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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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九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二年四月辛卯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五百九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符二年"己卯,1999"

全文

夏四月辛卯,辽国泛使萧德崇、李儼等辞【一】。

置酒于紫宸殿,授以报书曰:载书藏府,固和好于万年;使节驰軺,达诚\心于二国。

既永均于休戚,宜共嫉于凶奸。

惟西夏之小邦,乃本朝之藩镇,曲加封植,俾获安全。

虽于北尝预婚姻之亲,而在南全居臣子之分。

涵容浸久,变诈多端。

爰自累岁以来,无復事上之礼,赐以金繒而不已,加之封爵而愈骄。

杀掠吏民,围犯城邑。

推原罪恶,在所討除。

聊飭边防,稍修武事,筑据要害,扼控奔冲。

輒于去岁之冬,復驱竭国之觽,来攻近寨,凡涉两旬。

自取死伤,数以万计,粮尽力屈,觽溃宵归。

更为诡诞之词,往求拯救之力,狡獪之甚,于此可知。

采听之间,固应洞晓。

必谓深加沮却,乃烦曲为劝和。

示以华缄,將之聘幣,礼虽形于厚意,事实异于前闻。

缅料雅怀,诚\非得已;顾于信誓,殊不相关。

惟昔兴宗致书仁祖,諭协力荡平之意,深同休外御之情。

至欲全除,使无緃类。

谓有稽于一举,诚\无益于两朝。

祖宗詒谋\,斯为善美;子孙继志,其可弭忘!今者详味縟辞,有所未喻,輒违先旨,谅不在兹。

如永念于前徽,宜益敦于大信。

相期固守,传示无穷。

矧彼夏人,自知困蹙,哀祈请命,屡叩边关。

已戒封疆之臣,审观情偽之状。

儻或徒为空语,阴蓄奸谋\,暂示柔伏之形,终怀窥伺之志,则决须討伐,难议矜容。

若出自至诚\,深悔前罪,所言可信,听命无违,即当徐度所宜,开以自新之路。

载惟聪达,必亮悃悰。

方属清和,冀加葆嗇。

续遣使人諮谢次。

又回白札子曰【二】:

夏国自李继迁之后,建国赐姓,莫非恩出当朝,所有疆土,並是朝廷郡县之地。

昨自元丰以来,累次举兵犯塞,中间亦曾赦其罪戾,加以封册,许令朝贡,兼岁赐金帛,又遣官与之分画疆界。

而狡诈反覆,前后于陕西、河东作过不一【三】,无非母子同行,举国称兵,攻围州军城寨。

去冬又于涇原路攻打城寨近二十日,攻城之人,被伤杀者,不啻万数,势穷力屈,方肯遁归。

比之日前,愆过不为不重,所以逐路边城,各须出兵討逐捍御,及于控扼贼\马来路,修筑城寨,御其礶冲。

夏人自知罪恶深重,乃更缔造诡词【四】,饰非文过,干告北朝,求为救助。

缘南北两朝百年和好,情义至厚,有同一家。

夏国犯顺,罪恶如此,北朝所当共怒【五】。

兼详庆历四年,"庆历四年七月癸未,耶律元衡来告西征。 实录具载其书,与此小有不同。 "兴宗皇帝致书仁宗皇帝云:「蠢尔元昊,早负贵朝。

叠遣林牙齎詔问罪,尚不悛心。

近诱去边民三二百户,今议定秋末亲领师徒,直临贼\境。

」又云:「恐因北军深入【六】,却附贵朝,或再乞称臣,或依常作贡,缅惟英晤,勿赐允从。

」又庆历五年书云:"庆历五年正月,耶律宗睦来告西征回。 实录不载其书,两朝誓书册內有之,当考。 "「元昊纵其凶党,扰我亲邻,属友爱之攸深,在荡平之亦可。

」又云:「藩服乱常,敢贡修之不谨;亲邻协力,务平定以永绥。

又皇祐元年再报西征云:"皇祐元年三月己未,萧惟信来告西征,实录具载其书。 "「元昊伺窥边事,特议討除,再幸边方,欲歼元恶,而夏国驰告,元昊云亡。

嗣童未识于矜存,狡佐犹怀于背诞。

载念非缘逃户,可致亲征;孰料凶顽,终合平荡。

苟有稽于一举,诚\无益于两朝。

」至皇祐二年报西征回,则云:「爰自首秋,亲临戎境,先驱战舰,直济洪河。

寻建浮梁,洎成戍垒【七】,六军蓄锐,千里鼓行。

」又云:「专提骑旅,径趋梟巢,髃物货财,戈甲印綬,庐帐仓牔,喰橐之属,焚烧殆尽,螫毒寻挫,緃类无遗。

非苟窜残旅,全除必矣。

」又云:「兼于恃险之津,已得行军之路,时加攻扰,日蹙困危,虽悔可追,不亡何待?载想同休之契,颇协外御之情。

深惟北朝兴宗皇帝敦篤劝和,情义兼至,方夏人有罪,则欲协力討除;及西征胜捷,则驰书相庆,虑彼称臣修贡,则欲当朝勿赐允从。

自来两朝欢好岁久,契义日深,在于相与之心,宜加于前日。

今乃以夏人穷蹙之故,诡词干告,既移文计会,又遣使劝和,恐与昔日兴宗皇帝书意稍异。

况所筑城寨,並无与北朝边界相近之处,即非有违两朝信誓。

必料北朝臣僚,不曾检会往日书词及所立誓约,子细闻达。

寻具进呈,奉旨:「据夏人累年于当朝犯边作过,理合討除。

况今来止是驱逐备御,于两朝信誓及久来和好,殊不相干。

兼夏人近以事力困穷,累次叩关请命,且云国母丧亡,奸臣授首,欲遣使告哀谢罪。

缘夏国久失臣节,未当开纳【八】,今以北朝遣使劝和之故,见令边臣与之商量。

又缘夏人前来曾一面修贡,一面犯边,虑彼当计穷力屈之时,暂为恭顺,以□我边备。

边臣审察【九】,见得情偽,若依前狡诈,內蓄奸谋\,俟后少苏,復来作过,则理须捍御及行討伐。

若果是出于至诚\,服罪听命,亦当相度应

先是馆伴所言:「信使以白札子云『西人悔过谢罪,许以自新』,则是全不干北朝遣使之意。

兼未见答『休退兵马,还復疆土』八字,往復久之,未肯收受。

」詔二府改定进呈。

"布录此段在乙丑,今附此。 "遂改定云:「夏国罪恶深重,虽遣使谢罪,未当开纳。

以北朝遣使劝和之故,令边臣与之商量,若至诚\服罪听命,当相度许以自新。

」上称善。

初,章惇云:「夏国作过未已,北使虽来劝和,亦须討伐。

若能服罪听命,虽北朝不来劝和,亦自当听许。

」布曰:「如此止是廝骂,却了事不得。

」遂如布所定,觽皆以为然。

再对,具以白上,上亦以为不可。

既而馆伴所又言:"此段布录在丙寅,今附此。 "信使得改定白札子,亦不肯受,乞与增「特停征討」四字。

布曰:「蔡卞已尝言,欲添与『特免討伐』四字,正与此同。

然恐未可数改。

」遂詔蔡京,令不得轻许以增改语言。

京又乞削去「听其反覆偏词」,是责其主,恐彼难收受。

遂与刪改云:「夏人诡辞干告,既移文计会,又遣使劝和。

」是日,惇、卞不入,惇深以刪改为不须也。

"此段布录在丁卯,今附此。 "后四日,"丁卯后四日庚午。 "惇谓布:「信使终未肯受白札子,盖是前来不合与添北朝劝和意,待却取来,依前所草定言语与之。

」觽皆默然。

惇又谓布曰:「公每事且道定著。

」布曰:「自议边事以来,语言未尝不定,却不似他人一坐之间,说得三般两样。

公適来之说使不得,如布所见,他既坚云『不得回答八字不敢受』,兼信使语最无礼处,是云:『肯抽追兵马,还復疆土,要一分白文字;若不肯,亦要一分白语言,方敢受。

』此极无礼。

当答之云:『朝廷既许以自新,夏人又不作过,即自无出兵討伐之理。

其建置城寨,係仅御奔冲之处,兼是本朝郡县之地,决不可还復。

』如此答之,看他待如何?」惇曰:「如此亦得。

」布曰:「这箇须道定著,但恐下来不如此答,他必不肯去。

诸公更有高见,及更生异论,恐无以易此语。

」惇曰:「恁地好【一○】,前来言语,更不须说。

」布曰:「不可。

公適已言,为布欲添劝和之意,致敌人不肯受札子。

今公议论如此,布所见如此,若不尽陈于上前,取决于上,即无由有定论。

」既对,上曰:「敌人坚不肯受札子,且勿恤,更住数月亦不妨。

」布曰:「陛下圣意已定,臣下足以奉行。

蔡京辈馆伴以来,分付得札子,敌人未辞,是职事未了,义不自安。

既得朝旨,令坚执前议,更无可商量。

又圣意如此,何疑之有?」布遂悉以惇语白上。

上曰:「莫难。

」布又言:「惇以为臣不当添劝和一节,致敌人不受。

」卞曰:「此是觽人商量,不须分辩。

」布又具道布所见,如前所言。

上曰:「极好。

然且候半月十日间未受时,却如此指挥亦可。

」布曰:「如此无不可者。

」惇曰:「如圣意,且更令住数月亦不妨。

是月甲戌,"四月一日。 "馆伴所言,信使两召会食不赴,云:「事未了,不敢饮酒听乐。

如前日札子只得自新两字,北朝所言八字,並不曾答,虽饿杀亦不敢受此札子。

」蔡京又疑信使不肯造朝。

已而如期造朝,上又言:「恐起居时要唐突,令密院且勿退。

」既起居讫,便出,一无所陈。

上问何以处之?布持议如前。

后四日,"后甲戌四日丁丑也。 "馆伴所又言,信使未受札子,欲增「抽退兵马,还復疆土」之语。

觽议欲明諭以夏人听命伏罪,朝廷许以自新,即岂有更出兵討伐之理?其边臣进筑城寨,以御其奔冲,兼係本朝郡县境土,及藩臣作过,理须削地,无可还復。

以此答之不妨。

上亦以为然。

是日,信使造朝,跪于庭下云:「所得白札子,只得自新两字,未分白,乞更赐增添。

」上令张宗□答以事理已尽,无可更改。

使者再有所陈,上欲以前语答之,而宗□不敢再表。

遂又呈嘉祐、熙寧北界打围,亦皆批斫林木。

然熙寧六年于西山打围,七年便遣萧禧理辨地分,十年分画毕。

元丰二年又坐冬于西京。

初诸路探报,北人于边界作围场及于西京坐冬,惇以为不足恤。

布曰:「必恐生事。

盖萧禧理辨地界,如黄嵬山、解子平一带河北地分尚未了,缘此生事未可知。

」上亦以为然。

故检寻旧边报,以证其举动非无故也。

后十日,"丙戌也,后丁丑十日。 "同呈馆伴所语录共八件,撰定对答信使之语如前议,纳于上前。

又蔡京言,信使遣二书吏来传语:要于自新字下,略添得些小抽退兵马之意,亦可受。

兼白札子內,多说兴宗皇帝书,意似未便,及言「朝廷郡县之地」,恐生□。

京答云:「自身已是分白,无可更改,只是汝两人误他,使住许多日数。

白札子只说与兴宗书不同,却不似北朝容易轻出语言,便云有违先旨,那箇是轻重?若言「本朝郡县之地」,兴州、灵州、银、夏、绥、宥不是朝廷地是谁地?此地皆太宗、真宗赐与李继迁,如何是生□?」两人者皆无答,但云不由人吏,是签枢未肯受。

观其词气,颇已屈服。

翼日,遂受白札子,"翼日,丁亥也。 "乞朝辞。

"己丑日。 "

馆伴所又言,信使欲改大辽国信所为北朝字,从之。

以元祐中,因敌使授生餼札子欲改大辽为北朝,既降旨从其所请,又令今后却提空南朝字,彼亦不敢违。

馆伴所亦难以北朝白札子內有南宋字;信使云西人之语,非本朝所称。

遂已。

蔡京初受詔馆伴,对崇政殿。

上曰:「北人以何辞解和夏国?」京曰:「彼必以尚主为词。

盖仁宗朝有书答北朝曰:『既论联姻之旧,当□问罪之师。

』」上曰:「仁宗有书如此,彼何以答之?」京曰:「彼兴宗有书报仁宗:『属友爱之尤深【一一】,在荡平之亦可。

』又曰:『苟有稽于一举,终无益于两朝。

』是彼尝欲荡平夏国也。

」上曰:「善。

可具录进入。

」德崇、儼留京师凡三十七日乃归。

"旧录云:先是敌遣信使,差蔡京馆伴,京对崇政殿,至「具录进入。 」新录削去,今復存之。 蔡京、曹诱別有语录,然亦更无可入长编者。 "

詔应勘鞫徒以上罪,乞不结案及审录覆奏断遣,己申奏者,以违制论。

先是,臣僚言:「右军巡院鞫前□州莱芜县:尉张天锡讹言,詔特处死,更不结案审录,仍不覆奏。

不惟中有疑惑,兼恐异时挟情鞫狱,以逃省寺讥察,非钦恤用刑之意。

请今后狱具,並须依条差官审录。

」故有是詔。

"张天锡事及臣僚姓名为谁,当考詔旨。 元符三年九月,陈瓘諭章惇杀张天悦之徒以钳觽口。 张天悦,见绍圣四年闰二月丙戌朔,或即是张天锡事,或別事,当考。 "

朝请大夫、管勾玉隆观顾临卒。

癸巳,武安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永寧郡王偲改镇安、集庆军节度使,进封睦王。

朝散郎、中书舍人郭知章充回谢北朝国信使,东上閤门使、文州刺使曹诱副之。

上初欲用范鏜,方以制狱隔朝参,黄履力为曾布曰【一二】:「恐赏罚未明,兼朝廷何至如此乏人,又鏜尝拜受香药酒,似难为使。

」布且陈于上,遂改用知章。

已而诱不行,改差东作坊使兼閤门通事舍人宋深。

"四月二十一日癸巳。 闰九月十二日辛巳,知章等乃行。 "

知章等既受詔,河北诸州数言,辽主今岁必于西京坐冬,及于河东对境多作围场,屯兵聚粮,以俟受礼。

又言,遣人往解子平围,恐必造端生事。

章惇屡以为不足恤,上颇不然之,曰:「安能保其不生事,但当思所以待之尔!」知章等申,乞下雄州移文问辽主受礼处。

从之。

"布录此段在辛丑,四月二十九日。 "上问:「知章等到北界,对答语言如何?」布曰:「以臣所见,若但云不知,恐无以塞其请;若说与闻西人已叩关请命,朝廷已许收接章表,若彼更不作过,必无更用兵討伐之理。

如此明白,足以慰安外藩反侧之意,有何不可?」惇与许將皆以为不然。

布曰:「韩縝、沈括奉使时,亦但云来回谢,及再三有所问,亦须答。

」惇等又曰:「沈括当时往商量事,与此不同。

」上曰:「莫须与一指挥。

」布曰:「知章等方欲奏请,候见文字草定,进呈取旨。

如此纷纷爭论,亦无补。

」"此段布录在五月十二日甲寅。 "

知章等行次相州,雄州言,涿州报辽主已入秋山,不纳回谢使、副奏状【一三】,须十月一日过界。

"布录在六月二十一日壬辰。 "寻詔知章等赴闕,期至乃行。

"布录在七月八日己酉。 "仍以真珠蹙金闹装鞍轡\遗辽主,不封角,答玉带与小系腰也。

"布录在闰九月十二日辛巳。 郭知章不知果以十月何日行,十月二十六日己酉,罢中书舍人除集贤修撰、知和州指挥,度此时知章犹未回也。 "

知章至契丹,萧德崇谓知章曰:「南北两朝通好已久,河西小国蕞尔疆土,还之如何?」知章曰:「夏人入寇,边臣择险要为城柵以守,常事也。

」德崇又曰:「礼数岁赐,当且仍旧。

」知章曰:「夏国若恭顺,修臣子礼,本朝自有恩恤,岂可豫知?但累年犯边,理当致討,本朝以北朝劝和之故,务敦大体为优容。

今既罢问罪,令进誓表,即无可復问也。

"知章至契丹以下,並据知章本传,要不当附此。 进誓表,在十二月五日。 "

提举开修菱芡等河李仲言:「祁州深泽县程昉先所开河,见行滹沱河水,河槽浅\淀,恐为塘濼之患。

今踏逐得祁州南有新河一道,自定州界唐河一枝流,与永寧军沙河相合。

欲自永寧军界铁登竿村別开河一十九里,斗门引道沙河清水,至深州界,合入程昉先开河下节行流。

」从之。

"七月四日可考。 "

保信军留后仲迁卒,赠开府仪同三司,仍追封惠国公。

甲午,宝文阁待制、知武德军高遵惠为试户部侍郎,朝奉大夫、集贤殿修撰、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张商英为权工部侍郎,"布录十二月戊午论商英,可考。 "奉议郎、守监察御史邓棐为殿中侍御史。

"五月十一日改礼外。 "詔朝奉郎、水部员外郎。

分司南京、睦州居住黄隱:「尔以诸生,常被先帝拔擢,不思图报厚恩,而逮更元祐,託附奸党,非毁法度,偷合取容。

虽分务于別都,未克谐于僉论。

可特责授平江军司马,南安军安置。

前知保州、西上閤门使副张赴罚铜十斤,展三年磨勘,以不觉察妇人阿刘等出入北界故也。

孙路乞进筑青南訥心、东冷牟等处;令便进筑青南,余路更相度从长施行。

环庆奏,乞进筑骆驼巷、萌门、白豹,及乞罢之字平等处进筑。

詔骆驼巷、白豹依奏,萌门恐不须筑,之字平係控扼清远军界,恐不可罢,令相度闻奏。

"七月十八日却筑萌门三岔,八月二日毕工。 "是日,詔依知寧化军王棫所请,与宫观。

棫奏自云,预建储之大议。

曾布白上,棫为閤门祗候,寻医,安得预此大议?章惇曾云,此乃邢恕之言尔!上亦曰轻易,因言:「邢恕反覆不平,常隱自以定策为功。

在元祐中上书,则云先朝屏斥不用,又云司马光等进用,可谓千载一时。

与今日在朝廷议论殊不类。

」布曰:「恕颇有文学,然天资反覆,利欲多端,所操守不常。

自绍圣初因章惇力引,故进擢。

其后观望,有所党附,则攻病惇无所不至,每戒惇以生底事少做。

及恕有所开陈,无非生事,一事未已,又生一事,略不肯安静,以至于臣前议论司马光等,与章惇等处所论全然不同,此皆陛下所知也。

」上云:「天资不静,小人,小人!」

乙未,三省、密院同进呈,令孙路进筑喀罗。

盖章惇意也。

喀罗、卓罗,密邇邈川路,欲系桥渡河筑一寨,惇力欲成之,曾布与同列皆以为不可,曰:「如此,青唐必惊疑生事,西夏未了,又生一敌国。

」布因为上言:「臣自有边事以来,常以谓但得辽国及青唐不惊,则西事可了。

若一方小惊,则无所措手足,青唐一动,则熙河应接不暇,何暇经营青南、冷牟以通涇原也?今事已垂成,可惜坏了。

」上曰:「如此且已。

」遂进呈讫。

詔前復州景陵县主簿赵隨,赐帛三十匹、米三十石。

以本州言隨守母坟篤孝,故旌赏之。

詔宣义郎、新除通判蘄州利珣,降授承奉郎。

以元祐诉理不当故也。

詔河东新筑端正平寨名曰寧远。

"布录乙未三月十一日、四月七日。 "丙申,枢密院言:「汉蕃官、弓箭手并诸蕃兵等,功未经酬赏,或已赏而不经亲授,身亡或阵亡,子孙弟姪等合该承袭推恩者,旧例不一。

內汉蕃弓箭手于旧职名承袭【一四】,蕃弓箭手、蕃官並于新职名承袭,显未均当。

欲有功未赏或已赏未授身亡,止于旧职名上推恩,应承袭者准此。

其未赏未授功,每合转一资,支赐绢二十匹;內功状优异,临时取旨。

」从之。

鄜延奏西人说话次第,已降旨令明示以开纳之意。

于是令保安军先与收接章表,仍邀约以送还汉界陷没官员军民,及执送自来作过近上首领来献,方敢申取朝廷指挥。

就委惠卿选文、武官两员,同將寨官专切应答西人语言,节次录奏。

"布录丙申。 "已而鄜延奏,恐西人未齎到章奏。

詔令先与收接公牒。

"布录辛丑二月十一日、四月七日、五月六日合参照。 "

丁酉,詔河东路经略安抚使、知太原府孙览,差提举崇禧观。

先是览上表请宫观,其词有:「陛下既未能察臣区区,而不自披露,则终莫能动陛下之听。

」语涉不恭,特落宝文阁待制。

御史中丞安惇再言责之太轻,故有是命。

"正月二十一日先除林希知太原,后九十余日,览乃责。 布录云:正月丁卯,先有旨降一官,既而御史有言,遂命夺职,候林希到行下。 元符元年五月二十九日降宝制,二年正月二十一日降一官。 毕仲游墓誌,览上表谢降职,曾布曰,谢语不虔,可謫。 遂夺职奉祠。 降职在元年五月二十九日,降一官在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夺职奉祠在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皆坐表语不恭。 先谢降职,后乞宫观,仲游并言之。 今依实录两存之。 "

鄜延路经略司言:「近于安塞堡北威戎、殄羌中路踏逐地名白落觜可以修筑守御城寨,控扼得贼\马来路。

寻指挥都鈐辖苗履等统制兵马进筑了当,已准朝旨,赐名威羌寨。

今修筑那娘山地青高山并卢关及赤巾□屏峰堡寨並已毕,其那娘山殄羌寨令保明苗履等功状。

」詔等第与官,减年支赐。

"殄羌元年五月四日赐名,威羌十三日赐名。 "

环庆路经略安抚司言:「新筑定边城,日有西夏来投蕃部,缘本城所据,川原广阔,土脉饶沃,是旧日西夏储蓄之地。

今投来之人,源源不绝,可以就本城管下,摽拨田土,使之耕种。

本路旧蕃弓箭手,散居诸寨,隨地分隶诸將。

今除旧人並依旧外,將定边新城已后归顺之人,就本城管下给田,更不散行分隶。

乞置总领蕃兵及同总领各一员,拣选諳熟蕃部事体,深晓边情,能弓马之人充。

」从之。

"三月十二日定边毕工。 "

詔孙路且进筑青南訥心,欲留秦凤兵马及一併筑东冷牟、会州,恐向去暑热,难以久留。

又秦凤兵马,迂路赴役,并保甲车乘等般运\应副不前,于军情民力不便,令再相度具奏。

路再奏便欲城会州,以打绳川为六百步寨,与素议不同。

兼西路兵马,方自涇原进筑归,盛夏久留役使,恐不便,故丁寧詰之。

"布录丁酉有此,五月二日甲辰更详之。 又五月十二日甲寅。 路墓誌云:初元符元年八月二十七日,移帅熙河,西城利害,路知其素,方定计策,而坐收夏国降书,降授待制。 二年二月十五日,路益自奋励,究心边事。 会涇原路城西安州,詔路统万觽牵制。 路曰:「青石峡控扼会州路,而兵不得前,取之斯其时也。 」因以其觽趋会州城,別遣驍將径筑会州,遂復濒河之壤,包秦凤而通涇原矣。 西上閤门副使、知雄州张赴知涇州,降授供备库副使、定州路都监、知保州刘方兼閤门通事舍人、权发遣雄州,成都府、利州路鈐辖阎仁武权发遣定州路鈐辖、知保州。 赴久病不任事,而未有可代者,章惇欲令刘何换官为之,曾布不可,布欲用王献可,上不许。 于是以保迁雄州,盖故事也。 己亥,奉议郎崔俞言:「乞將校节级侵冒合招弓箭手地土者,论如盗耕官田法;將官、城寨官干系人知情,与同罪,不切觉察,减犯人三等。 许人告,每亩赏钱三贯,至五十贯止。 犯人财产不足,勒干系人均备。 」从之。 赐涇原进筑洒水平、秋苇川帅臣而下银合茶药,候进筑南牟会成,更赐一次。 (布录。 "

詔勿受宰臣章惇乞解机务章奏。

"御集二十七日。 "先是章惇留身乞退,径出居僧寺,其家已先出。

日加午,上乃有旨,令不得般移。

其日甲午也。

"二十二日。 "翌日,"二十三日乙未。 "上諭曾布曰:「惇请去甚坚。

」布曰:「惇久有此言。

」上曰:「章惇今日岂可令去?」布曰:「圣意坚留,惇亦何可去?」上曰:「已封还文字宣召矣。

」是日早,遣御药刘友端往。

翌日,"二十四日丙申。 "惇入,不奏事,留身退,押赴都堂,径出。

上又问:「惇去意甚坚,何故?」布曰:「惇自言久有去意。

陛下恩礼既厚,惇何敢不留?」又翌日,"二十五日丁酉。 "惇復被召赴都堂,惇乞別班起居奏事,皆如所请。

上諭三省、密院云:「惇请去甚坚,昨日对苏珪,乃至泣下。

又有札子极说事,不知何以如此坚求去?」许將、蔡卞、黄履等日:「惇自言,惇不似他人,道去便须去。

昨日亦有简与臣等,令助以一言。

」布曰:「臣亦得惇简,见在此,容进呈。

」上笑曰:「此惇自书。

」觽曰:「然。

三省所得简,大意类此。

」既至都堂,布等见之,惇曰:「决须去。

」仍不肯坐都堂,止于暖堂中相见,遂上马。

布再对,请于上曰:「札子中说事,莫及臣等否?」上曰:「无之,只是说在下人,却不及执政。

」是日,"二十七日己亥。 "惇又乞別班起居奏事,亦如所请。

寻押赴都堂,遂復视事。

上对三省,密院又问:「惇去意何其確然也?」觽对如前。

布再对,又问,仍曰:「惇自言多面斥士人罪慝,故觽怨归之。

」布曰:「士大夫无不骂惇者,惟是得差遣迟,乃不见宾客,与觽执政不同尔,其他亦何能为?惇于同列,但有过于逊屈,事事隨顺人,不能与人违戾,以此稍稍有去意。

兼祖宗以来,以一相当国者,几务任不轻,亦不得不然尔。

」上默然。

布又对三省尝云:「此地非久居之所【一五】,臣等待罪于此,岁月已久,亦每不自安,非独惇有去志也。

"元年末及此年九月二十五日邹浩云云。 "辛丑,右正议大夫、知河南府李清臣知成德军,朝请大夫、直龙图阁、权知鄆州胡宗愈权发遣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陕西转运\副使邵龠□虒知邓州。

詔广南西路帅臣孙览、胡宗旦特罚铜三十斤,监司程节、齐諶、梁子美、方崇【一六】、徐常、谭掞、程遵彦、孙賁、王锡罚铜二十斤。

以察访董必言知廉州姚舜举等以赃败,览等坐谬举故也。

枢密院言:「近西人差使诣闕讣告兼附谢罪表状,朝廷虽未听许,缘诸路新旧城寨,形势利害不同,其烽台、坐团口铺及人马巡绰卓望所至去处,各未经点检措置。

如涇原路进筑天都、南牟会、减猥了当,即须巡绰至葫芦川东北及轻囉浪口以来;环庆路定边城须自香桓楼、罗觜至西安界横山寨,即自之字平、青岗峡至清远军【一七】界折姜会、板井以来一带;熙河路修筑东冷牟、会州、打绳川一带城寨,即须至韦精川一带及沿黄河摆置东、西关堡以来及金城关以外:皆是合要安置烽台堡铺及人马卓望巡绰所至之处【一八】。

鄜延、河东路亦合依此相度修置,务占据得横山寨及河南一带紧切要害去处,于边防控扼守御经久利便。

」詔陕西、河东逐路帅臣,选委近上兵將官,从长相度修置,仍具所置烽台、堡铺及巡绰所至地名著望去处,及与极边新旧城寨相去地里远近,图贴以闻。

馆伴使蔡京等言:「窃实修华戎信录,自通好以来,事无不载,粲然可观,而所载止于元丰六年,后来未经编录,伏望委官续成。

」从之。

注释

【一】辽国泛使萧德崇李儼等辞「泛使」原作「信使」,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二三二答契丹劝和西夏书改。

下同。

【二】又回白札子曰上引宋大詔令集及西夏纪事本末卷二九「回」下无「白」字。

【三】前后於陕西河东作过不一「后」,同上书作「来」。

【四】乃更缔造诡词「缔」,同上书作「搆」。

【五】北朝所当共怒「所」原作「此」,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六】恐因北军深入「北」原作「此」,据上引宋大詔令集及西夏纪事本末改。

【七】洎成戍垒「洎」原作「泊」,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八】未当开纳「当」原作「尝」,据同上书改。

【九】边臣审察上引宋大詔令集及西夏纪事本末「边」上均有「候」字。

【一○】恁地好「地」原作「他」,据阁本改。

【一一】属友爱之尤深本条上文「尤深」作「悠深」。

【一二】黄履力为曾布曰「为」原作「荐」,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三】不纳回谢使副奏状「回」原作「面」,据阁本及上文改。

【一四】內汉蕃弓箭手于旧职名承袭宋会要兵一八之一九「汉」下无「蕃」字。

【一五】此地非久居之所「居」原作「安」,据阁本及文意改。

【一六】方崇阁本作「方蒙」。

【一七】清远军「清」下原衍「州」字,按宋无「清州远军」,今据宋会要方域一九之一七、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及本书卷三一八元丰四年十月庚午条刪。

【一八】皆是合要安置烽台堡铺及人马……所至之处「要安」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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