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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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六十一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寧八年三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六十一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熙寧八年"乙卯,1075"

全文

三月癸巳朔,詔分熙河路正兵三万三千,参以弓箭手、寨户、蕃兵,为四將。

以都鈐辖王君万为第一將,都监王崇拯副之;鈐辖韩存宝为第二將,李浩副之;桑湜为第三將,都巡检王湛副之;鈐辖刘惟吉为第四將,都监马忠副之。

仍詔湛权发遣本路都监,其下蕃军马隨地远近分隶诸將,令本將选官训练,经略司度无边事,即令正副將每季互往下番州军提举教阅。

时遣枢密院检详文字刘奉世同陕西诸路帅臣分兵置將,先以熙河路来上也。

旧纪云:分熙河、秦凤、涇原、环庆路兵为十七將。

提举河东路义勇保甲司请五路州县镇寨城內居人並团保甲,詔诸路察访司与坊正同详定以闻。

上批:「近沈括建议边郡城中置坊、设垣为门,以备奸伏。

契勘熙、河、岷州新创民居未多,宜易施行,可先札与经略司,仰相度画图闻奏。

」括议设坊,附入八月四日癸巳。

詔任管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死,许借空闲官宅居止,毋过三十楹,服闋还官。

甲午,命知制誥沈括、同知諫院范百禄赴御史台推李逢等公事,蹇周辅鞫逢反谋\,得右羽林军大將军、秀州团练使世居交通状,故有是命。

世居,南阳侯从贄子也。

丙申,中书言:「沂州鞫李逢等反逆,结构有端,而本路提点刑狱王庭筠等先奏逢无大逆谋\,告人妄希赏,显不当。

」詔并劾庭筠,先冲替;见鞫李逢等,更切研穷,旋具情节奏知,仍速具告发当酬奖人数以闻。

庭筠自縊而死,捕世居及医官刘育,系御史台狱。

詔御史台差官同中使即世居及育家索图讖、书简等。

朱史签贴云:取会別无自縊死,因依前史官载此,意谓詔狱逼人致死,诬诞可知,刪去。

新史復存之,今从新本。

沂州言:「第三等以下户欠去年残零秋税,乞权倚阁,俟丰熟催输。

」从之。

丁酉,虞部员外郎沈披换礼宾使,权发遣河北缘边安抚副使。

詔秦凤等路都转运\司相度所铸大铁钱,约补足所废监钱数及充交子本钱外,不须广铸,委熊本总制营办。

正月二十四日,皮公舱云云。

二月二日,委公舱营办铸大钱。

本志云:詔铸大钱,才令补所废偽钱及可以代交子所用而止。

九年正月二十七日,罢交子。

赐两浙路常平米二万石,賑济润州饥民。

戊戌,知成都府、龙图阁直学士蔡延庆言:「本路盗频发,虽编敕再犯许配本州,而川峡本城请受价优,投军者觽,若犯盗配本州,则是因盗得利,盗必滋长。

又川峡计赃,以铁钱二当铜钱一,加之案问,欲举率皆减等,赃重者犹不至配法,无所惩艾。

欲令情理重者,申都鈐辖司详酌配出川峡近东州军。

」从之。

知河州鲜于师中乞置蕃学,教蕃酋子弟,赐地十顷,岁给钱千緡,增解进士为五人额。

从之。

詔自今得封三代者并妻追封,以枢密副使王韶子厚言韶妻亡,独不与封故也。

詔自今宗室换官并外居者,並属大宗正司。

废都盐院,令外物料库管勾支纳煎造。

己亥,上批:「沂州、淮阳军灾伤特甚,百姓不惟闕食,农乏谷种,田事殆废,粒食绝望,纠集为盗,实可矜悯。

若不优加賑恤,恐转致连结髃党,难于擒捕,陷溺良民,投之死地。

可速指挥。

」遂詔京东东路转运\、提举司发常平钱、省仓米等第散给,及贷以和买绢钱;孤贫户听差待闕得替官就乡村依乞人賑济;道殣无主,官为收瘞之。

詔祕书监王端追一官,与宫观差遣,坐前知郑州伐园木为薪以自入,及报上不实,法寺当追官勒停,而詔免勒停故也。

九年五月十九日,竟坐除名勒停。

端本传云:端御下肃,猾吏病之。

在郑曰,园吏取枯□供爨,御史劾其自盗,坐夺一官。

权提点河东刑狱谢卿材请禁流民毋入代州、火山岢嵐寧化军界。

从之。

庚子,辽主再遣林牙、兴復军节度使萧禧来致书,见於紫宸殿。

书曰:「昨驰一介之輶传,议復三州之旧封,事已具陈,理应深悉,期遵誓约,各守边陲。

至如创生事端,侵越境土,在彼则继有,於此则曾微。

乃者萧禧才回,韩縝续至,荐承函翰,备识诚\悰,言有侵踰,理须改正。

斯见和成之义【一】,且无违拒之辞。

寻命官僚同行检照,於文验则甚为显白,其铺形则尽合拆移。

近览所司之奏陈,载详兹事之缕细,谓刘忱等虽曾会议,未见准依,自夏及冬,以日逮月,或假他故,或饰虚言,殊无了绝之期,止有迁延之意。

若非再凭缄幅,更遣使人,实虞诡曲以相蒙,罔罄端倪而具达。

更希精鉴,遐亮至怀,早委边臣,各加审视,別安戍垒,俾返旧常,一则庶靡爽於邻欢,一则表永敦於世契。

儻或未从擗割,仍示稽违,任往復以难停,保悠长而岂可,微阳戒候,善嗇为宜。

」三月八日庚子禧初入见,四月五日丙寅禧辞,留二十七日。

七月戊辰犹不行,留二十九日,行日未见。

闰四月三日甲午,上云:「萧禧才去,便无人论此事。

」更须详考。

上批付韩縝等:「闻萧禧今日见罢归馆,意甚不乐。

来日会食次,卿等可且以欢和接之。

早来垂拱殿已曾再三諭卿等,以自雁门寨新铺以西直接古长城【二】便是边人指为分水岭,及萧禧齎来札子,內地理亦合。

因何適来禧叩问南朝指分水岭係近裏地分,要得的確所在?卿等可执定指示与禧,令晓然准信。

」两朝誓书册內韩縝等馆伴泛使,所受御前札子凡六道,此第一道也,不知是何月日,姑附萧禧入见后。

辛丑,召辅臣对资政殿,命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韩縝、西上閤门使【三】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乘驛往河东及辽人会识地界,速结绝以闻。

縝初使乃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旧纪云縝、诚\一代刘忱、吕大忠。

遣开封府推官郑遵度同宗正丞籍世居家财,付管勾使臣主守。

乙巳,大宴集英殿,萧禧预焉。

曾布云云。

丙午,召辅臣对资政殿。

是日,清明节也。

王安石云云。

上批:「河北教阅厢军已议增置。

□充尝请推行保丁於巡检下上番条目,可速相度,果决施行,恐缓急有失支梧,於边计实非小事。

」先是,充言:「河北民兵虽多,而未见可用之实。

臣愚谓宜稍约京畿法,分番在巡检下教阅,代禁兵,归隶诸將,有事用为守城。

两路正兵约五万五千人,若代以民兵,夏季免上番外,岁为三番,共四万五千人。

以今民数计之,七年有余一当上番。

遇上番年,与免冬日教,给口食,比招教阅厢军岁可减緡钱五十七万,不惟省费,又民兵训练,不独可守城而已。

」既下提举保甲司相度,未报。

至是,上批趣施行【四】,遂詔提举义勇、保甲曾孝□与司农寺、兵部先相度以闻。

其后,孝□等言:「乞候教阅精熟,令番休,代近边巡检戍兵。

其分认地方、上番日限及诸条约,令提举官详度闻奏。

」从之。

闰四月二日孝□等乃上言,詔可。

朱本去彼存此。

新本两存之,误也,今从朱本。

然闰四月二日【五】詔并及河东,此乃无之,当考。

江、淮发运\司罗拯言,泉州商人傅旋持高丽礼宾省帖,乞借乐艺等人。

上批:「已令教坊按试子弟十人,可借。

呼第四部给色衣、装钱,作拯意奉詔遣往。

传习毕,早令还朝。

画塑工俟使人入朝遣往。

」枢密院再进呈,迺罢不遣。

朱史以为无足书,刪去,新史从之。

今从旧史。

戊申,詔御史台责医者治世居疾。

又詔缘世居事应逮之人,具年貌下诸路,告获一人,赏钱三百千。

又詔乃十七日,今并书,皆可削。

詔军士祖父母、父母老疾,无男子兼侍而在他处应募者,听移就祖父母所在一等军分。

从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司请也。

龙图阁直学士、提举中太一宫孙永知潁州。

己酉,上批:「昨日擬定回付萧禧札子,虽有『已差官商量结绝』之语,尚虑禧以未有擗划明白指挥,不肯承受,卿等可详议。

」中书、枢密院言:「北书既云『早委边臣,各加审视,別安戍垒,俾返旧常』,审视见有无侵越远近,然后可別安戍垒。

今虑刘忱等坚执前议,难有商量,所以改差官,令计会辽国所差官商量结绝,即於北书之意,別无违阻,惟是萧禧於北书意外坚求果决,恐难徇从。

臣等议欲止依昨日擬定。

」从之。

罢吕大忠河东路同商量地界。

先是,大忠屡求罢,上虽许,犹须萧禧还乃听终丧。

已而上召执政议,大忠与刘忱俱入对,上意颇欲从敌所请,觽未及对,大忠进曰:「敌他日若遣魏王英舱来尽索关南地,陛下將欲从之乎?」忱復进曰:「大忠所言,社稷至计也,愿陛下熟思之。

」上默然。

於是改命韩縝,令大忠反丧服。

不知刘忱有何指挥,当考。

按邵氏闻见录云:熙寧七年春,契丹遣泛使萧禧来,言代北对境有侵地,请遣使同分画,神宗许之,而难其人。

执政议遣太常少卿、判三司开拆司刘忱为使,对便殿,曰:「臣受命以来,在枢府考核文据,未见本朝有尺寸侵彼地。

鴈门,古名限寨【六】,虽跬步不可弃,奈何欲委五百里之疆【七】以资敌乎?臣既辱使指,当以死拒之,惟陛下主臣之言,幸甚。

」帝韙之。

忱出疆,帝手敕曰:「彼理屈则忿,卿姑如所欲与之。

」忱不奉詔。

初以祕书丞吕大忠为副使【八】,命下,大忠丁家艰,詔起復,未行,忱亦使回。

敌又遣萧禧来,开天章阁,詔执政与忱、大忠同对资政殿,论难久之。

帝曰:「凡敌爭一事尚不肯已,今遣两使,岂有中輟之理?卿等为朝廷固惜疆境,诚\是也,然何以弭患?」大忠进曰:「彼遣使相来,即与代北之地,若有一使曰魏王英舱者来求关南之地则如何?」帝曰:「卿是何言也!」大忠曰:「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九】,今代北安可启其渐?」忱进曰:「大忠之言,社稷大计,愿陛下熟思。

」执政皆知不可夺,罢忱为三司盐铁判官。

实录亦略见,独忱事殊无可寻,姑存此,埙博访之。

忱受命乃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壬戌。

军器监上所编敌楼马面团敌法式及申明条约并修城女墻法式,詔行之。

庚戌,赐京东常平米五万石,以上批「闻京东徐单沂州、淮阳军比岁灾伤,虽今夏丰熟,百姓尚饥,可赐米万石,责监司以时募民修水利及完浚城堑,庶人不乏食」故也。

辛亥,江南东路转运\司言,宣城、南陵两县灾伤,乞倚阁第三等以下户去年秋租纳输及八分者。

又言宣城县化成圩去岁旱蝗,而令佐不受诉状,乞检放二分。

从之,仍令转运\司劾令佐以闻。

又詔阶州民经蕃贼\焚庐舍者,今年夏秋二税悉蠲之。

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言,烽台高下疏密未便,乞別定起纳道路,并旧烽台图上。

詔如括议,仍令定州、真定大名府路安抚司未得兴功,候有事宜併工修筑。

括自誌乃无此。

会要可参考。

朱本云一时备预事,不足书,削去。

壬子,詔辅臣对资政殿。

癸丑,右正言、知制誥沈括假翰林院侍读学士,为回谢辽国使,西上閤门使、荣州刺史李评假四方馆使副之。

萧禧久留不肯还,故遣括诣敌廷面议,括时按狱御史台,忽有是命,客皆为括危之,括曰:「顾才智不足以敌愾为忧;死生、祸福,非所当虑也。

」即日请对,上谓括曰:「敌情难测,设欲危使人,卿何以处之?」括曰:「臣以死任之。

」上曰:「卿忠义固当如此,然卿此行,系一时安危,卿安则边计安。

礼义由中国出,较虚气无补於国,切勿为也。

」沈括【一○】自有乙卯入国奏请并別录,载使事甚详,须参考別修。

此月二十九日对资政,闰四月五日论改使名,合附此,今注在闰四月五日,或移入此。

詔两浙路常平司续给米二万石賑济常、润州饥民。

甲寅,改命太子中允、开封府推官王钦臣加太常少卿,送伴辽使,皇城使、兼閤门通事舍人夏伸副之,代向宗儒、王泽也。

宗儒、泽乃各罚铜二十斤。

初,宗儒等接伴萧禧,禧欲以行李至雄州北亭交辖,宗儒等止之,禧有不能更去之语。

上怪宗儒等为国生事,仍坐尝奏请约回泛使,及在道问萧禧是来理疆界否,特罚之。

止萧禧行李,在二月二十二日。

上批:「今遣沈括等行,而事有当豫虑者:萧禧未还,止之不令过界,一也;接伴久不至,二也;过界三五程,止之令俟萧禧,三也;到敌帐,先问来意,直俟以分水岭为界,方得朝见,四也;虽得朝见,延之穹卢中,须令用分水岭为界,五也;使人既来,许以分水岭为界,即引兵拆移铺屋,徐遣括等还,持慢书来报云『既商量不从,已令兵马往彼拆移讫』,使朝廷知既未是绝好,如何为处,六也;使人至輒苦辱之,或授以恶马,使顛仆於山谷中,或诈为贼\潜来伤害,既不显国中之意,如何为处,七也。

中书、枢密院,其议应之所宜。

」中书、枢密院言:「分水岭既不可许,萧禧又未肯辞,欲通两国之情,则泛使不可不遣。

彼以禧未还而不纳,或纳而接伴未至,容或有之,然且迁延境上,以示我无绝好之意,於义无伤【一一】,则彼亦难怪禧之稽留,无由发怒。

若必邀使人以分水为界,则许与不许,岂使人所敢专?就令屈从,岂足为信?若不候使还,彊移铺屋,前已详议,屈伸在我,且为后图。

本朝与之通好,多歷岁年,使人之来,礼义甚厚,今虽未允所求,固无激怒之事,苦辱使人,恐无此理。

」上然之。

吕惠卿家传云云,附注在四月五日丙寅萧禧入辞下,或移注此。

北京留守司言:「西福顺天王院旧有塼藏收瘞军士遗骸,一岁度人为僧。

」詔每三岁度一人。

乙卯,阅诸军转员,三日止。

旧制,捧日都虞候四人,至是五人,而马军都指挥使但闕驍骑一人,以捧日一人补驍骑军主,余四人如故,则以次军分皆不得迁,乃补四人者並为马步军副都军头。

又以龙卫、拱圣、驍骑、武骑、寧朔、神骑旧百三十一指挥使,后省五十指挥,而见管马军指挥使以下已补八十一指挥正额外,数犹有余,乃於所省指挥內未移并者四十三指挥且置下名指挥使、副使各一人,军使三人,以便第迁。

河东路察访使李承之言:「饥民羸困老弱疾病及遗弃男女未有所归,虽日受官米,力不能自食,恐无以称朝廷賑恤之意。

乞听本司存养,至闰四月终罢。

」从之。

丙辰,詔都提举市易司遣官於麟府路博买耕牛,给借环庆、熙河路蕃部弓箭手。

沅州奏:「比建州学,今听读者已多,乞赐国子监书,庶一变旧俗,皆为礼义之民。

」从之。

丁巳,詔韦城县至京回送泛使龙卫、虎翼军士特给口食,人日二升。

以上批「萧禧未行,禁兵在外坐俟乏食,或犯法」故也。

詔:「闻诸路寄招兵士发遣赴京,道路饥死者觽,其令所过州县遇有追同行人不及者,日食別给,小歷病疾,遣人医治。

」戊午,太白昼见。

己未,詔河北西路常平司出米三万石贷怀州武陟、卫州共城饥民,特免输息。

史馆修撰宋敏求言:「奉詔续修国朝会要,乞差著作佐郎馆閤校勘林希、光禄寺丞李德芻为编修官。

」詔以希充检阅文字,德芻有赃罪,令刑部定是与不是入己赃以闻。

其后,刑部言德芻所犯係入己赃,不復差。

詔北使所过州、军、县、镇、监、驛,使臣不许差出。

是日,上谓王安石曰:「小人渐定,卿且可以有为。

」又曰:「自卿去后,小人极纷紜,独赖吕惠卿主张而已。

」因称吕惠卿兄弟不可得,安石曰:「诸兄弟皆不可得。

和卿者,臣初不知其人,昨送臣至陈留,道中与语,极晓时事。

」安石又曰:「臣父子蒙陛下知遇,所以向时每事消息盈虚,以待陛下深察,诚\欲助成陛下盛德大业而已。

小人纷纷,不敢安职。

今陛下復召用臣,所以不敢固辞者,诚\欲麤有所效,以报陛下知遇。

然投老余年,岂能久事左右?欲及时麤有所效,望陛下察臣用心。

」上曰:「固所望於卿。

君臣之间,切勿存形跡,形跡最害事。

」上问外事,安石具道虽胜往时,然监司未尽称职,上曰:「人材止如此。

」安石曰:「诚\是人材少,然亦多观望不尽力,缘尽力则犯觽怨,犯觽怨则中伤以法,而朝廷或不能察,不能察则反得罪,不如因循偷惰之可以自安。

外官固未论,如吕嘉问,內则犯近习、贵戚,外则与三司、开封日夕办事,以守职事,行法至於置狱推究,奸罔具得,而嘉问乃以不觉察杂买务賸收入,情愿纳息钱二贯,降小处知州。

若賸收息钱可罪,监官宜不免,监官以去官获免,则嘉问是因罪人以致罪,如何更有罪可科?且自来提辖场务诸省寺之属,何尝有坐辖下场务不觉察杖罪降差遣者?天下皆见尽力为朝廷守法立事如嘉问者不容,则孰肯尽力,不为因循偷惰之行?」上曰:「嘉问已与復差遣。

」安石曰:「李直躬之徒作转运\,却令嘉问提举便糴,此岂官人之宜。

」上曰:「与移一路转运\。

」安石曰:「陛下必欲修市易法,则须却令嘉问领市易。

」上曰:「恐□安持忌其来,又復失安持心。

」安石曰:「臣以女嫁安持,固当为其审处。

今市易事重,须嘉问与协力乃可济,不然他时有一闕失,必更上烦圣虑。

」又荐嘉问及张安国可为宰属,上皆以为可。

此据日录。

安石復相,不知果用何日入对,此乃第一事,今备存之,更埙考详。

恐安石对上非第一事,然观上所云「自卿去后,小人纷纷」及安石称不敢,固辞,则似初见时所说也。

「独赖吕惠卿主张」,恐是安石託词,更须考详。

李直躬,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自提举糴便为淮东运\使。

庚申,詔陈留县置龙卫带甲剩员两指挥,雍邱县置云骑带甲剩员一指挥,各以四百人为额,不给马,云骑请给视武骑。

从枢密院请,以处龙卫、云骑退卒也。

中书言:「进士王致尧状:『伏睹条制,武举比科场开设。

自来进士唱名后四五月间,方始差官兵部锁试发解。

以此致进士两处投下文字,失解后旋看兵法,权习弓兵,意务苟进。

就试日多怀匿文字,饰以虚辞,弓马不甚精习,不惟有误朝廷缓急使用,兼使学者不专其业。

欲乞將来武举与进士同时差官锁试。

』欲依所请。

」詔自今武举与进士同时差官锁试。

此据会要增入,元丰三年六月九日可考。

辛酉晦。

召回谢辽国使沈括、副使李评对资政殿。

括於枢密院阅案牘,得契丹顷岁始议地畔书,指古长城为分,今所爭乃黄嵬山,相远三十余里,表论之。

是日,百司皆出沐,上开天章阁门,召对资政殿,喜愕,谓括曰:「两府不究本末,几误国事。

」上自以笔画图,使內侍李宪持诣中书、枢密院,切让辅臣,使以其图示敌使,议乃屈。

上遣中贵人赐括银千两,曰:「微卿无以折边讼。

」实录系召对沈括等於三月二十六日戊午【一二】,今移见二十九日辛酉晦,此据括自志,当考。

又王安石日录:八年四月二日,上怒刘忱与契丹议地界不分明,余为上明忱无罪,乃吕大忠作图不分明有罪也。

不知大忠所图如何不分明,当考。

按戊午二十六日,別无假,故不知百司何缘皆出沐,当考。

二十八日庚申亦无假,故应是二十九日辛酉晦也,今移见月末。

恐括先以二十六日奏此,二十九日乃入对也。

韩宗武作韩縝遗事云:沈括罢三司使,余於城外睳別,括曰:「君臣间难知,素日前犹见许大用。

」宗武归具为縝道此,縝曰:「安有此事?三日前上云沈括误朝廷三事。

」谓历法、地界、役法也。

此事当考。

括使还,附六月二十二日壬子。

沈括乙卯入国奏请并別录,今附注此。

二月二十六日,奏乞宣諭馆伴等俱晓分水岭本末事云:「臣等窃闻昨夜萧禧在驛,与馆伴將元执到白札子商量王吉地、义儿铺、黄嵬大山、古长城、瓦□坞等处已定,只是尚执分水岭未肯了当。

臣等今有所见,虽不知是否,或恐有助对答折难之意如后:一,萧禧既承认黄嵬大山北面为界,则明知元不以雪山、黄嵬山、牛头山照望为界之意。

自黄嵬之南,界至已定,乞令馆伴通晓,宜无稍及照望之语。

一,萧禧坚执以分水岭为界,臣等以谓若令馆伴及定地界官依下项劈折,得事理分明,即除黄嵬大山一处已经定夺不可改移外,其余虽悉许以分水岭为界,亦无所妨。

今具逐段地分如后,王吉地及瓦□坞见今標与北人处,已是分水岭,別无可爭。

鴈门寨,即今来移退义夷舖【一三】及三小舖处,已是分水岭,別无可爭。

西逕寨地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远探、白草舖一带,便是分水岭,当初本朝为执定长连城为界,则分水岭是近裏地分,今来既自白草、远探等铺一带照望古长城割与北人,即已是用分水岭。

窃虑馆伴不见得此意,度尚惑牛头、雪山照望为分水岭,多方回避,却致北人猜疑。

据三次国信文字,北人之意元不至此,欲乞子细宣諭馆伴及定地界官,令具晓本末,但指望定白草铺一带是分水岭,却明与此处,以分水岭为界不妨。

」又三月二十八日,资政殿进呈所爭界至地名白札子云:「一,蔚州地分,本朝元以秦王台、古长城为界,北人称以分水岭为界,所爭地东西约七里以上。

一,朔州地分,往前已经定夺,以黄嵬大山北脚为界,今来北人称以黄嵬大山分水岭为界,所爭地南北约三十里。

一,武州地分,本朝以烽火铺为界,北人称以瓦□坞分水岭为界,所爭地南北十里以上。

一,应州地分,本朝以长连城为界,北人称以水峪內分水岭为界,其分水岭即无山名,元不指定的实去处,后来因刘忱等累行问难,须要指定分水岭山名,后来梁颖【一四】等对答,称自雪山照望黄嵬大山、牛头山一带分水岭为界,所爭地南北约十七八里【一五】。

」贴黄:「治平二年,因北人侵越地分採木盖铺,代州累曾移牒北界,请严行戒约,却准顺义军牒称:『勘会图经,元载西自雪山南边岭至黄嵬大山,东北照望牛头山一带分水岭为界。

』又上项治平二年顺义军牒內,又称:『贵州於当界地分赤泥泉、段家堡招诱户民,请射住佃,其长城自西陘口取黄嵬大山北面过赤泥泉、段家堡,並是当道近裏地方,请先拆去。

上项村堡当道,即於西陘、雁门口內长城北久远安立铺形。

』又日后凡係与北人言语文字,且乞都不令涉鴲芦芽、雪山、牛头山照望之意,却恐缘此引惹词说。

又所爭处地里,只是略访问得定地界使臣口说,別未有文字照证。

又耶律荣执到文字,內有以古长城为界,於地界第一册內签出。

又萧禧执到文字,內有以古长城为界,於地界內第一册內签出。

又梁颖称雪山照望牛头山文字,在河东路商量地界第五册內签出。

臣等早来於资政殿进呈白札子一道,并续签贴到事节,谨具缴连进呈。

」三月二十八日,又奏云:「臣等伏见朝廷近以北人邀请地界,累有文字,据理折难,断在不与。

今来始闻圣慈为民敦好,欲议俯从。

所降指挥,若復具存折难之言,然后与之,万一禧有难受之意,改之则愈损事体,不改又恐未即祗受,且契丹微弱,但当藐之,彼自不能窥测,使詔辞稍近平易,免致改易频数,则朝廷之体自重。

」涿州牒雄州议括等使名,今附注在闰四月五日丙申,与四月五日丙寅及六月二十二日壬子並合参考。

注释

【一】斯见和成之义「成」原作「戒」,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

【二】古长城原作「石长城」,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六五熙寧八年六月壬子条李燾注、宋史卷三三一沈括传、契丹国志卷九道宗纪、续通鑑卷七一改。

下同。

【三】西上閤门使「上」原作「城」,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二四改。

【四】上批趣施行「趣」原作「取」,据阁本改。

【五】闰四月二日「二」原作「一」,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六三熙寧八年闰四月癸巳条改。

【六】古名限寨「限」字原脱,据邵氏闻见前录卷四补。

【七】五百里之疆「五」字原脱,据同上书及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补。

【八】初以祕书丞吕大忠为副使「初」字原脱,据邵氏闻见前录卷四补。

【九】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不」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沈括「沈」原作「忱」,据阁本及正文改。

【一一】於义无伤「义」原作「我」,据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

【一二】实录系召对沈括等於三月二十六日戊午「於」下原衍「此」字,据文义与文例刪。

【一三】义夷舖阁本作「义儿舖」,本书卷二六二熙寧八年四月甲子条注作「义儿马舖」。

【一四】梁颖原作「梁潁」,据活字本及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

下同。

【一五】所爭地南北约十七八里原作「所爭南北地约十七八里」,据阁本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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