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续佐治药言》全文
摘唤须详慎
省事之说,大属不易。
盖词之讦控多人者,必有讼师主持其事。
或以泄忿旁牵,或以左担列证,不堕其术,往往以经承弊脱为词,百计抵塑,甚且含沙射影,妄指幕友关通,启官疑窦。
故核稿时必须细加衡量。
主人庭讯应问及者,方予传唤,则凡摘释之人,自有确然可删之故。
遇有朔无难明白批斥,使讼师不敢肆其嚣张。
庶株蔓之风渐息,而无辜不致受累矣。
此重言申明息事宁人之非易也,然亦视其平日何全。
耳。
如果品端学优,内外敬信,自能行其所志,无虑逞,刁启疑。
批驳勿率易
一词到官,不惟具状人盛气望准,凡讼师差房无不乐于有事。
一经批驳,群起而谋,抵其隙批语稍未中肯,非增原告之冤即壮被告之胆,图省事而转让事矣。
夫人命奸盗及棍徒肆横,原非常有之事。
一切口角争斗类皆户婚细故。
两造非亲则故,非族则邻,情深累世,衅起一时,本无不解之第摘。
其词中要害,酌理准情创切谕道,使弱者意平,强者气沮,自有亲邻调处。
与其息于难理之后,费入差房,何如晓于具状之初,谊全姻睦。
此三条与前之省事,包讼皆反复详言。
核批呈调,其难其慎,可见幕客尽心之要事,莫过于此。
其所指难处,正秘诀备传最须体玩。
核词须认本意
谚云无谎不成状。
每有控近事而先述旧事,引他事以曲证此事者,其实意有专属而讼师率以牵摭为技。
万一宾主不分,势且纠厘无已,又有初词止控一事,而续呈渐生枝节,或至反宾为主者,不知所以翦裁,则房差从而滋扰。
故省事之法,第一在批示明白。
人命宜防牵连
前明徐相国阶柄政时,作家书示子弟尚诫命案不可牵涉,何况寻常百姓?余乡居见命案列证,便举家惶骇,往往见凶犯赤贫,累归词证者。
故在馆阅报词,非紧要人证,即属主人当场省释,不命入城。
应取保者讯后立追保状,然获闻有官保私押之事。
一日不归,则其家一日不宁。
如之何勿念至路弊案件,差保无可生发,每将地主牵入。
此则真属无辜尤其须属主人禁绝。
核稿时更宜字字检点,以防株累。
每有开列非犯非证之人增之词内者,十九波连,可置勿问。
侵占勿轻查勘 豪强侵占,律所不容。
若世业相承,重加修整;或本非官产,原听民便,往往地棍藉端挟持,需索不遂,即饰词开控。
一经准理,必先差查。
差查不已,必须勘断,官或不暇遽及,则棍差朋比费已不货。
此等借名启讼之人,多非善类,能于呈控时严切批斥,使小人畏法,固为上策。
否则催主人速勘严征,必有阴受其福者矣。
勘案宜速结
事关田房坟墓类,须勘结。
官事甚殷,安能日履山泽。
且批勘之后,凡遇催词,无可费心。
故批勘最易,不知疆界不清每易让成他。
故如按图办址,核计鱼鳞弓口券册,明著者或批断或讯断自能折服其心。
不得已而批勘,须属主人为之速结,使造葬无稽亦所全,不少至勘有期,势必多人守候,尤万万不宜临期更改。
押犯宜勤查
案有犯证,尚须覆讯者,势不能不暂予羁管。
繁剧之处,尤所多有。
然羁管之弊,甚于监禁。
盖犯归监禁,尚有管狱官时时稽查,羁管则权归差役,差不遂欲则系之秽处,饿之终日,恣为陵虐,无所不至。
至有酿成人命,赔累本官者,若贼犯久押则纵分肥,为害更大。
此等人犯官难毕记,全在幕友立簿,检察以便,随时办结。
即官有代任,幕有替人,亦可免贿脱之患。
押犯中之最无告者,莫如小窃。
多因不值详办而纵而害民。
且事主不服,事颇难处遂任久羁,往往瘐毙,实非其罪,全在官幕同发慈悲。
酌其案之苟可详办者,迅速跨结,以脱其命。
否则因地制宜,设法全活,功德无量。
茹古香尚书(上芬下木)之封翁三桥先生为县令时,设自新所,专羁鼠窃盗匪捐廉。
按名日给口量,一升,盐菜钱三文。
以典史总其事。
而先生犹不时自察,十余年如一日也。
初甚众,后多知自悔,乞怜其亲邻,服罪于事主,联环具保,复为良民者,不可胜计。
而所中寥寥矣。
先生之善政极多,此其小小一端,附记于此,以备采择。
勿轻易签差
讼一签差,两造不能无费,即彼此相安息销,亦且不易。
余向佐主人为治,惟必讯之案,方签差传唤。
其余细事多批族亲查理,或久而不覆,经承禀请,差催从不允行,亦不转票。
盖事可寝搁,必其气已平,因而置之,有益无损。
加以差催转多挑拨矣。
且族亲纵有袒护,终有敢尽没其真。
役则惟利是视,更不可信也。
宜随机杜弊
地方风气以官为转移。
地棍揣摩,即视官为迎合。
官有善政,未始不资若辈。
历阶如官徽赌博则棍首局诱。
官治小钱,则棍讦挽和。
官清水利,则棍控侵占;官严斗殴,则棍饰伪伤;官禁锢婢,则棍告侵占;官细则棍讼业横。
如此之类,悉数难终。
大概有一利必有一弊,甚且利少而弊多。
全在幕友因利察弊,力究冤诬,固不可因噎废食,断不宜乘风纵火,使棍好可戢。
官法可行,则平民自安无事之福矣。
官幕兴利除弊,固不易言。
而因利察弊,每亦难处。
惟就事理事,平明迅速,地方自有起色。
草供求可全信
罪从供定,犯供最关紧要。
然五听之法,辞止一端。
且录供之吏,难保一无上下其手之弊。
据供定罪,尚恐未真。
余在幕中,凡犯应徒罪以上者,主人庭讯时,必干堂后凝神细听。
供稍勉强,即属主人覆讯,常戒主人不得性急,用刑往往有讯至四五次及七八次者。
疑必属讯,不顾主人畏难,每讯必听。
余亦不敢惮烦也。
往岁王午八月,馆平湖令刘君冰齐署。
会孝丰事主,行舟被劫,通详缉捕,封篆后余还里度岁,而邑有回籍逃军曰盛大者,以纠匪抢夺被获。
讯为劫案正盗。
冰齐迈余至馆,检阅草供。
凡起意纠伙上盗,伤主劫脏,表分各条,无不毕具,居然盗也。
且已起有蓝布棉被经事主认确矣。
当晚属冰齐覆勘,余从堂后听之,一一输供,无惧色。
顾供出犯口,熟滑如背书。
然且首伙八人,无一语参差者,心窃疑之。
次晚复属冰齐故为增减案情,隔别再讯,则或认,或不认,八人者各各歧异。
至有号呼诉枉者。
遂止不讯而令库书典税书依事主所认布被颜色新旧借购二十余条。
余私为记别,亲以事主原认之被属齐冰齐当堂给认,竟懵无辨识。
于是提犯研鞫,佥不承认。
细请其故,盖盛大到官之初,自意逃军犯抢,更无生理,故讯及劫案,信口妄承。
而其徒皆附和之。
实则被为己物,裁制有人即其本罪亦不至于死也,遂脱之。
越二年,冰齐保举知府引见,而此案正盗由元和发觉,起脏生认。
冰齐回任,赴苏会审定案。
初,余欲脱盛大时,阖署晔然,谓余枉法曲纵,不顾主人考成。
余闻之,辞冰齐,冰齐勿听。
余田:“必欲余留止者,非脱盛大不可。
且失脏甚多,而以一疑似之被骈戮数人,非惟吾不忍以子孙易一馆,为君计,亦恐有他目累也”。
然短余者犹窃窃然私议不止,幸冰齐不为动,至是冰齐语余曰:“橐力脱盛大,君何神耶?”余田:“君不当抵罪,吾不当绝嗣耳。”
盖余自此,益不敢以草供为据矣。
幕客能学先生之用心如此。
此,则主人自然敬勉不敢畏难。
或疑此书专言幕道,与官无涉,不知。
官幕上。
同船合命,幕能省事求生,官自同受其福。
观此二语,可悟为官者弗以幕之详慎为自私也。
上台驳批宜细绎
初报宜慎,前已言之。
或奉上台驳诘,尤须详绎。
盖驳诘不一,有意在轻宥,而驳故从重者;有意在正犯,而驳及余证者。
非虚心体会,易致读误。
至案可完结,而碎琐推敲,万勿稍生烦厌,付以轻心。
若主人所持甚正,与上台意见参差,必当委曲措词,以伸主人之意,断不可游移迁就。
使情罪不符,亦慎毋使气矜才,致上下触忤。
不受关防先宜谨敕 关防之名必不可受。
而可以不受关防之故,全在谨敕朋友为五伦之一,主集特朋友之一。
重一主人而尽疏朋友,固非端人之所以自处。
然因主人不我关防而律己不严,将声名有法为主人轻簿,终有不得不受关防之势。
故亲友往来,必须令主人知名,有事出宅门,亦须令主人确知。
所往事事磊落光明,主人察其可信,自不敢露关防之迹。
否则主人举身家以听,安能禁其不加体访也。
须成主人之美
吾言不合则去,非悻悻也。
人之才质各有所偏,宾之于主,贵相其偏,而补之于审韦弦水火之用始尽。
佐治之任不合云者,必公事实有不便,不可全以意气矜张。
主人事有末善,分当范之于善。
不能就范,则引身而退,是谓不合则去。
若吾说虽正,而主人别有善念,此则必须辗转筹画,以成其美,方于百姓有益,断不宜坚持不合之义,忽然舍去。
即谚所云公门中好修行矣。
处久交更难
人知宾主初交不易,而不知交久更难。
盖到馆之始,主人情谊未甚融洽,尽我本分,可告无愧。
若相处多年,其为契合可知交,既投契识论必有裨益,官声所系,须事事为之谋出万全。
任劳分谤,俱义所应得引嫌避怨,便失朋友之道。
特不可恃主人倚重,挟势以济其私耳。
宾主不可忘形 交至忘形,方为密契。
独吾辈之于主人,宾主形迹断不可略。
盖幕客之得,尽其言以行其志,全在主人。
敬以致信,一言一动须主人有不敢简慢之意。
忘形则易狎,狎则玩心生,而言有不听者矣。
余与光山刘君仙圃甚洽。
仙圃令平湖时,欲联齿叙之欢。
余曰:“俟去馆日如何命。”
同事者多笑之。
先生不余近也。
故仙圃升任,余赠别诗有“形迹略存宾主分,情怀雅逼弟兄真”之句。
盖纪实云。
不宜经手银钱
署中银钱出入,其任甚重,其事甚琐,不推刑名幕友不可越俎,即钱谷职司会计亦止主簿籍之成完赢细之数而已。
出入经手非其分也。
盖既经手银钱,势不能不计较节啬,其后必为怨府,况权之所归,将有伺颜色,逢意旨者,而公事多碍,人品因之易坏。
且出入簿记,一时难以交卸。
虽有不合亦不能去,如之何其自立耶?
勿求全小节
入幕以宾为名,主人礼貌盛衷,即敬肆所别。
大段仪文何可不讲。
若诚意无渝,则小节亦须从略。
饮撰之类当视主人之自奉何如。
故其自奉素丰而俭以待我,是谓不诚。
若待我虽俭而已丰于彼之自奉,即为加礼,更不宜琐琐求全。
向客胡观察文伯处,因言肉败,责逐庖丁,常以为悔。
故后来历幕,从不以口腹责人。
至主人所用仆从,大率不知大体,万不可稍假词色,或后于求之渐。
若些小过失,量为包容,远怨之一端也。
忘本计
鬻文为活,非快意事,固不可有寒乞相,使主人菲簿。
而本来面目欲须时时自念,食饶梁肉,念家有应赡之妻孥,自不忍从梁肉外更计肥甘。
卖及优伶,念家有待济之戚,自不暇向优伶中妄博欢笑。
且客中节一钱之费,则家中赢一钱之资。
家食无亏,行装可卸,又何必以衰年心力长为他人肩忧患哉。
幕之为道,纵无有心之过,岂克无心之失。
是既为人肩忧患,而尤为己肩忧患。
苟可卸肩,亦何必于火坑中求生活耶?
囚关绝祀者尤宜详审 外舅王坦人先生讳宗阅令金山时,余初入幕平湖。
杨君砚耕为外舅故交,时从山西来,言雍正年间尝馆虞乡主人,兼署临晋县。
有疑狱久未决,主人素负能名,不数日,鞫实,乃弟杀胞兄至死遂。
秉烛拟罪属稿,毕夜已过半,未及减烛而寝,忽闻床上钩呜,帐微启,以为风也。
复寐少顷,钩复呜,惊席,则帐是钩上,有白发老人跪床前叩头,叱之不见。
几上纸翻动有声,急起视,即拟谳稿也。
反覆细审,罪实无枉,惟凶手四世单传,其父始生二子,一死非命,一又仗辜,则五世之祀绝矣。
狱无可疑而以疑久宕,殆老人长为乞传耳。
因毁稿存疑如故。
后闻今皇帝御极大赦,是案竟以疑有,余闻而谨识之。
故凡遇父子兄弟共犯者,尤加意审慎焉。
定罪时有鬼物凭依
干隆二十年间,浙江司臬同公当为人言办秋审时,夜将半,令小僮提灯,亲至各房科察看,皆灭烛酣睡。
一室灯烛明,穴窗纸视之,一老吏方手治文书,几案前一白发翁,一年二十许妇人,左右侍,心甚骇异。
俄见吏毁稿复书讫,妇人敛袄退。
吏别检一卷,坐良久,书签。
白发翁亦长揖不见。
遂入署传诘此吏。
先书有为台州因奸致死之案,本犯为县学生。
初愈怜才,欲请缓决,后以败检酿命,改拟情实。
后书者,为宁波索欠连杀致死之案。
初意欲清情实,后念衅由理直,情急还殴,与逞凶不同。
故拟缓决。
然则年二十许者,为捐躯之妇。
白发翁乃凶手之先人矣。
吏之拟稿,不过请示,鬼犹瞳之,况秉笔定罪者,可勿慎欤。
删改自首之报
余馆秀水时,幕寮在三堂东。
又东为内宅门,门外东南为庖厨室故为楼,甚宏敞,板梯久毁,西向尚悬爱日楼匾额。
天阴雨辄闻鬼泣声。
令君孙景溪先生,偏询署中人,无知其故者、一老吏年八十余,言:康熙时令,有母,喜诵佛号,始创此楼奉佛。
雍正初年,刑名幕友胡姓歙人盛夏不欲人见,因独处楼中。
凡案牍饮撰缒而上下。
一日薄暮,闻楼头惨叫声,从者急梯而上,则胡赤身仰卧,自白刃于腹肌肤如刻画,血被体。
问之,曰:向客湖南某县,有妇与人私。
夫为私者所杀,妇首于官。
吾恐主人罹失察处分,作访季详报,疑妇凌迟。
顷见金甲神率妇上楼,对吾腹,他不知也。
叫呼越夕而死。
嗣常见形。
楼头板梯所由撤也。
先生为文仟之,后稍戢。
今不知扈厨有更易否。
夫律例一书于明刑之中,矜恤曲至犯罪自首一条,网开一面,乃求生之路。
删改而致之重辟,是死于我,非死于法也。
鬼之为厉宜矣。
事关人罪者口宜谨
谚云“好动扶人手,莫开杀人口。”
居幕席者,更当三复此言。
昔吴兴某以善治钱谷有,声当事某公所慢。
曾故人子官浙中大僚,某汗其侵盗明事,竟成大狱。
狱甫定,某忽自啮其舌,至本溃以死。
顷读无锡诸类谷先生洛近稿载其邑人张希仲事,尤可鉴也。
希仲馆归安令裘鲁青署。
归安有民妇与人私。
而所私杀其夫者狱具。
裘以非同谋,欲出之。
时希仲在座大言回:赵盾不讨贼为杀君,许世子不尝药为杀父。
春秋有诛意之法,是不可纵也。
妇竟论死。
后希仲梦一女子拔发持剑,捕膺而至,曰:我无死法,尔何助之急也,以刀刺之。
旦日其利处痛甚。
自是夜必来,遂归。
归数日,鬼复至,愈伤使巫视之。
如梦,竟死。
夫某公侵盗有据于法得死,直为大僚所治,某言非虚妄。
特意出于私,尚罹险过况传闻有未实者乎?若希仲诛意之说,非法家所忍言,直为鬼难矣。
事辈读律佐治,身当其任,自不得曲法姑宽。
如不在其位,又何忍下石耶?
仁恕获福
外舅之母舅韩其相先生名大镛榜姓何居萧山之迎龙闸为诸生时,工刀笔,久困场屋,且无子。
馆公安悬幕,治刑名,绝意进取。
雍正癸卯,梦人召而语之曰:“汝因笔孽多,尽削禄嗣。
今治狱仁恕,偿汝科及子,其速归。”
时已七月初旬,韩不之信也。
越适夕复梦如故,答以试期不及。
神曰:“吾当送汝。”
寤而急理归装,江行风利。
八月初二日抵抗。
适中丞大收遗才,补送入,果中式。
次年举一子。
干隆十三年外舅尉山阻济源大司空卫公哲治方守淮安,询知旧客山阴姚升阶先生为外舅姻连,因言:先生在幕十余年,无刻不以息事为念。
偶罪一人,则旁皇周室行,食饮不怡,真仁人也。
其子由干隆壬申举人官肃州同告养归侍先生躬膺,效封与德配,白首相庄,安养二十饮年,见家孙斌游痒,年八十余,无疾而终。
公之言验矣。
又会稽唐我佩先生久幕江苏,治狱慈慎,有唐老佛之称。
子廷槐,干隆辛末进土令江西。
时先生亲享禄养也。
忌辣手 同里丁君某游幕河南,为制府田公赏识。
羔币充庭者十余年。
余年十岁时,君归里。
过先大父,先大父问其何以得致盛名。
君累举数事,余童呆不能解。
记先大父曰:“得毋太辣手乎?”群曰:“不如此则事不易了。”
君既去,先生姚奉茗以进。
先大父曰:“顷丁某言,汝闻否?虽多财,不足羡也。
辣则忍,忍则刻,恐造孽不少,其能久乎?”复摩余项曰:“省否?”封曰:“省。”
先大父曰:“省便好。”
未几,丁君旅没,厥永年十五六,酷嗜饮博,不六七年,资产罄尽,妇亦死。
遂流荡不知所终。
余旧撰馆联所云“辣手须防人不堪者”,志先大父训也。
择主人获益
前言就馆宜慎,犹为处馆言之。
实则人品成败,所关尤知。
盖寻常友朋,鲜能经年聚处,惟幕友之与主人,朝夕相习,性情气质最易染移。
所主非人,往往远离其本。
吴余初入幕时,借无知识,在外勇署二年,本甚预官事也。
运至常州主海阳胡公,举目生疏,始凛凛自励。
公官太守而自奉俭约,过于寒士。
无声色嗜好,无游淡狂语。
日未出,先仆从起坐书室,治官文书,夜必二更余万人内室。
风雨寒署无间。
每办一事,必撤始终反覆辩难,以求其是。
尝言心之职思,愈用愈出。
思字之义,以心为田。
田中横竖二画,四面俱到,缺一面,便不成字。
僚属号公三世佛,调过去现在未来无不周计也。
余司书记,而公善余持论,遇刑名钱谷大事,必把其议颇多□荛之彩。
余是以乐为知己用。
既敬公正直廉勤,又以公之生年月同先君子。
仅后先君子一日,益严事之。
公亦雅器重金,有国士之目,礼貌视他友加等。
故他友皆苦公琐细,不乐久居。
余独相依六载。
觉上身制事之道,师资不少,其后择主与公异辄不就。
孔子曰:“居是邦也。”
其大夫之贤者。
岂可苟焉已哉。
幕客亦宜早眠早起,常使精神有余,则虑事精详,下手周到。
且主人就问无阻,日亲日信,可以随机尽言,每有宾主心迹阔略者未始不由于自疏也。
玉成有自
余安贫自守,固禀二母训,不敢陨越。
然玉我于成,临桂中堂陈公实有力焉,而人未之知也。
往岁庚辰二月,余馆长洲。
有某髯者,蛊余以利,调非此不足济贫。
且诡邱前辈知名诸君,以相款动。
并道余纳赂之术,余笑而不答。
髯意余诺也。
如其述来。
严斥之。
增赂以复。
余甚恐,拟批提主讼人。
髯来揭,大诧。
余谢曰:主人意也,遂绝之。
至七月。
余归应乡试。
代庖者,误为所惑。
比余九月至馆,甫三日而事败,奉中丞访究,二人苍黄窜逸二中丞临佳公也。
于是余私自幸,益惊然于法之不可试,利之不可近贞,初志以迄今未尝见叶于大人先生。
盖数十年来,得力全在怀刑二字也。
余既书佐治药言四十则。
示孙甥兰后。
归里后,偶有记忆,又得二十六则。
皆馆中所躬行而习言者命儿子继访录草,寄甥纪人前编,微事处额近果报,藉以相规,行益自勉也。
乙己小春五日龙庄居士跋。
仆有题巫马期听讼台旧句,云听讼斯无讼,怀刑自措刑,不谓适得此书之意。
跋续佐治药言
余以佐治药言印本贻焕曾。
后焕曾谒选人北上,挈其甥兰启过余叙别,联舫至吴门。
兰启复出,焕曾续辰药言二十六则。
卷卷然条省事之目,申辣手之诚,缀以征应而自著。
师盗所由及怀刑之益。
盖仁人之用心深挚矣。
余尝读双节堂赠言集录至赵太守书后具记。
焕曾办平湖洋匪始末,以身之去就,争囚罪出入,卒得平反。
慨然于焕曾之善禀慈训为不挠其志。
及见芮明府书后,焕曾之举于乡也。
其初卷未出房。
夜有飞瓦示警。
覆校荐售,则又晓然于天之所为报。
焕曾以章二母之教者。
固若是其乡应也。
当焕曾总角时。
其大父为更今名。
早信世泽涵德,韬光必耀,复继以厥考淇尉公之廉惠。
二母之贤节,其发迹固宜然。
焕曾乡举即在洋匪狱后。
则焕曾之佐治仁恕。
不续遏佚前光之苦心。
鬼神不既昭鉴之乎?读药言而知不敢负心造孽之语,誓于二母。
读续药言而知或手不堪之联本于祖训。
呜呼!焕曾之以佐治名也,其来有自矣。
他日以佐人者自为推此心,而广之福世福身,又可易量乎哉!是为跋。
干隆丙午三月二十一日鲍廷博书于平江舟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