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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寧七年三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五十一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熙寧七年"癸丑,1073"
全文三月庚子,分命辅臣祈雨。
知虔州、都官员外郎刘彞【一】直史馆、知桂州。
知桂州、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集贤殿修撰沈起令於潭州听旨。
初,广西转运\使张覲言都巡检薛举擅纳儂善美於省地而起不之禁,上批:「熙河方用兵未息,而沈起又於南方干赏妄作,引惹蛮事,若不早为平治,则必滋长为中国巨患,实不可忽。
宜速议罢起,治其擅招纳之罪,以安中外。
」於是中书请以孙构【二】或康卫代起。
时构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卫知潭州。
上批:「章惇不久赴闕,湖北事恐且须孙构照管,康卫不知其为人如何?若熊本可輟以往甚善。
」而王安石、陈升之等皆言,本方经画瀘州夷事,瀘、桂相去绝远,而广西即今须人应接;江淮发运\副使张頡、知虔州刘彞恐可使代起,而彞便道趋桂尤近。
乃詔遣彞,而又令以前日付起约束付之,且使彞体量起纳善美事。
后彞体量奏至,仍命起知潭州。
沈起知潭州,乃五月六日事,今并此。
刘彞体量云何,实录新、旧本皆不书彞,盖为起隱者。
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彞於潭州听旨。
辛丑,释河州亡失主將景思立兵校等,仍令自首。
上以思立轻敌取败,特有所纵舍,亦不復赠思立官。
涇原路经略使王广渊言:「自渭州至熙州运\米斗钱四百三十,草围钱六百五十,诸处闕厢军,若差倩义勇之类,骚费尤甚,必大失生业,如支移粮草,乞详酌所以应副。
」詔札与王韶。
都提举市易司言,近遣试將作监主簿刘默相度置市易务於成都府路,乞借司银十万买茶。
从之。
壬寅,录系囚,杂犯死罪第降一等,杖以下释之。
赐自京至熙河急脚递铺特支钱有差。
王安石白上:「將帅利以多杀为功,熙河诸羌但能存恤,结以恩德,全惜兵力专事董毡,即诸羌自为我用;若专务多杀,乃驱之使附董毡,令敌愈强而自生患,不惟非计,亦非所谓仁义之师也。
」上以为然,令速諭王韶。
先是,上谓安石曰:「蕃部非痛杀不可服。
高遵裕討荡谷口,阨中蕃部,承受问遵裕:『此无罪!』遵裕言:『今虽不作过,若有事宜,必先梗道路。
』」安石曰:「若如此,宜其扰攘不定。
项羽至强,但以多杀,故人相聚而畔。
赵充国言,羌人所以畔,亦以汉兵不分黑白,故曰『抚我则后,虐我则绚』。
此古今夷夏之大情。
且青唐一族不经诛戮,又陛下厚抚包顺,所以尽力杀贼\,乃以恩信结之故也。
」上言:「河北事绝未有实,然形跡已露。
」王安石曰:「彼汛使来,我戒惧而为备,使彼闻之,亦何所害?但不当非理怒之尔。
且如保甲,不可闭匿而成就也。
」冯京曰:「此等事不宜仓卒。
」安石曰:「因循至今,所以不免仓卒,然亦何尝仓卒?」上曰:「如造车,车未成而腾说已纷纷。
」安石曰:「既造进车样,廷试,车非怀握可藏之物,中外共见,如何免人腾说?且此事虽著,亦何所妨。
」上患诸將行军都无行阵之法,曰:「据理用兵全未得。
」安石曰:「诚\如圣旨。
若要用兵,先须朝廷因古今之宜討论法制,然后择將帅授之,兵乃可用。
今人人以私意妄相搏击,殊无法制,人命至重,诚\宜早计深虑。
」
□充建议乞弃岷州,上曰:「自可守,何须弃。
」王安石言:「岷州若弃,必有取而为主者,则阶、秦、熙、河皆受敌。
」上曰:「诚\然。
是於两路胁股间,又生一夏国也。
」翌日,边奏木征、鬼章大兵转入岷州。
上以为忧,安石与王珪皆言:「彼师已老,必难涉险远攻,岷州保亡虑。
」冯京独不谓然。
已而奏至,果如安石等所料。
安石、珪言岷州保亡虑,据安石日录。
上又忧熙河城寨气势未相接【三】,安石曰:「城寨非少,若更增添,即粮馈难给。
今此沮败,止缘景思立轻出,非关城寨,但当急抚定蕃部,收其豪杰为用耳。
不然,则官军但能备蕃为变,未有力制秉常、董毡也。
又蕃部亡蓄积,失田作,饥穷必聚而为寇。
但隔商旅即河州供馈,自须倍费。
以此计之,不早抚定蕃部,賑其乏绝,使饥穷合而为寇,非得计也。
」上令安石速与王韶书言之。
四月十二日高遵裕为岷州团练使,以守城功;则贼\固尝攻围岷州也。
安石、珪之言,当考详。
詔灾伤路委监司各分地检计,合兴农田水利及隄岸、沟河、道路栽种林木土功之类可以募夫者,並具利害以闻。
又詔:「灾伤州县所发常平仓粮斛不足,令转运\司兑那应副。
其第四等以下户,应纳役钱而饥贫无以输者,委州县保明,申提举司体量诣实【四】,於役剩钱內量分数或尽蠲之,即不得以故支用有闕。
」河北西路察访使曾布,请依邓润甫察访京东例,本路士人有行义为乡党所服,智识才武足备器使者以名闻,遣赴闕;如有可采,即隨能录用。
从之。
知酸枣县秘书丞王正辞巡检,內殿承制郭千並冲替。
坐违法令保丁置衣装也。
癸卯,詔以旱避正殿,减常膳。
甲辰,王韶奏,已领兵自秦州入熙州。
上深怪韶轻易,王安石曰:「韶此行不为轻易,西贼\在马衔山外,木征在洮西寧河寨左右,韶日行秦、熙境內,若贼\入,须有烽火斥堠,安能近韶,若防刺客之类,即五百人不为少。
况又沿路城寨所收兵五六千人,何所惧而不进?」因言唐太宗与頡利语事,上曰:「太宗有兵隨其后至。
」安石曰:「韶去贼\远,又已集兵通远,臣窃以为无可虑者。
韶昨与臣书,已进呈欲扼要害勿与战,须其人心离溃乃要而击之。
且欲以修常訶诺城致贼\,皆不为失计。
兼累书及累奏,皆言持重,必不肯率易取败。
」上令安石作书戒韶,安石谓不须如此。
先是,上言韶若入熙州坚守为得计,安石曰:「恐韶不得坚守,必择要害地据而扼之,候其师老人飢,然后討击,乃为得计。
」已而韶报安石书,所计悉与安石同。
乙巳,白虹贯日。
王安石言,提举编修三司敕式成四百卷,乞缮写付三司等处。
从之。
新提点秦凤等路刑狱郑民宪言:「奉詔同熙河路经略司相度借助应募弓箭手、买种粮、牛具、造屋及今夏耕种。
乞带审官西院主簿舒亶往。
」从之。
亶,慈溪人也。
前为临海县尉,负山濒海,民剽悍成俗,有使酒逐其叔父之妻至前者,亶命执之,不服,即断其首,投檄去。
王安石闻而异之,欲召用,会丁父忧,服闋,乃除审官西院主簿。
十一月七日,民宪以营田图入对。
荆湖北路察访章惇言,邵州新化县已建学,乞下转运\司给水田二百亩为学田。
从之。
詔:「役钱每千別纳头子五钱,其旧於役人圆融工费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輦载之类,並用此钱,不足,即用情轻赎铜钱。
輒圆融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原。
」先是,凡公家之费有敷于民间者,谓之「圆融」,多寡之数【五】,或出临时,污吏乘之以为奸,其习弊所从来久。
至是,始悉禁焉。
上患修河北守备而北敌疑,以问辅臣。
王安石曰:「明告其使,北朝屡违誓书要求,南朝於誓书未尝小有违也。
今北朝又遣使生事,即南朝不免须修守备,修守备,缘不敢保北朝信义故耳。
若南朝固不肯违誓书,先起事端,如此,则彼亦或当知自反。
」上以为然。
丙午,太子中允、崇文院校书黎侁为馆阁校勘【六】;权三司使曾布上熙寧新编大宗正司敕,詔付本司施行。
知諫院邓润甫言:「御史黄履近罢台职,中外之论,皆以为履言事有所不合,既而传闻履因求对【七】,恳辞台职。
且引马援戒兄子之言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以此不敢安职。
臣恐內外大小之臣,皆务为持循拱嘿而不言人过,如此,四海之人当有受其弊者。
惟陛下稽之古人,折之义理,亟令履就职,且以明人臣事君之义。
」不报。
二月【八】二十三日,履免御史。
分遣使臣十人,诸路选募熙河暛用武艺高强军人,量增料钱,准备呼使。
如经一年愿復归本营者听,每路兵五百人。
既而,知雄州冯行己奏缘边州军乞不选募。
乃命除诸路兵中选者籍名以闻,未得輒遣外,河北、河东所募兵悉罢。
手詔:「累据广西经略司奏,探报交趾聚兵欲犯省地。
深虑边臣不量彼已轻出兵,远离城寨迎敌,宜速指挥苏缄,如蛮人敢直来侵犯邕州,仰按兵固守,无得贪功轻敌。
」
戊申,手詔:「河、洮、岷州为寇蕃部,多是胁从,若更討荡,是驱使附贼\。
本路兵力適足备內患,不復能及外寇。
今王韶已到熙州,大兵聚集,蕃部必各怀恐惧,令韶乘此气势,招抚蒐择强壮,济其粮食,授以方略,责令討贼\自暛。
若有功即厚酬赏,贵全兵力,兼收蕃部为用。
」从王安石之言也。
权许州观察推官李公义为卫尉寺丞,右侍禁李希杰不依名次指射差遣,三边借职王尹【九】枢密院与差遣,句容县令耿宪、开封府界提点司勾当公事邹极各堂除差遣。
並以用濬川杷【一○】铁龙爪疏濬汴河增深推恩也。
初,王安石请与公义改京官,上难之,第令转资,安石固请,乃有是命。
公义初见六年十一月八日,本志云:五年赏濬川之功,公义与堂除。
六年,王安石为上言用杷濬二股河及闭塞鱼肋河【一一】之利曰:「今诸埽疏去沙觜,即水自移徙,若不輟工【一二】,虽二股河上流,可使行地中。
」上乃与公义改京官。
按公义改京官,乃七年三月十一日,本志係之六年,误也。
与公义堂除,实录亦不载。
詔诸军教阅,止令都总管司施行。
先是,詔五路自安抚使以下提举教阅诸军、义勇、保甲,岁取旨陞黜。
而知大名府韩絳言:「诸路安抚使尽兼都总管,训练乃其职事。
內提举诸军教阅逐时提振行遣,与诸军供报文字增至一倍,乞教阅诸军责总管司外,义勇等事即依今处分。
」故有是詔。
当并入二月十一日。
秦凤等路都转运\使蔡延庆言,今经略司已兼制置粮草,其军须司,乞行减罢,所贵事理归一,州县易於承稟。
从之。
詔梓夔路察访熊本体问戎、瀘、黎、雅间夷人战马,如何设法可买及逐年买数以闻。
要见本后如何具奏【一三】。
庚戌,屯田员外郎、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审礼,勾当公事大理寺丞张景温,殿中丞、前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刘淑,各减磨勘二年。
並以引见开封等县新教保甲也。
神宗宝训:五年,王安石言:「□审理近巡按保甲上番人还,言人多愿且留上番,其较艺得钱多者极歆艳,习学事艺至忘寢食。
」上曰:「法当如此。
太祖诸营战有功,乃令闔营增俸,此人所以乐战也。
今虎翼一营,例给五百料钱,人何所劝。
」安石曰:「曩者,非但军人,至於士大夫亦各自计资级,若稍稽留,即生觖望。
及陛下稍分別才否黜陟,不復尽用资序,士大夫乃始粗知有劝。
」已附五年十二月三日。
赐知岷州高遵裕子士充同进士出身。
士充管押蕃部赴闕,詔试出身,而遵裕言寓通远军极塞,乏人照管,乞候边事寧息,遣赴试。
遂特赐之,仍令乘驛亟还。
詔:熙河死事官亲属欲归乡者,除孝赠外,大使臣【一四】以上给路费钱一百五十千,小使臣百千,差使、殿侍五十千,其该说不尽者比类支给。
以旱遣官分祷\京城、畿內诸祠,其五岳、四瀆並委长吏致祭,仍令诸路监司检察巡按所部淹延枝蔓刑狱、审刑大理未断公事,疾速结绝以闻。
两浙察访沈括言:「两浙上供帛年额九十八万,民间赔备甚多。
后来发运\司以移用财货为名,復增两浙预买紬绢十二万【一五】,乞罢之以宽民力。
」从之。
仍令两浙提点刑狱司根究配买因依,劾罪以闻【一六】。
詔两浙、淮南、河北、京东西、陕西等路灾伤州军逋负官物,权停催理。
又詔:「闻镇、定州民有拆卖屋木以纳免役钱者,令安抚、转运\、提举司体量,具实以闻。
」其后逐司奏,体量得诸县去秋旱灾,以故贫下户亦有拆屋卖钱以给己家粮及官中诸费者,非专为纳免役钱也。
王安石白上:「百姓卖屋纳役钱,臣不能保其无此。
缘以今之官吏行今之法,必多轻重不均之处,然论事有权,须考问从前差役卖屋纳役钱孰多孰少【一七】?即於役法利害灼然可见,在远或难遽见,但问郑、滑则天下事理可知矣。
」
上又批问安石,百姓为贷市易抵当所钱,多没产及枷錮者,安石对:「自置市易以来,有六户卖抵当纳欠钱,然四人以欠三司钱或以他事折欠故卖产。
有纳户教唆,令觽人並不须纳钱,且申展限,故送三司枷錮纳钱。
若请官钱不立供抵保法,即理不可行,若供抵当,即本备违欠出卖偿官;若不许出卖偿欠,即亦理不可行。
两年之间,而卖产偿欠及枷錮催欠,止於如此,乃无足怪。
今天下三年一郊,所放欠至一百余万贯,即其卖产偿欠及枷錮催理多少可知,然议者何以不言,陛下何以不怪而问之?」上曰:「人言卖产极多枷錮,乃至无人可监守。
」安石曰:「人言必知卖产主名及见枷錮人所在,陛下何不宣示言者姓名,付所司推问?若实有之,市易司蔽匿不言,即罪固不可轻断,若实无此而妄言,不知陛下含容此人於政事何补?」上曰:「言市易扰人不便者觽,不知何故致令如此?」安石曰:「文彦博之徒,言朝廷不合言利,此乃为臣而发。
其余左右近习诬罔市易,即以吕嘉问首公奉法,与內藏库、內东门司、都知、押班、御药爭曲直,其事皆经论奏。
又嘉问每事欲尽理,与三司、开封府屡爭职事,虽未尝不直,然觽怨由此起。
向时有言市易赊物后抵当纳欠不足,乃令私下买所赊人物者偿欠。
及根究,乃是三司赊糶糯米【一八】,如此追逮,直至河北、京西。
若市易但有如此一事,必无不上闻之理。
今三司如此,陛下亦闻之乎?不知陛下何故乃不闻此,而但闻市易扰人?此无他由,凭附近习与不凭附近习故也。
今人臣皆凭附近习,然后免责,一与近习忤,即吹毛求疵,无所措手足,臣恐治世无此事。
」
壬子,上问辅臣曰:「闻汎使来,人甚恐,如何?」王安石曰:「汎使来,不知人何故恐,但不逞多口之人,因此妄说尔。
」上曰:「王陶言:『大旱,又汎使来,人惶扰,必致大乱。
』」安石曰:「乱亦何难致,若人主失计,则天下大乱矣。
人主苟无失计,徒以旱故遂大乱,即无此理。
」冯京曰:「大旱盗贼\起,何为而不乱?」安石曰:「君子在位,若旱而不能除盗贼\,亦无此理。
但恐陛下所任,未尽君子而已。
」
詔见留秦州蕃官瞎□叱等,令王中正等常切安存照管。
癸丑,髃臣上表请御正殿,復常膳,詔不许。
表三上,犹不许。
是日,上谓辅臣曰:「成都且休置市易务,如何?」王安石曰:「已遣李杞相度,埙其还,不置亦无伤。
」上曰:「若不置更相度,即蜀人必致惊扰。
」安石曰:「不知置市易有何惊扰?骮但相度,因何惊扰?」上曰:「天旱民饥,欲且省事。
」安石曰:「若因天旱人饥,便废修政事,恐无此理。
臣初固言成都市易必致异论。
今市易近在闕门之內,然谗诉日出,若於万里之外置务,即异论必更多。
当此时,陛下便令不相度即已,今既遣使相度,乃忧蜀人惊扰为变而罢,此岂不为四方有识所笑,以为朝廷临事忧怯如此。
」上乃已。
日录二月二十三日安石云,如未能无疑,即不如勿遣李杞。
凡四五行,今并附此不重出。
四月五日罢相度市易。
上问安石:「纳免行钱如何?或云提汤缾人亦令出钱,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经中书指挥,中书实无此文字。
」冯京曰:「闻后来如此细碎事都罢矣。
」安石曰:「冯京同僉书中书文字,皆所亲见,如何却言闻?不知先来如何细碎收钱?后来如何都罢?若据臣所见,即从初措置如此,非后来方不收细碎事,不知冯京何所凭据有此奏对?其言『提汤缾亦令出钱』必有人【一九】,陛下何故不宣示,付所司考实?陛下观诗书所载,岂有函容小人诞妄都不考实而能治者?不惟诗书如此,律上书『诈不实,徒二年』,日奏亦是。
所以如此,人主当爱日故也。
寸阴可惜,乃以听小人诞妄之故弃日,臣诚\为陛下惜之!陛下治身比尧、舜,实无所愧,臣诚\无復可以论諫,至於难任人,疾谗说,即与尧、舜实异。
如市易司非吕嘉问,孰敢守法不避左右近习!非臣,孰敢为嘉问辨明以忤近习!且市易事亦颇为劳费精神,正以不欲背负所学,为天下立法故也。
若每每忤圣意【二○】,而又召致近习谗毁,乃作扰害百姓之事,不知臣欲以此何为【二一】?以为名则不善,以为利则无获。
陛下试察臣所以区区为此者何意?」上曰:「何故士大夫言不便者甚觽?」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与近习相为表裏。
今大小之臣,与近习相表裏者极有,陛下不察尔。
自古未有令近习如此,而能兴起治功者。
陛下欲知近习之害政不难,但观朝廷小大之臣以不敢犯义之故,不避近习者能有几人?若使异时在廷之臣皆莫敢忤近习,表裏架合,更相庇覆以欺陛下,臣恐致乱不难也。
」
甲寅,赐龙图阁直学士、秦凤等路都转运\使蔡延庆詔奖諭。
初,王韶自熙州入朝,延庆权领州事,会元夕张灯,西贼\乘间伏兵北关下,遣贺英等二十九人偽来请降,与木征先遣刺事人王遂等合谋\,將举火为內应。
延庆覘知,斩首以儬,北关伏兵惶扰遁去。
事闻,故有是命。
詔殿侍、散直充指使、巡检及缘边把托及七年,教押军队及十年,委官吏保明,牒殿前司磨勘,奏转三班差使。
詔三司以发运\蕃息到钱物於合属处別项封桩,以备朝廷移用。
判司农寺吕惠卿言:「本寺主行常平、农田水利、差役、保甲之法,而官吏推行多违法意,及元法措置未尽,欲榜諭官吏、诸色人陈述。
其官司违法事,並从本寺按察。
」从之。
七月二十七日惠卿又有申请,大抵类此。
魏泰东轩录云:熙寧已来,凡近臣有夙望者【二二】,同列忌其进用,多求瑕累以沮之,百端挑动,以惑上听。
曾子宣罢司农也,吕吉甫代之,遽乞令天下言司农未尽未便之事。
张粹明罢司农【二三】,舒亶代之,则纳丞、簿言【二四】,不了事件甚觽。
又河北、陕西、河东为帅者,各务矜功徼进,往往暴摘边事,污蔑邻帅,得罪,则边功在己也。
此风久矣,而熙寧、元丰最为甚也。
三年五月十七日,惠卿判司农,今年二月一日,兼判司农。
记闻:苏□【二五】云曾布改助役为免役,吕惠卿大恨之。
当考。
食货志云:司农言:「始议出钱助民执役,今悉募充,请改助役为免役。
」制可。
係之邓綰劾李瑜前,恐志误。
已附三年九月八日,当徐考。
乙卯,太子中允、崇文院校书、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鍔【二六】直集贤院,仍升一任。
縉云县尉、制置涇原秦凤路军马粮草司勾当公事郭逢原循一资,仍堂除差遣。
供备库副使贾显、內殿承制张济各升一任。
以编修三司暣令及诸司库务岁计条例成也。
太常博士、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向宗儒,太常丞、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公事蒲宗孟减磨勘二年,黄巖县主簿、崇文院校书曾肇循一资。
宗儒以编修大宗正司敕、宗孟以八路暣、肇以將作监暣成也。
詔三司以永兴军等路所铸折二钱十万緡付秦凤等路转运\司,备熙河支用。
四年三月十四日当
权三司使曾布、判司农寺吕惠卿言:「臣等出使河北,看详边储【二七】,仰给便糴,自来措置无术,胥吏专斗,厚取贿赂,而又官闕见钱及时收糴。
若朝廷借以一年糴本,明给吏禄,绳以重法,其糴官亦以所糴石斗次第给赏,於事为便。
乞与本路当职官司详定条约以闻。
」从之。
詔澶、卫二州,自今如河北饥民流移过河,月具数以闻。
丙辰,辽主遣林牙兴復军节度使萧禧来致书,见于崇政殿。
书曰:「爰自累朝而下,讲好以来,互守成规,务敦夙契。
虽境分二国,克保於驩和;而义若一家,共思於悠永【二八】。
事如闻於违越【二九】,理惟至於敷陈【三○】。
其蔚、应、朔三州土田一带疆里,祗自早岁曾遣使人止於旧封,俾安铺舍,庶南北永標於定限,往来悉绝於奸徒。
洎览举申,輒有侵扰,於全属当朝地分,或营修戍垒,或存止居民,皆是守边之冗员,不顾睦邻之大体,妄图功赏,深越封陲。
今属省巡,遂令案视,备究端实,谅难寢停。
至於缕细之缘由,分白之事理,已具闻达,尽合拆移【三一】,既未见从,故宜伸报。
爰驰介驭,特致柔缄,远亮周隆,幸希详审。
据侵入当界地里所起铺形之处,合差官员同共检照,早令毁撤,却於久来元定界至再安置外,其余边境更有生创事端,委差去使臣到日,一就理会。
如此,则岂惟疆埸【三二】之內不见侵踰,兼於信誓之间且无违爽,兹实便稳,顓俟准依。
」
先是,执政多以为萧禧来,必復求关南地。
王安石曰:「敌情诚\难知。
然契丹果如此,非得计,恐不至此。
此不过以我用兵於他夷,或渐见轻侮,故生事遣使,示存旧態而已。
既示存旧態而已,则必不敢大段非理干求,亦虑激成我怒,別致衅隙也。
」禧书未拆【三三】,上犹以为疑,安石谓必无它,或是爭河东疆界耳。
及拆书果然,上諭禧曰:「此细事,疆吏可了,何须遣使?待令一职官往彼计会,北朝一职官对定,如何?」禧曰:「圣旨如此即不错。
」上问禧復有何事?禧言:「雄州展托关城,违誓书。
」上曰:「誓书但云不得创筑城池,未尝禁展托,然此亦细事,要令拆去亦可。
」禧曰:「北朝只欲南朝久远不违誓书。
」上曰:「若北朝能长保盟好,极为美事。
」又问禧復有何事?禧曰:「无他事也。
」此据王安石日录【三四】,乃萧禧初对时事,实录於禧辞日方书之,未知孰是,今两存,俟考实,削一处。
据苏辙龙川略志【三五】,则禧初至时,上既面諭之矣。
事见八年正月二十二日。
张方平墓志云:萧禧至,以河东疆事为辞,上復以问公,公曰:「嘉祐二年,敌使萧扈尝言之,朝廷討论之详,命馆伴王洙詰之,扈不能对。
录其条目付扈以归。
」因以賋上之。
禧当辞,偃蹇臥驛中不起,执政未知为言,公班次二府,因朝,谓枢密使□充曰:「禧不即行,使主者日致馈而勿问,且使边吏以其故檄敌中可也。
」充奏用其说,禧即日行。
按方平六年十二月知陈州,七年十月徙南京过闕,萧禧初来,方平盖未尝在朝也。
恐墓誌误,或指禧再来时则可。
上批:「方农事时,秦凤路多起义勇以妨田作。
將来谷价踊贵,边粮愈难计置,可指挥张詵如自京差发兵马至本路,即先放散义勇令归。
」詔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淮南路转运\司具辖下已得雨州军以闻。
朱史以此事小削去,是未知春秋「閔雨」之义也,今復存之。
戊午,詔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缀中书省班,立起居舍人下。
又詔开封府今日以前见欠丝铜钱,並除之。
王安石因辨市易事言「自熙寧五年至今罚铜者,凡千数百人,开封府不能催纳了当,又不依条矜放,极为扰人」故也。
权河北西路转运\使【三六】刘航言,自冬以来颇愆雨雪,乞遣中使於曲阳大茂山真人洞投龙以祷\,从之。
两浙路察访沈括言:「泗州都盐务免纳船户,而以官盐等第敷配,并给歷抑配居民、寺观,违法。
」詔淮南东路转运\提举盐事司根治以闻。
后实有抑配状,而官已罢去,获免。
手詔:「闻齐、鄆等州比多盗贼\,转运\、提刑司並不具奏闻。
可令速体量督责捕盗官严行追捕,其闕食人户亦多方谋\所以賑济之。
」新本以事小削去,今从朱本。
先是,上批问王安石:「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之言,卿还闻否?」是日,安石与辅臣皆对,欲留身白上,会进呈取索免行文字,上又具道所闻。
安石曰:「前御史盛陶亦言【三七】,此臣曾奏请令陶计会市易司,召免行人户问其情。
愿,即令出钱;若不愿,即令依旧供行。
如此则不须更听浮说。
」上言:「如此问不得,见说匹帛行旧有手下抱縕角人,今亦尽收入行。
」安石曰:「此事臣所未曾勘会,恐未必有也。
法固有不及处,须因事修改,乃全无害。
若果有害,惟当立法限定钱数,不许更增足矣。
」上曰:「市易,如米麦之类能平价便民,固好;其他细微须害细民,缘市易务既零卖,即民间零卖不得。
」安石曰:「此事亦不然,细民必资於大姓,大姓取利厚,故细民收利薄,今官收利薄【三八】,即细民自得利,岂有害细民之理。
」上曰:「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不便,何也?两宫乃至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如此。
」安石曰:「近臣不知谁为悉力?朝廷有所闻,必考覆事实,欲以开陛下聪明者,但听诸不逞所说即以上闻耳。
且其用意多,端在陛下聪明考察,陛下但明示姓名付中书,令对定虚实,即人自莫敢妄言,陛下所闻皆是实事。
如其不然,即日昃坐朝,但为崇长欺谩,令政事日坏有何补!如后族即向经自来影占行人,因催行免行新法,遂依条收入。
经尝以牒理会,不见听从。
又曹佾赊买人木植不还钱。
太后殿內勾当修曹佾宅,內臣却偽作曹佾宅干当人状云,被市易强买,已定下木植。
及勾到客人,乃云但有曹侍中已赊买过木植不还钱,即无曹侍中已定木植,却卖与市易司。
吕嘉问具此牒送开封府勾曹佾干当人,乃云元不曾过状。
根究得此状,乃是太皇太后閤臣偽作姓名过状,诬告市易司官员,开封府但牒市易司照会而已,元不曾行遣此內臣等罪过。
陛下试观此两事,即后族何缘不结造语言?吕嘉问典领市易司,与开封、三司据法爭职事,三司、开封皆所不悦。
又以职事犯忤都知、押班、御药非一事,陛下试思吕嘉问如此何意?若为身计即大不便,但顾礼、义、廉、鯭,不欲以利疚於回邪故也。
果其用心如此,不知何故却欺罔朝廷,专以害人为事?且既与內外觽人乖违如此,不知如何却作得欺罔事?凡作欺罔,即先须交结陛下左右,外缔朋党,然后能遏塞人论议,不知如吕嘉问所为,能遏塞人论议否?」冯京曰:「行人初闻人说不投状有罪,便爭投状,后来见投状出钱细碎,却多不收。
」安石曰:「冯京所言非人情,京师行人尽狡猾者,如何並不计经久利害,但闻人说遂爭投状乎?」京曰:「人皆如此言。
」安石曰:「凡士大夫不逞,以冯京为归,故冯京独闻此言,臣未尝闻此言也。
」上曰:「见说中书亦尝案问市易事。
」安石曰:「案问非一,然终不见市易有违法害民事,所以奏对敢保任其无他。
」上曰:「出钱至少者可放。
」安石曰:「若一一根究见人情便否?然后陛下特蠲除下户,岂非人所甚愿者。
」上曰:「善。
」觽退,安石独进曰:「陛下左右前后殊无亲臣,不知不顾利害肯为陛下尽言情实以补陛下聪明者为谁?」上曰:「如此人诚\难得。
」安石曰:「如此人诚\难得,陛下果好信,即人孰不欲用情为善;陛下不好信,即虽忠信之人亦且隨时暂易,又况素行浅\薄者。
」因言:「李宪庇景思立数有大罪,陛下不治;皮公弼交结內臣,开河无状,得罪甚薄。
」又言:「三司、开封府於近习事,輒挠法容之,故不为近习所譖,免谴怒。
然则陛下喜怒赏丝不以圣心为主,惟左右小人是从,如此何由兴起治道?唐二百年危乱相承,岂有他故,但以左右近习扰政而已。
臣以衰晚之年,备位於此,若陛下但如此,即臣虽夙夜勤劳,何能有补?臣非私畏陛下左右议论,故出此言,诚\以害陛下国家大计故尔!若臣有罪,亦不待此辈敷陈,臣同列必不肯掩覆也。
臣自初得见陛下,即论奏以为小人有言不可信,但当一一考实,若欺罔即加之罪罚,然后天下情实毕陈於前。
臣之言,岂欲闭塞陛下聪明令人不敢言,但欲令人不敢妄言尔。
」
己未,祕书丞、集贤校理兼同修起居注章惇为起居舍人、知制誥。
惇坚辞至五六,上命改右正言充职。
都官员外郎、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熊本为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
詔:「户绝庄产委开封府界提点刑狱司提辖,限两月召元佃及诸色人实封,投状承买。
逐司季具所卖,关提举司封桩,听司农寺移用,增助诸路常平本钱。
」
同知审官东院邓润甫,乞以京东十七州选官四员各分定专管勾方田。
今欲先差著作佐郎、知费县张鍔,前建昌军录事参军刘源分定州县,三年为一任。
从之。
旧纪於己未书:詔民田疆界不明,租赋不均,立方田法。
新纪亦於己未书立方田法。
案食货志,则方田始自五年八月矣,两纪皆误,已具五年八月末注。
四月二日、四日、六日,十月三日,当考。
先是,上欲赦以救旱灾,僉谓一岁三赦非宜。
是日,上復欲赦,王安石曰:「汤旱以六事自责,首曰『政不节歟』,若一岁三赦,即是政不节,非所以弭灾也。
」乃已。
王安石进呈市易改免行文字白上曰:「已令吕嘉问等具析如圣旨所諭事,仍乞陛下择可信內臣,令躬亲体问行户。
如有不同,即乞降付中书推见指实。
」且曰:「陛下昨宣諭两宫忧致乱,臣亦忧致乱。
然所忧致乱之由,乃与两宫所忧適异。
诗曰:『乱之初生,僭始既涵。
』臣之所忧乃在於此,陛下试思诗书之言不知可信否【三九】?如不可信,即歷代不当尊而宝之,开设学校以教人,孔子亦不当庙食。
如其可信,即乱之生乃实在此。
齐威王三年不治国事,一旦烹阿大夫,即举国莫敢不以情实应上,国遂治,兵遂强。
僭之生乱弱,信之生治彊,如此,愿陛下熟计。
」上欲减省行人所纳免行钱,安石曰:「下户已自减省不少,若更减省,不知却令何人出钱给吏禄?」上令除吏禄钱外减省,安石曰:「如此固善,然谓免行钱非人愿、扰人,即非事实。
」上曰:「京师人素优幸,分外优饶之亦不妨。
」安石曰:「如此,即是陛下聪明为左右所蔽,实未知京城百姓疾苦。
臣曾雇一洗濯妇人,自言有儿能作饼,缘行例重,无钱赔费,开张不得。
未出免行以前,大抵如此,其为官司困扰百端,陛下乃以为优幸,今尽为除去。
如此事却赋吏禄,禁以重法,令不得横扰,乃反为不如未立法以前,盖陛下为左右所蔽,故有所不察尔。
」陈瓘论曰:京师者,万国之本也。
吕嘉问欲取免行钱,以扰京师之民,神考欲减省之,以安京师,而安石对曰:「如此,则是陛下聪明为左右所蔽,实未知百姓疾苦。
」夫优饶京师,而谓之不知百姓疾苦者何哉?唐德宗不恤京师之民,陆贄先事进言曰:「聚敛之法,轂下尤严,贵而不见优,近而不见异,其为愤戚,又甚诸方。
诛求转繁,庶类恐惧,兴废无已,髃情动摇,朝野囂然,而京邑关辅不寧矣。
」呜呼!唐有贤臣,而德宗不能听,神考有圣训,而安石不肯顺,可为流涕也已。
上又患置官多费用,安石曰:「凡创置官,皆须度可以省费兴治乃创置,如將作监即但用诸置局处食钱,已足养创置官,而所省诸费固不胜数。
如帐司即一岁磨勘出隱陷官物,少亦数倍,其他置官类此,岂得为冗。
」上曰:「即如此,何故财用不足?若言兵多,则今日兵比庆历中为极少。
」安石曰:「陛下必欲财用足,须理财,若理财,即须断而不惑,不为左右小人异论所移,乃可以有为。
」上曰:「古者什一而税足矣,今取财百端,不可为少。
」安石曰:「古非特什一之税而已,市有泉府之官,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其絘布、总布、质布、廛布之类甚觽。
关市有征,而货有不由关者,举其货,罚其人。
古之取财,亦岂但什一而已。
今之税,亦非重於先王之时,但不均,又兼并为患耳。
」陈瓘论曰:神考曰:「古者什一而税足矣。
」安石对曰:「古非特什一而已。
」其对如此,为必须理财故也。
必须理财,乃熙寧元年语也,为政七年,尚守此语!而神考反復折难,稽什一之法,以百姓不足为虑,以取民百端为戒。
臣著之,以见神考爱民之本意,而又於理财论其本末。
庚申,詔河东、永兴、秦凤等路管勾常平官,遇有闕,依河北路提举司奏举。
上批:「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见领兵在外,闻折博务官见权知州,可令秦凤等路都转运\使蔡延庆且权州事。
已差通判亦速令赴任。
自今如知州领兵在外,並令监司官权管。
」
詔:「京城门外草市百姓亦排保甲,闻多是城裏居民逐利去来,今为保伍,人情非所便安,况又不习武艺,排之亦无所用,可速罢之。
」
詔:「荆湖、川、广近边州军保丁,候教成即免籍,定土丁。
其余州军土丁,並依旧人数注籍教阅。
」赐永兴军等路转运\司所铸折二钱十万緡,以备夏糴、冬衣、郊赏等费。
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赐岷州修城防托禁军特支钱有差。
辛酉,詔翰林学士承旨韩维、知开封府孙永据详定行户利害所供行户投行事,追集行人体问,诣实利害以闻。
於是王安石以吕嘉问等具析条件并案牘进呈,曰:「此皆百姓情愿,不如人言致咨怨也。
」上曰:「韩维极言此不便,且云,虽取得案牘看详亦无补。
」安石曰:「维既有此言,欲差孙永同维集觽行体问。
」上从之。
前此嘉问等尽括行户,细碎无所遗。
已而有詔详定所更勿遣人体问,自贫下行特减钱一万緡。
维等言:「方集觽行体问利害,全系纳钱多寡,须埙臣等见得的確,合减分数,別降指挥。
今如此,则是吕嘉问等所定有得而臣等所言为不足信,伏乞改命可信之人,使毕其事。
」詔维等依前降指挥,速体问结绝。
初,议者多谓朝廷既知行役之弊,当即罢省,不可更令出钱。
而详定所奏:「朝廷所以许民间输直免行者,盖人情无不欲安居乐业而厌於追扰,若一切罢去,则无人祗应。
又公人禄廩素薄,不免有求於行人,非重法不能禁。
以薄俸申重法,则法有时而不行;县官为给,则三司经费无穷【四○】。
今取於民薄,而公人各知自重,不敢冒法,此所以使上下交济,臣等推行之本意也。
议者乃谓既知行役重,当为除去,不可敛钱。
此殆不然,民未尝不畏吏,方其以行役触罪苦,虽欲出钱,亦不可得。
今公人之禄可谓厚矣,然窃闻未比昔日於民间所得之半。
今本司收免行钱,计所入,尚不足以偿朝廷因行户事增录行仓法处料钱,则不惟公人不得如向来诛求之半,而民间所出又未及增禄之半。
以此推穷,孰便孰不便,较然可见。
今略具司录司、左右军巡院、杂卖场、左藏库、內藏库、內香药库、內东门司上项八处公人,係自来於行户及请纳人处乞取钱物。
今朝廷先以坊场、市例钱禄吏,於见在免行钱拨还外,已少二千八百余贯【四一】,今又蒙朝廷减放钱一万緡,计每岁亏官一万二千八百余贯。
若其余三司、开封府并在京百司乞取行人钱物,犹不在此,可见民间所输不多矣。
」
奏至,詔令送体问所。
体问所寻奏称,糠米等行乞不纳钱,依旧祗应。
而详定所奏,以为昨米行有当旬头曹贇者,以须索糯米五百石不能供,至雉经以死。
又言:「臣等窃知近日体问所勾集行人,內有言情愿祗应。
议者乃谓行人既欲祗应仍旧,则从前不愿纳钱可知。
此又不然,缘本所未置局立法以前,三司等处未尽行仓法,虽杂买务未支一色见钱,官司置买公用及供家之物,承例行下时估【四二】,虽无添减,亦须逐旬供申。
又官物不限多少,並差行人看验,自免行后来买卖造作,不得下行看估,委自市司,如此之类甚多,无非自来骚扰。
今若许以官司依旧行仓法,除去自来烦扰却与免出钱,仍旧祗应,则行人孰不为便者,然恐非朝廷委维等体问之意。
」后卒罢维等议。
此段参取朱、墨二史并日录修定,吕嘉问【四三】等奏,有不通处,当求別本校正之。
新史全用墨史,一字不改易也。
三司言:「河北路有铜五十七万九千九百余斤,锡九千八百九十余斤,及市易务於榷场卖铜皆百万斤。
」詔河北西路转运\司相度,若以两路见在铜锡铸钱,即当何处置监,具利害比较本息以闻。
后詔卫州置黎阳监,岁铸钱三万五十緡【四四】。
三月十八日。
壬戌,命权判三司开拆司、太常少卿刘忱河东路商量地界,知忻州、礼宾使萧士元,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祕书丞吕大忠,同商量地界。
纲要云:会其臣枢密副使萧素等於代州境上,共议之。
忱子襄州司户参军唐老隨行,书写机宜文字。
大忠言:「窃闻敌主孱懦,朔、应诸州久不知兵,习以畏战。
可遣谍者游说,以挠其谋\,迁延数年,缮我边计,因彼衅隙,乃可得志。
其余诸羌,可以传檄而定。
其合召募钱帛,乞下经略司应副,委臣称事优给。
如商量地界未定或敌使未至,乞臣以点检为名,因於河外召募。
」从之。
仍下河东转运\司支钱二千緡,如须金帛,於数內给。
邵氏闻见录云:熙寧七年春,契丹遣汎使萧禧来言,代北对境有侵地,请遣使同分画。
神宗许之,而难其人,执政议遣太常少卿、判三司开拆司刘忱为使。
忱对便殿曰:「臣受命以来,在枢府考核文据【四五】,未见本朝有尺寸侵敌地。
且雁门者古名限塞【四六】,虽跬步不可弃,奈何欲委五百里之疆以资敌乎!臣既辱使指,当以死拒之。
惟陛下主臣之言,幸甚。
」帝韙之。
忱出疆,帝手暣曰:「敌理屈则忿,卿姑如所欲与之。
」忱不奉詔。
以祕书丞吕大忠为副使,命下,大忠丁家艰,詔起復,未行,忱亦使回。
敌又遣萧禧来,帝开天章阁,召执政与忱、大忠同对资政殿,论难久之。
帝曰:「凡敌爭一事,尚不肯已,今两遣使,岂有中輟之理。
卿等为朝廷固惜疆境诚\是也,然何以弭患?」大忠进曰:「彼遣使相来,即与代北之地,若万一有使魏王英弼者来求关南之地,则如何?」帝曰:「卿是何言也!」大忠曰:「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四七】,今代北安可启其渐。
」忱曰:「大忠之言,社稷大计,愿陛下熟思之。
」执政皆知不可夺,罢忱为三司盐铁判官,大忠乞终丧制。
大忠事,国史略有之,忱事,绝无闻,当考。
王韶言:「河州近城川地招汉弓箭手外,其山坡地招蕃弓箭手,每寨三、五指挥,以二百五十人为额,人给地一顷,蕃官两顷,大蕃官三顷。
仍募汉弓箭手等为甲头,候招及人数,补节级人员【四八】与蕃官同管勾。
自来出军,多为汉兵盗杀蕃兵以为首功,今蕃兵各愿於左耳前刺『蕃兵』字。
」从之。
元祐元年三月二十八日,罢提举熙河等弓箭营田蕃部司。
初,吕嘉问以户部判官提举市易务,挟王安石势,陵慢三司使薛向,且数言向沮害市易事,安石信之。
其实向於嘉问未尝敢与之校曲直,凡牙侩市井之人有敢与市易爭买卖者,一切循其意,小则笞责,大则编管。
嘉问自知不直,虑间己,故先以沮害加之,使其言不信於安石。
市易本隶三司,而嘉问气燄日盛,三司固多出其下。
及曾布代向为三司使,素知嘉问骄恣,怀不能平,又闻上数以市易苛细詰责中书,意欲有所更张,未得间也。
是月丁巳,上夜降手札赐布曰:「闻市易务日近收买货物,有违朝廷元初立法本意,颇妨细民经营,觽语諠譁,不以为便,致有出不逊语者,卿必知之,可详具奏。
」布先受命察访河北,辟魏继宗为察访司指使,继宗实监市易务,嘉问自初建议以至其后增损措置,莫不与闻。
布因召继宗问之,继宗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榷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
布遂携继宗见安石,具言曲折,安石责继宗曰:「事诚\如此,何故未尝以告安石?」继宗曰:「提举日在相公左右,何敢及此。
」提举,谓嘉问也。
安石默然。
布谓安石曰:「布翌日当对,欲悉以此白上。
」安石诺之。
辛酉,布对于崇政殿,具奏所闻于继宗者【四九】,曰:「嘉问等务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於市易,或市肆所无【五○】,必买于市易。
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贏余,诚\如继宗所言,则是挟官府而为兼并之事也。
」上览之矍然,喜见於色,问布曰:「王安石知否?」又问:「安石以为如何?」布皆对以实,且言:「事未经覆案,未见虚实。
」上曰:「朕久已闻之,虽未经覆案,思过半矣。
」諭布姑留札子於榻后。
布又言:「所召问行人,往往涕咽,陛下以久旱焦劳,诚\垂意於此,足以致雨。
」上曰:「必欲考见实状,非卿莫可。
」布曰:「臣虽罢软,不敢不尽力。
」上曰:「如此,则却取札子付中书。
」
布始得对,方待次,安石先奏事,上谓安石曰:「曾布言市易不便,知否?」安石曰:「知之。
」上曰:「布言如何?」安石曰:「布今上殿,必自言。
」遂留身白上:「市易事,臣每日考察,恐不致如言者,陛下但勿仓卒,容臣一一推究,陛下更加覆验,自见曲直。
若陛下为觽毁所摇,临事仓卒,即上下协力,承望为欺,恐致忠良受枉。
」上曰:「布言此,何故?」安石曰:「布与嘉问不相足,爭互牒事亦可见。
」上曰:「布或缘与卿素亲厚,故如此。
」安石曰:「臣不敢逆料人情,但依实考验事情,要见曲直而已。
」因言:「备位久无补时事,不能令风俗忠厚,幸陛下早改命,臣久如此,必负陛下寄託。
」布所言既送中书,是夜上批问安石:「恐嘉问实欺罔,非布私忿移怒【五一】。
」安石具奏,明其不然。
於是有詔令布与吕惠卿同根究市易务不便事,诣实以闻。
大抵安石意主嘉问,不以布所言为是,故使惠卿居其间也。
他日,安石又言:「乡者开封、祥符两县人三日拥门,求请常平钱不得,而朝廷之上方爭论抑配不已,陛下亦疑其事,乃即位之初也。
今陛下即位已久,言市易事乃復如此,足以观风俗之如故也。
」
刑部员外郎、集贤校理竇卞,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兼史馆检討沈括,並同修起居注。
癸亥,辽使萧禧辞於崇政殿,上面諭:「蔚、应、朔三州地界,俟修职官与北朝职官就地头检视定夺。
雄州外罗城,乃嘉祐七年因旧修葺,元计六十余万工,至今已十三年,纔修五万余工,即非创筑城隍,有违誓书,又非近年事也。
北朝既不欲如此,今示敦和好,更不令接续增修。
白沟馆驛亦俟差人检视,如有创盖楼子箭窗等,並令拆去,创屯兵级並令抽回。
朝廷自来约束边臣不令生事【五二】,如昨来赵用擅入,全属北朝地分,雄州职官十余人並已停降。
今来郭庠侵入,全属南界地分,兼先放箭射伤巡人,理须应敌。
况北朝近差巡马,已是创生事端。
其郭庠事并其余细故,並循常例,別无违越,无可施行。
」禧奉詔而退。
投以报书曰:「辱迂使指,来貺函封,歷陈二国之和,有若一家之义。
固知邻宝,深执信符,独论边鄙之臣,尝越封陲之守【五三】,欲令移徙以復旧常。
窃惟两朝抚有万宇【五四】,岂重尺土之利,而轻累世之驩。
况经界之间,势形可指,方州之內,图籍具存,当遣官司,各加覆视。
倘事由夙昔,固难徇从,或诚\有侵踰,何□改正。
而又每戒疆吏,令遵誓言,所諭创生之事端,亦皆境候之细故。
已令还使具达本国【五五】,缅料英聪,洞垂照悉。
」翰林学士吕惠卿之辞也。
吕惠卿撰国书,此据密院时政记,惠卿集载此国书,「具达本国」下有「自今以还,凡此之类,只委守臣之移檄,免烦使节之交驰。
庶邦好之不渝,亦民疑之交释」六句,与此不同。
当是密院削去,其详见八年四月五日注。
吕惠卿家传:契丹遣汎使萧禧要求地界,傲慢无礼,当遣不辞,中书、枢密院议,欲移檄本国施行。
惠卿押赐筵,乃上疏曰:「切闻使臣此来,颇甚驁慢,朝廷有意督过之。
臣愚谓敌人讲和垂七十年,岁赐金帛以数十万计,虽违首足上下之义,犹得以大事小之权。
今陛下圣德光充,神武独运\,西覆洮、陇,南平荆蛮,彼以无事坐受数十万之赐於中国,则其势不能不震叠。
故因使人輒爭小事,示无所畏而为自安之谋\,其状可见矣。
为今之计,莫如一切置而不问,乃所以深制之之术也。
何以言之?汤之事葛也,无牺牲则遗之牛羊,无粢盛则使亳觽往为之耕,及其可征也,一举而葛服。
冒顿之平东胡也,求宝马则与宝马,求閼氏则与閼氏,东胡愈骄不为备,乃袭而灭之。
盖翕张胜败之势,有至于必然者,虽冒顿犹如此也。
今朝廷之於北敌,诚\不失旧好,不当无事而使之疑,苟有经营镇抚之心,不当先事而使之知,故臣以为一切置而不问。
伏惟陛下恢天地之量,法成汤之智,以朝廷中国之未治为忧,而不以契丹之未服为患,则圣人有不怒,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者此也。
」上赐手詔曰:「得卿奏论,方今朝廷当遇契丹之宜,悉如卿之言,深符朕意。
政臣欲令有司详数其傲慢之状,移檄敌中戒敕之,已令寢之矣。
」后数日对,上曰:「前日文彦博等坚欲檄契丹责其使者,朝廷方多事,岂宜如此,得卿来奏,助朕多矣。
」此据惠卿家传增入,当考。
彦博此时不预政事,答詔所问,又在八年四月,家传云云,必误。
甲子,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韩縝假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为回谢辽国使。
遣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諤减定在京诸门税额。
司马光记闻云:郑侠言,新制使选人监京城门【五六】,民所賚物,无细大皆征之。
使贫民愁怨。
此事当考。
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詔,合参照。
上批:「闻都下米麦踊贵,可令司农寺发京仓常平麦【五七】,不计元糴价,比在市见卖之直量减钱出糶。
」时米价斗钱百五十,已詔司农寺以常平米三十二万斛、三司米百九十万斛,平其价至斗百钱,至是又减十钱,益置官场出糶【五八】,民甚便之。
乙丑,詔中书曰:「朕涉道日浅\,晻于致治,政失厥中【五九】,以干阴阳之和。
乃自冬迄今,旱暵为虐,四海之內,被灾者广。
间詔有司,损常膳,避正殿,冀以塞责消变,歷月滋久【六○】,未蒙休应。
嗷嗷下民,大命近止,中夜以兴,震悸靡寧,永惟其咎,未知攸出。
意者朕之听纳不得於理歟?狱讼非其情歟?赋敛失其节歟?忠谋\讜言郁於上闻,而阿諛壅蔽以成其私者觽歟?何嘉气之久不效也?应中外文武臣僚,並许实封言朝政闕失,朕將亲览,考求其当,以辅政理。
三事大夫,其务悉心交儆,成朕志焉。
」翰林学士承旨韩维之辞也。
先是,维对延和殿,上曰:「久不雨,朕夙夜焦劳,奈何?」维曰:「陛下忧閔旱灾,损膳避殿,此乃举行故事,恐不足以应天变。
书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愿陛下痛自责己,下詔广求直言,以开壅蔽;大发恩令,有所蠲放,以和人情【六一】。
」后数日又言:「近日畿內诸县,督索青苗钱甚急【六二】,往往鞭挞取足,至伐桑为薪以易钱货【六三】,旱灾之际,重罹此苦。
夫动甲兵,危士民,匱财用於荒夷之地,朝廷处之不疑【六四】,行之甚锐;至於蠲除租税,□裕逋负以救愁苦之良民,则迟迟而不肯发。
望陛下自奋英断行之,过而养人【六五】,犹愈於过而杀人也【六六】。
」復请对面论,上感悟,即命维草詔。
詔出,人情大悦。
维本传云:詔出,人情大悦,是日乃雨。
然实录不载是日雨,恐本传或有润饰,今不取。
本传又云【六七】,有旨根究市易、免行利害,权住方田,编排保甲,罢议东、西川市易。
按此詔未出,维已同孙永根究免行利害矣。
权住方田、保甲等,见四月二日,特不当就此并书。
会要三月六日有詔求直言,而实录无此【六八】,二十八日乃有此詔【六九】。
一月不应两詔,或会要误也。
知制誥王益柔言:「试將作监主簿麻皓年尝注孙、□二书及唐李靖对问,颇得古人意旨,兼自撰临机兵法,甚精当。
欲望许进所注书,或可採录,乞加试用。
」从之。
李靖兵法世无全书,略见於通典,今对问出於阮逸家,或云逸因杜氏益之也。
詔诸路安抚使司,许差机宜官【七○】出入提举训练义勇、保甲。
上批:「比来流民往京西者,经过京师,恐无资粮,或致饿殍,可相度賑济。
」中书言:「民既失业流移,道过京师,苟给以粮食,远近相传,来者不已,则难以周给,而近畿又未有兴工用觽之役以募之。
臣等以为莫若詔流民所往州郡,募其少壮者充役,疾病老幼者则计口给食。
」遂詔京西路监司官分定州军速检计,隨处当兴大小工役,募流民给钱粮兴修。
又詔:「河北、河东、京东西【七一】、荆湖、淮南、江南、福建、两浙、永兴、秦凤、梓州路灾伤州军,贼\盗罪至死者减死决配发募;赃及二千以上刺配广南牢城,不满二千刺配千里外牢城;强□不杀伤人,元谋\及下手人各依法【七二】,余刺配广南牢城。
非闕食饥民,自依常法。
令诸路转运\司体量辖下灾伤州军,因闕食而为盗者,依暣断遣,毋得下司,候丰熟日缴纳中书。
」
斩內殿直行王进、康得於班门。
本班长行长隨【七三】告其给假逃背为盗,鞠之得实也。
以隨为右侍禁。
王韶言:「是月甲寅,走马承受公事张佑齎暣字黄旗付本司,告諭熙河將士:『如能协力一心,用命破贼\,广有斩获,当比收復河州,倍加酬赏。
』士皆感奋,军声大振。
」李宪传云:河州见急,宪趣驰至军【七四】。
晨起帐中,张暣字黄旗告吏士曰:「此旗,上所赐也,视此以战,帝实临之。
」士爭奋用命。
按王韶所言,乃张佑齎至,不知与宪所张,为一为二。
曾布既受詔同吕惠卿根究市易事,或为布言:「中书每以不便事詰嘉问,嘉问未尝不巧为蔽欺,至於案牘往往藏匿改易,如不惩革此弊,虽根究无以见其实。
」布又闻嘉问已呼胥吏持案牘还私家隱藏更改,遂奏乞出牓以厚赏募告者。
明日,二十六日。
上批:「依奏付三司施行。
」布即牓嘉问所居。
又明日,二十七日。
惠卿至三司,召魏继宗及行人问状【七五】,无一有异辞者。
惠卿退,以继宗还官舍,詰布所以辟继宗为指使缘由,再三诱胁继宗,令诬布以增加所言。
继宗不从,反具以告布。
惠卿又遣弟温卿密造王安石言张牓事,且曰:「行人辞如一,不可不急治继宗,若继宗对语小差,则事必可变。
」而嘉问诉於安石尤切,安石欲夜收张榜,左右白以有御宝批,乃止。
是日,二十八日。
惠卿以急速公事求独对,布亦具继宗所告曲折以闻,并言:「惠卿所见不同,不可共事,乞別选官根究。
」未报,而中书建白,三司承內降当申中书覆奏取旨,乃擅出榜欲按治。
詔官吏特释罪,其元批依奏指挥更不施行,榜仍缴纳中书。
布论三司奏请御批,例不覆奏,且三司尝申知中书,虑无罪可放。
寻有詔如布请,惠卿等愈侧目矣。
注释【一】知虔州都官员外郎刘彞「虔」原作「处」,据下文及宋史卷三三四本传改。
【二】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
【三】上又忧熙河城寨气势未相接「势」原作「道」,据阁本改。
【四】申提举司体量诣实「诣」原作「指」,据阁本改。
【五】多寡之数「寡」原作「募」,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一四、六六之三七改。
【六】馆阁校勘「馆阁」原作「阁门」,据阁本改。
【七】履因求对「履」原作「上」,据阁本改。
【八】二月原作「三月」,据阁本、活字本及本书卷二五○熙寧七年二月辛卯条李燾注改。
【九】三边借职王尹按:宋低级武官有三班借职而无「三边借职」,疑此处「边」为「班」之误。
【一○】濬川杷「杷」原作「把」,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濬汴河改。
【一一】闭塞鱼肋河「闭」原作「开」,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八熙寧六年十一月丁未李燾注改。
【一二】若不輟工「不」原作「下」,据阁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改。
【一三】要见本后如何具奏阁本「后」下有「来」字,於义较长。
【一四】大使臣原作「大臣使」,据阁本乙正。
【一五】復增两浙预买紬绢十二万「復」字原脱,据编年纲目卷一九及文义补。
【一六】劾罪以闻「劾」原作「效」,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七】须考问从前差役卖屋纳役钱孰多孰少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役法「屋」下有「赔填者与今卖屋」七字。
疑是。
【一八】赊糶糯米「糶」,疑为「糴」字之误。
【一九】其言提汤缾亦令出钱必有人「其」原作「且」,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二○】若每每忤圣意原脱一「每」字,据阁本及同上书补。
【二一】不知臣欲以此何为「此」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二】凡近臣有夙望者「夙」原作「风」,据东轩录卷一○改。
【二三】张粹明罢司农同上书「农」下有「也」字。
按此句与上句「曾子宣罢司农也,吕吉甫代之」为並列句,疑脱「也」字。
【二四】则纳丞簿言「则」,同上书作「尽」;「簿」原作「薄」,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二五】苏□司马光纪闻卷一六同。
按本书卷二一五熙寧三年九月乙未条李燾注引司马光日记作「苏袞」。
下同。
【二六】张鍔本卷甲子条作「张諤」。
【二七】看详边储「看」原作「考」,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八】共思於悠永「共」原作「若」,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二、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契丹国志卷二○改。
【二九】事如闻於违越「闻」原作「间」,据同上三书改。
【三○】理惟至於敷陈「惟」,同上三书作「蕒」。
【三一】尽合拆移「拆」原作「折」,据上引宋会要及治蹟统类改。
【三二】疆埸「埸」原作「场」,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及契丹国志卷二○改。
【三三】禧书未拆「拆」原作「折」,据阁本、活字本改。
下同。
【三四】日录原作「目录」,据阁本改。
【三五】龙川略志「略」原作「別」。
按下文「禧初至时,上既面諭之矣」两句,乃龙川略志卷四契丹来议和亲中语,故据改。
【三六】转运\使「使」原作「司」,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七】前御史盛陶亦言「言」原作「然」,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八】今官收利薄「今」原作「令」,据阁本改。
【三九】不知可信否「否」字原脱,据阁本及文义补。
【四○】县官为给则三司经费无穷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传,「给」下有「事」字,「无穷」作「有限」。
【四一】已少二千八百余贯「贯」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二】承例行下时估据下文「自免行后来买卖造作,不得下行看估」句,疑此处「行下」二字为倒文。
【四三】吕嘉问「吕」原作「召」,据阁本改。
【四四】岁铸钱三万五十緡「十」,阁本作「千」。
【四五】在枢府考核文据「枢」下原衍「密」字,据邵氏闻见前录卷四、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刪。
又同上二书,「核」作「校」。
【四六】且雁门者古名限塞「者」字与「限」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七】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不」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八】补节级人员「节级」二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九○兵志,宋会要兵四之七、食货二之四补。
【四九】具奏所闻于继宗者「具」原作「且」,据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二熙寧元祐议论市易、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或市肆所无「市」上原衍「非」字,据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九刪。
【五一】非布私忿移怒「私」原作「沿」,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二】朝廷自来约束边臣不令生事「自」原作「己」,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
又「朝廷」上宋会要有「郭庠事」三字。
【五三】尝越封陲之守「陲」原作「邮」,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契丹国志卷二○改。
【五四】窃惟两朝抚有万宇「宇」原作「守」,据阁本及宋大詔令二三一答契丹国书、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一、治蹟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及上引契丹国志改。
【五五】具达本国「国」,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宋大詔令、契丹国志作「因」。
【五六】监京城门「京」原作「禁」,据阁本及涑水纪闻卷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跡改。
【五七】可令司农寺发京仓常平麦「京」原作「寄」,据治蹟统类卷一二神宗圣政改。
「麦」,阁本及上引涑水纪闻、宋史全文卷一二均作「米」。
【五八】益置官场出糶「益置」原作「並至」,据阁本及上引治蹟统类改。
【五九】政失厥中「政」原作「致」,据阁本及宋大詔令卷一五四政事、宋会要帝系九之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跡改。
【六○】歷月滋久「月」,上引宋大詔令、宋会要作「日」,疑是。
【六一】有所蠲放以和人情「所」字原脱,据宋史全文卷一二、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一圣德补。
【六二】督索青苗钱甚急「钱」原作「者」,据宋史卷三一五韩维传改。
【六三】以易钱货「货」原作「贷」,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六四】朝廷处之不疑「处」原作「虑」,据同上书及编年纲目卷一九改。
【六五】过而养人「而」,宋史卷三一五韩维传及上引编年纲目作「於」。
【六六】犹愈於过而杀人也同上二书作「犹愈过於杀人也」。
【六七】本传又云「又」原作「反」,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跡下改。
【六八】而实录无此「无」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六九】乃有此詔「乃」原作「又」,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文义改。
【七○】机宜官「官」字原脱,据阁本补。
【七一】京东西阁本作「京西」。
【七二】元谋\及下手人各依法「法」原作「发」,据阁本、活字本改。
【七三】长隨阁本作「傅隨」。
【七四】宪趣驰至军「驰」原作「治」,据阁本及宋史卷四六七李宪传改。
【七五】召魏继宗及行人问状「召」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传、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