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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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二十八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五年七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二十八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五年"壬戌,1082"

全文

秋七月辛巳,广西经略司言:「知宜州王奇与贼\斗失利,贼\兵退守大江回穴。

谍知溪峒蒙承想万余人欲攻思立寨,已戒和斌据险拒之。

」詔:「就差知沅州、西上閤门使谢麟经制宜州溪峒事,宜州军在行者並听麟节制,委选官权领沅州。

」"并六月十七日、十九日,又七月五日。 "初,费万既为蛮所袭,经略司数移文责奇,奇不能堪。

后数日,贼\万余人攻普义砦,与官军战,奇出遂败,尚有亲兵数百,或劝奇乘骑逃去,奇輒骂曰:「大丈夫当尽节以报国。

」遂死之。

广西经略司又言,西南张蕃贡奉,乞添至三百人。

詔具合增数以闻。

其后本司奏,故事以七十为额,不可增。

遂罢。

詔知环州、西上閤门使张守约再任。

壬午,以延州第六將主簿崔顺孙为通直郎,赏从军功也。

尚书省奏:「自五月一日奉行官制,推原法意,每事讲求,缘其端本,增立支节,须纤悉备具,即施用著明。

奉行以来,於今踰月,凡续降指挥,申明条制,虽未周详,仅备大略。

窃虑董正之初,在所考察,今缮集为二策,乞赐覆覈。

都水监言:「大河水冲灵平埽,已依前降朝旨,决大□埽堤,使水下流,以紓危垫。

」"七年八月庚午,吕希道罢澶州,可考。 "

詔罢大理寺官赴中书省讞案,自今每岁一次,本寺以见在案尽数断绝,上中书取旨。

上因论刑曰:「先王之肉刑,盖不可废。

夫人受形於天,以法坏之,故谓之肉刑。

扬子曰:『肉刑之刑,刑也。

』周穆王训刑:大则五刑,次则五宥,又次则赎,凡十五等,轻重有伦。

至汉文帝罢之。

若革秦之敝,欲休养生民,则可矣;如格以先王之法,则不得为无失。

三代之时,民有疆井,分別圻域,彰善癉恶,人重迁徙,故以流为重。

后世之民,迁徙不常,而流不足治也,故用加役流;又未足惩也,故有刺配;犹未足以待,故又有远近之別。

盖先王教化明,习俗成,则肉刑不为过也。

」"四年十一月八日庚寅,合参照。 "

癸未,詔重法地县尉,並差使臣,其当差使臣监当处,对注选人。

詔三省、枢密院独班奏事,日不过三班,遇三省並独班奏事日,枢密院事当亟闻,更展一班。

涇原路经略司言:「知镇戎军种古等招纳西界降人,乞酬銟。

本司元准朝旨,招纳丁壮五人赐绢二十匹,其刺事蕃部招诱,又接引管勾使臣,未审如何分结。

」詔经略使以当支绢数量元差人功力多寡分给。

淮南东路提点刑狱范鏜言,宿州有贼\四十余人,乞於淮西或开封府界將下募兵。

詔差彭鐸就淮西將下选募兵三百、马三十,陈留县不係將下选募兵马各三十捕之。

"鐸,孙弟,已见。 "

甲申,皇第九子生,遣江夏郡王宗惠告於太庙。

"旧纪书:甲申,皇子佖生。 新纪不书。 "

太府寺言:「提举市易司状【一】:赊贷人户所欠至多,已得旨展限三年催纳。

其先降指挥,以催到分釐计数追夺酬銟,请候至所展三年满日施行。

」上曰:「朝廷设市易法,本要平准百货,盖周官泉府之政。

官失其职,一切赊贷,公私颇不便之。

虽云有收息之数,名存实亡。

今已改用金银、钞帛抵货,最为善法。

其元催致欠官吏,重行追夺,亦其宜也。

」遂从之。

詔除名人、前如京副使费万追復如京副使。

广南经略司言万死事故也。

张頡不能蚤虑蛮寇,戎备不飭,致失兵將,令转运\司劾罪以闻。

"并六月十七,又七月二日,又八日。 "

詔鄜延路鈐辖兼第三副將刘绍能移环庆路。

"密记七月五日。 "先是,绍能为沈括、种諤诬奏,既遣宇文昌龄鞫狱,故有是命。

后十七日【二】,詔绍能復归鄜延"密记七月二十二日。 "明年正月己丑【三】,狱乃竟。

"五年四月三日【四】,六月一日、十四日、二十二日,七月五日、十三日、二十二日,十二月十八日,六年正月十三日【五】,皆有绍能事,今特书此月。 "

殿前司言:「殿侍有千二百五人,自补授至今不参班,乞委诸路监司取索。

除蕃夷、归明猺人应仕本土,及有专条许留本处者,及年小痼疾,委官司保明听依旧外,余並发遣归班,仍立程限。

」从之。

乙酉,赐广西转运\司度僧牒二千,供军兴。

丙戌,詔开封府推、判官以下至开封、祥符县丞,寄禄官未陞朝者,比类在京职事官,並赴起居朝会。

詔:「昨朝廷大举,本意直擣兴、灵,覆贼\巢穴,不为浅\攻,但取横山而已。

以地形观之,自西路保安军顺寧寨趋兴、灵至近,昨种諤等出界,自东路绥德城,二十二日方至白池,而归师八日已入寨门,不因王中正、种諤初议进兵,何因舍直就迂,会兵夏州,虚占月日,劳顿士马,横费芻粮,不能成功。

仰具析以闻。

」从徐禧所奏也。

"四年十月,批付沈括云,种諤甚非善计。 当考。 "

始,諤还延州,乞对,论事章十一上,乃听之,而禧与李舜举实来计议。

諤入见,言:「横山亙袤,千里沃壤,人物劲悍善战,多马,且有盐铁之利,夏人恃以为生;其城垒皆据险隘,足以守御,兴功当自银州始。

其次,迁宿州於乌延,又其次,修夏州,三郡鼎峙,则横山之地已囊括其中。

又修盐州,以据两池之利【六】,如此,横山彊兵、战马、山泽之利,尽归中国,其势居高俯视兴、灵,可以直覆巢穴。

又其次,修筑兰会,以尽横山之地。

」諤所论大略与沈括同,五月丙午,"五月二十六日。 "两人尝列奏矣。

及禧先至延州,乞趣諤还,在道而括已变议从禧,谓银州故城不便,移置於东南十余里闲永乐埭上,又议自永乐西接居延,为大小十二城,以据山界,多与諤始谋\异。

至是,禧又劾諤误军道,并及中正,其实禧等不欲諤分其功也。

"禧奏諤及中正,据高遵裕传。 禧乞城永乐,具戊子日。 "

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司康识言:「与兼提举营田张大寧同议立法,乞应新收復地,差官以千字文分画经界,选知农事厢军耕佃,顷一人。

其部辖人员、节级及雇助人功岁入赏罚,並用熙河官庄法。

余並召弓箭手,人给二顷,有马者加五十亩。

营田每五十顷为一营,差諳农事官一员勾当,许本司不拘常制举选人、使臣,请给依陕西路营田司法。

不满五十顷,委附近城寨官兼管,月给食钱三千。

」从之。

丁亥,朝散郎、新除工部侍郎熊本为龙图阁待制、知桂州。

本自广州召还,未至,会宜州蛮扰边,故改是命,代张頡也。

"七年五月十二日,赐詔銟諭。 此月甲申,劾张頡。 "

詔朝奉郎王竞知宿州,如能修职事,屏除贼\盗,当別加选擢。

"六年正月,责降。 "

赐徐州度僧牒五十,修城及官舍。

从知州孙觉请也。

司勋言:「梓州路转运\司保明瀘州应副军期官等,出界冒险,以至荡平,实有勤劳。

」詔:「入箐逐等並依林广下勾当公事军主簿例,优等不理选限试监簿,依特奏名同三礼推恩摄官。

出界比入箐第降一等,第三等陞半年名次,界首逐等陞一季名次,军大將並比折减磨勘年,內勒停人候敘用日准此。

入箐在夷界死,各赐绢百匹;入箐回死,六十匹;出界回死,四十匹。

詔:「译经润文使、同译经润文並罢,自今令礼部尚书领之,废译经使司印。

詔应冠「尚书」字者,官司並申状,门下、中书外省准此。

戊子,鄜延路计议边事徐禧等言:「银州故城形势不便,当迁筑於永乐埭上【七】。

盖银州虽据明堂川、无定河之会,而城东南已为河水所吞,其西北又阻天堑,实不如永乐之形势险要。

窃惟银、夏、宥三州陷没百年,一日兴復,於边將事功实为俊伟,军锋士气固已百倍。

但建州之始,烦费不貲,盖有不关御戎利害而徒费供馈者。

城坚守备,则贼\不敢攻;兵觽將武,则贼\不敢战,固不以州城、军寨遂分轻重。

今若选择要会,建置堡寨,名虽非州,实已有其地。

旧来边寨,乃在腹裏,他日建州,亦未为晚。

已与沈括等定议:自永乐埭、声塔平、移市、石堡、乌延至长城领置六寨,自背罔川、良乜、孟乜、罗韦、囉泊川、布娘堡置六堡。

寨之大者,城围九百步;小者,五百步。

一寨用工略十三万余。

堡之大者堡城围二百步,小者百步。

一堡用工略万三千。

其堡寨城围,务要占尽地势,以为永固。

其非九百步之寨、二百步之堡所能包尽地势处,则隨宜增展。

亦有四面崖险,可以朘削为城,工料但如所约可足。

」从之。

"沈括自誌云:「前此,詔诸帅图所以翦夏人,鄜延请城石堡以临之。 贼\保旱海之阻,胜则进,败则绝幕而去,使进有石堡之阻,则幕南不可以宿师,大幕昔为贼\守者,乃今为我用也。 朝廷遣徐禧、李舜举来计议,禧乃欲先永乐,以陷其腹心。 括以谓永乐贼\所必爭,路险而远,胜不能相维,败不足相救,非战守之利也。 必欲城永乐,当自石堡始,次囉泊、罗韦,蚁封而东,垒章山连,然后永乐可城也,非数岁之力不可就。 议之三月,诸將皆乐成功之速,卒然禧议。 」按:种諤传,禧、括定议,则括初未尝以城永乐为非,既败,乃为此言耳,今不取。 五月二十六日,初遣禧等。 旧纪书:戊子,城永乐。 新纪于八月甲戌乃书城永乐。 "

詔御史中丞舒亶举任言事或察官十员。

"新纪书此,旧纪不书。 "

詔李察差团结厢军三万人,令团结官押赴鄜延路,听李稷赋功。

詔鄜延路修寨兵马,依出界例赐特支钱【八】。

己丑,马军都虞候、卫州防御使、环庆路总管林广卒。

广还自瀘南,会西边用兵,广復上章请对,面陈方略,且言:「韩存宝虽有罪,功亦多。

以今日朝廷诸將,存宝不至於死。

」於是遣广还旧任,疽发颈,卒於道。

广为將持重,善驭觽,士卒乐为之用。

然在瀘南,以敕牓招蛮出降而杀之,及卒,颈遂断,人以为杀降之报云。

辛卯,考功员外郎蔡京言:「奉詔编中书御笔手詔,凡千三百四十六事,自治平四年抵熙寧十年,为二十一册,乞颁付中书省。

」从之。

"元丰元年正月十六日辛卯,京初建言。 "

鄜延路经略司言:「据捕获蕃部策木多伊克称,本弓箭手,十年前为西贼\所俘,隶牙头、祗候殿直屈埋下,昨闻牙头点集十二监军司兵,欲往鄜延。

」詔:「策木多伊克虑是西界首领,因捕获,虚称在屈埋下。

令经略司究实,及取问西界事以闻。

」壬辰,赐河北东路提举司度僧牒千,兑钱与黄河隄防司,应副新河。

詔:「刑部贴例擬公案並用奏钞,其大理寺进呈公案,更不上殿,並断讫送刑部。

贴例不可比用,及罪不应法,轻重当取裁者,上中书省。

河东路经略司言:「寧府寨监押、三班奉职张天翼隨高遵裕攻灵州战没,缘边覘知西贼\已送天翼与契丹。

」詔王居卿羈縻天翼家属,具人数以闻。

又詔假店宅务屋十五间,令开封府保管。

后詔其子,並听先以阵亡推恩。

癸巳,枢密院言:「淮南髃贼\驱虏良民,经歷数州,彭鐸追捕未得。

欲下本路募人告捕,获首领赏钱六百千,与班行;次首领,三百千;徒伴能自杀捕,准此。

」上批:「范鏜奏,今月戊子,追跡髃贼\於傅家曲,斩捕净尽,可更不须指挥。

」"今月戊子乃七月九日。 "

詔王中正罢入內副都知并皇城司,为昭宣使、金州观察使、提举西太一宫,仍放谢辞,任便居住。

徐禧奏中正行军避直就迂,詔中正分析,而中正亦自言目病,乞罢內职,故有是命。

詔:「应台察事並由尚书省取索,事小者先约法送中书省取旨。

詔:「诸改官於官名应避者,擬以次官,资品恩数並依合改官法。

詔:「兰州所修城櫓等未毕功料,今防秋之时,令赵济雇募人修筑,七月毕功【九】。

」"城兰州,始议制度宏大,王安礼曰:「省版筑之劳,使城小而坚,则易为守。 」上曰:「卿欲弃兰州邪?」安礼曰:「兰州不可弃也。 臣以谓工役省则用力专,旷日暴觽则羌人得以乘其懈。 城苟坚峻,虽小可恃,如其窳也,虽大奚补?」未几,边臣奏减兰州制度,果如安礼言。 此据安礼行状附见,当考。 "

乙未,詔:「景灵宫成,岁时朝拜荐献之礼,其令礼官、閤门参酌条上。

」"八月庚申,条上。 "

詔广南西路安抚司措置宜州溪峒司:「已录付见行陕西赏功格,据前后官推赏,及具当降宣札者以闻。

葭芦、□堡寨各招置蕃落二百人。

夔州路转运\判官席汝明言:「奉朝旨:『据彭孙结纳义军指挥使菊曩二、菊曩大、把截將王用祥已捕获射杀魏从革獠人木八言,有未获獠人木琴大、木琴二、木鷂。

菊曩二等自效必能捕获。

令席汝明应接施行,即遣差使冯正符同王用祥说諭朝旨,授菊曩二三班借职。

』今据菊曩二斩木鷂首级,其菊曩二、菊曩大自投顺向化,能不顾逆党脣齿,用命禽贼\,实著勤效。

其射杀魏从革獠贼\四人已获半;差使冯正符昨以諳熟夷情,差权归正寨监押,就令勾当二十七次將;命菊曩二等部族小心办事,先详酌推恩。

」詔菊曩二除右班殿直、南平军夷界巡检,菊曩大、王用祥皆为义军指挥使,冯正符迁一资,为归正寨监押。

"去年八月辛巳二十七日,又十二月甲戌二十二日、又明年闰六月戊寅四日可考。 "先是,瀘南用兵,林广为统帅,朝廷遣彭孙继之,而稟命於广。

孙恶其隶广也,乃诡曰:「乞弟巢穴在瀘南之西南,若由南平趋播州以往,则出其不意,宜有功。

」朝廷从之。

知南平军魏从革受孙命率兵治道,木琴等骇其至,起兵杀汉军,射从革以死,一路惊扰。

议者皆谓夷杀汉將,当发兵討捕。

汝明独请於朝曰:「木琴非与乞弟同恶者,不意汉兵猝至而致此衅。

若官军出討,则是又生一乞弟矣。

臣以为宜募他族使图之,则无大费而罪人得。

」朝廷以为然,顓委汝明,召其渠菊曩等入臥內,解带推食,以示恩信。

不数月,菊曩斩木琴首以献,上嘉之,进官一等。

"此据吕大防墓誌,当考,或附汝明进官时。 "上谓辅臣曰:「唐明皇晚年逸豫,以致祸乱。

如本朝无前世离宫別馆、游豫奢侈之事,非特不为,亦无余力可为也。

盖北有强敌,西有黠羌,朝廷汲汲枝梧不暇。

然二敌之势所以难制者,有城国,有行国。

自古外裔能行而已,今兼中国之所有,比之汉、唐尤强盛也。

」丙申,诚\州言:「先奉朝旨,令淮南等路刺配罪人三百前来。

自后止配军士四人,望许令诸路厢军投换。

」从之。

通直郎张蕘上言:夏人未伏天討,多歷年所,陛下奋发神武,再兴王师,去岁进討,隳城却敌,攻取之利【一○】,已有成形,虽兴灵未拔,戎人困於蹂践,此人事已得之矣。

兵不厌诈,臣请言其失:招降之信不立,要害之地不城,责师之律未明,赏功之惠已厚,统制之权不一,馈餉之法未讲。

古者,怀致要荒,莫如恩信。

夏国悖乱,其觽离心,今日之势,正当以恩信招徠之时。

窃见边將出师,首级之赏厚,招降之赏薄,故投戈就降之寇【一一】,皆斩级而进,利之所在,势所必趋,然於国家之计,其失大矣。

臣欲乞明降朝旨,戒励將士,生降之人与首级之赏相若。

降人得存抚之利,彼將扶老携幼,以归圣化,臣故曰「立招降之信」。

夏人百年强盛,力足以抗中国者,其势在山界。

山界地沃民劲,可耕可战。

自王师之出,夏人尽驱丁壮於河外,以固巢穴。

今可度其控扼之处,急为堡障,然后筑银、夏、宥州以及洪、盐,取盐铁之利,以实边粟,通清远,修韦川【一二】,下瞰平漠,灵武之壁可拔也。

昨大军之还,不虑此为后图,臣故曰「城要害之地」。

夫用智分则其虑簄,用力分则其气夺。

昨经俘掳,残敝已甚,臣谓宜因此时,分定山界,付之诸帅,议定可建城寨,以次兴筑,严立期限,责以成功,乘机擣虚,数路並进,使敌不知所应。

今朝廷之议未定,诸路未知所向,臣故曰「责师之律未明」。

將士前敌效命,诚\国家厚赏所激,若使之常有所冀,则进而不已。

既足其欲,彼將图全。

臣以將帅之赏,不当以首级为效,必得其城,取其地,获其渠长,及大克捷,乃优以官赏。

不然,徒累首级,遂致大官,此边將所以玩寇自封,甚大患也,臣故曰「赏功之惠已厚」。

法令不一,人將无所措手足,况边机兵行之际乎?此曰可进,彼曰可止;此曰可降,彼曰可杀。

取舍纷乱,间不容发,临敌败谋\,臣窃为陛下惜之。

故臣论统制之权。

臣已言增筑山界,渐据要害,以图进討,则诸路修置城垒,於今为先。

所筑以次,则相去不远,馈粮之法不劳远齎,颇增粟直。

计地里之费,则商人奔走塞下,不待驱而自致,与向之募夫,其利相远矣。

故臣论馈餉之法。

六者,西边今日之势也,为陛下略举之矣。

然臣又將有所深言之:赵德明之死,元昊之齿未壮也。

朝廷务於姑息,豢养既成,跋扈难制,所谓当身不除,百世之责也。

今夏人乱亡无日,不可以旷日稽诛,惮而不为,三数年间,復为边患,则国家西顾忧未有艾也,惟陛下力行之尔。

孟子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鎡基,不如待时。

」当今之时,则不可失也。

上批送中书省,乃擢蕘通判环州。

"张蕘何许人,当考。 六月辛亥已见。 "

丁酉,李宪言:「西贼\盘泊所在,惟铁毛、天都二山及没烟、葫芦河数处,啸聚不下数万。

为今之虑,须令苗授、李浩將兵於定西城、兰州照应,臣部勒三四军,会熙、秦之师,直擣铁毛山、諤格什。

若贼\兵退保天都,即并兵进討。

所谋\置城寨,候出境隨机处画,可则兴筑,不可则旋师。

如言可采,除更不追鄜延、环庆差兵夫外,余並乞仍旧施行,乃可集事。

」詔「李宪所图至小,奏乞朝廷应副事大。

令依六月詔,罢涇原路经略制置使,归熙河兰会路都大经略司,候过防秋赴闕。

」"二十九日己酉,令宪且在涇原。 "

李宪请发关中民运\粮兰州,为五月之储,朝廷將从之。

王安礼曰:「臣闻灵州之役,役夫被斮,植立而不动。

彼固不畏死,奈何以死恐之。

今关辅以西,丁壮转徙,物价昂踊,乃欲调难用之夫,輦至贵之物,横绝贼\壤,未见其可。

臣窃料兰州戍兵【一三】,其数未多,果可以守,则见粮犹足为用;以为不然,则適足饵寇【一四】。

愿陛下俾宪自调之。

」宪果以为难,其后改用卒夫,以时运\之。

"此据安礼行状,当考。 "

续给空名宣头百,付河东路经略司。

戊戌,詔涇原、环庆、熙河兰会路都大经制司,涇原路经略制置司:「据诸路上所闻,贼\马颇屯並塞,兼鄜延路见议进城山界,须诸路兵马声援。

令涇原於镇戎、定川、熙寧、高平寨各驻一军,委刘昌祚尽护之,须兵马三万以上;环庆於大顺城、荔原、柔远、安疆寨各驻一將,令经略司委近上將领尽护之,须兵马二万以上。

熙河路兰州已东,昨擬修堡子,內三处未曾兴工,仰都大经制司相度那移本路將兵。

因今来防秋之际,不妨就便以鄜延差到厢军兴役,未知便否,及转运\使可与不可应副,仰一面计会相度施行讫奏。

」"密记「二万以上」其后別有此段,实录无之,今附见。 "

詔以今年六月并七月令张頡劾知琼州刘威及威具析,並广西转运\司奏威功状,威奏盐柵二状,並录送□潜考实以闻。

先是,张頡奏威引惹蛮人生事,詔劾之,而转运\司奏乞推赏;继威又自陈修柵毕工,洞首符楫皆纳罪请降,不敢擅据其地,故改命潜究其同异。

"六月壬申、甲戌,又九月辛卯。 "

庚子,通直郎、考功员外郎蔡京为起居郎,仍同详定官制。

京前为官制所检討文字,於是上批「京久在官制所,諳知创法本末。

其弟卞虽见充详定,缘係暂置官局,所职止於看详文字,別无政事关由,虽兄弟共处,理亦无害」故也。

閤门通事舍人崔象先、周宥並为礼宾副使、带御器械、勾当皇城司,以上批「旧给事东宫」故也。

"十月甲子劾住滯,十一月丙申【一五】取旨,明年二月庚戌断。 "

西京左藏库使、吉州刺史、內侍副都知石得一为入內副都知,东作坊使、嘉州刺史、带御器械刘有方【一六】为內侍押班。

仍詔自今迁补都知、押班,並三省、枢密院同取旨。

"三月乙未已有詔:「自今入內內侍省初除都知、押班,中书、枢密同进呈。 」又十一月乙未,都知、押班除授归密院。 "

詔:「开封府界团教场簿籍记保甲事艺,其纸札并雇直未知从何出办,提举司可具析以闻。

」先是,缘教习保甲费皆从官给,独此无所从出,上恐其扰,故虽小,亦令究治。

大理寺断绝公案官吏共赐四百千,次第均给之。

御史王□言:「昨废广济河輦运\,自清河转淮、汴入京。

臣每见累官京东博知利害者询之,皆以谓未便,如广济安流而上,与清河泝流入汴,远近险易较然有殊。

望更体量。

」詔令转运\、提点刑狱、提举輦运\司,以旧广济河并今清河行运\比较利害【一七】。

"五年二月十日,罢广济运\。 "

广西转运\司言,安化州蛮为寇,乞权禁止入省地卖买。

詔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经制宜州溪峒司相度指挥。

补徐州寧淮指挥军员庞德子为三班差使,赐名嗣忠。

以德捕杀强贼\,为贼\所害也。

涇原路经略司言,三川寨巡检王贵轻易领兵过壕,与西贼\斗敌,致伤折多。

詔获级伤折人依格推赏。

河北路都转运\使蹇周辅言:「江南西路通般广盐,臣始奏画立法。

今虔州、南安军推行方及半年,已收息钱十四万緡,兹实已成之效。

」又言定州修仓,已见功绪。

上批:「方今西师在边,其北面军实,正宜晦藏形跡,以杜彼疑。

令蹇周辅谨密,毋得张皇,所差出官,常作己意诫之。

辛丑,洪州奏:「自更定盐法,新添盐钱並合起发赴京,深虑迟滯。

乞先次出卖新盐,然后趁办旧课,庶可及期装发。

」上批:「本路新额盐课,並係朝廷指挥,准为边粮糴本之用。

岁岁常须登办,仍须及期经制到京,趁时糴入。

」遂从之。

涇原路经略司言,管押归顺部长讹麦等二十五人赴闕。

以上批「昨行营出界及塞下招纳夏人部长及羌巢使令之人,自归顺后有功者,可令押赴闕引见」故也。

后讹麦迁皇城使、本族巡检,余马池特、阿香等皆迁官、赐袍笏银带有差。

詔自今臣僚上殿札子,並进呈取旨。

先是,三省、枢密院或不以进呈,直寢之,故有是詔。

壬寅,詔:「鄜延路见修六寨【一八】,其长城岭寨以西,接连环庆路金汤、白豹,已指挥环庆路差三万人並边照应【一九】。

若別有兴作,即是虚劳军马。

令徐禧、沈括计议其当进筑城寨处,与曾布议定以闻。

」赐广南西路转运\司度僧牒二千,糴宜、融州军粮。

詔彭孙功与罪相当,其赏罚各不行。

时孙出界亡失正军,当降两官,斩获首级,当陞两官,以功赎过故也。

皇城使、涇原路鈐辖姚麟知镇戎军。

詔诸门令商税院统辖。

兰州置马军广锐两指挥【二○】、步军保捷两指挥,各以五百人为额;保寧两指挥,各以四百人为额;牢城一指挥。

仍许诸军投换。

赐陕西路转运\司银、绢各二十万,钱钞三十万,应副鄜延路计议边事所用度,从判官李稷请也。

时计议边事所又乞钱百万緡,工四千人【二一】,生熟铁五万斤,牛马皮万张,车二千乘,义勇、保甲万人,递马百匹,亦从之。

癸卯,詔:「乞弟逃窜,其地已赐罗氏鬼主仆射,令知归徠州;及令杨光震兄弟并沙取落务嫂等蛮会合掩袭,所获夷户,令自为主。

如获乞弟,即依朝旨推赏。

令瀘南安抚司常举行。

吏部言:「立到选官格,各隨所任职事,以入仕功状立格。

如选巡检捕盗之官,则以武举策义武学生,或因臣僚以武略荐,或自陈兵略得出身之人,他倣此。

」从之。

詔御輦院既未有所隶,宜令专达。

时上欲釐正殿中省职事,置六尚,如唐故事,度禁中未有置省之所,且未遑也,故有是詔。

"王巩甲申杂记云:初,议官制,张诚\一要易都知、押班名,置殿中监【二二】,诚\一时被眷,无敢异者。 既而与诸监制度作札子同进呈【二三】,神宗顾左右无內侍省官在侧,以御衣遮手摇之,曰:「不可。 」遂卷殿中监札子收袖手中,即別处分事,徐顾苏颂子容、蔡京元长曰:「此名不可輒易,祖宗有深意。 」陈縝刑部尝与官制局,时在,亲闻德音。 此事当考,因未置殿中省,且附见。 "

甲辰,汝州防御使、駙马都尉王师约为晋州观察使。

詔:「敘復不以官高下,並归尚书刑部;內合取旨及职任非吏部,並上中书省。

丙午,詔涇原路安抚制置司使,所辟置官属与所奏乞事,悉罢。

詔自今外取堂后官,供职及五期,乃听出职。

詔谢麟於湖南、北各选兵千人,令王克平就本將下简將领,诣宜州听麟节制。

詔:「彭孙权涇原路鈐辖,充经制宜州溪峒司准备將领。

就差知钦州、供备库副使【二四】李时亮知琼州,冲替刘威。

仍札与李时亮:昨以刘威擅討黎人,引惹边事,当用心怀抚,早令安帖。

」"七月辛巳,劾威,谢麟经制;四年十二月丁卯,彭孙责金州监,当考。 "

丁未,以两朝国史书成,燕垂拱殿。

"两纪並书燕修史官。 "

赐南外都水监丞司度僧牒六十,备广武上、下埽。

詔:「进呈衣、粮样,旧属左藏库及仓界。

自今衣样归太府寺,粮样归司农寺。

戊申,詔应缘支给军赏物帛,乞取者论如河仓法,与者並坐。

詔:「河北都转运\司借支澶州封桩军粮五万石,特除之。

自今河北三州封桩军粮,如敢请借支者,依擅支封桩钱物法。

詔:「已置瀘南安抚司,其遂州鈐辖司事並隨安抚司移瀘州。

」"并四月十九日。 大观三年六月八日,瀘南安抚司奏请,乃四月十九日指挥。 "

詔熙河路自今如不用条詔擅役將下兵,毋得应副。

以李浩擅役令般木踏堑故也。

詔诸司文字上下並申六曹。

己酉,涇原路经略司言:「牒报西界十二监军司人马,齎五月粮,於葫芦河点集。

国母、小大王七月末过黄河,欲以八月克日寇镇戎军大川。

」詔:「留李宪且在涇原照管边面,速遣人深入覘候,如有实状,即追秦凤、熙河先团结诸將兵马,及环庆二万人骑,令姚兕统领,合力驱逐,毋失机会。

又须得其要领,乃可进师。

令兰州严行隄备。

」并詔环庆、秦凤、熙河兰会经略司,应李宪追兵,如敢妄有占留,发遣迟缓者,当行军法。

先是,谍言秉常久被囚闭,今又言国母、小大王同过河,时亦莫知其实。

"丁酉,先令宪赴闕。 "

大宗正司言:「忠国夫人冯氏乞依熙寧二年春瓆承范、冬瓆允弼例,乘凶瓆夫宗諤。

」太史局言:「今年五月瓆胜王,若又瓆豫章郡王,据地理新书,一年不可再瓆。

」詔依太史局所定。

太常寺言:「丙申詔书,季秋祀英宗於明堂,推以配上帝,其余从祀髃神悉罢。

臣等以类推之,犹有未尽者。

谨案:周颂噫嘻『春夏祈谷於上帝』,而本朝启蛰而郊,龙见而雩【二五】。

有司尚缘近制,皆以髃神从祀【二六】,恐与今詔意不同。

臣等伏乞將来孟夏大雩,惟祀上帝,以太宗配,余从祀髃神悉罢,以明事天不二。

」又言:「据礼,雩坛在国南,今寓圜丘非是,乞改筑。

」从之。

"旧纪书:己酉,始建雩坛祀上帝,以太宗配。 新纪因之。 "注释

【一】提举市易司状「举」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三○补。

【二】后十七日「十」上原衍「二」字,据注文,刘绍能移环庆路在七月五日,復归鄜延路在七月二十二日,相距十七日,此处「二」字显衍,故刪。

【三】明年正月己丑「己丑」原作「乙丑」,据阁本及本书卷三三二元丰六年正月己丑条改。

【四】五年四月三日「三日」原作「一日」,按本书卷三二五此事在元丰五年四月三日甲寅,据改。

【五】六年正月十三日「六」原作「五」,按上文明年正月己丑即六年正月十三日,据改。

【六】以据两池之利「池」原作「地」,据阁本改。

【七】当迁筑於永乐埭上「迁」原作「选」,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九徐禧永乐之败、宋史全文卷一二下改。

【八】依出界例赐特支钱「钱」字原脱,据阁本及活字本补。

【九】七月毕功「月」原作「日」,据阁本改。

【一○】攻取之利「取」原作「败」,据阁本改。

【一一】投戈就降之寇「投」原作「拔」,据阁本改。

【一二】通清远修韦川「清」原作「请」,据阁本及读史方舆纪要卷六二改;「韦川」疑当作「韦州」。

【一三】兰州戍兵「戍」原作「戎」,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六取洮河兰会下改。

【一四】適足饵寇「適」原作「边」,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六取洮河兰会下改。

【一五】十一月丙申「月」原作「日」,据阁本及本书卷三三○元丰五年十月甲子条李燾注、卷三三一元丰五年十一月丙申条改。

【一六】东作坊使嘉州刺史带御器械刘有方「史」原作「吏」,据宋会要职官三六之一八改。

「方」,同上书作「万」。

【一七】以旧广济河并今清河行运\比较利害「今」原作「令」,据宋会要食货四三之三、四七之二改。

【一八】鄜延路见修六寨「鄜」上原衍「六」字,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八之六、一九之八刪。

【一九】已指挥环庆路差三万人並边照应「三」,宋会要方域八之六、一九之八均作「二」。

【二○】广锐两指挥「锐」原作「税」,按宋史卷一八八兵志侍卫司骑军广锐条,元丰五年置兰州二,据改。

【二一】工四千人「四」,阁本作「匠」。

【二二】易都知押班名置殿中监「置」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三】既而与诸监制度作札子同进呈「同」原作「无」,据阁本改。

【二四】供备库副使「库」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五】本朝启蛰而郊龙见而雩「而郊龙见」四字原脱,据宋会要礼一四之五三补。

【二六】皆以髃神从祀「神」原作「臣」,据同上书及宋史卷一○○礼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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