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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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五十二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五年十二月辛卯尽是月甲辰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五十二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五年"庚午,1090"

全文

十二月辛卯朔,保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安康郡王宗隱卒。

輟视朝三日,车驾临奠,成服苑中。

赠太师,追封润王,諡僖惠。

"濮安懿王第十五子。 或可削去,更参前例。 "

彰德军节度使、知大名府冯京【一】知河阳。

"六年正月十二日为中太一使。 "

资政殿学士、知定州张璪知大名府。

中大夫、守尚书右丞许將为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知定州。

御史中丞苏辙等屡言將过失,而將亦累表陈乞外任。

上批:「可特除资政殿学士,转一官知定州,所命词作自请均劳逸之意。

」"十四日上官均罢殿院。 均言苏辙、孙升皆有章劾將,而实录但云將自乞出,其所录殆非实也。 新录因旧,但削去「命词作均劳逸意」,今具存之。 "

先是,十一月丙子,"十六日。 "殿中侍御史上官均、监察御史徐君平进对。

"此据刘挚日记乃十一月十六日事,然挚先於十三日已语韩忠彦云云,疑日记传写或差错,今移十三日云云附此后。 "刘挚谓韩忠彦曰:「闻均及君平有章,皆为许將声冤,谓中司不当摇大臣。

」忠彦曰:「將自言亦若此,然止称均,不及君平。

」挚曰:「前此闻杨康国、刘唐老为傅尧俞辨诉,台諫官与大臣为地,前未之有,殆出於近世,非公道也。

党与根株,其將奈何?挚自谓於用言未尝不恳恳於诸公,天实知之。

」既而吕大防亦为挚言声冤事,如挚所闻,又曰:「常疑人分別南北似非理,今观之,岂不可骇?」"此并挚十一月十三日所记,今移入此。 "挚又曰:「君平江南人,尝从王安石学,苏辙举为御史。

昨闻均语于人,颇慍。

辙寻常多召君平及岑象求议事,彼不知君平异趣,故不疑尔。

今日之对,必有异论。

盖自邓温伯来,梁燾等去,近又召彭汝礪,至今言路復有君平辈,挚每以告大防,而大防顾疑挚分別南北,此深可虑也。

」会秦观准敕书御史台碑,適自彼来,为挚言:「闻均等对以许將细故,不可动。

」又言:「君平与辙无异意,虽与均同对,必不助其语。

」又言:「辙及孙升前对,諭语甚温,但颇然许將爭利一事,云:『若非將言,几误此事也。

』」

及是踰半月矣,乃有內降付三省云:「许將近累上表乞除外任,可资政殿,转官知定州。

」翼日,"十二月二日。 "以內降进呈,諭曰:「许將自昨来事后,言者章疏攻弹不已,今令补外,然別无事。

」吕大防奏曰:「近时外补少迁官者,今將转官拜职,又得帅府重地,圣恩优厚,臣子之幸。

」又諭曰:「昨来韩枢密、傅侍郎事过后便定夺,更无人言,独有右丞被言文字甚多,不可不如此也。

」挚私谓:「將所爭利一事诚\细故,未足以为去留,但將自初入以来,人望不快。

昨宣押之后,论者不肯止。

上既以利一事为將之是,故言者置其事,止以人物不可在政路为说,是以天意顾公议,不能主之也。

人不素修,欲信於士大夫,其可得哉!將性敏惠,明见事理,而所趋甚异。

喜圆机,薄节行,持『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之论,好『寧我负人,无人负我』之事,此其大失也。

措之于政事,岂非为害?此人情所以欲去之尔。

前日陈衍至大防府第,必以此询决之,然將忤物不一,孤立亦可怜。

」是日,范纯礼过都堂,谓挚曰:「继將者当用邓温伯。

」又曰:「八座当用范百禄,补鼇当用范祖禹,补掖当用彭汝礪。

」又谓將之去非是。

挚与纯礼雅善,故於挚无隱,然昔者议论不如是之私,今听其言,不敢以为当。

傅尧俞多为其所惑,皆类此也。

"此并用挚日记所载修入,可见当时议论各有党,不可略也。 "

壬辰,龙图阁学士、知河阳曾布知青州。

右千牛卫上將军、分司南京李宪为延福宫使、宣州观察使、提举明道宫。

"李宪睳官必以法,实录旧例自今著所因,今乃略不及之,不知何故,当考。 政目全闕此月事。 "枢密院言:「熙河兰岷路经略司奏,十月內西贼\累犯胜如、质孤堡,纵火穿城【二】。

虽无所伤,缘夏国见商量分画地界,今乃不遵詔命,先起事端。

乞朝廷定牒本下鄜延路经略司,移牒宥州詰问。

」詔令本路经略司移鄜州问故,定牒本降下。

知熙州范育言:

臣勘会昨夏国纳□之初,曾具奏陈乞先议画疆,后给四寨。

续准朝差官按视【三】,及依绥州体例分画。

本路以新边疆界有难依绥州去处,乞兰州以黄河外二十里为界,其余城寨,於见今弓箭手已开崖巉口铺耕种地土外,以二十里为界。

续准朝旨,於定西城以北二十里,相照拶边堡寨接连取直,合立界至;兼蒙降到甲、乙、丙、丁图子,及回答夏国詔书,许一抹取直,內定西城以东,合与秦州隆诺特堡一抹取直。

本路已依准朝旨条画逐件利害及彩画地图,奏闻去讫。

"定西城外直打量二十里为界,乃五年三月十八日詔书。 "昨於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有西人首领允稜举特且来本路石硤子计会说话,寻差第五副將李中与西人说话,並不依应將近降朝旨,却执宥州牒要逐城壕外打量。

已依准朝旨说諭,令计会鄜延路界首商量去讫。

臣窃以夏人纳□之初,幸朝廷之从请,其欲休兵讲和之意,非不诚\且至也。

及与之分画,则顿兵境上,踰年未决。

託言邀请无厌,使朝廷詔令与外夷往来为空文,其终必將至於爭夺而后已。

求好之诚\,乃因疆理之议且復至於用兵,非善计也。

凡疆埸之事,皆在边臣处画,今纷纷每至紊烦朝廷,由臣知识鄙浅\,未能悉应事机。

臣愚伏思,恐上不能副朝廷安边息兵,休养元元之意,次辜所以付畀重任,防患御戎之至计。

夙夜讲求本路利害,及察西人情状,以图疆事可成之策,反復念虑至熟也,愿深计而极陈之。

臣再察西人力爭地界之意,非以尺寸之壤为彼利也,盖以熙河形势控其右胁,临制其国,尝欲削吾边而毁吾藩篱,使吾边常危,则彼有常安之计。

今按本路地形,其质孤、胜如、努扎,实为控扼西人咽喉之地,我得之则足以制贼\,彼得之则足以困我。

故无质孤、胜如则兰州必危,无努扎则定西必危。

兰州、定西危,则熙河常有动摇之忧,而贼\势益彊,可以肆为边患。

故其力爭者,盖以此也。

昨宥州牒称,纳叶经且將克节【四】修筑堡子,有耕种处并屯驻人骑,乞权行毁废。

由此观之,其窥伺三堡非一日计也。

又以朝廷有二十里指挥,欲起自东关,至龕谷、定西以北各二十里为界,即三堡皆在西人熟地之內;及要自定西熨斗平第三寨接连取直,即蟾羊山、吥口□累州,聚卜结隆一带亦为西人所有矣。

臣观夏人所恃以爭者,盖自输□以来,朝廷每徇其情,既锡之岁赂,復与之四寨,乞以二十里为界则从之,请留生地十里亦从之。

求无不得,谋\无不遂,谓朝廷惮於用兵,必將勉从其欲,悉行割弃,足以肆其无厌之求,故旷日怀奸,力爭而不已也。

臣伏睹近日累降指挥,朝廷持议皆坚,更无移易。

臣谓西人亦必察见朝廷爱惜本路边面形势之意,退而悛惧矣。

臣又探伺得西贼\连年点集,人马羸弱,粮食乏绝,上下恣怨,焉能久抗中国而肆其爭夺之心乎?为今日分画之计,莫若断之以理,使直在我为上策。

臣乞朝廷將先降二十里及一抹取直指挥,在本路难行处隨宜处分。

臣契勘二十里指挥,行於延安、河东与本路智固、胜如则可,行於定西城则不可。

弃努扎之形势与迁九巉二千有余之觽,其害不细,西人且欲持此。

於通西、熨斗平等处分画,则废地迁民又多,而定西形势孤绝难守,害亦大矣。

然努扎,吾边之故地;九巉,吾民之旧居。

与之不足以为德,而於边防有大害;不与则於理为顺,而於边防有大利。

此不可不隨宜而处之也。

臣又契勘一抹取直,今自定西城至秦州隆诺特堡东西一百六十余里,侵占西界生地三十里或四十里。

今因分画而多取其地,则於理为不顺,彼將有辞,则曲在我。

此不可不隨宜而处之也。

臣窃闻朝廷近詔延安委官於境上与西人会议。

臣欲乞朝廷特詔夏人,指言今来分画事理,许从一路利害施行,將应通远界城寨,并据见今坐团口铺及弓箭手崖巉耕种地土之外,別留十里或七里生地为界。

其质孤、胜如二堡外,打量二十里或十五里,一半为熟地,其中修建堡铺;一半为生地,其边卓立封堠。

如此,则隆诺特以西悉依旧界,更不侵占西界生地,定西以北,努扎川谷不毁,却已修崖巉,及不迁动见住户,又不退缩著汉界土,彼我各守自来界至,其存留生地更不耕种,止为两界隔限。

质孤、胜如係自来城堡,亦据可守之地分画。

仍乞朝廷丁寧降詔,以旧疆之外不合侵占,旧堡之外隨宜分画,示朝廷之德意,则理顺而辞直,可以破其奸谋\,抑其邀求。

庶几分画早见了当,颁詔讲和,永息兵革,又使边徼不生异日之患,天下幸甚。

所有努扎子细利害,言具王箴、姚雄申陈事状,及前来孙路、刘舜卿相度事理,更乞朝廷检会参酌。

臣不胜忧国惓惓之诚\,伏望朝廷早赐裁夺指挥。

"王箴、姚雄申陈事状,孙路、刘舜卿相度事理,当考。 "御史中丞苏辙言:臣闻善为国者,贵义而不尚功,敦信而不求利。

非不欲功利也,以为弃义与信,虽一快于目前,而岁月之后,其害將有不可胜言者矣。

昔晋文公围原,命三日之粮,原不降,命去之,谍出曰:「原將降矣。

」军吏曰:「请待之。

」公曰:「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

得原失信,何以庇民?所亡滋多。

」退一舍而原降。

晋荀吴围鼓,鼓人或请以城叛,□弗许。

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故弗为?」□曰:「吾闻诸叔向曰;『好恶不愆,民知所適,事无不济。

』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使鼓人杀叛人而缮守备。

三月鼓人请降,使其民见,曰:「犹有食色,姑修而城。

」军吏曰:「获城而弗取,勤民而顿兵,何以事君?」□曰:「吾以事君也。

获一邑而教民怠,將焉用邑?」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取之。

克鼓而反,不戮一人。

以世俗言之,此二人者,可谓簄于事情而怠于功利矣。

然要其终,文公以霸天下,荀□以彊晋国,则信义之效见于久远如此。

臣窃观朝廷之所以御西夏者,可谓异矣。

方元祐三年,夏人既受册命,不肯入谢,再以大兵蹂践涇原,大臣畏之。

明年,遣使请以所许四寨易兰州塞门,朝廷虽不许,而大臣务行姑息,不俟其请而以岁赐等事许之。

一岁所赐凡二十万,夏人仰以为命。

虽以一岁之入易兰州塞门可也,而奈何与之?盖自失岁赐以来,朝廷荡然无復可以要结夏人者。

然此既往之事,臣不復追咎矣。

顷者夏人既得岁赐,始议地界【五】,朝旨许以见今州、城、堡、塞,依绥德城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外量置堡铺,其余十里为两不耕地,约束既定,大臣中悔,又欲堡寨相照取直。

议犹未定,而熙河將佐范育、种谊欲于见今城堡之外,更占质孤、胜如二堡。

大臣侥倖拓土之功,不以育等为非,从而助之。

寻为夏人所破,所杀兵民,皆不敢以实闻。

继修城门,再被焚毁,其事至今未定。

然夏迫于內患,不敢坚抗朝命,许以照直为界。

其言犹未绝口,而大臣又悔【六】,欲于堡铺之外对留十里,通前共计三十里。

此命既出,有识之士以为失信太甚,非中国之体。

若使边臣稍知义理,必不忍自出反覆之言,以彰不信。

幸而夏人终以內患未解,不欲违拒,黽勉见从。

十里之地,得之不足以为强,失之不足以为弱,虽小人以为得计,而君子为之失策。

何者?要约未定,今岁已添屯重兵,前后十將有余。

十將之觽凡五万人,使五万人西食贵粟,其费已不貲,而夏人顺否又未可必,虽復暂顺,要之久远,不信朝廷,为患何所不至?然此亦既往之事,臣復何言哉!

臣之所忧,但恐大臣狃於小利,睥睨夏国便利田地,贪求不已。

访闻近遣穆衍与边臣计议,既欲取质孤、胜如一带良田凡数十里,又欲与秦凤路隆诺特城与熙河路定西城照直,地仅一百里,规画极大,闻者惊愕。

"穆衍以八月二日使陕西。 "若此谋\復作,夏人不堪其忿,窃出作过,我曲彼直,何以御之?且先朝用兵所得四寨,朝廷犹务姑息,弃而不惜,况于其余,何足计较?在兵法有之曰:「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

」又曰:「利人土地宝货者谓之贪兵,兵贪者破。

」今之所为,正犯此禁。

臣窃怪大臣皆一时儒者,而背弃所学,贪求苟得,为国生事,一至于此。

外人皆言前后计画皆出种谊,谊本小人,安知大虑,而举朝廷以从之乎?要之,不出数年,此患必见,患至而后言,言虽易信而已无及矣。

伏乞陛下以社稷生民为念,断之于心,止其妄作,则天下幸甚。

贴黄称:「臣见陕西转运\使李南公【七】言添屯兵数如此。

」又称:「自元祐以来,朝廷不起边事,凡自前边臣欺罔,累杀熟户,计级受赏,掳掠财物,私自润入,及边民幸于扰攘,买贱卖贵,如此等事,皆不得为,故上下鼓倡,愿有边衅。

凡此皆奸人自作身计,非国之利也。

今质孤、胜如等处良田,实西边第一等膏腴,岂我独知以为利,而夏人不知耶?彼知爱之,则不免于爭,爭端一起,则兵革不息。

此正墮边臣之奸计,而大臣不察,过矣。

臣访闻夏国柄臣梁乙逋者,內有篡国之心,然其为人狡而多算,□而得觽,方欲內安酋豪,外结朝廷,埙內外无患,然后徐篡取之,所以朝廷近者商量地界,虽前后要求反覆,而乙逋一一听从。

盖见议地界止于二三十里之间,于彼国不深系利害故也。

今朝廷若见其易与,因而別有大段求索,使彼不能堪忍,或至忿爭,兵难一交,必非朝廷所愿,至此而反欲求和,则所丧多矣。

詔成都府、利夔路转运\司,知州、军、监闕官并依差权繁难县指挥施行。

从夔州路转运\司请也。

癸巳,三省言:「专切提举措置东南诸路船买盐事所请依元丰条,于卖盐息条內豫桩州三百緡、县二百緡,充捕获私盐赏。

」从之。

"新无。 "

甲午,辽国遣使崇义军节度使萧固,副使朝议大夫、守太常少卿、充史馆修撰阎之翰来贺兴龙节。

乙未,夏国遣使贺兴龙节。

高丽国、三佛齐国遣使入贡。

"李侩十朝纲要云:「高丽王名顒。 」王云鸡林志云:「自元祐五年、元符元年贡使再至【八】。 」然则其他使至者,盖非贡也。 当考。 "刘挚敘高丽国本末云:「高丽旧通朝贡,真宗初尝遣使来,自言苦于北寇诛求,愿臣属天朝,绝辽好,请王师援助。

于是朝廷方与辽和,不受其语,遂去,自是不至。

熙寧初,罗拯將漕福建,因贾舶寄意招来之。

于是时,神宗有鞭挞戎狄之志,喜其说,即以拯为制置副使,经理其事。

已而入朝奉贡,朝廷待遇之礼、赐予之数,皆非常等。

恩旨亲渥,至于次韵和其诗,在馆问劳无虚日,多出禁苑珍异赐之。

沿路供顿,极于华盛,两浙、淮南州郡为之骚然。

每至州县或镇砦,皆豫差诸色行户,各以其物齎负,迎于界首,日隨之,以待其所卖买,出境乃已;及鞍马什物等皆用鲜美者,被科之家旋作绣画,或求于四方,人多失业,至于逃遁,或有就死者。

盖朝旨严切,而引伴皆用中人,是以如此。

自元丰八年使者回,到今復至。

朝廷用知杭州苏軾及御史中丞苏辙之请,痛加裁省,及定其程限,自入界不两月到闕下。

问引伴官向縡、赵希鲁,言沿路扰费十去六七矣。

」"此据刘挚日记增入。 "

著作佐郎张耒、校书郎陈察並为集贤校理。

"六年六月八日,耒改祕丞。 "许將乞赴兴龙节上寿,仍乞缀寄禄官班,更不赴坐。

詔立班在六尚书上,余依。

"御集五日。 "甲辰,殿中侍御史上官均知广德军。

先是,御史中丞苏辙言:「伏见殿中侍御史上官均,昔任监察御史,与王巖叟等相约论事,既而背之。

巖叟劾其反覆,均即缴奏巖叟私书,一时鄙其倾险,亟罢言职。

近者朝廷復自郎中擢为台属,臣虽知均为人阴邪难测,犹覬改过自新,姑受之而观之,及与之行事以来,见其用心不改。

臣昨论熙河帅臣妄占二堡,以兴边患,宜加责降,均知大臣不说,即上言边事当听边臣,不宜以臣言而罢。

及门下侍郎刘挚求解职事,方其无故去位,中外相视,未知其由,或留或去,当出圣意。

均輒上章留挚,其意以为挚若不去,留之足以为己恩,若遂去,留之亦自无损,进退两得,心实不堪。

今者臣与台諫俱论尚书右丞许將进擬差除管军,前后异议,希合圣旨,以陷同列。

中外公议皆以为然,而均与將有乡曲之好,素相结託,凡有所言,阴为表裏,上疏救將,谓將小过,不当斥逐。

且均为御史,职在击奸,见奸不击,反加营救,背公死党,忘失本职,情尤深害。

况前三事率皆希合执政,以求援助,据其情状,难以復居风宪。

臣若不言,留与同事,深恐均乘隙进谗,荧惑聪明,有害圣政。

伏乞罢均台职,以肃奸宄。

臣备位执法,台有憸人而不能去,何以纠百辟?谨昧死弹奏以闻。

」是月辛卯朔也。

"辙札子称十二月一日。 "

后五日,辙又言:「臣顷论尚书右丞许將心怀倾险,不可久在庙堂,蒙陛下照其邪心,即行斥逐,中外正人无不相贺。

惟有殿中侍御史上官均与將向有乡党私好,自居言路,阴为表裏。

昨者台諫交章劾將奸状,独均上言曲加营救。

今將被逐,均自知情状见露,数日以来,譸张失措,度其猖狂解说,无所不至。

缘御史人主耳目之官,不宜久留邪党,汙浊其间,浼□圣听。

臣今月一日已具论奏,伏乞检会,早赐降黜外任,庶几奸慝之人,小加惩戒。

」"此札子称五日。 "

是日,辙又与殿中侍御史岑象求同奏:「臣等顷言尚书右丞许將用心倾嶮,议论反覆,留之左右,恐害圣政。

伏蒙陛下以臣等所言为然,即令补外,中外称快。

而殿中侍御史上官均独言不当罢將执政,指臣等所言为非,曲加诬谤,无所不至。

伏惟陛下日月之明,照见臣下情偽,將之奸意,具在圣鉴。

今均与將乡党情分素深,向除台官,实將之力。

度均之意,方欲倚將以求进用,故於將之未去,则出死力以营救,庶几將之復留;於將之既去,则诬臣等以附会,庶几陛下疑惑。

始终情状,皆出奸邪。

况均自知必去,无所顾藉,诬汙臣等,冀以荧惑圣聪,若不明加责降,但罢其台职,使均得计而去,何以惩艾奸慝?臣等前来各已曾论列,伏乞指挥检会,早赐施行。

」贴黄称:「臣等窃见从来台官弹击奸邪,不择贵近,则为本职。

即未有御史中丞言执政过恶,朝廷公议共以为然,而台中官属阴为执政理雪,反击中丞者。

今上官均所为,古今未有,若非背公死党,欺蔑朝廷,岂敢如此?」"此三札並得之汪应辰,今辙奏议乃无此。 "傅尧俞、韩忠彦、许將等之求罢也,均言:「大臣之任,同国休戚,政令赏罚,所系甚重,同异相济,要归至当。

庙堂之上,当务协谐以治天下,使中外之人泯然不知有异同之跡。

若悻悻辨论,不顾事体,何以观视百僚?尧俞等虽有辨论之失,然事皆缘公,无显恶大过,望令就职,务为协和,归于至当。

」詔諭尧俞等就职。

辙与其僚及諫官互论尧俞等罪恶不当在位,均以为辙等阴承宰相吕大防风旨,遂奏疏言:「进退大臣,当使天下服陛下之明,而大臣得以安其位。

进退不当,则累陛下之哲,而言者自此得为朋党,合谋\併力以倾摇大臣。

天下之事,以是非为主。

所论若当,虽异不害其为善;所论若非,虽同未免为不善。

尧俞所论条制,陛下既从其请而稍更改矣,许將所论张利一,陛下既允其奏而罢管军矣,则二人异论既以为是,但不能协和,实无大过。

而苏辙等以为许將当时与三省商量张利一既已定议,既而背同列议,独有论奏。

臣以为善则顺之,恶则正之,岂有每事违命,遂非不改,然后为忠邪!將舍同列之议,上奉圣旨,是皆將顺其美,不当反以为过恶也。

若使不忠,虽与同列协和,是乃奸臣耳,非朝廷之利也。

若陛下以尧俞、將异论,悉皆罢去,则执政数人自此以为戒,每事曲相隨顺,不敢可否。

愿陛下外採觽论,內揆圣心,审而后断。

將既罢右丞,知定州,均又言:「陛下前日敦諭许將就职,岂以为无罪,知其心之无他也。

今日罢免將,特迫持于二三大臣之言,牵于台諫之论,则是陛下特出于不得已。

吕大防坚强自任,不顾是非,每有差除,同列不敢为异,唯许將时有异同,大防每怀私憾。

今陛下又以將言为是,罢利一管军,大防犹深愤疾。

辙素与大防相善,希合其意,率同列尽力排许將,期于必胜。

既得异论罢去执政,台諫皆务依隨,是威福皆归于大防,纲纪法令自此败坏矣。

」又言:「御史,耳目之任;中丞,风宪之长。

辙当公是公非,別白善恶,乃爱憎任情,毁誉违觽,立党怙势,取必朝廷,彊险偏邪,上惑圣听。

愿出辙等章疏付外朝,如许將有罪,乞加謫命,如无罪,愿正辙等妄言之咎,以破奸邪朋党之弊,收还威权【九】,肃正纲纪。

」又言:「辙等合为朋党,动移圣意,以疑似不明细事,合谋\并力逐一执政,自此人不得安位矣。

」因乞解言职,於是责知广德军。

"旧录云:「均言:『尚书右丞许將不当罢执政。 中丞苏辙、侍御史孙升等附会大臣意旨,奸邪不忠。 臣窃闻外议藉藉,皆以为辙等合为朋党,动摇圣意,必变直为曲,转是为非,以疑似不明细事,合谋\併力逐一执政。 自此,六七大臣人人不得安位矣。 伏乞早赐施行,以协中外之望。 』坐所言不当,故出。 」新录因之。 今据均本传別修,不知作均传者何人,大抵用均家传耳。 家传,乃均第三子著作佐郎愔事建炎初所撰次也,其信否未可知。 今先列苏辙三章,仍不没均言,庶后世有考焉。 曾布日录云:「均尝与苏辙爭论科场不当用诗赋,以此去位。 」又云:「均先在元丰则击蔡確,元祐则击苏辙,绍圣又与章惇不合,即去。 」当考。 "

刘挚敘其事云:「初,台諫之击许將也,均独以谓不可用细故退大臣,乞明正是非。

及將罢,均言益不已,於是苏辙、孙升、岑象求等皆劾均以为朋奸。

第一章言均三事:"章以十二月一日辛卯,今附见十四日甲辰日。 "一谓范育不可罢,二留刘挚,三救许將。

既而章继不止,然其后章止论救將事,不及其他。

均亦连章劾辙及升不为朝廷辨事之是非,补人主聪明,专以私意阴受大臣密諭,结为朋党,表裏排陷,乞正其罪。

会龙兴节假,故两曹得以从容各罄所言以相詆【一○】。

章皆下三省。

均以目录前后章申都堂,至是进呈。

宸意闲暇,两无所向。

吕大防稟测之,諭曰:『均难重任。

』大防曰:『自来言官以事去,有三四等:知州,知军,通判,已甚得监当。

』諭曰:『与合入差遣,不要亏他。

』余並无言,遂可广德之擬。

挚因出笏奏曰:『臣昨八月中请外任者,本以窃禄岁久,无补朝廷,心不自安,故乞一郡,殊不闻均奏留臣也。

臣等进退,料必出于宸衷,岂由臣下议论?兼台諫留执政,亦合避嫌疑,诚\不知体。

又均福建人,臣与之非故旧,亦非乡里,止曾于台中同官,昨均留臣,臣实不得而知,更望照察。

』笑諭曰:『侍郎有何事要去?昨是太皇官家留住侍郎,均亦不曾有文字。

』大防曰:『刘挚昨求去並无事,今为苏辙言上官均文字內说及曾留刘挚,要奏知也。

』挚谓均为王氏学,有文采,性介洁,守道甚篤。

元丰八年,挚在台,爱其前为御史,治相州狱守节得罪,故復举之。

后以张舜民事罢,今年六月復为殿中。

至今三黜,皆于义无嫌。

儻止论大臣去留,宜明辨是非,不可轻以人言进退,以厉臣节、塞朋党,如此则为有补。

不然,当指邪恶事状,直言而去为是。

惜也区区以留將为言,故理不胜矣。

大抵將之去,外论半是半非,虽各係其党,盖不无由来也。

挚又尝语大防,以將为人有可取者,博记问,气劲,见不平必开口,不畏强御,亦其所长。

大防谓潜心怀二,立党偏见,亦可恶者不少也。

均孤立于盛党间,可怜哉!」"此全录挚所记,不復增损。 要可见当时议论,不可略也。 "

注释

【一】知大名府冯京「知」字原脱,据宋史卷三一七冯京传补。

【二】纵火穿城「火」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续准朝差官按视据文义,「朝」下疑脱「旨」字。

【四】纳叶经且將克节「將」,阁本作「埒」。

【五】始议地界「界」字原脱,据欒城集卷四六论西边商量地界札子补。

【六】而大臣又悔「又」原作「之」,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七】陕西转运\使李南公「使」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八】元符元年贡使再至「元」原作「五」,据阁本改。

案:元符仅三年而无「五年」。

【九】收还威权「还」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故两曹得以从容各罄所言以相詆「故」原作「放」,据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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