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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寧四年三月尽其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二十一
帝号 宋神宗
年号 熙寧四年"辛亥,1071"
全文
三月丙戌朔,上批:「闻太原府有乡村妇人数千,叫号入府门,纳农器,未知虚实。
其调发荒堆夫速放散。
令河东缘边安抚司体问其事。
」安抚司言,无之。
又詔陕西转运\使修囉兀城等堡寨,其见科买物並权罢。
丁亥,判大名府韩琦言:「怀州灾伤最甚,自春下户闕食。
近申转运\司贷以米粟,已下诸县支给,而提举常平仓司指挥罢给,止令转运\司以省仓米賑贷。
」上批:「方今河北有灾伤甚处,省仓岁计有限,必不能多賑给,常平、广惠仓斛斗须相兼支借。
令河北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觉察,州县无得阻抑,人户不尽支散,致逃移失所。
」
夔州路转运\司孙构、张詵言:「杜安行等奏討平夷贼\,斥地七百里,获鎧甲器仗三百,粮六百余石,见安集夷户佃蒔,起输租赋。
」詔遣著作佐郎章惇乘驛同转运\司制置以闻。
又詔:「夷贼\梁承秀、李光吉虽已授首,尚有王笃未获。
可令转运\司速选人擒捕,及諭使归首。
」六年二月末御批可考。
中书欲支章惇见任料钱、添支并给驛券。
上批:「惇已请添支,又请驛券,恐碍条贯,检嘉祐以来至近岁例呈。
」冯京言:「近方有此例。
」王安石曰:「嘉祐、治平已有例,且陛下患人材难得,今无能之人享禄赐而安逸,有能者乃见选用,奔走劳费,而与无能者所享同,则人孰肯劝而为能?如惇以才选,令远使极边,岂可惜一驛券?纵有条贯,中书如臣者,亦当以道揆事,佐陛下以予夺驭髃臣,不当守法,况有近例。
」上曰:「有例须支与,兼其所得不过数百钱,不为多也。
」四月二日丁亥,罢惇行。
先是,李承之荐惇於安石,安石曰:「闻惇极无行。
」承之曰:「某所荐者才也,顾惇才可用耳,素行何累焉?公试与语,自当爱之。
」安石见惇,惇素辩,又善迎合,安石大喜,恨得之晚。
此据邵伯温见闻录,或移入四月丁亥。
免河东运\粮草入西界;义勇、强壮、捉生户今年两税支移、折变,仍免一料和糴支移。
义勇凡一万五千人,其逃亡者五千余人並放罪,令復业,及权倚阁隨军係役人未纳残税,从转运\使韩鐸奏也。
权发遣延州赵焑言,西贼\犯抚寧,新筑堡不守,將士千余人皆陷没。
上阅奏閔然,曰:「近遣人至囉兀城探视来,见所筑堡殊不坚完,但一土墙围尔,固已忧之,今果亡千人。
边城举动,后宜深戒也。
」
先是,焑奏:「二月甲戌,贼\围抚寧,折继世、高永能等重兵驻细浮图,去抚寧咫尺,囉兀城兵势尚完。
种諤在绥德城节制诸军,若令永能等会囉兀城兵,与抚寧相应,贼\必奔溃。
闻諤茫然失措,欲作书召燕达,战悸不能下笔,顾转运\判官李南公等涕泗不已,乃追折继世兵回,方议战守,贼\已得志而归。
前此,臣数与韩絳言諤、继世皆不可用,恐貽朝廷忧,而絳不听也。
」达时为鄜延路都监。
永能,文岯从孙。
始,諤以兵六千属永能,先驱入银川囉兀城,五战皆克。
新、旧纪於丙戌日並书夏人陷抚寧堡。
戊子,上巳假,上召二府对资政殿,出陕西转运\使奏庆州军乱示之,上深以用兵为忧。
文彦博曰:「朝廷施为,务合人心,以静重为先。
凡事当兼采眾论,不宜有所偏听。
陛下即位以来,励精求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也。
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
」上曰:「三代圣王之法,固亦有弊,国家承平百年,安得不小有更张?」王安石曰:「朝廷但求民害者去之,有何不可?万事颓墮如西晋之风,兹益乱也。
」□充曰:「朝廷举事,每欲便民,而州县奉行之吏多不能体陛下意,或成劳扰。
至於救敝,亦宜以渐。
」上頷之。
彦博又言行交子不便。
上曰:「行交子诚\非得已,若素有法制,财用既足,则自不须此。
今未能然,是以急难不能无有不得已之事。
」冯京曰:「府界既淤田,又修差役,作保甲,人极劳敝。
」上曰:「淤田於百姓有何患苦?比令內臣拔麦苗,观其如何,乃取得淤田土,视之如细民□日然。
见一寺僧言旧有田不可种,去岁以淤田故遂得麦。
兼询访□□馽近百姓,亦皆以免役为喜。
盖虽令出钱,而復其身役,无追呼刑责之虞,人自情愿故也。
」彦博曰:「保甲用五家为保犹之可也。
今乃五百家为一大保,则其劳扰可知。
」上曰:「百姓岂能知事之曲折,知计身事而已。
但有实害及之则怨,有实利及之则喜。
虽五百人为大保,於百姓有何实害而以为劳扰乎?」安石曰:「交子事诚\如陛下言,行之非得已。
然陛下宜深思,财用不足,人材未有足赖者,於边事姑务静重而已。
若能静重以待边事,则夷狄未能为患,於是可以修內政;內政已成,人材足用,财力富强,则为之无不可者。
」
彦博又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
」上曰:「更张法制,於士大夫诚\多不悦,然於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上曰:「士大夫岂尽以更张为非,亦自有以为当更张者。
」安石曰:「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彊。
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
」彦博曰:「务要人推行尔。
」安石曰:「若务要人推行,则须搜举材者,而纠罢软偷惰,不奉法令之人除去之。
如此,则人心岂能无不悦?如赵子几在府界,案一王愷有滥有赃,而近臣乃或以子几案愷为刻薄小人,不当銟用。
上下相扇为苟且,不欲奉法,类多如此,则谁肯推行法制者?陈留一县因赵子几往彼修保甲,发举强劫不申官者十二次,以数十里之地而强劫不申官者如此其多,则人之被扰可知矣。
条保甲【一】乃所以除此等事,而议者乃更以为扰,臣所未喻也。
然更张事诚\非得已,但更张而去害则为之,更张而更害人则不可为。
又有事诚\可为,而时势之宜未可以为者。
如討夷狄,拓边境,於今时事之宜是未可为者也。
且礼记以为『事前定则不跲』【二】,今天下事要须前定,不可临时为人论议所移也。
」旧纪书戊子庆州广锐军叛,己丑,詔叛兵归首免罪,惟首恶不赦。
辛丑,詔得叛兵降者赏如斩级。
新纪但书庆州广锐卒叛,乙未平之。
是日,安石又为上论吕大防不能了延州。
上曰:「大防不如赵焑。
」又曰:「郭逵可用,但韩琦恶逵耳。
」又论种諤曰:「是所谓事成而卿,不成而烹者也。
陛下计利害与諤异。
」彦博因毁諤。
安石曰:「諤若委以兵三二千,令出入境上扰击蕃部,即似可用,顾不可纯倚仗也。
」上曰:「用諤如马隆,即无伤。
」己丑,遣內侍李舜举往环庆路詔经略司曰:「两营军士必非尽同谋\,父兄子弟难尽监守,宜止推究首谋\者家属处置,其余父子兄弟毋得监守,其务安存慰諭之。
应被胁从如能归首皆免其罪,如能执杀元结连之人,当议厚赏。
其已擒获即具得贼\之人驰驛以闻,当於例外行赏。
」庚寅,詔:「诸路置学官,州给田十顷为学粮,元有学田不及者益之,多者听如故。
仍置小学教授,凡在学有职事,以学粮优定请给。
」
又詔中书,五路举人最多处惟河南府,青州已置学官,余州皆选置教授,以蔡州观察推官陆佃等为之。
选陆佃等在辛卯,今并书。
条例司言:「欲令诸路转运\司具属州繁剧县分主户二万以上增置丞一员,以幕职县令人充。
」从之。
麟府路承受萧汝贤等言:「宣抚判官吕大防相度存新修堡寨,留三千人防托,有军士数百人諠诉於大防帐前,不能禁,斩一人而后定。
今所修寨实无益,望早处分。
」詔河东经略司并王庆民依所受宣抚司指挥,运\第一寨粮草、楼櫓等於神堂寨,移兵马近裏驻札。
先是,韩絳奏河外所修荒堆寨,久远不可守,已令废拆,且抽兵回,而大防独不肯,絳因使大防以便宜往相视,大防又迁延麟州不即往。
大风雨,役人暴露,终夜叫号,河外官皆以为言。
王安石白上曰:「朝廷便宜只付韩絳,岂可转付大防?欲戒大防,凡事当申宣抚司,毋得径行。
荒堆寨乞令毁拆,如宣抚使指挥。
」上疑大防方往相视。
安石曰:「若不决然可弃,絳岂肯如此?不须埙大防报也!」上既手札諭大防,乃降是詔。
此据吕大防家所藏三月四日御札并王安石日录刪修。
上谓安石曰:「绥、麟通路在理可为,但种諤仓猝,故不能终其事尔。
」安石曰:「西夏未寧,不害圣政,民力困敝实可忧。
今陛下即位数年,阅天下义理日多,求治之心日篤,邪说蔽欺日益,照察如此,何忧不治?朝廷既治,远人自宾,如尚倔彊沙漠,但当蓄财养力,考择人材,一举破之,岂但绥、麟通路而已。
」通绥、麟路云云,並据旧录,朱本削去,并载弃囉兀城后,今仍存此。
詔枢密院:鄜延种諤燕达、涇原周永清王寧刘庆种詁、环庆种诊\任怀政、秦凤向宝刘舜卿、麟府王文郁许咸吉曹偃张居等十四头项兵马,各曾出界遇贼\,並有斩获,其得功將校,契勘速与行赏。
此据御集,乃三月五日,考详十四人官职及功劳,□附见。
辛卯,上批:「已降指挥,依韩絳所奏,罢河外所修荒堆三泉寨,并追回□堡屯兵。
仍令河东转运\司速指挥诸处见役强壮、义勇人夫,悉令放散。
自今合用人夫,须奏听朝旨方得差发。
」遂詔陕西河东经略司、转运\司,若军期急速须调夫役,奏稟不及,方得据实数差讫以闻。
遣屯田员外郎周之纯相度广南东路均纳丁米,所过州县,有奉行新法不职者,体量以闻。
冯京曰:「数遣使不便,不如即与一监司名目。
」王安石曰:「数遣使极无害,可以试人材,今未试而与监司则可惜。
」上以为然。
既三月,乃命之纯权发遣本路提点刑狱。
周之纯未详邑里,均纳丁米用孙邈奏,日录有其事,当考详周之纯相度后如何施行。
除提刑在六月十四日。
彭汝礪誌金君卿墓云:丁米不均,积为广民患。
使者议论反復,更六七人未定。
及君卿为转运\使,搜括隱丁,人始无幸免。
分上、中、下三等,富者多取之而不为虐,贫者寡取之而易给,人乃以为平。
按此,则周之纯初未曾了得此事也。
壬辰,宣徽南院使、雄武军留后郭逵判永兴军。
初,命王广渊自庆移永兴,及广锐兵叛,朝廷忧之,乃罢广渊而更用逵。
时叛兵散扰关中,长安城守。
逵至,则撤警去备,追巡逻兵皆还,惟以重赏募吏卒入山谷擒盗,人情乃安。
天章阁待制、权三司使李肃之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江淮发运\使、天章阁待制薛向权发遣三司使。
向职未至学士,而赐以金带,示特恩也。
詔辽州官吏免劾罪,仍赐知州、司农少卿李宏敕书銟諭。
以河东路体量范育言「昨本路举兵出界,惟辽州约民力所胜,而餽不失期,转运\使犹以科调不如数而劾官吏,乞从矜贷」故也。
詔陕西、河东路经略司:「招纳蕃部须简阅团结强壮人,令著生业,平居不蠹边储,缓急可以御敌。
自今来者,有保任无奸诈,即依例与银绢安存,亦勿復遣人深入招诱。
」新陕西、河东路宣抚司勾当公事朱迪请对,詔迪罢行。
癸巳,改迪知陕州。
二月乙丑,不遣李崇贵。
命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昭州防御使、涇原副都总管张玉陕西招捉贼\盗,入內副都知、宣政使、陵州团练使张若水副之,应会合捕盗官並听节制。
若水至陕西,则叛兵已溃散,玉亦归涇原矣。
贼\已溃散,玉归本路,此据御集。
甲午,上批:枢密院言保甲扰人事,令王安石体量虚实。
安石以为问得颇有之,为奸人扇惑,恐刺为义军故也。
欲令提点司人分头抚諭,冯京言:「不须以五百人为一保,管仲內政寄军令亦只是五人为一保。
」上欲且罢都保正,安石曰:「不须罢都保正,保正非所以致人不安也。
」上言:「久远须至什伍百姓为用,募兵不可恃。
」安石曰:「欲公私财用不匱、为宗庙社稷久长计,募兵之法诚\当变革,不可独恃。
」上曰:「密院以为必有建中之变。
」安石曰:「陛下躬行德义,忧勤政事,上下不蔽,必无此理。
」上问建中所以致变,安石曰:「德宗用卢杞之徒而簄陆贄,其不亡者幸也。
」据日录於三月九日载此事,合附见,更埙考详。
三月十三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五月九日,合参照。
陈瓘论曰:安石云非什伍其民而用,不可以致治强,盖安石欲变募兵宿卫之法,故其言如此。
时枢密院言因置保甲有截指断腕者。
安石初以为然,既旬日更白上曰:「臣召问开封差役、公人,以为保甲皆人情愿,无不便者,实不如枢密院言。
又得赵子几奏:推究截指者两人,其一人遍问无有,一人盖因斫桑误伤,有三人为之证。
臣所问乃初倡言者也。
」此据日录十九日所书,安石持之不坚,则此时保甲必罢矣。
欲见事实,故具载之于此。
文彦博言:「向因进对,蒙询及黥兵、民兵利害,臣与□充即时略具大旨上对,然而天威之下,顷刻之间,固未详悉。
臣退而復思,自陛下临御以来,焦劳庶政,以兵者大事,尤所垂意。
三四年前,枢密院检录得开宝初至治平中,內外兵马大数颇甚详备【三】,遂议酌中定为永额,比至道前即差多,方庆历中即颇减。
內壮根本,外护边陲,去冗留精,適用省费,蒐补训练,皆有条理。
又以三路□□馽於羌胡,即有属户、蕃兵、弓箭手之类,以至次边州军尽置义勇,缓急调发以应征防。
若守將处之得宜,经久必无闕事。
兼向时诸路郡县,额外增置弓箭手,亦欲防虞盗贼\。
如此纪纲,臣以谓深协方今之宜,颇得备预之理。
设有未至,或有废坠,即当弥缝振举之可也。
恭惟太祖、太宗之定天下也【四】,止用此兵。
真宗、仁宗、英宗之守天下也,亦用此兵。
累圣相承,而无异道,歷年弥久,而无异法,故臣以谓协当今之宜,得备预之理,有未至而废坠者,弥缝而振举之可也。
今陛下以睿圣之德,承祖宗隆盛之业,中原之人不识兵戈者几百年,过於三代【五】。
所谓民不改聚,地不改辟,施之仁政而不烦扰之,则太平之效又何加焉。
陛下必欲舍此而別求治道以致太平,更易兵制以张威武,固非臣愚所及。
况臣备位枢府,所主惟兵,不能上副圣意,委曲经画,尸禄之责所不能逃。
伏望圣慈察臣前后累上章奏,听解枢机之重柄,并还將相之印綬,得以散秩俾守外郡,从愚臣知止之分,全朝廷退人之礼,臣不胜大幸。
然臣久蒙天地之恩,敢忘犬马之报。
窃谓兵民犹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禁暴戢兵,武之七德,不戢自焚,自古所戒。
凡更制维御之方,深愿谨之重之。
区区之诚\,庶补万一,冒犯宸听,不任陨越惶惧之至。
」此据文彦博奏议,自注云熙寧四年。
不得其月日,今附三月甲午枢密院言保正扰人后,更须考详。
乙未,降工部郎中、宝文阁待制王广渊为度支员外郎,依旧职知庆州,右司諫、直龙图阁赵焑復权发遣延州。
上既罢广渊,用郭逵判永兴,而宣抚司亦先命陕西转运\使毋沆权延州,促赵焑往延州,令广渊须焑到交割讫,於干州听旨。
会广渊奏叛兵隨定,上称广渊所奏允当,亟詔广渊、焑未得依宣抚司指挥,又欲徙逵延州,別选重臣镇永兴。
王安石曰:「请降广渊官或职,留治庆,焑治延,逵治永兴,皆勿徙。
」且言:「今两州帅臣皆客寄,上下不相保信非便,宜速定,使上下相安,无苟且意。
」上从之。
故广渊止坐贼\发所部夺两官,行至奉天復还。
初,命逵兼四路安抚使,安石以为不便,寢之。
实录云:庆州兵乱,徙广渊永兴,及叛兵隨定,广渊止坐降官,復领庆州。
按:广渊徙永兴,乃二月七日,此时庆州兵未尝乱,实录误也。
广渊附传及本传皆误,今按御集并日录刪修。
天章阁待制、知渭州蔡挺加龙图阁直学士,赐手詔曰:「庆州兵叛,不至猖獗,涇原之力也。
」上论庆历中财用未乏,而西事不振。
王安石曰:「财用足,然后可以用兵。
然财用特用兵一事,孙武论用兵所以胜负,言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不及财用足否也。
方今之事,且搜举人材,理财用,务富安百姓,则寇敌不足论。
」上曰:「兵须有名,如何【六】?」僉以为无名则不可用兵。
上曰:「恐但顾力如何,不计有名无名。
」安石曰:「苟可以用兵,不患无名。
兵非兼弱攻昧,则取乱侮亡。
欲加兵於弱昧乱亡之国,岂患无名?但患德与力不足尔!」或以为不尚力。
安石曰:「武王称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力同然后度德,德同然后度义。
苟力不足虽有德如文王尚不免事昆夷。
但有德者,终能强大胜夷狄,文王是也。
先王於夷狄,力不足则事之,力同则交之,力有余则制之。
同力同德我交之,而彼拒我,则我义而彼不义,则我胜矣。
」陈瓘论曰:古人有言曰:「兵犹火也,弗戢將自焚。
」自焚之祸生於用而无名也。
神考曰:「用兵须有名。
」可见圣主之本心也。
安石曰:「苟可以用兵,不患无名。
」何其言之乖戾也!实不当用,立名而用之,岂王者之兵乎?意欲用兵,则立名而乐杀;意欲殛窜,则立名而妄诛。
凡学安石而有为者,皆纂述此意。
丙申,上批:「闻京东自濮州至河北缘边,二月辛巳,风变异常,百姓惊恐不安,惟当省事安静,以应天灾。
河北、京东役夫可速放散。
漳河役輓实妨农事,可速指挥,若来岁渐开修亦不为晚。
其灾变州郡监司皆不以闻,可令分析。
」上虽有此詔,执政进呈不行。
其不行必有说,王安石日录独不载此事,当考。
五月十一日乙未上批及刘贄云云可考。
詔河北、京东转运\提点刑狱司察所部知州、通判、都监、监押、巡检、知县、县令不职者以闻。
上批:麟州已弃所修第一寨,诸防托军马可並罢遣,兵眾暴露日久,各赐特支钱有差。
丁酉,降殿前都虞候、邕州观察使、邠寧环庆副都总管竇舜卿为康州防御使。
广锐兵叛,舜卿失觉察故也。
知太原府吕公弼言:「请復王庆民前坐所部城不完夺官。
」上阅奏,曰:「庆民首言河外荒堆等处城堡非便,果劳民无功。
凡前言囉兀城、荒堆等不可城,城之无利者,宜悉具名以闻。
朝廷常患边吏不忠信,苟先事有言如庆民者,亦可嘉也。
」王安石曰:「汉高祖以鄂千秋一言明萧何功,则封关內侯;自平城归,诸言匈奴可击者斩。
赏罚明如此,故能不劳而尽髃策。
」上言:「李清臣等可责。
」安石曰:「张景宪言杜詡保明囉兀城道路□广,亦不可以无责。
」上以为然。
詡初以殿中丞致仕,改授忠武节度推官、书写宣抚司机密文字,从韩絳所请也。
据日录,王安石所言在四月十九日,依朱本附见于此,当考如何赏庆民等。
曾布集有李清臣责官词。
三年九月十四日,改殿中丞致仕杜詡为忠武节度推官、书写宣抚司机密文字,从韩絳请也,与李清臣同日。
戊戌,吕公弼言:「韩絳奏臣本路处置事率多纷乱,外以应副为名,其实欲坏边事。
兼自诸路出兵牵制以来,彼贼\无重兵救应,困之极甚。
窃料今春点集不行,向去修此堡寨,有何不可?臣本路昨仓猝出兵应接,比他路最为深入,偶不败覆,以至修第一寨,贼\马首来爭夺,杀退及数万人,义勇、强壮运\粮修寨皆平安归业,即无『外以应副为名,其实欲坏边事』之理。
今延州界贼\马十余万人攻破抚寧城,以此知絳所奏西贼\点集不行之说未得其实。
若使臣本路有抚寧之败,则絳说得行,臣亦何以塞朝廷之责。
臣已累表乞解寄任,惟陛下幸许。
」詔不允。
王安石曰:「公弼无罪,动见詰问,既付一路,而使其心每怀嫌疑,恐惧不敢自竭,於边计不便。
今边事皆如公弼言,谓宜手敕抚諭,因令有事一一奏陈。
」上以为然。
上批:「陈留县见行保甲,每十人一小保,中三人或五人须要弓箭,县吏督责,无者有刑。
百姓买弓一张至千五百,箭十只六七百。
当此青黄不接之际,穷下客丁,如何出办?又每一小保,用民力筑射□,又令自办钱粮,起铺屋两三区,每保置鼓,遇贼\声击。
乡村之人居处远近不一,假如甲家遭贼\,鼓在乙家,则无缘声击。
如此,须人置一鼓,又费钱不少。
以上事皆被差保头所说,非虚妄,及元非朝廷本意令如此骚扰。
可速指挥令止如元议,团保觉察贼\盗,余无得妄施行。
乡民既忧无钱买弓箭,加之传惑恐徙戍边,是以有父子聚首号泣者非虚也。
」王安石进呈不行。
四年三月十三日上批:陈留保甲骚扰,执政进呈不行。
此墨本所书,与御集手札同,而日录乃绝无此事。
朱本輒刪改手札,仍取五年闰十月十四日日录上因议河东保甲,说及开封典作袄\置弓箭,並安石对「陛下当为天子所为」等语,附四年三月十三日周结陈留骚扰事,盖误也。
三丁两丁,各有不易,乃安石欲编排河东保甲,故有是言,与陈留事殊不相干。
又云六月却令人教阅,亦非是。
四年三月闲所当言者,反覆推寻,朱本误明甚。
今仍依日录,附此段语言於五年闰七月十四日,削朱本四年三月十三日所书,然不知日录何故独不存四年三月十三日上批陈留保甲骚扰及进呈不行缘由也,当考。
詔成都府路转运\司支交子十万緡,为梓州路常平糴本。
己亥,权陕西转运\副使、度支郎中皮公弼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赵瞻权陕西路转运\副使。
上谓瞻陕西人,必熟知本路人情,故使代公弼,其实执政恶瞻不附己,故出之。
瞻,初除知邓州,不赴,復为开封府判官才数月也。
又欲用李寿明易沈起,寻不行。
公弼在陕西尝建言:「陕西见行当二文铜钱,顷岁西边用兵,始铸当十钱,后兵罢多盗铸者【七】,乃以当三;犹私铸,乃减当二行之【八】。
至今铜费相当,民无冒利,盗铸衰息。
请以旧铜铅尽铸当二钱。
」从之。
其后折二钱遂行天下。
此据本志三年事,因公弼改发运\附见,不得其月日,当考详。
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七年三月十八日、七月十八日、九月二十七日、十二月十七日,並合参考。
詔永兴军依旧买盐钞,罢行交子。
十四日事,此据王珪会要修入,五月二十四日,当考。
司农寺言:「京东常平仓司奏请卖酒场约束,乞下本路依开封府界条贯施行。
」从之。
此项用编录册【九】四年三月十四日中书札子指挥修入,开封府条贯在三年十二月九日,遍卖坊场则在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新判永兴军郭逵请以便宜行事,不许。
庄宅副使、蕃部都巡检赵余庆为西京左藏库使,右騏驥副使、蕃部都巡检赵余德为文思使,各赐金带、锦\袍;三班借职、都总管司指挥戴嗣良,三班差使、殿侍、押队康瞻各迁三官,仍锡银绢,以环庆路经略司上余庆等力战斩捕庆州叛卒功也。
其后,王安石言庆卒之变,微余德、余庆討定柔远,则应者必眾,其功宜蒙厚赏以劝后。
上亦以前赏为薄,欲俟走马归厚赐之。
文彦博、冯京皆以为蕃官不宜过厚。
安石曰:「唐太宗所用黑齿常之之类,皆蕃將也。
立贤无方,苟有功於朝廷,恐不应分异蕃汉,且庆州以此两人为扞蔽,厚赐之钱物,使足以役其將吏谍知敌人情状,非特赏功而已。
」上以为然。
辛丑,兵部员外郎、直昭文馆、权发遣盐铁副使傅尧俞为河北转运\使,尧俞自言为御史日,尝弹劾薛向,今难与共事故也。
寻改知江寧府。
知江寧在此月二十四日,今並书。
詔判永兴军郭逵,本路州郡有飢荒处並以官廩賑济,仍体量放税;逃移民户,设法招诱还业以闻。
环庆路走马承受李元凯言,逃散军贼\解吉等六百余人尚在干、耀州界。
詔涇原、环庆路遣將官招捕,毋得贪功务杀;招降一人,依斩获一级酬奖,及令涇原路速相度將官之可减者追还。
又詔:「庆州叛兵亲属缘坐者,令环庆路经略司检勘服纪、年甲【一○】。
应元谋\反手杀都监、县尉【一一】,捕杀获者,其亲属当绞者论如法;没官为奴婢者,其老、疾、幼及妇女配京东、西,许人请为奴婢,余配江南、两浙、福建为奴;流者决配荆湖路牢城。
非元谋\而尝与官军斗敌,捕杀获者,父子並刺配京东、西牢城;老、疾者配本路为奴。
诸为奴婢者,男刺左手,女右手;余亲属皆释之。
」叛军家属皆诛者,凡九指挥。
李清臣谓韩絳:「军士谋\叛,初不告妻子,宜用恩州故事,配隶为奴婢。
」絳奏从其言,故有是詔。
此据清臣詔旨內附传。
都官员外郎施邈特勒停,坐与故左藏库副使高允元妻林氏私通简札约为婚【一二】,而林氏夫服未满,为夫弟高允怀所告。
又御史林旦言其素行不修,会降法不当停,特行之。
知陈州张方平言:「忠武军牒坐西京留守牒,邠州报有军贼\约一千人骑,过三水县涉龙泉镇,已遍牒巡检、诸县部勒兵甲捕逐。
臣窃以贼\在陕西,而诸路移文关报,不日遍至天下,各遣巡检。
县尉会合兵甲急如贼\至,不惟骚扰乡村,且使人情危惧,或容奸猾乘便妄动,惊恐四方,其忠武军转牒未敢誊报□□馽州。
」詔依方平所奏。
因谓执政曰:「守臣不当尔耶?临事乃见人。
」
上批陕西转运\司,诸州根检公使钱支费数,闻追呼人不少,宜令权罢,及应干簿歷文字【一三】,且停一年。
已而下司农寺与展两月。
上论财用屈竭,以为皆缘置官多。
王安石曰:「以臣所见,似不由官多。
」上曰:「置厢军五十余万,皆以当直迎送官人占使。
」安石曰:「厢军不专为官人占使。
官人所以治人,既治人,须用人当直。
」上患其占人太多,以为吕公弼言先朝待制只破两人剩员。
安石曰:「待制,朝廷近官,职任已高,入则论议朝廷政事,出则镇抚一路,只破两人剩员当直,恐非先朝善政。
且今士大夫已或不自贵重,朝廷更贱薄之,则愈自贱薄,恐非国体。
臣愚以为陛下但当患待制非其人,不能胜陛下任使,坏朝廷事,不患待制当直人多。
苟不可任使,坏朝廷事,只两人亦不可借与。
苟可任使,则陛下不患无人,用度何忧不足?苟能为陛下足用度,则虽比今日更多与人当直,未为过当。
」
壬寅,詔以庆州兵叛斩戮甚多,人命至重,惻然可伤,权罢春燕。
此据御集。
癸卯,德音降陕西、河东,死罪囚,徒以下释之。
两路禁军並因军事役使厢军急脚、马递铺兵,並与特支。
因尝入贼\界攻討接战,並尝捕杀庆州叛兵者,虽已经宣抚司支赐,更与特支。
两路民因军事被科役者,其议量轻重蠲减將来税赋及科配。
其已前欠税倚阁者,並除之。
州县不急公事及供申磨勘帐歷文字不免追扰者权住,候边事寧息,依旧施行。
缘边熟户及弓箭手见欠贷粮皆放,其闕食者安抚司量与賑贷。
其德音曰:「朕德不明,听任失当,外勤师旅,內耗黎元。
秦、晋之郊,並罹困扰。
使人至此,咎在朕躬。
其推□隱之恩,以昭悔过之义。
」又曰:「劳民构患,非朝廷之本谋\,克己施行,冀方隅之少息。
」当考草制者姓名增入。
时元絳、杨绘【一四】、韩维实为学士,朱本云:初进入德音本,上批攻战军士宜与运\粮诸军异等,及改定数事皆极当於理,执政皆以为非所及也。
新录並削去,今从新录。
詔囉兀城宜令赵焑相度,如不可守,令弃毁讫奏。
河东所探报西贼\水军恐於石州渡河,令吕公弼遍为之备。
抚寧失陷人,令经略司实具数闻奏。
囉兀城、宾草堡,令转运\司更不得运\粮草前去。
」先是,上问执政以囉兀城存弃,王安石以为当俟李评等相度至议之。
上曰:「李评等若以为可守,何如?」安石曰:「儻不须筑堡运\粮,则存而守之无害。
」上曰:「如欲守之,固当筑堡。
」安石曰:「筑堡则致寇。
今抚寧新陷之后,士气沮怯,乃於贼\界中作堡,又必致寇,以沮怯之眾当力爭之寇,则其生变必矣。
况又陕西人力疲困,难於供馈乎!」上曰:「如此,当不復计惜已费财力,弃之而已。
然以见兵三千人在彼为可虑及积粮草多为可惜。
」安石曰:「今评等相度急递闻奏,俟其奏至,弃之未晚。
」上曰:「囉兀城非不可营,但举事仓猝为非。
」安石曰:「三代之事固未及论,但如李牧犹弗肯速爭小利。
盖善用兵者,其节短,役不再籍,粮不三载。
若诚\出此,则囉兀城小利自不当营,非特失於举事仓猝也。
易称『君子藏器於身,待时而动。
』是以『动而不括』。
今动无成算,又非其时,宜其结括也。
先王惟知时,故文王事昆夷。
方夷狄未可以兼之时,尚或事之,此乃所以为文王也,岂害其为圣乎!今人材未练,财用未足,风俗未变,政令未行,出一令尚患州县不肯服从,则其未能兼制戎狄固宜。
宣王当周衰之后,风俗坏,人材少。
诗曰『德輶如毛,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
当是时惟一仲山甫能好德,髃臣无助之者。
宣王能与仲山甫协力,以养育成就天下之人材,人材既足,然后征伐,故宣王征伐之时,首曰『薄言采蘎,于彼新田,于此菑亩。
』言宣王先成就天下之材,采而用之,所以能征伐也。
今欲使战守,则患將帅非其人,欲使之转粮餉,运\材物,则患转运\使非其人。
又国财民力困匱如此,则征伐之事固未可议也。
」上以乏材为患,安石曰:「文吏高者不过能为诗赋,及其已仕,则所学非所用,政事不免决於胥吏。
武吏或出行伍,或出子弟,但厚设饮食称过使客,则名誉官爵隨之。
此风今固未能尽变,则乏材固无足怪者。
但陛下力行不已,搜举能士,责以功实,风俗渐变,政令渐行,则人材终当不可胜用矣。
」上悦,及是,遂弃囉兀城而有是詔。
正月二日戊子,初城囉兀城,上与安石论说,日录並係三月四日,朱本附此,今从之。
上曰:文王终有以胜之,安石对云云於胜夷狄也何有。
与三月五日命绥、银通路时语□同,今削去。
上批:「已差赵焑权鄜延路经略使。
闻本路自军兴,宣抚司移易,兵官不定及职名不正,有失等威。
今既废城寨,其一路兵官委焑相度,各令依旧。
如自来得力之人,宣抚司易置他路或罢去者,具名以闻。
」
甲辰,韩絳言:「昨种諤领兵入西界攻討,修筑城寨,所用官军数少力薄,惟藉蕃官折继世、赵怀顺等统率属羌以立战效,并降人八千余口,亦多继世、怀顺等招到。
蕃性獷戾,常须抚御。
察其意必自为拓土有功,今见废弃囉兀城,窃恐疑惧不安,或至生事,如向者延州马志诚\结架之狱。
马志诚\事已见三年十二月。
上因种諤被囚,绥德未赏,继世反侧,乘酒有言,遂致髃小伺闲成谋\。
缘种諤深得属羌之情,又有胆略,西贼\所畏,若一旦摧辱,恐无以得其死力。
臣非敢庇諤,盖为朝廷预为过虑。
望密指挥赵焑令安存折继世、赵怀顺、种諤,无使遂成睽闲,以致疑惧,及新招人口亦须慰安。
所贵用兵之际不至生事,兼缓急应敌全倚此辈,共为肘腋。
」又言:「前者绥德之举,事涉擅兴,存弃之议,不系重轻。
今弃囉兀城,与前不同,忽令废罢,眾情必骇,各怀反侧,窃恐因而生事。
」詔赵常焑务安存折继世、赵怀顺,勿令疑惧,仍常伺察之。
初,絳奏至,王安石曰:「待继世不过分,则无缘更致反侧,恐待之过乃更生骄悖,今者更当密伺察其奸萌。
」上以为然,故有是詔。
上又论西人请和事,安石以为当明示欲和,以怠其志,徐与之议以坚其约,此攻敌人心之道也。
是日,上论李靖说军法奇正事,以为兵非通乎道,不能尽其数。
安石曰:「不通乎道,无自而可;苟通乎道,无自而不可也。
」
詔罢三司使副监议盐法。
此据王珪会要增入,三月十九日事,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当考。
乙巳,礼部尚书致仕张存卒。
丙午,度支员外郎、知制誥吕大防落职,夺两官,知临江军;旧纪书韩絳坐宣抚失律,降知蔡州,判官吕大防落知制誥,知临江军。
新纪但书絳罢,不著因由,亦不及大防。
礼部郎中、集贤殿修撰张问落职,知光化军;刑部郎中、直史馆陈汝羲落职,知南康军;皇城副使种諤责授汝州团练副使【一五】,潭州安置。
大防以预辟宣抚司败事,问、汝羲为河东转运\使调发劳民,諤以抚寧堡失守也。
初,上议大防等罪,王安石曰:「大防所谓色取仁而行违者,专务诡隨,以害国事。
如荒堆斩人,其不致变者特幸尔!」上亦言大防几致变,王中正至以□自裹以避眾军喧悖。
安石曰:「大防岂不知寨不可立,其意殆欲使眾人弃之,然后言弃之者非我,我欲留之;留之则为利,以盖其初计之失。
」上又论諤以为与李復圭同罪,安石曰:「復圭罪薄,西事之兴,自绥德始,亦諤之罪也。
且绥德不画界,则西人自然未肯休兵,况已屡奏夏人点集之后,庆州乃始违詔旨侵入其地,则致寇非復圭也。
」上又言諤罪亦使之者过也。
文彦博曰:「諤非能用兵,怀寧之战,其胜者亦幸尔。
」上曰:「諤能胜西人,自是其善战,人共服之,非幸。
但任之过分,所以至此。
」安石曰:「諤前后诡妄,致误韩絳,其败坏两路,皆諤之由,諤实罪首,恐不可但言使之者过也。
」彦博曰:「人好功名必为害,孰不好功名,又当体国。
」上曰:「好功名人自不可得。
」安石曰:「好功名,固先王所不废,然先王銟人以义为主,苟违义而好名则反为害。
」上曰:「诚\如此。
」王安石等以德音引咎上表待罪,詔释之。
丁未,吏部侍郎、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韩絳罢相,以本官知邓州。
制词责絳云:「听用匪人,违戾初詔。
统制亡状,绥怀寡谋\。
暴兴征师,矾入荒域。
卒伍骇扰,横罹转战之伤,丁壮驰驱,重疲齎餉之役。
边书旁午,朝听震惊。
」翰林学士元絳辞也。
絳词据玉堂集。
韩絳言:「伏睹德音,皆陛下责躬悔过之言。
且今边事,盖以西贼\去年八月攻围庆州七寨,焚荡室庐,杀掠老幼,故遣臣往经制。
臣度其陆梁未已,不少惩创,则虽得和约亦不可保,招降討击实不得已,岂固欲勤动师旅!幸十余处出兵,杀获招降以千万计,虽失抚寧小堡,杀获亦略相当,我师未为沮屈。
河东供军烦扰百姓,盖转运\使处置乖方,安抚司曾不处画,河东既远,本司闻之后时,即令蠲除,使民安业,自陕以西,则未尝令民出力。
今德音与减二年科配,亦虑朝廷不知本司元无科配而然。
况庆州叛卒已就禽灭,关陕雨足,二麦向丰,流庸渐復,陛下但遣忠实可信之臣察访考验,必不敢诬。
今德音谓使人至此,咎在朕躬,必恐內外臣僚有奏陈过当,惊动明听者。
陛下方欲威服西戎,国家事力何尝困弊,而遽有劳民搆患之詔布於西路,若流闻贼\境,则是过自形见中原虚实强弱之势,臣恐西贼\哀鸣求和之意或且中輟,彼又知朝廷將来不復出师,则今秋併兵入寇一路,凭陵侵軼,何以枝梧?臣近乞面奏边事,欲稟议攻守大计。
今陛下已谓听任失当,则臣虽復言必不见用,见於缘路待罪,望早赐责。
臣一身去就,了不足惜,所惜边防大事,陛下如此主张。
臣竭赤诚\报国,而为內外浮论所摇,猝然挠罢,不得毕其始谋\,自今孰敢奋身当责以抗强敌?其偷安窃禄之人,必坐视臣辈被谤蒙耻,进退无路,自以为得也。
」
又言:「诸將攻討,斩获招降不少,况荡平和市,焚燬村族甚多。
今西贼\一二百里之外方敢住止,使其弃失庐井,老小流寓,已废春耕,不为不困。
彼虽时出兵马,弱势已露,荒堆、怀寧之战又復败北,独抚寧被害,若以全体较之,则胜负可见。
今朝廷不以兴师为功,使武將悍卒宣力立事之人,莫不解体,何以激励士气,惟偷惰者必自得也。
」絳奏至已贬。
初,朝廷命絳宣抚,面授攻守二策,而枢密院不知,文彦博意絳密受上旨,恐无功,并任其责,奏请为画一以付絳,而无发兵约束。
王安石亦乞不预边事,西討方略一以委絳。
韩絳言伏睹德音至西討方□一以委絳。
朱本签帖云:絳章文过,不曾施行,並削去。
今依新本仍存之。
絳得空名告身、宣暣及锦\袍、银带,抚纳降附。
入陕西境散钱与乞人,至边尽召蕃官、蕃部厚赏犒之,军士皆怨恨。
又夺骑兵马,曰「此辈不能战」!以与蕃部,有抱马首而号泣者。
专任种諤及王文谅等,调发仓卒,人不堪命。
贼\出兵爭抚寧堡,陷之;急攻囉兀城,诸路出师牵制,庆州兵再出,遂作乱。
朝廷忧之,乃罢兵,弃囉兀城、抚寧。
学士院草责絳制,初云「擅兴征师」,上以为非,「擅兴」改曰「暴兴」,以絳实得旨出师,而措置乖方,故贬。
王安石言陛下固未尝许韩絳以智□,见五月二十六日。
又言陛下待臣与韩絳皆欲以事为己功,见五年正月二十四日。
上与王安石论保甲事,以为诚\有斩指者,中官歷十三县探麦苗问得如此,然百姓亦多会得见。
习射九岗,去帖子常甚远者亦相劝,以为若捉得贼\,官必有酬奖。
又曰:「得大户作都副保正【一六】,自言管辖景跡人,若便废罢,即却被景跡人绚害。
此极是好法,要当缓为之。
」诸县官吏多不能称人意,上以为当以渐,只委知县为之。
安石以为知县多非其人,不可委,上曰:「如此,则罪知县可也。
」安石曰:「令选人为之,尚不免违失法意致惊扰。
若委知县为之,其致惊扰但有甚于选人。
及其惊扰已甚,乃始罪之,恐已无及。
且奉行法令不能称人意,便加之罪,此陛下所未能行于朝廷也,如何遽责赵子几辈行之於州县?」安石又为上论保甲:「致人斩指,亦未可知。
就令有之,亦不足怪。
以朝廷所选士大夫甚少,陛下一有所为,纷然惊怪,况於二十万户百姓固有愚惷为人所感动者,岂可以此故遂不敢一有所为?说命曰:「若药不瞑眩,厥疾弗瘳。
」苟欲瘳疾,岂能避瞑眩,今保甲所惊者,畏为义勇、保捷而已。
就令尽刺为义勇、保捷,陕西、河东固尝如此。
」上曰:「如此则恐不便,须致变。
」安石曰:「陕西、河东未尝致变,则人情可知,岂有怕为义勇即造反之理?」上曰:「民合而言之则圣,亦不可不畏【一七】;自上制法以使之,虽拂其情,然亦当便於民乃可。
」安石曰:「今保甲固疑有断指以避丁者。
然臣召八乡人问保甲事,皆以为便。
则合眾赤论之,固知其便。
设有斩指者,非眾情皆然也。
今所以为保甲,足以除盗,然非特除盗也,固可渐习其为兵。
既人人能射,又为旗鼓变其耳目,渐与约免税,上番代巡检下兵士,又令都副保正能捕贼\者銟之,或使为官,则人竞劝,然后使与募兵相参,则可以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事渐可以復古。
此宗庙长久计,非小事也。
但要明断,不为浮议所夺而已。
赵子几能得府界民情,可久任,付以此事必有成。
今保户已愿免体量草,养马事固已有绪。
」上大说,曰:「此极好事,然且缓而密。
」安石曰:「日力可惜。
」上曰:「然亦不可遽,恐却沮事。
」安石曰:「此事自不敢不密,今日独王珪在此,必不漏此言,所以敢具陈。
」此据日录,全载此,所以见保甲不罢,由安石纳说不一而已也。
三月九日、十三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又五月九日。
己酉,吕公弼言宣抚司行赏不当,其降到將官、使臣宣暣未敢给。
詔將校、蕃官依宣抚司指挥,將官、使臣別听朝旨。
权知开封府韩维等言:「诸县团结保甲,乡民惊扰。
祥符等县已毕,其余县乞候农闲排定。
」时府界诸县初行保甲,乡民或自伤残以避团结。
王安石数为上辨说甚苦【一八】。
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事曾孝□言已牓开封县等七十县,立赏召告捕扇惑保甲之人。
维所奏不行。
朱史於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始载曾孝□、蔡駰曲折保甲断指。
三月九日日录因枢院言微著其事,十九日明言其不然。
朱、墨史俱不载,墨史但於二十四日因韩维奏□书此,朱史又削去。
新录已復存之。
今更参取日录於前后详述首尾,庶后世有考焉。
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朱史始出蔡駰姓名,新录因之,又刪去安石对语,非也。
今亦具存之。
五年正月丁未,七月己亥,闰七月癸酉,皆合参考。
庚戌,著作佐郎、同管勾淮南常平等事赵济为太子中允、权发遣同提点刑狱。
济先劾奏亳州官吏不行新法,已赐緋章服,於是又加进擢云。
权陕西转运\使、工部郎中、集贤殿修撰沈起为度支副使,工部郎中、直史馆谢景温权陕西都转运\使。
起寻改盐铁副使,又改知江寧府。
景温,五年二月一日罢陕漕,其为陕漕盖自邓州,知邓州在正月九日。
太常博士范百禄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邓綰荐百禄为御史,召对,固辞之。
辛亥,改翰林医学温杲为两使职官、广西经略司勾当公事,以新知桂州萧注荐杲尝入蛮杀贼\屡有劳也。
仍詔杲家贫特给递马一匹令赴任。
给递马据御集。
温杲姓名已见三年十一月未王安石奏。
录唐李氏诸孙杲为三班借职,德臣、养年州长史;高祖并景、元皇帝支係赐緡钱有差。
新、旧纪並书此。
詔韩絳应宣抚司未结绝文字並付李清臣齎赴闕。
詔旨,清臣传可考。
邠州言:「石门山耀州界尚有军贼\三四百人聚集。
本州见严兵马,候再见的实,前往討杀。
」詔:「前后张皇贼\势,不审虚实,尽自邠州,致惊近裏州军,民人拖拽,逐毁兵马,极为非便。
宜令张靖审问的实事状施行。
民方安帖,自今无更轻妄,復致惊扰。
」
壬子,王安石白上曰:「陛下顷令发运\司举官,一切应副,所举官多非其人。
」上曰:「此必薛向所为,向性质不如罗拯。
」安石曰:「或恐如此。
近举一章俞知涟水军之类,欲以酬宣力於发运\司者。
今举俞殊为无理。
」上曰:「莫罢却。
」安石曰:「臣非敢养交,但方赖向协济三司,令改更事。
若陛下元许一切应副,輒抑其所奏,则內怀蔕芥;若陛下特旨罢之,则向必畏服,庶几惩创。
缘陛下方赖薛向为用,须至委以举人,若不稍加提撕,即恐害事。
」上曰:「朕为不识章俞。
」安石曰:「俞已七十,素无人称引亦可知。
臣亦不识俞,陛下更试博问。
」上曰:「极好。
」俞,惇父也。
詔府界诸县兵马都监,今后枢密院选人。
癸丑,上论农兵事,欲行宋道召人免税充弓箭手事。
文彦博以为决不可行。
王安石曰:「恐可行,但亦不须如此,诚\以利害驱民习兵,则何必用宋道之策。
臣愚以为如差役法自內修之,法成则可举而措之天下。
」上曰:「差役则如此可也,兵事恐须自有区处。
始则人不骇,而事易就。
」安石曰:「诚\可如此,但恐边臣未能举此法以副圣意者。
」因略为上言民可以利驱使趋为兵。
上欲择人判兵部如司农,安石曰:「京中诸司,固所以提天下之纲要,非特兵部也。
」上曰:「兵部最所急故也。
」安石曰:「诚\如此。
」宋道所言当考。
陈瓘论曰:安石曰:「民可以利驱使趣为兵。
」安石此语,亦为欲变募兵宿卫法故也。
道,河南人,泌孙,迪兄也。
范纯仁誌其墓。
时为都官郎中、同提举三门白波輦运\,尝应詔上五事【一九】:一曰遣使观俗以察守令能否;二曰復武臣提点刑狱以观人才,且使举其类;三曰復茶法以资国用;四曰责官吏□民忧,以固邦本;五曰增置沿边弓箭手以省戍兵。
又尝言:「请仿古民兵之法,籍编丁,蠲其税,无费县官,而习山川之便,可得战士二十万。
」多施行云。
道卒於元丰六年,官止朝请大夫、提举崇福宫,弟迪亦屡见。
注释【一】条保甲据上文,「条」疑为「修」字之误。
【二】且礼记以为事前定则不跲礼记卷五二中庸:「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
」疑「跲」为「困」字之误。
【三】內外兵马大数颇甚详备阁本、活字本均同。
文彦博文潞公文集卷二○论本朝兵政,「大」作「夫」,疑是。
【四】恭惟太祖太宗之定天下也「太祖」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过於三代按同上书其上有「歷观前古致治未有如此之安且久也,故生齿系□逾於二汉,封疆广远」数句。
【六】兵须有名如何阁本作「兵须有名乃可」。
【七】后兵罢多盗铸者「者」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折二钱补。
【八】乃减当二行之「行」原作「所」,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九】编录册「录」原作「绿」。
按「编录册」即「瀘州编录册」简称,本书多见,因改。
【一○】年甲「甲」原作「申」,显係形误,因改。
【一一】应元谋\反手杀都监县尉阁本、活字本均同。
「反」疑为「及」之误字。
【一二】私通简札约为婚「札」原作「礼」,据阁本改。
【一三】及应干簿歷文字「簿」原作「薄」,据阁本改。
【一四】杨绘「绘」原作「繒」,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二二杨绘传改。
【一五】汝州团练副使「副」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五、治蹟统类卷一五及宋史卷三三五种諤传补。
【一六】得大户作都副保正「作」原作「保」,据阁本及活字本改。
【一七】民合而言之则圣亦不可不畏宋史全文卷一一下、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一保甲均同。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传作「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
【一八】甚苦阁本、活字本同。
宋史卷一九二兵志作「甚力」。
【一九】尝应詔上五事「尝」原作「赏」,据阁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