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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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四十八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五年九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四十八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五年"庚午,1090"

全文

九月癸亥,侍御史孙升言:「近除两浙提点刑狱王瑜为刑部员外郎,瑜在两浙日,湖州武康县民陈德尧诉知县韩宗尧不法,瑜反送本县施行,转运\判官张籂已坐此得罪。

乞罢瑜除命。

」詔瑜別与差遣,仍令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司鞫治以闻。

"王瑜除刑外,在八月四日,并见于此。 籂事在七月二十四日。 "

刑部言:「湖北转运\司申请和买紬绢,並乞依封送二税簿条施行。

」从之。

户部言:「请令大宗正司具合请生日支赐宗室及宗室女职位名称,并係所生月日及合给支赐条例,关太府寺。

」从之。

乙丑,右正言刘唐老言:「伏见诸路州县,有自来灾伤倚阁税赋,候丰熟日起纳。

今来秋稼已成,窃虑官吏乘此登稔,併行催索。

转运\司利於输入,不免督责施行。

伏念闲者累年灾伤,公私逋负不少,幸兹一稔,称贷之益,苦无遗余,逼於催科之严,反以收成为患。

臣今欲乞朝廷指挥诸路,有倚阁税赋合纳去处,以十分为率,且令催纳三分,其余候將来丰熟依条举行。

所贵目下佃民实获丰年之惠。

」"密疏九月四日。 "

丙寅,户部言:「自今后欠负官物,磨勘毕,立限监催,须候纳及二分,方关理欠司。

如未纳及二分及未关理欠司,遇赦並不除放。

」从之。

"新无。 "

丁卯,权知开封府、天章阁待制顾临为兵部侍郎兼侍读,兵部侍郎范纯礼为给事中。

"苏辙云云在十二月二十二日壬寅,孙升亦有言。 "

枢密都承旨、龙图阁待制王巖叟权知开封府,殿中侍御史杨康国为左司諫,国子司业、集贤校理孔武仲兼侍讲,直祕阁、起居郎黄廉为集贤殿修撰,充枢密院都承旨。

殿中侍御史上官均言:「廉在元丰初尝为御史,与蔡確鞫相州狱,廉曲意附確,頥炼士人,陷无辜於深刑,不可使居要近。

」乃詔廉依前职为陕西都转运\使。

"陕西都漕十八日改除,并见于此。 均集有两章论廉甚详,今但从实录,存其略。 廉为左史在四年十月三日,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再詔为给事。 "考功郎中岑象求为殿中侍御史。

苏辙、孙升言:「臣等近准敕举岑象求、赵屼充台官,已蒙圣恩除象求殿中侍御史。

窃见本台两院官共六员,分领六察,皆得言事。

元祐之初,朝廷急於求治,台中闕员,略无一二。

四方观望,皆知陛下勤於听纳,爭效悃愊,以补万一。

今日监察御史併闕四员,虽圣明开纳之意无损於前,而员闕不补,中外疑惑。

今六曹寺、监,虽復闲地,每遇有闕,犹未尝不补。

况於人主耳目,所係至重,自非讳闻直言,及有所壅蔽,而听其久闕,实非治世之事也。

况六察所治事务不少,若稍有弛废,则冤抑者必觽,亦非先帝设官之本意也。

伏乞特出圣旨,下本台及两制分举八员,陛下择取四人用之,使天下晓然知朝廷招求忠言,与昔无异,不胜幸甚。

」"十月十七日徐君平、虞策为察院,乃辙与承旨邓温伯所举,必因辙此章乞本台及两制分举,故从之,但实录脱遗耳。 九月初监察御史並闕,二十二日乃除裴纶,纶十月二日罢,十七日始除徐君平、虞策。 "辙又言:「臣伏见唐制,御史属官皆大夫、中丞自举。

及本朝旧法,亦皆丞、杂及两制举人。

盖以人主耳目之官,不欲令执政用其私人,以防壅蔽。

近自元祐三年六月八日圣旨指挥,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并用陞朝官通判资序实歷一年以上人。

自是以来,虽时復令本台及两制举官,而终无一人应格可用。

何者?士自选人改官,经两任知县,一任通判,若稍有才名,多为朝廷擢用,其余碌碌无取,难以復堪台官。

虽或闲有沈沦未见知赏,然亦已少矣。

今法限取此人,已伤苛细。

而又缘此祖宗举台官旧法,久废不用,而执政以意选用旧人之例,遂以成风。

近日虽圣意开悟,復令臣等举官,然弊法尚存,方人物衰少之时,实患难以应法。

伏乞检臣前奏,稍改近制,令台官得举陞朝第二任知县及通判以上各半。

若谓知县资浅\,乞依尚书侍郎例,许权监察御史。

所贵稍存祖宗故事,不致执政自用台官。

虽方今君臣相信,法度可略,而朝廷纪纲,不可不经久远。

臣职在台长,台中典章,义当固守。

辙又言:「臣闻书称尧、舜之德曰『明四目,达四聪』,盖人君居高宅深,其势易与臣下隔绝,若不务广耳目,则不闻外事,无以豫知祸福之原。

臣不敢復论前代,请陈本朝故事。

每当视朝,上有丞弼朝夕奏事,下有台諫更迭进见,內有两省、侍从、诸司官长以事奏稟,外有监司、郡守、走马承受辞见入奏,凡所以为上耳目者,其觽如此。

然至於事有壅蔽,犹或不免。

今自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垂帘以来,每事谨重,髃臣得对於前者,惟有执政及台諫官而已。

然天下之事,其是非可否既决於执政,陛下欲於执政之外特有所闻者,又独有台諫数人而已。

臣观今日台官三员、諫官二员,其闲非执政私人,特出圣意所用者,又不过一二人。

孔子有言:『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陛下试取此五人言行之实而諦观之,则其邪正向背,燍可见也。

昔汉成之世,王凤用事,髃臣莫敢尽言。

惟刘向、王章力言其恶,无所顾避,皆为凤所不喜,言卒不用,或继以死。

而凤推荐其门人如杜钦、谷永之流,使上对论事【一】。

钦等所言,皆掩蔽凤短,专攻帝失。

由此直言不闻,汉以不竞。

今陛下深处帷幄,耳目至少,惟有台諫数人,若又听执政得自选择,不公选正人而用之,臣恐天下安危之计,无由得达於前,而朝廷之势殆矣。

惟陛下留神省察,无忽臣言,则社稷之福也。

」"台官三员:侍御史孙升、殿中上官均、岑象求。 諫官二员:左司諫杨康国,右司諫刘唐老。 此九月初台諫员数。 九月末除裴纶察院,十月罢。 "

权管勾步军司刘斌为秦凤路副都总管,权管勾马军司姚麟兼权管勾步军司。

己巳,左藏库副使赵覲特换右奉议郎,与通判差遣。

以覲父师旦死事康州故也。

"政目八日事。 "

詔开封府诸科额二百三十二。

已拨五十添解进士,今就试人多,特更拨一百五十。

"此据政目八日事增入,额数当考详,七月十二日已拨五十。 "

壬申,户部言:「因娶宗室女,并內命妇、保甲授官者,並不免本户科配,及第一等户娶妻以阵亡之家恩泽授官者亦如之。

又请在京酒户,如不依限內纳麴价钱,並依外州县催理公私所欠钱给限监理,三限不足,以所欠多少定罪。

」並从之。

癸酉,詔除三路外,诸路转运\、安抚鈐辖司,三京留守司,各权添差大使臣两员充准备差遣。

"实录中有此。 "吏部尚书右选官闕五百余,大使臣二千三百,约四人守一闕,此三选最少,故有是詔。

"此据政目增入。 "

集贤校理叶祖洽为考功郎中,朝散大夫郭燍为刑部郎中【二】。

"十六日韩川云云。 "

丙子,定武军留后、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建国公、諡章靖克继卒。

丁丑,詔復置集贤院学士。

又詔责授成州团练副使、黄州安置吴居厚为左朝奉郎、少府少监、分司南京,左朝奉大夫、监常州茶税贾青管勾洞霄宫,右朝奉大夫、监泰州酒税吕孝廉管勾僊源县景灵宫太极观,右朝请大夫、监宿州酒税吕公雅管勾鸿庆宫。

"政目云:吴居厚于旧官上降三官,除朝奉、少府丞、分司南京,许外州取便居。 贾青、吕孝廉、王子京、吕公雅并管宫。 "

中书舍人韩川言:「近除朝散大夫郭燍为刑部郎中,按燍才识鄙下,不足尘玷郎位。

」詔燍別与差遣。

"十二日除燍刑中。 "

知蘄州莫君陈为刑部员外郎。

赠左奉议郎、直集贤院、管勾崇福宫司马康为右諫议大夫,官给葬事,賻金帛有加。

"六月四日除右司諫,病不能拜。 八月二十四日直集贤、崇福,九月六日卒。 赠官据政目并墓誌增入,绍圣四年闰二月追夺。 "

通议大夫王端卒。

庚辰,刑部言:「请给歷品官、宗室及宗女,若係公之人,满四年,余人满二年,令一易以旧歷纳户部检勘,关送比部看详磨勘讫,送度支检勘架阁。

」从之。

又言:「人吏疲懦,若累有犯,不可存留者,具实状体量申尚书省。

六曹、门下、中书后省体量人吏疲懦,若累有犯,不可存留者,送中书省。

若都省审察六曹、门下、中书后省者,降等出职,年限未及者,又降一等,降至守闕军將者免降【三】。

未有合出职名者,放罢。

」从之。

赐荆湖北路封桩钱十万贯为边备。

"政目十八日事。 "

壬午,御邇英阁,詔讲读官读书、讲宝训。

宰相、执政、讲读、记注官,各赐御书诗一首,上亲书姓名於其后。

癸未,左朝散郎裴纶为监察御史,寻改屯田员外郎。

"裴纶不知谁荐,又不知何故便改屯外。 改屯外在十月十一日,今並书。 范祖禹手记云:「元祐五年除御史,辞不就。 」"

侍御史孙升言:「臣窃闻新除监察御史裴纶辞免除命甚坚,议者皆言纶之擢用,外廷不知所以被召因依。

夫未经试用之臣,声跡疏远,一旦为人主所知,任之为耳目,非缘近臣论荐,则必有章奏感悟人主,如唐之马周也。

且观远臣以其所主进不以礼,主或非人,虽孔子犹见疑於觽人,必待孟子以为之辨。

况裴纶言行未足以信於天下,而召用未明,宜乎纶辞避而不敢当其命也。

御史居耳目纪纲之地,以正色敢言不避权强为职,其进也岂可不自重哉?伏望圣慈详察,明降召用裴纶因依付外,不独使纶有以自明,立朝无愧,亦所以示天下后世用人之公也。

刘挚记裴纶及胡兢事云:「先是,中旨召纶及兢为言事官,辅臣面奏,候召到审察。

纶至,一诣都堂,其人亦清修之士,惟苏颂略识之,遂以纶为监察。

既而言者交章论列,以谓人主用人固善,但此二人何缘达于上听?恐岐径一开,不胜其弊,乞明降荐者章奏,以公选授。

而纶亦恳辞,故罢之,终不諭以所荐。

又论兢尝为瀛洲学士【四】,罪恶有状。

因并諭曰:『兢到別与差遣。

』外议推求其端【五】,为说不一。

或曰纶前通判蔡州,颂有子在其部,犯法將败,纶力庇全之,故颂密荐。

又曰:纶居许,与诸韩善,近宗师来,多延誉于士大夫而致之于傅尧俞,故尧俞密启。

或又云维所荐也。

兢则多谓陈衍荐之,盖尝承受于高阳,与兢同时,又雅相厚也。

初云韩忠彦、刘安世所荐,皆高阳同官尔,问二人皆不然。

」"按吕大防政目十月二十五日胡兢为宗正寺丞,此即別与差遣也。 兢前资当考。 "专切措置荆湖北路边事司言:「渠阳寨主李备申蛮贼\犯边,借差杨晟经等掩获有功。

」詔与等第转资及补军校,应该赏人,其借职以下令给付身文字,依陕西例。

」又言:「备及监押蔡义,与蛮贼\凡十余战,乞加赐予。

」詔赐金帛有差。

"赐金帛在二十四日,今并书之。 "

户部言:「冶户煽生铁,如有隱落,不尽数上歷,虽未出冶,并许人告,得实,依漏税法给赏。

」从之。

"新无。 "

甲申,吏部言:「应在任判司簿尉举移令职官知县人,如举状考第该就移,其愿罢任者,具状诣闕径申所属,录申吏部,以申状到日作见闕注官,承替讫,许令罢任。

若申状未到,已有先注擬待闕人,亦下待闕处促新官,候到,方得罢任。

」从之。

"新无。 "

詔刑部,今后官员犯公罪杖已下,依赦文及有正例別无违碍者,关吏部施行。

乙酉,吏部侍郎赵君锡为天章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兵部侍郎顾临为吏部侍郎,集贤殿修撰、知徐州彭汝礪权兵部侍郎,新知潍州周孝恭为刑部员外郎。

詔知秀州章衡、知庐州杨汲並为集贤殿修撰,衡知襄州,汲知徐州。

左司諫杨康国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窃闻朝散大夫章衡除集贤殿修撰、知襄州,士论喧然,皆为不当。

谨按衡之为人,污行丑名,著闻天下。

语其恶秽之跡,君父之前不敢缕陈。

岂可以岁月敘迁,进兼清职?况郡守之寄,师表千里,民所取法。

考衡素履,所至之郡,识者见之,莫不讶朝廷差任之失,谓衡安可以化民也。

愚民见之,则曰『郡守尚尔,我何为而不可哉?』当见夫不夫,妇不妇,男不男,女不女矣。

败坏陛下之美俗,无如衡之为甚也。

直可屏之远方,与觽不齿,陛下必欲包荒,未即遐弃,但可止令散宫庙,与禄赡家,窃年终身,不可復与民政。

臣之区区,肝胆俱露,无他,实恐有辱圣朝治体。

伏望陛下省察,早赐指挥,追寢新命,以清朝论。

詔措置河北糴便司职事令提举河北糴便司一面管当结绝,转运\司更不兼管。

"政目同。 绍圣元年闰月二日復置提举,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復措置司,三年四月十三日罢提举。 "户部言:「河北、河东、陕西乡差衙前,据投名人所得支给等钱,并减半给。

投名衙前除依条本户合差耆长不免,其余色役並免。

」从之。

"政目同。 "

丙戌,黔州观察使、永兴军总管李浩降为忠州防御使。

以浩前坐任熙州副都总管,买诸路军交旁入中等,虽会赦,特有是命。

刑部请依元丰敕,军人赦前逃走,经恩不首者,虽再经恩,不得原减。

从之。

"新无。 "户部言:「勘会请给粮料院专管勾,只得拖歷批勘【六】,"案此处文义不明,疑有讹脱。 "余並听太府寺指挥。

仍令本寺指定依某年月日条式,合支名目则例、月分、姓名、贯百石斛钱数,行下所属粮审院勘验批放。

如係无法式,或虽有法式而事理疑惑不能决者,即申度支取决,不得泛言依条施行,逐处亦不得承受。

已上违者徒二年,仍不以降赦原减。

」从之。

陕西制置解盐司言:「应告捕获私盐,除准价支赏外,將別理赏钱,如不及十斤倍之,每十斤加二贯,至百贯止。

內本路仍乞据今来所添钱只用本司钱支充。

」从之。

丁亥,河北转运\判官陈佑之罢兼权北外都水丞。

提举河北糴便粮草郑佑罢提举照管深州并焦家山公隄道。

右宣德郎孙迥知北外都水丞,提举北流,"十月十二日又书新提举出卖解盐孙迥知濮州,则是此日差除,旋改易也。 当考。 "右宣德郎李伟权发遣北外都水丞,提举东流,同共提举北京黄河地分,仍那移两河人兵物料。

己丑,如京使、前福建路都监周士隆为左藏库副使,令吏部添差充京西州军监当差遣。

坐知诚\州日创建堡寨,招纳溪峒蛮人,希冒功赏,及福建罢任,违条擅不赴闕,径归本贯。

故有是命。

枢密院言:「秦凤等路提点刑狱游师雄奏,亲诣质孤、胜如堡体量,西贼\五千余人攻毁两堡,其日烟雾,不见烽火,胜如堡有横空地道,因此保全,守据人祇有三人伤中,又缘巡检计守义执西贼\四人,所有质孤堡四人为西人所杀。

巡检王亨自合预行约束,告示守据人,势力不敌,即许回避,管当东关堡白遇、刘文珪,亦不预行隄防,颇涉慢易。

」詔王亨特降一官,展一期敘。

白遇、刘文珪各特展二年磨勘。

胜如堡使臣执到西贼\四人,特免责罚。

熙河兰岷路经略使范育、知兰州种谊,并特放罪。

辛卯,詔前任执政官应检举丁忧者,持服月日,许通理期限。

其罢执政官后因事落职降官,令中书省依条施行,责授散官。

正议大夫、天章阁待制致仕楚建中卒。

御史中丞苏辙言:「臣近再论唐义问处置渠阳边事乖方,致渠阳蛮寇贼\杀將吏,乞早黜义问以正邦宪,更选练事老將,付以疆埸。

经今多日,不蒙施行。

访闻执政止以临敌易將兵家所忌为说,虽知义问处置顛错,至覆军杀將,犹復隱忍,不即遣代。

比虽遣衡矩往视,然矩凡人,未曾经练戎事,何益於算?徒引岁月,坐致边人肝脑涂地,臣甚惑之。

谨按义问所为,盖全不晓事,留在边上一日,即有一日之害。

昔赵任廉颇,以赵括代之则败,秦任王齕,以白起代之则胜。

盖临敌易將,顾代者何人耳!今执政乃以虚文藉口,终能庇之,远人何辜,日被涂炭?若非陛下哀矜四方,亟命贤將往代,则臣恐陷害生灵,未有已也。

兼臣访闻渠阳诸夷,蟠踞山洞,道路险绝,中国之人入践其地,虽跬步不得其便。

昔郭逵知邵州,困於杨光僭,李浩从章惇自沅州入,过界即败。

逵、浩皆西北战將,然並有败无成者,地形不便也。

今闻朝廷已指挥诸道发兵,数目不少,然將非其人,臣恐既不知战,又不知守,老兵费财,渐致腹心之患,深可虑也。

今朝廷欲弃渠阳,然其中屯戍兵民,不下数千,义无弃之,俾为鱼肉。

要须略行討定,使知畏惮,肯出渠阳兵民,然后为可。

臣访闻湖南、北士大夫皆言髃蛮难以力爭,可以智伏,欲遣闲谍招诱,必用土人,欲行窥伺攻討,必用土兵舍此而欲以中国强兵敌之,虽多无益,然此可使智者临事制置,难以遥度也。

臣前者尝以觽人言谢麟屡经蛮事,颇有劳暛,乞行委任。

朝廷置而不用者,盖必有贤于麟者,惟乞速遣,以紓边鄙之患。

至於义问决无可望,幸陛下无疑也。

臣又闻渠阳诸夷,与宜州髃蛮相接,宜蛮部族觽多,若与渠阳诸夷合谋\作过,势益昌炽,猝难翦灭,亦乞指挥广西豫行招抚。

虽不得其用,但勿与协力,亦不为无益矣。

」"辙前奏在八月二十四日。 "

是月,御史中丞苏辙言:「臣伏见大河北流,经营十年,以成河道。

每年夏秋汎溢,孙村地形低下,涨水东出,因此张问等辈欺罔朝廷,建为回河之议【七】。

自是北京生灵怀鱼□之忧,日夜求迁徙之计。

监司守臣及敕遣使者皆言其不便,朝廷亦知其难矣。

而去岁八月,宣德郎李伟輒敢献言,欲闭塞北流,回復大河,力排觽议,侥倖万一,私覬功赏。

朝廷为之置修河司,调发民夫,徱刷役兵,差文武官吏收买梢茭,百废并举。

河北、京东西路公私为之骚动,万口一词,知其无成。

上赖陛下圣明,照知利害,然犹未尽罢其役。

始令且开减水河,次因旱灾,令权罢修河,放散夫役。

然修河司依前不罢,李伟仍提举东流故道。

后因给事中范祖禹封还敕命,寻奉四月五日圣旨,李伟差遣候过涨水检举取旨。

臣访闻是时大臣面许陛下,埙求得一人可代伟者,即令伟罢去。

夫伟以欺君动觽,害及数路,据法即日当诛窜以谢天下,今乃迁延至此。

况有前件圣旨,必非虚言,理当检举施行,以信大臣前说。

今涨已退,而伟终不罢。

据今月三日圣旨,止是依□安持等所请,候霜降水落,从北外丞司相度,將梁村口至孙村河身內妨碍处,取豁擗掠,候冰冻消释,相地形顺便,隨宜开导,务令深阔,釃为二渠。

臣详观安持等说,盖犹挟奸意,观望朝廷,欲徐为兴动大役之计,以固权利。

不然,但略行开拨口地,则北外丞司自可办事,自不须復存修河司,仍留李伟,使时进奸谋\,以败大计也。

以臣观之,修河司若不罢,伟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

伏乞指挥大臣,速罢修河司,及检举前敕,流窜李伟,以正国法。

」贴黄称:「臣观大河北流,北京在其东,军民仓库所在,河朔之都会也。

昔人远为涨溢之备,於其西岸开三河门,使涨水西流於空闲之地,至馆陶合入河身,故北京可无大患。

今自李伟等闭塞三河门【八】,筑截河马头、止水锯牙,激水东向,仍於东岸第三、第四、第七铺,开拨河道,恣令涨水灌注北京之上。

今岁八月,涨水东流,几与北京签横隄平,南望瀰汎五十余里。

是时北京申若雨不止【九】,风不定,本京必致疏虞。

今伟等申请,皆没此目前实害,而深言北流深、瀛汎浸之害,以为不可不存东流,以分减水势。

据今年深、瀛等州隄防新復,未甚高厚,然皆不至决溢。

若將来岁岁增筑,使与从前河隄相若,加以海口深快,涨水不得停留,纵有小溢【一○】,必不至深害,虽无东流,未为患也。

故臣以为伟等皆妄言,苟欲自便耳。

若不斥去,则邪说无穷,正论无由得伸,最河防之巨蠹也。

注释

【一】使上对论事「对」原作「封」,据欒城集卷四五乞再举台官状及汉书卷六○杜钦传、卷八五谷永传改。

【二】朝散大夫郭燍为刑部郎中「中」字原脱,据阁本及下文补。

【三】降至守闕军將者免降「闕」原作「关」,据阁本改。

【四】又论兢尝为瀛洲学士「洲」原作「州」,据阁本改。

【五】外议推求其端「端」原作「论」,据阁本改。

【六】勘会请给粮料院专管勾只得拖歷批勘「会」下原衍「结」字,「料」原作「科」,据宋会要职官二七之一五刪改。

又,宋会要本句作「勘会请给粮料院审计司只得拖历批勘」。

【七】建为回河之议「回河」原作「河北」,据欒城集卷四五乞罢修河司札子改。

【八】今自李伟等闭塞三河门「闭塞」原作「闲空」,据同上书改。

【九】是时北京申若雨不止「申」原作「中」,据同上书及阁本改。

【一○】纵有小溢「小」原作「水」,据同上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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