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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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三十五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六年五月尽是年六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三十五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六年"癸亥,1083"

全文五月丙子朔,御文德殿。

于闐贡方物,见於延和殿。

上问曰:「离本国几何时?」曰:「四年。

」「在道几何时?」曰:「二年。

」「经涉何国?」曰:「道由黄头回紇、草头达靼、董毡等国。

」又问:「留董毡几何时?」曰:「一年。

」问:「达靼有无头领、部落?」曰:「以乏草、粟,故经由其地皆散居也。

」上顾谓枢密都承旨张诚\一曰:「达靼在唐与河西、天德为邻,今河西、天德隔在北境。

自太祖朝尝入贡,后道路阻隔,贡奉遂绝。

」又问:「尝与夏国战者,岂此达靼乎?」曰:「达靼与李氏世讎也。

」又问:「道由诸国,有无抄略?」曰:「惟惧契丹耳。

」又问:「所经由去契丹几何里?」曰:「千余里。

」"新纪于丙子书于闐入贡,旧纪附年末。 "

詔:「大忌日,六曹诸司不为假,执政官早出,诸官司不得隨出。

詔:「京东转运\副使□居厚所奉新法卖盐钱三十六万余緡,令运\至北京左藏库封桩。

自今岁具数以闻。

」初,朝廷恐居厚所奏卖盐钱多立虚数,上欲验其实,故有是詔。

"六月一日、六月十七日。 "涇原路经略司言:「第五將申,熙寧寨硝坑堡巡检王世隆追贼\於水东口战死,弓箭手十將王和等十四人各伤中。

」詔:「世隆擅领兵过壕,又不能策知伏兵,致伤折人觽,如其生全,朝廷必加重责,可更不推恩。

其轻重伤人依格,阵亡人依阵亡不胜例。

」詔改加上仁宗、英宗皇帝尊諡为奉上徽号,令三省官与太常寺官详定。

丁丑,詔熙河路经制司:「案未用兵已前,每岁经画到财利,各有定额,兼创司之始,主管之人並各已曾用所得课息等第推赏讫。

自元丰四年之后,每年並不见本司於岁末具到上件所入增、亏并见在、销破数目,未知因依。

可下本司火急分析闻奏。

」"此据御集,要考见后来所分析附此。 "

戊寅,提举陕西买马司言:「阶州增茶价,恐蕃部马不至,乞量增马价。

」詔止依旧价,如蕃部不愿请茶,並支钱帛。

"六月二十一日。 "广南西路转运\司言:「宜、藤、融州产白锡、黑铅,可於梧州置铸钱监,以十五万緡为额。

所出息钱,即乞还见欠內藏库及积欠上供钱七十万緡,候还足,並封桩以应军需。

」詔:「广西财利久苦窘乏,近岁军兴,尤觉不支。

可依所奏。

己卯,詔:「于闐大首领【一】画到达靼诸国距汉境远近图,降付李宪。

」以尝有朝旨委宪遣人假道董毡使达靼故也。

礼部言:「经有大裘而无其制,近世所为,惟梁、隋、唐为可考。

请缘隋制,以黑羔皮为裘,黑繒为领袖及裏缘,袂广可运\肘,长可蔽膝。

谨案皇侃说,祭服之下有袍茧,袍茧之下有中衣;朝服【二】,裼衣之下有裘,裘之下有中衣。

然则今之亲郊,中单当在大裘之下,其袂之广狭、衣之长短,皆当如裘。

伏乞改制。

」从之。

詔加赠皇城使宋玠英州刺史。

以其子滋言玠有收復石堡城功,未赏而死故也。

舒州防御使克敦进父保静军节度使、萧国公承干文集十卷。

詔:「承干父子世以艺文、儒学名於宗藩,在朝廷旌善与能之义,宜有褒宠。

可加赠安定郡王,克敦仍降奖諭。

」辛巳,詔前两浙路监司苏獬、胡宗师、朱明之各罚铜二十斤,坐不举发知秀州□安世赃罪故也。

詔供奉官郭惟贤部九十骑,获首级五十六,身重伤,及先锋破贼\;左藏库使高永翼【三】部五十二骑,获首级一百二,各迁五官,余迁官赐绢有差。

赏从訾虎部兵出界功也。

又詔高永翼止迁两官,为皇城使、贵州刺史,余三资许回授五服內亲。

陕西转运\副使范纯粹乞令提点刑狱胡宗回等【四】不须躬亲照管西人顿递。

詔:「抚接西人,朝廷自有常体。

经歷官司供亿或过不及,皆当治罪。

纯粹昨以张皇轻易,已尝诫敕,今此奏陈,盖欲掩覆前过。

自今宜凡事审重,务令合宜,勿生边事。

」"四月二十九日,纯粹云云可考。 "

壬午,单州团练副使、员外郎东方戒上飞虎立成阵图、步人制戎骑法,乞面陈利害。

詔枢密院召问之。

给事中韩忠彦等言:「奉议郎郟亶除太仆寺丞。

案亶方以不职,下本道劾罪,而便与职事官之选,理若未然。

」上批:「郟亶差除之日,本房亦当检会近降取勘指挥,呈白执政將上。

今数日之间,褒贬异论,甚失国体。

其除太仆丞指挥可更不施行。

」癸未,詔:「闻鄜延路新支纲马,分配诸军,颇有新兵未堪出战,例得善马,其有武艺旧人,往往闕马,甚非朝廷本意。

委刘昌祚案验有实,即与改配【五】,仍具数以闻【六】。

国子司业朱服言:「养士莫盛於太学,而士鲜能知射。

今武学教场隶本监,欲听学生每遇假日习射。

」从之。

夔州路转运\司言:「万州铁矿甚多,乞创钱监,岁可收净利三万二千緡,应副本路。

」从之。

甲申,分命辅臣祈雨。

礼部状:「太常寺修定郊礼之岁【七】夏至,皇帝亲祭皇地祇於北郊方丘及上公摄事仪。

」詔依。

亲祠北郊仪尽如南郊,其上公摄事,惟改乐舞名及不备官,其俎豆、乐县、圭幣之数,史官奉祝册,尽如亲祠。

"元祐五年五月十八日、六月十二日,七年三月十八日。 "詔:「渐逼炎暑,开封府、大理寺系囚,令连夜併力结竟。

奏案上者,都省限三日约法断下。

」"旧纪书:「甲申,詔:大暑,开封、大理狱其趣决之。 」新纪改云:「以渐暑,趣开封、大理决狱。 」"

丙戌,詔祠部具去岁给度僧牒,比元丰四年孰为多少以闻【八】。

已而祠部以四年数比较【九】,共多五千七百余道。

於是又詔:「自今给度僧牒如过每年数目,即未得印给,先具以闻。

御史黄降等言:「往时御史皆得言事,仍同定夺公事,惟被詔推狱则轮差。

向由復置察按,而御史六员分领六案,故因推勘太学公事,有旨令中丞同本察御史根治,今后准此。

后既分三员言事,三员领察,而本台失於申明,尚守前日指挥,亦止本察御史根治,故言事御史自此不预鞫狱。

案唐六典,侍御史纠举百僚,推鞫狱讼;监察御史分察尚书六司,纠其过失。

今之言事官大率如唐侍御史之职,察官乃唐监察御史之职。

国朝旧制,有『四推』之名,总谓之『后推』,而三院御史皆预领焉。

今推鞫狱事,独付察官,而近准朝旨,又以六曹定夺公事,亦送本察【一○】,即於检察职事有所妨废。

况有失察诸司违慢,朝廷常加督责,兼言事御史既不预定夺,又不劾狱,则於签书行遣公事,全然稀少。

欲乞別定条制,以正分守。

」詔立法以闻。

已而尚书省札子:「令定夺文字送本曹,如合再定,即送御史台本察。

降又言:「事之最难者莫如疑狱。

夫以州郡不能决而付之大理,大理不能决而付刑部,刑部不能决而后付之御史台,则非甚疑狱必不至付台再定。

若御史联事之觽非如大理、刑部,必不能胜其责也。

近有旨:『定夺文字送本曹,如合再定,即送本察。

』臣愚以谓与夺刑名,事重体大,宜仍旧觽官参定,余事则隨曹付察。

如此,则大小繁简皆得其称,是正疑讞罕有不当。

」其后刑部请:「鞫狱、言事御史轮治;其定夺刑名,则觽官参定;余事隨曹付察【一一】。

」从之。

河东路经略司言:「知府州折克行招纳西界偽鈐辖香逋通说事宜并兵马数,已令香逋选择信实人,入西界招諭近上头首归投去讫。

」詔:「香逋所说兵马数,多与诸处探报不同,观其意趣,蔽护夏国之寡弱。

今虽內向,遣归府州,令使人招呼贼\界头首,虑亦未是忠白,却致传泄边界事。

委王居卿更详度,令郭忠绍密窃防之。

丁亥,詔宗女毋得与尝娶人结婚,再適者不用此法。

詔:「降配禁军营杂役卒,在京可轮月刺配,先殿前,次马军,次步军司,周而復始。

詔臣僚恩例陈乞差遣,承务郎以上与减一年、大小使臣减一年一季磨勘,选人免试,执政官依五年五月內指挥。

戊子,权提点河北西路刑狱王子渊兼同措置河北糴便。

罢提点河北糴便司,其粮草並令措置司计置,应提举糴便司钱钞別桩管,本司当应副粮草处逐年据数拨与转运\司,岁终具数奏,以旧係提举糴便钱拨还。

"本志以提点河北西路刑狱王子渊兼同措置,更谓之措置河北糴便司。 四年三月十一日,始命蹇周辅措置。 "

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宋明为供备库副使、勾当军头引见司【一二】,以逮事先帝藩邸也。

詔:「昨修筑兰州质孤、胜如、熨斗平堡子,不堪守御,已毁废。

其元相度保明官李宪、苗授、李浩、康识特放罪,苗授、乐士宣、阎仁武所赐敕书、银绢等並追纳。

」"二月丁未可考。 "

礼部尚书黄履言:「祀前一日,致斋祠宫,自来祠宫以职事相联,遂相往来,况省官既有出謁之禁,欲乞虽在祠宫,亦不得通謁。

」从之。

履謁监祭王桓而不见答,故有是奏。

"朱本【一三】削去黄履謁王桓事。 "

刑部言:「窃闻京城诸门或不以时启闭,公私或以废事。

欲令新城门並以日初出入时为准,委开封府检察。

」从之。

前知湖州唐淑问言:「州郡有当冲要者,例修宾客往復,间有不来,谤怒隨之。

常情未免顾私,其间或以废事。

吏抱案牘,走道路以取决,则有漏泄稽滯之失;小民持诉牒趋官府,则又未必知长吏所之,而讼不时决。

况中外官守均有事任,臣欲乞州郡禁謁並依在京百司例。

」詔详定重修编敕所立法。

后编敕所乞知州、通判、县令非假日不得出謁,即謁亲属,及职事相干,并泛遣使命,或知州、通判、提举官、鈐辖以上者听。

西上閤门使、果州刺史谢麟言:「先准朝旨,拨托口、小由、贯保、丰山四寨並若水仓隶属诚\州。

缘沅州与诚\州元自梅口为界,今因割移四堡,遂以洪江口为界。

自洪江口至梅口江约三驛,又从托口寨卢阳县界至梅口江约四驛,削取沅州封守附益诚\州太广,不惟沅州户赋、人兵不足以成郡,兼诚\州见招约上和、潭溪等峒,自可以开拓疆封。

兼结狼、九衙等诸峒並在托口寨西南,见隶沅州,水陆道皆出托口寨。

设或溪峒入寇,诚\州地远,力不能制,沅州又为托口等所隔,难便措置,或以生事。

乞以小由、托口两寨依旧隶沅州,以大由等溪峒割隶诚\州。

」从之。

"麟时知沅州,经制宜州溪峒,见正月三十日,七年五月十一日、八月一日,六年五月十三日。 "

詔应合移配广南、荆湖、福建、江南路罪人,並配登州杂役。

庚寅,以畿內旱,御崇政殿簄决系囚。

"旧纪书此事于辛卯,新纪依实录在庚寅。 "

户部言:「知琼州刘威相度琼州昌化、万安、朱崖军民户,乡村、坊郭第一至第三等,每丁逐月盐一斤,第四、第五等及客户、僧道、童行每丁逐月半斤,不以月日为限,岁终买足。

遇有死亡,开落;进丁,收上。

看详所配卖盐数太多,欲乞两等盐各减半,余依刘威所定。

」从之。

詔:「雍王顥、曹王頵乞建外邸,十余年中已数十奏,虽数以朔望入侍宝慈宫非便諭止之,而確然坚请不已,皇太后近亦屡以为言,且命如其请。

宜依所乞,令学士院降詔宣諭,仍令有司度地以闻。

」已而工部言:「相视城北马军教坊可建第。

」从之。

辛卯,召辅臣观麦於后苑。

詔陕西转运\司:「闻春秋闕雨,守臣祈祷\未应,宜更访名山灵祠,委官恭致朝命,精意祈祷\。

御史杨畏言:「中丞舒亶不罢学士院厨钱事,大理寺劾百余日,闻奏案已具,而卿、丞执议不同,留章未决。

臣窃惟亶所受供给之物,皆有文籍,宜无讳匿不承之理。

有司必缘都省弹辞参验证左,经涉时月,今宜得其情实,岂容復有駮议?则是必欲变动狱情,而阴怀傅会观望之意。

乞垂省察,无使留狱,以害国体。

」"朱本削去。 "

壬辰,楚栋陇堡赐名通西寨,隶通远军。

癸巳,內殿承制、閤门祗候李阿迈为內藏库副使,以隨李浩出界,斩获首级故也。

"阿迈,忠杰子,见闰六月丙子。 "詔拨京西提举司钱二十五万緡,应副兰州市粮草。

范纯粹言:「今体量得种諤未死以前奏请,皆是徐勋裁处,勋已放罢。

」詔张汝贤、麦文□於延州制置司劾勋,限十日具案以闻。

"四月二十日、八月二十一日【一四】、十月二十五日。 "詔陕西转运\、提举司,熙河兰会路经制司,乘丰熟,相度州县城寨紧慢,各限以数,自委官收糴,每月逐司各具数以闻。

甲午,大理寺上大理正杜纯妄议客矾\事案,当不应言上官减公罪笞,该簄决。

詔杜纯特追一官,勒停,將来□復,永不令典刑狱。

"四月二十五日。 "

御史黄降言:「准六察敕,诸弹奏文字,本察官与丞、知杂通签,即旧所领任內事,丞、知杂免签书,诸案互察。

看详诸案互察,止谓察官有旧领任內事合弹劾,於义有嫌,理当互送。

今诸案元未尝承受互察妨碍事,既不相关,无从察举。

若一案有失,泛责诸案,乃是一官兼有六察之责,恐法意本不如此。

其大理寺见取索互察官吏姓名,未敢供报。

」詔自今诸案申台移察,应申不申,从私坐,其互察仍除之。

左司郎中□雍言:「陕右夏田丰稔。

自军兴以来,仓廩空虚,乞民间欠负並许以粮斛据市价增分数折纳。

」詔所增不得过一分,仍候今秋酌度丰熟次第,更取旨。

熙河兰会路制置使司言西贼\犯兰州,破西关,杀管勾、左侍禁韦定,并掳略和雇运\粮于闐人并橐驼。

詔赠定文思使,依永乐例推恩,所掳略于闐人畜,令制置司优恤之。

乙未,詔:「兰州展筑北城,其南城若依旧,则城围太广,难於守御,若平居多置守兵,又耗蠹粮食。

候展筑北城將毕,即废南城。

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司乞降空头宣三百,从之。

詔涇原路京东第八將梁用、副將赵潜各罚铜二十斤。

坐部卒常斌指斥乘舆,语切害不可录奏,经略司以闻故也。

河东路转运\司言:「昨自军兴以来,费用浩瀚,又新收復葭芦、□堡寨,增置官属及屯兵马,支费倍多。

近被旨令用钞广谋\入糴,但本司闕钱支用,乞依常平例,接续支降见钱京钞三十五万贯,依例加饶,庶可召商人入便计置粮草。

」詔宜依年例给末盐钱京钞三十万緡。

丁酉,陕西路制置解盐司言:「询访並边盐价长增,乞许本司隨宜增价出卖,候边事寧息裁减。

」从之。

鄜延路经略司言:「蕃弓箭手副指挥使乙轻斩先走投西界探事人、副兵马使嘜移首。

」詔乙轻赏绢二十匹,迁两资。

戊戌,三班借职王恩普等六人差监在京闲慢库务门【一五】,及旧城门西第一、第二班蕃敢勇三十六人与茶酒新班殿侍,皆种諤破米脂寨所纳降蕃乐人,召见奏乐於崇政殿故也。

詔都水监增置丞一员。

又詔沅州公使钱岁以千緡为额。

涇原路经略安抚使司奏,乞差永兴军兵马鈐辖种诊\充本路都鈐辖兼第一將,並种诊\龏色。

詔:「种诊\年齿已高,筋力疲曳,难当將领差遣,令本路经略司別选官闻奏。

」"密记二十三日事。 "己亥,分命辅臣谢雨。

庚子,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温杲知融州。

詔荆湖南路转运\司应副造上京甲叶二百七十万并造广东甲叶四十七万,计工料钱三十五万緡,其以封桩闕额禁军钱拨还之。

鄜延路走马承受霍丙言:「永乐川诸將与贼\接战,第二將李浦部人马出走,不策应斗敌,致副將高世才陷没,今其兄世亮已具论列。

」詔坐走回因依及安存放罪指挥,并高世亮於经略司所陈状,令范纯粹劾实以闻。

"九月十一日。 "辛丑,詔銓试中上等二人,第一人循一资,第二人占射差遣;中等七十三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百七十一人,注官。

壬寅,右正言王桓言:「闻大理寺狱官多不亲讯囚,惟囚初到,当官收付,终至结案,或不復见。

榜掠詰讯,一委吏胥,非理陵虐,无所告诉。

闻顷者有丞拷囚致死,而长、贰以不与获免,自是以来,官属不復亲事。

陛下建长立贰,设正陈丞,岂欲使之偷脱自便,避责不居?伏望惩革。

」詔大理寺自今並依条格施行。

癸卯,赐度僧牒百四十修保大军城。

詔赐资州孝子支渐粟、帛。

渐,资阳人。

熙寧间丧母,累年始克葬,因庐墓侧,日三时号墓,时膝行负土培坟。

初,有双白雀徘徊松上;明年,有貍一驯坟侧,观渐上土;又明年夏,每行午礼,日色炎盛,輒有阴云蔽覆,即遇霖雨,方负土时亦暂霽;又有异鸟一,目如丹,至渐哭,常悲鸣向渐;夜有狐狸二,呼绕如巡警状;久之,有髃鸟集,內一鸟白,独日至渐培坟处回旋;后有五色雀万余,隨渐行哭,七日而去。

是时,渐已年七十,每号慟涕泪如雨,日惟食脱粟饭,不盥手、濯足,所衣苴麻至烂碎,鬢发亦皆断乱,见者为之惻楚。

其居邻勾氏子,自娶妻即弃其亲不养,观渐至行,因夫妇感慟,即日迎其亲还舍,朝夕视膳不少懈。

州县上其事,以为渐精诚\格物,诸祥屡至,变其里俗,乞旌赏之,故有是命。

"是月,夏人寇麟州,知州訾虎败之。 新纪有此,鴜因六月辛亥河东经略司奏也。 旧纪乃係之六月辛亥。 "

六月乙巳朔,詔御史台六察案各置御史一员。

"新纪书此,旧纪无之。 "

太常寺言:「四后陞祔,欲准庆历五年孟冬章献明肃、章懿二后,陞祔礼毕,遍饗太庙,止行陞祔饗礼及祭七祀,权罢孟冬荐饗。

」又礼部言:「四后陞祔太庙祏室,欲以配继先后为序。

」詔並恭依。

"闰六月三日丁丑、七月十二日乙卯。 "

詔京东路转运\副使□居厚具所知通判以上及別路盐司提举官【一六】,可充本路转运\司官协力推行盐法者;及本路行盐法当选委知州、通判以闻。

"五月一日。 "

户部言:「元丰三年诸路管勾官无优等,止有劣等三人:莱州通判郭燍、权濠州团练判官王舜臣、镇戎军判官赵至。

」詔並降一任。

丁未,知宣州陈侗乞沿江湖州军各置水军三五百人,以巡检主之,教以水战,当责巡捕。

詔应已招置土兵巡检地分,如有江河海道,令申所属具舟教战。

詔邵州芙蓉石驛等团峒归明蛮头首等与补名目人数,並依熙寧九年招纳三州一镇蛮例。

礼部言:「祠部给度僧牒,准詔及递年数即止。

案元丰三年,六千三百九十六;四年,四千一百九十六;五年,九千八百九十七【一七】。

今取酌中之数,欲以三年为额。

」从之。

大理寺言:「河东转运\司上部夫官逃死三分、五分以上,合该德音原免【一八】,然以属军制,乞更取旨裁断。

」詔絳县王君陈等八人各罚铜三十斤,殿直张整等十人各二十斤,供奉官焦清等十三人各十斤,借职胡奭八斤。

戊申,詔集议大典礼,令祕书省长、贰预议。

尚书左司言:「户部被旨已差使臣刘从正、□祐为主事,其元奏乃不言见有权主事刘质等,而妄作见闕。

今质未该出职,而又遽授以班行,皆为失当。

」詔尚书安燾罚铜十斤,侍郎陈安石八斤,郎中金部晁端彦、仓部韩正彦、度支陈向六斤;刘从正、□祐並依旧;刘质、梁士永与出职,依年月展磨勘。

户部言:「乳香民间所用,乞依旧条给长引,许商贩。

其诸路卖官香,亦用旧法。

」从之。

广南西路经略使熊本言:「知宜州和斌、通判黄陶相度宜州思恩、天河、河池、龙水等县所管土丁七千余人,遇有贼\盗,缓急可以追呼。

兼普义、德谨、思立、镇寧四寨控制蛮贼\所出入路,欲令所属县编排土丁,分作都分,除逐隘旧防托土丁外,各增三十人。

其非防托者,遇有盗入省地,並许缘边县及州追呼遣人部领,会合捕杀。

」又言:「已差提举左江都巡检、供奉官、閤门祗候成卓及监填乃金坑、朝奉郎邓闕同至永平寨,约安南定地界,依詔以『计议办正疆至所』为名。

」並从之。

"七月八日辛亥、八月二日乙亥,七年五月十二日庚戌,奖諭开路功。 八月七日【一九】,令成卓供析。 "

权发遣鄜延经略司刘昌祚言:「禁军逃亡,诈为厢军投换,或却投禁军捕获,或因事败露,乞依本军法。

」从之。

又乞自今诸军逃亡事故,其所遗鞍马,许有马与闕马人比较武艺,內优者与善马,及监牧司所给新马亦准此。

从之,仍下陕西、河东路。

后昌祚又言:「案试诸將下新招简及投换马军各请纲马人,数內有將下新招土兵十一人武艺劣等,已改给与本將下有武艺闕马旧人。

」詔以武艺劣等者名下马,通一路简试有武艺人改给。

又詔昌祚详度,每十匹以七匹改给武艺高强人,三匹给第二等武艺上名。

诚\州团练使、提举崇福宫李评卒。

以大长公主孙,特赠易州观察使,赐银千两。

评少颇涉书传,尝以公主遗奏,召试学士院,改殿中丞,评意不满,辞之。

后二年,再召试,復止迁一官,评愈不悦,至上书辨论。

前后言事甚多,或见施行,然天资刻薄,在閤门、枢密院招权不忌,多布耳目,采听外事,自效以为忠,侥倖大用,中外侧目。

及卒,人无怜者。

制置发运\司言:「本司元丰二年被旨赐糴本以一百万緡为率,至今截拨未足;况每年总般江、淮、荆、浙六路上供年额六百二十万石,逐路出限,不到万数甚多,全赖糴本钱乘时和糴,起发上供,应办年计。

今淮南催促钱帛所牒会问数目【二○】,本司以无圣旨,难准议供报,然恐其別有申陈。

」詔:「糴本钱係朝廷特赐,今不得一例起发。

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制置使司言:「据同总领熙州蕃兵將王赡状,亡父君万因孙迥言张穆之违法结糴,为亡父尚欠六万余贯,计算折会外,计钱二万三千余贯。

赡曾於元丰四年五月內登闻院进状,乞將经制司功利与子转一官,及遗表特与二人恩泽,折除上件见欠钱,蒙中书判状不行。

赡自军兴以来,累立战功,实为出觽,所欠钱物,无从可得。

伏望俯矜君万开拓战功,及赡今来累立劳效,將其家业正行估纳入官。

」上批:「宜检会元丰四年五月內王赡再进状陈乞事理,特依所乞施行。

」"此据御集,盖李宪尝为之请,今再为之请也。 君万卒,在三年五月三日。 "

己酉,詔通直郎、试御史中丞、权直学士院舒亶免除名,止追两官勒停;奉议郎、守监察御史顿起冲替,係事理重;御史台、太府寺官吏以疏决释之。

初,亶不晓法意,误谓当別置录目,因言尚书省不置录目,不奉法。

尚书省办论既明,亶犹固执。

他日,上諭都省,令取亶台中所置录目,必无之。

亶果不置,仍以他簿书增写「录目」字与寮属书押送都省,坐此被劾。

又学士院公使时悉罢,而亶輒以本院□钱自给,復坐计赃杖九十。

两案具奏,上諭近臣曰:「亶学士院自盗赃罪,情至轻而法重,其诈为录目,乃法轻情重。

身为中丞,诈妄如此,不可恕也。

」於是詔亶歷任职事官及知制誥並不为官,宜追寄禄两官,故有是命。

起以附阿亶言录目事不实,故亦黜之。

"亶本传云,异时学士草制,月给油烛。 亶承故例取之,事下大理,初谓误用,法官□处厚駮之【二一】,卒抵置罪。 实录乃不载□处厚駮案事,当考。 旧纪书中丞舒亶輒用公使,坐赃追官勒停。 田画作王安礼行状云:三省既建,台諫官颇言中书省,至有不当而被斥者。 时舒亶为御史中丞,亶性倾覆,有奸雄才,而內实闇,不晓政事,数为举劾以自逞,气燄灼然,见者侧目,而心独惮安礼。 尝上疏言事,其辞有执政官喜为虚语以笼\士大夫者,意乃指王珪,以明不为安礼发。 安礼以谓亶奸人,身执法,言执政大臣,岂有迁就而为疑词者?亶又言尚书省不置录目,有旨按责其罪,安礼曰:「尚书省有发放歷,录其事目,以付法曹,不曰录目乎?」亶曰:「录目行下,始为发放,此固非元法。 」安礼曰:「愿得御史台录目以为式。 」亶视台中所用歷,乃与尚书省同,即谬为台歷,注「录目」字於其首。 安礼知其奸,乃以状弹之,並劾其直学士院冒用公使物,有詔杂治。 狱成,具得其赃妄状。 安礼奏上曰:「亶所坐冒用公物,则赃轻而法重;注录目,则事微而情恶。 愿陛下断而行之,以儆有位。 」又曰:「臣观陛下行事时轻时重,一屈一伸。 」上曰:「何谓也?」安礼曰:「陛下每謫言事官,则疑臣等太伸,以故裁抑执政,而亶等乘间敢肆詆欺臣。 望陛下视理如何,循法所在,虽百屈百伸,臣之愿也。 」上曰:「亶论如法。 」于时多右亶者,故安礼特力爭之。 "

辛亥,詔:「提举陕西买马司更不兼茶场司,其博马茶每驮减价二千,更不拨还,许为茶场司课息。

其买马司所用茶价,限岁终还足。

」"四月戊申可考。 "

河东经略司言:「五月,西贼\入麟州神堂寨,知州訾虎等领兵出战有功。

」詔虎自今毋得轻易出入,遇有寇,止令裨將出兵掩逐。

"新纪五月书:「夏人寇麟州,知州訾虎败之。 」旧纪仍于六月辛亥书此,今两存之。 "

壬子,朝散郎、前权知登州赵偁为京东路转运\判官,从□居厚荐也。

"或附正月庚子。 "

淮南转运\、提点刑狱司言:「濠州定远县尉贾棠以体量愚暗不晓事差替,自体量后,亲捕获彊窃盗四伙,乞许令满任【二二】,除落差替。

」从之。

癸丑,礼部尚书黄履试御史中丞。

时大臣有罪罚金,履奏:「贾谊言:『遇之以礼,则髃臣自喜;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

』髃臣且然,况大臣乎?故罪在可恶,黜之可也;可恕,释之可也,岂可以罚金而示辱哉?」时侍郎以下不许独对殿上,著在甲令。

履言:「陛下厉精政治,博访得失,虽郡县被召官犹令独对,况法从之臣哉?请刊此令。

」"此二事,据履本传附初拜中丞时,当考从违。 "

御史翟思言事,有旨詰所自,履諫曰:「御史以言为职,非有所闻则无以言。

今乃究其所自来,则人將惩之,而台諫不復有闻矣,恐失开言路之意。

」事遂寢。

"此亦据履本传。 "

詔御史中丞、门下中书外省官各举人材堪充言事或治察御史五员。

詔通直郎、右正言王桓罢右正言,送尚书吏部;宣德郎、监察御史翟思、杨畏並放罪。

桓尝论舒亶罪不当,思与畏亦尝论列,及亶既黜,桓等皆待罪,故有是命。

给事中韩忠彦乞以绘像恩增差弟粹彦监相州酒税。

詔:「韩琦有功於国,非他臣比,特依所乞,令吏部自今常授其家子孙一人相州官,仍別推绘像恩。

乙卯,詔:「近以炎暑,开封府、大理寺系囚,已令督责官属併力结竟,其诸路令刑部指挥提点刑狱司催督。

检校礼部尚书、南丹州刺史莫世忍为检校户部尚书,给铜牌、旗号,其子姪九人並赐官勋。

以经制宜州谢麟言:「大军討安化蛮獠,世忍献木弓百、弦二百、药箭五千,自言世为外臣,修贡不懈。

」故有是命。

河东路经略司言:「葭芦寨巡防兵逢贼\,以觽寡不敌,致陷没,未敢依阵不胜法施行。

」詔阵亡人惟將官、使臣等分阵胜、阵负,诸军用阵胜例,一等推恩。

涇原路经略司欲以照管修筑故寨堡为军形,诱致贼\马近边,令姚麟等掩击,或伺便出寨討袭。

詔塞內诱致贼\马,或出塞討击,並委经略使卢秉便宜施行。

"御集:六月十一日,措置河北糴便司奏:「昨准朝旨,于瀛、定、滑三州计置修盖仓牔,今真定府有客人结揽木椽一十七万余,併已借过官钱,就山场采造。 今若不行收买,窃恐借钱故难便拘收。 伏乞朝廷早降指挥,更于甚处度地修盖。 」御批:「先令契勘北京见管仓舍广狭丈尺,併確的可盛贮斛斗数目,画图闻奏。 候到,同今状进呈取旨。 」按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已修北京等处仓,或此御批当係四年六月十一日。 今附见,当详考。 三州修仓乃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今年闰六月十七日,赐度牒修北京仓。 "

丙辰,广信军言:「北界西南面安抚司累牒问置教场所因,本军已移牒称:『所指处乃村民庄舍,昨以两朝通欢之意,已曲令废毁,然庄舍深在当军界腹內,就使是村民习射之所,筑立墙院,修置射垛,於信誓全非违碍,兼於北朝了无干涉,岂烦较辨?』已而回牒称:『自两朝通好以来,戒约缘边州军不得创生事端。

今起筑教场,练习军伍,有违信誓,深为不便。

请速毁废,及责问生事官吏,重加诫断。

』」詔:「观其来牒,辞理已屈,勿更回报。

时朝廷方经武事,增修边备,趋时者爭献北伐之策。

吕公著至定州,即为上言:「中国与契丹通好久,边境晏然无事,塞上屯军亦素有节制,惟宜静以镇之。

」又尝因走马承受入都,附奏前说。

既回,传上语諭公著曰:「边陲诚\无警,更须远斥候,广侦伺,以为之防。

」保甲法新行,被边皆设教场,日鸣金鼓,课人诵战法,声达於敌境,檄边郡以为生事违誓约。

上委公著处其事,且赐手詔曰:「近以北界理会团教场,已委卿处置闻奏,卿可审为酌量,务在事体適中,外不致张皇坚敌之疑,內使州县公私无繁扰迁徙伤财之弊,且不启贪寇缘而生事之害,乃朝廷意也。

」公著即上奏,以为:「古人之治兵农,有疆以周索者,有疆以戎索者。

今遣边人习战法於境上,尤非宜,且非管子寄令之意也。

请一切罢去,专以旧弓箭手法从事。

」不听。

河东路转运\司言:「准朝旨,令本司计置粮斛一十万石於□堡寨、永寧关,以备陕西米脂等处支费。

已依数计置讫,却乞以絳州垣曲县钱监所铸见在钱数拨还。

」从之。

丁巳,提举河北路保甲狄諮言:「卫州远年牧地,乞並拨属牧地官司拘籍,以租课责转运\司。

」从之,仍令自元丰元年管认送纳。

詔知渭州卢秉落宝文阁待制,降直龙图阁,差遣依旧。

先是,詔秉:「据本司言,近西贼\入干兴寨界壕;及第六副將向用贤言,因孟顥发兵稽迟,致不能取获全胜。

然本路自去冬以来,贼\数入寇,无不得志而去,及令部分兵將伺便酬復,又多说事端,迁延畏缩,不敢应詔鼓励兵將追討,仰具析以闻。

」已而秉言:「昨令刘昌祚以將下选兵结成阵队,措置一行事法。

方欲进討,忽准詔夏人遣使在境,本路兵將未可施行。

而臣之愚心,亦以兵须完养,出必万全,非敢故为迁延,上违圣训。

而熙寧、干兴、隆德寇入相继,不能有所斩获,盖臣书生不习军事,临机防虑过当,实不敢稽违詔旨,臣不能保护边防,罪已明白,伏望哀怜八十老父,免从吏议,重行黜责。

」故有是命。

詔大理寺:「刑名疑虑及情法不称奏裁公案,送定断官看详【二三】;如非疑虑、情法不称,並免收坐。

」从本寺请也。

元丰间,詔大理兼鞫狱,所承內降公事,上下皆曰「是詔狱也」,意必傅重。

少卿韩晋卿独持平覈实,无所观望,人以不冤。

上知其才,凡狱难明及事系权贵者,悉以委晋卿。

尚书省建,擢刑部郎中。

天下大辟请讞,执政或以为烦,將劾不应讞者。

晋卿適白事省中,因曰:「听断求生,朝廷之心也。

今讞而获戾,讞不至矣。

」议者或引唐覆奏,欲令天下庶狱悉从奏决。

晋卿曰:「法在天下,而可疑可矜者上请,此祖宗制也。

今四海万里,一欲械系待朝命,恐罪人之死於狱,多於伏辜者。

」朝廷皆从之。

"此据韩晋卿传,盖因刘挚墓誌也。 "

戊午,知青州、龙图阁待制邓綰试礼部侍郎。

於是给事中陆佃、韩忠彦封駮綰命,言綰奸回颇僻,使典邦礼,恐玷清选。

詔罢之。

编修天文书所上所修天文书十六卷,乞本监收掌外,仍颁降翰林天文院、测验浑仪刻漏所。

从之。

彭孙言:「涇原路蕃兵皆富有,出入止是雇人仆从军,盖旧无正官管辖,遇军行始差將副,人心不相諳,故难指呼。

乞差蕃官两员及諳事將官同管辖处置,庶皆得素养之兵为用。

」詔经略司看详立法。

已而经略司奏:「汉、蕃弓箭手兵马,从来係第二至第十將统领训练,別无不便,难以更差蕃官。

」从之。

己未,詔:「京东路新行盐法,上下交便,不妨获利公家,以佐用度,推之河北路,无可疑者。

可令蹇周辅、李南公於界首约□居厚面授京东成法行之。

」"此年十月一日可并此。 元祐元年正月二十八日,依旧通商。 "

詔以河东经略司【二四】招降西夏首领二人磨美勃儿为內殿崇班,乞哆香为三班奉职。

庚申,知沅州兼管勾缘边安抚司公事谢麟奏:「臣昨开拓新归明溪峒,置小由寨、丰山堡寨主并巡检。

臣奏乞选举使臣,准尚书省符,內外官司举官悉罢。

至今又已一年,未蒙差到,欲乞特许臣或本路鈐辖、转运\司举官奏。

」詔特令谢麟特奏举一次。

"五月十五日,七年七月四日、八月一日。 "

辛酉,詔:「京东路转运\副使□居厚已发本路增賸盐钱纳北京左藏库。

居厚谨於营职,敏而有功,可降敕奖諭。

」"五月一日。 "

右司郎中杨景略乞左右司官依枢密都承旨例禁謁,从之。

景略又尝言:「尚书郎有非才望者,乞令长官举不放上或门止故事。

」讫不行。

"景略已见,偕孙、忱子、韩絳女貋【二五】,此据本传。 门止,盖唐故事。 本传实因苏颂所作景略墓誌。 "

壬戌,詔提举陕西买马司选三千匹赴涇原路,其应副熙河路马权住支。

詔吏部四选,应犯罪合入远及远小处监当差遣人,並不许敘祖父母、父母老疾,指射家便差遣。

北京留守司、河北都转运\司言:「馆陶县在大河两隄之间,欲迁於高固村以避水,公私以为便。

」从之。

知登州赵偁乞诸县主客不及万户补医学一人,万户以上二人,每及万户增一人,至五人止。

除合习医书外,兼习张仲景伤寒方书,委本州差官补试,依得解举人例免丁赎罪。

詔礼部立法。

其后,礼部奏:「诸医生,京府、节镇十人,內小方脉三人;余州七人,小方脉二人;县每一万户一人,至五人止,三人以上小方脉一人。

遇闕许不犯真决人投状召保,差官於所习方书试义十道,及五道者给帖补之。

犯公罪杖以下听赎。

大方脉习难经、素问、张仲景伤寒论兼巢氏病源二十四卷;小方脉习难经兼巢氏病源六卷、太平圣惠方十二卷。

遇医学博士、助教闕,选医生术优效著者充。

」从之。

知沅州谢麟言:「管勾机宜文字叶安节等抚纳诸蛮,宣力为多,今蒙赐帛,视他赏若未均。

伏乞比类谢季成推恩。

」詔叶安节减磨勘三年,范天益循一资,魏洙充试,其支赐追收。

"五月戊午、庚申,七年五月一日。 "

詔以永兴军广教禪院没官田三十余顷赐府学养士。

癸亥,詔:「寺、监主簿职事,止是专典簿书,其公事自当丞已上通议行之。

今军器监輒差按阅广备事艺,其官吏特放罪,令诸寺、监依此遵守。

甲子,提点河东路刑狱黄廉言:「嵐、石等州流移岢嵐军民户,准詔发遣还乡。

访闻流民昨为久雨全损秋田,故暂来就种一夏苗麦。

乞限一月毕田事,如允所请,其火山军亦乞依此【二六】。

」从之,仍令廉诣两军安集之。

"黄廷坚作廉行状载此尤详,当刪取之。 "

乙丑,詔诸路管勾机宜文字及勾当公事並禁謁。

兼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郭茂恂言:「昨准詔专提举买马兼领茶事,而茶场司不兼买马,既不任责,遂立法以害马,茶价每驮有增十余千者,恐蕃马岁不入,上误国事。

乞併茶场、买马为一司,庶几茶司同任买马之责。

」"四年七月四日,茂恂专提举买马兼茶场。 五年十月丙辰,但称奉议郎,不称职任。 朱本贴签此云:「取到户部文字,不见茂恂此奏。 缘见今茶场、买马各为一司,即是元不曾施行,合刪去。 」新本復存之。 "

丁卯,詔户部移置钱万緡均与永兴、秦凤路提举司。

戊辰,吏部言:「新授岷州大潭县主簿余宗道母年八十七岁,以上道有疾,乞侍养。

准敕应注陕西见闕不得,乞寻医侍养长假。

」詔依余宗道所乞。

专差同提举开封府界教阅保甲刘琯言:「开封府界及滑州诸县保甲元养马五千匹,死损千九百余匹,已摧纳价钱万緡。

乞专委官往来买马,其未纳钱,亦可就令督趣应副。

」詔吕公雅:「其买到马送刘琯,从武艺高者先给之。

」"吕公雅时为何官,十二月甲申,以同提举保甲言。 公雅,夷简从子,政和三年十月有传。 "

己巳,詔废罢监牧縻费封桩钱物【二七】,令枢密院承旨司专根究主领;余应封桩钱物,令尚书都司取索,置簿拘管。

初,中书差堂后官置簿掌封桩钱,至是,官制既行,分隶焉。

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王存言三院狱空,詔开封府官吏並依元丰五年推恩。

"旧纪书开封府狱空,新纪削去。 "

上批:「牧马重事,经始之际,非左右近臣专总其政,隨事奏稟,付之有司,未易营办。

自今雾泽陂牧马所造法,且於畿內置十监,俟其就绪,推广诸路施行。

可差枢密都承旨张诚\一、副都承旨张山甫专提举经度制置牧马条画,奏稟施行。

依五路保甲例,权不隶尚书驾部及太仆寺。

有当自朝廷处分者,枢密院施行。

辛未,詔其灾伤处第四等以下户闕乏粮种,虽非给散月,许结保借请;虽有欠闕,亦听支给,限一年输纳,仍与免息。

壬申,詔刑部郎中杜纮罚铜八斤,展磨勘二年。

初,邵武军奏讞,妇陈与人奸,谋\杀其夫已定,其夫醉归,陈不键门,奸者因入杀之。

法寺当陈谋\杀,从而不加功;而纮议陈加功,罪应死不疑。

又兴元府奏讞,梁怀吉闻出妻晁病往视,因寄粟种,晁子輒取食之,怀吉殴其子死。

法寺当晁子盗粟,怀吉当杂犯死罪,引赦原;而纮议晁子食怀吉粟,乃用受寄輒费用,不入捕法。

议既不同,下御史台定夺。

御史台言刑部駮议皆不当,故罚及之。

"二月辛酉可考【二八】。 "

詔:「应缘信使往还,率民治道,计其所役日,与折春夫。

」从接伴辽使贾青请也。

癸酉,詔:「宗正等修玉牒,合照用日历所文字,並指定所书事,令本所节录。

其关防漏泄,並依日历所法。

注释【一】于闐大首领「大」原作「人」,据宋会要蕃夷四之一七改。

【二】朝服「朝」上原衍「服」字,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五一舆服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九详定郊庙礼文刪。

【三】左藏库使高永翼「库」下原衍「副」字,按本书卷三三四元丰六年三月己亥条,高永翼已由左藏库副使除左藏库使,据刪。

【四】提点刑狱胡宗回等「宗」原作「宋」,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一八胡宗回传改。

【五】即与改配「改配」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六】仍具数以闻「具」原作「其」,据阁本改。

【七】太常寺修定郊礼之岁「之」字原脱,据宋会要礼二八之五五、宋史卷一○○礼志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九详定郊庙礼文补。

【八】比元丰四年孰为多少以闻「以闻」二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一三之二一补。

【九】已而祠部以四年数比较「四」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亦送本察「察」原作「案」,据宋会要职官一七之一二改。

【一一】余事隨曹付察「付」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二】勾当军头引见司「军」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三】朱本「朱」原作「宋」,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四】八月二十一日「一」原作「二」,「日」字原脱,据本书卷三三四元丰六年四月丙寅条注及卷三三八元丰六年八月甲午条改补。

【一五】在京闲慢库务门「闲」原作「闭」,据阁本及宋会要乐五之三九改。

【一六】別路盐司提举官「盐」,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二三作「监」。

【一七】九千八百九十七「千」原作「年」,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三之二一改。

【一八】合该德音原免「合」原作「各」,据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二三改。

【一九】八月七日按本书卷三四八元丰七年八月七日甲戌条无此事,此事在八月二十一日戊子条。

【二○】今淮南催促钱帛所牒会问数目「今」原作「令」,据文义改。

【二一】法官□处厚駮之「处」原作「居」,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二九舒亶传改。

下同。

【二二】乞许令满任「乞」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三】送定断官看详「看详」原作「详送」,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二四之九改。

【二四】河东经略司「东」原作「北」,据阁本改。

【二五】韩絳女貋按苏魏公文集卷五六龙图阁待制知扬州杨公墓誌铭,景略为韩维女婿。

【二六】其火山军亦乞依此「火」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六九之四二补。

【二七】詔废罢监牧縻费封桩钱物「牧」原作「收」,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六之八改。

【二八】二月辛酉可考「二」原作「三」,按此事在本书卷三二三元丰六年二月辛酉条,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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