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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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十七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二年十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五百十七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符二年"己卯,1999"

全文

冬十月己亥朔,詔新知河州种朴星夜赴任,计会苗履等,过河討荡作过蕃部。

又苗履言兵马寡弱,不敢自巴赞度河,已申经略司,赴河州与姚雄等会合应援。

詔令熙河详履所申,指挥苗履、姚雄等,递相照应,互为声援,节次统制,或会合前去,具应援討荡及解围次第以闻。

是时,青唐、邈川信息不通已半月余。

曾布曰:「可忧,奈何?」章惇遂有欲却以青唐还溪巴温之语。

蔡卞曰:「此语未可轻出,如此可谓龙头鼠尾也。

」布曰:「事未可知,若万一不保,则亦不免如此。

但乌合之觽,无所统一,见官军则溃散矣。

昔王韶在熙河亦如此,诸羌纷然而起,一遇王师,则奔窜而已,人负一木团牌,更不回顾。

官兵追逐,尽得其首领。

」觽颇以为然。

壬寅,熙河奏青唐、邈川解围。

詔將士並与特支七百,苗履等所统续度河者五百。

癸卯,辅臣皆相庆,以为朝廷建两郡,万一败事,何以示四方,今兹解围,社稷之灵也。

王赡军不通信息几二十日,孤军深在贼\境,其不败事乃幸尔。

甲辰,詔青唐、邈川力战有功士卒作三等赐绢,十五匹、十匹、七匹,守御人五匹、三匹、二匹。

乙巳,遣慕化李忠杰將部落子,及尽发秦凤战士,赴熙河討定新边,却令秦州勾保甲防戍。

上自皇子薨即不御殿,辅臣等同入札子乞对,不许。

丙午,三省、枢密院始同奏事,呈邈川解围。

上曰:「日久可忧,赖且无事。

」章惇、曾布等皆曰:「诚\如圣諭,王赡等以孤军抗贼\,能保城守,又能斩获贼\觽,功实不细。

」上亦曰:「极不易,皆当厚赏。

王愍亦当復管军,姚雄功亦不细,便可推恩否?」惇、布等皆曰:「更俟本路推排功状次第,然后推赏未晚。

」布又曰:「当从帅司,先具近上將佐功状闻奏。

」上曰:「甚善。

」上自前月丙申不视事至今,辅臣处置边事,皆作圣旨行下云。

又同呈鄜延奏西人差使、副进誓表,吕惠卿以谓边计窘急不可缓,当速纳之。

上颇讶惠卿语太过,觽亦誚之,遂降旨令俟西人答近以兵马犯塞回牒,及誓表中別无不依应得回詔事理,即仰惠卿一面相度收接,仍依例引伴赴闕。

」"十二月五日进誓奏。 "权礼部侍郎刘拯为给事中。

权工部侍郎张商英为中书舍人。

丁未,知鄯州王赡奏,有大首领结□齪等九人谋\叛,已处置讫。

詔除瞎征、陇拶及不曾谋\叛见在青唐大小首领合赴闕:人并一行家属依前降指挥发遣赴闕,其边廝波结兄弟係叛人结□齪之子,已首先归汉,仰经略司监官,并家属交付提点刑狱所管押赴闕。

"前月十二日,赡戮结□齪等九人,已附见二十三日,及今始奏到也。 "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新復河北鄯州、湟州、寧塞城、龙支城、安儿城、阿密鄂特城、鲁旺、玛尔布城、斯嚕丹、鼐宗堡、罗格城係要切之处,合先次修整外,又河南地已累牒王赡、王厚相度,分紧慢先次合修整去处及下李澄相度合营建洮州利害,纔候申到,即行相度,及博採觽议,別具奏闻。

」从之。

"闰九月朔,经略司云云合参考。 "

河东路经略司勾当公事陈敦復言:「本路进筑堡寨,自麟、石、鄜、延,南北仅三百里,田土膏腴,并以厢军及配军营田一千顷,岁可入谷二十万石。

可下诸路,將犯罪合配人拣选少壮堪田作之人,配营田司耕作。

」从之。

通判庆州鲜于之武,永兴军路转运\判官孙軫各迁两官,軫赐绢百,之武五十,以筑寧羌寨应副有劳也。

"寧羌赐名在八月十一日。 "

己酉,降授朝散郎、知黄州蹇序辰特復龙图阁待制、知扬州;朝散郎、知蘄州范鏜特復龙图阁待制、知青州。

周穜罢著作佐郎、国史编修官,方天若罢正字。

先是,蔡京因对,讼穜对经筵史院官称周常,又对天若称邹浩。

詔穜分析,而穜坐称常云终是好人,又称浩为难得。

上令罢穜,而章惇谓天若亦当逐,故有此命。

上諭曾布曰:「章惇坚以天若为有罪,如何?」布曰:「臣不知天若与穜往復语言,但闻觽议以天若为凶肆可恶。

」上曰:「惇言天若有指斥语,蔡卞亦云周穜多言。

惇云天若方事起,两诣卞,卞不敢见。

已令两罢之,俱与外任合入差遣。

」布曰:「如此处之,甚善。

天若固宜逐,穜亦不足惜。

」上又曰:「蔡京与卞果不相得?」布曰:「此觽所共知。

天若与京甚密,而卞不甚与之;刘拯与卞甚密,而京亦不喜拯:此可见其略。

大抵因娣姒不相能,又爭入政府先后,以此弥不足。

」上曰:「兄弟间乃如此。

」"御集闰九月二十四日:可令□伯举、邓洵武、方天若分析周穜称道周常、邹浩因依,及对蔡京曾说及是何语言,子细开具闻奏。 今附注此。 宣德郎、祕书省著作佐郎、充国史院编修官、兼崇政殿说书周穜奏:「圣旨令臣分析所言闻奏。 臣不记月日在家,又记得是在馆中,觽坐,有言邹浩登对甚久,文字是数轴,其意谓必听其言也难。 臣意乃谓浩狂妄如此,欲上听纳,难耳。 及方天若与臣言,外人多说话,见说太学秀才至言浩挽御衣。 天若言必无此。 臣言:『必无此,必是市井小人听说前代史书语传者为此尔,今岂有此事。 只如前日唐介言文彦博事时,流俗小人亦尚如此说,好笑。 』臣又言:『浩去新州不真【一】。 』臣意谓浩狂妄小人,亦烦朝廷如此行遣也。 臣所分析,並皆诣实,如后不同,特俟朝典。 伏候敕旨。 」周穜特罢崇政殿说书。 三年二月二十四日,穜、天若並復。 "

詔赐尚书左仆射章惇银绢一百匹、两,以提举海行敕令成书故也。

初,苗履、姚雄领秦凤兵,开路至青唐,其日辛丑也。

越二日,癸卯,王赡檄履、雄共討青唐峗羌绰尔结。

先是,闰月己丑,赡遣礼宾副使李忠將二千骑攻绰尔结,大败而还。

羌由此聚兵益觽,宣言欲復围青唐。

甲辰,履、雄至青唐峗,羌列阵以待。

履望见羌军,叱军士內弓於鞬,拔刀而入,羌怙巢穴殊死斗。

陈迪、王亨,梟將也,皆反走,独履驻马不动。

有羌酋青袍白马者突阵至马前,以剑击履。

帐前王拱以弓格之,获免。

羌绕出履背,欲断军为二。

熙州总领蕃兵將高永年以所部兵直前,鏖战数十合,羌退。

乘胜围伊兰鼐堡,移时,弗能拔。

履以日暮,收军下营堡傍。

羌弃堡宵溃。

明日,纵兵四掠,焚其族帐而还。

驻军青唐,分討宗哥及山外羌。

是日班师。

"己酉十月十一日,陇右录云:十一日苗、姚兵遽还河州,因以陇拶归于熙州,苗公连章乞弃青唐守邈川。 实录於十月十一日己酉书:枢密院言:「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闰九月十日,邈川部族背叛,係王愍躬亲率將士掩击。 次日,夏国遣贼\马数万,合势攻围。 愍等昼夜血战,杀贼\约千余人,生擒偽鈐辖威明伊特允凌,并夺到蠞旗等。 贼\兵寻已退散。 』」按此事已具前月,今不別出。 "

庚戌,朝奉郎、集贤殿修撰文及甫落职知均州,仍依吕大防例,不得引用期数赦恩□復。

"及甫坐何事当考。 或恐与刘唐老事相关。 唐老责在绍圣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丁酉。 邸报文及甫责词云:「元祐之际,髃凶擅朝。 尔游其间,傅会邪说。 情通语祕,交暱朋党。 夤缘私恩,忝冒近列。 久稽显黜,已屈公言,不自省愆,乃敢祈进。 其谢少殿,往临小邦。 有社有民,尚体恩贷。 」"

鄜延奏宥州牒遣使进誓表。

"布录。 "

熙河奏苗履过省章峡。

涇原奏拍立界堠了当。

辛亥,吏部侍郎徐鐸言:「文武陞朝官母妻邑号『万年』、『万载』县名,皆非人臣母妻所宜称。

乞立法禁止,所有已封者,许改正。

」从之。

新永兴军路安抚使陆师閔言:「陕西见行措置钱幣之法,既已拣毁私钱,禁铜罢冶,则物价当减,合自官司为始,乞下陕西诸司,州、县应有买卖,並须准度铜钱之直,以平其价。

」从之。

詔鄯、湟般运\人夫龏乘头口等为贼\杀掳者,人支绢十匹,龏乘头口给还价钱。

"布录。 "

西上閤门使、知涇州张赴提举崇福宫,从其请也。

壬子,詔於河北路大名府等二十二州军,共创置马军二十七指挥,以三百人为额;添置步军二十九指挥,每指挥以四百人为额。

马军以广威为名,步军以保捷为名。

以河北水,民艰食流移,因而招刺之,可以活民,故有是詔。

"闰九月二十三日曾布云云,或移入此。 "

癸丑,朝献景灵宫。

甲寅,录故蕃官皇城使朱守贵男再荣为侍禁【二】,再立为三班借职。

丙辰,詔时彦特与□通直郎、祕阁校理。

彦自陈前任河东提刑、权转运\司公事,应副乌龙寨进筑有劳故也。

朝请郎秦希甫权发遣陕西路转运\判官。

是日,章惇留身奏事甚久。

曾布再对,上諭布曰:「章惇以夏人犯邈川,欲因此討伐,遂灭夏国。

」布曰:「不审圣意以为如何?」上笑曰:「何可听!」布曰:「陛下圣明远虑,此天下之福。

近岁,诸路进筑城寨,兵民劳敝,财用粮食俱闕乏。

幸而西人□塞,遂可休息。

今青唐用兵,士卒困敝日甚,若更经营诛灭夏国,如此即忧在中国不在四夷也。

兼臣在熙寧中,见朝廷欲灭交趾,尝与主將郭逵言:『交人虽海隅尺寸之地,然有国百年,兴衰存亡,必亦自有天数,岂人力所能必?』既而果无功。

况夏国岂交人之比也?」上深然之。

退与许將言,共叹惇狂妄。

將曰:「若如此举动,是惇灾至耳。

」翊日,布又以姚雄与姚麟书进呈,云:「青唐去大河五百里,道路险隘,大兵还邈川,而青唐路復不通。

朝廷进筑城寨毕,方有休息之期,今復生此大患,如何保守,深为朝廷忧之。

青唐非数万精兵不可守。

」上亦深然之。

丁巳,供备库副使贾裕充辽国贺正旦副使,以李希道身亡故也。

"希道副正旦使,布录在九月辛丑,实录漏此,然此亦可削。 "权吏部侍郎黄裳等言,乞四选差注考功磨勘,並依元丰指挥。

从之。

朝请郎、权刑部侍郎周之道降一官,差遣如故。

降授朝奉大夫许介卿罢刑部郎中。

降授宣义郎钱益罢刑部员外郎。

先是,起居舍人周常自劾送別右丞黄履,乞御史台依法施行。

本台乞行下刑部看详,如违碍,即付有司根治。

刑部二状看详,不该引用自首全原,与前状相反,故有是詔。

詔东上閤门使、文州刺史、定州路副总管曹诱赴闕供职。

时彦既□復,詔即与李嗣徽、张宗□□復,仍令閤门供职。

曾布言:「宗□不可復作承旨,昨经密院取勘,上下皆不安之,兼反覆不可与共处。

然承旨久闕,当除人。

」上曰:「与三省商量。

」布曰:「若有卓然可除之人,即政府可议。

若且於閤门选人,如王殖、曹诱可权管勾,即须出自圣意。

」寻差诱权副都承旨。

"诱权承旨布录在十一月己亥,今并此。 案布录王殖作王殊,承旨在十一月乙亥。 "

工部状:「近准朝旨,北流河事並付转运\司。

今相度,欲乞从本部选差官一员,诣旧东流诸埽,仔细点检自降朝旨河事付转运\司日后,见在物料、钱物数目,及北流埽分,逐一相度水势,次第立定向著、退背二埽,每等埽合用物料、人兵额数,然后定差都大若干,用来年例钱、物料、兵夫充数,足与不足,逐一分明立定开说,保明奏闻等。

如依所申,即乞差权都水丞韩辑前去。

」詔依工部所申。

"邸报十月十九日事,今增入。 韩辑后有,可考。 "

鄜延奏:宥州回牒已再约束首领不得犯汉界。

"布录丁巳。 "户部状,乞造瞎征等靴并□头。

詔:「今后除蕃官及呈试人赐靴外,进士唱名及军校等更不赐。

应赐靴者,令如法裁造。

」旧来赐靴者,皆不堪著,又枉费官钱,故罢之。

"布录丁巳。 "

詔诸色人能招到溪巴温出汉,白身特与內殿崇班,支赐银绢一千匹两;如擒捕到,特与供备库副使,支赐银绢二千匹两,已有官者,比类推恩。

詔钦波结特授供备库副使,充讲朱等四城巡检;角蝉特授东头供奉官,充本族巡检。

先是,青唐蕃贼\约一万余骑围闭一公、错凿城,钦波结、角蝉率鬼臚族伏混臚谷,出不意与官军相为表裏,攻退蕃贼\。

钦波结与角蝉迺边廝波结之子,"案布录作边廝波结之弟,此误。 "率觽解围一公、错凿城【三】,城中粮尽,其母尊麻出窖麦以餉官兵。

母子兄弟向汉,故有是命。

尊麻特支赐银绢各三百匹两,边廝波结特授供备库使、遥郡刺史,令李彀一就管押赴闕。

"边廝波结授遥刺赴闕,在此月二十二日,今并书之。 青唐录並系十一月五日,不知何据也。 "

己未,皇城使、昌州刺史、权熙河兰会路鈐辖、兼知河州、管勾洮西沿边安抚司公事种朴战没。

"种朴战死,而实录但书卒。 新、旧录並同此,殊不可晓也。 三年正月二日赠官。 "初,苗履等自青唐还熙州,始闻属羌朗阿克章因河外叛,率鬼臚等族拒官军。

胡宗回遣河州都监王吉將五百骑討阿克章,全军没。

又遣开封府界第八將魏釗討之,釗亦败死。

河州闕守,朴时守镇戎军,宗回请以朴知河州。

詔朴星夜之官,同履等过河討荡。

履辞以兵少,不敢自巴赞渡河,乞赴河州与姚雄等递相照应。

朴到州纔二日,宗回檄朴討阿克章急甚。

朴以贼\锋方锐,且盛寒,姑徐之。

而宗回檄日五、七下,朴不得已而行。

羌知朴来,设伏以待。

朴逾一公城,墮羌伏中。

羌望见朴中军旗帜,自高冈以劲骑横突之。

山间路狭,首尾莫相应,朴为羌刺死,以马负尸去。

將士皆号泣无战心,羌乘胜追北。

我师遇隘,路险不可兼行,兵壅於隘口。

羌以万骑来薄。

有王舜臣者,"舜臣二十日可考。 "先坐白草原冒赏夺官,摄第三將事,在军中。

舜臣善射,有古梟將风,以弓掛臂,独立败军后。

有六、七羌人马皆甲,先觽骑来。

舜臣前行曰:「此六、七骑必羌酋之尤桀黠者,今不先殪,吾军咸死於此矣。

」乃宣言曰:「吾令最先行者眉间插花。

」引弓一发,矢中其面。

三发殞三人,余三、四反走,矢皆贯其背,而万骑汹惧不敢前。

舜臣因得整军向敌。

须臾,羌復来薄。

舜臣自申及酉,发矢千余,发无虚者。

抵暮,军悉逾隘,舜臣血殷至肘矣。

一公、错凿、讲朱、当標四城咸在重山复岭中,崖壁阻峻,惟微径仅通人行。

羌既反,乃於阻峻处以水溉道,道滑不可登,故汉兵三入三败。

自种朴之死,熙河將士气夺,无敢復言战者。

河、岷及诸城寨堡日虞羌至,於是青唐道路不復通。

"此据青唐录。 "绰尔结復与嘉勒摩、巴桑济等共立溪巴温第三子小隆赞为主,据青唐峗,连结本敦谷及鼎凌宗、省章峡诸羌,保聚寇抄。

小隆赞即锡罗萨勒也。

"实录但於十二月十六日出小隆赞名字,初不记来歷,青唐录亦然。 此据陇右录增入。 陇右录系十二月二十日后,今移见此。 赵挺之崇寧边略云:竇志充宣德言:「蕃情反覆变诈,极不可信。 种朴知河州,会湟州一公城为羌觽所围,遂自河北出兵,自將救之。 有蕃僧二人为边帅探事者十余年矣,朴將行,僧告朴曰:『羌人虽畏旗帜之多,益畏大將之旗鲜明光采者。 』朴信其言,別制新旗数百竿【四】,文采甚绚。 建旗而出,以蕃僧为向导,使夹马而行。 俄行六十里,忽於涧道中有骑百余成队而出,朴甚忽之,俄见朴旗,忽奔驰直冲朴军,至旗下以枪刺朴,即死,觽遂溃乱。 盖蕃僧与羌觽为谋\,令种建新旗,即知朴所在。 朴不悟,信其言,遂败而死。 蕃僧不知所往矣。 」"

詔河东诸路安抚司指挥诸州军多方招募灾伤人充军。

"布录己未。 "

庚申,詔:「睦王偲已出閤,依申王等例添赐每年公使钱。

」工部侍郎张商英乞就差成都府、梓州路讲画官句仲甫专切管句兴煎东、西两川盐井【五】。

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可考。 "

熙河奏,乞补边廝波结职名。

詔以为诸司使。

又奏,已令王赡等將不作过首领书填空名,补將校。

章惇以为不当付赡等各自书填,恐参差不齐,行遣未当,须从经略司相度补授。

詔胡宗回放罪。

经略司及走马并李譓"案此句又有脱篅。 "各乞催王赡、王厚赴鄯、湟州。

詔不得辞免,便令管勾州事。

辛酉,起居舍人周常言,將来春试,更增知举官一员、参详官二员,使之分力考校。

从之。

枢密院言:「熙河兰会经略司奏:河州旧置总领蕃兵一將,近准朝旨收復到讲朱、一公、错凿、当標、彤撒、东迎等六城,並隶洮西安抚使,其新归顺部族合行置將总领。

据管勾洮西安抚司公事种朴称,今来新復河北鄯、湟二州及龙支、寧塞等城,并河南一公、讲朱等六寨,正为河州门户,冲要根本之地,储积粮糗,蓄养士马,其势重则足以弹压河北新附部族;稍有警急,自相援救,使生羌束手受制,政在于此。

所有河南新復六寨委是合置蕃兵一將总领,將官二员,正將一公,副將讲朱驻札,其见管户口已下取会抄札。

外有河州旧管汉、蕃两將,缘河州既为门户本根之地,尤不可废。

並乞依旧置汉、蕃两將。

」詔可。

以「都同总领河州南蕃兵將」为名,其將官令经略司举官闻奏。

壬戌,知保静州彭儒武、押案副使彭士贵,知永顺州彭儒同、押案副使彭士亮,知渭州师聪【六】、押案副使彭汝顺【七】各进奉溪布一十五匹。

癸亥,权殿中侍御史左肤言:「臣昨具弹奏权知开封府吕嘉问赃私不法等事,伏乞特降睿断推详前奏,早正典刑。

嘉问昨稽违詔命,故纵邹浩留滯。

今访闻嘉问昨任襄州日,浩为本州学官,於宣仁圣烈乐禁中使妓乐燕集。

今浩以狂妄窜逐,即非嘉问不知,而所差公人擅敢纵留在寺。

又嘉问额外增置本府散从官等事。

又嘉问昨自发运\使移至青州日,令客司安彦用船载米往新任糶卖。

窃闻权发运\使胡宗师见將带干连人安彦等在京,伏乞就大理寺推究,庶几不至留滯,及逐人在外乱有供析。

又窃闻嘉问受医人石与龄马一匹,为与龄举荐其子何乞试医学。

已而知其不可,遂以己所乘马佯为贸易。

为府尹,职监临,受马荐人,欺罔最甚。

」詔第四项令大理寺勾追合干人根究。

枢密院言:「涇原、环庆、鄜延、熙河兰会、河东路新復城寨地土不少,例皆闕人耕种。

诸路厢军必有少壮知耕种次第者,若召募前去,与免诸杂役,必有应募之人。

」从之。

熙河奏拍立巡绰界堠去处。

"布录。 "

甲子,郭知章罢中书舍人,以前官充集贤殿修撰、知和州;□安持落宝文阁待制,降授朝散大夫、少府监、分司西京,陈州居住。

鲁君貺罢司农少卿,以前官知均州;王森罢仓部郎中;梁铸罢工部员外郎;郑佑追所授恩赏,责授鼎州团练副使,筠州安置;李仲、李伟追所受恩赏,仲添差监永州在城酒税,伟添差监全州盐酒税,並候任满日,更不差人;俞瑾罢都水监丞;文及甫差知汉阳军;吕希纯责授舒州团练副使,道州安置;王令图、王宗望並追所授恩赏,其应缘恩赏转官所得恩例令所属追夺;黄思等十六员並追所受恩赏,內竇訥仍令吏部与监当差遣:以元祐间主导河东流之议无功也。

"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安持等牵復。 尚书省送到工部状:准都省批:「检详东流一宗文字,勘会元主议、首议及后来差委,并建议后来不曾董役,及不係建议却曾董役,逐一开排职位、姓名闻奏。 」本部寻开排奏闻。 准都省批:「仍將逐官元初陈请相度等文字,看详事情轻重为等第。 」检准先帝圣旨:「河决小□埽,其东行河道已是淤高,理不可塞。 將来更不修闭决口,逐处即不可擅用工役。 」差判都水监李立之经画北流,略已就绪。 元祐大臣五次遣使相度,必欲回故道,以彰元丰圣政之失。 然李常、范百禄、赵君锡皆其死党也,终不敢屈公议东流之论,以此看详事理,则俞瑾敢供结罪状,□安持、李伟、郑佑【八】、李仲终始其事,分水进约回復故道。 文及甫、鲁君貺主张於內,诸差委等官傅会於外。 於今年六月二十八日河决內黄口,东流断绝,竟如先帝圣断。 原情定罪,死有余责。 本部虽已分立轻、重两等,更合取自朝廷指挥。 一,重等十二员,內四员身亡。 一员首议官王令图已身亡。 一员首议官兼提举修河官王孝先已身亡。 一员主议同提举修河官俞瑾,於王令图死后与王孝先被差委,已费用兵夫、物料不少。 元祐三年十一月,召赴三省枢密院陈述利害,並不依先朝圣旨,而以令图之议为主,供结罪状。 除孙村口外,別无回河处【九】。 后来再充都水监丞,於元祐三年应副闭麻家河。 本官始终河事,虽不被赏,致力最多。 今定为主议董役官,事理重。 二员□安持、李伟,於元祐三年王孝先、俞瑾【一○】罢役之后,再建议移改口地,回復东流。 於元祐五年旱灾罢役之后,李伟与梁铸止言乞措置东流河道生淤,自此进约分水。 三年而北流浅\慢,遂回大河。 今定为首议董役官,事理重。 三员王宗望、郑佑、李仲,王宗望已身亡;李仲於梁铸、李伟建议开淤之后,专切照管分水进约,擗掠北流;郑佑协力主议缕堤七十里,回河东流。 自此河底渐高,元符元年决麻家口,元丰二年决內黄口【一一】。 今定为主议董役官,事理重。 二员文及甫、鲁君貺,职在省部,专主勘当可否。 元祐元年正月初八日,都水监状乞堰梁村口,缕断张包河门,开鸡爪河门內口,最为回河紧切论议。 及甫等勘会依申,又於三月內上殿进札子,乞申飭王宗望等,於涨水以前早闭塞了当,致宗望等枉兴夫役。 今定为主议官,事理稍重。 二员,吕希纯,井亮采已身亡。 希纯以侍从官选委定夺河事,於奏状內明言北流顺快,又却持两端,乞堰梁村,闭內黄决口,多疏口地,开鸡爪河。 附会大臣,废毁先烈,今定为主议官,事理稍重。 一,轻等十八员,內一员身亡。 一员梁铸,於元祐五年二月罢役,后於八月建议乞开濬东流河道,继之以李伟之议。 □安持率监司连衔保奏【一二】,致夫役再兴。 然梁铸素不用事,亦不沽赏,今定为主议官【一三】,事理轻。 一员王森,元祐四年十一月充监丞,至七年八月罢。 於元祐五年十二月状奏:今若定议回河,则近议釃为二渠,应昨来竇家港至孙村水口过处,並令开濬。 看详王森所奏,虽不切事情,然大意以东流为主,今定为主议官,事理轻。 一员黄思,功状元定协力应副照管工料,备见宣力转官,今定为差委官,事理轻。 七员功状元定入优等转一官,减二年磨勘,綦元、王景、孙軫、李崇道、李可道、王高,苗汉广身亡。 已上七员,內綦元、李崇道、李可道、王景四员,闭北流又减一年磨勘。 七员勾当修河官,功状元定入第一等,麦文炳、霍文宥、竇訥、王莘、王諤五员各转一官。 內麦文炳、王諤二员闭北流,又减一年磨勘。 郑恩、平天倪二员,各循两资。 一员姜达【一四】,缕七节堤,併闭北流两次,减四年磨勘。 已上通计十五员,今定为差委官,事理轻。 一,大名安抚许將奏:「准敕:『令安抚司相度河东流,具的確利害,保明闻奏。 』臣相度今来若舍故道,止从北流,则虑河下流已湮而上流横溃,为害益广;若直闭北流,东从故道,则復虑受水不尽而破堤为患。 窃谓宜因梁村之口以行东,因內黄之口以行北,而尽闭诸口,以绝大名诸县之患。 候春夏水大至,乃观故道足以受之,则內黄之口可塞;不足以受之,则梁村之役可止;两不能相夺,则各因其事以待其后。 夫因其自然,则水性得,待其自湮,则人力省,定其成议,则民心固。 而河之顺復有时,可以保其后必无害也。 」一,元祐五年九月二日,河北都运\蒋之奇等奏:「准尚书省札子,北外丞梁铸管下河埽九,係北京界河堤第三、第四、第七铺水口【一五】,分水入故道,最为紓懈,诸埽各得平安。 今来河事虽然如此,缘北京城外出,未成河道,又第三、第四、第七铺口地累经水势涨落不定,不免先淤,秋深逐旋更有淤淀,若不措置,窃恐明年有妨分减涨水。 」八月十三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令都水使者□安持疾速前去,与本路监司外丞李伟同共相度,具合如何措置事件,连书疾速闻奏者。 臣等寻躬亲往北京界梁村相度,乞候霜降水落,北丞司相度將梁村口至孙村河身內妨碍处、所辖擗孙村堰水河门子措置疏导,使清水渲刷故道,纵未得今年入冬常流次第,亦未至大段淤淀。 候將来冰冻消释,相地形顺快处,隨宜导口地一带河槽,务令深阔,并增葺紧急堤岸,釃为一渠,分减夏秋涨水,以解深、瀛、恩、德、博、冀之患。 九月二日,奉圣旨依奏。 一,元祐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朝奉郎、监察御史郭知章奏:「臣窃见大河分东、北之流数年矣,议论蜂起,上惑朝廷之听,至今未决。 河北之民,被患滋久,已失赋租,荡析田亩,其害不可胜计。 臣以谓地形有高低,水势有逆顺,河道有浅\深,河流有缓急,利害皆可以目睹。 方兹隆冬霜降,水落復槽,则利害尤易辨也。 臣比缘使事至河北,自澶州入北京,渡孙村口,见水趋东者,河甚阔而深。 又自北京往洺州,过杨村浅\口度,见水之趋北者,纔十分二、三,然后知大河可以闭北而行东无疑也。 今东流之河,即商胡之故道,询诸父老,具言旧行此七十余年矣。 今者水之復行,天也,殆非人力也。 而议者欲固违水之性,必使趋北,诚\私忧过计也。 夫东流之利甚博,其大略,则存溏泊也,通御河也,固北都也,復民田也。 至於堤防之费,兵夫之役,官员之数,芟草之用,所省不貲,则其利可胜言哉?臣职为御史,亲见利害,不敢不言。 如以臣言为可取,即乞早降睿旨,下都水监相度施行。 」一,绍圣元年三月二日,监察御史郭知章奏:「臣窃见大河分东、北之流,河北生灵被害甚久,往年朝廷议欲回河,盖尝患之而未能也。 今兹河復故道,水之趋东者已不可遏,若顺而导之,闭北而行东,其利百倍。 近日朝廷遣使按视,闻已开梁村,闭北流,尚有闞村、张包河等处,逐司议论未一。 臣以谓都水监官朝夕从事於河上,耳目之所闻见【一六】,心志之所思虑,议论之所相接,莫非水也。 河流之曲折高下,利害轻重本末,宜熟知之矣。 今使水官不得尽其职而惑於浮议,臣恐河事一误,则河北之民未得安堵而乐业。 伏望陛下特降睿旨,专委水官,以图经久可行之策,以幸河北一路元元之民,不胜幸甚。 」三省同奉圣旨:「□安持落职,追两官,少府少监分司西京,陈州居住。 郑佑追所授恩赏,责授鼎州团练副使,筠州安置。 李仲、李伟追所授恩赏,李仲添监永州在城酒税,李伟添差全州监酒税,並任满日更不差人。 俞瑾罢都水监丞。 文及甫差知汉阳军。 鲁君貺罢司农少卿,知筠州。 梁铸、王森並罢郎官。 郭知章罢中书舍人,与修撰,知和州。 吕希纯责授舒州团练副使,道州安置。 王令图、王孝先、王宗望並追所授恩赏,其应缘恩赏转官后所得恩例,令所属勘会追夺。 黄思【一七】等十六员並追所授恩赏,內竇訥仍令吏部与监当差遣。 蒋之奇放罢,內郭知章、鲁君貺並放谢辞。 」九月三日,王祖道奏乞责□安持、郑佑等,旧录「与监当差遣」下总云:「以附会元祐奸臣之议,导河东流,误国害民故也。 」新录辨曰:东流之议,如苏辙辈皆以为非。 今既以无功获罪,不必更加诬詆。 今刪去十九字。 赵鼎臣河渠书云:「元符二年十二月,左司諫王祖道奏:「请先正□安持、郑佑、李仲、李伟之罪,投之远方,以明先帝北流之志。 」詔工部检详东流建议及董役重轻等级以闻。 恭以先帝元丰詔令:「河决小□,东流已高,更不堤塞,毋得擅兴工役。 」命水官经画北流,略已就绪。 元祐大臣五次遣使,必欲回河使东,而俞瑾敢供结罪状,□安持、李伟、郑佑、李仲终始其事,分水进约,回復故道。 今河决而北,东流断绝,原情定罪,死有余戮。 詔:安持夺两官,褫职,分司西京,陈州居住。 郑佑追所授恩赏,责授鼎州团练副使,筠州安置。 李仲、李伟降远小州监当。 俞瑾罢都水丞。 王令图、王孝先、王宗望並追所授恩赏,其余论罢有差。 按祖道云云在九月三日,其赵鼎臣盖取当时工部行遣事状修成,今姑附注此。 吕希纯初不主东流,不知何故被责,当考。 吕希纯栖亩志云:先是,元祐末,公与井亮采既持大河北流之议,后朝廷復委王宗望,而二公之议不行。 至绍圣中,东流成,宗望、安持等遂各转三官。 时公已出外,而井尚在京师,自以主北流,乃上章待罪。 詔以所议未尝行,特释之。 至是,东流竟坏而之北,安持等以主东流议,故被罪,而公乃有道州之行。 安持,尚书左丞蔡卞妻妹之夫也,故得陈州安置,而公得道州。 井为人直戇,且好辩,时以目疾致仕,乃奏以为身亡,故不责。 井,陈州人。 后四年,公知潁州过陈,犹见之。 韩驹云:吕希纯行河,还,言当復北流,井亮采亦云然。 元祐末年责希纯不当言东流;又云亮采已歿,不復施行,时亮采无恙也:元祐亦多失政如此。 驹所云「元祐多失政」,深为繆妄。 责希纯乃元符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甲子,非元祐也,姑附注此。 鲜于绰云:张商英奏贬郭知章等,而实录不载,当考详,增入鲜于绰传。 言录云:绍圣元年春,都水使者王宗望等於內黄下埽闭断北流,至涨水时犹有三分水势,然上流诸埽已多危急,下至將陵埽仍决溢。 是年冬,闭塞闞村而下,及创筑新埽七十余里,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由故道。 有旨:「水官保任过涨水无疏虞,当议推赏,如有冲决,必重有行遣。 」至绍圣五年,始等第推恩。 元符二年已经五稔矣,或大水暴涨十余丈【一八】,堤岸决溢,又適值主者乖谬,不即闭合闞村,水復成北流。 工部侍郎张商英天觉奏,以为水官阴附元祐奸臣,回河东流所致,追责累年建议水官,削夺、安置□安持、郑佑、王宗望、郭知章、鲁君貺等凡二十四人。 然说者谓元符二年之水,三门开元所建「圣德颂」并大历年重修「禹庙」皆在山顶,悉遭漂没。 盖自开元、大历以来,水未有如此之大,非隄之过也。 自是言河事者,人以为戒,务持两端,莫敢確然任责。 东流未復之前,已淤平东塘,其后又过佛圣窝塞,侵及西塘矣。 政和元年九月,曾孝广传云:哲宗即位,復知南外都水丞,迁都水监丞、京西转运\判官、水部员外郎。 孝广前论河事不合,水官卒建东流之议。 已而河决內黄,俾孝广按行,因得伸其素志。 疏苏村,凿鉅鹿,以紓澶、滑、深、瀛之患,导河北行,朔部以安。 使还,迁都水使者。 要见孝广为都水使者月日,附此事。 孝广诣河北相度河事在八月十八日,乞罢北外都水丞在九月十九日,为都水使者在十一月二十四日。 "

詔保安军牒宥州无得犯青唐界。

"布录甲子。 "又詔涇原、环庆各选步兵三千、骑兵二千,赴熙河路【一九】,令胡宗回分擘使唤。

"布录甲子。 十二月二日章楶云云。 "

朝奉大夫、权发遣河北转运\副使黄实知陕州。

"实,章惇亲,罢漕为州必有故,当考。 "

丁卯,枢密院言:「西蕃部族连结夏国,攻围城寨。

统制官苗履等於青唐峗斩获首级甚觽。

」詔各赐银合茶药有差。

"布录十一月辛巳,令李彀体量,二十一日种朴战死,此时犹未奏到,十一月【二○】初一日到。 "

戊辰,权知一公城赵吉、押通远军蕃兵將王舜臣等弃城逃归河州。

朗阿克章围一公城凡四十日,苗履、姚雄统兵驻河州,不能救。

城中无水,兼平日取粮於河州,自被围,城中粮乏,日杀马食肉饮其血。

吉、舜臣等遣人求援十辈,輒为阿克章所擒。

马且尽,乃帅觽突围而出,转战百里,士卒获免十二、三。

朝廷知吉等力不敌,竟宥其罪。

"青唐录系此事於十一月末,今从陇右录。 十月二十一日云「王舜臣有古梟將风」,或即指此人。 更详考之。 陇右录:赵吉,供奉官;王舜臣,侍禁。 邸报十月二十七日:朝散郎、新差知怀州周秩奏曰:「今蒙恩差知怀州。 伏见河北运\判□安宪係是□安诗、□安素兄弟。 臣在元祐初任太常丞,安诗任礼部员外郎【二一】,准朝旨议太皇太后御文德殿受册事,臣与安诗爭论几一月,安诗缘此与臣有隙。 后安诗任諫官,譖言蔡確诗事,谓臣唱言此风不可长,言臣是確党,又言臣不合入法云寺,蒙朝廷责臣知宿州。 又臣任湖北提刑日,其弟安素知岳州,与苏辙表裏,先奏乞避臣,又诬奏臣窃虑別有捃摭,便蒙朝廷罢臣送吏部。 今在怀州,正在安宪所部,窃虑挟恨捃摭,难以自安,委是依条合该回避。 伏望圣慈哀怜臣母见年七十七岁,所患未安,乞特降睿旨,改除臣淮、浙沿流一郡,臣愚不胜恳切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昨议太皇太后受册事,未降朝旨前一日,都堂召礼部太常寺官议,宰相吕公著亲书:「擬依明道二年故事御文德殿。 」臣与本寺官言:「明道中,礼官李维等所定仪注,凡御崇政殿,后来降詔改御文德殿,文德殿係外朝,恐当有內外之辨。 」次日,三省同奉圣旨,依明道二年故事,太皇太后御文德殿受册,令礼部、太常修定仪注。 其时卿、少在假,臣率本寺官三至礼部,执议合依典礼,只御崇政殿。 惟□安诗附会吕公著,力爭不从,取责到礼直官状,称礼部、太常寺所议不同,各具议状上朝廷。 臣与太常寺官具状申尚书省,称明道二年御文德殿不合典礼。 是日,太后降手詔,只御崇政殿。 尚书省退状还本寺收管,文案具在。 安诗缘此憾臣,屡有中伤。 今臣在安宪部下,不敢不乞回避,伏望圣慈矜察。 又贴黄:臣已申尚书省,乞朝廷指挥,候朝旨见讫或不许,一面起发前去怀州听候,今来所乞朝旨次,要考议文德殿受册事。 案此事与正文不相蒙,当因同月附入。 "

注释【一】浩去新州不真阁本「真」作「直」。

【二】再荣为侍禁宋会要蕃夷六之三四「侍禁」上有「右」字。

【三】率觽解围一公错凿城阁本「率」上有「方」字。

【四】別制新旗数百竿阁本「百」作「十」。

【五】讲画官句仲甫专切管句兴煎东西两川盐井「画」原作「书」,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三三改。

又「兴」下原脱「煎」字,据上引宋会要及文义补。

【六】师聪按宋会要蕃夷七之四三作「彭师聪」。

【七】彭汝顺按上引宋会要作「彭仕顺」。

【八】郑佑原作「郑祐」,据阁本及上下文改。

【九】別无回河处「回」原作「固」,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哲宗皇帝回河下改。

【一○】俞瑾原作「於瑾」,据阁本、活字本及上下文改。

【一一】元丰二年决內黄口按宋史卷九三河渠志、续通鑑卷八六俱云:「哲宗元符二年六月,河决內黄口。

」疑此处「元丰」当作「元符」。

【一二】□安持率监司连衔保奏「连」原作「运\」,形近而讹,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三】今定为主议官「定」字原脱,据阁本及上下文补。

【一四】一员姜达「一」原作「二」,按核算人员,与下文「已上通计十五员」之数不合;又云「二」而其下仅列姜达一人,亦属显误,今据阁本改正。

【一五】係北京界河堤第三第四第七铺水口「係」原作「孙」,据阁本改。

【一六】耳目之所闻见「闻见」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七】黄思原作「黄恩」,据阁本及上下文改。

【一八】大水暴涨十余丈「水」原作「小」,据阁本改。

【一九】赴熙河路「赴」原作「起」,据阁本改。

【二○】十一月原作「十二月」,据阁本、活字本及本书卷五一八元符二年十一月己巳条改。

【二一】安诗任礼部员外郎「任」原作「在」,据阁本、活字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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