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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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十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二年五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五百十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符二年"己卯,1999"

全文五月癸卯朔,降授朝请郎、权刑部侍郎周之道,朝散大夫、刑部员外郎许介卿,宣德郎、刑部员外郎钱盖並降一官,以参定前秦凤路提点刑狱刘何辨雪制勘公事不当故也。

復命何提点永兴军等路刑狱,曾布力爭之,闰月辛巳乃罢。

"刘何放罢秦凤提刑,在正月末,復为永兴军提刑,即五月一日,十二日甲寅所录,附此。 布录载何事甚详,悉附见闰九月十二日辛巳。 何与远小知州,当考。 "

章楶奏,统兵赴南牟会进筑。

"布录癸卯,四月七日楶奏,当考。 "甲辰,朝奉大夫鲁君貺为司农少卿,通直郎王峴为军器少监,太常博士、崇政殿说书周常为著作佐郎。

常言:「伏见厚裕以上诸陵寢中器物,止以纯银镀金,而衣裳服用,又无珠玉之饰,盖是先帝时常有训诫,务在质素。

惟裕陵洎宣仁圣烈皇后寢中所藏珠玉服用、纯金宝器尚多,欲收其器服,纳诸景灵殿寢中,以遵先帝遗诫。

」詔令逐陵遣官管押赴奉宸库送纳。

降授礼宾使、熙河兰会路鈐辖李沂改秦凤路。

熙河兰会路经略使孙路言:「鈐辖王愍,踏逐到会州西地名巴寧会,地形高爽,土脉坚润,比之古会州尤更险要。

臣欲候青南訥心等处城寨毕工,躬亲按视进筑。

」詔孙路审度以闻。

"四月二十五日丁酉布录云云,已附本日,恐与此相重,更详考之。 "殿前副都指挥使姚麟断魏吉不当,开封府得旨放罪,牒閤门责限谢恩。

曾布言开封府不应如是,上然之。

詔开封府官吏放罪,殿前司吏送大理寺取勘,仍令三省立法。

章惇以为不可止放罪。

詔府官各罚铜二十斤,吏送大理寺勘。

并詔自今命官合勘断及放罪,並依条奏审,违者以违制论。

既而吕嘉问乞免放勘,府吏各罚铜八斤;殿前司吏经赦特决杖勒停,降资冲替。

"布录甲辰,又己酉,又甲子。 "

黄敏用乞移涇原帅府於镇戎军,以平夏城为镇戎军。

上谓敏用越职,觽言奏陈利害,恐难坐罪。

遂不行。

"布录甲辰。 敏用何官,当检入。 元符元年六月九日,以同管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差按视涇原路进筑城寨。 "

丙午,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昨奏前发运\使吕温卿兴贩簰板事,江州税务看验得合税钱一百九十贯,本簰勾当人吕文广不伏送纳,本务、监官、承事郎张华民具申江东转运\使司,称:显是本人不顾公法,欺压州郡。

看详华民迺监当小官,正在部属,不畏权势,敢与抗辨,以道守官,诚\未之见,望赐銟擢,以劝奉公守法之吏。

」詔张华民特与减一任监当,令赴部与亲民差遣。

"布录:是日,上询:「李云从者何人?」布云:「陛下必记忆,吕嘉问知荆南,夜留城门,往其家宴饮,与其妾间坐,和诗及小词。 」上云:「不记,莫是元祐事。 」布云:「乃绍圣事。 嘉问在荆南买金亏价及他事甚多,下湖北路监司体量,皆有实状。 惇、卞此时方相得,力主之,安燾、李清臣乞不原赦,亦得旨。 既体量到,却送嘉问分析,便以为无罪断放。 当时若以体量状按治,嘉问已粉碎矣。 外议云皆嘉问合有今日官职,故倖免。 」上方云记得,仍云:「李云从上书极乱道,適欲罢差遣,以上书故未欲罢。 」"熙河兰会路鈐辖折可適知西安州兼管勾沿边安抚司。

其抚纳降羌及招置弓箭手、开垦田土、应干边防措置等事,內有急切待报不及者,听一面从长相度施行;於敕令有妨,仍从经略司奏请朝旨。

从章楶所请也。

"从楶所请,据布录增入。 "楶又乞与环庆蕃官慕化换汉官,詔与准备差使。

又乞修天都山庙,詔封顺应侯,仍以顺应为庙额。

丁未,刑部言:「驱磨告发出失陷钱物,合推赏者,令上户部参验。

如有请属冒赏,各杖一百;赏钱五十贯文【一】。

」又乞立偽造文钞及知情者流配、告赏等条。

並从之。

"旧本特详,今从新本。 "

戊申,权户部尚书□居厚言,乞应官员外任请给,並令隨处依条勘给【二】。

从之。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准朝旨,如收接表状讫,西人欲归衙头取稟,亦听从便。

契勘夏国羌嵬名寨等乞诣闕讣告,兼令附谢表状前去。

其嵬名科逋等只齎公牒前来,称:章表见在衙头,待回去闻之国主。

已令顺寧寨將官作本处意度,说与西人,既章表见在衙头,回去说知国主,差使副或使臣送来,候得表状,奏取朝廷指挥。

」詔吕惠卿依已降指挥施行。

"二月十一日、四月七日、二十四日,又五月六日。 "

詔秦凤不合勾保甲防守、权经略孙賁罚铜三十斤。

鄜延奏进筑金汤寨毕工,赐银合茶药。

是日,曾布既与章惇、蔡卞等同进呈蹇序辰、范鏜制狱,再对,又言:「惇、卞各有所主,卞主序辰,惇主鏜。

此两人皆惇、卞未相失时共力荐引,今惇恶序辰,卞以鏜举吕升卿自代,疑附惇而异己,遂恶之,以此议论各有所偏。

不惟此两人,如周穜、吕嘉问亦皆惇、卞所主,今既相失,惇遂恶嘉问,而卞恶穜。

此数人者,亦诚\各有所专附,大约今日士人,皆分隶惇、卞门下。

如许將、黄履,既不能有所主,亦不为人所趋,故皆无门下士。

臣在西府,亦无以威福人,兼亦无所党与,故门下亦无人。

平时以公论称荐赵挺之、郭知章辈,亦未尝与之为党。

挺之辈蓄缩避事,亦尝陈於陛下前,无所隱。

只如挺之昨草吕孝廉京东转运\使词,得罪士论,既自羞愧,却乞外郡,谅陛下亦不知其请郡为此。

其他奔竞好进之士,不趋惇则趋卞。

然惇性簄率,多为卞所窥,虽与卞相失,然极畏卞,此许將、黄履及三省人吏所共嗤笑。

臣尝问惇诸处闕官不除人,惇曰:『才除一人。

』又云:『是元祐党或有何罪恶,以此不能除得。

』其意盖指卞也。

卞答之曰:『元祐党最分明者,莫是刘昱。

』以昱为惇所主,故惇默然。

惇用昱诚\不当,以至引蔡肇、陈师锡,皆卞所指以为元祐人。

此数人者诚\不足引,赵挺之云:『蔡肇譖邹浩於苏辙,遂被逐【三】。

」师锡亦是軾、辙门下儇薄多言之士。

惇尝与臣言,自来於陛下前不曾言元祐人不可用;诚\如此,乃是公议。

人才难得,岂有一经元祐任使之人,便不可用?然宰相当旷然以公议收采人才,今乃独偏於刘昱、蔡肇辈,宜其为卞所非也。

」上曰:「刘昱並不曾行遣,用蔡肇殊不当,陈师锡乃先帝所黜,亦不当用。

」布曰:「惇如此,所以畏卞。

然臣常谓大臣能以大公至正之道收用人材,危言正色为朝廷分別是非邪正,孰敢以为不然者?今惇、卞各有所偏,故是非无以相胜。

惇初与卞同引序辰、嘉问辈,今虽悔之何所及?如臣则不然,自初秉政,得事陛下左右,便言惇引朱服、蹇序辰为卞所误。

至今五六年,臣此论未尝变,以至与惇、卞议事,亦未尝小为之屈。

臣尝语人,以谓卞虽不乐臣,然与臣共事,必不敢与臣异,盖惟理可以服人也。

」"序辰、鏜制狱,具在六月二十二日癸巳。 "

庚戌,詔提举太清宫高遵礼,候再任满日,特更令再任。

知枢密院曾布言:「昨高遵裕固年八十一【四】,乞再任宫观,特旨从之。

今遵礼年七十六,兼已再任,於法皆不得,又特从其请,中外皆不详知陛下待遇宣仁亲属敦篤如此,当书之以付史官。

詔朝请大夫王瑛除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指挥更不施行。

以起居郎、权给事中孙杰言,瑛顷为润州守,无治术,徒饰□传,曲奉吕温卿等,故有是命。

"初六日除。 "詔鄜延路金汤新寨,赐名金汤城。

"二十八日庚午曾布云云可考。 "

朝奉郎韩跂为工部员外郎。

辛亥,淮南、两浙察访孙杰言:「被命按察两浙路监司职事,体访得偏远州县,多有提举常平官不曾到处。

臣详提举司所总常平、免役、农田、保甲等,乃先朝復古之法,所以为民之意至厚。

条令委曲纤悉,在提举官躬亲讲究,开諭州县,以次推行,始可布宣惠泽。

乞自今提举官虽与监司互分巡歷,並须本司官二年遍所部州县。

权提举永兴军等路常平□黯言,诸路奉差管勾官,乞特依熙寧、元丰互注法施行。

吏部勘当:诸州管勾官,除各依绍圣五年朝旨占闕外,復元丰管勾互注法,请许就占闕中,用元丰七年朝旨占换选择奏差。

从之。

权通判广信军周綍言,沿边兵器不修者万数,物料不计,工力亦有所不逮,攻守之器,类用毛羽、丝枲、胶漆,经暑则水气蒸溽,修之数少,坏之数多。

詔定州、真定府路安抚司,指挥诸州军今后常切点检措置施行;如更因循损坏,帅臣以下,並当重行黜责。

"正月二十九日、三月二十一日可考。 "

綍又言:「广信城北鲍河,夏秋山雨暴涨,倒流入城,淹浸草场,漂荡舍屋及堡寨。

又广信、安肃二州之兵【五】,乞与巡边司兵滚同差使。

又河朔马不足,请就近地或府界或西市团纲分配。

边城并隄道官八员无职事可领,乞罢屯田判官,愿专置一员,所在责逐县令、佐兼领田事。

」詔马事令太仆寺,余令逐路安抚总管司相度以闻。

上谓辅臣曰:「綍所陈颇有理,可令召对。

」曾布曰:「此乃京西转运\判官周纯之弟,其人材或过於纯,召对固宜也。

」布因言:「人材难得,顾所收采未广耳。

臣尝言章惇所引举人,多不当,如李仲在元祐中,希王巖叟风旨,便申乞废清汴。

昨既罢提举官,却令开御河,遂擢提刑。

御河为北京患,人人知之。

今年春旱,而北京水满城郭,居民、仓库皆被害,而无敢言者。

韩忠彦深以为忧,亦不敢言,蔡卞亦知之,此事恐未便。

」上曰:「此不难,只遣一內侍往视之,便可见。

」布曰:「臣方欲开陈,乞遣一中人往视之,即可知虚实。

」上曰:「邹浩亦有文字,当令按视之。

」"按视竟何如,当考。 "邹浩言:「臣伏闻北京城內自开贯御河以来,民庐、僧舍为水所浸,见已不少。

若万一河流涨溢,即必为北京大患,事理无疑。

兼闻本处大姓,已有迁居县镇,豫为避水之计者,人心危虑,不可不察。

欲乞下河北路安抚转运\等司,疾速相度,务令一方永远无虞,上副朝廷兴利除害之意。

伏望圣慈详酌,特赐指挥施行。

又言:「臣近以北京城內御河浸溃为患,乞赐指挥下河北路安抚转运\等司相度处置。

臣续访闻得河北去年大水之时,北京几殆者数矣,赖救护官司急將御河塞断,以故水不入城。

今来若只疏畎积水,以紓目前之患,不惟河高城卑,疏畎之后,依旧浸溃,其患犹在,实恐將来秋水暴集,因缘御河引注入城,涨溢难防,为患必大。

惟是回徙御河,行於城外,庶几一方永无他虞。

兼闻北京城外旧有河道,虽久堙废,自可兴復,以成御河之利。

但御河係李仲所开,仲方为本路提刑,故官吏无敢言者。

然而一方生灵之害,岂可因人而忽之也?况今迫近秋水涨溢之期,尤不可缓。

伏望圣慈,特降指挥,令河北路不干碍官司,疾速相度,回徙御河,自北京城外通行,以绝后患。

癸丑,权户部尚书□居厚试吏部尚书。

"实录无此,居厚墓碑亦止云召为户侍,明年进权户书,满二岁为真,加龙图阁,权知开封。 此吏书或当作户书,更详之,六月十二日可考。 "

奉议郎、守监察御史邓棐为礼部员外郎。

棐先除殿中侍御史,固辞之,因改是命。

"除殿中,在四月二十二日。 "

涇原奏,知平夏城乔松等守城有功。

松迁三官,第一等两官,第二等一官,仍减二年磨勘,第三等一官,將士转资支赐有差。

"布录癸丑。 "

吕惠卿奏:西人已諭以不敢收公牒,令归取章表,於初三日归西界讫。

"布录癸丑。 此当考二月十一日,四月七日、二十四日,五月六日。 "发运\司言:「汴河并诸路盐粮纲,乞並依熙寧四年朝旨,依旧置诊仗於梁上封诊,遍用省印。

如押纲使臣人员点检得封印不全,或被盗知觉察损动官物,即画时申隨处催纲巡铺官,限当日內同押纲人开封印检视讫,却用隨处官印讫,抄上枚歷照验。

」从之。

"新削。 "

安武军留后、提举崇福宫吕真以本官致仕,从其请也。

甲寅,户部言,蕃舶为风飘著沿海州界,损败及舶主不在,官为拯救,录物货,许其亲属召人保任认还,及立防守盗纵诈冒断罪法。

从之。

孙路奏,已进筑青南訥心寨。

"布录甲寅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十五日、六月八日。 "

河北路转运\副使王博闻改陕西路,朝请郎□安宪权河北路转运\副使。

乙卯,朝请郎、京西转运\判官曾孝广,入內东头供奉官、勾当內东门司刘友益,以补治永裕陵毕工转一官,友益仍寄资。

"四月五日,又二十六日。 "

河东经略司言:「靖化堡麻也族蕃官移曰□舛元是衙头背嵬,投汉累为乡道,致获全胜。

近隨折可大討荡,夺渡过河,率先立功,乞给与驛券。

」詔移曰□舛转三官,仍特支驛券。

"移曰□舛,先见三月十七日。 "

詔孙路经营会州等处进筑,须管於八月以前了当。

"布录乙卯六月二十二日减地步,九月一日会州毕工。 "丙辰,胡宗回言,进筑白豹、瓦当觜城寨毕工。

詔入役禁军、厢军、弓箭手、蕃兵等各赐钱有差。

"二十八日白豹赐名。 "

詔熙河、环庆应进筑处,並限八月以前了当。

"布录丙辰。 "

河东奏,北人过天涧取水,已令地分婉顺止约去讫。

章惇言:「此边吏蓄缩尔。

若过界者,便与杀了,必不敢来。

」因言:「曾布尝言赵□帅延州,初分画绥德地界,西人於道路两旁置铺,行旅苦之。

数移文及与说话,但云:『我地內置铺,有何不可?』无如之何,遂呼巡检,令夜往铺中,取守宿者悉杀之。

西人来理会,但云:『已立赏召人捉贼\。

』自尔不復敢来。

」布曰:「此事难指挥,边吏亦须有才略者,方能为之也。

」"六月一日可考。 "

丁巳,赐熙河进筑青南訥心將士特支七百。

"布录十二日进筑,六月八日毕工。 "

戊午,兵刑部乞立仪鸞司係公人盗本司官物若知情藏买及为隱寄典卖者编配告赏法;应官司差借仪鸞司人物者,权同监临,事毕,令人齎还。

从之。

"旧特详,今从新。 "己未,太学生杨昊等言,本学式令一遵元丰法度,独解名元额未蒙举行。

詔依元丰七年例分数取人。

涇原路经略司言,擒到西界首领额勒齐乌楚肯僂儸可以使唤,欲將家属於镇戎军质院拘管。

从之。

又言,西安州八月毕工,九月班师【六】。

"布录己未。 "

环庆奏进筑之字平等处,詔令八月以前了当。

庚申,詔朝奉大夫新知韶州孔平仲责授惠州別驾,英州安置;左騏驥使、英州刺史、权发遣梓夔路鈐辖、管勾瀘南沿边安抚司公事王锣可降一官,落遥郡刺史,罢见任差遣。

平仲以元丰末上书詆訕先朝政事;锣可以元丰末及元祐中上书议论朝政,附会奸党,故有是责。

辛酉,詔左藏库副使梁和,如京使、延安府都监林大节,供备库副使、勾当三馆祕阁王佑,內殿崇班、勾当內藏库陈嘉言,各係梁惟简、陈衍亲党,並与远小监当差遣,內梁和特降两官。

"御集在二十二日,今从实录。 "

癸亥,万寿观告迁奉安真宗皇帝神御於延圣殿,章怀皇后於广爱殿,温成皇后於崇华殿。

先是殿损敝,詔权奉安於观之辛巳堂,至是修成,故告迁入內殿。

宰臣章惇以涇原路建西安州及天都等寨,诸路筑据要害边面,各径直相通毕工,率百官贺於紫宸殿。

知枢密院事曾布奉制宣答曰:「夏羌弗庭,命將进討,復我境土,据贼\要冲,道阻悉通,边防永固,与卿等內外同庆。

」德音降陕西、河东路死罪囚,流以下释之。

"实录此下书「以南牟会新城为西安州。 」按西安州赐名,在四月十七日已书,不应於五月再书,今削去。 "差官奏告永裕陵。

"旧录云:上开拓疆土,列置城寨,一二年尽有横山之地,西夏由是衰弱,惶怖请命,神宗之功昭美矣。 新录削去,今从新录。 "

先是,三省枢密院同进呈熙河已进筑青南訥心,赐將士特支。

章惇因言:「涇原亦进筑天都,边事將了,当称贺。

」上问:「如何?」觽皆曰:「当然。

」曾布曰:「西安建州,包括天都,自天都至秦州甘谷城,南北一直五百里,幅员殆千余里。

当时得熙河,止是木征地,今所开拓,乃夏国地,兼据险要並河,足以制其死命。

西人常恭顺则已,若更作过,则趋兴灵不远矣。

此功非熙河可比,然不得熙河,则涇原亦无由开拓。

今涇原进据天都,熙河自汝遮建城寨至会州,故两路边面相通接,而秦州遂为腹裏。

兼先帝建熙河兰会路,今日方得会州,乃成先帝之志。

」上喜曰:「兰会方为汉地,如此固当称贺,莫须候八月会州了否?」皆曰:「陕西、河东民力困弊,因此称贺,便当曲赦,与除放倚阁税赋及免支移、折变,使民受赐,恐不须俟八月。

」布曰:「熙寧建熙河路,以熙河洮岷、通远军为一路,此时尚未得河州,至今未有洮州,此故事也。

」上然之。

布又言:「西安、会州皆为汉地,亦当告陵庙。

」惇曰:「当遣官告裕陵。

」上亦然之。

已而涇原又奏西安州八月毕工,九月班师。

布遂建白,当称贺,上许称贺。

仍曰:「诸路所筑,凡四十余垒。

皆曰未论诸路,只天都与熙河边面相接,所包括幅员盖千里,河东、鄜延、环庆边面亦各相通,此诚\非常不世之效也。

」又言:「赦词当从政府草定,恐学士命词或不能尽朝廷意,熙寧中亦常如此。

又当明示以休兵息民之意,不惟慰安民心,亦足以释二国之疑也。

」上许之。

赦文有「討叛兴师,盖非得已;息民偃革,將自於今」之语。

布所草定也。

右正言邹浩奏:「臣伏见近者北敌遣使为羌人请命,已蒙圣恩开以自新之路。

既而曲赦陕西、河东,又以『息民偃革』形於德音,普天之下,鼓舞相贺,以谓羌人罪大势穷,灭在旦夕,陛下遂赦不问者,直以生灵为念故也。

然敌使之还,德音之布,亦云久矣,而边臣犹或以经画为事,喧传外议,莫不惑之。

夫朝廷之所以示天下者,信而已矣。

信不可无,犹大车不可以无輗,小车不可以无軏,故虽州里之微,非信且不可行,而况天下乎?今来边臣乃不能上体至意,未忘经画,窃虑因此外则为朝廷失信於外国,內则为朝廷失信於陕西、河东之民,別致生事,不可不察。

伏望睿慈,特降指挥,严行戒励,庶几边臣谨於遵奉,有以副陛下深念生灵之意,不胜幸甚。

」"浩奏不得其时,附德音后。 "定州路安抚司言,深州係次边州,止有兵马监押一员,欲乞城外更差一员,与见任监押同共勾当。

从之。

三省言:「按绍圣四年六月十五日指挥,诸路折斛钱,熙寧年並归朝廷,自元祐以来,户部阴有侵用,不復更归朝廷,无虑二百万緡。

缘係本部已前侵用过数,难责今日併偿。

詔將元祐年折斛钱,除户部的实已支过钱数与免拨还外,其余数目并绍圣二年所起折斛,又提举司充糴过斛斗价钱,並仰元丰库拘收封桩,准备朝廷支使。

如户部輒敢侵用,並依擅支使朝廷封桩钱物之法。

今后遇起折斛钱,並准此。

又东南六路上供斛斗,岁额共六百二十万石,每遇灾伤,特旨减放或賑贷借用外,多不及额,致转输京师,日有损减。

今发运\司虽有本钱一百五十万贯,缘所糴斛斗,止係准备诸路岁额未到间先次起发,即未偿充还实减之数。

按绍圣元年七月十六日指挥,拨两浙上件糴米本钱,並赐发运\司,乘时计置糴买。

除准备诸路年额未到间先次起发外,应一切支费,並仰补足额数起发,仍常管所赐钱本数目,毋致放散。

」詔诸路已前折斛价钱,仰发运\司依绍圣元年七月十六日朝旨施行。

甲子,龙图阁直学士、涇原路经略安抚使兼知渭州章楶充端明殿学士。

先是,上谓曾布曰:「章楶求去。

」布曰:「楶有书与臣及章惇,皆云必欲请致仕。

然新边方就,经营辑理,未可闕人。

」蔡卞亦以为不可去。

惇曰:「昨已许楶天都了令去。

」上曰:「且俟来春。

然事了当进何职?」觽曰:「端明殿学士。

」上曰:「更与转官。

」布曰:「职已高,官不足惜。

」布因言:「適与三省言绍圣二年罢分画事,三年秋,西人举国犯延安,至十月鍾传方进筑汝遮,只三、二年间了当,亦可谓神速。

」上曰:「鍾传此功亦不可忘,为诸路倡始。

初兴边事时,人人以为不可为,从官而下皆以为笑。

今成就如此,诚\不易。

」觽曰:「传事了当,与牵復。

」布曰:「安燾尝言,努扎先帝所不敢为,谁敢议此?初罢分画时,韩忠彦坚不肯,臣力与之爭。

忠彦云,待捉了高永能后相度。

臣云,若须待捉了鈐辖,实羞见天下人。

忠彦方屈,三省及人吏皆闻臣此语。

既罢分画,安燾犹力说臣云,边事不轻动,如此何时可了?负责不轻,不若如故。

臣答以已罢分画,何可中变?遂已。

」惇等亦皆曰:「布诚\有此语。

」河东经略使林希言:「北界擅移久良津【七】榷场,关门不收公牒。

乞更移牒一次,如不收,即更不移牒。

」从之。

"六月一日合参照。 "

內殿承制吉先特授閤门通事舍人,就差权发遣瀘州。

先以武举中第,选知文州,上於禁中得元祐中所上书言:「诸路城寨不可弃,及既废保甲,而已减之兵额不復增,缓急致闕事。

」故有是命。

"旧录云,旌其豪直敢言,不阿时好。 新录削去。 "

詔皇城宿铺人,輒敢擅离地分,及不报所部人单独往来,故意招呼拋掷物色与城下人者,徒三年;垂下绳索者加一等;部辖人不知情者,减犯人二等,知者与犯人同;情实误者奏裁。

乙丑,左正议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章惇为金紫光禄大夫,大中大夫、知枢密院事曾布为光禄大夫,右正议大夫、守中书侍郎许將为右光禄大夫,太中大夫、守尚书左丞蔡卞为右正议大夫,守尚书右丞黄履为通议大夫,皆以诸路进筑要害城寨毕工故也。

先是,上諭曾布曰:「边事如此,皆卿等之力。

」布曰:「陛下睿明,洞照几微,边臣奉被成算,故建立无不如意。

臣等上礏圣謨,何所补益?」又问:「执政当迁官否?」布曰:「臣等待罪政府,皆尝被迁擢,惟章惇自作相以来,未尝迁改。

惇尝言,元丰末已是正议大夫,是时未分左、右。

元祐中降官不当,谓臣草麻日不曾为开陈,虽得旨转官,乃只是復官尔。

」上曰:「正议改光禄,光禄改银青。

」布曰:「然。

」上又曰:「祖宗时有转官例。

」布曰:「祖宗朝执政有迁除,则宰臣往往迁官。

昨官制行,王珪自礼部侍郎改金紫光禄大夫。

熙河成功,王安石虽不曾推恩,然罢相日,自礼部侍郎迁吏部尚书,乃转九资也。

」惇遂加金紫光禄大夫。

"惇进五等,布三等,將、卞、履皆二等。 "詔入內东头供奉官郑居安、杨震、皇甫遘,西头供奉官康奭,高品王竦、陈列,黄门邓渊、胡秩,並进秩一等;西头供奉官张维周减磨勘三年。

端王、申王出居外第。

示优恩也。

丙寅,如京使、涇原西路同总管领蕃兵將韩资罢同总管领蕃兵將【八】,令吏部与闲慢差遣,以元祐中诉父存宝事,语涉不顺也。

枢密院进呈內侍省押班阎安乞御药院带御器械酬銟。

上初令与减二年磨勘,曾布言:「押班已是迁擢,更□日前差遣酬銟,兼岁月未满,无此例。

」上曰:「更不须与。

」遂寢之。

"布录丙寅。 "戊辰,詔:「朕因阅元祐臣僚所上章疏,得陈次升任监察御史日一二奏。

观其微意,极其奸邪,附会权臣,詆毁先政。

如『张官置局,许之诉理,其用法过重,事涉冤抑,情可矜恕,得皆伸雪』。

已而乞放『上供封桩钱物【九】,不致过有诛求,而民无骚扰之患』等语,朕常含容其过,庶使自新,畀以諫职,復敢狃习故態,观望言事,多不中理,久居其位,殊无小补。

可罢职,与远小监当差遣。

」遂添差监全州盐酒税。

京师富民程奇者,家有六岁小儿,其乳婢求去,奇不许。

婢怨奇,因与小儿戏,教儿自称官家,婢即向儿山呼,仍遽出告。

詔开封府推治婢情得,杖脊送畿南编管。

上以小儿不足深罪,而奇坐分析不实,但冲替。

次升言:「陛下断此罪出於仁恕,乞降付史官,免狱吏观望入人罪。

」上諭辅臣曰:「次升言观望,朕所不晓。

」蔡卞从而譖之,上怒,遂有此命。

"此据曾布日录并次升行述增修。 曾布日录:五月庚午,布言陈次升因言程奇事出於仁恕,乞降付史官免狱吏观望入人罪。 上怒其有观望上意之语,遂具其元祐中曾言诉理伸天下之冤及罢封桩免掊□之弊,深詆先朝政事。 比含容,使之自新,而不改故態,每事观望,令与远小处监当差遣,遂差监全州酒税。 程奇者,家有六岁小儿,因饮酒戏謔,自称官家,为乳婢所告;其母亦有与之酬答之语。 上以其年小不足深罪,遂令开封推治,乃乳婢教之使为此语【一○】,上令杖乳婢,送畿南编管,他皆释之。 程奇以分析不实,冲替而已。 都下翕然称颂上德,故次升有此奏。 然谓狱吏观望入人罪,诚\非所宜言也。 次升立朝廷,无所附丽,然此举,士论深惜之。 恐次升罢,盖不独缘程奇也,姑附见此。 "

次升之为御史也,尝劾章惇,奏入不报。

他日,上谓次升曰:「章惇文字勿令绝了。

」次升唯唯。

退以告王巩,巩时从吏部调签书荣州判官事,次升因留巩曰:「上意未可知,且缓行。

」巩遂詰次升曰:「上语云然,公胡不白上:『臣任耳目之官。

帝王,犹心也。

心所不知,故耳目为传达之;心若自知,何用耳目?陛下既知惇,何不罢斥,更须臣等文字?』」次升曰:「良是。

」后数日再对,上復语及惇,次升即以巩所言白上,上曰:「未有以代惇者。

」次升自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又迁左司諫,首尾凡四年。

既罢,而惇独居相位,讫元符末乃贬。

"此据王巩甲申杂见编入。 次升自察院迁殿院,乃绍圣二年十一月,自殿院迁左司諫,乃四年十二月,不知劾惇果在何时?元符元年十一月八日,王巩以朝散郎追毁出身已来告敕,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 据元符末邸报云,全州编管人、前朝奉郎、荣州签判王巩放逐便。 然则元符元年十一月八日送编管全州时,已自荣州归替【一一】,或就荣州送全州也,当徐考之。 王巩甲申杂见云:绍圣初,余调签书荣州判官厅公事,过別殿中侍御史陈次升,当时云:「且缓行,上意未可知。 」余深叩之,陈曰:「早来请对,上语我曰,章惇文字不要绝了。 」余曰:「公何以报上?」曰:「唯唯。 」余曰:「胡不白上:臣为耳目之官。 帝王,犹心也。 心所不知,耳目所以传道之也;心既知之,何用耳目?陛下既知惇,何不罢斥,更要臣等文字?」陈谢曰:「甚是甚是。 」后数日再对,又数日,陈召余曰:「早来对,如公之言。 上但曰,未有以代惇者。 」然惇为相,终哲宗一朝,岂其命歟!元丰八年六月,次升为监察御史,元祐元年九月,以监察御史出为淮南宪,绍圣二年十月,復为察院,自察院为殿院,四年十一月,自殿院为左司諫,邹浩云云,附元年末及今年九月二十五日。 "

降授奉议郎、京西路转运\判官周纯进承议郎,以应副补治永裕陵沟井有劳故也。

"四月五日、五月十二日。 "

交州南平王李干德乞释典一大藏。

詔令印经院印造,入內內侍省差使臣取赐。

枢密院言:「河东路外州军城寨,缓急差发兵马前去,经涉山险,颇为未便。

访闻石州神泉寨至麟州银城寨之间,有形势之地,可以修建城寨,兼有材木採斫,应副使用。

若两寨之间,踏逐要害有水泉去处,修建三两寨,移近裏城寨戍守兵马前去,使麟、府、嵐、石州管下城寨通接,即缓急互为声援,颇为利便。

」詔河东经略司相度,具经久利害及看望四至具图听候朝旨。

吕惠卿奏:西人来拆新筑烽台,已復修讫。

詔河东修寨,通嵐石、麟府两路,限八月以前了当。

"布录戊辰六月二十三日。 "都知梁从政以岁满,乞罢提举大內修造,曾布言:「从政前后经二府,陈状不一,不敢进呈。

今云岁满,须取旨。

」上曰:「须是都知无可差者。

」遂令再任。

从政以修內司役兵工匠,多为御药郝隨所抽差拘留於后苑,作下无人可以办事,故累状乞免。

上但云:「作下缓急修造,须至差那,却可於诸处差人。

」布云:「禁中修造,恐无例差外处役兵。

兼从政尝乞差御药管勾,詔差郝隨,虽受宣已数年,而今不曾赴修內司管勾。

」上亦知之。

"布录戊辰。 "从政遂託疾在告。

"布录六月甲戌,今并此。 "

己巳,詔朝散大夫、试户部尚书□居厚,朝散郎、权刑部侍郎周之道各进秩一等;发运\副使张商英减一年磨勘,淮南转运\使张元方赐帛有差,开修支河毕工故也。

环庆路言进筑骆驼巷城寨毕工,詔赐入役民兵等钱有差。

"四月二十二日。 布录云:己巳,环庆筑白豹毕后,移兵筑骆驼巷,將士特支;庚午,环庆又奏,已筑骆驼等寨,章惇云:「福至心灵,胡宗回一併筑了城寨,亦可嘉。 」进筑先后,与实录不同,今附此。 "

庚午,奉议郎、权发遣陕西转运\判官李譓加祕阁校理,马军都虞候、信州团练使王恩为卫州防御使,四方馆使、吉州防御使、知兰州苗履迁引进使,皇城使、融州刺史雷秀领维州团练使,泰州刺史、知镇戎军姚雄迁四方馆使,知应顺军姚古迁东上閤门使,权知环州种朴领昌州刺史,譓等以进筑天都有劳故也。

西染院使孙侃迁如京使,如京使乔青迁庄宅使,供备库使鱼贇迁西京左藏库副使,內殿承制刘遇迁供备库副使,东头供奉官高荣迁內殿崇班,蕃官內殿承制伽裕额伊迁供备库副使。

侃等以斩获羌人故也。

环庆路言白豹进筑毕工,詔赐名白豹城。

赐胡宗回以下银合茶药有差。

金汤、白豹皆用旧名,上顾二府云:「如何?」皆曰自庆历边事以来,范仲淹之徒,皆以为得金汤、白豹,则横山为我有,其名已著,故不欲易以他名也。

"布录庚午。 八日庚戌,金汤赐名,十三日丙辰,白豹已奏毕工。 陈师道与曾布书,乞罢进筑,其略云:进筑不已,则兵不得罢,盍先已之乎?若谓可以制敌,则汉取阴山,匈奴过而慟哭;开西域,发兵爭之,故谓断其右臂。 师道居东,莫知今之可否,但闻诸路竞进,日夜奏功,而未闻西人举国而爭,则必非其所急也。 苟不能制其命,则老师费财,杀人盈野,何所用之?若谓且筑且进,渐据横山,然后可制其命。 既数岁矣,横山安在耶?若復数岁,则诸將穷富极贵矣,人情得所欲,肯復出力,蹈其所难乎?则是横山终不可得,徒为將帅取富贵之资尔。 横山,天险也,下临平夏,存亡所係,彼必举国爭之,恐亦未易得也。 若谓今之所据,即横山也;则师道闻之,宥州在横山之下,南拒米脂三舍而近。 今延安奏功,广地四百里,则宥在其腹,然不云得宥州也,则四百里之广,岂可信哉?胡地惟灵夏,如內郡地,才可种蕎豆,且多沙磧,五月见青,七月而霜,岁才一收,以银州草惟柴胡,萧关之外有落藜与咸菽,以此知其不宜五种也。 即可种,安得人实之?若不徙民,则募军,二者孰从乎?內则空此以实彼,舍易而即艰,何益?且辟土益广,则去府益远,平常缓请急报,卒不相及。 河东麟、府之患,世所知也,若谓今所据,可以制敌,而不爭者,非不敢,乃不能尔。 敌虽蕞尔,然元昊用之以抗中国,其地与民固自若也,而今反不能爭其所急者,非养其力以有待,则无其人,无其人,则诸部不为用也。 若此,则师道之忧,有甚於前也。 "

辛未,詔莘王俁、睦王偲幼丧所生母,才人马氏【一二】,所生之养母,实襁褓抚养之。

俁、偲並建王爵,出奉外朝,例合改封,少报勤劬,特进封婕妤。

是月,右正言邹浩奏:「臣伏以台諫者,人主耳目之官,所恃以除壅蔽而广聪明者也。

一有旷闕,则蔽之所由生,將有不胜虑者矣。

书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

』又况耳目之官乎?然而自昔以来,备置台諫,使奋不顾身以交修厥职,殆非朝廷用事之所乐,故必在人主独断而已,不可不察也。

臣窃见御史台除不置大夫外,由中丞而下,有侍御史,有殿中侍御史,有监察御史,共八员,今止三员;两省諫官除不置散骑常侍外,由諫议大夫而下,有司諫,有正言,共六员,今止有一员,旷闕之多,於兹为甚。

仰惟陛下躬揽威柄,延见髃臣,而天鉴所知,莫不洞判,其间以身许国,无所阿徇,可以上当圣意者,宜多有之。

伏望断自宸衷,早赐选备,庶几言路不至久闕,相与尽忠献纳,少助陛下博览兼听之意。

」"浩奏不得其时,按元符二年五月二十六日,陈次升以左司諫责,浩独为右正言,至八月七日,乃以王祖道为右司諫。 今附浩奏於月末。 台官三员,盖中丞安惇,察官石豫、左肤也。 "

注释【一】赏钱五十贯文阁本、活字本同,按本句与上文意不相连,疑有讹误。

【二】並令隨处依条勘给「给」原作「结」,据阁本改。

【三】遂被逐「遂」原作「送」,据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逐惇卞党人改。

【四】昨高遵裕固年八十一「高遵裕」,阁本作「高尊裕」,活字本作「高遵礼」,按宋史卷四六四高遵裕传,遵裕「卒年六十」,而高遵礼又无传,疑此当有讹误。

又「固」原作「因」,据阁本、活字本改。

【五】又广信安肃二州之兵「二」原作「三」,按原文明言「广信、安肃」,作「三州」显误,今改。

【六】西安州八月毕功九月班师阁本八月、九月下各有「可」字。

【七】久良津「久」原作「文」,据大典卷一973五曾布遗录及本书卷四九九元符元年六月戊寅条改。

【八】如京使……韩资罢同总管领蕃兵將宋会要职官六七之二六「使」上有「副」字。

【九】已而乞放上供封桩钱物「放」原作「赦」,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逐元祐党人下改。

【一○】乃乳婢教之使为此语「婢」原作「母」,据阁本改。

【一一】已自荣州归替阁本「归替」作「替归」。

【一二】才人马氏宋会要后妃四之八「马氏」作「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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