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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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十七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四年十月乙卯尽是月乙丑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十七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元丰四年"辛酉,1081"

全文

冬十月乙卯,通直郎、集贤校理、同知諫院蔡卞为崇政殿说书,罢知諫院。

枢密院言定州谍报北界事,上曰:「朝廷作事,但取实利,不当徇虚名。

如庆历中,辅臣欲禁元昊称兀卒【一】,费岁赐二十万,此乃爭虚名而失实利。

富弼与契丹再议盟好,自矜国书中入『南朝白沟所管』六字,亦增岁赐二十万,其后白沟亦不尽属我也。

昔周世宗不矜功名,惟以实志取天下,故十余年闲並无詔誥,使天假之年,其功业可比汉高祖。

如李璟欲称帝,世宗许之,盖已尽取其淮南地,不系其称帝与否也。

熙河路都大经制司言:「驻兵兰州,元乞给空名宣札,填给与投来有功生羌外,见在数不多,乞续给。

」詔给空名宣三百、告身百。

鄜延路经略司言招降西贼\丁壮,乞比附酬赏。

詔每招纳丁壮五人,赐绢二十匹,诸路准此。

詔:「李稷部押夫粮隨军,令沈括差与禁军二百为亲兵。

上批付沈括:「据种諤九月庚戌奏,丁未大军驻米脂寨,遣诸將攻围,己酉昼夜进击,及据走马承受所奏伤中兵级,续具以闻。

今大军出境未及百里,首攻坚城,损士卒,挫军威,甚非善计,此进军之始,失于审择。

兵当避实击虚,舍坚攻瑕,今乃反此,甚为可忧。

卿宜酌彼所闻形势,更移諤令早为长虑,勿使战士气竭之际,忽遇贼\界屯聚生兵救援,难於取功。

」"五年七月七日,詔问种諤舍直取迂,时政记可考。 "

是日,王中正始自白草平引兵西行三十里,次鹅枝谷,丙辰至皓槵,以阴雾復留再宿。

是日,李宪留李浩守兰州,总兵东上。

丁巳,詔:「河东缘边安抚司可作奉朝命,以夏国任事首领乱常,囚废其主,又不遵誓詔,纵部落侵犯边城,今遣兵往追取罪人,缘调发並边,虑北界疑惑,牒北界西南面安抚司,使諭朝廷之意。

」种諤既破米脂援军,退復攻城,凡五日距闉城,其守將都鈐辖令介讹遇率奠长五十余人请降,諤下令:「入城敢杀人及盗者斩。

」乃降之。

收城中老小万四百二十一口【二】,给以衣巾,仍命讹遇等各统所部以御贼\。

"初四日丁巳受降,十二日乙丑奏到。 高永能传云:「初围米脂城,贼\以觽十万来援,前锋將高永能谓从弟永亨曰:『贼\觽暴至,易吾军,吾营当大川,右山左水,宜令前军严阵待其至,选精骑张右翼击之,可破也。 』永亨从之。 詰朝雾四塞,贼\果大至,与前军战良久,奇兵翼进,贼\溃,自相蹈藉於无定河,水为不流。 大军乘之,自寅至辰,斩首数千级,获马三千,橐驼、牛、羊以万计,器甲不可胜数。 城犹不下,永能密遣谍埋都统说其东壁守將,諭以祸福。 翌日来降,永能请厚赏之,衣以锦\,示诸城下,导以鼓吹,城中乃携其偽鈐辖令介讹遇出降。 」此事当考。 永能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乃迁官。 新纪书丁巳米脂寨降,旧纪于甲子日书克米脂寨。 "

戊午,詔知剡县,承奉郎苏駉特冲替,同修起居注陆佃罚铜八斤。

剡人黄庸世以貲雄里中,纳粟得试將作监主簿。

佃尝与駉书,言庸乡亲,得託公庇。

书至,会庸有讼事,县累追不至,駉忿,出不意奄至其家亲捕之。

庸妻王急呼其家仆阎师等十数人躁叫进跃,夺駉肩舆及盖,以石击伤从者,駉仅得免。

监司言王等悍恶,请重惩之。

王与阎师自千里以次诸州编管,駉坐是以罢,佃以致书为駉所奏,故罚之。

詔三班奉职、前监怀安军金堂县商税任光秀处死。

坐討乞弟从军冒赏及卖买首级也。

详定礼文所言:「天道远而难致,尊而难亲。

以其远而难致也,故常以神道致之;以其尊而难亲也,故常以人事亲之。

易曰『圣人亨以享上帝』,人道亲之也。

礼曰『郊血』,神道致之也。

本朝郊礼,荐熟之外不设血,殊为闕礼。

伏请南郊先荐血于神座前,盛以槃,次荐腥,次荐熟,并北郊准此,仍先瘞以致神。

」从之。

"四年十月五日依奏,今附本月日。 "

又言:「看详祠礿尝蒸之名【三】,春夏则物未成而祭薄,秋冬则物成而祭备,故许慎以『品物少多文词』为祠【四】;而王弼以禴为祭之薄,何休谓秋谷成者非一,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冬万物毕成,所荐觽多,故曰烝。

故礼以尝为大尝,周礼以烝为大享。

今太庙四时虽有荐新,而孟享礼料无祠礿尝烝之別,伏请春加韭、卵,夏加麦、鱼,秋加黍、豚,冬加稻、鴈,当馈熟之节荐於神座。

其籩豆於常数之外別加时物之荐,丰约各因其时,以应古礼。

」从之。

"十月五日依奏。 "

又言:「国朝时令,秋分饗寿星於南郊。

熙寧祀仪:於坛上设寿星一位,南饗;又於坛下卯阶之南设角、亢、氐、房、心、尾、箕七星,东饗。

谨按尔雅曰:『寿星,角、亢也。

』说者曰:数起角、亢,列宿之长,故曰寿。

以此言之,角、亢自以列宿之长故名寿星,非此所谓秋分所饗寿星也。

今於坛下设角、亢位,且以氐、房、心、尾、箕同祀,尤为无名。

臣等又案晋书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极,常以秋分之旦见于丙,春分之夕没于丁,见则治平,主寿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

』后汉於国都南郊立老人星庙,常以仲秋祀之,则寿星谓老人星矣。

伏请依后汉於坛上设寿星一位,南饗,祀老人星。

所有坛下东方七宿位,谓宜不设。

」从之。

"四年十月六日。 "

是日,种諤破米脂援军捷书至,上喜动顏色,髃臣称贺。

遣中使諭諤曰:「昨以卿急於灭贼\,恐或妄进,为一方忧,故俾听王中正节制。

今乃能首挫贼\锋,功先诸路,朕甚嘉之。

中正节制指挥,更不施行。

其战胜兵员並与特支钱,將官等各传宣抚问。

」"八月十八日命諤听中正节制。 "

沈括言:「种諤报官军大捷,士卒奋战甚力。

非逾常銟之,不足以酬其忠勇。

」詔:「除九月辛亥当战汉蕃军士朝廷已有恩赏外,本路住营家属,可因告諭之际,以经略司封桩钱办牛酒,均行庆犒,庶士气益壮,贼\之梟巢易於荡灭。

己未,詔:「近降指挥,令李宪等协力深入,殄灭贼\巢,或勒兵过河,攻取凉州,须举兵並进,不得止遣偏裨。

今闻粮草不继,已械马申等送狱,令李宪等未得进兵,候馈运\稍办,即依前詔。

」又詔宪:「昨九月辛丑洎甲辰御前及朝旨所以相继督迫进军者无他,盖虑將帅有当进不进之失,止於筑城数垒而已。

今闻军中乃苦见粮无旬日之备,则岂有进攻深入之理乎?转漕之司是诚\可罪,朝廷已遣使就按矣【五】。

芻粮不办,致妨进討,此非將帅所任之责,固不当过有恐惧,其安心厝置,勿为惶骇,以沮士气。

王师之出,有征无战,安可自顾有可虞之道,而欲勉副朝命,以希万一之幸哉?尔其再三审念之。

」"又赐宪詔,新本削去,今復存之,可见神宗量敌进退,未始轻用兵,凡深入甚败,皆臣下之过也。 朱本云係一百三十六册內移到。 "

沈括言西贼\寇德靖寨。

詔:「种諤出界后如有贼\犯城寨,经略司自当枝梧,其德靖寨蕃部弓箭手不少,往往尽隨种諤出界,岂可纵贼\侵扰?兼諤自东路出界,今贼\入西路,岂可使諤任责?委沈括速处画设备。

河东都转运\使陈安石言:「军兴以来,应朝省封桩并诸司及提举司钱物並归本司,虑缓急移用不足,乞更应副。

」上批:「河东一路诸司钱帛,大军未出界,转运\司已称闕乏,乃是用度无术,枉致耗散,不然,过当张皇,责难朝省。

可先下分析,仍委路昌衡具实用之数以闻。

」昌衡时为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权管勾河东转运\司事。

拂菻国贡方物,大首领□畼都令畼孟判言,其国东南至灭力沙,北至大海,皆四十程【六】。

又东至西大石及于闐王所居新福州,次至旧于闐,次至灼昌城【七】,乃于闐界,次东至黄头回紇,又东至达靼,次至种□,又至董□所居,次至林檎城,又东至青唐,乃至中国王界;西至大海约三十程。

其名灭力伊灵改撤,国地甚寒,王服红黄衣,以金线织丝布缠头,每岁遇三月入佛寺烧香,坐红床,人舁之。

首领皆如王之服,或青绿、緋白、粉红、褐紫,亦各缠头跨马。

城市田野各有首领主之。

每岁惟夏秋两得俸【八】,给金、银、绵、锦\、谷、帛,以治事大小为差。

刑罪轻者杖五七十,重者一二百,大罪盛以毛囊投之海。

土屋无瓦【九】。

产金、银、珠、绵、锦\、牛、羊、马、独槵驼、杏、梨、糖、千年枣、巴欖子、大小麦、粟、麻,以蒲桃酿酒。

音乐弹胡琴、箜篌,吹小篳篥,击偏鼓,唱歌拍手戏舞。

不务战斗,事小止以文字往来詰问,事大亦出兵。

以金银为钱,无穿孔,面凿弥勒佛名,背凿国王名,禁私造。

其言语与灭力沙同。

至是贡鞍、马、刀、剑、珠。

"两纪並附年末,拂菻正传六,歷代不朝贡,於今九百余年矣。 "

详定礼文所言:「礼运\曰:『地秉阴,播五行於四时。

』五行者,天地之闲至大之物,万物所以生成,故有帝以为之主,有神以为之佐。

祭天以天从,故祀昊天上帝则五帝宜从於南郊;祭地以地从【一○】,故祀地祇则五神宜从於北郊。

五神,地类也,故曰『地秉阴,播五行於四时。

』汉旧仪祠五祀,五行官也。

梁武曰:『南北郊皆祀五行之神。

』故许亨以谓五神主五行,隶於地为阴,祀位在北郊,是也。

近世大雩,五时迎气,以五人神配,而不设五行之神,是遗其大而取其小也。

伏请祭地祇以五行之神从,以五人神配,用血祭。

」从之。

"礼文四年六月六日依奏。 "

又言:「谨按周礼鼓人职曰『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

又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血祭祭社稷五祀』。

社常对天神,而不言地祇者,社者神地之道,言社则地道可知,故其神属乎地道者,祀皆为阴祀。

然而阴祀必以血为歆神之始者,血者阴幽之物,阴祀而用幽阴之物,所谓本乎地者亲下,各从其类,是以类求神之意也。

今祭社稷仪注不用血祭,□违经礼,伏请社稷以埋血为始。

」从之。

"四年十月六日依奏,今附此。 "

又言:「古者祭社,君南向於北墉下,所以答阴也。

今社壝內不设北墉,而有司摄事,乃设东向之位,於礼非是。

伏请太社壝內设北墉,以备亲祀南向答阴之位,其有司摄事,谓宜立北墉下少西。

」从之。

"四年十月六日依奏。 "又言:「谨按周礼小宰之职,凡祭祀赞王祼將之事;小宗伯之职,凡祭祀以时將瓚祼。

盖孝子之求神,有於阴而求之者,以其形魄归於地,故於阴而求之,凡祼是也。

礼记曰:『周人尚臭。

』盖先灌而后作乐,求诸形魄之谓也。

本朝宗庙之礼多从周,谓宜先灌而后作乐。

」从之。

"十月六日依奏。 "

又言:「宗庙之有祼鬯鞖萧,则与祭天燔柴,祭地瘞血同意,盖先王以为通德馨於神明。

近代有上香之制,颇为不经。

按韦彤五礼精义曰:『祭祀用香,今古之礼並无其文。

』隋志云:『梁天监初,何佟之议郁鬯萧光,所以达神,与其用香,其义一也。

上古礼朴,未有此制,今请南郊明堂用沈香,气自然至天,示恭合质阳之气;北郊请用上和香,地道亲近,杂芳可也。

』臣等考之,殊无依据。

今且崇事郊庙明堂,器服牲幣一用古典,至於上香乃袭佟之议。

如曰上香亦祼鬯鞖萧之比,则今既上香,而又祼鞖,求之古义已重复,况开元、开宝礼亦不用乎。

」"礼文无月日,从违当考,今附先灌后作乐下。 "

又言:「古者郊庙助祭之臣,皆亲簄异等,贵贱异位,主客异仪,夷夏异制,然后礼容不乱,而君道益尊。

故仪礼特牲馈食礼,有门外之位以省事,有堂下之位以行礼,贵者在北,贱者在南,尊者在前,卑者在后,主人在东,觽宾在西。

而明堂位夷狄之位皆在门外,诸侯之位皆在门內,皆不可得而易也。

国朝之制,天子亲祠南郊,亚、终献及百官统於至尊之后,而公卿与分献执事之臣独在內壝东门之外。

又太庙、明堂,公卿在东,宗室在西,皆无亲簄尊卑之別。

伏请亲祠南郊,设助祭公卿位于亚、终献之南,设分献官位于公卿之后,执事者又在其后,每等异位,俱重行西向北上。

太庙设亚、终献位於阶东,设宗室位於其后,皆西向北上;设助祭公卿位於阶西,文武百官於其后,皆东向北上;设宾客位於门外,隨其方国。

」贴黄称:「检会开元、开宝礼、本朝仪注,祀亲圜丘、明堂,即无宗室立班位。

」詔礼院將新定朝会图及行礼处地步参定奏闻。

"礼文四年十月六日中书批旨送礼院,今附本月日,究竟当考。 "

又言:「圣王之事宗庙,礼如事生,故饌则荐四时之和气与四海九州之美味,贡则陈金、璧、龟、帛,以明功德之所致,虽丹、漆、丝、纊、竹、箭之微必具,以明共天下之财;其余无常,必致国之所有,以明远物无不致。

良以土地人民皆祖宗之所生成者,以其治功之所致,归美於祖宗。

自秦、汉以来,奉宗庙者皆不本先王之经训,有司奉行,充其位而已,故天下常贡入王府者,未尝陈於太庙,良为闕略。

欲乞亲祠太庙,並令户部陈岁之所贡【一一】,以充庭实,仍以龟为前列,金次之,玉帛又次之,余为后。

」从之。

"四年十月六日依奏,今附本月日。 "

又言:「国朝沿唐制,以太尉掌誓戒。

太尉三公官,所谓坐而论道者,非掌誓之任。

伏请亲祠命吏部尚书一员掌誓戒,刑部尚书一员聭之。

」詔掌誓戒用左仆射,闕即用右仆射。

又言:「祥符八年始命司天监二员分献,自后又命它官摄司天监,行事日官既非习礼事神之司,又假其官名以行礼,殆非礼意。

伏请应以司天监分献者,並改差礼官。

」又言:「唐六典以侍中奏中严外办及解严。

窃详侍中之职,掌出纳帝命,缉熙皇极,佐天子统大政,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总焉。

自唐以来谓之真宰相,非復秦之丞相及汉、魏掌御物之任也。

伏请奏中严外办以礼部侍郎,奏解严以礼部郎中。

」並从之。

庚申,涇原路经略司乞指挥逐路经略司,出界每有军前攻討杀获互报。

从之。

詔:「种諤攻米脂寨未破,大兵留驻已久,不惟坐费粮食,兼虑损伤者觽。

委沈括移諤密审议,如及十日未拔,当如何处置以闻。

詔:「承事郎、大理寺丞王援,朝奉郎、集贤校理、大理少卿朱明之,承务郎王防各追一官勒停,明之落职;前权漳州军事判官练亨甫除名勒停,编管均州;知諫院舒亶、大理卿崔台符、少卿杨汲各罚铜二十斤;通直郎、集贤校理蔡京落职。

先是,大理寺鞫王珫与石士端妻王氏奸罪,辞及王珪之子仲端,亶上言珫父子事连仲端甚明,有司以故观望,不敢尽理根治。

仲端亦自诉。

上命內侍冯宗道监劾,而事果不实。

宗道面奏,乃元告人许贵避罪虚妄,见已结案。

上批:「狱丞王援承勘作奸,不可不治。

」乃命监察御史裏行朱服、检正中书刑房公事路昌衡移劾於同文馆,仍以宗道监劾。

明之妻翰林学士王安礼之姪也,与集贤校理、知諫院蔡卞连亲,知安礼等与珪有隙。

明之尝荐引援,遂諭旨於援,令劾仲端有奸状,及以证左两词互说闻上,退又偽为上语以语其妻。

於是安礼之子防以语亨甫,亨甫以语亶,亶信之以闻。

援尝为安礼所举,欲合明之意,故入仲端罪。

防传明之所造上语于亨甫,意欲传达言事者以闻,根治仲端则事连珪。

亨甫以防所传仲端事语亶,意欲求亶引荐,亶褎称亨甫,许以言达於上,又漏露所奏及宣諭语。

京尝在朝堂与明之语仲端事,云丞相疑吾辈狱事,切须子细。

及赴台再问,报上不实。

台符、汲坐知援等为奸,俱不按发故也。

上諭辅臣曰:「如明之辈不肯以忠实事上,人材可谓难得。

使內外小大之臣皆有至诚\惻怛之心以为朝廷,则政事修举,夷狄知畏。

今士大夫出公门入私门者,凡以为利而已,刘向所谓行汙而寄治,心私而託公。

昔李斯相秦,□一天下,可谓有功矣,及赵高说以扶苏立则蒙恬用,蒙恬用不復提通侯之印,斯既有利心,高说得入,不独丧其身,□亡秦之天下。

夫能上不为名,下不为利,中守义而已,可谓君子人也。

左右近司亦当以此风厉在位。

」宰臣王珪等曰:「屡闻圣训,臣等交相儆厉,考察人才,比数年闲沙汰成就,必有材能以副圣意。

」"七月四日再鞫王仲端,二十五日劾王援,移大理狱于同文馆,今并入此,不復见于彼。 "

是日,李宪引兵至汝遮谷。

贼\觽数万,牛羊驼畜充满川谷,於二十里外下寨,前据大涧两重,后倚南山石峡。

贼\逆战,自午至酉,贼\退保大涧。

大涧深阔,宪虑有伏兵,不欲追袭,夜与贼\对岸相射,夜半贼\遁去。

斩获六百余级,夺马数百匹。

"二十三日丙子奏到,今移入此,不復见于彼。 "

壬戌,詔:「李宪已总兵东行,涇原总管刘昌祚、副总管姚麟见统兵出界,如前路相去不远,即与李宪兵会合,结为一大阵,听李宪节制。

」又詔赵济与胡宗哲趣应办军须,从宪请也。

详定礼文所言:「丙申詔书,季秋祀英宗於明堂,以配上帝,余从祀髃神悉罢。

臣等以类推之,伏请孟春祈谷,孟夏大雩,惟祀上帝,止以太宗配,亦罢从祀髃神,以明事天不二。

又按礼,雩坛当国南,今寓圜丘非是,乞改筑。

」从之。

又言:「古之王者,行则严羽卫,处则厚宫闈,所以示威重,备非常也。

故周礼王会同则为壝宫,食息则设帷宫,汉祀甘泉则有竹宫,至于江左益有瓦殿。

本朝沿旧制,亲祠南郊,行宫独设青城幔殿,宿者有风雨之忧,而又无望祭之位。

且青城之费,岁以万数,臣等欲乞倣青城之制,创立斋宫,一劳而省重费,或遇风雨,可以行望祭之礼。

」詔送礼院,候修尚书省了日取旨。

"此据礼文,乃四年十月十八日圣旨,实录不载,今特详著之。 元符斋宫侈甚,或由是始也。 "

又言:「谨按仪礼曰:『嗣举奠。

』又礼记曰:『登餕献受爵,则以上嗣,尊祖之道也。

』则知古者上嗣,本为宗庙神明拥佑,故当显相人主,虔恪礼事,以报神灵之貺,然后举奠而饮,以明上受祖宗锡羡无疆之休,下示尊崇正统之绪。

臣等歷选前世奉祠宗庙,虽有皇嗣侍祠之仪,而未有举奠之礼,欲乞將来亲祠太庙,既祼之后,太祝以隐酌奠鉶南,俟皇帝正祭受嘏讫,命皇子举奠,以明上受祖宗锡羡无疆之休,下示尊崇正统之绪。

」从之。

"四年十月九日依奏,今附本月日。 "又言:「古有墮祭,今无之,诚\为闕典,復请增修仪注,仍藉以白茅。

」从之。

"十一月八日依奏,今附九日。 "

又言:「祭祀之礼,神有尊卑,故礼有隆杀【一二】,德有大小,故物有厚薄,惟其称而已。

天神尊,故以神道接之,社稷五祀卑,故以人道接之。

以神道接之,则贵远人之物,故郊天先荐血,次荐腥,次荐爓,次荐熟。

以人道接之,则贵近人之物,故社稷五祀先荐爓,次荐熟。

至於髃小祀,则又其卑者,故荐熟而已。

礼记曰:『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也,郊血、大饗腥、三献爓、一献熟,是故君子之於礼也,非作而致其情,此有由始也。

』又曰『郊血、大饗腥、三献爓、一献熟,至敬不贵饗味而贵气臭』是也。

近世社稷五祀不荐熟,皆未应礼。

伏请社稷五祀先荐爓,次荐熟;四方百物,宫中七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止荐熟。

」从之。

"四年十月九日依奏。 "

又言:「祭祀之有乐,所以昭告於天地之闲,庶几求神而得之也。

周礼大司乐,凡天神、地□【一三】、四望、山川、祖妣,皆分乐而序之,下至川泽、山林、邱陵、坟衍、土□,亦皆有乐。

而风师、雨师所以发生万物,司中、司命司人之祸福,功亦大矣,岂可无乐以降格其神灵?说者曰『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者是已。

乐师之职曰:『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

』说者曰:『小祭祀也。

』又舞师之职曰:『小祭祀,不兴舞。

』说者曰:『宫中七祀,则无舞。

』小师职曰:『凡小祭祀,鼓朄。

』所谓小祭祀者,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是也。

既已奏钟鼓,又云鼓朄,则是有乐明矣。

伏请特詔有司,祠司命、风师、雨师用乐,仍制乐章以为降神之节。

」从之。

"四年十月九日依奏。 "癸亥,种諤至石州,贼\弃积年文案、簿书、枷械,举觽遁走,移军据之。

"丙子二十三日奏到。 新纪书癸亥入石州,旧纪係之乙亥,误也。 案石州属河东,旧兼嵐、隰,自为一路,又合三州置都巡检使。 三朝、两朝史地理志及武经边防皆不载陷贼\年月,不知何故贼\弃而走,当考之。 贼\界自有石州监军司,此必非河东石州也。 "

甲子,詔:「诸路兵出界,暴露寒凛,委主兵官常体察,给裹费或特支,无令失所,仍不得过为姑息。

史馆修撰曾巩言:「臣误被圣恩付史事,及蒙面諭所以任属者,臣愚不肖,不知所处,是以早夜一心极虑。

惟祖宗积累功德,非可形容,矧臣之鄙陋,岂能擬议髣□。

將无以使列圣巍巍之伟绩,焜燿昭彻,布在方册,此臣之惴惴也。

窃惟前世原大推功,必始於受命之君,以明王跡之所自,故商颂所纪,繇汤上至於契,周诗生民、清庙,本於后稷、文王。

宋兴,太祖开建鸿业,更立三才,为帝者首。

陛下所以命臣显扬褎大之意,固以为太祖雄材大略,千载以来特起之主,国家所繇兴,无前之烈,明白暴见,以觉寤万世,传之无穷。

臣窃考旧闻,旬月次辑太祖行事,揆其指意所出终始之际,论著于篇,敢缮写上尘。

臣內省大惧,智不足以究测高远,文不足以推阐精微,使先帝成功盛德,晦昧不章,不能满足陛下仁孝继述之心,仰负恩待,无以自赎。

伏惟陛下聪明睿智,不世之姿,非髃臣所能望,如赐裁定,使臣获受成法,更去紕谬,存其可采,系於太祖本纪篇末,以为国史书首,以称明詔万分之一。

」詔:「曾巩今所擬修史格,若止如司马迁以下编年体式,宜止倣前代诸史修定;或欲別立义例,即先具奏。

」"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罢修五朝史。 "

详定礼文所言:「谨按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

』所谓周人尚臭,升烟以报阳也。

烟,阳之气也,阳祀而用阳之气以求之,所谓本乎天者亲上,亦各从其类也。

近世惟亲祀昊天上帝燔柏柴外,其余天神之祀惟燔祝板,实为闕礼。

伏请天神之祀皆燔牲首,所有五帝、日月、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灵星、寿星,並请以柏为柴升烟,以为歆神之始。

」从之。

"元丰四年十月十一日依奏,六年正月己亥当考。 "

又言:「熙寧祀仪,正月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祇,牲用羊豕;春分祀高禖,用犊与羊豕各一;春秋祈报社稷,用羊豕各二。

谨按周礼小司徒:『凡小祭祀奉牛牲。

』郑氏云:『小祭祀,王元冕以祭。

』然则王者之祭,无不用牛。

唐韦彤五礼精义:『天宝二载,詔减用犊之数,配帝无犊。

大历六年,詔方丘减用少牢。

』开宝通礼曰:『圣朝除祀天地之外,太牢合用牛者皆以羊代之。

』窃以感生帝、神州地祇,歷代崇奉为天地大祠,今以宣祖、太宗配侑,虽是有司摄事,谓宜俱用犊而去羊豕。

礼记月令:『仲春之月,乙鸟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

』记者曰:『求子之祭不与常祭同,故不用犊。

』今祠禖用犊与羊豕各一,谓宜改犊为角握牛。

王制曰:『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

』白虎通曰:『人非土不生,非谷不食,祭社稷以三牲,重功也。

』太社为天下报功,后汉郡县社稷,太守、令长侍祠,牲用羊豕。

唐礼社稷用太牢,大历中减用少牢,贞元五年包佶奏请社稷依正礼用太牢。

今自社稷下至郡县社稷皆用少牢而祭,殊不应礼。

夫为一郡邑报功者当用少牢,为天下报功者当用太牢,所有春秋祈报太社、太稷,谓宜于羊豕之外加以角握牛二。

」从之。

"元丰四年十月十一日依奏。 "又言:「周礼小宗伯之职,兆五帝于四郊,四类亦如之【一四】。

熙寧祀仪:『兆日于东郊,兆月于西郊。

』是以气类为之位。

至于兆风师于国城东北,兆雨师於国城南,兆司中、司命于国城西北亥地,则是各从其星位,而不以气类,非所谓四类也,盖自隋以来失之。

谓宜据旧礼四类之义,兆风师於西郊,祠以立春后丑;兆雨师於北郊,祠以立夏后申;兆司中、司命、司禄於南郊,祠以立冬后亥。

其坛兆则从其类,其祭辰则从其星位。

仍依熙寧祀仪,以雷师从雨师之位,以司民从司中、司禄之位。

所有雨师、雷师则为二壝同坛,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別为四坛同壝,其坛制高广自如故事。

」从之。

"四年十月十一日依奏。 "

又言:「古者享司寒,惟以藏冰、启冰之日。

熙寧祀仪孟冬选吉日祭司寒,宜寢罢。

其季冬藏冰,则享司寒於冰井务,牲用黑羊,谷用秬黍;仲春开冰,则但用羔而已。

又开冰將以御至尊,当有桃弧、棘矢,以禳除凶邪,缘非礼之物不当设於神坐,当依孔颖达所说,出冰之时置此弓矢於凌室之户。

」从之。

"四年十月十二日依奏。 "

又言:「本朝郊庙,祭器陈设既已无法,至临祭之旦,实籩豆簠簋者皆贱有司,纷然杂乱,非復礼制。

其三牲之俎,独以司徒一官奉之而不彻;其籩豆簠簋之荐,皆不属大宗伯,而又不彻。

伏请祭前一日,司尊彞以监察祭器官充,帅其属以法陈祭器于堂东,"陈设之法具列图上。 "仆射、礼部尚书视涤濯告洁。

祭之旦,光禄卿率其属取籩、豆、簠、簋实之,既实,反其位。

及荐腥之初,礼部尚书帅其属荐籩、豆、簠、簋,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工部尚书荐三牲之腥俎,又荐熟俎。

礼毕,礼部尚书彻籩、豆,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工部尚书彻三牲之俎,皆有司受之以出。

」"元丰四年十月十一日中书札子,奉圣旨依奏。 "

又言:「国朝郊庙、明堂礼,以郊社令设玉幣,太祝取玉幣以授门下侍郎进皇帝,门下侍郎取爵进皇帝奠爵,皆未合礼。

伏请郊庙、明堂,吏部尚书一员奉爵,以次从皇帝至神座前;左仆射"闕即右仆射。 "以玉幣进皇帝,奠於地;及酌,尚书左丞"闕即右丞【一五】。 "以爵授仆射,进爵;皇帝酌献讫,侍郎受幣受爵【一六】以赞饮福及焚燎外,宗庙仍尚书设玉几。

」"元丰四年十月十一日中书札子,奉圣旨依奏。 "

又言:「国朝亲祠太庙,门下侍郎取瓚於篚进皇帝,侍中酌鬯进瓚,皇帝祼地置瓚,皆未合礼。

伏请亲祠太庙,命礼部尚书一员奉瓚临鬯,礼部侍郎奉盘以次进,皇帝酌鬯祼地讫,侍郎受瓚并盘退。

」"元丰四年十月十二日中书札子,奉圣旨依奏。 "

又言:「详国朝南郊、太庙仪注,虽有太常卿、宗正卿省牲之文,实未常行,至於明堂又无省牲之官,惟太祝巡牲而已,其省鑊则以光禄卿,而又未尝视腥熟。

伏请祭前一日,礼部尚书、礼部侍郎省牲,光禄卿奉牲,告充、告备,礼部尚书省鑊;祭之日,礼部侍郎视腥熟之节。

」並从之。

"元丰四年十月十一日中书札子,奉圣旨依奏。 "

乙丑,种諤言:「米脂寨降,其寨正当冲要,南直绥德,北捍银、夏,粮储器甲万数不少,全藉得力使臣守护。

乞以东头供奉官解宗道为寨主,右侍禁毛思齐为监押,前汉州司法参军郑翬为主簿。

」詔解宗道等差权,候將来討定日奏取指挥。

按阅三路集教义勇保甲赵□言:「臣等近自晋、絳至潞州按阅,体问潞州昨转运\司差夫万一千隨军,坊郭上户有差夫四百人者,其次一二百人,愿出驴者每三驴当五夫,每五驴別差一夫驱喝。

一夫顾直约三十千以上,驴约八千,加之期会迫趣,民力实不能胜。

」又言:「军须调发烦扰,止是不急之物,如絳州运\枣千石往麟府,每石止直四百,而雇直乃约费三十千。

陕西买披皮供公,亦非要切。

如此之类,乞特裁损。

先是,詔□等:「闻河东转运\司应副军事,调发人夫,不量民力厚薄,致有实不可胜,屡经州县号诉者。

卿等可因按阅所至廉问,如委有措置乖方事状,驰驛以闻。

」故□等有是奏。

詔以河东差夫及馈运\乖方,命赵□权管句都运\司,俟事毕,依旧令□选官於潞州置司,械陈安石、黄廉劾罪;庄公岳、赵咸隨军,军回取旨;其按阅集教义勇、保甲,止令李舜举往。

上续批:「陈安石、黄廉可且令送狱收禁劾之。

」"此已上並实录。 "

初,王中正在河东,令转运\司勾押吏与安石计度军储,且命之坐,吏曰:「都运\在此。

」中正叱曰:「此中何论都运\?若事办奏汝班行,不办有剑耳。

」安石问中正约用几日粮,中正报以四十日,已而驻兵白草平弥旬,安石惊曰:「初约用四十日粮,今既弥旬不进,事未可知,万一飢溃,將责我乏军兴矣。

」"按王中正以九月二十三日发麟州,留屯白草平,十月二日乃自白草平西行【一七】,十三日始渡无定河。 安石传云驻兵白草平弥月,误也,当作弥旬。 又自发麟州至神堆驛与种諤军遇,才二十日耳,所称弥月,其误甚明。 又案中正令庄公岳等备半月粮,公岳等更备八日,总二十三日。 安石传云四十日,未知孰是,当考。 "即发民再运\,一切增配趣办。

廉以提点刑狱兼转运\事,谓安石曰:「乏军兴虽死,斟酌无乏可也,何必尔?」徐谓中正,民力可哀,宜稍□之。

中正齎公钱巨万出塞,给取不平,廉復规之,中正始怒。

异时部粮率委县令佐,安石谓文吏畏怯,但募敢行者,得使臣二百人,中正既取其半,余悉从庄公岳、赵咸在军中。

廉自塞內续运\,乃无可使者,数移文不报,廉即引数十骑出塞百余里,夜追及之,中正等大惊,分使臣五十人以归。

亟上言:「师必无功,且未有以善其后,愿速募民入芻粟实塞下,得补官,一切除罪,以□边甿。

」寻詔廉罢兼转运\事,会李舜举言安石等不请,擅发民再运\,而中正亦以运\事乖方归罪於廉等,上既命□等考实,因有是命。

后三日又命奉议郎、知开封司录参军喻陟提举河东路勾当等事,仍不妨举职劾陈安石等。

"此据实录,乃十六日事,今移入此。 此月十二日黄廉奏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黄廉降一官,皆与此相关。 "安石自麟州赴逮,未至数十里,会他路亦有以粮不继闻者,詔安石就职如故。

"此据安石、黄廉新旧传及司马光记闻刪修。 廉传云:「中正军溃,归罪於廉,乃遣中贵人就詰,廉谢不辨,遂下路狱。 」考路狱兴于十月十二日,此时中正犹未渡无定河。 十五、十六闲与种諤相遇后,兵始有逃者,方置狱劾廉等,时中正军未溃也。 其劾廉等运\事乖方,或在置狱后未可知,今且附此,更须考详。 廉罢兼转运\司事,据九月二十九日催廉奏代州地界图御札。 明年二月二十一日,廉降一官。 记闻又云:「转运\司本具四十日粮,中正止令备半月,赵咸等又备以八日。 」然则安石传所云中正报安石备四十日粮者误也,记闻不误,须別加刪修。 黄廷坚作廉行状可考,然此亦略具矣。 廉行状云:「廉为河东提点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八月,麟府军兴,兼权转运\判官,又差定代州地界,廉条具曲折为十二寨图以进。 且言建议者以分水画界,恐地势不能尽然,启敌人心,失中国险固。 其后辽人果责分水之言,包取两不耕地,据有形胜,下临雁门,父老於今以为恨。 及王中正发军兴,皆用一而调二,其数皆千万计,或非所急,或非所用,转运\使陈安石不知所出,奉行唯力,恐不办,或增调之,一道骚然,百姓朘剥至骨。 廉为言主將非其人,其势必败事,乏军兴虽死罪,斟酌事宜使不乏而已,何忍自竭根本?安石自谓廉曰:『夷仲,安石老弃,今日但保首领归,安能顾惜待制。 』其任国家大计盖如此。 廉每为中正言朝廷大体,民命重寄,赞道其所长,稍稍规之。 初虽言不以为忤,及將出界,取公钱巨万为特给,中正父子多自予,余以差给凡在军者。 廉为言敛天下以奉一方,皆出於不得已,愿更为县官爱惜。 中正始怒。 是时隨军使臣员二百,多请託徼幸成事,或父子兄弟皆在行。 中正已取其半,庄公岳、赵咸將漕隨军,廉在塞內主续餽餉,欲部分使臣护道路,而中正所取之余尽隨公岳、咸,无在者。 师去界已百余里,移文追之,皆不报。 廉谓勾当公事孔文仲,当自驰往取之,夜置酒与文仲诀。 文仲泣曰:『公行塞外,事不可知,使臣自从军,非公责也。 』廉曰:『王事当计成败,岂但塞责?』即从十数骑,尽夜追至军,中正等皆大惊,廉骂公岳、咸,取使臣五十余復归。 因上疏言:『大军必无功,未有以善其后,乞募民入芻粟实塞下,得以补官及一切除罪,少□近边百姓已竭之力。 』已而大军溃归,中正归罪转运\司应副乖方,且言黄廉不肯协心同力。 上遣御药竇士宣簿责乖方十事,廉以书对称死罪,皆实有之。 继遣开封府司录喻陟就路州置狱,安石以应副漕輓免就狱,廉独对吏月余,但坐奏请张皇,降一官,在职如故。 师出以元丰四年,廉降官以五年三月。 」"

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权管勾河东转运\司公事路昌衡言:「乞於河北边近本路州县,差科人夫四万人,般担军须至太原府。

」上批:「比以河东主漕之官为不得力,故差昌衡救补之,覬一路百姓稍获□舒。

今昌衡奏请,尤见滋张乖方之甚,欲更科差旁及他路。

况河东止是供办一头项,兵马不及五六万人骑,因何如此费力?未知大纲如何措置。

至如陕西路分虽大,元无多河东一倍之数,而供四路军须约三十万人骑,不闻不足。

显是经画全无次绪,以致人力欠闕如此。

缘本路止係籍义勇保丁有二十一万余人,岂有供上件一军不足之理,若不严与教诫,则外患未除,而民力先獘,何以持久,其於国计边防极为可忧。

中书职在军食,可具合教诫事,仍令河东转运\司分析以闻。

」"究竟何如,当检附。 "

是日,涇原路行营总管司破贼\于磨脐隘。

"史作磨□隘,今从张舜民所作昌祚墓铭。 "

先是,詔涇原兵听高遵裕节制,仍令环庆与涇原合兵择便路进討,夏人之谍者以谓环庆阻横山,必从涇原取胡卢河大川出塞,故悉河南之力以支涇原。

既而环庆兵不至,刘昌祚与姚麟率本路蕃汉兵五万独出,离贼\界堪哥平十五里,遇贼\三万余觽扼磨脐隘口不得进,诸將欲舍而东出韦州与环庆合,昌祚曰:「遇贼\不击,枉道自全,是谓无次。

且为客利速战,古今所闻,公等去此,自度能免乎?」乃谋\分军度胡卢河夺隘,牌手当前,神臂弓次之,弩又次之【一八】,选锋马在后。

諭觽以立功者三倍熙河之赏,觽驩甚,响震山谷。

昌祚既挟两牌先登,弓弩继前,与贼\统军国母弟梁大王战,自午至申,贼\小却,我军乘之,贼\遂大败,追奔二十里。

斩获大首领鲊囉臥沙、监军使梁格嵬等十五级,小首领二百十九级,擒首领统军姪吃多理等二十二人,斩二千四百六十级,获偽铜印一,自是我军通行无所碍。

转运\副使叶康直、判官张大寧皆隨军,谓昌祚曰:「观公临危持论【一九】,词气不愤,可以立朝为天子爭臣,非特善於將兵也。

」"此据张舜民所为刘昌祚墓铭并实录本传增修。 新纪载涇原总管刘昌祚大败夏人於磨口□移隘在己卯日,旧纪于丙子日书刘昌祚败夏人於磨□隘,斩首领二百十九级,获首虏二千七百级。 "

注释【一】兀卒「兀」原作「元」,据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欧阳文忠公集卷九九论元昊不可称吾祖札子改。

【二】万四百二十一口「百」,太平治蹟统类卷一五种諤建议大举作「千」。

【三】看详祠礿尝蒸之名「看」字原脱,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八详定郊庙礼文补。

【四】故许慎以品物少多文词为祠「慎」原作「谨」,据同上书改。

【五】朝廷已遣使就按矣「已」字原脱,据阁本补。

【六】皆四十程「程」原作「里」,据宋会要蕃夷四之一九、宋史卷四九○拂菻传改。

【七】灼昌城宋会要蕃夷四之一九作「约昌城」。

【八】每岁惟夏秋两得俸「两」原作「雨」,据阁本及同上书、宋史卷四九○拂菻传改。

【九】土屋无瓦「土」原作「上」,据同上二书改。

【一○】祭地以地从「地」原作「祀」,据阁本改。

【一一】並令户部陈岁之所贡「令」原作「合」,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二】故礼有隆杀「隆」原作「降」,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八详定郊庙礼文改。

【一三】凡天神地□「神地」两字原倒,据同上书乙正。

【一四】四类亦如之「亦如之」三字原脱,据阁本及周礼小宗伯、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九详定郊庙礼文补。

【一五】尚书左丞"闕即右丞"「左」原作「右」,「右」原作「左」,据阁本及同上书、宋会要礼一之三一改。

【一六】侍郎受幣受爵「受爵」二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一七】十月二日乃自白草平西行「十」下原衍「二」字,据本书本卷乙卯条及太平治蹟统类卷一五种諤建议大举刪。

【一八】弩又次之「弩」原作「努」,据阁本改。

【一九】观公临危持论「持」原作「特」,据阁本及太平治蹟统类卷一五种諤建议大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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