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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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六十二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八年十二月辛酉尽是月乙亥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六十二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全文

十二月辛酉朔,高丽国贺登宝位使、通议大夫、兵部尚书林燍【一】,副使、大中大夫、兵部侍郎李资仁以下见於紫宸殿。

颁行释奠、社稷、风伯、雨师新修祀仪。

壬戌,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刘庠,充涇原路经略安抚使、知渭州。

"十一月丙午刘挚言刘昌祚。 "

昭宣使、入內押班梁从吉管勾景灵宫。

詔兴龙节以谅闇中上寿宜罢,蠲放沂、青州诸县失敷役钱。

还于闐国黑汗王所进狮子,仍赐银绢。

詔:「今月十五日开讲筵,讲论语,读宝训,讲读官日赴资善堂,以双日讲读,仍轮一员宿直。

初讲及更旬,宰相执政並赴。

罢太学保任同罪法。

"旧录云:初,三舍法成,士或滥冒,於是立法,使五人以上更相保任,犯而情重及应送所属者,免夏楚听赎。 至是因言者。 从之。 "

又罢栽桑物法【二】,蠲民所欠罚钱。

"旧录云:熙寧六年立法,劝民栽桑,若不趋令,则倣屋粟、里布为之罚。 至是,以楚邱民胡昌等有言,故罢。 劝课种桑榆立法,在熙寧五年七月。 赵子几言霍舜封等扰民,在六年五月十九日。 "

癸亥,侍御史刘挚言:「近者曾有论列,乞罢刑部侍郎蹇周辅及其子司封员外郎序辰职任,不蒙施行。

伏缘理有未安,事有未可以已者,须当再有申列。

窃以周辅、序辰继於东南虐行盐法,为朝廷生怨讟於数路之民,其於掊敛刻剥,公论所共弃,与□居厚【三】、王子京辈无少异也。

居厚等初有廉按指挥,即先罢见任,而周辅等独得不罢,在职如故,乃是罪同而法异也。

若曰居厚、子京事在所部,势不可不罢,周辅等於江湖,非所部,无嫌故不必罢,臣窃以为不然。

谓所部当罢是也,谓非所部不罢,则子京所部在福建,而罢泰州何故也?不可如居厚例,岂不可与子京同例也。

要之待罪之人,必去见事职任以需命尔。

故王道能使之无偏,政令能去其二三,燍行公平之法,然后可以服人心而正天下。

周辅等虽有被害之地非所部,然今並游京师,安处华要,往来奔走权门,经营道地,以为徼幸之计,则其害有大於所部之嫌也。

臣风闻有旨催促陈次升等,疾速体量结绝。

臣窃见昨者所遣之使,幸皆精选於台省,其人必无所观望。

万一有见周辅父子在朝廷,独不去职,与居厚等行遣不同,又促其使事,必疑谓朝廷欲□其事,故风以此意。

或采察按治,灭裂回隱,东南之害,將有不得尽达於圣听,而法有不得行焉者。

故詔令来止於催促,则周辅经营之术似已行矣。

伏望圣慈深察其故,不可使公道独行於外,而不行於內,早赐罢免周辅、序辰见任,皆从外补。

以一朝廷政令,以解中外疑异之论。

候见实状,別听朝旨。

」贴黄:若以谓周辅等罪状未到,无名以命其去,则居厚先守庐州而后体量,当时岂无名耶?

又贴黄:「政令不一,最为国家之大患,臣所以不避烦□者,止为上系治体,亦非独区区於周辅等也。

」"十一月十八日初论,此月二十二日又再论,明年正月二十二日乃责。 "甲子,辽国贺兴龙节使、寧昌军节度使萧忠顺,副使、中大夫行起居郎、知制誥充史馆修撰赵孝严,见於紫宸殿,次见太皇太后於崇政殿。

乙丑,夏国遣人入贡,夏国主秉常言:「母氏临终属臣曰:『世受朝廷封爵,恩礼备至。

今虽边事未已,属纊之后,宜奉遗留物以进,示不忘恭顺之义,虽瞑目无恨!』臣谨遣使进遗马、白喰诣闕。

」李清臣言:「伏见朝廷近遣郎官杜纮弔慰夏国。

今復遣使来谢,朝廷必欲因此之际,特示招怀。

所有每年时服,近罢给赐,欲乞自枢密院检举施行,关牒西人,开示恩意。

及昨来用兵,擒捉到近上首领,多在南方拘管,乞择其三二人可使归还者,推恩释放,庶其戴荷天恩,共思款服。

」又言:「臣所奏,乞留中。

如蒙收採,即乞节略臣奏,自御批降出,付三省、枢密院商议,取旨施行。

」又言:「原释囚虏,以怀敌人,自古非一,皆为美事。

如臣言可採,即乞明降詔命,嘉其近遣使人辞旨恭顺,因此推恩释放。

甚协朝廷之体,兼可以窥察敌情。

」"清臣所言,因夏人入贡附见,更须考详。 元祐元年六月十四日,杜纮又以刑中押伴。 "刑部言,令提刑司检法官覆州县官小使臣等公罪杖以下案,申吏刑部、大理寺注籍,则法官可以专於讞狱。

从之。

丙寅,御史中丞黄履兼侍讲。

命辅臣分诣寺观祈雪。

特赐于闐国进奉人钱百万。

侍御史刘挚言:"挚遗矒以此为第二疏,八年十二月六日上。 "「臣昨者伏见宰臣蔡確充神宗皇帝山陵使,於灵驾进发前一夕,准敕合赴內宿,確至夜深方抵禁门,不肯依稟圣旨指挥,欲將带人从同入。

及见本门臣僚执守詔旨,確遂恚怒而去,更不入宿,亦不闻奏稟,显是骄慢。

臣曾具弹奏,自后不闻施行,"挚劾確附十月末。 "臣未敢再有申列者,以为確奉使回,必须引咎自劾,闔门待罪【四】。

既而还朝,略无忌惮,安倨自处,以为当然。

臣又闻近代及国朝以来,臣僚凡充先朝山陵使者,復土之后,例须自求去位,莫不得请而后已。

盖以谓臣子之礼,身典丧葬,方毕其事,以嫌自处,不敢遽践嗣皇朝廷,所以致事上之恭。

例虽出於近代,然沿袭莫敢废之。

惟是韩琦奉使永昭陵回,累章沥恳,终不获去,盖英宗以琦定策元勋,特恩固留,所以不得遂其请。

今確归自裕陵,赴集英內东门朝见讫,即日视事。

但闻升祔之后,因事略於帘前备礼自陈。

窃料圣恩优遇辅臣,必曾宣諭不许之意。

人但见其再拜而退,遂偃然自若,以为泰山之安。

確之事朝廷,其意亦已轻矣。

所贵乎大臣者,为其去就有礼,进退有义,臣以道固辞,君以恩不许,雍容节奏,必有文义可观。

而確不顾廉隅,恐失爵位,略无逡巡之意,不容陛下少施恩数,而乘势伺便,无故自留。

天下不闻其阳为求去之言,不知其公然不退之理。

且前日违敕不宿,已见悖慢之心,今日当去而就,又无进退之节。

为臣之分,確岂不知?盖谓皇帝陛下富於春秋,可以不恭;谓太皇太后陛下不出房闈,可以无礼;又谓天下公论久废,可以欺罔,故泰然冒昧,苟固权宠。

中外臣庶,痛心愤嫉,为確耻之。

大臣如此,尚何以尊隆朝廷,內镇服髃下而外取重四夷也哉!伏望圣慈深以天下为意,无或容养奸恶,早发睿断,罢確政事,以明国宪,以慰安中外。

贴黄称:若或圣恩广大,诚\未欲暴確之罪,即乞止以恩礼詔之,使均逸於外,亦足以慰公论。

又称:若或议者以「临御未久,未宜轻去大臣」为说,臣以为不然,大臣无罪以礼求去,则未可轻进退,若有罪,岂可牵制此说也。

"据刘挚遗矒,此疏係弹蔡確第二疏,十二月六日上。 刘仿、王知常撰挚行述【五】,载疏语亦同。 编录者或以此疏系之王巖叟,或巖叟同挚上此也。 "

先是,王巖叟言:臣伏观陛下即位之初,首发德音,下明詔免保丁第五、第四之田不及二十亩者使勿教。

其得免者,戴陛下厚恩,如获更生。

后復下令,变保甲月教之法为冬教,人人始得安其业,又大惠也。

然臣常亲其事而见其微,尚有以为陛下言者。

凡第四、第五等之家,田业□亩之多寡,无甚相远,粗糲不充,布褐不备,均未免冻馁之忧。

今若隆冬冽寒,使去其家,与温饱者同教於城下盈月而后已,岂其所堪!伏望圣慈哀怜,约祖宗义勇等第之制,特詔有司免三路第四、第五保丁冬教,以□贫民,但籍其姓名,备缓急出力以从事可也。

虽不教之战,而教者赖此以共济耳。

国家平居能有以知其情,则百姓一日乐有以尽其力,今虽罢之,犹不为无益也。

臣又按祖宗义勇之法,止行三路。

比者保甲之事,乃并王畿之民,皆曰:「我居近天子之都,习知蒙幸以为常也。

今乃督战斗之技,下与列郡等,而又加峻焉,安用为王畿之民哉!」此百姓前日之语也。

北则韦城、白马,西则管城、新郑,前为畿內邑,则共苦於教。

今復而归郑、滑,为京西邑,则三冬之教,遂不预焉。

民又曰:「我畿內之民也,顾不如畿外之人暇逸而安乐。

」此百姓今日之意也。

人情如此,岂国家所以亲腹心、厚根本之计哉?臣以为畿內保甲,宜悉罢之便,惟陛下采纳幸甚。

又言:「三路教兵,固將应缓急之用,以守以征也,不知畿內教之,將何所事哉?若曰以御盗贼\,则保甲之兴,反所以增盗贼\者多矣,皆已然之验也。

今既復旧法,巡检添元额,弓手置昔日耆壮,盗贼\固自消矣。

保甲虚名,徒摇人心而无所益,愿陛下特释之,使根本之地,清静而安固,人人有欢然亲上之心,所以资万世长久之利也,岂不善计哉!惟陛下留意。

又按义勇旧法,止取第三等已上充教阅,第四等而下但籍名姓而已,更不预教。

盖第四等民户贫乏,与第五等不相远耳,愿陛下惻隱,全倣义勇以为法,庶贫寒之民,尽霑恩德。

」"第五等两丁免冬教,十二月六日丙寅。 "

又言:「臣近以三路第四、第五等保丁多贫乏,乞依义勇旧法免冬教,及畿內旧无义勇,今亦乞罢保甲,未蒙施行。

臣窃以道有弛张,故法有损益,不可以为常,要在酌民之言,因时之宜而损益之,为国家长久之计耳。

臣见保甲之法,陛下每损之,则民心每加喜,民心之加喜,国计之益以为利也。

按义勇旧法,三丁方取一丁,而保甲两丁便取其一,已比义勇立法为甚密而得兵为甚多。

臣今不敢请取丁如义勇,但乞如义勇免下户冬教而已。

冬教虽免而姓名犹存於籍,亟召则亟得,非释然放之也。

臣昨为民官,每亲见下户保丁赴团教,不以习技为难,而常以艰食为苦,未尝不疾首蹙额以应一日之教,况无衣无褐,隆冬大寒,当一月之久乎?陛下推臣之言,以观其情之乐否也;人情之所不乐而必为之,非天下之所以望於陛下者也。

又畿內之民,素倚京师以为重,浸渍仁恩而安於无事。

自兴保甲以来,往往窃为偶语曰:『三路教民,固將缓急当护边之用也,我曹岂亦將驱而为此乎!』臣诚\知国家无意至此,徒使人心常疑而不自寧,何益也?议者皆以谓罢之便。

伏望陛下省臣前奏,早赐施行。

今去起教月分不远,伏望圣慈早赐指挥施行,以慰人心。

」於是詔府界、三路保甲第五等两丁之家免冬教。

"新、旧录但书府界、三路保甲第五等两丁之家免冬教,不著因由。 "詔熙河路经略使赵济遣康识往兰州及选將往定西城,经画隄备夏人,如果来攻城,即坚守应敌,以取全胜,勿为敌诱,轻易出兵。

仍豫为清野之计,俟其回兵,即审量追袭。

以谍者言夏人欲寇边故也。

丁卯,右监门卫大將军仲汤封蔡国公。

戊辰,兴龙节,宰臣率百官并辽国、高丽、于闐国信使副赴东上閤门拜表称贺。

詔招刺禁军违法,听转运\司点检。

先是,诸路將兵专责提点刑狱或提举官,言者谓將兵散在郡县,转运\使因按部阅视,可以岁遍,故定此令。

"旧录有此,新录削去。 "

辛未,通议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確,右仆射、兼中书侍郎韩縝並迁正议大夫;成德、横海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扬王顥为永兴凤翔节度使;武昌、武安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荆王頵为武寧镇海节度使。

壬申,通议大夫、知枢密院事章惇,门下侍郎司马光,中书侍郎张璪,同知枢密院事安燾並为正议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左丞吕公著为金紫光禄大夫;大中大夫、守尚书右丞李清臣为通议大夫;宰执、亲王皆进官,用嘉祐、治平故事也。

侍御史刘挚言:「臣伏睹近降麻制,执政臣僚各特转一官,圣恩优厚,中外耸动。

及臣伏读麻制之词,乃以山陵及升祔礼毕,故推此异恩。

於是臣窃疑焉,夫应奉陵寢,奔走职事,乃臣子之分也。

若欲酬劳,则不应止於执政,若旌其送往,则执政未尝俱行,授受之间,未有名义。

伏闻所司检会嘉祐年体例,进入依应施行。

伏缘嘉祐八年,英宗皇帝既推即位之恩,臣僚各已覃转。

后来以弗豫进药,而辅导调护,镇寧中外,以至圣躬康復,亲决庶政,诚\天下之庆,谓辅臣实与有劳,故又命人进一官。

然当时臣僚再三辞避,累日不敢受命,则遣近臣趣令以新官入谢,不降坐以待之,方敢祗受。

又治平之末,神宗皇帝嗣位,覃霈改官之后,適值韩琦以山陵使回,恳求去位,寻以两镇外补。

然犹虚上宰之位,自曾公亮而下,並不递迁,故亦特转一官以补转厅之恩。

考求两朝故事,若有因依,则今来迁官別无义说,虽过赏寧僭,在圣人亦足以广恩,而於义未安,恐臣下终难於冒处。

伏望谨重国体,爱惜名器,授之以公则中外之心服,授之以道则廉耻之风行。

伏望圣慈照会两朝故事不同。

如执政臣僚辞免新命,伏乞特赐允从,无伤事体,区区臣言,庶几有补。

」"挚遗矒自注云,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壬午上此章。 今移入十二月二十二日壬午从之【六】。 "

光及公著皆力辞,光言:「臣窃惟英宗皇帝亲政之初,以宰臣韩琦等於嘉祐之末有定策大功,保祐圣躬,济於艰难,故特迁一官。

今陛下以神宗皇帝大渐之际,宰臣蔡確等启迪圣心,建立储贰,传授大宝,各特迁一官,固亦其宜。

臣当是时方闲居西京,凭几末命,非所预闻,岂得与確等同受箧赏?且国家名位,本以荬功德,不可但以祔庙礼毕,检举故事,虚有授受。

况臣於登极之初,已蒙覃恩改官,今曾未踰年,安敢再叨殊渥?纵臣贪冒不知愧耻,天下之人其谓臣何!」

又言:「昔英宗皇帝入承大统,宰臣韩琦等实有定策之功,又践阼之初,圣躬违豫,慈圣光献皇太后权同听政,琦尽忠竭力,亦不为不至。

及英宗皇帝专制万几,箧赏琦等,各迁一官。

臣时为諫官,犹曾上言,以近岁官冗赏滥,两府大臣,陛下即政之初,宜惩革斯弊。

今自於儙年之间,连併迁官,则难以禁他人之倖进者,恐宿卫將帅,宗室外戚,四方藩镇,內侍近臣皆有冀望,至时陛下亦不能裁抑,两府亦不敢輒奏。

当是时,英宗皇帝虽不收还恩命,而富弼亦有定策之功,自以不预顾命,力辞甚苦。

况臣既不预定策,又不预顾命,岂可来自冗散之地,遽与辅臣同赏?且臣昔日在人则言其不可受,今日在己则受而不辞,顾行復言,能不自愧?」光及公著凡六奏,讫不许,明年正月,乃俱受命。

侍御史刘挚等言:臣近言蔡確既为山陵使回,自合依故事,坚请去位,不当贪权固宠,不恤公议,傲然安处,无廉耻之节,败陛下风俗,坏陛下典章。

在臣职分,合为朝廷爭之,陛下亦须体亮孤臣孜孜不已攻击权臣有何所益?凡人之情,莫不乐安而恶危,好荣而恶辱,然臣不避患害者,诚\为君也,诚\为国家也。

臣伏见神宗初韩琦乞罢相札子云:「自唐至於五代,首相之为山陵使者,事已求罢,例皆得请。

昨仁宗皇帝昭陵復土,而先帝尚进药饵,其时臣上体国家,不敢援此故事,遽然引去。

」又云:「本朝以来,祖宗所任上相山陵,事毕多从退罢。

」琦之词意再三如此,神宗亮之,遂许琦去。

五代以上,其人难以悉数。

祖宗以来之臣,请歷举本末,陛下考之,以照確之进退,则贪权固宠、无廉退之节,晓然易见矣!太祖山陵,秦王廷美为使,无宰相预其事。

太宗山陵,虽以越王元份为使,宰相吕端导灵驾至山陵。

及其还也,犹以疾求解,避嫌之心,可谓深矣远矣。

真宗山陵讫,冯拯亦以疾五上表,遂出判河南府。

二人皆两朝所尊礼,又国人所共惜其去者也,然自以山陵事还,於礼当去,皆力移疾而决遂其请,此可见大臣重廉耻、明进退之分也。

仁宗山陵,韩琦以英宗服药未敢去,非无故也,非得已也,逮英宗山陵復土,琦即罢相。

今先帝已安陵,祔庙礼成,不知確以何名而自留,何义而自居。

若谓陛下富於春秋,藉大臣辅翼,则左右自有老成重德为天下信服之人辅翼者。

如確辈无一正言,无一正行,天下之人指为奸邪,共所愤疾,而久留左右,適足玷累圣德,为国之蠹尔,何辅翼之可赖?此愚臣所以区区进忠而不已也。

若宰相之当山陵使者,故事皆不去,臣何敢輒言,若故事皆去,臣何敢不言。

今觽口諠譁,讥切臣等,以谓「尸禄素餐,当言不言,辜负圣主」,又谓「养交取容,希窃荣进,畏避奸臣」。

臣若不力言,不惟败陛下风俗,坏陛下典章,亦害臣等名节。

一留奸臣,而上下交损如此,可不为朝廷惜哉!伏望陛下出臣前后章疏,付三省施行,早罢確政柄,使天下知朝廷不抑忠言,不沮公议,不容奸臣败风俗、坏典章,而扶持天下之名节,以励事君,则臣等虽死无恨。

」贴黄:「升祔后转官故事不当援用,则冒耻而受之,罢相故事又当援用,则违义而取之,败风俗、坏典章又如此,所以公议沸腾,以为早当罢黜也。

陛下以常礼留之,言路以故事攻而去之,上则不伤陛下优恩,下则不废天下公议。

伏望朝廷不以为疑,早赐睿断,以慰人心。

」"神宗祔庙在十一月七日,宰执转官在十二月十二日,今以此疏附十二日后。 按刘挚遗矒载弹確十疏,其第一疏係十月末,本集有之,遗矒不载。 自第二至第十,月日皆具,独第六、第七两疏係正月而空日。 又论確十罪疏,亦本集有之。 而遗矒已并第六、第七疏,附元年正月二十一日第五疏后。 外有此一疏,编录者皆云挚作,而集及遗矒並不载,末又称臣等,盖当时与其僚王巖叟辈同上,未必出挚手,故集及遗稿皆无之。 然所论,则实挚先所建曰者,今仍係挚名,且增等字,更徐考之。 "癸酉,詔犯盗,刺环於耳后,徒、流以方,杖以圆;三犯杖,移於面,径不得过五分。

右正言朱光庭奏:"此据编类章疏增入。 "「伏以忠、邪之跡,自古难辨,治乱之道,由此而分。

盖忠臣爱君,惟循天理,任之则治;邪臣蔽君,惟儬私欲,任之则乱。

为人君者,孰不欲任忠臣以成治道,然或不能始卒者,邪臣蔽之也,则是忠、邪不可以不辨也。

臣伏睹圣政日新,思致天下元元入于太平之域,爱养基本,为无疆之福,此甚盛德也。

臣愚不肖,得於斯时亲蒙圣选,拔自常调,置之諫列,固当尽忠竭愚以报万一。

恭惟神宗享御十有九年,勤劳可谓至矣;太皇太后陛下,以仁圣至明总揽万机,保祐皇帝陛下夙成之德,讲求善治,登任正人,天下翕然知所向矣。

窃以朝廷之事,犹一家一身之治也。

自祖宗以至今日,事或未安於理则必更张,乌有先后异同之说?惟其当而已。

今朝廷之上,所与谋\謨论议者,数执政大臣,若同心於公,则惟理为是;一怀私意,则异说不胜。

方圣意孜孜图治之始,或虑为大臣者,不顾义理之是否,輒怀私意,復为顾望,以为先朝之事不可遽更,肆为辨说,以惑天听,此乃天下之邪臣,不可以不察也。

臣愿当廷见执政大臣论事之际,或说有异同,一以义理辨之,则忠邪自见。

忠臣则任之宜坚,邪臣则亟行显黜,不使肆异说以害政事,则天下太平不难致矣。

甲戌,詔將来河北、河东路合置保甲冬教场,鎫令於不当北人道路安置;內拶边州县,仍令提举保甲司、安抚司相度合置去处以闻。

"密记十四日甲戌。 "

吏部尚书曾孝□为资政殿学士、知潁昌府,翰林学士、知制誥吕大防为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通议大夫、知潁昌府孙永为工部尚书,礼部侍郎李常、给事中陆佃並为吏部侍郎。

给事中蔡卞为礼部侍郎,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范纯仁、中书舍人王震並为给事中。

纯仁以司马光亲嫌辞,不许。

监察御史王巖叟言:「给事中处门下,当封驳,非他职比,凡政令之乖宜,除授之失当,諫官所未论,御史所未言,皆先得以疏驳而封还之。

其于扼天下之要,以厉至公而严朝廷,莫先此者,宜得正人,以允公议。

按震资材不高,特以阿諛附会,骤致清近。

前岁將命西边,所至贪饕,多受馈遗,流闻京师,甚为士论所鄙。

出使无廉介之誉,立朝无端亮之称,封驳之任,非震所当处,震之新命,乞赐追寢。

巖叟又言:「臣近弹奏王震不可为给事中,乞赐追寢,至今未蒙施行,理当再有论列。

臣言其出使无廉介之誉,立朝无端亮之称,皆出於中外公论,非臣私言。

窃以震元无科名偶因銓试得进士出身,当时之人已讥忝冒,因缘附会,暴至华显,无一言一节之美闻於搢绅,惟闻奉使贪污而已。

迨出官以来,未尝歷一日外任,四方之事皆不习之。

今论驳之地,政令所自出,非知天下之务,达天下之情,何以讲利病,裁可否,酌是非以闻於上?又非忠公劲正,何以敢为?名器之重,岂当虚以授人?伏望陛下垂採公议,早赐罢震,为官择人,以为朝廷之赖。

贴黄称:「臣昨以言震阿諛附会,骤致清近,伏望陛下考震本末,即知臣言不妄。

震別无功能,若非善於阿附,何以未尝为一日外官,数年之间致位至此!惟乞陛下特赐睿断,罢震此职,別与差遣,以允公议。

臣窃见祖宗以来,给事中皆选用方正不阿,魳歷中外之人补助朝廷。

今震既未歷事,且无清名,何以当此选?而震奉使贪污,玷辱君命,因此立出使者供馈之法,则非朝廷不知其人也,非臣诬其人也。

巖叟又言:「臣近两上章,弹震出使无廉介之誉,立朝无端亮之称,封驳之任,非震所当处,乞赐追寢新命,不蒙施行。

此必大臣有左右其人而弥缝其恶,以解陛下意,使公言不得伸。

臣初不愿攻其私慝,以伤大体,然知而不言,终为负职,兼须论奏,乞正典刑。

臣访闻震事母不孝,凡俸禄之入尽归其妻室,母不得而有之。

饮食衣服,皆限量以给其母,母常有不足之恨。

尝因覃恩得封誥,母忿而却之曰:『以此遗我,何如以饱饭一盂遗我耶!』自陕西奉使回,所得数千緡,止以银十两、绢十疋奉母而已,其厚於妻子而薄於亲,士大夫无不知者。

震大族,姻家戚属满京师,善恶不可掩。

诗曰:『鼓钟於宫,声闻於外。

』外人之论,有自来矣,固未有篤於事亲而人能诬之以为薄也。

方陛下新即位,敦孝以示天下之初,而近臣履行如此,甚非所以厚人伦、隆王化也,乞行窜黜,以厉事亲。

」贴黄称:震久为中书属官,日以諂佞事诸执政,多悦其人而力为地。

且震与宰相有亲,伏望圣慈特赐主张,以行公议。

寻命震出守。

"元祐元年闰二月四日壬辰震罢给事,以龙制知蔡州。 "

监察御史安惇为利州路转运\判官,监察御史刘拯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先是御史台言事官共置六员,见八员,当减二员。

詔长贰择其可罢者。

中丞黄履言:「察官六员,除刘拯外,其五人並係臣论荐。

伏念臣既尝称其材以进之,又择其不材而退之,在臣私义,实恐未安,乞止令侍御史刘挚推择。

」詔从之。

挚言:「除陈次升见奉使差出,臣未之识外,有刘拯、安惇到任久次,可以减罢,乞量材別加任使。

」故拯、惇有是命。

"十一月末孙觉云云,可考。 "

遣吏部侍郎李常代陈安石相视黄河。

"十一月六日遣安石,明年正月十四日,又二月六日、四月四日。 "

礼部尚书韩忠彦,权发遣开封府蔡京,兵部尚书王存,御史中丞黄履,步军副都指挥使苗授,降授皇城使、庆州团练使宋用臣,度支员外郎陈向,皇城使、邵州刺史张节爱,西京左藏库副使刘孝孙等並第加食邑,食实封,以应奉山陵有劳也。

高丽国进奉使人乞收买大藏经一藏,华严经一部,从之。

又乞买刑法文书,不许。

"不许买书在十八日,今并入此。 "

熙河兰会路经略使言【七】,谍报西贼\集九监军司人马欲犯兰州。

命赵济探贼\所向,先设备。

罢后苑西作院。

吏部侍郎熊本为龙图阁待制、知洪州,工部侍郎王克臣为龙图阁直学士、知陈州。

侍御史刘挚言:「臣近再具状,论蔡確违敕废礼,骄慢不恭,无大臣进退之节,乞赐圣断,罢其职位,未蒙施行。

確之回自裕陵,即使其门下之人,扬言於觽曰:『確有定策大功,嗣皇之所倚赖,不可一日去上左右。

』先布此言,摇压公议,觽人识其意【八】,莫不愤惋而笑之。

臣窃以昔之所谓定策者,盖国有变故未知所立,方艰难之时,大臣能奋不顾身,议於危疑不可知之中,择贤而立,以扶顛定倾,则是大策由此人定。

古之人则霍光,今之人若韩琦是也。

而今日之事,岂与彼同也哉!恭以皇帝陛下,乃先帝之正嗣,祖宗之所传次,太皇太后陛下之所眷命,而四海之所归戴也,承序继统,实应天下至公大义,自然之道也,臣下安可谓之定策?况先帝进药既久,太皇太后陛下圣志前定,先已宣諭执政以建储之事,则天下之顺道,太皇太后陛下实行之矣,顾確等辈奉承詔命而已,何策之定哉?今確乃贪天之功以为己力,矜傲自处,欲以此固其权位,此中外之人所以愤嫉痛心而不平也。

昨者確等覃恩转官,学士草制,独於確词中云:『独高定策之功。

』命下之日,识者皆知其过,而確遂当之。

今乃夸觽以自名,贪冒欺罔,谓今日天下必待己而后安。

轻视朝廷,无辞逊去位之意,罪莫大焉。

伏望圣慈深察,早赐睿断,罢確职任以慰安中外。

」贴黄:「臣孤立无援,非不知附宰相则有福,弹宰相则有祸,然仰报任使,又恃恩遇,不敢自为身谋\,故以外议上闻。

伏望早赐施行,以慰中外。

又贴黄:「確与章惇素相亲,今固结朋党,自陛下进用司马光、吕公著以来,意不以为便,故確內则阳为和同,而阴使惇外肆强悍,凌侮沮害。

今庙堂之情,极不和谐。

近日政事,大段稽壅,每议一事,一人曰可,一人曰否,一与之合,一与之离,有终日不能决一事者,盖觽意欲以岁月消磨善人之气,沮阁圣政,不可不察也。

今中外以谓確与惇不罢,则善良无由自立,天下终不得被仁厚之泽。

」"挚遗矒以此为第三疏,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上。 "

乙亥,初御邇英阁,召三省、枢密院侍讲侍读修注官讲读,赐宴於资善堂,賚银帛有差。

"李侩十朝纲要:上初御邇英阁,如宰执、侍臣讲读,仍詔自今更旬,宰执兼赴。 "

注释

【一】兵部尚书林燍「兵」,阁本、活字本作「工」。

【二】又罢栽桑物法「罢」原作「詔」,据本条小字注及宋史全文卷一二下改。

【三】□居厚原作「吕居厚」,据阁本及宋史卷三四三□居厚传、本书卷三五四元丰八年四月辛未条改。

【四】闔门待罪「闔」原作「閤」,据阁本、活字本改。

【五】王知常撰挚行述「述」,阁本、活字本作「实」。

【六】今移入十二月二十二日壬午从之按本条干支及小字注文意,「二十二日」似应为「十二日」,「壬午」似应为「壬申」。

【七】熙河兰会路经略使言「使」,阁本作「司」。

【八】觽人识其意阁本「觽人」下有「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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