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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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二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寧七年四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五十二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熙寧七年"甲寅,1074"

全文

夏四月己巳,中书言:「在京免行钱,欲令元详定官于贫下行人名下特减万緡,仍免在京市例钱二十以下者。

开封府界并诸路今年旱灾约及五分处,欠负官物元非侵盗,並权停催理。

灾伤州县未决刑狱,委监司选官结绝,杖以下情轻听赎,贫乏者释之。

劝诱积蓄之家赊贷钱谷,虽有利息,丰熟日官为受理。

其流民所至,检计合兴工役,给与钱粮兴修,如老小疾病,即依乞丐人例。

其在京诸门减定税额,內小民贩易竹木、芦□、羊毛之类,税钱不满三十者权免。

」从之。

先是,手詔应灾伤路分,编排保甲、方田造簿、淤田及应有见差夫处並权罢,候农隙丰熟日別奏取旨。

上以久旱,忧见容色,每辅臣进见,未尝不叹息恳惻,欲尽罢保甲、方田等事。

王安石曰:「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

陛下即位以来,累年丰稔,今旱暵虽逢,但当益修人事,以应天灾,不足貽圣虑耳。

」上曰:「此岂细故?朕今所以恐惧如此者,正为人事有所未修也。

」于是中书条奏,请蠲减賑□。

翰林学士吕惠卿言:「奉詔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勾集行人照证,而有臣未到以前布所取状,臣恐当再行审覆,乞下开封府暂追赴臣处供析,即更不禁系。

」中书欲依惠卿所乞施行,上批:「可令布、惠卿一处取问,所贵不致互有辞说。

」三司既收牓放罪,上復以手札赐布,令求对。

布即具陈行人所诉,并疏惠卿奸欺以闻。

时三月晦也。

又时布对于延和殿,上慰諭久之,因曰:「惠卿诚\不可更共事。

」布亦固求罢,上不许,但勉令尽力。

布又陈薛向编管无罪牙人事,上惻然咨叹曰:「此事朕与有罪,当时失于详究,便令依奏,今已无及,惟当速释之耳。

」布言:「编管人情轻,一期即放逐便,其人皆已放还矣。

」上颇悦。

布又言:「三司枉徇市易,决责商贾不一。

」上曰:「他日可一一检取进呈。

」时上意犹必欲按治【一】,而王安石卒不肯舍惠卿用他官。

惠卿奏请审覆,盖谋\独变此事也。

上疑焉,故仍以付两人。

上批:「久旱,可选日差官再祈郊庙、社稷,及分祷\宫观、寺院。

詔州学已差教授处,管下有书院并县学旧有钱粮者,並拨入本学,补试生员,选差职掌,余官毋得干预。

从国子监请也。

庚午,詔置疏濬黄河司。

差虞部员外郎、提举大名府界金隄范子渊,都大提举疏濬黄河口自卫州至海口。

又以卫尉寺丞李公义为勾当公事。

先是,王安石以濬川杷法下大名府路安抚司,安抚司令子渊与通判、知县共试验之,皆言其法不可用。

安石必使用之,子渊亦不敢违。

子渊二十五日奏疏濬二股及清水镇河,皆言用浚川杷,此据实录。

会子渊以事至京师,安石问子渊,濬川杷法甚善,何故顷言其不可用?子渊即对曰:「此诚\善法,但当时同官议不合耳。

」安石大悦,遂专置濬川司,命子渊领之,仍以公义为属。

此据记闻,仍采实录前后所书,略加刪润,使不相牴牾。

公义,初见六年十一月八日,又见七年三月十一日。

子渊言:「今创置司局,合具条约、应疏濬河道合用人船,並下本地分都大司于诸埽差拨;如船不足,即乞从本司移牒于三门白波輦运\司应副。

自卫州至海口,全藉有心力使臣分委勾当,乞不拘常制,举使臣十员、指使二员。

合制造疏濬木杷、铁龙爪等,乞下沿河州军应副,工匠于诸埽各抽差【二】,就转运\、金隄两司差坐船二只,本司官当直兵士于都大司河清差拨。

官员请俸、递马驛券、军典人数、公吏食钱,並依都水外监丞司例。

本司公事,並与本路转运\提举司及外都水监丞司公移行遣。

」並从之。

此据会要。

詔都水监黄河六都大司,除开封府界白马等县黄河隄岸留二员,余各魜官一员,并其余埽岸地里狭处使臣,亦具相度魜併以闻。

中书言,开封府见欠赃赏钱內,有于法当蠲除,亦有孤贫可矜及追赃不及十钱者,亦有已纳而吏不为销簿者,欲差同纠察在京刑狱祝諮看详除放外,有合奏请及情理可矜,具事理闻奏。

从之。

是日,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市易利害,且曰:「朝廷所以设此者,本欲为平准之法以便民,周官泉府之事是也。

今正尔相反,使中平之民如此失业,不可不修完其法也。

詔:「已差韩维、孙永参问行人出钱免行利害,可令元详定官吕嘉问、□安持同取问。

」既而维、永言:「嘉问乃元详定官,不惟议论不同,兼虑行人以嘉问是元详定官,及见提举市易行户事多相关,不敢尽情供析。

望且令臣等体问,所冀得尽事理。

」从之。

维、永乞自体问,乃初六日事,今并书之。

詔开封府界提点司督责诸县捕蝗,得雨即时以闻。

赐熙河诸路策应诸军特支钱有差。

王韶言:「韩存宝、李楶陷主將,当治军法。

缘是日全军陷没,蕃贼\进攻城,存宝等先归,登城固守,乃得无虞,乞免其罪。

」詔存宝、楶並释罪,委韶密访存宝与思立出军有无议论不同以闻。

辛未,获嘉县令、崇文院校书、兼国子监直讲曾肇为馆阁校勘。

詔:「方田每方差大甲头二人,以本方上户充,小甲头三人,同集方户,令各认步亩,方田官躬验逐等地色,更勒甲头、方户同定,写成草帐,於逐段长阔步数下各计定顷亩。

官自募人覆算,更不別造方帐,限四十日毕。

先点印讫,晓示方户,各具书算人写造草帐、庄帐,候给户帖,连庄帐付逐户以为地符。

」此月二十又六日,又十二月二日,五年八月本志所载地符,与此实录小异,今两存之。

壬申,詔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等罢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止具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路博买利害以闻。

其后成都府转运\司同议,亦以为便,从之。

五月二十五日差杞相度,又三月十六日云云,可考。

又詔:「自今诸国进奉人到闕,更不差市易务上界官主卖买。

癸酉,辽主遣利州观察使耶律永寧、祺州团练使韩宗范,其母遣奉国军节度使耶律和、卫尉卿赵孝杰来贺同天节。

上批:「应灾伤路分方田、保甲除已编排方量了毕,止是攒造文字处,许依条限了绝外,其见编排方量及造五等簿处,可速指挥,並权罢。

」志有此,此月二日,又四日,又十月二日。

是日,雨。

甲戌,詔同天节依例上寿。

先是,上以久旱避殿,易服,减常膳,髃臣屡请不从,至是雨告足,髃臣又表请,乃从之。

西上閤门苗授知河州。

贼\復围河州,授往救之,始度洮西,將士皆欲径趋河州,授曰:「南撒宗城甚近,有伏兵,当袭之。

」一战而克,进破贼\,斩首四百余级,论功第一,遂知河州。

擢四方馆使、荣州刺史。

此据本传,当考,或削去。

姚兕本传,亦请先破撒宗城。

录熙河秦凤路死事者之家,推恩有差。

惟景思立轻敌败事,特卹其死战,与二人恩泽,余皆加等。

仍令经略司先取逐家本房,如不足,取近亲,依所定人数开析以闻。

詔杂买务近支借钱一千三百五十緡,依条有息钱三百緡以下,今年息收一千七百余緡,委根究市易务利害所根究施行。

其后乃云,此本息共收数也。

先是,监安上门、光州司法参军郑侠言:

去年大蝗,秋冬亢旱,以至今春不雨,麦苗干枯,黍、粟、麻、豆皆不及种,五谷踊贵,民情忧惶,十九惧死,逃移南北,困苦道路。

方春斩伐,竭泽而渔,大营官钱,小购升米,草木鱼□,亦莫生遂。

外敌轻肆,敢侮君国,皆由中外之臣,辅佐陛下不以道,以至于此。

臣窃惟灾患致之有渐,而来如疾风暴雨,不可復御。

流血藉尸,方知丧败,此愚夫之见,而古今比比有之。

所贵于圣神者,为其能图患于未然,而转祸为福也。

于今之势,犹有可救,臣伏愿陛下开仓廩以賑贫乏,诸有司掊歛不道之政,一切罢去,庶几早召和气【三】,上应天心,调阴阳,降雨露,以延天下苍生垂死之命,而固宗社万万年无疆之祉。

君臣际遇,贵乎知心,以臣之愚,深知陛下爱养民庶甚于赤子,故自即位以来,一有利民便物之事,靡不毅然主张而行,陛下之心,亦欲人人寿富,而躋之尧、舜、三代之盛。

夫岂区区充满府库,盈溢仓廩,终以富盛强大胜天下哉?而中外之臣,略不推明陛下此心,乃恣其叨懫,劓割生民,侵肌及骨,使之困苦而不聊生。

夫陛下所存如彼,髃臣所为如此,不知君臣际会,千载一时,欲何所为?徒只日超百资,意指气使而已乎?

臣又惟何世而无忠义?何代而无贤德?亦系其人君所以驾驭之如何尔!古之人在山林有廊庙之忧,至于芻蕘【四】,匹夫匹妇欲犹自尽以规其后【五】。

陛下之朝,台諫之臣,默默其位而不敢言事,至有规避百为,不敢居是职者。

凡百执事【六】,又皆贪猥近利,使怀道抱识之士,皆不欲与之言。

不识时然耶?陛下有以使之然邪?以为时然,则尧、舜在上,便有夔、稷;汤、文在上,便有伊、吕。

君作於內,臣应于外;主唱于上,臣和于下,以成康济之业。

膏润德泽,下浸昆虫草木,至治馨香,达于上下,至于千万世,莫不欣慕而效之。

独陛下以仁圣当御,抚养为心,甚于前古,而髃臣所为如此,其非时然,抑陛下所以驾驭之道未审尔【七】!陛下以爵禄驾驭天下忠贤,而使之如此,甚非宗庙社稷之福也。

夫得一饭于道傍,则铭记不忘,而终身饱飫于其父,则不以为德,此庸人之常情也。

今之食禄,往往如此。

若臣所闻则不然,盖朝廷设官,位有高下,臣子事上,忠无两心,与其见怒于有司,孰与不忠于君上;与其苟容於当世,孰与得罪于皇天。

臣所以不避万死以告陛下,诚\以上畏天命,中忧君国,而下忧生民尔。

于臣之身,使其粉粹如一螻蚁,无足顾惜。

臣又见南征北伐,皆以其胜捷之势,山川之形,为图而来,料无一人以天下忧苦,质妻卖女,父子不保,迁移逃走,困顿蓝缕,拆屋伐桑,爭货于市,输官糴米,遑遑不给之状,为图而献【八】。

臣不敢具以闻。

谨以安上门逐日所见,绘为一图,百不一及,但经圣明眼目,不必多见,已可咨嗟涕泣,使人伤心,而况于千万里之外哉?谨隨状呈奏。

如陛下观臣之图,行臣之言,自今已往至于十日不雨,乞斩臣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慢天之罪。

如少有所济,亦乞正臣越分言事之刑。

侠,福清人也。

于是上出侠疏及图以示辅臣,问王安石曰:「识侠否?」安石曰:「尝从臣学。

」因乞避位,上不许,乃詔开封府劾侠擅发马递之罪。

司马光记闻云:侠上言:「新制,使选人监京城门,民所齎物,无细大皆征之,使贫民愁怨。

人主居深宫或不知之,乃画图并进。

」按侠此疏乃无之,当考。

侠六月九日责,明年正月七日又责。

林栗言行录载侠以三月二十六日上疏,神宗多所听用,盖因侠上苏軾等启。

然考按他事,或失先后,如责躬詔,乃三月二十八日,而以为四月一日,盖篅也。

今但取其合者。

乙亥,上批:「京东忠果所以难招置者,大抵人情惧见拣选上京,离去乡土,是则失朝廷救饥除盗之意,可明諭今后止拣填本州军、就粮禁军。

詔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劾定州路走马承受任端。

端尝呼集诸军校有所戒諭而不以闻其帅,于是安抚使滕甫以端侵预军政奏之,下转运\司体量得实,故劾之。

其后狱具,法止坐罚金,又特命差替。

上于近习有过,未始假藉如此。

詔诸马递铺兵闕额,如係重难铺分,招人不足,许本城不係配军投换改刺,仍就小给请受,及关报住营处遣家属。

从夔州路转运\司请也。

废原武马监,淇水二监合为一。

赐知熙州王韶詔书。

以韶奏领大兵过洮西,破贼\于结河川,斩二千余级也。

韶三月九日过洮西。

御集三月二十日王韶军至寧河,遣將招討,又获二千余级,一行军士,可特支禁军一贯,余准例,指挥宣命入急递付韶。

按此二千余级,当即是结河川,不知御集何故书此,而实录乃无之,当考。

旧纪于乙亥日亦书王韶破西蕃于结河川,斩级二千。

新纪但去「斩级二千」凡四字。

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市易事,参知政事冯京曰:「开封祥符县给散民钱,有出息抵当银绢米麦缓急丧葬之目,如此七八种,小民无知,但见官中给钱,无不愿请,积累数多,实送纳不得。

」上曰:「岂惟如此!天下之民,所纳二税至有十七八种者,使吾民安得泰然也。

又詔三司以上等粳米每石为钱一千,于干明寺米场听民赊请,中等粳米每斗为钱八十五文,零糶与贫民,无与停贩之家,立许人告捕法。

赐河北路常平司度僧牒千,募人入米賑济。

己卯,岷州刺史高遵裕为岷州团练使,旌守城功也。

贼\乘景思立踏白之败,围岷州,蕃僧温遵率容、李、龙族应之,道路不通者几月。

或请退保,遵裕曰:「敢议此者斩!」岷城卑缺,守者恐。

遵裕登西门,遣偏將及包顺引兵纵击,选精兵百余骑,繇南门鼓噪而出,合击之,贼\遂败走。

时朝廷以岷城孤远难守,俾退保临江。

詔至,贼\已溃矣,故就除本州团练使。

遵裕谓容、李、龙三族应贼\,而龙氏寔破和尔川砦,度不可尽诛,乃以二十縑募取龙氏一级,斩捕几尽。

以其地招弓箭手,贷容、李籍为蕃勇敢,乘障得其死力,温遵知无能为,率其徒归附。

三月五日王安石云云,当考。

西京左藏库使包顺为內藏库使,赐金带、上锦\袍,绢三百。

余迁官赐绢有差。

录岷州破贼\之功也。

包顺事,自十四日移此。

詔应乘递马者,于水行州县,听乘官舟,以役钱差雇。

详定行户利害所言:「窃知体问行户利害所取行人状,与经本所所供利害不同,虑朝廷不知因依,欲望自今凡有体问行户所状,乞降本所,以凭具析申奏。

」从之。

韩维言:「陛下待臣乃在吕嘉问之下。

臣虽不才,先帝所命,以辅陛下于初潜。

行年六十,未尝有一言稍涉阿倚以希己利,未尝有一言不尽理道以补圣听。

今于此小事处置关防,乃不得与新进小生为比,臣復何面目出入禁闈,恳求去位。

」优詔答之。

詔濮安懿王子宗暉、宗胜、宗楚各赐芳林园宅地,令將作监计口修盖。

又詔荆南、岳鄂安澧州【九】第四等以下灾伤户,今年夏料役钱听蠲减。

又赐淮南东路转运\司上供粮五万石【一○】,于灾伤州县募夫修工役。

又詔军士逃匿于熟户族帐捕获,依常法自首者,释罪。

王韶言,体量瞎药昨在河州日,屡与景思立言毋出兵,而思立弗听;又言【一一】瞎药力战受伤以死。

詔瞎药依诸司副使阵亡例给賻,仍勘会亲的骨肉以闻。

韶又言:「乞候诸处修筑保寨毕工,併兵討荡杓家摩雅克族。

」上批:「如韶所奏,即未有解兵之期。

令韶再相度以闻。

」至六月,杓家摩雅克族降。

庚辰,天章阁待制,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韩縝兼提举醴泉观。

以上批「縝奉使分画地界,庶別给稍优,以周家用,慰其冒暑远使之勤」也。

壬午,知大名府韩絳言:「本路旱灾已及四月旬,若使民投诉,差官检覆,然后蠲除,恐艰食之民有所不能。

欲乞河北路二麦不收者,不俟差官检覆,悉免夏税。

」上批:「速如絳所奏行之。

仍詔开封府界、诸路准此。

」又批:「闻河北流民日多,皆留京师,恐贫乏之民闕粮失所,可速相度,具如何措置以闻。

」中书言:「近詔京西转运\等司,募流民给钱粮,减工料兴役,以为賑置。

其老疾孤幼,皆济以食。

盖以民既因醔就熟,若于京师给食,则远近幅僟,转使流离奔散,因役募之,两得其利。

然窃恐工役不能处处皆有,或有而未应兴作,以故未能周给。

欲更下有司,令未兴役州郡,不以老少计口给食。

」从之。

仍指挥其见留京师实贫乏者,令司农寺相度,具如何賑济,使得至所欲往州军,不致久留京师。

癸未,遣官谢雨。

詔:「应黄河夏秋水涨,隄岸危急,须藉民夫救护处,去所隶州五十里以上者,本埽申所属县輟令佐一员部急夫入役,及申外丞司并本属州催促应副,仍令通判提举。

如不至急,妄追集民夫,並科违制,仍委按察官觉察之。

甲申,詔诸阵亡军士祖父母、父母、妻无子孙依倚者【一二】,人日给米二升,以终其身,妇人改嫁即停给。

詔应熟夷税户无卖田宅与生夷,並依缘边户典卖田土与蕃部法。

又詔:「闻岷州闕粮,少人入中,其东南盐钞与今西盐钞法,令三司具经久通行利害以闻。

又詔汾、石州去年灾伤五分以上户,见欠和糴粮草,展纳限至秋。

曾布、吕惠卿同根究市易事,凡三五日一对。

上初以布言为是,已而中变,从惠卿请,送魏继宗于开封府知在【一三】。

案:此处疑有脱篅【一四】。

是日,布復对,上独指糯米收虚息事曰:「此事极分明。

」布因言:「前后所陈事理,无不明白,圣意无不晓然,今独以此事为分明,则其他殆未明矣。

」上默然,布又言:「臣自立朝以来,每闻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

今市易之为虐【一五】,固已凛凛乎间架、阡陌之事矣。

近日嘉问奏称,熙寧六年收息八十余万,乞推赏官吏。

其间有贴黄云,近差官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计息。

臣以谓如此政事,书之简牘,不独唐、虞、三代所无,歷观秦、汉以来,衰乱之世,恐未之有也。

」上笑而頷之。

谓布曰:「惠卿不免共事,不可与之諠爭,于朝廷观听为失体。

」退,与惠卿召行人于东府,再詰其所陈,如前不变。

而王安石恳求去位,引惠卿执政,上既许之,乙酉,布復与惠卿会,惠卿颇有得色,詬骂行人及胥吏,以语侵布,布不敢校也。

詔灾伤路分逐熟流民,隨行之物,税钱百以下听免。

是日,雨雹。

王韶大破西蕃,木征降。

纲要云,筑珂诺城,西蕃首领降【一六】;旧纪于乙酉十八日书王韶破西蕃,斩级七千,木征降。

新纪別修如上,今从之。

其详又具丁酉三十日。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司马光上疏曰:臣伏读詔书,喜极以泣,昔成汤以六事自责,今陛下以四事求諫,圣人所为,异世同符。

凡詔书所言,皆即日之深患【一七】,陛下既已知之,髃臣夫復何云。

曾子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光大矣。

」陛下诚\知其如是,復能断志无疑,不为左右所移,则安知今日之灾沴,不如大戊之桑谷,高宗之雊雉,成王之雷风,宣王之旱魃,更为宗庙生民之福乎!然自詔下以来,臣不知中外之臣,亦有以当今之急务,生民之疾苦,力为陛下別白言之者乎?盖必有之矣,而臣未得闻也。

臣窃不自揆【一八】,伏念父子受国厚恩,备位侍从,曏在朝廷,屡以狂瞽,尘浼圣聪,间以衰疾,自求闲官,不敢预国家之议,四年于兹矣。

幸遇陛下发不世之詔,问以朝政闕失,斯实千载一时,古人虽在畎亩,犹不忘君,况居位食禄者乎?是以不敢畏当涂,避觽怒,爱微躯,保妻子,心知时事之可忧,而塞默不言也。

窃观陛下英睿之性,希世少伦,即位以来,锐精求治,耻为继体守文之常主,高欲慕尧、舜之隆,下不失汉、唐之盛,擢俊杰之才,使之执政,言无不听,计无不从,所誉者超迁,所毁者斥退,垂衣拱手,听其所为,推心置腹,人莫能间,虽齐桓公之任管仲,蜀先主之任诸葛亮,殆不及也。

执政者,亦悉心竭力以副陛下之欲【一九】,耻为碌碌守法,循故事之臣,每以周公自任,是宜百度交正,四民丰乐,颂声旁洽,嘉瑞沓至,乃其效也。

然六年之间,百度分扰,四民失业,怨愤之声,所不忍闻,醔异之大,古今罕比,其故何哉?岂非执政之臣,所以辅陛下者,未得其道歟【二○】!所谓未得其道者,在于好人同己,而恶人异己也。

陛下既全以威福之柄授之,使之制作新法以利天下,是宜与觽共之,舍短取长,以求尽善【二一】,而独任己意,恶人攻难。

髃臣有与之同者,则擢用不次;与之异者,则祸辱隨之。

人之情谁肯弃福而取祸,去荣而就辱,于是天下之士,躁于富贵者,翕然附之,爭劝陛下益加委信,顺从其言,严断刑罚,以绝异议。

如是者往往立取美官,比年以来,中外执事权者,皆此属矣。

其怀忠直守廉耻者,皆摈斥废弃,或罹罪谴,无所容立。

至于台諫之官【二二】,天子耳目,所以规朝政之闕失,纠大臣之专恣,此陛下所当自择,而亦使执政择之。

彼专用其所亲爱之人,或小有违忤,即加贬逐,以惩后来,必得佞諛之尤者,然后为之。

如是,则政事之愆谬,髃臣之奸诈,下民之疾苦,远方之噃抑,陛下何从得闻见之乎?

又奉使询访利害于四方者,亦其所亲爱之人,皆先稟其意指,凭其气势,以驱迫州县之吏,善恶系其笔端,升黜由其脣吻。

彼州县之吏,承顺之不赡,何暇与之讲利害,立同异哉?及其入奏【二三】,则云州县守宰,咸以为便,经久可行。

陛下但见其文书粲然可观,以为法之至善,询谋\僉同,岂知其在外所为哉?或者更增为条目,务求新巧,互陈利害,各事改张,使画一之法,日殊月异,久而不定,吏民莫知所从,盖由袭故则无功,出奇则有赏。

彼皆进身之私计,非有益国便民之志也。

又令使者督责所在监司,监司督责州县,上下相驱,竞为苛刻,苟不奉行新法,立加停替。

或未熟新法,误为违犯,皆不理赦降去官,与犯赃者罪同,而重于犯私罪者。

州县之吏,惟奉行文书,赦免罪戾之不暇,民事不復留心矣。

又潜遣逻卒,听市道之人谤议者,执而刑之。

又出牓立赏,募人告捕誹谤朝政者,臣不知自古圣帝明王之政,固如是耶?昔尧「稽于觽,舍己从人」。

舜戒髃臣:「予违,汝弼,汝无面从,退有后言。

」此其所以为帝王称首者也。

秦恶闻其过,杀直諫之士,禁偶语之人,及其祸败,行道之人皆知之,而己独不知,此所以为万世戒者也。

子产相郑,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请毁之。

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

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

是吾师也。

若之何毁之【二四】?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

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

不如小决使道。

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何今之执政,异于古之执政乎?

齐景公谓梁丘据【二五】曰:「惟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和如羹焉【二六】。

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

君子食之,以平其心。

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二七】,臣献其否以成其可。

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

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爭心。

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以水济水,谁能食之。

」今朝廷之臣,对扬启沃,亦有异于梁丘据者乎?

卫君言计非是,髃臣和者如出一口。

子思曰:「以吾观卫,所谓君不君,臣不臣者也。

人主自臧,则觽谋\不进,事是而臧之,犹却觽谋\。

况和非以长恶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悦人赞己,闇莫甚焉。

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諛求容,諂莫甚焉。

君闇臣諂,以在民上,民不与也,若此不已,国无类矣。

」子思言於卫侯曰:「君之国事,將日非矣。

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自以为是,而士庶莫敢矫其非。

君臣既自贤矣,而髃下同声贤之,贤之则顺而有福【二八】,矫之则逆而有祸。

如此则善安从生?」今执政主新法,髃下同声贤之,有以异于卫国之政乎?是以士大夫愤懣郁结,视屋窃叹而口不敢言。

庶人饥寒憔悴,怨叹号泣而无所控告。

此则陛下所谓忠谋\讜言郁于上闻,而阿諛壅蔽以成其私者也。

苟忠讜退伏,阿諛满侧,而望百度之正,四民之乐,颂声之洽,嘉瑞之臻,固亦难矣。

方今朝政闕失,其大者有六而已:一曰广散青苗钱,使民负债日重,而县官无所得;二曰免上户之役,歛下户之钱,以养浮浪之人;三曰置市易司,与细民爭利,而实耗散官物;四曰中国未治而侵扰四夷,得少失多;五曰团结保甲,教习凶器以疲扰农民;六曰信狂狡之人,妄兴水利,劳民费财。

若其他琐琐米盐之事,皆不足为陛下道也。

舍其大而言其细,舍其急而言其缓,外有献替之跡,內怀附会之心,是奸邪之尤者,臣不敢为也。

凡此六者之为害,人无贵贱愚智,莫不知之,乃至陛下左右前后之臣,日誉新法之善者,其心亦知其不可,但欲希合圣心,附会执政,盗富贵耳。

一旦陛下之意移,则彼之所言亦异矣,臣不敢復费简札,敘利害以烦圣听,但愿陛下勿询阿諛之党,勿徇权臣之意,断志罢之,必有能为陛下言其详者矣。

此六者之中,青苗、免役钱为害尤大。

夫力者,民之所生而有也;谷帛者,民可耕桑而得也【二九】。

至于钱者,县官之所铸,民不得私为也。

自未行新法之时,民间之钱固已少矣,富商大贾、藏鏹者或有之,彼农夫之富者,不过占田稍广,积谷稍多,室屋修完,耕牛不假而已,未尝有积钱巨万于家者也。

其贫者蓝缕不蔽形,糟糠不充腹,秋指夏熟,夏望秋成,或为人耕种,资采拾以为生【三○】,亦有未尝识钱者矣。

是以古之用民【三一】,各因其所有而取之,农民之役不过出力,税不过谷、帛。

及唐末兵兴,始有税钱者,故白居易讥之曰:「私家无铁鑪【三二】,平地无铜山。

」言责民以所无也。

今有司为法则不然,无问市井田野之人,由中及外,自朝至暮,惟钱是求。

农民值丰岁,贱糶其所收之谷以输官,比常岁之价,或三分减二,于斗斛之数,或十分加二,以求售于人。

若值凶年,无谷可糶,吏责其钱不已,欲卖田则家家卖田,欲卖屋则家家卖屋,欲卖牛则家家卖牛。

无田可售,不免伐桑枣、撤屋材卖其薪【三三】,或杀牛卖其肉,得钱以输官。

一年如此,明年將何以为生乎?故自行新法以来,农民尤被其患。

农者,天下之本,农既失业,余民安所取食哉?今货益重,物益轻,年虽饥,谷不甚贵,而民倍困。

为国计者,岂可不少思其故哉?此皆歛钱之咎也。

北尽塞表,东被海涯,南踰江淮,西及邛蜀,自去岁秋冬,绝少雨雪,井泉溪涧,往往涸竭,二麦无收,民已绝望,孟夏过半,秋种未入,中户以下,大抵乏食,采木实草根以延朝夕。

若又如是数月,將如何哉?当此之际,而州县之吏,督迫青苗、助役钱,不敢少缓,鞭笞縲紲,惟恐不迨【三四】,妇子皇皇,如在汤火之中,号泣呼天,无復生望。

臣恐鸟穷则啄,兽穷则攫,民穷困已极,而无人救恤,羸者不转死沟壑,壮者不聚为盗贼\,將何之矣!若东西南北所在啸聚,连髃结党,日滋月蔓,弥漫山泽,蹈籍城邑,州县不能禁,官军不能討,当是时,方议除去新法,將奚益哉!绿林、赤眉、黄巾、黑山之徒,自何而有?皆疲於赋歛,復值飢饉,穷困无聊之民耳。

此乃宗庙社稷之忧,而庙堂之上,方晏然自得,以为太平之业,八九已成。

此臣所为痛心疾首,昼则忘食,夜则忘寢,不避死亡,欲默不能者也。

易復之初九曰【三五】:「不远復,无祗悔,元吉。

」言过而能改,虽悔不大也。

其上六曰【三六】:「迷復,凶,有醔眚,用行师,终有大败。

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言迷而不復,凶,且有醔,于君道尤不利也。

昔秦穆公败于殽,作秦誓曰:「惟古之谋\人,则曰未就予忌。

惟今之谋\人,姑將以为亲。

虽则云然,尚猷询兹黄发,则罔所愆。

」盖悔弃老成之远虑,用利口之浅\谋\,以取覆败而思补其过也,故能终雪前耻,彊霸西戎。

汉武帝征伐四夷,中国虚耗,贼\盗髃起,又丧贰师之军,乃下哀痛之詔曰:「磤者以缚马书篃示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皆以敌自缚其马,不祥甚哉。

公车方士、太史、太卜皆以为吉。

今计谋\卦兆皆反谬。

」盖始悟公车方士之諂諛,对不以诚\,致误国事,有悔于心也【三七】。

故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务农,天下復安。

自国家行新法以来,天下之人,心祈口祷\,惟冀陛下之觉悟,拯救其失,以苏疲民,如望上天之膏泽,日復一日,以至于今。

及今改之,犹可救也,过是,则民力屈竭,一旦涣然离散,乃始劳心安集,岂不难哉?

窃观陛下詔书,寅畏天灾【三八】,深自咎责,丁寧恳切【三九】,欲有所改为也。

若徒著之空文,而于新法无所变更,是犹临鼎哀鱼之烂,而益薪不已,將何补哉?陛下诚\能垂日月之明,奋干刚之断,放远阿諛,勿使壅蔽,自择忠讜,为台諫官,收还威福之柄,悉从己出。

詔天下青苗钱勿復散,其见在民间逋欠者,计从初官本,分作数年催纳,更不收息。

其免役钱尽除放,差役並依旧法。

罢市易务,其所积物,依原买价出卖,所欠官钱,亦除利催本。

罢拓土辟境之兵,先阜安中国,然后征伐四夷。

罢保甲教阅,使服田力穡。

所兴修水利,委州县相度,凡利少害多者悉罢之。

如此则中外讙呼,上下感悦,和气薰蒸,雨必霑洽矣。

彼阿諛之人,附会执政者,皆缘新法以得富贵,若陛下以为非而舍之,彼如鱼之失水,必力爭固执而不肯移,愿陛下勿问之也。

臣窃闻陛下以旱暵之故,避殿撤膳,其焦劳至矣,而民终不预其泽,不若罢此六者,立有溥博之德,及于四海也。

又闻京师近虽获雨,而畿甸之外旱气如故,王者以四海为家,无有远近,皆陛下之赤子。

愿陛下虽徇髃臣之请,御正殿,復常膳,犹应兢兢业业,忧劳四方,不遽自宽,以为无后灾也。

又诸州县奏雨,往往止欲解陛下之焦劳,一寸则云三寸,三寸则云一尺,多不以其实,不可不察也。

又闻青苗之法,灾伤及五分则倚阁,其间官吏不仁者,至有抑遏百姓,止放四分以下税,此尤可罪者也。

臣在冗散之地,若朝政小小得失,臣固不敢预闻,今坐视百姓困于新法如此,將为朝廷深忧,而陛下曾不知之。

又今年以来,臣衰疾寖增,恐万一溘先朝露,齎怀忠不尽之情,长抱恨於黄泉,是以冒死一为陛下言之。

倘陛下犹弃忽而不信【四○】,此则天也,臣不敢復言矣。

光上疏,不得其的实月日。

案疏语云孟夏过半,则必是四月十五日【四一】以后也。

今附此王安石罢相前。

知青州滕甫上疏言:「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

但下一手詔,应熙寧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悉罢【四二】,则民气和而天意解矣。

」此据滕甫墓誌附见,当考。

郑侠言行录云:时詔求直言,欲应詔者甚觽,闻侠被劾,皆沮缩,惟司马光辈一二文字,得达上前。

险佞之党,日于匭函假名投书,乞留王安石,坚守新法,仍乞治侠狂妄之罪。

光疏已具载,甫疏但存此,其它疏又俱不见。

言行录或可据,今且附见。

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寧府。

仍詔出入如二府仪,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

安石转九资,元符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曾布云云,可考。

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韩絳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遣勾当御药院刘有方齎詔召絳赴闕,翰林学士、右正言、兼侍讲吕惠卿为右諫议大夫、参知政事。

安石为执政,凡六年。

先是,上一日侍太后,同岐王顥至太皇太后宫,太皇太后谓上曰:「吾闻民间甚苦青苗、助役钱,盍罢之。

」上曰:「此以利民,非苦之也。

」太皇太后曰:「王安石诚\有才学,然怨之者甚觽,上欲保全,不若暂出之于外,岁余復召可也。

」上曰:「髃臣中,惟安石能横身为国家当事耳。

」顥曰:「太皇太后之言,至言也。

陛下不可不思。

」上怒曰:「是我败坏天下耶?汝自为之!」顥泣曰:「何至是也?」皆不乐而罢。

此据邵伯温闻见录,云是司马光记富弼语,然伯温云:时宗祀前数日,太皇太后【四三】曰:「天气晴和,行礼日如此,大庆也。

」帝曰:「然。

」太皇又曰:「吾昔闻民间疾苦,必以告,仁宗常因赦行之,今亦当尔。

」帝曰:「今无他事。

」太皇又劝帝因赦罢青苗、助役钱。

按四年九月祀明堂时,太皇未必有此言,七年九月祀明堂,则安石以四月去相位矣。

此时必有错篅,今略加刪削,使不相牴牾。

安石益自任,时论卒不与。

他日,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又流涕为上言新法之不便者,且曰:「王安石变乱天下。

」上流涕,退,命安石议裁损之。

安石重为解,乃已。

会久旱,百姓流离,上忧见顏色,每辅臣进对,嗟叹恳惻,益疑新法不便,欲罢之。

安石不悦,屡求去,上不许。

而吕惠卿又使其党日诣匭函,假名投书乞留安石,坚守新法。

假名投书乞留安石,此据郑侠言行录。

上乃遣惠卿,以手詔諭安石:「欲处以师傅之官,留京师。

」而安石坚求去,又赐手詔曰:「继得卿奏,以义所难处,欲得便郡休息。

朕深体卿意,更不欲再三邀卿之留,已降制命,除卿知江寧【四四】,庶安心休息,以適所欲。

朕体卿之诚\,至矣,卿宜有以报之。

手札具存,无或食言,从此浩然长往也。

」又赐手詔曰:「韩絳恳欲得一见卿,意者有所諮议,卿可为朕详语以方今人情政事之所宜急者。

」安石荐絳代己,仍以惠卿佐之。

于安石所为,遵守不变也。

时号絳为「传法沙门」,惠卿为「护法善神」。

「传法沙门」、「护法善神」,据□幵漫堂隨笔。

又郑侠言行录云:惠卿拜职日,京师大风霾,黄土【四五】,翳席逾寸。

侠又上疏论之,不报。

此当考详刪定。

他日,上又赐安石手詔曰:「王韶闻卿解机务,颇不安职。

继有奸人诈韶云,朝廷已有命废熙河,徙帅治秦。

韶愈忧惑,朕虽已降手敕开諭,卿可特致书安慰之。

」河东节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判河阳文彦博判大名府。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兼同判司农寺。

兵部郎中陈安石復为户部判官。

以知諫院邓润甫等言,朝廷近以京东监司不职,例皆罢去,而安石到官未久,凡官吏之善否,新法之弛张,容有未知,兼体问安石亦尝发擿过官吏二十余员故也【四六】。

詔置沅州,以懿州新城为治所,县以卢阳为名。

从章惇请也。

南江传云懿州赐名沅州,潭阳县並卢阳县【四七】,並系之七年六月。

按实录乃七年四月十九日事也。

正月十九日,惇请建州县城寨,当参考。

九域志云,沅州潭阳郡,熙寧七年,收復溪□黔、衡、古、显、敘、峡、中胜、富、瀛、绣、允、云、洽、俄、奖、晃、波、宣十七州【四八】,即唐敘、锦\、奖州地置州。

治卢阳,领卢阳【四九】、麻阳、黔阳三县。

食货志云,章惇初筑沅州,亦有屯田务。

又元丰元年六月二十五日、九月二日,可考。

又元丰元年七月二十一日罢屯田务,此年九月二日以沅州屯田法付刘彞。

詔:「监楚州市易务、著作佐郎王景彰追两官勒停,并劾违法干系官吏,命官具案闻奏。

其违法所纳息钱给还,仍下杭州、广州市易务勘会违法事,许令自首改正【五○】。

」以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提举楚州市易司蒋之奇奏景彰违法糴买商人物货,及虚作中糴入务,立诡名糴之,白纳息钱,谓之「干息」;又勒商贩不得往他郡,多为留难以阻抑之。

上初令劾之,既而又谓辅臣曰【五一】:「景彰违法害人,事状灼然,若不即行遣,更俟劾罪,必是迁延,无以明朝廷元立法之意,使百姓晓然开释,无所归咎,可速断遣,庶妄作小人有所忌惮。

」遂责之。

戊子,遣龙图阁待制、枢密都承旨曾孝□为河北东路察访使,代吕惠卿也。

孝□判军器监,入內都知张若水提点军器库,以牒移监,孝□言若水属吏不该用牒。

詔若水用申状。

若水遣其子诣监求解军器库。

孝□以若水不亲至,劾之。

寻命知制誥章惇判军器监。

惇判监,在孝□受命察访后一日。

劾若水事,今附见,更须考详。

又恐惇非代孝□者,后与惇同勘曾布。

中书言,京朝官、选人、小使臣试中经书、律令大义及议并断案,上等欲与迁官,循资堂除差遣,中等堂除差遣,下等注官换官者依此。

从之。

詔韩絳居东府第一位,吕惠卿第二位。

自是居东、西府公位不以次。

詔诸州军器物料並置库【五二】,选职官或曹官一员兼监【五三】,仍委通判点检。

己丑詔曰:「朕嘉先王之法,泽于当时而传於后世,可谓盛矣。

故夙兴夜寐,八年於兹,度时之宜,造为法令,布之四方,皆稽古先王【五四】,参考髃策而断自朕志。

已行之效,固亦可见。

而其间当职之吏,有不能奉承,乃私出己见,妄为更益,或以苛刻为名,或以因循为得,使吾元元之民,未尽蒙泽。

虽然,朕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輒为之废法,要当博谋\广听,案违法者而深治之。

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

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

无或狃於故常,以戾吾法。

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

先是,吕惠卿虑中外因王安石罢相言新法不便,以书遍遗诸路监司、郡守,使陈利害。

至是,又白上降此詔申明之。

元祐本「白」字下脱漏,绍兴本因之,当求別本考定,恐尚有他语也。

今但云「白上降此詔申明之【五五】」,朱史削去吕惠卿「虑中外」以下三十余字,却先书上以朝廷所降法令,官吏推行,多失其意,乃下詔申明之。

签贴云,係黄庭坚手笔,並无底本照据;并起居注、时政记元不如此,故削去。

时政记、起居注亦何尝能说事意,朱史私为惠卿讳耳,今復存之。

上批:「闻府界诸县民闕食,令提点司官体量具賑济以闻。

又批:「闻广州市舶司顿亏岁课二十万緡,或称缘市易司之故,致舶客不至,未知虚实,可体量推究以闻。

庚寅,交趾郡王干德表言:「去冬十月南界定蕃寨申占城国王领兵三千余人及王妻子乘舟来降,今年正月已至本道稽顙克伏。

」詔答之。

新纪於六年十月遂书是月占城降于交趾,误也,今不取。

鄜延路经略司言,罢肃戎军至鄜州十八铺守火□□税户九十人,即有边事,差弓箭手。

从之。

上批:「见根究市易司事,可催促结绝。

」吕惠卿言:「近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其间虽有异同,亦已见利害大情,乃有无违法,臣蒙恩命见辞免难同根究,乞令中书尽取公案,以异同情节逐一比对进呈。

」詔应根究文字,尽纳中书。

后两日,布对延和殿,条析前后所陈,并比较治平二年、熙寧六年收支钱物数物进呈,上以岁费浸广为忧,令布送中书。

惠卿由是益不喜。

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兼国子监同修撰经义王雱为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

雱以疾不能朝。

又詔特给俸免朝谢,许从安石之江寧,仍修撰经义。

又詔王安石依旧提举详定国子监修撰经义,参知政事吕惠卿同提举。

又詔司农寺下诸路当职官劝諭蓄米之家,赊借糶与贫民,毋輒增价,及差官检括监糶,委转运\提点刑狱司觉察之。

辛卯,赐瀘州军前效用黔州弩手号「忠胜义军」。

人赐钱三千,有功者別议赏。

淯井蛮寇边,此军出力死战。

蛮隔溪语曰:「相与无怨,何致力也?」义军骂曰:「朝廷遣我击贼\,不知其他。

」以药箭射贼\,当之者立死。

贼\恶之曰:「此黔州弩手箭也。

西京左藏库副使李浩为供备库使、知沅州,余转资减磨勘年有差。

录討荡竹滩狤狑蛮之功也。

浩初为广西路兵马都监,因召对,问横山事,改麟府路【五六】勾当公事,未行,会章惇察访荆湖,荐为辰州准备差使。

懿、洽既定,浩功为多,故有是命。

寻又迁西京作坊副使。

浩传云:七年为太原府路兵马都监,以南江功迁西京作坊副使,仍知沅州。

浩力辞,復为太原府路都监,章惇又论浩功,擢引进副使,熙河鈐辖。

壬辰,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免行利害,且曰:「今日之法,但当使百姓出钱轻如往日,便是良法。

至如减定公使钱,人犹有以为言者,此实除去牙前陪费深弊。

且天下贡奉之物所以奉一人者,朕悉已罢,人臣亦当体朕此意,以爱惜百姓为心。

」冯京曰:「朝廷立法本意,出於爱民。

然措置之间,或有未尽,陛下但当开广聪明,尽天下之议,便者行之,有不便者,不吝改作,则天下受赐矣。

」詔中书自熙寧以来创立改更法度,令具本末,编类进入。

五月二十一日,枢密院亦就中书编类。

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范鏜、练亨甫修熙寧政录,当即编类此也。

又詔司农寺罢赊糶粳米,令三司尽数转输河北路常平司,以备賑济。

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察访浙东温、台等州,自熙寧四年以后,监司未尝巡歷州县,事废弛无人点检。

盖监司止在浙西乘船往来,文移旁午,指挥不一,州县莫之適从,远民无所赴愬,近郡困於將迎。

欲乞以浙东、浙西及转运\副使、提点刑狱、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县为浙西路【五七】,置转运\、提举於杭州,提点刑狱於润州;越、明、婺、温、台、衢、处七州为浙东路,置转运\、提举於越州,提点刑狱於温州。

」从之。

朱本削去墨本,云:方下本路相度,至九年三月乃詔分路,合併入九年。

按七年九月十二日丁未勿復分路詔,则是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即从沈括所请矣。

朱本考之未详,遽削去墨本。

今依墨本,仍具本月日。

然墨本既於此载沈括云云,又於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重载之,亦误也。

今止於此详载削去彼书。

新本考异,殊不辨詰,但依朱本,盖疏略耳。

癸巳,新权发遣两浙路提点刑狱、太子中允俞充检正中书户房公事。

前提举河阴輦运\、屯田郎中王珫迁一官,虞部员外郎、勾当京西排岸司文彦璋减磨勘二年。

珫等以都水监保明不闭汴口,隄岸无虞也。

於是,冯京曰:「昨王庠等以积凌败隄,各已停替,此不可不赏,臣终以不闭口为未安。

每年虽减梢芟一二百万,然自汴口至泗州,用兵夫数亦不少,若苦寒一夕,凌排大积,如何施工?」吕惠卿曰:「若晚闭早开,似亦为便。

」上曰:「子细更与体问,若成,得清汴即为万世之利。

」王庠等停替,在二月六日。

詔判將作监范子奇、向宗儒各陞一任。

以三司磨勘本监裁省物料等钱二十九万緡也。

詔陈州节度推官富蒙与一子郊社斋郎。

蒙往蔡州新蔡县修水田,宿村舍,民家遗火燔死,故录之。

詔买盐及盐仓场【五八】监官、地分巡检,听不拘合入远近奏举。

从江淮发运\司请也。

其使臣应短使者,仍除重难纲运\外,余並与免短使。

詔开封府界去年灾伤残欠税物及佃收地租课,並权倚阁。

甲午,河东路同商量地界祕书丞吕大忠言:「伏见北使萧禧至闕,爭辨地界,闻遣韩縝报聘。

乞下枢密院录前后照据文字,令縝齎至敌庭,庶令北朝稍知本末。

」詔:「縝详大忠所奏,及照验文字地图以往,俟至彼面言,自通好以来,本朝遵守旧规,未尝先起爭端,诚\以祖宗誓约,各欲传之子孙,长无穷已。

如白沟馆驛,本待两朝信使往来,隨宜增盖屋宇,及安墙眼。

此乃常事,北朝不欲存留,已令毁拆。

雄州旧有关城,岁久颓圮,元检工料六十余万,十余年来,才役数万人,又非创筑,於誓书无妨,亦已住修。

河东界至前后,已经分画,北朝更欲辨正,不欲相违,已专遣人与北朝差来官商量。

然恐北朝所差官不肯依理同议,对执爭占,失两朝敦守欢好之礼。

如苏直等庄一带地,前此南北各已遣官定夺標界分白。

岁月未久,又欲变移,彼此大国,须存信约,如此展转,何以准凭?虽委所遣官商量,恐北朝未悉知,须至略陈本末。

大意如此,更委縝隨宜应答。

」縝至敌庭,不果致,但与押燕蕃相李相熙略相酬对而还【五九】。

此段与密院时政记同,六月大忠丁父忧,九月十三日乃见其事。

詔诸城外草市及镇市內保甲,毋得附入乡村都保,如共不及一都保者,止令厢虞候、镇將兼管。

从司农寺请也。

梓夔路察访司言:「瀘州江安、合江县【六○】深在瘴地,夷汉事多,乞自今知县並依戎、瀘州通判例酬奖。

如无第二任知县人,候到任三年,与减磨勘三年。

」从之。

又言:「遂州青石县、合州赤水县主户各及三千已上,昨並废为镇,人不以为便,乞仍旧为县。

」从之。

仍令转运\司劾元相度官以闻。

开封府言,乞下三司於新城北面诸门外,更置糶场,定价零细糶与流民。

从之,仍令比城中斗减钱五。

詔:「婕妤宋氏,遇同天节赐亲属霞帔三道,自今为例。

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以青淄潍莱登密沂徐州、淮阳军为东路;鄆□齐濮曹济单州、南京为西路。

先是,邓润甫等乞分为两路,财赋金谷並令通融移用。

至是,下京东监司相度,如润甫等所请。

新纪系此事於八年正月丙午,误也。

五年八月己亥已分京西。

乙未,祕书丞、权通判河州鲜于师中为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

录城守之功也。

先是,鬼章使谍紿景思立云:「木征有觽数千在踏白城,將来降,请逆诸河上。

」思立信,以为可取,率精骑往袭之。

师中知其诈,劝思立无往,思立不听,遂行。

师中即治守具。

思立既败,鬼章遂围河州,师中卒全其城,故赏之。

寻又赐绢三百匹,余官悉论城守功,减磨勘年有差。

朱史五月一日又书:赐知河州鲜于师中绢三百匹,通判李山甫减磨勘三年,余官减磨勘年有差。

师中知河州,实录不书。

按四月七日,已除苗授知河州,不应更以命师中,恐朱史误也,今不取。

思立信间谍,以为木征可取,此据青唐录。

置南山堡、通会关於河州。

詔三班差使、借差並殿侍【六一】犯罪断讫取补,授宣札批,所犯刑名,徒以上仍勒停;犯除名及永不收敘者,即追毁。

丙申,詔:「闻淮南路推行新法,多有背戾,役钱则下户太重,常平惟务散多,更不出牓召人情愿,有用等第敷钱与民,极为不便。

令本路监司速体量按治以闻。

又詔:「近楚州市易务监官违法,闻蒋之奇久已知之,亦尝有百姓陈诉,而之奇都不案治,宜亦体量以闻。

」会之奇丁忧去。

丙戌,之奇已奏王景彰,此云不按治,当考。

朱史已削去。

密州观察使、知汝州向传范卒。

丁酉,李宪言木征出降,辅臣皆贺,詔:「木征及母、妻、子,令王韶、李宪发遣赴闕,走马承受长孙良臣押引,优厚支钱,令缘路供给。

」初,韶还至兴平,闻景思立败,疾驰而西,会兵於熙州。

熙州方城守,韶命撤之【六二】。

选兵得二万,谋\所向,诸將皆欲趋河州,韶曰:「贼\所以围河州者,恃有外援也。

今知救至,必设伏以待我。

且彼新胜,气甚锐,未可与爭锋,不若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

古人所谓批亢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者此也。

」乃以兵直趋定羌城。

三月丙午,度洮,遣王君万等先破结河川额勒锦\族,以断通夏国径路,斩千余级。

韶进兵寧河寨,分遣诸將入南山,破布沁巴勒等族,復斩千余级。

贼\知党援既绝,且恐断南山归道、乃拔寨遁去。

甲寅,韶遣诸將领兵旁南山焚族帐,斩三百余级,即日通路至河州。

鬼章等余觽保踏白城西,杓摩雅克【六三】等族,去河州百余里。

四月辛巳,师自河州閭精谷出踏白城西与蕃贼\战,斩千余级。

壬午,进至银川,破贼\堡十余,燔七千余帐,斩二千余级。

癸未,分兵北至黄河,西至南山,復斩千余级。

又遣將领兵入踏白城,葬祭阵亡將士。

甲申,回军至河州。

乙酉,进筑阿纳城,前后斩七千余级,烧二万帐,获牛羊八万余口。

木征率酋长八十余人,诣军门降。

王韶言:「已遣閤门祗候麻宗道等管押木征赴闕,及遣男厚齎表称贺。

思立之覆军也,贼\势復张,而京师风霾旱灾相仍,论者欲乘此弃河湟,上亦为之旰食,数遣中使戒韶驻熙州,持重勿出。

且諭高遵裕,令退保临江。

及是告捷,上喜甚,赐手詔褒諭曰:「將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寧河之行,卿得之矣。

」王君万、苗授、姚兕等传,並云先攻纳木萨勒宗城,不知纳木萨勒宗城果安在?实录与韶本传並不言,当考。

四月七日,除苗授知河州,已附见纳木萨勒宗城事。

置岷州谷藏堡。

辽主遣其枢密副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萧素、枢密直学士梁颖议河东地界于代州境上。

新纪於丁酉日书辽人遣枢密副使萧素议疆事于代州。

旧纪无之。

上批:「熙河路自恢復以来,征伐馈餉,人颇劳苦。

今木征已降,边事寧息,宜曲赦本路。

」注释【一】上意犹必欲按治「必」原作「不」,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二○、治蹟统类卷二二熙寧元祐议论市易改。

【二】工匠于诸埽各抽差「各」,宋会要职官五之四五作「指名」。

【三】庶几早召和气宋史卷三三郑侠传作「冀下召和气」。

【四】至于芻蕘宋文鑑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作「其芻蕘负贩」。

【五】以规其后同上书作「以赞其上。

【六】凡百执事「执」原作「职」,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跡改。

又宋史卷三二一郑侠传、宋文鑑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本句作「左右辅弼」。

【七】抑陛下所以驾驭之道未审尔「道」字原脱,据宋文鑑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补。

【八】遑遑不给之状为图而献「而」原作「百」,据阁本及同上书、编年纲目卷一九、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郑侠贬黜改。

【九】澧州原作「礼州」,据阁本、活字本及武经总要前集卷二○改。

【一○】五万石「万」原作「百」,据阁本改。

【一一】又言「又」原作「及」,据阁本改。

【一二】祖父母父母妻无子孙依倚者「妻无」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五神宗纪乙正。

【一三】送魏继宗于开封府知在阁本「府」下多「令所属」三字。

【一四】案此处疑有脱篅阁本无此七字。

【一五】今市易之为虐「虐」原作「虚」,据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一六】西蕃首领降「降」字原脱,据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开熙河及上下文补。

【一七】皆即日之深患「患」原作「惠」,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鑑卷五○司马光应詔言朝政闕失改。

【一八】臣窃不自揆「臣窃」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同上二书乙正。

【一九】亦悉心竭力以副陛下之欲「心」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未得其道歟「歟」字原脱,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二一】以求尽善「善」原作「言」,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二二】台諫之官「官」原作「士」,据同上书及宋文鑑卷五○司马光应詔言朝政闕失改。

【二三】及其入奏「及」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四】若之何毁之「之」字原脱,据同上二书及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补。

【二五】梁丘据「丘」原作「邱」,据阁本及左传定公十年改。

下同。

【二六】和如羹焉「焉」原作「也」,据左传昭公二十年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鑑卷五○应詔言朝政闕失改。

【二七】君所谓可而有否焉「焉」原作「也」,据同上二书及下文「君所谓否而有可焉」句改。

【二八】贤之则顺而有福「贤之」二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九】民可耕桑而得也「民」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三○】资采拾以为生「采」原作「米」,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一】是以古之用民同上二书,「民」下均有「者」字。

【三二】私家无铁鑪「铁」,同上二书作「钱」。

【三三】撤屋材卖其薪「撤」原作「撒」,据同上二书改。

【三四】惟恐不迨「迨」原作「违」,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五】易復之初九曰「九」原作「六」,据同上二书及周易復卦改。

【三六】其上六曰「六」原作「九」,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鑑卷五○司马光应詔言朝政闕失改。

【三七】有悔于心也「于」原作「予」,据同上二书改。

【三八】寅畏天灾「寅」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应詔言朝政闕失补。

【三九】丁寧恳切同上书「切」下有「以求至言,是陛下已知前日之失,而」十四字。

【四○】倘陛下犹弃忽而不信同上书及宋文鑑卷五○司马光应詔言朝政闕失,「不」下有「之」字。

【四一】四月十五日「日」原作「月」,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二】有不便悉罢宋史全文卷一二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跡下、续通鑑卷七○「便」下有「者」字。

【四三】太皇太后「太后」二字原脱,据上文及邵氏闻见录卷三补。

【四四】除卿知江寧「除」原作「降」,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九、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跡下改。

【四五】黄土「黄」原作「苦」,据阁本改。

【四六】亦尝发擿过官吏二十余员故也「过官」二字原倒,据阁本及文义乙正。

【四七】潭阳县並卢阳县宋史卷八八、九域志卷六、舆地广纪卷二八均谓「以潭阳县地置卢阳县」,疑是。

【四八】黔衡古显敘峡中胜富瀛绣允云洽俄奖晃波宣十七州按:上引九域志所载与此同,州数十七,州名十八,两不相符。

宋史卷四百九三蛮夷传作十六州,而州名与此处不尽相同。

疑原刊有舛错。

又「宣」,九域志卷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八討梅山蛮作「宜」。

【四九】领卢阳三字原脱。

据上引九域志、长编纪事本末补。

【五○】许令自首改正「首」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九补。

【五一】既而又谓辅臣曰「又」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二】詔诸州军器物料並置库「诸」原作「诣」,据阁本改。

【五三】选职官或曹官一员兼监「曹官」原作「曹公」,据阁本改。

【五四】皆稽古先王「古」原作「合」,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跡改。

【五五】今但云白上降此詔申明之「今但」二字原倒,据阁本及文义乙正。

【五六】麟府路「麟」原作「鄜」,据宋史卷三五○李浩传改。

【五七】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县为浙西路「为」字原脱,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州县废復补。

【五八】盐仓场「仓」原作「会」,据阁本改。

【五九】但与押燕蕃相李相熙略相酬对而还下「相」字原作「伸」,据阁本改。

【六○】合江县「江」原作「肥」。

据阁本改。

【六一】三班差使借差並殿侍「並」原作「升」,据阁本、活字本改。

【六二】韶命撤之「撤」原作「撒」,据活字本改。

【六三】杓摩雅克本卷上文两处均作「杓家摩雅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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