容’,谓既足以言之,又足以用之,斯其言非空言,为德之藻饰也。 今试连上文读之:‘或问:君子尚辞乎?曰:君子事之为尚。 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

然则‘足言足容’,所谓事辞称者,正申明君子事之为尚也。”

按:旧注皆以此八字自为一章,不与上文连属。

俞读容为用,以为即申明上文之语,于义为长,今从之。

荀子礼论:"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

杨倞注云:"足,谓无阙失。"

然则"足言足容"谓观其辞则无阙于言,验之事则无阙于用,本末兼备,所以为德之文也。

胡部郎云:"此即中庸‘足以兴’、‘足以容’之义。 曰足言,而又曰足容,正以见事之为尚,而不专尚辞也。 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德之藻为何如矣!"按:言足以兴,默足以容,似不得云"足言足容",此说恐非也。

注"听声者伉其动也"。

按:治平本如此,当有误。

世德堂本作"听声者伉直也",似为近之,而"听声"字终不可解。

注"足言"至"之真"。

按:弘范读"足言足容"为论语"足恭"之"足",故音义云;"足言,将住切,又如字。 下同。"

即用论语"足恭"释文也。

彼孔注云:"足恭,便僻之貌也。"

皇疏引谬协云:"足恭者,以恭足于人意,而不合于礼度。 斯皆适人之适,而曲媚于物也。"

刘疏云:"此读足为将树反,是也。"

然则李意亦谓此足言足容者,是求足人意而不合礼度之言语、容色也。

"夸毗"、"戚施"者,尔雅释训云:"籧篨,口柔也。 戚施,面柔也。 夸毗,体柔也"一"。"

邢昺疏引李巡云:"籧篨,巧言好辞以饶人,是谓口柔。 戚施,和言悦色以诱人,是谓面柔。 屈己卑身,求得于人,曰体柔。"

是足言当云籧篨之辞。

而云夸毗者,析言之,则籧篨、戚施、夸毗三者各有专指;通论之,则巧言亦得云夸毗也。

胡氏承珙毛诗后笺引援鹑堂笔记云:"隋书何妥传论当时改作之弊云:‘莫不用其短见,便自夸毗,邀射名誉,厚相诬罔。 ’此则夸毗之义与毛、郑不同。 承珙按:法言吾子篇‘足言足容’注云:‘足言,夸毗之辞。 ’亦不用尔雅。 是隋、唐间有此解,非古义也。"

荣按:胡说殊泥。

且弘范晋人,亦不得云隋、唐间有此解也。

藻饰之伪者,李既以足言足容为巧言令色,自不得不以德藻为贬辞,故以藻为藻饰,而训为伪也。

吕氏春秋知度云:"情者不饰。"

高注云:"饰,虚也。"

虚、伪同义。

司马云:"足言善词令,足容盛威仪,有德则为文章,无德则为浇伪。"

则以此为兼美恶二义,语近依违,似非杨旨。

"一"原本"体"讹作"礼",据下文邢昺疏引"李巡云"改。

或问:"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法与?"曰:"断木为棋,捖革为鞠,亦皆有法焉。 不合乎先王之法者,君子不法也。"

〔注〕大匠之诲人也,必以规矩;君子之训物也,必以仁义。

〔疏〕公孙龙者,史记孟荀列传云:"赵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辩。"

索隐云:"即仲尼弟子。"

按:仲尼弟子列传云:"公孙龙,字子石,少孔子五十三岁。"

集解引郑玄云:"楚人。"

顾氏炎武日知录云:"汉书注:‘公孙龙,赵人,为坚白异同之说,与平原君同时。 ’去夫子近二百年,殆非也。"

按艺文志:公孙龙子十四篇,入名家,注云;"赵人。"

又毛公九篇,注云:"与公孙龙并游平原君赵胜家。"

此与弟子传之公孙龙,盖同名而异人。

弟子传之公孙龙,楚人,字子石;坚白异同之公孙龙,赵人,字子秉,见列子仲尼殷敬顺释文。

是不但年代相隔,其国与字亦判然殊异,索隐既误以子秉即子石,亭林因疑子石非孔子弟子,皆为疏也。

"诡辞数万以为法"者,音义:"诡辞,九委切。"

说文:"◆,变也。"

引伸为诈伪。

经典通作"诡"。

荀子非十二子云:"不法先王"一",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 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

琦辞即诡辞,皆"◆"之假。

庄子天下云:"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 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

荀子修身云:"夫坚白同异、有厚无厚之察,非不察也。"

杨倞注云:"此言公孙龙、惠施之曲说异理,不可为法也。 公孙坚白论曰:‘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 二可乎?曰:可。 谓目视石,但见白,不知其坚,则谓之白石;手触石,则知其坚,而不知其白,则谓之坚石。 是坚、白终不可合为一也。 ’司马彪曰:‘坚白,谓坚石非石,白马非马也。 同异,谓使异者同,同者异。 ’"孔丛子公孙龙篇云:"公孙龙者,平原君之客也,好刑名,以白马为非白马。 或谓子高曰:‘此人小辨,而毁大道,子盍往正诸?’子高曰:“大道之悖,天下之交往也,吾何病焉!’或曰:‘虽然,子为天下故,往也。 ’子高适赵,与龙会平原君家。 谓之曰:‘仆居鲁,遂闻下风,而高先生之行也,愿受业之日久矣。 然所不取于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白马尔。 诚去非白马之学,则穿请为弟子。 ’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也,龙之学,正以白马为非白马者也。 今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矣。 令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不亦悖乎?且夫学于龙者,以智与学不逮也。 今教龙去白马非白马,是失教也。 失教而后师之,不可也。 ’又云:‘且白马非白马者,乃子先君仲尼之所取也。 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囿。 反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 王曰:止也。 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 亦曰人得之而已矣,何必楚乎?若是者,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也。 夫是仲尼之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之异白马于所谓马,悖也。 先生好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也,欲学而使龙去所以教,虽百龙之智,固不能当其前也。 ’"又云:"公孙龙又与子高泛论于平原君所,辨理至于臧三耳。 公孙龙言臧之三耳甚辨析,子高弗应,俄而辞出。 明日复见,平原君曰:‘畴昔公孙之言信辨也,先生实以为何如?’答曰:‘然,几能臧三耳矣。 虽然,实难。 愿得又问于君:今为臧三耳甚难,而实非也;谓臧两耳甚易,而实是也。 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亦其从难而非者乎?’"此公孙龙诡辞数万以为法之大略也。

"断木为棋"者,音义:"断木,都管切。"

说文:"棋,博棋。"

系传云:"棋者,方正之名也。 古通谓博弈之子为棋。"

按:有博棋,有弈棋。

博、奕异法,而所用之子通有棋名。

方言云:"簙谓之蔽,或谓之箘。 秦、晋之间,谓之簙;吴、楚之间,或谓之蔽,或谓之箭里,或谓之簙毒,或谓之夗专,或谓之●璇,或谓之棋。 所以投簙谓之枰,或谓之广平。 所以行棋谓之局,或谓之曲道。"

说文:"簙,局戏也,六箸、十二棋也。"

楚辞招魂云:"菎蔽象棋,有六簙些。"

王逸注:"投六箸,行六棋,故谓六簙也。"

此博棋也。

方言云:"围棋谓之弈。 自关而东,齐、鲁之间,皆谓之弈。"

班固弈旨云:"北方之人谓碁为弈。"

说文:"弈,围棋也。"

广雅释言云:"围棋,弈也,此弈棋也。"

孟子告子,焦疏云:"博盖即今之双陆,弈为围棋,今仍此名矣。 以其局同用板平承于下,则皆谓之枰。 以其同行于枰,皆谓之棋。"

是也。

博棋,古以竹为之,说文:"箘,箘簬也,一曰博棋也。"

亦以木为之,韩非子外储说云:"秦昭王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以松柏之心为博,箭长八尺,棋长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矣。 ’"亦用石为之,山海经中山经云:"休与之山,其上有石焉,名曰帝台之棋。"

又南山经云:"漆吴之山多博石。"

是也。

其弈棋之子,今多用石,古亦以木为之。

韦弘嗣博弈论云:"枯棋三百。"

李注引邯郸淳艺经云:"白、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

此明谓奕棋,而云枯棋者,是用枯木为之。

说文:"枯,木名也。"

夏书曰:"惟箘、辂、枯。"

今书作"楛",马注云:"楛,木名,可以为箭。"

郑注云:"肃慎氏贡楛矢,知楛中矢干。"

盖楛之质坚,可以为矢,故断以为棋,犹箘、路性劲,故以为矢,亦以为棋也。

"捖革为鞠"者,捖,各本皆作"梡"。

音义:"梡革,音缓,又音款。 断木也。"

此不得其义。

司马云:"梡旧本作捖。"

今据订正。

说文"刓\,抟也";"抟,圜也"。

字亦作"捖",淮南子俶真云:"嫥捖刚柔。"

高注:"和调也。"

嫥捖,即抟刓\也。

孙氏诒让札迻云:"梡为垸之假字。 垸革,言以革为圆丸也。 考工记:‘冶氏重三垸。 ’注:‘郑司农云:垸,量名,读为丸。 ’列子黄帝篇‘累垸二而不坠’,庄子达生篇‘垸’作‘丸’。 此垸亦谓丸也。"

按:孙说亦通。

音义:"为鞠,居六切。"

说文:"鞠,蹋鞠也。"

文选曹子建名都篇,李注引郭璞三苍解诂云:"鞠,毛丸,可蹋戏。"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穿域蹋鞠。"

索隐云:"鞠戏以皮为之,中实以毛,蹴蹋为戏也。"

"亦皆有法"者,列子说符释文引古博经云:"博法,二人相对坐,向局。 局分为十二道,两头;当中名为水。 用棋十二枚,法六白、六黑。 又用鱼二枚,置于水中。 其掷采以琼为之。 二人互掷采行棋。 棋行到处即竖之,名为骁棋,即入水食鱼,亦名牵鱼。 每一牵鱼获二筹,翻一鱼获三筹。 若已牵两鱼而不胜者,名曰被翻双鱼,彼家获六筹,为大胜也。"

淮南子泰族云:"故事有利于小而害于大,得于此而亡于彼者。 故行棋者或食两而路穷,或予踦而取胜,偷利不可以为行,而智术可以为法"二"。"

按:食两而路穷,谓已食两鱼而不胜者;予踦而取胜,谓翻一鱼获三筹者也,此博棋之有法也。

御览七百五十三引桓谭新论云:"俗有围棋之戏,或言是兵法之类。 及为之,上者远棋疏张,置以会围,因而伐之,成多得道之胜。 中者则务相绝遮要,以争便求利,故胜负狐疑,须计数而定。 下者则守边隅,趋作罫目,自生于小地。"

弈旨云:"夫博悬于投,不专在行,故优者有不遇,劣者有侥幸。 踦挐相凌,气势力争,虽有雄雌,未足以为平也。 至于弈则不然。 高下相推,人有等级,若孔氏之门,回、赐相服。 循名责实,谋以计策,若唐、虞之朝,考功黜陟。 器用有常,施设无祈,因敌为资,应时屈伸,此弈棋之有法也。"

史记苏秦传,集解引别录云:"蹴鞠者,传言是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之时。 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 皆因嬉戏而讲练之。"

艺文志有蹴◆二十五篇,入兵家。

颜注云:"蹴◆,陈力之事,故附于兵法焉。"

此蹴鞠亦有法也。

"不合乎先王之法者,君子不法也"者,荀子非相云:"凡言不法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 虽辨,君子不听。"

杨注云:"公孙龙、惠施、邓析之属也。"

"一"原本"王"讹作"生",据荀子非十二子篇改。

"二""可以"上原本有"不"字,据淮南子泰族训删。

观书者譬诸观山及水,升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也,况介丘乎?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也,况枯泽乎?舍舟航而济乎渎者,末矣;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

〔注〕末,无。

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恶睹其识味也;委大圣而好乎诸子者,恶睹其识道也。

〔疏〕"升东岳而知众山之逦迤"者,"岳"治平本作"岳",依各本改。

学行云"山有岳",可证。

尔雅释山云:"泰山为东岳。"

"逦迤"各本皆作"峛崺"。

音义:"峛崺,上力纸切,下移尔切。"

司马云:"宋、吴本‘峛崺’作‘逦迤’。"

按:吴季重答东阿王书云:"夫登东岳者,然后知众山之逦迤也。"

用法言语,而字作"逦迤",当是所据本如此。

李注引法言亦作"逦迤",足证宋、吴本此条乃旧本之偶存者也,今据改。

说文无峛崺,有逦迤:"逦,行逦逦也";"迤,邪行也"。

"迤"即"迤"字。

尔雅释丘释文引说文正作"迤"。

逦迤,迭韵连语。

释丘云:"逦迤沙丘。"

郭注云:"旁行连延。"

是也。

"介丘"者,宋云:"介,小也。"

按:周礼司市郑注云:"介次,市亭之属别小者也。"

是介有小义。

俞云:"广雅释诂:‘介,独也。 ’此‘介’字当训独,与众山相对。"

为义亦通。

"浮沧海而知江河之恶沱"者,音义:"恶沱,上哀都切,下徒何切。"

班孟坚答宾戏:"振拔洿涂。"

李注引说文云:"洿,浊水不流也。 涂,泥也。"

按:洿涂亦迭韵连语,即浊水不流之貌,急言之曰洿,长言之曰洿涂,无二义也。

恶沱即洿涂。

亚声、它声,古不同部,此以恶沱为迭韵者,汉时鱼、歌同用之列然也。

"枯泽"者,周礼司书,郑注云:"山林川泽童枯则不税。"

孔疏云:"川泽无水曰枯。"

荀子致士云:"渊枯则龙鱼去之。"

按:本字当作"涸"。

说文:"涸,渴也。"

周礼草人,郑注云:"渴泽故水处也。"

枯、涸皆从古声,故得通用。

"舍舟航而济乎渎者"云云者,"舍"治平本作"舍",依各本改。

学行"良舍其策,不拾昼夜"可证。

音义:"舍,书也切。 下同。"

方言云:"舟,自关而东或谓之舟,或谓之航。"

说文作"斻",方舟也。

"弃常珍而嗜乎异馔者"云云者,"弃"世德堂本作"弃"。

说文:"弃,古文弃。"

段注云:"弃中体似‘世’,唐人讳‘世’,故开成石经及凡碑、板皆作‘弃’。"

则此治平本作弃者,承唐本之旧也。

周礼膳夫云:"珍用八物。"

郑注云:"珍谓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捣珍、清熬、肝、膋也。"

音义:"恶睹,音乌。 下同。"

广雅释诂云:"委,弃也。"

音义:"好乎,呼报切。 下‘好书’、‘好说’同。"

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 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说,蜂起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

按:诸子十家者,一儒,二道,三阴阳,四法,五名,六墨,七从横,八杂,九农,十小说也。

不数小说,故云"可观者九家而已"。

本书君子云:或曰:‘子小诸子,孟子非诸子乎?’曰:‘诸子者,以其知异于孔子也。

孟子异乎?不异。

’”然则诸子非尽不可好,惟当舍其异于孔子者耳。

注"末,无"。

按:檀弓:"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

郑注云:"末,无也。"

山●之蹊,不可胜由矣;向墙之户,不可胜入矣。

〔注〕●,谷也。

曰:"恶由入。"

曰:"孔氏。 孔氏者,户也。"

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吾独有不户者矣。"

〔注〕恶夫不由圣人之道者也。

〔疏〕"山●之蹊不可胜由"者,音义:"山●,户经切,又口耕切。 孟子曰:‘山径之蹊。 ’"按:孟子云:‘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

彼"山径"亦"山●"之假。

说文:"径,步道也。"

释名释道云:"步所用道曰蹊。"

是蹊、径同诂,不得云"山蹊之蹊"。

彼赵注云:"山之领有微蹊。"

则读径为颈也。

御览一百八十四引法言亦作"山径",此据孟子改之。

"向墙之户,不可胜入"者,论语云:"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马注云:"如向墙而立也。"

朱子集注云:"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

按:山●之蹊,道之险阻而难行者;向墙之户,户之有所窒碍而不可通者,皆以喻诸子。

"孔氏者,户也"者,户者,自堂入室之户也。

论语云:"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刘疏云:"宫室之制,外半为堂,内半为室。 室有南壁,东开户以至堂。"

说文:"户,护也。 半门曰户,象形。"

一切经音义十四引字书云:"一扇曰户,两扇曰门。"

礼器云:"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

彼文言人行事必由礼,如入室不能不由户,故此文亦言出当由户,何莫由斯道。

意与礼器同也。

按:法言此文,以室喻道,故以户喻孔氏。

言孔氏者,自堂入室之户,非诸子向墙之户也。

"子户乎"者,蒙上而言之,谓子亦以孔氏为户乎?"吾独有不户者矣"者,经传释词云:"独犹宁也,岂也。 矣犹乎也。"

然则"吾独有不户者矣",犹云吾宁有不户者乎?御览一百八十四引作"我户哉,无独有不户者矣",此不达古书词例而妄改之。

注"●,谷也"。

按:治平本无此注,今据世德堂本补。

吴云:"●宜读为陉。 陉,山中绝也。 蹊,径也。 言山中绝之径,不可胜由矣。"

按:音义二音,实兼此二义。

前一音即读为陉,后一音乃读●如字。

广韵:"●,口茎切,入耕;陉,户经切,入青也。"

说文:"●,谷也";"陉,山绝坎也"。

二说并通。

然与向墙之户为比,似以山绝坎之义为合。

经义述闻云:"说文:‘陉,山绝坎也。"

陉之为言,●也。

广雅:‘●,隔也。

’隔绝不相连之称也。

凡两山中断以成隘道者,皆谓之陉。

故述征记云:‘太行山自河内北至幽州,凡有八陉。

’或曰山阪谓之陉。

广雅:‘陉,阪也。

’孟子尽心篇:‘山径之蹊间介然。

’赵注云:‘山径,山之领。

’径与陉通,领亦阪也。

法言吾子篇作‘山●之蹊’。”

或欲学苍颉、史篇。

〔注〕多知奇难之字,故欲学之。

曰:"史乎!史乎!愈于妄阙也。"

〔注〕再言史乎者,善之也。

言胜于不学而妄名,不知而阙废。

〔疏〕苍颉者,苍颉篇也。

音义:"苍颉 ,户结切。"

按:荀子解蔽作"仓颉"。

艺文志:"苍颉一篇。"

注云:"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 爰历六章,车府令赵高作。 博学七章,太史令胡毋敬作。"

序云:"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幷为苍颉篇。"

说文序云:"斯作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 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

系传云:"苍颉、爰历、博学,通谓之三苍。"

按:此取篇首二字为名。

孙氏星衍仓颉篇序云:"仓颉始作,其例与急就同。 名之仓颉者,亦如急就以首句题篇,凡将、飞龙等皆是。 词或三字、四字,以至七字,备取六艺群书之文,以便幼学循而诵之,故七略目之小学。"

史篇者,史籀篇也。

志:"史籀十五篇。"

注云:"周宣王太史作。"

说文序云:"及宣王太史籀着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

段注云:"大篆十五篇,亦曰史籀篇,亦曰史篇。 王莽传:‘征天下史篇文字。 ’孟康云:‘史籀所作十五篇,古文书也。 ’此‘古文’二字,当易为‘大篆’。 大篆与仓颉古文或异,见于许书十四篇中者,备矣。 凡云籀文作某者,是也。 或之云者,不必尽异也,盖多不改古文者矣。 大篆之名,上别乎古文,下别乎小篆,而为言曰史篇者,以官名之;曰籀篇、籀文者,以人名之。"

按:汉书本传赞:"史篇莫善于仓颉。"

则以史篇为大名,苍颉亦史篇之一。

古者史官主文字,故凡小学书类通谓之史篇。

至此文以史篇与苍颉并举,则自指史籀而言,与传赞所称同名而异实。

许书引史籀多单称史篇,如云"奭,史篇名丑";"姚,史篇以为姚,易也";"匋,史篇读与‘缶’同",皆是。

御览二百十三引汉官仪云:"能通苍颉、史篇者补兰台令史。"

亦以二者并列,皆谓三苍、史籀也。

说文序云:"孝宣皇帝时,召通苍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 孝平皇帝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庭中,以礼为小学元士。 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

然则当时苍颉已成绝学,朝旨复兴之,而子云又斯学之专家,故时人有欲从受其说也。

"史乎!史乎!愈于妄阙"者,妄谓诡更正文,虚造不可知之书;阙谓不见通学,未常睹字例之条。

三苍为小篆之学,史籀为大篆之学,信而有征,故愈于妄;多识古字,故愈于阙。

注"再言史乎者,善之也"。

按:论语:"使乎!使乎!"集解引陈群云:"再言使乎,善之也,言使得其人也。"

即此注所本。

或曰:"有人焉,自云姓孔,而字仲尼。 入其门,升其堂,伏其几,袭其裳,则可谓仲尼乎?"曰:"其文是也,其质非也。"

"敢问质。"

曰:"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注〕战,悸。 忘其皮之虎矣。"

〔注〕羊假虎皮,见豺则战;人假伪名,考实则穷。

〔疏〕此刺新室之辞也。

"自云"之"自",治平本作"曰"。

秦校云:"‘曰’作当‘自’。"

各本作"自"而夺"云",今订正。

国语晋语,韦注云:"伏,隐也。"

孟子:"隐几而卧。"

赵注云:"隐倚其几。"

说文:"亵,重衣也。"

经传多以"袭"为之。

王莽传云:"始建国元年,莽曰:‘王氏,虞帝之后也,出自帝喾。 ’又曰:‘姚、妫、陈、田、王氏,凡五姓者,皆黄、虞苗裔,予之同族也。 ’"正"自云姓孔,字仲尼"之类。

其依仿典、诰,空言古法,是入门、升堂、伏几、袭裳之类也。

音义:"见草而说,音悦。 天复本作‘见羊而悦’。"

按:文选枣道彦杂诗:"羊质服虎文。"

魏文帝与吴质书:"以犬羊之质,服虎豹之文。"

陈孔璋檄豫州:"被以虎文。"

李注三引此文,皆作"见草",惟两引作"悦",一引作"说"。

御览七百六十七,又九百二,再引均作"见草而悦",羊、草形近易误,羊为草食之属,故见草而悦。

然羊性尤好群,则作见羊而悦者,于义亦通。

说、悦古今字。

"见豺而战"者,苍颉篇云:"豺似狗,白色,爪牙迅快,善搏噬也。"

"忘其皮之虎矣",世德堂本"矣"作"也"。

注"战,悸"。

按:说文:"颤,头不正也。"

段作"不定"云。

引伸为凡不定之称。

淮南子说山云:"故寒颤者,惧亦颤。"

经传通用"战"。

尔雅释诂云:"战,惧也。"

说文:"悸,心动也。"

圣人虎别,其文炳也。

〔注〕如虎之别百兽,炳然殊异。

君子豹别,其文蔚也。

〔注〕蔚然有文章,而次虎也。

辩人狸别,其文萃也。

〔注〕萃然有文采,异于貒、貉。

狸变则豹,豹变则虎。

〔疏〕"圣人虎别"以下四句,易革象文。

圣人,今易作"大人";虎别、豹别,今易作"虎变"。

"豹变"。

按:变、别皆"辨"或"辩"之异文。

辨、别义同,辨、变声近,故或以"辨"为"别",或以"辨"为"变"也。

周礼小宰:"听称责以傅别。"

郑司农注:"傅别,故书作‘傅辨’"。

士师:"正之以傅别约剂。"

郑注:"故书‘别’为‘辩’。"

是‘辨’、"辩"或为"别"之例。

易文言:"由辩之不早辩也。"

释文:"由辩,如字。 马云:‘别也。 ’荀作‘变’。"

孟子:"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音义:不辩,丁本作"变",云于义当为"辩"。

辩,别也。

是辩或为变之例。

虎变、豹变,易本作"辨",读辨如字,则为别矣。

子云于易多用京氏。

本篇"纻絮三千",用京氏易"繻有衣絮";五百篇"月未望则载魄于西,既望则终魄于东,其Y于日乎",本京氏易占重黎篇;"仕无妄之国",解无妄为无望,与京义合。

晁悦之易诂训传引京氏易,虎变、豹变皆作"辨"。

然则此作"别"者,即本京氏读辨如字故也。

音义:"虎别,彼列切。 下同。"

按:辨之为言,辨也。

说文:"辨,驳文也。"

苍颉篇:"●,文貌也,杂色为●也。"

字亦作"斑"。

司马长卿上林赋:"被斑文。"

李注:"斑文,虎豹之皮也。"

曹子建七启:"拉虎摧斑。"

注:"斑,虎文也。"

辨、辩、●,语异而源同,皆取于分别以为义。

体之分别曰辨,词之分别曰辩,文之分别曰●。

虎别、豹别、狸别,即虎●、豹●、狸●之谓。

"圣人虎别,其文炳也"者,易马融传云:"虎变,威德折冲,万里望风而信,以喻舜舞干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献雉。"

说文:"炳,明也。"

虞云:"干为大明,四动成离,故其文炳也。"

"君子豹别,其文蔚也"者,易释文:"文蔚,音尉,又纡弗反。"

虞云:"蔚,蔇也。"

按:说文:"蔇,草多貌。"

陆绩云:"兑之阳爻称虎,阴爻称豹。 豹,虎类而小者也。 君子小于大人,故曰‘豹变,其文蔚’也。"

干宝云:"君子大贤,次圣之人,谓若太公、周、召之徒也。 豹,虎之属;蔚,炳之次也。"

毛氏奇龄仲氏易引王湘卿云:"虎文疏而着曰炳,豹文密而理曰蔚。"

"辩人狸别,其文萃也"者,新书道术云:"论物明辩谓之辩。"

荀子非相云:"君子必辩,凡人莫不好言其所善,而君子为甚焉。 是以小人辩言险,君子辩言仁也。 言而非仁之中也,则其言不若其默也,其辩不若其吶也;言而仁之中也,则好言者尚矣,不好言者下矣,故仁言大矣。 起于上,所以导于下,政令是也;起于下,所以应于上,谋救是也。 故君子之行仁也无厌,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故言君子必辩。"

此辩人之义。

方言云:"貔,关西谓之狸。"

说文:"狸,伏兽,似貙"一"";"貔,豹属"。

则许君分貔、狸为二,与方言异。

按:仪礼大射仪,郑注云:"狸之言不来也。"

史记封禅书云:"狸首者,诸侯之不来者。"

徐广云:"狸一名不来。"

是则本为二名,音与不来相似,故借以为不来者之喻。

字亦作"●●"。

方言云:"江、淮之间谓之●,北燕、朝鲜之间谓之●。"

是也。

貔、●、狸、●,皆一声之转,合音言之,则曰貔,曰●,省其发声,则曰狸,曰●。

貔之与狸,实为同物。

惟其种类既蕃,故更加别异,或蒙狸名,或专貔号。

本草集解云:"狸有数种:大小如狐,毛杂黄、黑,有斑如猫,而圆头大尾者,为猫狸;有斑如貙虎,而尖头方口者,为虎狸,似虎狸而尾有黑白钱文相间者,为九节狸;有文如豹,而作麝香气者,为香狸。"

然则许云狸伏兽似貙者,即虎狸;云貔豹属者,即九节狸、香狸之类。

此以狸别次豹别之后,明为豹属之貔,而非似貙之狸矣。

说文:"萃,草貌。"

按:蔇为草多貌,萃为草貌,故以萃次蔚。

"狸变则豹,豹变则虎"者,貔,豹属,故变则为豹;豹似虎,故变则为虎。

谓辩人勉而行之,则可以为君子;君子进德不息,则可几于圣人也。

按:上文引易作"虎别"、"豹别",则字不作"变"可知。

此"狸变"、"豹变"云云,乃子云自以己意论断,非用易语,"豹变"字偶与今易合耳。

此承上章文是质非而申论之,言邪佞不能为仁,忠信可以睎圣。

刚健笃实,斯辉光日新,德行纯备,而后可言制作。

若夫不仁之人,劳心作伪,虽复缘饰六艺,点窜二典,徒窃虎皮,无关豹变也。

注"异于貒、貉"按:方言云:"獾,关西谓之貒。"

则貒即獾也。

貉读为●,说文:"●,似狐,善睡兽。"

引论语曰:"狐●之厚以居。"

今经典皆以貉为之。

"一""貙"字原本讹作"貔",据说文改。

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

〔注〕卖书市肆,不能释义。

好说而不要诸仲尼,说铃也。

〔注〕铃以谕小声,犹小说不合大雅。

君子言也无择 ,〔注〕非法不言,何所择乎?听也无淫。

〔注〕非正不听,何有淫乎?择则乱,淫则辟。

〔注〕言有可择则秽乱,听有淫侈则邪僻。

述正道而稍邪哆者有矣,未有述邪哆而稍正也。

〔注〕习实生常。

〔疏〕"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者,音义:"不要,一遥切。"

说文:"肆,极陈也。"

假为市。

称市陈列百物以待贾,故即谓之肆。

卖书之市,杂然并陈,更无去取。

博览而不知折中于圣人,则群书殽列,无异商贾之为也。

御览六百八及八百二十八引作"好书不能要诸仲尼"。

"好说而不要诸仲尼,说铃也"者,说文:"铃,令丁也。"

说铃,谓声小而众。

前篇云:"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

金口木舌,铎也。

大者为铎,小者为铃,说铃与木铎相对也。

此句"不要",世德堂本作"不见",误也。

"君子言也无择"者,择读为●。

说文:"●,败也。"

商书曰:"彝伦攸●。"

今洪范作"斁"。

郑注云:"言王所问所由败也。"

与许同义。

吕刑云:"敬忌,罔有择言在身。"

王氏引之经义述闻云:"●、斁、择,古音并同。 ‘敬忌,罔有择言在身’,言必敬必戒,罔或有败言出乎身也。 表记引作‘敬忌而罔有择言在躬’。 而,女也。 言女罔或有败言出乎身也。 孝经:‘口无择言,身无择行。 ’口无败言,身无败行也。 说尚书、礼记、孝经者多以为无可择,殆似迂回,失之。 太玄玄线曰:‘言正则无择,行中则无爽,水顺则无败。 无败,故久也;无爽,故可观也;无择,故可听也。 ’法言吾子篇‘君子言也无择’云云。 然则邪哆之言,谓之择言。 故孝经云‘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也。 蔡邕司空杨公碑曰:‘用罔有择言失行在于其躬。 ’择言与失行并言,盖训择为败也,此又一证矣。"

"听也无淫"者,听谓听言,淫犹过也,义详前文。

"择则乱"者,洪范"斁"与"叙"对文,叙者次第,则斁者无次也。

广雅释诂云:"败,坏也。"

吕氏春秋义赏,高注云:"败,破也。"

凡物破碎,则失其本来之叙,失叙,则为乱也。

诗駉"思无斁",泮水"徒御无斁",皆不失其叙之义。

知"择则乱之"云,必古训有然也。

"淫则辟"者,音义:"则辟,芳辟反。"

按:读为僻。

说文:"僻,一曰从旁牵也。"

引伸为倾邪。

诗板释文云:"僻,邪也。"

经传多以辟为之。

淫者,过度之谓。

物过其正则为邪,故曰"淫则辟"。

王制云:"志淫好辟。"

"述正道而稍邪哆者"云云者,音义:"哆,昌者切,又尺氏切。"

按:邪哆迭字为义,哆亦邪也,乃"迤"之假。

说文:"迤,邪行也。"

前文云"多哇则郑",则假多为之。

孟子云;"放僻邪侈"。

则假侈为之。

彼音义云丁作"移",则又假移为之。

义皆为邪也。

"稍正",音义云:"天复本作‘稍正道’。"

按:天复本非也。

正与邪哆对文。

"未有述邪哆而稍正",犹云未有述邪哆之道而稍正。

"正"下不得更有"道"字。

注"非法不言,何所择乎"。

按:表记郑注云:"言己外敬而心戒惧,则无有可择之言加于身也。"

读择如字。

此李注云云,即本郑义。

然法言此文以择与淫对举,而训为乱,则不以为选择之择可知。

且非法不言,正选言之精,而谓之何所择,义尤难通。

注"习实生常"。

按:"实"乃"贯"之形误。

大戴礼保傅云:"少成若性,习贯之为常。"

孔子之道,其较且易也!〔注〕言较然易知。

或曰:"童而习之,白纷如也,〔注〕言皓首而乱。 何其较且易?"曰:"谓其不奸奸,不诈诈也。 〔注〕不奸奸者,以虚受人也;不诈诈者,以正教人也。 如奸奸而诈诈,虽有耳目,焉得而正诸?"〔注〕奸奸者,以奸欺奸;诈诈者,以诈欺诈。

〔疏〕"孔子之道,其较且易也"者,音义:"其较,音角。 且易,以豉切,下并同。"

按:"也"读为"邪",叹美之辞。

"童而习之,白纷如也"者,史记自序引司马谈六家要指云:"儒者以六艺为法。 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

是其说也。

"谓其不奸奸,不诈诈也"者,干正谓之奸,不诚谓之诈,圣人正己以正人,则奸邪者化;诚身以成物,则诈伪者不至。

论语云:"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大戴礼哀公问云:"公曰:‘敢问何谓为政?’孔子对曰:‘政者,正也。 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 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又主言云"一":"上者,民之表也。 表正,则何物不正?"此所谓不奸奸也。

论语云:"不逆诈,不亿不信。"

皇疏引李充云:"物有似真而伪,亦有似伪而真者,信僭则惧及伪人,诈滥则惧及真人。 宁信诈,则为教之道弘也。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然闲邪存诚,不在善察,若见失信于前,必亿其无信于后,则容长之风亏,而改过之路塞矣。"

此所谓不诈诈也。

正以化奸,诚以应诈,所以为较且易也。

"如奸奸而诈诈,虽有耳目,焉得而正诸"者,奸奸者,以奸为奸而治之;诈诈者,以诈为诈而御之也。

刑所以止奸,任刑而奸益繁;法所以防诈,法密而诈愈巧。

不正其本,而恃耳目以为察,终于徒劳而无益,此儒者之所不为也。

注"言较然易知"。

按:弘范此注,似读较为"皎"或"皦"。

说文:"皎,月之白也";"皦,玉石之白也。"

引伸之,得为凡明白之称。

广雅释诂云:"较,明也"。

即其义。

当音古了切。

此音义音角,则训为直。

尔雅释诂云:"较,直也。"

释文:"较,古学反。"

大射义郑注:"鹄之言,较较直也。"

释文言"较音角"是也。

"一""主"字原本讹作"王",据大戴礼记改。

多闻则守之以约,〔注〕所守简要。

多见则守之以卓。

〔注〕所睹广远。

寡闻则无约也,寡见则无卓也。

〔注〕少闻无要约之守,少见无卓绝之照。

〔疏〕"多闻则守之以约,多见则守之以卓"者,论语云:"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朱子集注云:"约,要也。 君子学欲其博,故于文无不考;守欲其要,故其动必以礼。"

刘疏云:"博文者,诗、书、礼、乐与凡古圣所传之遗籍是也。 文所以载道,而以礼明之者也。 礼即文之所箸,以行之者。 博学于文则多闻、多见,可以畜德,而于行礼验之。 礼也者,履也,言人所可履行之也。 礼箸于经曲之大,而慎于视听言动之际。 凡人能以所行纳于轨物,而无所违,是之谓约。 约者,约束。 非谓省约,与上‘博’字为反对也。"

按:楚桢释博文之义,是也。

以约为约束,非也。

孟子云:"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又云:"守约而施博者,善道也。"

皆博、约对举。

荀子不苟云:"推礼义之统"一",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 故操弥约而事弥大,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

淮南子主术云:"所守甚约,所制甚广。"

亦以约为广大之对。

淮南子高注云:"约,要也,少也。"

何氏焯义门读书记云:"约,汉人读曰‘要’。"

是也。

此云多闻则守之以约,即谓守之以要也。

戴氏震孟子字义疏证云:"约谓修其身。 六经、孔、孟之言,语行之约,务是修身而已;语知之约,致其心之明而已。 未有空指一而使人知之求之者。 致其心之明,自能权度事情,无几微差失,又焉用求一知一哉!"荣按:多闻,自谓博文之事;守之以约,自谓约礼之事。

文者,六艺之文;礼者,六艺之一。

遍通六艺,是谓博;专于执礼,是谓约。

荀子劝学云:"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

始乎诵经者,博学于文也;终乎读礼者,约之以礼也。

然则多闻守之以约,乃孔子教人之定程,七十子之所同尔者也。

多见则守之以卓,卓亦约也。

闻见、约卓皆互文,约、卓又韵语也。

俞云:"庄子大宗师篇:‘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而况其卓乎?"郭象注云:"卓者,独化之谓也。"

是卓有独义。

说苑君道篇:"踔然独立。"

踔与卓同。

多闻则守之以约,多见则守之以卓,并谓闻见宜多,而所守宜少也。

"寡闻则无约也,寡见则无卓也"者,孟子:"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彼赵注云:"广学,悉其微言,而说之者将以约说其要义,不尽知则不能要言之。"

按:不遍通六艺者,不能知礼意,即无以得其要也。

"一""统"字原本讹作"解",据荀子不苟改。

绿衣三百,色如之何矣?纻絮三千,寒如之何矣?〔注〕绿衣虽有三百,领色杂,不可入宗庙;纻絮虽有三千 ,纸单薄,不可以御冬寒。

文赋杂子,不可以经圣典。

〔疏〕"绿衣三百,色如之何"者,诗绿衣云:"绿兮衣兮,绿衣黄里。"

毛传云:"绿,间色;黄,正色。"

又序云:"绿衣,卫庄姜伤己也。 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

"纻絮三千,寒如之何"者,说文:"纻,◆属,细者为絟,粗者为纻。"

周礼典枲,郑注云:"白而细疏曰纻。"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云:"纻亦麻也。"

絮,音义不为作音,则读如字。

按:此用京氏易"繻有衣絮",当读女居切。

今易既济作"繻有衣袽"。

彼释文云:"衣袽,说文作‘●’,子夏作‘茹’,京作‘絮’。"

周礼罗氏及考工记弓人,郑司农注两引"繻有衣絮",字皆作"絮"。

彼释文并云:"衣絮,女居反。"

段氏玉裁周礼汉读考、李氏富孙易经异文释皆以司农注"衣絮"为"●"之误。

按:易释文明以"京作絮"与"说文作●"分为二事,则司农所据自是京氏易,不得谓为误文。

古字同声通用,絮、●皆"袽"之假,何必作"●"之是,而作"絮"之非耶?易虞注云:"袽,败衣也。"

说文无"袽"有"●",云"敝衣",即"袽"字。

然则纻絮者,谓麻质之败衣。

子云于易京氏,故字作"絮"也。

经义述闻云:"说文‘襦,●衣也’;‘●,温也’。 ●衣所以御寒也。 易通卦验曰:‘坎主冬至,四在两坎之间’。 固阴冱寒,不可无●衣以御之。 乃或不衣完好之襦,而衣其败坏者,则不足以御寒。 譬之人事,患至而无其备,则可危也。 故曰襦有衣袽,终日戒。 故象传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按:"绿衣"本诗语,"色如之何"即用诗义为说,则纻絮之"絮"本易语,"寒如之何"亦必用易义为说。

疑京氏即以终日戒为备寒之意。

述闻所解,不为无据也。

三百、三千言其多,绿衣喻邪僻之言,纻絮喻破碎之说,虽极繁富,一无所用。

注"绿衣虽有三百,领色杂,不可入宗庙"。

按:诗绿衣郑笺云:"‘绿"当为‘褖’。

褖兮衣兮者,言褖衣自有礼制也。”

然此云"色如之何",明以间色为义。

淮南子精神云:"逯然而来。"

高注云:"‘逯’读诗绿衣之‘绿’。"

陈氏乔枞鲁诗遗说考云:"杨雄、高诱并用鲁诗,而于此篇皆作‘绿衣’,是鲁与毛同。 郑君笺诗,定‘绿衣’为‘褖衣’之误,其义独异,疑本之齐诗,据礼家师说为解也。"

荣按:易林观之革云:"黄里绿衣,君服不宜,淫湎毁常,失其宠光。"

易林用齐诗,而亦读绿如字,则知间色之义,三家无异说矣。

弘范云:"色杂不可入宗庙",绿衣不可以为祭服,言众妾不可以共祭祀也。

君子之道有四易:简而易,用也;要而易,守也;炳而易,见也;法而易,言也。

御览四百三引作"君子之道有四",无"易"字。

震风陵雨,〔注〕陵,暴。

然后知夏屋之为帡幪也;〔注〕帡幪,盖覆。

虐政虐世,然后知圣人之为郛郭也。

〔注〕郛郭限内外,御奸宄;圣人崇仁义,正愆违。

〔疏〕"震风陵雨"者,怒风暴雨也。

太玄:"释震于廷。"

范望注云:"震,怒也。"

陆士衡赠顾彦先诗云:"振风薄绮疏。"

李注引郑礼记注云:"振,动也。 风以动物,故谓之振。"

按:震、振古字通用,振风即震风。

演连珠云:"震风洞发,则夏屋有时而倾。"

士衡正用法言语耳。

"陵",世德堂本作"凌";御览十,又四百一,两引,一作"凌",一作"陵"。

二字古亦通用。

演连珠:"迅风陵雨,不谬晨禽之察。"

陵雨字本此。

"然后知夏屋之为帡幪",演连珠注引作"然后知厦屋帡幪",御览四百一引亦作"厦屋"。

诗权舆:"夏屋渠渠。"

毛传云:"夏,大也。"

郑笺云:"屋,具也。 言君始于我厚设礼食,大具以食我。"

王肃驳郑,以为屋则立之于先君,食则受之于今君,故居大屋而食无余。

孔疏申郑,以为此诗皆说饮食之事,不得言屋宅。

按:鲁、韩皆以夏屋为宫室之事。

楚辞哀郢王注云:"夏,大殿也。"

引诗云:"于我乎夏屋渠渠。"

又招魂云:"夏,大屋也。"

引诗同。

淮南子本经高注云:"夏屋,大屋也。"

高、王皆用鲁诗,此训当出鲁故。

孔疏引崔驷七依说宫室之美云:"夏屋渠渠。"

王文考鲁灵光殿赋,李注引七依作"夏屋蘧蘧",明必鲁诗异文。

通典五十五引韩诗云:"殷,商屋而夏门也。"

又引传云:"周,夏屋而商门。"

则韩诗虽不以夏为大,而以屋为屋宇则同。

士冠礼郑注云:"周制,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

又檀弓注云:"夏屋,今之门庑,其形旁广而卑。"

彼孔疏云:"殷人以来,始屋四阿。 夏家之屋,惟两下而已,无四阿,如汉之门庑。"

御览一百八十一引崔凯云:"礼,人君宫室之制,为殷屋,四夏也;卿大夫为夏屋,隔半以北为正室,中半以南为堂。"

此皆韩诗说也。

陈氏乔枞韩诗遗说考云:"商屋、夏屋,为殷、周宫室之异制,后人因以为人君及卿大夫尊卑之等差。 殷屋即重屋,四屋即四阿,以其正中为室,四面有溜,重承壁材也。 夏屋以近北为正室,中半以南为堂,其制与商屋殊。 后人定宫室之制,人君宫殿始有重屋四阿,卿大夫以下但为南北檐,皆以近北为正室,中半以南为堂,如周人夏屋之制,故亦称夏屋耳。"

按:法言此文单以夏屋为大屋之义,不关宫室制度,与王逸、高诱说合。

此子云习鲁诗之证也。

音义:"帡幪,李善曰:‘帡,莫经切;幪,莫公切,覆也。 帡又音幷,又音萍’。 “按:李善语见演连珠注。 “虐政虐世"者,说文:"●,残也。 从虎,足反爪人也。"

今字省"人"。

"郛郭"者,说文:"郛,郭也。"

按:郛郭之"郭",说文作●,"●,度也,民所度居也。 从回,象城●之重两亭相对也"。

系传云:"重城也。"

"虐政虐世,然后知圣人之为郛郭"者,谓无道之世,惟笃守圣人之道者足以自全,犹"举世寒,貂狐燠"之意也。

注"陵,暴。"

按:演连珠注引此文李轨注作"陵雨,暴雨也"。

广雅释言云:"凌,暴也。"

义出法言此文,当是侯芭、宋衷旧义。

注"帡幪,盖覆"。

按:广雅释诂云:"●帡,覆也。"

王疏云:"帡之言,屏蔽也。"

引法言此文及注。

又云:"幪与●同。"

按:说文无帡幪,"屏,蔽也";"●,盖衣也",即其字。

世德堂本此注上有"夏,大也"三字。

古者杨、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廓如也。

后之塞路者有矣,窃自比于孟子。

〔疏〕"杨、墨",治平本作扬 ,今依世德堂本。

"杨、墨塞路"云云者,孟子云:"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

赵注云:"杨子,杨朱也;墨子,墨翟也。"

按:杨朱书今无可考,列子有杨朱篇,具载杨朱之言,及孟孙阳与禽滑厘问答之语,盖道家之流。

故禽子云:"以子之言问老聃、关尹,则子言当矣。"

彼释文云:"杨朱,或云字子居,战国时人,后于墨子。"

艺文志有墨子七十一篇,云:"名翟,宋大夫,在孔子后。"

又云:"墨家者流,盖出清庙之守。 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 此其所长也。 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

按:墨子今存五十二篇。

孟子云:"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

又云:"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着,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 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 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

塞路即充塞仁义之喻。

牟融理惑论云:"杨、墨塞群儒之路,车不得定,人不得步,孟子辟之,乃知所从。"

此则因法言文而加之以形容者也。

说文:"辟,开也。"

按:辟与塞相反为义。

辞而辟之,谓著书以开通已塞之路,即阐明仁义之道是也。

后人习用此文者,皆以辞辟为辟杨、墨,因而有辟佛老、辟邪说等语。

则读为荀子解蔽"辟耳目之欲"之"辟"。

彼杨注云:"辟,屏除也。"

义虽可通,然非法言本旨矣。

廓,说文作"霩",雨止云罢貌。

经传多作"廓"。

一切经音义引字林云:"廓,空也。"

"后之塞路者"云云者,自序云:"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

按:即本书所斥狙诈之家,及申、韩、庄、邹之属,皆后之塞路者也。

或曰:"人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将谁使正之?"曰:"万物纷错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

或曰:"恶睹乎圣而折诸?"曰:"在则人,亡则书,其统一也。"

〔疏〕"万物纷错则悬诸天"者,诗汉广毛传云:"错,杂也。"

说文作"●"。

悬犹正也。

说文无"悬",古止作"县"。

考工记云:"豆中县。"

郑注云:"县,县绳正豆之柄。"

按:县绳所以知正,若今言垂线也。

墨子法仪云:"百工为方以矩,为圜以规,直以绳,正以县。"

是悬所以为正,故正即谓之悬也。

悬诸天,谓辨方正位者,万象杂陈,无可依据,则观于天文以正之也。

考工记云:"匠人营国,水地以县,置槷以县,以景。 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

诗定之方中毛传云:"度日出、日入,以正东西。 南视定,北准极,以正南北。"

是也。

"众言淆乱则折诸圣"者,说文无"淆","殽,相杂●也",即"淆"字。

艺文志云:"诸子之言,纷然殽乱。"

乃用法言语,而字正作"殽",盖古本如此。

说文"●,断也",篆文作"折"。

孔子世家云"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是也。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云:"正朝夕者视北辰,正嫌疑者视圣人。"

义同此文。

"在则人,亡则书"者,与圣人并世,则亲就其人而正焉;生于圣人既没之后,则正之以其书。

苟圣人之书不亡,则何患乎不睹圣也?"其统一也"者,说文:"统,纪也。"

白虎通三纲六纪云:"纪者,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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