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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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二十二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寧四年四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二十二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熙寧四年"辛亥,1071"

全文

夏四月丙辰朔,降詔□刑。

丁巳,太常丞许將为集贤校理。

將上所业,召试学士院中等也。

罢章惇相度夔州路差役。

以惇言经制渝州夷贼\疆土,难遍歷诸州,欲止以渝州役事立定条约,推行於一路。

上批诸州役事不同,难止用一法,故罢之。

上怪惇避事,王安石为惇解释,且言惇材极高,但为流俗人所毁耳。

上曰:「必不如吕惠卿。

」安石曰:「诚\如此。

然如惇亦自为少及,但轻肆尔。

」三月二日丁亥,遣惇经制渝州夷贼\。

司农寺言:「开封府界诸县民岁纳役钱,其乡村第四等已下並免,如非单丁,即与第五等轮差壮丁【一】。

」从之。

他日,上与王安石言:「第四等助役钱可惜直放了,不若使种桑,而役钱得免。

」安石曰:「桑者,將使人人种之,若须第四等免役钱而后种,则种者有限矣。

但当令保长及保正督课使种,不种,则保长及保正纠举罚钱,入纠者而为官司所纠,则并保正出罚。

如此,则人人皆种桑如课,不须免役钱也。

役钱一事,可以銟保甲习武艺。

」五月十六日、十月一日,七年正月十三日。

詔:「闻弃囉兀城堡,將官燕达等军回遇贼\多覆没,令陕西都转运\司体量实数以闻。

」寻又以走马承受所奏数与前不同,詔鄜延经略司【二】并燕达各具上所亡实数。

十二日事,燕达回军遇贼\,本传无之。

內侍省入內殿头王化基不合直批圣旨於內酒坊取吏人。

枢密院札子,奉旨令本省依理施行。

上以诸司取吏,非待执政稟旨,乃詔自今须是送朝廷出文字,不得直批圣旨及依奏,余依例。

上諭枢密院曰:「內臣宫中干事须称圣旨,若一一关申中书、枢密院,则伤繁碎或稽缓不及事,可令本省具久例开析以闻。

」其后具到例三十七件,皆一时须索,非出令者,尽得如例施行。

戊午,京西提举常平等事陈知俭请先罢许州衙前管勾公使库,以军员主之,月给食钱三千,从之。

初,诸州差衙前管勾公使,多所赔费,有至破坏家产者,及是遂更用军员代之。

其后遍及诸路悉用此法,人以为便。

庚申,上批:昨宣抚司令诸路简刺蕃捉生,乃取於係籍熟户,不惟分却蕃部门族势力,又徒费廩给而无益旧数。

乃詔於近招降到蕃部中选少壮武勇者为之,毋过三千人,其熟户更不拣选。

韩絳言:「臣昨至渭州,与本路经略使蔡挺议及边计,大抵言秦、庆二路兵寡弱,宜各与增三五千人,別调东兵二万於同耀州、河中凤翔府,就粮草分屯。

挺愿自將於邠、寧州为四路行营驻军之所,更不领逐路公事,止兼提举城守之备,并出战兵马专为应援,候知贼\界点集及来犯一路,即领所將二万或更於邻路追兵往彼,与本路出战汉、蕃兵会合,分守要害,令诸城寨为清野坚壁之计,乘贼\疲惰即往袭击。

如此则比庆历以前陕西增兵其数至少,所费易办。

臣察挺实有才谋\,处置一路边事,训练抚遏,恩威並行,观其策画,显尽忠力,望召挺赴闕。

」王安石以为专委挺,则挺必为本路计太多,恐不便於诸路,奏寢不报。

朱本削去,今从新本。

辛酉,辽主遣利州观察使萧广、太常少卿张遵度;其母遣怀化节度使耶律翬、起居郎知制誥张少微来贺同天节。

壬戌,太子中允、崇文院校书范育检正中书户房公事。

育言:「中书法度政令,矫枉过直,从权失正,立本不一,故三年於兹而事益纷错。

」力辞新命,许之。

许免检正,在十八日,今并书。

环庆路都鈐辖亓贇、秦凤路鈐辖刘舜卿、永兴军路鈐辖刘斌专管勾训练陕西权驻泊军马,贇驻邠州,供备库副使郭需副之;舜卿驻涇州,西京左藏库副使白玉副之;斌驻河中,內殿承制郝旻副之。

时环庆新经兵变,且西夏未庭,故遣贇等训兵万五千人分屯要郡。

此段更参考五月一日所书。

上令:特与贇等公使犒设,□支散银楪子教阅。

王安石以为犒设,令本州一体可也,支散银楪子,仍须令诸州军士一体。

今特支散万五千人,未足得此万五千人心,而诸军不得者皆將觖望,不必致变,但使其临战莫肯尽死,则害事大矣。

凡两日与枢密院反覆论之,上卒从安石言。

他日,此段,日录在五月九日。

安石又以为诸军宜各与钱作银楪子之类劝銟习艺,然宜为立条例,使诸路一体,不然,则诸路各务为厚以相倾,而无艺极。

文彦博曰:「付与州郡公使,当听其自使。

向时,曾令公使置例册,端午,知州送矃子若干个,亦上例册,人以其削弱为笑。

」安石曰:「周公制礼,籩豆贵贱皆有数。

籩豆之实,葅醢果蔬,皆有常物,周公当太平之时,财物最多,岂可制礼务为削弱可笑。

盖用财多少,人心难一,故须王者事为之制,则财用得以均节,而厚薄当於人心也。

吏部侍郎、新知邓州韩絳请於通进司下奏状,从之。

癸亥,著作佐郎、馆阁校勘蒲宗孟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编修中书条例邓润甫检正中书户房公事,並迁太子中允。

广南西路鈐辖陈箴言:「钦、廉等濒海州蛋户如自造船入海採珠,即从其便,贫者听土人收养,更不科罪,所贵海户无飢穷流徙之人。

」从之。

詔罢陕西见行交子法。

先是,陕西军兴,转运\司患钱不足,沈起请限以半岁令民尽纳铜铁钱於官,而易以交子,候三五岁边事既息,復还民钱。

宣抚司奏行之。

知邠州张靖数言其不便。

会李评、张景宪出使延州,因令访利害,评等奏如靖言。

景宪谓交子之法可行於蜀,不可行於陕西,將使细民流离失业,无以为生,故罢之。

正月庚戌、三月戊子可考。

上批:昨简诸路配军为陕西强猛指挥,访闻陕西军州不依元降指挥选补,不给衣粮,而使依厢军例推车作役,致无以自给,尤非便。

磤詔强猛为禁军,粮赐视壮勇在其上,令步军司统辖,逐路都总管司差拨。

上批:王文谅虽已令陕西转运\司劾奏,缘文谅事多欺罔,沮辱边威,启侮戎丑,恐须朝廷推治及许令前后隨行出军之人告首所见罪状,庶令缘边將校不敢诞妄以希功赏。

迺詔陕西选官鞫於邠州,仍令王广渊勘会,除□逵【三】案所通事外。

更有明白罪状,悉关送制勘院施行。

詔付赵□:闻鄜延路诸军数出,至鬻衣装以自给,可密体量,如合济接,止作帅指挥借与一季衣,以渐□约纳,仍常切照管,务令劳佚均齐,无致失所。

先是,王安石言於上曰:「今士卒极窘,或云有衣纸而擐甲者,此最为方今大忧。

自来將帅不敢言賑□士卒,賑□士卒,即觽以为姑息致兵骄。

臣愚以为亲士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爱而不能令,譬如骄子不可用也,兵骄在於爱之之过。

前见陛下言郭进事,臣案进传,言进知人疾苦,所至人为立碑纪德政,惟士卒小有违令輒杀。

又太祖尽以所收租税付之具牛酒犒士卒。

进所杀必皆违令者,至於犒赏士卒,知其疾苦,必已备尽人情。

惟其能如此,然后能杀违令者而令无怨。

不然,则进何以能用其士卒每战必克?今將帅於抚士卒,未尝敢妄用一钱,视士卒穷困如此,然无一言闻上,盖习见近俗。

臣恐士卒疾困则难用,且或復有庆州之变。

谓宜稍宽牵拘將帅之法,使得用封桩钱物隨宜賑□士卒,然后可以责將帅得士卒死力也。

」又言:「诸帅已是选择,虽未足倚办,然亦皆粗识事机。

若朝廷远处指挥,不若责令就近制置。

」上使安石作文字指挥诸路,既而枢密院迟留不决,於是安石闲白上,上曰:「已有手詔与赵□矣。

」然诸路未有也。

丙寅,环庆路经略使王广渊言:「昨庆州兵变,臣以权宜牓諭,应缘坐家属皆特免罪。

今准朝旨,具人数、军分、姓名,窃虑別有处置,欲望少假臣閫外之权。

」詔:「柔远寨作过军士缘坐骨肉,依广渊所奏。

其庆州叛军已就戮,同居骨肉配充奴婢,及年二十已上刺配京西者令勘会,內有服纪於法不当缘坐即释之,充军者给公据,已隶军而配湖北者更不改配。

丁卯,侍御史知杂事邓綰言:「知亳州富弼责蒙城官吏散常平钱谷,妄追县吏重笞之;又遣人持小札下诸县,令未得依提举司牒施行。

本州签判、管勾官徐公笃以书諭诸县,使勿奉行詔令。

乞尽理根治。

」詔送亳州推勘院,其富弼止令案后收坐以闻。

綰又言:「乞下诸路提举官,凡行移青苗文字,止以贷助粮种、钱谷为名。

」不行。

朱史以不施行刪去,新本谓綰乞改青苗文字,是自知此法为非,復存之,今从新本。

富弼言:臣已三奏乞独坐臣重责,特赐矜贷其余官吏,兼第三奏乞於青苗事上但违犯不以轻重,臣亦合一面招认。

近又闻勘院推究职官见行移文牒,往来数次,臣窃观朝廷力行支散青苗钱斛,必谓有利於天下。

然以臣所闻,四方髃议此事害多利少,故臣愚意不愿支散。

又缘忝为长吏,不欲明明废格新法,將来合散夏料之时【四】,即指挥州司依例举行,又恐诸县便行支散,遂勘会得管勾钱斛官徐公笃、权观察支使石夷庚各曾往诸县季点,篃识知县、县令,臣因令密与书题,不得支散,兼令丁寧说,向若妄乱广行支俵,將来人户逃移,带却官本钱斛,县司上下公人必鴲摊赔。

兼徐公笃、石夷庚並曾执覆,若如此恐致不便,臣即时叱去,二人既不敢违臣指挥,各曾因书传臣之意諭与诸县,遂亦不敢支俵。

昨来不散青苗钱斛,其罪决不在他人,而臣专主其事,情状甚明,所以臣累奏,乞独坐重责正为此也。

以臣今此招伏罪犯,并累奏事理,並乞降下推院,令照会取勘。

窃念臣本意,却欲粗存事体,若明行指挥州县不得支散,即显格朝廷新法,若便依法尽令支散,即恐向去催督不前,必致逃移却贫下人户,又使县司上下公人枉遭摊赔,破坏家业,两皆不便。

所以臣及期举行条法者,冀免废格之名,復密諭县官不令俵散者,是不欲使贫民逃窜,及不致县司公人填赔家业,似两得便。

今朝廷尽理根究,臣亦须至尽理申陈,盖事不获已也。

臣今且说青苗一事,天下之人不以贤不肖皆知为害愈久愈深,只是朝廷不知,此亦无可柰何。

况自初行法,內外大小臣僚及被逐者台諫官论说不一,曲尽弊病。

又闻后来弊病转多,臣以老病昏塞,不能一一条上,但乞圣慈检聚前后臣僚理会青苗文字,集百官定议,便见利害。

臣如此略具辨明者,只为因朝廷根勘,故难隱默,即非强自文饰,苟求免过。

所有今来本州不敢散青苗钱斛,並是臣独见,情愿当严谴,虽死无悔。

其余徐公笃以下州县官吏,只有不合隨顺臣指挥愆过,即望圣慈察其情理,別无深切,特与矜恕。

此章当刪取,汪应辰云此章恐当存之,今悉具载。

辛未,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右丞钱明逸卒。

癸酉,翰林学士、勾当三班院杨绘权御史中丞,翰林学士韩维兼翰林侍读学士。

自冯京罢,御史台闕中丞,陈荐、孙固皆权领台事,於是上欲用维。

王安石言:「维必同俗,非上所建立,更令异论益炽,不如用绘。

」上从之。

河东都转运\使、天章阁待制刘庠权知开封府,代韩维也。

詔:两浙路提举常平等事、职方员外郎林英,太常博士张峋,管勾常平等事、著作佐郎王醇並冲替。

先是,中书以两浙路水利、差役事皆不举,已差殿中丞张靚代醇,又下提点刑狱王庭老体量,庭老言英等自置提举司以来,未尝出巡,惟峋尝至明、越二州而已,故三人俱责。

会要言英等在任不推行新法。

时张峋丁忧,候服闋依冲替人例知璧州。

林英二年十一月差府界,闰月改两浙。

太博、知鄞县张峋二年十一月差两浙。

前宣州司理王醇二年十一月差两浙,三年十二月,审官就移合入差遣张靚往代之。

詔天下军器除三路缘边已差官阅视,其他路令转运\司於逐州军各选差官相验,分为三等,转运\使副、判官分诣逐州军督趣,事毕以闻。

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年三月九日。

检校水部员外郎、汝州团练使潭州安置种諤为贺州別驾。

初,王安石论諤当深责,以慰谢关辅人心,请置之广南。

上曰:「须諤离陕西。

」於是再责。

甲戌,试將作监主簿常秩为右正言、直集贤院、管勾国子监。

初,秩不肯仕宦,世以为必退者也。

及王安石更定法令,士大夫沸腾,以为不便。

秩在閭阎,见所下詔书,独以为是。

被召,遂起,及对垂拱殿,上问秩:「先朝累有除命,何以不起?」秩言:「先帝容臣辞免,故臣得久安里巷。

今陛下迫臣,不许稽违詔旨,是以不敢不来,非敢有所辞择去就也。

」上嘉之,徐问当今何以免民冻馁。

秩言:「法制不立,庶民食侯食,服侯服【五】,此今之大患也。

」且言:「臣才不適时用,愿得復归。

」上曰:「卿来,安得不少留乎!俟异日不能用卿,然后有去就可尔。

」初议除秩官,王珪曰:「可太子中允。

」上曰:「待此等人当適理分之宜。

」乃有是命。

林希野史云:常秩,潁州人。

皇祐中【六】,欧阳修为州,刘敞、王回在郡,日与之游,闻常秩居里巷,有节行,闲与之宴集,由此知名。

秩不能为文,故罢进士,无他才能。

回与规磨之,学问稍进。

修崇銟秩太过,力荐於朝,屡召不至,由是天下仰望,以为异人。

就除试將作簿。

英宗即位,召之,以疾辞。

今上即位,公著密荐於上,及除御史中丞,又荐秩自代。

庚戌岁,公著黜守潁,修亦赴青州,道过潁。

秩时已有仕意,二公与秩谈及时政,皆主以为是,修隨折之,安石乃敕本郡以人船送秩赴闕。

辛亥五月至京师,馆於太学。

召对,上问秩所以久不起之意,秩对:「先帝召臣以官,故臣不敢至。

陛下不以官召臣,臣所以起。

」上大悦。

又问安石、修、公著优劣及时事是非。

秩对青苗等事皆合古义,安石知经知道,公著不知经不知道,修於浮文为长耳。

明日,除官右正言、直集贤院、判国子监,面赐緋鱼。

后除直舍人院、天章侍讲,又除起居注,供諫职。

无月不除官,用悦其心。

安石方尽逐学官,用亲知传授己学,凡更制学事,李定、张琥一稟於安石,隨顺之,秩一无异论。

秩素喜三传之学,安石黜春秋,不立学官,秩亦无一言。

銓事不晓吏文,供諫职默然无一语,中外皆笑之。

邓綰除杂端及中丞,皆举秩自代。

修自去潁,每为诗思潁,无不及秩,共为几杖之游,公著荐之尤有力,一旦秩为安石所诱,特起仕宦,议论时事附会,二人大失望。

公著方黜居潁,修又致仕来归,秩方起,闻其誉安石而短己,遂不復与见。

又惠卿、惇、括三人事修甚谨,及修老失势,安石专政,三人者不復顾修,及归潁,又失秩,终身自咎,以为知人之繆。

秩之学本出於回,平时修待回不及秩厚,至是回死,修以文祭之曰:「利害不动其心,进退不更其守,处於觽而不隨,临於得而不苟,惟吾知子於初,人徒信予於后者。

」其意在秩也。

希又云秩病心,竟自刎死。

太常博士、签书河东节度判官李实,太子中允、馆阁校勘、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刘摰,並为监察御史裏行。

故事,御史不带馆职,以馆职充御史自摰始。

实,洛阳人也。

王陶传:司马光尝荐实,及孟恂,赵彦若章留中。

摰未及陛对,上言:「亳州官吏昨以住滯俵散青苗本钱,下本路转运\使差官取勘,及今累月,尚未结绝。

访闻命官及干系人等,在禁者甚觽,遂成大狱,惊骇物听。

臣愚以为本州官吏所犯,止於不依限支散青苗钱,其罪可以一言定,非有晦隱难穷之状,而起狱不止,有司未测朝廷风旨,张皇事势,连逮证佐。

当此暑月,殊可矜恤。

欲望速降指挥,严责勘司,须令日近圆结,其照证人逐旋先次簄放【七】,所贵盛暑不致淹延。

」案摰奏议具此。

本传乃云:狱起不止,小臣意在倾故相富弼以市进。

今弼已责,愿□州县之罪。

此饰说也,兼此时弼亦未责,传盖因刘安世所作摰文集序。

司马光日记:刘摰为检正官,介甫將黜富公,摰数諫止之,由是出为御史,富公竟坐夺使相。

摰上言:亳州簿、尉、典级皆坐不散青苗钱申劾,以前宰相所为,岂此曹所能制?由是簿尉以下特宥之。

当是时,摰在台諫中最为敢言,周伯药云。

六月二十一日甲戌可考。

权庆州北路都巡检崔昭用,柔远寨主孙宗信、都监木信之各降两官,坐所部蕃落盗器甲,开城门欲应庆州叛军,而昭用等不能禁。

詔德音特责之。

詔自今天下上雨雪状,司农寺每月缴进。

新纪书此,旧纪不书。

是日,王安石白上:「保甲习武艺新法如何?」上曰:「候秋冬闲,差役事了当颁行。

」又谓安石曰:「人不能无过失,卿见朕有过失,但极口相救正,勿存形跡。

」安石谢曰:「当尽死力,不敢存形跡。

」上虑难济,安石曰:「此在陛下,不可以他求。

观今年人情,听上所为,不敢侮慢,孰与去年?」又曰:「陛下圣德日躋,风俗会丕变,何忧难济!」此据日录。

新法之行否,端在此际。

而实录、朱墨本及新本皆闕不书,今特书之。

丙子,权发遣提点河北刑狱、都官员外郎王广廉权发遣本路转运\副使、兼都大提举糴便粮草催遣黄御河纲运\。

王安石言其可用也。

通判大名府、职方郎中钱昌武与堂除知州。

广廉言昌武散青苗钱有劳也。

遣太常博士陈充体量宿、亳等州灾伤,仍令本路修飭武备。

先是,上批:「闻宿州之民乏食,盗贼\充斥,人不安处,见禁死罪近五百人,未获军贼\亦不少,乃所至全无武备。

若不速賑济,必聚为盗贼\。

」本路皆不奏,故遣充。

太常丞、集贤校理、同知礼院许將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李定辞说书,除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公事。

定辞说书,已附去年十二月戊寅。

西作坊副使、知寧州田諲迁皇城副使、諲尝与西贼\战有功,又招安庆州叛兵为多故也。

置太医丞,请给、佩鱼视殿中省尚药奉御,班□其下,以处医官之产科、小方脉者。

中书奏:检正中书吏房公事李清臣兼编修中书条例。

詔罢之。

此据御集。

寻自太子中允復为校书郎,通判海州。

此据曾布制集及晁补之行状。

韩絳既责,清臣愿还旧秩,且求外任故也。

戊寅,集贤校理赵彦若兼崇文院检討,编修会要。

赐右赞善大夫□安度进士出身。

先是,宰臣富弼言:「安度召试舍人院,闻考试入三等,论四等,止以「绿竹青青」诗不依注解作王芻萹竹,遂定入五等,改一官,报罢。

窃详安度命意,必谓王芻萹竹柔脆常草,不足兴咏卫武公有德之人,以注说迂曲,非诗人本意也。

又按史记河渠书「下淇园之竹」,则知淇澳之竹,祗是竹箭之竹也。

又据陆德明释文,青止音箐,茂盛之貌【八】,故安度直以绿竹茂盛立为题意,於理甚通,未为不识题义。

乞赐再取安度所试三题详定,如俱入等,隨其文艺,特与一科名。

」下学士院看详所试並为合格,惟诗不合自出己见,亦非紕繆,故有是命,復追先授一官。

庚辰,命王安石提举修编敕,罢虞部郎中阎綬知济州,以都官员外郎、权发遣盐铁副使马默代之,仍令京东转运\、提点刑狱具析所见新知济州罗希古庸懦,不可临郡事状以闻。

御史知杂事邓綰言「希古初未到官,监司素不识面,而违制擅举綬以代希古,乞推劾」故也。

日录云【九】:綬与提点刑狱孔宗翰尝为交代,故宗翰自提点改知蘄州,改知蘄州,疑坐此,当考。

上忧西人深入,王安石论其必不然,曰:「以韩絳之果,种諤之狂,然兵行百十里,已自行极危,彼独安能深入而不虞后患?就其敢尔,非我所忧也。

詔周嵩、庆、懿三陵百子户,止留七户,余放归农。

辛巳,河阳三城节度使、司空兼侍中、集禧观使曾公亮判永兴军,宣徽南院使、雄武军留后、判永兴郭逵判秦州。

先是,吕大防罢延州,上曰欲使郭逵往【一○】,问王安石曰:「永兴宜得一重人,卿以为孰可?」安石曰:「曾公亮精审善镇抚,宜使之往。

」上疑公亮惮行,安石曰:「就除其子孝□为陕西转运\副使以慰其意,彼必乐行。

且公亮已老,得孝□在彼助之最便。

」既而復用赵□,遂中輟。

於是韩縝残虐事闻,僉欲徙之,故以逵代縝,而公亮治永兴如初议。

涇州就粮蕃落兵士安吉为右班殿直,赐绢百疋,钱百千,与陕西监当差遣。

吉告本营党仙等谋\叛,伏诛,故赏之。

赵□言:「昔郭进在西山,筦榷之利悉以与之,任其贸易,由是遂富於财,得以养募死力,闲得戎狄情状。

今延州岁计用钱万緡,官以二千为额,今虽倍得,亦復不足。

愿贷万緡回易取息,以养汉蕃士卒,责其死力。

」詔经略司借以封桩钱二万緡,为本州回易公使钱之本。

壬午,詔:闻陕西多劫盗未获,令五路经略安抚司重立购赏,严责官吏早令静尽,及令知太原府吕公弼体量本路提点刑狱以庆州军变尝发诸州义勇守城事以闻。

后公弼言已下逐州不得擅发,如已调发,悉令放罢。

中书言:「选人磨勘并荬奖、致仕、改官,前后条例不一。

请自今节度、观察判官六考,进士太常丞,余太子中舍【一一】;不及六考,进士太子中允,余著作佐郎。

支使、掌书记、防御团练判官六考,进士太子中允,余著作佐郎;不及六考,进士著作佐郎,余大理寺丞。

两使推官、令、录事参军、军事判官六考,进士著作佐郎,余大理寺丞;不及六考,进士大理寺丞,余卫尉寺丞;不及三考,进士光禄寺丞,余大理评事。

初等职官知县、录事参军,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六考,进士大理寺丞,余卫尉寺丞;不及六考,进士光禄寺丞,余大理评事;不及三考,进士大理评事,余奉礼郎。

判、司、主簿、尉七考,进士大理寺丞,余卫尉寺丞;不及七考,进士光禄寺丞,余大理评事;不及五考,进士大理评事,余奉礼郎;不及三考,进士奉礼郎,余將作监主簿。

」从之。

选举志第二卷:选人磨勘节度、观察判官六考,进士太常丞,余太子中舍;支使、掌书记、防御团练判官六考,进士太子中允,余著作佐郎;两使推官、县令、录事参军、军事判官六考,进士著作佐郎,余大理寺丞;初等职官知县、知录事参军,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六考,进士大理寺丞,余卫尉寺丞;判、司、主簿、县尉七考,进士大理寺丞,余卫尉寺丞。

自节、察判官至簿、尉,考不及格者递降等。

流外人,三任七考,有举者六员,移令、通;有班行举者三员,与磨勘。

进纳人,六考,有职官或县令举者四员,移注;四任十考,有改官举者五员,与磨勘。

本志所书,与实录稍不同,今附此注。

降河东转运\副使、屯田郎中韩鐸一官,徙江南东路。

初,河外修建堡寨,以抚寧不守,囉兀城堡无援,詔□修及已修未毕堡寨,未得兴修,其军马並归本路。

鐸奏:「新修寨已废,止於定河【一二】对岸筑堡。

又缘向西生界,別无声援接应,止有隔河孤垒,难以固守。

今准朝旨,並未得兴修,实为先见。

」已而又奏河外□堡寨最为险固,通绥德城,將来开拓疆圉,基此足以进广声援。

朝廷跡其前后反覆异同,故有是责。

是日,王安石留身论助役事。

先是,两浙路提点刑狱王庭老、提举常平张靚率民助役钱多至七十万。

薛向为上言之,上亦疑焉,故以手詔问安石。

安石既对,他日又问,安石曰:「提举官据合出钱数科定,朝廷以恩惠科减,於体为顺。

」七十万数,据范祖禹誌杨绘墓,云绘亦因论此,连忤执政。

詔:权发遣发运\使皮公弼如薛向在任例举官。

是月,癈虢州玉城县为镇。

旧纪在初一日丙辰。

注释

【一】即与第五等轮差壮丁「与」下原衍「上」字,「轮」原作「输」,据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四刪改。

活字本「输」亦作「轮」。

【二】鄜延经□司「鄜」原作「绥」,据阁本改。

【三】□逵「逵」原作「达」,据编年纲目卷一九及本书卷二二○改。

【四】將来合散夏料之时「料」原作「科」,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改。

【五】庶民食侯食服侯服两「侯」字原均作「候」,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常秩擢用改。

【六】皇祐中「祐」原作「佑」,据阁本、活字本改。

【七】须令日近圆结其照证人逐旋先次簄放阁本同。

刘挚忠肃集卷三「圆结」作「完结」,「照证人」作「证佐人」。

【八】青止音箐茂盛之貌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五:「青青,茂盛也,本或作菁,音同。

」【九】日录云「日」原作「目」,据阁本改。

【一○】上曰欲使郭逵往据上下文义,疑「曰」字衍。

【一一】太子中舍阁本、活字本均同。

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卷一六九职官志均作「太子中允」,下文小字注同。

【一二】定河阁本、活字本均同。

寰宇记卷三八银州抚寧县条:「无定河在县北二十里。

」绥州废龙泉县条:「无定河一名奢延水,北自银州抚寧县界入境。

」一统志卷二五○绥德直隶州条载有奢延水"即无定河",较详。

此处疑为「无定河」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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