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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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四十一 李焘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祐五年四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四百四十一

帝号 宋哲宗

年号 元祐五年"庚午,1090"

全文

夏四月丁酉,詔龙图阁直学士邓温伯兼侍读、提举醴泉观,其新除翰林学士承旨告缴纳。

温伯告命既出,言者论駮不已,故有是詔。

王巖叟又封还词头,奏曰:「臣昨封还温伯除翰林承旨词头,伏奉指挥,令以次舍人撰词。

臣以所言无取,两乞罢职,未蒙俞允。

今日別承温伯改除侍读词头,臣不敢輒行。

缘臣本论人才之邪正,不爭名职之高下。

伏以陛下富於春秋,方以进学为急,正当选择正人,日侍经帷,以辅养圣德之时,而进佞邪以置左右,正人惧焉。

书曰:『昔在文、武,其侍御仆从,罔匪正人。

』荀卿曰:『君子居必择乡,游必择士,盖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

』夫仆御之官,微贱者也,朝夕左右,给役事而已,恐其一言或邪,遂误君德,犹必用正人,况劝讲之臣乎?庶士犹知近中正而防邪僻,况万乘之主乎?温伯奸邪,事跡猥多,不能篃举,举一事陛下亲所见者,以为明验。

垂帘之初,陛下下詔求直言,欲以知天下之事,而温伯草詔,阴合奸臣之意,阳承陛下之旨,名为求言之詔,实乃禁言之书,使天下无一人敢应詔者。

逮司马光具以此意陈於陛下,別作詔文,於是天下之情始得以上达。

奸邪如此,岂可令侍言帝幄,豫亲近之列乎?臣粗知爱君,何敢奉詔?伏望收还新命,俾易善藩,庶不累日新之德,获允至公之论。

」贴黄称:「元丰八年五月五日,下詔求直言,乃是两宫盛德之举,惟温伯与蔡確协谋\蔽塞,顛倒其说,將求言之詔,阴藏六事,为距言之文。

若非司马光极口论列,乞行別草詔书【一】,陛下何由得知欺罔?天下之人何由晓达圣意?奸臣为害如此,已见明跡,今若置之经筵,日承顾问,深恐佞邪惑乱聪明,上累君德。

臣輒节录温伯元行詔本,及司马光论列乞別草詔书奏状,望赐省览,庶见奸臣邪心未易防察,不可一日令在左右。

」詔以温伯知南京。

既而復从初命。

"郑雍新、旧传并云:雍封邓温伯侍读除命,復除承旨,雍乃草制。 按:丁酉詔云「其新除承旨告缴纳」,则承旨告已尝行出矣。 当是时,在西掖者三人:郑雍、顏復、王巖叟也。 初缴还承旨词头,必送以次舍人,不知復及雍孰为之。 今令缴纳者,即此告也。 雍若先曾草制,则后必不更草,岂今所缴纳者,或顏復所为?辛丑再除,雍实为之,然顏復时已病,不当直。 按:辛丑詔云依三月十四日除命,復为承旨,自不须別出告,既不別出告,而传称雍遂命词头,所不可晓。 盖巖叟缴还词头,即送雍,雍命词讫,更除侍读,雍已论列,因用雍前所撰告命给付,而传误云尔也。 巖叟系年录记此事颇详,今从之。 雍四月十日迁中大夫,旧录有之,新录削去,不知雍以何事迁也。 当顏復五月六日自西掖改章制、侍讲、祭酒,翼日遂卒,或除温伯时,復已病,不必当制也。 据王巖叟五月十八日自西掖改龙制、都丞,苏辙云:「言温伯者皆美迁。 」按巖叟尝以章制为都丞矣,岂以迁龙制为美乎?当考。 "

三省言:自春以来,时雨未足,民间诸般欠负,恐未能偿。

詔:「府界、诸路监司,应雨泽未足处人户合催理系官欠负【二】,权住理纳,候丰熟日依旧。

枢密院言:「转员马军指挥使已下至副兵马使,人数溢额,转迁不行。

」詔权置下名军使一百七十人、副兵马使一百七十五人。

詔:「大理寺合行火限,官员出局,即时洒熄。

夜宿行遣文书,聚於宿官一处,专切提举。

如不洒熄及至遗漏,並依尚书省诸房法。

」初,元丰七年,尚书诸房不以时熄火及遗漏者,罪当徒。

至是,以元丰库接大理廨垣,而本寺未有火禁,故降是詔。

"新本削去。 "

户部言,乞於请官物条內,添入充官用之物,过限具因依报所属,別出凭由帖旁。

从之。

旧无限或阅岁不请,难於检察故也。

"新削。 "

戊戌,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乞委城寨使臣同召募少壮堪耕战之人,刺充弓箭手。

每员招及三百人,著业及一年,减磨勘一年;百人,减半。

仍委知、通提举,每及六百人,各与减一年磨勘;三百人,减半。

」从之。

己亥,提点京东东路刑狱刘□□羽□贝□为刑部郎中。

昭宣使【三】、和州刺史、內侍押班赵世长为本省右班副都知。

枢密院言:「军人差发往川峡路屯驻者,內有曾犯徒经断並逃亡捕获,或无家属,若配军並降到人,並隔下权移本州或邻近以次州禁军指挥、管辖、差使,候军回却归旧指挥收管。

」从之。

"新本削去。 "

庚子,詔李伟差遣候过涨水检举取旨。

从范祖禹三月辛未駮奏也。

"辛未,三月六日。 此据苏辙九月末奏增入。 "辛丑,詔邓温伯依三月十四日命,除翰林学士承旨,其四月二日提举醴泉观[四]兼侍读除命勿行。

始,太皇太后諭执政,令以温伯知南京,既而曰:「且记取,便与迁。

」及退,尚书右丞许將谓同列曰:「帘中语殊未婉顺,盍再將上。

」中书侍郎傅尧俞和之,吕大防以为然。

时郑雍闻王巖叟再封还词头,亦上疏乞辨邪正,曰:「朝廷顿除温伯为学士承旨,而觽言交攻,一旦改命,乃使日侍天子左右,得以纳说。

臣不知以温伯为邪而退之,或以为无过而用之也?」於是执政并雍疏进呈,卒从初命,而有是詔。

雍前所撰承旨告犹在閤门,乃促温伯拜受。

"新、旧录於此始载王巖叟封还温伯词头,詔送以次舍人,又不载以次舍人为谁,今移封还词头事见三月十四日,仍取刘安世言章备载之,余人更须搜討编入。 王巖叟纪年录云:郑雍疏,盖文过之辞。 语郑穆曰:「此疏同进呈,必害事。 」已而果然。 "左諫议大夫刘安世言:「臣伏见朝廷除温伯为翰林学士承旨,初则中书舍人缴还词头,继又给事中两次封駮。

臣窃谓至公之朝,必无遂非之理,迁延累日,未敢论列。

比闻传报,前命復下,搢绅相顾,莫不失色。

何者?陛下即位以来,未尝沮抑公论,今两省给舍举职如此,盖是公议以为失当,朝廷□不听纳,持之益坚,臣再三思之,不得其说。

及观告词,乃知陛下以攀附之故,遂加恩宠,臣独疑其不然,须至辩正。

前代创业之主,经纶草昧,乃有豪杰之士,用为佐命之臣,谓之攀附可也。

继体之君,或由储贰【五】,或自藩邸,春宫、王府,咸备僚属,以其有保傅之恩、调护之效,谓之攀附亦可也。

恭惟陛下初自妙龄,未遑出阁,诞膺天命,遽登宸极,中间温伯惟曾暂掌牋记,何尝得望清光?而遂以攀附加之,循名考实,显为非据。

况温伯奸邪反覆,天下所知,阴假王言,內交蔡確,此实有罪,苟逭典刑,更蒙误恩,尤骇物听。

伏冀陛下审察清议,斥远佞人,收还詔除,以慰觽望。

又言:「温伯资稟奸邪,贪附权利。

熙寧中,王安石、吕惠卿势均力敌,更相倾陷,温伯始终反覆,出入两党,巧斗侧媚,情態万状。

元丰间,蔡確用事,悉心附託,召自成都,置之翰苑。

及陛下纂承天极,褒赏辅弼,温伯草王珪麻制,则曰『豫定议於禁涂』;为確命词,则曰『尤嘉定议之功』。

臣闻太皇太后之立孙,神宗皇帝之与子,上当天意,下符人望,圣心先定,不假外谋\,考经稽古,无一不合,確实何力,敢贪天功?就如奸人之言,出於大臣之策,亦当先推上相,方及次辅。

而温伯阴受邪说,稍絀王珪,乃於確制特为溢美,重轻顛倒,欺惑天下。

盖小人之深计,將徼幸於异日,温伯预闻其事,故欲以此为张本。

原心定罪,宜蒙显戮,苟逃诛窜,已出大恩,岂可尘污玉堂,奉承玉旨?况中书舍人缴纳词头,给事中再曾封駮,成命之下,则御史全台、两省諫官並曾论列,物情骇动,未见如今日之甚者。

以此卜之,则公议所弃,不可不去也。

伏望圣慈察君子小人消长之机,为宗庙社稷永远之虑【六】,早出臣奏,付外施行。

」又言:「臣两曾论奏邓温伯差除不当,至今未奉指挥。

臣闻朝廷之务,莫先於用人。

君子进,则治之本也,小人用,则乱之阶也。

王者深居九重,不能尽知臣下之邪正,是以设諫官、御史之职,俾司耳目之任,而采中外之公议,是非可否,惟觽之从。

故蔽贤之言,不能害君子,党奸之论,无以助小人。

明君无所用心,而贤不肖自辨。

知人则哲,其道不过如此。

今温伯奸邪反覆,惟利是嗜,交结蔡確,臣节不忠,自闻詔除,甚骇物听,台諫论列,乞寢成命,今已累日,未听俞音,事系消长,不避诛谴。

伏望陛下以言官累奏付外施行,勿以奸人先定之语,而废天下至公之论。

」又言:

臣前日以职事进对,因及治乱安危之大计,伏蒙圣慈特赐开纳,感激忭蹈,莫能自胜。

最后论列温伯差除不当,陛下諭臣曰:「卿等须体朝廷之意,天下事岂可尽由台諫?亦当出自宸衷。

」臣虽已具义理开陈,退而深思,犹有未尽,輒布悃愊,上瀆天听,惟陛下不惮烦而试听之。

臣尝读国语,以谓天子听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献诗,瞽献典,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諫,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

是三代之前,上则公卿大夫,朝夕得以纳忠,下则百工庶民,犹执艺事以諫。

故忠言嘉谋\日闻於上,而天下之情无幽不烛,无远不通,所为必成,所举必当者,諫諍之效也。

后世之事,不务献纳於君,而多为自全之谋\,正论远猷,鲜有入告,於是设员置职,而责之以諫矣。

进言者益少,而听言者不知,此天下之治所以终愧於先王之盛时也。

神宗皇帝考古揆今,更新官制,以朝廷者政事之所自出,乃用有唐六典之法,置舍人於中书省,凡詔令之未安,法度之未便,皆得抗之,庶协厥中;万一差失,则设给事中於门下省,委之封駮;犹恐人之谋\虑不能尽善,则又命諫官论议,御史纠弹,上下维持,纪纲详密。

诚\使此地卒皆得人,交修职业,而朝廷不治者未之有也。

今天下方制万里,获睹陛下之清光者,亿兆之中,仅有一二,就获睹之中,得接言议者,又千万无一焉。

自二圣临御以来,髃臣无非次之对,上则六七执政,下则四五言官而已。

陛下所与谋\议者,其寡少如此,臣若更不以体朝廷为事,知公议之不可,而不以告於陛下,则黎民疾苦,万物闕失,邪正之消长,中外之情偽,何以尽达於圣听乎?

昔唐太宗之朝【七】,三日不諫,则责侍臣。

盖高卑之势,既已辽绝,上下之情,常若不通,虚己招来,犹或不至,倘示厌薄,人谁尽忠?书称尧之德,则曰:「稽於觽,舍己从人。

」语舜之功,则曰:「明四目,达四聪。

」序禹之所以兴,则曰:「益赞於禹,禹拜昌言。

」述汤之所以王,则曰:「用人惟己,改过不吝。

」惟其諫而能听,听而能改,此尧、舜、禹、汤之所以为圣人也【八】。

伏望陛下开广聪明,延纳忠臣,言或逆耳,则求诸道,语或逊志,则知其恶,任贤勿贰,去邪勿疑,使怀奸者无隙可乘,履正者乐告以善。

陛下广览兼听,日新圣德,与尧、舜、禹、汤并驱爭先,不其伟歟!臣待罪諫垣,曾乏善状,惟是尽诚\无隱,庶几报塞大恩,更愿陛下察其爱君之心,恕其狂妄之罪,少赐采择,不胜幸甚。

又言:「臣近四次论奏邓温伯差除不当【九】,至今未奉指挥【一○】。

臣不敢远引前古,上烦天听,止以祖宗故事,更为陛下开陈,庶几愚忠或蒙采纳。

臣伏观太祖以和厢贵家子,能业文,甚宠待之,欲召入翰林,谓近臣曰:『厢眸子眊眊然,胸中必不正,不可以居近侍。

』其命遂寢。

景德二年,枢密院言次补禁军列校,王继英奏曰:『藩邸给事之人尚在外职者【一一】,皆聚议腾谤,谓臣蒙蔽不言於上,致其留滯。

』真宗曰:『此等皆不自省循,苟求侥倖,本以因缘际会,倘加升擢,必须有名,方塞舆议。

先朝时,有一散从官李荣【一二】,在藩日曾预给使,后十余年,但隶名尚食局。

尝隨流辈豫选,先帝见而询之,乃知荣也,止迁队长,岁余渐擢为小校,盖国家爵位不可轻授也。

』臣每看至此,輒废书叹息,何者?祖宗不吝官禄,惟以待天下之贤,苟非其人,未尝轻假名器,岂特畏天下之议而已?盖將詒谋\於后世也。

且藩邸之吏,预执事之勤,虽军校之微,犹不欲无名与之,况玉堂禁近,事更有大於此者乎?祖宗之朝,尤重学士【一三】,每欲命人,必审其才器之邪正,盖將求贤以自辅,非专取其文艺而已。

如和厢者,固未有过恶之跡,但观其眸,疑非端士,遂不復用,则选抡之意,岂欲以小人在侧耶?今温伯奸邪反覆,皆有显状,早入安石、惠卿之党,盗取荣宠,晚附蔡確,轻用王言,贪天之功,侥倖异日,非特和厢之比也。

但以暂掌牋记,遂窃攀附之名,俾长禁林,奉承密旨,又非小校之类也。

臣窃谓太祖虽爱和厢之才,恐非正人,乃輟翰苑之命;陛下知温伯之奸邪,而置於论思之地。

太宗、真宗於合推恩之人,犹不轻授;陛下未尝出閤,温伯本非宫僚,今乃无名假宠如此,臣窃为陛下惜之,陛下亦当为祖宗惜之也。

况词头初下,中书舍人已尝缴纳;成命既降,给事中再具封还;朝廷皆不听从,然后御史全台、两省諫官相继论列。

苟粗合於公议,岂至如此纷紜?伏望陛下上体三圣之心,下为万世之法,因温伯之辞免,收还新命,使小人之道不能寖长,以消朝廷异时之患,天下幸甚!」

又言:「臣向者累具论列邓温伯差除不当,乞行寢罢,未奉指挥,间臣以疾病在告,不復更进章疏。

近日窃闻温伯將受新命,臣虽伏枕危殆,日夕忧懣。

何者?陛下即位以来,振起正道,登用贤俊,天下之情,翕然歌颂。

今温伯之奸邪反覆,中外所知,攘夺太皇太后社稷之功,以归蔡確,此戴天履地之所疾,况臣误被恩擢,列职諫省,岂敢容纵奸慝,以为朝廷异日之患乎?自唐以来,为翰林学士承旨者,鲜有不登宰辅,近日苏颂是也【一四】。

今温伯既置此位,异日岂敢保其不至执政耶?臣大病之余,三次劳復,自度疾势,恐不得再望清光,若奸人不去朝廷,虽死,目不瞑矣。

臣不能自书,谨口授臣男,具录上进,惟陛下哀而听之。

」贴黄称:「臣闻温伯差除,本不出於圣意,止由吕大防留身荐引【一五】,故有是命。

然大防之意,非特欲成就温伯,以自结於髃奸而已。

盖昨来都司擬定任永寿等酬赏不当,台諫官屡有弹劾,大防切齿恶之,无以泄其愤怒,是以明知温伯之罪,公然提拔,意谓言者必须力爭,则欲假此为名,以逐臣等。

皆是宰相之阴谋\,愿陛下圣明深赐省察。

若谓温伯曾掌牋记,欲示恩礼,即乞朝廷优与职名,处之藩镇,则陛下所以待温伯者不为不厚,而小人无寖长之势。

惟乞出自圣断,早赐施行。

」先是,御史中丞梁燾言:「臣伏见两宫閔雨,至诚\惻怛,明飭政令,以召和气。

圣德应天之实,无所不至,今属台諫官分责六曹,臣等见根究诸司壅隔稽滯之弊。

臣以为治之道,在先正本清源,而三省政事之本,命令之源也。

其休戚所系,诚\非有司之比,恐不能独无留滯闕失之事也。

臣愚欲望圣慈面詔大臣,总持纲要,协辅至公,各诫属官分察滯事,如门下省委给事中,中书省委舍人,尚书省委都司,亲阅簿书,点检结绝,候了日具总目闻奏,庶几大小之政,上下修举,以副宸衷求治之意。

」贴黄:「三省合进呈事至多,其间不无留滯,欲乞圣慈指挥:除事干要速及法当取旨外,并令別具条目,擬进施行,即不得与熟事滚同进入。

四方申尚书省待报文字不少,法须勘当,类成留滯,欲乞圣慈指挥:將见司申请更不送逐处勘当,并疾速相度行下;即事连他司,或于文法须合取会者,勒令合干人吏暂齎文书赴都司照会,仰都司白执政,请限结绝;其见勘当未了者,立限申都司。

诉讼词状准此。

」癸卯,詔三省自去年十月一日至今承受到文字,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尚书省左右司郎中亲阅簿书,点检结绝。

"新录削去,盖不知梁燾曾有奏请。 此亦救旱之一事也,今备载之。 "

詔:久愆雨泽,开寺观令士庶烧香。

"此据御集。 "

詔给事中郑穆、中书舍人王巖叟、左右諫议刘安世朱光庭同举监察御史二员以闻。

巖叟言:「臣伏睹元祐三年六月八日指挥,左右司諫、左右正言、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并用陞朝官通判资序实歷一年以上人。

臣窃以取人之法,虽不可以不循资格,而资格太严,亦为取人之害。

自立此制,求士极艰,上下之情,以为公患。

今目前所用,皆是旧人,曾未有一人应詔举而用者,则立法太严,其弊已见。

苟不就资格之中,稍□其制,恐非通方避碍之道。

臣愚欲乞除去『实歷一年』之文,但取正理通判资序人,庶於乏材之时,□广进贤之路。

巖叟又尝言:「臣以谓天下之事,度而知之,不如耳闻其说,耳闻其说,不如目睹其真。

今四海之大,万里之远,民情之利害,不可以燍言,风俗之美恶,不可以凡举,人才之贤不肖,不可以互知。

窃以陛下所赖以察四方之事,达四方之情者,言路得人而已,而专用一方之人,非所以广聪明於天下也。

臣窃愿陛下当於言路参用四方之士,天下幸甚!」"巖叟论资格太严,及言路宜参用四方之士,皆不得其时,亦不知从违何如,姑附见此,更须考详。 言路专用一方之人,必有年月易寻究者。 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刘唐老为右正言;六月四日,司马康为左司諫。 或唐老与康俱家洛阳,更详之。 王巖叟言已见元年九月末,或当附此。 "詔鬼章男苏南结为右班殿直,仍月给茶綵,以能抚帖部族故也。

甲辰,宰臣吕大防等因时雨不足,乞罢免职任。

詔答不允。

"二十一日苏辙云云,月末梁燾云云,可考。 "

右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孙固卒。

輟朝临奠,赠开府仪同三司,赐神道碑额曰「纯亮」,遗表恩泽例外,更与三人差遣。

"孙固旧传云:「固在熙寧、元丰间【一六】,以藩邸旧恩,驯致显位。 其论议雅与司马光等合,晚节实与元祐之政。 绍圣四年,追正光等罪恶,詔固遗表恩泽与二人,余悉追夺,列於奸党。 元符二年,以固尝荐河南尹才,特授虢州司户参军,后才曾在垂帘时,上书乞詔宗子入继大统。 才已死,詔追毁出身以来文字,永不仕宦,而夺固所赠官,尽追遗表恩泽,以为臣子之戒。 大观二年,以固係神宗皇帝隨龙人,及举尹才时,才未曾上言,特出籍。 」新传削去尹才事,亦无辩诬,当考。 尹才以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得官,不知用何日上书。 "

丙午,兵部言:「进奉人所赐名目,出告外更给黄牒。

其溪峒知州、蛮官赐名目,只出官告,其例不一。

」詔:「化外人依官制前合给敕告者,今后除因进奉及立功补授,合带授阶散及將军、郎將、司候、司阶、司戈等,依元给告及出文牒外,余承袭合授告之人只给告命。

」"新削。 "

吏部言,八路乞依吏部差注之法。

从之。

"吕公著掌记已行遣事,罢八路差遣,其一也。 元丰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吕大防云云,元祐元年四月十八日詔,又六月二十二日,吏部云云。 "戊申,户部言:「在京香药、象牙、乳香日久,许容人於三路入纳见钱给钞,沿边加饶二分,次边、近裏州军并加饶一分,到京算清。

」从之。

"新削。 "

太师文彦博言:「蒙圣恩候臣出门日,於琼林苑赐饯送御筵。

缘前日孙固薨,昔臣与固在三省供职,义均休戚,乞罢。

」詔至日三省、枢密院官於琼林苑会饯送,更不用乐。

金部员外郎张元芳【一七】提点京东路刑狱。

癸丑,詔讲读官今后每遇经筵退,留讲读官各一员,於邇英閤奏对。

"此事当考也。 "詔新通判岷州郭逢原权通判磁州,新知寿州杨蟠別与差遣。

以给事中郑穆、范祖禹累有论駮故也。

湖南转运\司言:「应金、银、铜、铅、锡兴发不堪置场官监,依条立年额课利,召人承买,而地主诉其骚扰。

请先问地主,如愿承买,检估己业抵当及所出课额利钱数已上,即行给付;如不愿,或己业抵当不及,即依本条施行。

」从之。

"新无。 "

丙辰,户部言:「处、台、婺、衢银坑兴发,乞逐州应管合发上供、及无额官钱,并就截应副买银上京。

」从之。

"新无。 "

学士院言:「诸蕃初入贡者,乞令合属安抚、鈐辖、宣抚等司体问其国所在远近大小,与见今入贡何国为比,保明闻奏,庶待遇之礼,不致失当。

」从之。

以邈黎国初入贡故也。

翰林学士苏辙言:「臣伏见去冬无雪,今岁春夏时雨绝少,二麦不收,秋种未入【一八】,旱势阔远,岁事可虑。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圣心焦劳,请祷\备至,发仓粟,留上供米,以救饥饉,苟可利民,无所爱惜。

而天意未回,旱气日甚,臣实忧之。

窃惟古之明君,遇灾恐惧,內既竭其诚\心,嗇用劝分,以济民厄;外必避殿减膳,广求直言,以答天意。

今二圣既勤其內,而外事未修,五月之旦,將御文德朝髃臣,臣恐九重之秘、忧惶之实,民莫得知,徒见陛下晏然坐朝,临御大觽,民愚无知,或谓陛下不畏天灾,不恤民瘼。

人心一疑,天意不顺,以此救旱,所损大矣。

臣愚伏愿陛下举行祖宗故事,明詔有司,罢朔会,避正殿,损常膳,令百官吏民皆得上封事,指陈时政闕失。

如此施行,虽未得雨,而人知陛下寅畏天戒,不吝改过,髃情悦服,神亦佑助,以此救旱,非小补也。

近日执政大臣虽曾奏乞解罢职任,以答天变,而所请未力,无益於事。

今若陛下既自引咎,则大臣势难独立,虽未可遽从,若且例降一官,埙得雨而復,君臣协心,灾变可止。

臣备位禁林,心有所见,不敢缄默。

或加采纳,乞不出臣此章,只作圣意行下,於体尤便。

丁巳,詔曰:「朕奉承统业,於今五年,临御崇高,未达庶政,夙夜祗惧,若涉冰渊,常恐德之弗类,无以下慰民望,上当天心。

今者冬雪不效,春雨弗若,逮此孟夏,旱灾如焚,麦不充食,禾未出土,岁事凛凛,民且狼顾。

虽祷\祀备至,而神莫之答,惟循省自克,则灾或可消。

意者政令□弛,吏或为害,而莫之惩歟?役赋失当,民病於事,而莫之察歟?忠言壅而未达,贤材有抑而未用歟?念之虽勤,行则未至,昭明恐惧之诚\意,庶几阴阳之不违。

可自今月二十三日后,减常膳,不坐前殿,及將来五月一日,罢文德殿视朝。

朕上奉东朝,深愧常珍之日缺;下临庶尹,犹冀嘉言之上闻。

苟利於人,其无不可。

」苏辙之词也。

"王巖叟墓誌:巖叟亦尝建言,且云日当食朔。 盖六年事也。 "

提点梓州路刑狱李杰为金部郎中。

昭宣使、惠州刺史、入內押班冯宗道【一九】为遥郡团练使,西京左藏库使、嘉州刺史、入內押班梁惟简为文思使。

太师致仕文彦博言:「蒙恩以臣致仕,依条与五人恩泽外,曾孙常乞特授一近下名目外,余乞罢。

」詔常特与假承务郎外【二○】,不许。

"并三月二十四日。 "

戊午,詔:「开封府赏钱,除各支赃罚不係省头子钱外,遇闕,据申尚书省,於在京抵当,并熟药所息之內及吏禄剩数钱內支给。

」"新无。 "

辛酉,保寧军节度使、知大名府冯京改授彰德军节度使,再任知大名府。

以西南龙番进奉人安化大將军龙以利为安远大將军,保顺郎將龙延舜等为安化郎將,奉化郎將龙以委等为武寧將军,龙延间等为保顺郎將。

壬戌,吏部言:「大理寺并太学正、录等官,及编修敕令式之类,应不用举主转官者,乞差承务郎以上。

」詔除秘书省正字、太学博士、大理寺官外【二一】,从之。

是月,令保安军牒报宥州质孤、胜如建置年月。

宥州牒兰州,所管至第三寨取直。

令保安军牒:兰州地界请计会熙州。

"此並係政目四月末事,当考。 "御史中丞梁燾言:「臣闻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不闻怀私挟邪,窃禄偷安,以固位而不去者也。

谨按宰臣吕大防暗谬偏滯,庸懦忮忌,幸同列之私,忘事君之志,无经国之远虑,乏济物之通才,骤蒙拔擢之恩,上误仰成之意,搢绅君子、閭里小人指议鄙笑,以为口实。

陛下喜安静而为动摇,陛下喜公正而为私曲,陛下喜谨重而为轻妄,陛下喜廉俭而为贪侈,党护奸邪,崇长峭刻,行己无平直之操,事上无纯一之德,夫相者,助也,所以助成君德。

陛下修德清明之如此,大防诡隨患失之如彼,將何以居相助之地?其不胜任也明矣。

且沴气为旱,政理不平,所当恐惧修省,上助寅畏,乃敢归之阴阳之数,备礼连章,再请而止。

不独轻易主威,又復简忽天戒,此尤当明其罪而去之者也。

伏望圣明以宗社为计,以天下为念,伏乞罢免大防相位,以慰中外之望。

又言:

臣伏见陛下眷遇大臣,极其恩礼,不忍闻其过恶,輒夺其位,使伤其进退之名。

所以委曲覆容,真有天地之赐,为大臣者,何以副陛下之深仁乎?

祖宗之时,宰相率二三年以礼去;今之宰相率二三年以罪去。

礼去者顾义重,虽有功而必去;罪去者顾利重,非有罪则不去。

以礼去者可以復用,以罪去者不可以又来。

盖祖宗之大臣,皆以名节自重,一举动必存大体,必副人望,不敢专宠禄以自爱,不敢挟权势以自强,日思以得罪为忧,以妨贤为惧,故率三二年自引避位。

朝廷褒答,自有恩数,其优者为使相,其次犹须超进数官,为大学士。

其去位也,名益重,望益高,眷益厚,一旦復用,则中外之民莫不以为宜,皆为朝廷喜,此所以重朝廷也。

其间亦时有贪鄙之人,当去而不去,以固位恋禄,清议已不容,以之招致人言,暴著过恶,从而罢遣之,殆不过一諫官、一御史论之,则已不能安矣。

如台、諫合攻连击者甚少,一有之,则终身不得復用。

故以礼去者多,以罪去者少。

大臣既法,小臣从而廉,士大夫化之,皆磨礪振洁,以节操相高,风俗纯美,由此道也。

比年以来,大臣皆以窃禄偷安为计,寖以成风,虽有大过,犹巧自掩盖,恐其失位。

一二人言之,不知引去;台、諫官共言之,又不肯去;至於纷纷不已,上不能止其言,竟出其章疏,然后请退,圣恩因而听之。

公议为之鄙薄,私交为之叹惜,丧其节守,败其名誉,冒其过咎,终以簄绝。

朝廷虽以乏人而欲用之,疑其奸心之不测,畏其清议之不容,卒不敢用;既以其罪不可復用,其以次者,安得人才觽多而为用乎?朝廷將无人而用矣,此不可不畏也。

祖宗之时,辅相之才非不多也,然而进者必以其贤,退者必以其礼,去而復来,所以用之有得也。

今辅相之才亦非不多也,然而进之不必以其贤,退之必以其罪,去而不可来,所以用之不足也。

臣近尝建言,乞陛下许吕大防以自请罢去相位者,正为其如此。

若蒙陛下许吕大防令以礼去,不唯大防且掩覆其罪状,不为言臣之所指擿,不为公议之所不容,使之养望於外,他日用之,人必无敢议者。

设有议者,其跡以无罪而去,陛下主张之,无累知人之明矣。

於是大防真有天地之赐,足称陛下眷礼之本意也。

非独以安大防也,又以示后来之人,皆思以礼去位,而渐以名节自重,如祖宗之大臣也,朝廷由是尊矣。

伏望圣慈以安危为计,以治乱为念,以养大臣之誉望为意,以励搢绅之廉隅为术,保完大防今日之去,存全大防他日之用,敬谢旱烈之谴,销压愁怨之气,上承天道,下顺民心,中不失君臣之恩,一举而三善得,岂不美歟?伏惟圣人采纳,天下幸甚!"梁燾劾吕大防两章,不得其月日,因燾称「沴气为旱」,又称「敬谢旱烈之谴」,故附见四月末。 又按:四月九日,大防等以旱乞罢,詔不允;二十一日,苏辙言所请不力,然则燾劾大防,必在四月也。 五月二十六日,燾已迁吏书,苏辙代为中丞。 当四月间攻大防者,必不止燾一人,台諫官皆与焉。 此月八日以前,左諫议大夫刘安世言大防为台諫攻任永寿等,故特用邓温伯,欲因此以逐台諫,然则安世亦必有劾章,但未见其本耳。 其他更须考详。 大防明年五月九日又乞外任,燾已不在言职;八月十八日,遂出知郑州。 "

燾又言:「朋党起而国政倾,蒙蔽作而主听壅,强悍容而君道失。

此三者,有天下之大患。

自古人主莫不以为忧,而终少辨者,人臣莫不以为戒,而或自蹈之。

此三者之患,臣恐未销於今日也,臣窃惧之。

伏愿陛下持大公以照之,守至正以治之,每於政事之间,常加意以察其深微,使朋党不能快其谋\,蒙蔽不能行其私,强悍知惧而自戢。

然则主威可立而国势以强,中士无幸进朋邪之心,正臣有不懈匪躬之节。

事系安危,乞留宸念。

」贴黄:「臣备位耳目之官,怀欲言之志而不尽,致陛下有所不知,则非所以上广聪明,与朋党蒙蔽之罪无以异,是负圣恩也。

臣今日之言,诚\有深旨,伏乞留神省察,如在位尚不知惧,犹须他日面论,臣死不敢隱也。

」"燾论朋党,不得其时,必当吕大防、刘挚理会吏额房之际,今附之四月末。 "燾又言:「秩俸之厚,所以崇贤能,养廉隅。

至於衰末仓猝之际,或议刻削,助其不给,故唐德宗屡因兵难,不得已而为贞元之事,陆贄为翰林学士,爭之不得,明年兵罢,贄且为相,更议增百官俸,以掩前失。

夫艰难仓猝之间,国用不足,岂暇顾朝廷大体?然贤相知其大者,犹以为不可,盖所以养士君子,固宜礼意隆厚也。

今朝廷财用虽屈,其伤财蠹国之实,不在百官俸廩,况所得毫发细微,不足以少助费。

当此清明之时,蹈彼衰末之跡,彼从权以要一时之利,固已陋矣,此著令以为常行之法,岂不悖哉!士大夫深为朝廷惜之。

合此议未定之时,宜一切罢去,以全国体。

」"燾论减俸,不得其时,更附四月末,俟更检详。 "

注释

【一】乞行別草詔书「草」原作「章」,据阁本、活字本及下文改。

【二】应雨泽未足处人户合催理系官欠负「负」原作「户」,据宋会要食货五九之四、六八之一一四改。

【三】昭宣使「昭」原作「招」。

按:宋无「招宣使」而有昭宣使,为宦官迁转之阶,亦有外官为昭宣使者,见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此处「招」显为「昭」之误,故改。

【四】醴泉观「观」字原脱,据本书本卷丁酉条及宋会要职官六之五二补。

【五】或由储贰「由」原作「有」,据阁本及尽言集卷一三论邓温伯差除不当改。

【六】为宗庙社稷永远之虑「虑」原作「应」,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七】昔唐太宗之朝「朝」原作「庙」,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八】此尧舜禹汤之所以为圣人也「舜禹」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九】臣近四次论奏邓温伯差除不当「四」原作「日」,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至今未奉指挥「至」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一】藩邸给事之人尚在外职者「外」字原脱,据本书卷五九景德二年正月甲寅条及同上书补。

【一二】李荣按:上引本书作「李继荣」。

下同。

【一三】尤重学士「尤」原作「犹」,据尽言集卷一三论邓温伯差除不当改。

【一四】近日苏颂是也「近日」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按:苏颂於本年三月壬申自翰林学士承旨除尚书左丞,见宋史卷二一二宰辅表。

【一五】止由吕大防留身荐引「由」原作「有」,据阁本及上引尽言集改。

【一六】固在熙寧元丰间「在」原作「任」,据阁本改。

【一七】张元芳阁本、活字本均作「张元方」。

【一八】秋种未入「入」原作「久」,据阁本及欒城集卷四一为旱乞罢五月朔朝会札子改。

【一九】昭宣使惠州刺史入內押班冯宗道「昭」原作「招」,据宋会要礼三三之一三改。

【二○】詔常特与假承务郎外「外」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一】詔除秘书省正字太学博士大理寺官外「詔」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三之五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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