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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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九十八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真宗干兴元年正月尽是年六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九十八

帝号 宋真宗

年号 干兴元年"壬戌,1022"

全文

春正月辛未朔,詔改元,移今年南郊恩赏就二月朔颁行。

始命道士建道场於天安殿,辅臣递斋宿焚香,上疾浸愈也。

丁丑,权度支判官、祠部郎中、直史馆章得象为梓州路转运\使。

得象自言母年踰七十,旁无兄弟,愿免遐適,庶遂色养。

詔许之,仍领旧职。

刑部员外郎、直史馆陈从易为荆湖南路转运\使。

从易好学强记,为人激直少容,喜別白是非,多面折人,或戒以与人太尽,从易终不变。

王钦若最善之,尝谓人曰:「数日不见简夫,輒忽忽不懌。

」及废居南京,时丁谓方用事,人畏谓,无敢往见钦若者,於是从易將欲过之,遇汴水旱涸,遂告谓曰:「从易愿使湖外者,非独为贫也,亦以王公在宋,故就省之耳。

今汴涸,义不可从他道进,幸公许少留。

」谓即大喜曰:「王公之门,独君知我者。

」留从易权纠察刑狱,从易不敢当,乃听归馆,须汴通乃行。

馆中待闕,自从易始。

"按实录,从易权纠察在京刑狱乃去年十二月丙午,其为湖南漕乃今年正月丁丑,其先后似与传所载不同。 或先为纠察,改除湖南,既除湖南,復命纠察,从易辞后命不敢当,但於馆中待闕,故实录不再书乎?当考。 "初,从易坐荐送別头进士失实,夺一官,以父老求乡郡。

宰相寇准恶其簄己,除吉州。

从易因对自言,改福州,未行,遭父丧。

及使湖外,准时贬道州。

谓又谓从易曰:「庐陵之事,可释憾矣。

」从易对曰:「当以故相事之耳。

」谓有媿色。

其行志多类此。

癸未,始命皇太子朝拜启圣院太宗神御殿,师傅、宫僚悉从。

丁亥,上御东华门观灯。

戊戌,秀州言积水为灾,民艰食。

詔本州秋税残欠悉倚阁之。

二月庚子朔,上御正阳门,大赦天下,恩赏悉依南郊例。

水灾州军,悉除其民逋租,流民復业者例外更免其科纳、差役,仍贷以粮种。

三司吏掌事及三十年无过者,许出授三班职名,三部各取一人,诸司共取一人【一】。

河东边民因越北界市物刺配向南州军者,放停递还本贯。

"九朝纪事本末:干兴元年,上封事者言:「圣朝开国以来,天下承平六十余载,然民间无蓄,稍或饥饉,立致流移,盖差役赋税之未均,形势豪强所侵扰也。 又有诸般侥倖,影占户门,其户田下土稍多,便作佃户名字,若不禁止,则天下田畴半为形势所占。 」詔三司委觽官定夺奏闻,三司参议,欲应臣僚不以见任、罢任所置庄田定三十顷,衙前、將吏合免户役者定十五顷为额。 "

又詔自今中外所上表章,省去体元御极感天尊道应真宝运\文德武功上圣钦明仁孝之号。

髃臣再表请復称之,不允。

乃別上尊号曰应天尊道钦明仁孝,癸卯,詔从之,然亦不果受册。

苏、湖、秀州雨,坏民田,詔出廩粟以贷饥民。

甲辰,內外官並加恩。

宰臣丁谓封晋国公、冯拯魏国公,枢密使曹利用韩国公。

庚戌,詔徐州賑贫民。

甲寅,对宰相于寢殿之东偏。

上不豫,浸剧。

宰相进曰:「圣体未和,过於忧軫,无乃以皇太子春秋尚富否?」上頷之数四。

宰相又曰:「皇太子聪明睿智,天命已定,臣等竭力奉之,况皇后裁制於內,万务平允,四方向化。

敢有异议,乃是谋\危宗社,臣等罪当万死。

」上甚悦。

自上不豫以来,太子出则监騳军国,入则省视医药。

皇后悉倾宫閤中粧具财用,遣使诣道宫、佛寺、天下名山胜境为上祈福者,不可胜纪。

上每言:「皇后所行,造次不违规矩,朕无忧也。

」太子动息,后必躬亲调护,暂去左右,则继遣询问,至於乳保、小臣,皆择谨愿岁久者,旦夕教其恭恪。

而太子纯孝之德,亦由天赋,非常情所及焉。

"蔡夔州直笔载:「上疾大渐,大臣叩榻问候,乃以指点胸,又展五指,再出三指,以示丁谓等。 时皇八弟燕王独存,仁宗先以建储,方年十三,观上意,盖有所属。 章献隔帷见之,候大臣退,令近侍追之,传諭適来官家展五指,又出三指,只说三五日来疾势稍退,別无他意,谓等诺之。 」此事或政当此日,然疑不敢著。 邵氏闻见录云:真宗大渐之夕,李文定与宰执以祈禳宿內殿,时仁宗幼飻,八大王元儼者有威名,以问疾留禁中,累日不肯出,宰执患之,无以为计。 偶翰林司以金盂贮熟水,曰:「王所须也。 」文定取案上墨笔搅水中,水尽黑,令持去,王见之大惊,意其有毒,即上马去。 文定临事大抵类此。 按当此时,文定贬斥久矣,或指他相,则不可知。 又按仁宗实录:真宗崩,元儼以疾在告,特遣中使告諭,王扶疾至內庭,号泣见太后。 既奉慰,遂庐于宫门之侧。 如此,则真宗未崩已前,元儼固不留宿禁中也,恐邵氏误耳,今不取焉。 "

戊午,上崩於延庆殿。

仁宗即皇帝位。

遗詔尊皇后为皇太后,淑妃杨氏为皇太妃;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

百官见上於延庆殿之东楹。

遣內殿承制、閤门祗候薛貽廓告哀契丹,京城內外並增兵卫,罢工役。

初,辅臣共听遗命於皇太后,退,即殿庐草制,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

丁谓欲去「权」字,王曾曰:「政出房闥,斯已国家否运\,称权尚足示后,且言犹在耳,何可改也?」谓乃止。

曾又言:「尊礼淑妃太遽,须他日议之,不必载遗制中。

」谓怫然曰:「参政顾欲擅改制书耶?」曾復与辨,而同列无助曾者,曾亦止。

时中外汹汹,曾正色独立,朝廷赖以为重。

"二事据王曾言行录。 曾本传无之,丁谓传乃云谓欲去「权」字【二】,坐此忤太后意。 谓憸人,必不能耳。 或谓窜逐后羞悔前作,猥窃曾语以为己力,欲欺世盗名,而史官误信之,今不取。 言行录又云尊淑妃为皇太妃,亦谓所增,遗制本无之,则恐不然。 若遗制果无,曾岂容不力辨,盖曾未欲遽行,將执奏而谓沮止曾耳【三】。 曾自言此事,宜不谬,但记录者偶失之,固当取其可信者。 江休復杂志亦云:真宗上仙,明肃召两府入諭之,一时号泣,明肃曰:「有日哭在,且听处分。 」议毕,王文正作参政,秉笔,至淑妃为皇太妃,卓笔曰:「適来不闻此语。 」丁崖州曰:「遗詔可改耶?」觽亦不敢言。 明肃亦知之,始恶丁而嘉王之直。 按杂志与言行录略同。 然丁谓但欲諂事明肃耳。 於淑妃何取焉,若明肃果无此语,谓安敢强增加以拂明肃意?且谓当此时方宠幸,未见恶也。 雷允恭败,诈乃觉。 恐江氏亦传闻未审,今不取。 王称东都事略:圣寿五十五,殯于殿之西阶,髃臣上尊諡曰文明章圣元孝皇帝,庙号真宗。 "

己未,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

百官进官一等,优赏诸军,山陵诸费无以赋民。

京朝官服緋、绿及十五年者,並与改赐服色。

改赐服色以十五年为限。

登极用东封、西祀例,自此始。

詔有司议尊礼。

涇王元儼及诸皇亲优加恩命。

髃臣诣东上閤门上表请听政,又诣东內门请皇太后延对辅臣,皆批答不允。

表三上,乃从之。

庚申,命宰臣丁谓为山陵使。

分遣官往诸路告諭。

出上遗留物赐近臣、宗室、主兵官。

先是,辅臣请皇太后所御殿,太后遣內侍张景宗、雷允恭諭曰:「皇帝视事,当朝夕在侧,何须別御一殿也。

」乃令二府详定仪注。

王曾援东汉故事,请五日一御承明殿,皇帝在左,太后坐右【四】,垂帘听政。

既得旨,而丁谓独欲皇帝朔望见髃臣,大事则太后与帝召对辅臣决之,非大事悉令雷允恭传奏,禁中画可以下。

曾曰:「两宫异处而柄归宦者,祸端兆矣。

」谓不听。

癸亥,太后忽降手书,处分尽如谓所议。

盖谓不欲令同列预闻机密,故潜结允恭使白太后,卒行其意。

及学士草词,允恭先持示谓,阅讫乃进。

"欧阳修作晏殊神道碑云:丁谓、曹利用各欲独见奏事,无敢决其议。 殊建言,髃臣奏事太后者,垂帘听之,皆无得见,议遂定。 附传、正传俱无此,今亦不取。 "甲子,始听政。

又赐辅臣以下袭衣、金犀带、鞍勒马有差。

丙寅,宰臣丁谓加司徒、冯拯加司空,枢密使曹利用加左仆射,並兼侍中。

参知政事任中正加兵部尚书、王曾加礼部尚书,枢密副使钱惟演加兵部尚书、张士逊加户部侍郎。

王曾谓丁谓曰:「自中书令至諫议大夫、平章事【五】,其任一也,枢密珥貂可耳。

今主幼,母后临朝,君执魁柄,而以数十年旷位之官一旦除授,得无公议乎?」谓不听。

楚王元佐加兼江陵牧。

涇王元儼加太尉、中书令、兼尚书令,进封定王,充镇安、忠武节度使,赐赞拜不名。

遣度支副使、礼部郎中薛田为契丹遗留礼信使,供备库副使李余懿副之。

戊辰,贬道州司马寇准为雷州司户参军,户部侍郎、知鄆州李迪为衡州团练副使,仍播其罪於中外。

准坐与周怀政交通,迪坐朋党傅会也。

始议窜逐,王曾疑责太重,丁谓熟视曾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耳。

」盖指曾尝以第舍假准,曾踧然惧,遂不復爭。

知制誥宋綬当直,草责词,谓嫌其不切,顾曰:「舍人都不解作文字耶?」綬逊谢,乞加笔削,谓即因己意改定。

詔所称「当丑徒干纪之际,属先皇违豫之初,罹此震惊,遂致沈剧。

」皆谓语也。

"江休復云:吕文靖作三事日【六】,值旬假,丁晋公宅会客,忽来招,遂趋往。 至则怀中出词头,帘下草寇莱公雷州制。 既毕,览之不懌,曰:「舍人都不解作文字耶?」吕逊谢再三,乞笔增损,遂注两联曰:「当孽鞧乱常之日,乃先皇违豫之初,罹此震惊,遂至沈剧。 」按吕夷简天禧四年九月,自知制誥改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不在舍人院久矣。 又下詔责寇准等,乃以二月二十九日,其草詔时非旬假可知,恐江氏误也,今不取。 当从龙川別志,当直舍人,乃宋綬。 龙川別志云:丁谓逐李迪,命宋綬草责词,綬请其罪名,谓曰:「春秋无將,汉法不道,皆其事也。 」宋不得已,从之。 词既上,谓犹嫌其不切,多所改定,其言上前爭议曰:「罹此震惊,遂致沈剧。 」谓所定也。 按实录具载寇准及李迪责词,准则云「为臣不忠」,迪则云「附下济恶」,並无春秋及汉法等语,当是宋綬但从谓指草詔,却自用己意行文,故不同耳。 「罹此震惊,遂至沈剧【七】,乃□说周怀政谋\反事,准坐与怀政通谋\,迪坐附会准,初不□爭议上前事也。 盖迪与准同责,而別志偶不及准,故妄以爭议事附著之,然爭议亦何至「震惊沈剧」乎【八】?今不取。 」谓恶准、迪,必欲置之死地,遣中使黸敕赐二人。 中使承谓指,以锦\囊贮剑揭於马前,示將有所诛戮状。 至道州,准方与客宴,客多州吏也,起逆中使,中使避不见,问其所以来之故,不答。 觽惶恐不知所为,准神色自若,使人谓之曰:「朝廷若赐准死,愿见敕书。 」中使不得已,乃受以敕。 准即从录事参军借绿衫鴲之,短纔至膝,拜敕於庭,升阶復宴,至暮乃罢。 及赴贬所,道险不能进,州县以竹舆迎之,准谢曰:「吾罪人,得乘马幸矣。 」冒炎瘴【九】,日行百里,左右为之泣下。 既至,吏献以图经,首载州东南门至海岸十里,准恍然曰:「吾少时尝为诗曰:『到海只十里,过山应万重。 』今日思之,人生得丧,岂偶然耶?」 中使至鄆州,迪闻其异於他日,即自裁,不殊,其子东之【一○】救之,乃免。 人往见迪者,中使輒籍其名,或馈之食,留至臭腐,弃捐不与。 迪客邓余怒曰:「鞧子欲杀我公以媚丁谓耶?邓余不畏死,汝杀吾公,我必杀汝!」从迪至衡州,不离左右,迪由是得全。 或语谓曰:「迪若贬死,公如士论何?」谓曰:「异日好事书生弄笔墨,记事为轻重,不过曰『天下惜之』而已。 」 始,中使迫迪上道,通判鄆州范讽劶留数日,为治装祖行。 讽,正辞子也。 讽先知平阴县,会河决王陵埽,水去而土肥,阡陌不復辨,民数爭,不能决。 讽为手书,分別疆里,民皆持去,以为定券,无復爭者。 后通判淄州,岁旱蝗,他谷皆不立,民以蝗不食菽,犹可艺,而患无种,讽行县至邹平,发官廩贷民,县令爭不可,讽曰:「有责,令无与也。 」即贷三万斛。 比秋,民皆先期而输。 鄆州承詔塞决河,募民入芻楗,而城邑与农户等,讽曰:「贫富不同而轻重相若,农民必大困。 且詔书使度民力,今则均取之,此有司误也。 」即改符,使富人输三之一【一一】。 因请下诸州,以鄆为率,朝廷从其言。 宣徽南院使、镇国军留后曹瑋责授左卫大將军、容州观察使、知莱州。 瑋时任镇定都部署,丁谓疑瑋不受命,詔河北转运\使、侍御史韩亿驰往收其兵。 先是,亿尝受詔为向敏中诸子析私财,丁谓使所亲谓亿,欲市向氏长安华严川【一二】田,亿至向第,面戒诸子曰【一三】:「土田,衣食之原,决不可鬻。 」由是忤谓意。 谓欲缘是并中亿。 而瑋得詔,即日上道,弱卒十余人,不以弓韔矢箙自隨,谓卒不能加害。 (亿以侍御史为河北漕,但实录附传不详,正传遂削去,今追载之。 "

户部侍郎、知青州周起责授太常少卿、知光州,给事中、知杭州王隨授祕书少监、知通州,知海州王曙授郢州团练副使,兵部郎中、知光州盛度授和州团练副使。

凡前附寇准者,並再加贬黜。

三月壬申,以枢密直学士、给事中李及知杭州。

及性清介,所治简严,喜慰荐下吏,而乐道人之善。

恶钱塘风俗轻靡,不事宴游。

一日冒雪出郊【一四】,觽谓当置酒召客,乃独造林逋,清谈至暮而归。

居官数年,未尝市□物,比去,惟市白乐天集。

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鲁宗道权判流內銓。

宗道在选调久,患銓格烦密,及知吏所以为奸状,於是多釐改之,又悉书科条揭於廡下,以便选人。

甲戌,长公主並为大长公主。

福国进封邓国,建国封申国,鄂国封冀国,仍升邓、申、冀为大国。

丙子,赐髃臣御飞白书各一轴。

上始未尝为飞白书,一日,至真宗灵御前见所陈飞白笔,遂取而试书,体势遒劲,有如夙习,因以分赐焉。

戊寅,中书请自禫祭后,只日於崇政殿或承明殿视事,双日如先帝故事,前后殿皆不坐。

詔双日虽不视事,亦当宣召近臣入侍讲读,冀不废学也。

有司以元德、明德皇后二忌在易月禫祭內,请权停百官行香并进名奉慰,从之。

乙酉,作受命宝,其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命参知政事王曾书。

丙戌,出內藏库银二十万两、钱三十万贯下诸路,又出钱三十万贯下三司。

许商人入便於河北,助给军费。

詔夔州引水槽筒竹木並当给以官钱,毋得扰民,从閤门祗候刘继宗请也。

丁亥,礼仪院定常程见谢辞就只日,奉命急速閤门辞谢见就双日,从之。

寻詔双日、只日並许见谢辞。

"詔在四月二十六日,今并此。 "

庚寅,初御崇德殿听朝,皇太后设幄次於承明殿,垂帘以见辅臣。

丁谓等奏曰:「属者太后受遗总政,髃情协寧,实天命所定。

」太后遣內侍答曰:「先帝升遐,內外晏然,皆卿等夙夜尽忠。

」谓等各再拜。

丙申,镇戎军言弓箭手指挥使魏文义逢蕃贼\,战败,欲令缘边城寨首领等谨守疆场,无得生事。

从之。

是月,髃牧判官殿中侍御史李周士、司勋员外郎同纠察在京刑狱赵贺言,伏遇覃庆,各有子,乞於班行內安排。

从之。

又詔守司徒、兼侍中丁谓表弟唐仪授殿直、两浙监当,守司空、兼侍中冯拯女夫江阴军判官刘立礼授京官、馆阁校勘,参知政事任中正姻家曹州主簿田熙古、参知政事王曾亲外甥朱延世並与班行,皆从其请也。

夏四月庚子朔,降詔卹刑,循故事也。

封上乳母福昌县君林氏为南康郡夫人。

林氏,钱塘人,大中祥符初,繇刘美家入宫,天禧末,皇太后內管政事,林氏预掌机密云。

辛丑,赠皇叔祖秦王廷美为太师、尚书令,夔王光赞为中书令,皇伯魏王德昭岐王德芳、皇叔安王元杰曹王元偁並为太师,鄆王元份为陈王,邓王元渥为密王,信都郡王德彞为潁川郡王,皇兄周王惟祐为中书令,南阳郡王惟吉为太尉,恭孝太子元僖改諡昭成。

"史官曰:按礼经,既葬言諡,盖谓陈其行跡,录以为名。 卫公叔文子卒,其子请諡于君,曰:「日月有时,將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 」是皆考行于闔棺之后,读誄于会葬之际也【一五】。 恭孝薨逝近三十年,当时节惠尊名既定矣,又恭孝之諡亦云美矣,今乃易号,为褒宠之恩,非旧典也。 先朝临御之初,但加赠兄、叔、诸王官秩,今循此制可矣,掌礼者不能援古抗执,时论惜之。 此据会要,附见。 "

壬寅,以光禄寺丞尉氏马季良,家本茶商,刘美女貋也,於是召试馆职,太后遣內侍赐食,促令早了。

主试者分为作之。

"此据江休復杂记。 主试者,学士晏殊也。 "

癸卯,詔三司,许商人就山陵入中军粮。

乙巳,增置贵仪在淑仪之上。

丙午,加赠皇太后三代,父太师、尚书令通为彭城郡王,母徐国太夫人庞氏为越国太夫人,兄昭德节度使、兼太尉美为侍中。

壬子,命兵部员外郎判盐铁勾院任中行、崇仪副使曹珣使契丹,告皇帝初登宝位也。

乙卯,封参知政事王曾乳母朱氏为福昌县太君。

真宗时,选人试身言书判者第推恩。

上即位,亦用前法。

壬戌,特詔曰:「国家思皇政经,详覈吏治。

先朝念俊乂之士,或淹常选,而以四事程其能。

朕承统绪,循用旧典,□然髃彦,来萃是涂。

乃命从臣精加评考,或擢升京秩,或序进宾筵,或锡优资使处便地,或假阶勋以示甄宠。

其令翰林学士李諮与吏部流內銓以成资闕差擬。

」於是,前怀安军判官宋若谷等六十五人咸第迁官,改京秩者六人,最下者犹注近地。

成资闕后率以为常【一六】。

其试判用銓奏,每道刑名具为通,七分已下为粗,不满三分为不。

又考辞理、书札之次,书於卷首:优、稍优、次、低次、紕繆,凡五等。

二通一粗而辞理、书札俱优为上,一通二粗或二通一不而辞理、书札並稍优为中,三粗或二粗一不、二不一粗而辞理、书札俱次或低次、紕繆为下,辞理无所取而刑名通、书札优亦中下。

其超资、加阶、循资、殿年,如旧制。

判中下、二不一粗辞理书札低次紕繆者注久闕官。

丙寅,交州李公蕴遣使来贡方物。

置杭州清酒务指挥四百人,以隶酒官。

酒官旧增取卖酒息钱二十緡,雇民充役,於是改募兵士。

其后,江寧府请如杭州例置百五十人,亦许之。

五月辛未,詔权停贡举。

乙亥,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杖以下释之,仍命枢密使覆视乃行。

丁丑,詔先朝日历、起居注未上者,亟修纂之,盖自大中祥符元年后史官失於撰集故也【一七】。

中书言:「旧制翰林医官、图画、琴碁待詔,转官止光禄寺丞,遇恩但加阶勋而已。

天禧四年,乃迁至中允、赞善、洗马同正。

请自今转官勿踰此制,唯遇特恩即至国子博士,不入少卿监。

」从之。

乙酉,詔以夏麦登熟,令民谨盖藏,无得枉费。

丁亥,詔发苏、湖、秀旁近州兵疏导积水,仍令发运\使董之。

寻又遣职方员外郎杨及往促其役。

乙未,詔:「如闻三班院胥吏,颇邀滯使臣,丐取财贿。

每会课迁改,即阴匿簿书,缘为奸弊。

自今犯者,重寘于法。

丙申,龟兹国僧华严自西天以佛骨、舍利、梵书来献。

丁酉,置戎州、瀘州通判各一员。

"会要云从安抚使江德源所请。 当考。 "

詔诸路转运\使,自今因事降充监当人,不得差权知县事。

"附五月末。 "

六月己亥朔,翰林学士承旨李维上大行皇帝諡曰文明章圣元孝,庙号真宗。

吏部流內銓言,天下州县官期满而未代者八百员【一八】。

辛丑,詔免守选人擬以代之。

又谓大臣曰:「比闻川广幕职、州县官有过期未代者,岂人情所乐耶?其令吏部流內銓亟选代。

」乙巳,詔在京诸司免常朝者自今並自赴本司,仍令宣徽院、御史台、入內內侍省觉察以闻【一九】。

契丹主闻真宗崩,集蕃汉大臣,举哀号慟,因谓其宰相吕德懋曰:「与南朝约为兄弟,垂二十年,忽报登遐,吾虽少两岁,顾余生几何!」因復大慟。

又曰:「闻皇嗣尚少,恐未知通好始末【二○】,苟为臣下所间,奈何?」及薛貽廓至,具道朝廷之意,契丹主喜,谓其妻萧氏曰:「汝可致书大宋皇太后,使汝名传中国。

」乃设真宗灵御於范阳悯忠寺【二一】,建道场百日。

下令国中,诸犯真宗讳悉易之。

差殿前都点检崇义节度使耶律三隱、翰林学士工部侍郎知制誥马貽谋\来祭奠,右金吾卫上將军耶律寧、引进使姚居信来弔慰,左金吾卫上將军萧日新、利州观察使冯延休弔慰皇太后。

丁巳,使者入奠大行神御於滋福殿。

既而进慰书於东厢,復诣承明殿进萧氏书。

及其还也,又辞大行於滋福殿,退诣崇德殿。

閤门使宣大行遗旨曰:「两朝欢好,务以息民,继及子孙【二二】。

」又诣承明殿辞皇太后。

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程琳接伴契丹弔慰使者,使者將致问於皇太后,琳谓曰:「昔先帝尝与承天太后通使,今皇太后乃嫂也,礼不通问【二三】。

」使者语屈。

己未,降监盐铁判官、都官员外郎杨蜕为屯田员外郎。

蜕接伴契丹祭奠使者,在道亏失仪范,故责及之。

蜕,覃从弟也。

审官院言:「比选知县京朝官为广南知州、通判,颇属侥倖。

其南雄、英、韶、连、贺、封、潮、康、端、惠、邕、藤、梧、潯、昭、象、柳十七州户口稍觽,请差合入通判人。

」从之。

庚申,西京作坊使、普州刺史、入內押班雷允恭伏诛。

允恭既与丁谓交结,谓深德之,允恭倚谓势,日益骄恣无所惮。

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独留不遣,自请於太后,太后不许。

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后,而独不得暛力於陵上,敢请罪。

」太后曰:「吾非有所靳於汝也,顾汝少而宠幸,不歷外任,今官品已高,近下差遣难以使汝。

若近上名目,汝不知法禁,妄有举动,適为汝累。

」允恭泣告不已【二四】。

时按行使副及修奉都监既受命踰旬矣,乃特命允恭与张景宗同管勾山陵一行事。

三月己亥,允恭驰至陵下,判司天监邢中和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孙,类汝州秦王坟。

」允恭曰:「如此,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

」允恭曰:「先帝独有上,无他子,若如秦王坟,当即用之。

」中和曰:「山陵事重,按行覆验,时日淹久,恐不及七月之期。

」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马入见太后言之,安有不从。

」允恭素贵横,觽莫敢违,即改穿上穴。

及允恭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轻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孙,何为不可?」太后意不然之,曰:「出与山陵使议可否。

」允恭见谓,具道所以【二五】。

谓亦知其不可,而重逆允恭意,无所可否,唯唯而已。

允恭不得谓决语,入誑太后曰:「山陵使亦无异议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二六】,石尽水出,工役甚艰,觽议藉藉。

步军副都指挥使、威塞节度使夏守思为修奉山陵部署,恐不能成功,中作而罢,奏以待命。

时五月辛卯也。

谓庇允恭,犹欲迁就成之,不敢以实闻。

癸巳,入內供奉官毛昌达还自陵下,具奏其事。

太后即使问谓,谓始请復遣按行使蓝继宗、副使王承勛往参定。

乙未,太后又遣內侍押班杨怀玉与继宗等俱。

丙申,又遣入內供奉官罗崇勋、右侍禁閤门祗候李惟新就巩县劾允恭罪状以闻。

允恭欲自持所画山陵图入奏,詔不许。

四月辛丑,又遣內殿承制马仁俊同鞫允恭。

癸卯,又遣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吕夷简、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鲁宗道、入內押班岑保正、入內供奉官任守忠覆视皇堂,既而咸请復用旧穴,乃詔辅臣会谓第议。

明日,特命王曾再往覆视,并祭告。

谓请俟曾还,与觽议不异,始復役。

詔復役如初,唯皇堂须议定乃修筑。

曾卒从觽议。

允恭坐擅移皇堂,并盗库金三千一百一十两、银四千六百三十两、锦\帛一千八百匹、珠四万三千六百颗、玉五十六两及当进皇堂犀带一、药金七十两,又坐尝令取玉带赐辅臣而窃取其三,於是杖死于巩县,籍其家,弟侍禁、寄班祗候允中决配郴州编管。

邢中和贷命,决配沙门岛。

坐决配者又七十人。

"仁宗实录允恭附传云:允恭日益骄横,太后恶而疏之,故遣修陵城涧道【二七】。 按龙川別志,乃允恭力请行,太后始命之。 又按太祖、太宗山陵,除五使及按行使副,修奉都监、部署外【二八】,即未尝別除同管勾一行事【二九】,今特以命张景宗及允恭,盖宠之也,决非疏恶。 意別志当得其实,但误以管勾一行事为都监耳。 都监乃卢守懃【三○】,与按行使副相继受命,则旬日前矣。 两朝志丁谓传亦以允恭为都监【三一】,皆误也。 別志又云王曾独对,太后乃知其事,亟命官按劾,亦恐失实。 盖事发当自毛昌达始。 曾既覆视还,因言谓包藏祸心,故容允恭擅易皇堂。 太后入其言,谓果得罪。 谓得罪,实由曾发之。 发擅易皇堂事,则非曾也。 "

初,丁谓与雷允恭协比专恣,內挟太后,同列无如之何。

太后尝以上臥起晚,令內侍传旨中书,欲独受髃臣朝。

谓適在告,冯拯等不敢决,请谓出谋\之。

及谓出,力陈其不可,且詰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

又尝议月进钱充宫掖之用,太后滋不悦。

允恭既下狱,王曾欲因山陵事并去谓,而未得间。

一日,语同列曰:「曾无子,將以弟之子为后,明日朝退【三二】,当留白此。

」谓不疑曾有异志也。

曾独对,具言谓包藏祸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於绝地,太后始大惊。

谓徐闻之,力自辨於帘前,未退,內侍忽卷帘曰:「相公谁与语?驾起久矣。

」谓皇恐不知所为,以笏叩头而出。

癸亥,辅臣会食资善堂,召议事,谓独不与,知得罪,颇哀请。

钱惟演遽曰「当致力,无大忧也。

」冯拯熟视惟演,惟演踧踖。

及对承明殿,太后諭拯等曰:「谓身为宰相,乃与允恭交通。

」因出谓尝託允恭令后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尝干谓求管勾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状【三三】,因曰:「谓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与卿等议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识其矫诬。

且营奉先帝陵寢,所宜尽心,而擅有迁易,几误大事。

」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谓与允恭同议,称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虚实。

赖圣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

」太后怒甚,欲诛谓,拯进曰:「谓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诛大臣,骇天下耳目。

且谓岂有逆谋\哉?第失奏山陵事耳。

」太后少解,令拯等即殿隅议降黜之命。

任中正言:「谓被先帝顾託,虽有罪,请如律议功。

」曾曰:「谓以不忠,得罪宗庙,尚何议耶?」乃责谓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

故事,宰相罢免皆降制,时亟欲行,止召当直舍人草词,仍牓朝堂,布諭天下。

谓所坐但私庇允恭,不忍破其妄作,未必真有祸心也。

然天资险狡,多阴谋\,得政岁久,要不可测,虽曾以计倾之,而公论不以为过也。

"魏泰云:吕许公权知开封,鞫雷允恭狱,凡行移推劾文字及追取证佐之人,一切止罪允恭,略无及谓之语。 狱具,欲上闻【三四】,谓信以无疑,遂令许公对。 公至上前,方暴其绝地之事。 按劾狱就巩县,內侍罗崇勋实主之,许公但与鲁宗道覆视皇堂,无与狱事也,魏泰所闻误矣。 以计倾谓乃王沂公,然於狱事亦无与。 龙川別志所载,盖得其实。 泰又云沂公独入札子,乞於山陵已前一切內降文字,中外並不得施行。 又云今后凡两府行文字,中书须宰相、参政,密院须枢密使副签书闻【三五】,方许中外承受,两宫可其奏。 谓闻之,愕然自失,由是深惮沂公。 此事俱不见於国史、实录,以理势度之,谓方与允恭交结,沂公虽有此奏,亦未必从。 谓愕然自失,当是沂公独对,发其擅易皇堂事耳,今並不取。 丁谓附传及正传並云:遗制军国事兼取皇太后处分,谓乃增『权』字,及太后称制【三六】,又议月进钱充宫掖之用,由是太后深恶之。 因允恭擅易皇堂,遂併录谓前后欺罔事窜之。 按王曾言行录,谓乃欲去「权」字者,传误矣。 僧文莹湘山录载仁庙纂临,方十二岁,未能待旦,起已日高,太后遣中人传旨中书,为官家年少起晚,恐稽留百官班次,每日只来这裏体会。 丁晋公在告,冯相覆奏曰:「乞候丁谓出与商议。 」及丁参告,太后又传旨。 晋公口奏曰:「臣等止闻皇帝传宝受遗【三七】,若移大政于他处,则理势不顺,难以承稟。 」晋公由此忤太后意。 復面责同列曰:「此事诸君即当申覆,何须某出。 」足见顾藉甚厚也。 晋公更衣,冯谓鲁参曰:「渠必独作周公,令吾辈为莽、卓,乃真宰相存心也。 」丁谓忤太后旨,此当得其实。 然谓初议独欲皇帝朔望见髃臣,大事则太后与帝召对辅臣决之,今乃不欲太后独受髃臣朝,似与前相反,或奸邪亦往往坚持小正以售其大不正。 又意谓太后未必罪己,故敢如此也。 但文莹所载,尚多牴牾,且丁谓未败时,鲁宗道安得遽参政?今略刪取,并月进钱书之。 "甲子,宰臣冯拯为山陵使。

乙丑,两浙转运\司言苏、秀二州湖田生圣米,颇济饥民。

丙寅,参知政事任中正罢为太子宾客,知鄆州,坐营救丁谓故也。

中正弟中行、中师並坐降絀。

注释

【一】诸司共取一人「共」,阁本作「各」,疑是。

【二】曾本传无之丁谓传乃云谓欲去权字「无之,丁谓传」五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七庄献垂帘补。

【三】將执奏「將」原作「特」,据同上书改。

【四】皇帝在左太后坐右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七庄献垂帘、宋史全文卷六、编年纲目卷八均作「太后坐左,皇帝坐右」。

【五】自中书令至諫议大夫平章事「议」字原闕,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三丁谓事跡、编年纲目卷八补。

【六】吕文靖作三事日「作三事日」,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作舍人」。

【七】遂至沈剧「沈剧」原作「沈顿」,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八】然爭议亦何至震惊沈剧乎「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九】冒炎瘴「炎」原作「灾」,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治蹟统类卷五丁寇南迁之祸、编年录卷三改。

【一○】东之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柬之」。

【一一】使富人输三之一「三之一」,宋史卷三○四范讽传、续通鑑卷三五作「三之二」。

【一二】华严川原作「华严州」,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三丁谓事跡改。

【一三】面戒诸子曰「面」原作「而」,据各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四】一日冒雪出郊「一日」原作「一旦」,据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宋史卷二九八李及传、续通鑑卷三五改。

【一五】读誄於会葬之际也「读誄」,宋本作「请謚」。

【一六】成资闕后率以为常「率」原作「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九官制沿革改。

【一七】盖自大中祥符元年后史官失於撰集故也「撰」原作「选」,据宋撮要本、阁本及续通鑑卷三五改。

【一八】天下州县官期满而未代者八百员「州」原作「用」,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九官制沿革改。

【一九】仍令宣徽院御史台入內內侍省觉察以闻「入」下「內」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恐未知通好始末「知」原作「能」,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一】乃设真宗灵御於范阳悯忠寺「寺」上原衍「等」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刪。

【二二】继及子孙宋本及宋撮要本於此句下有「永存誓约」四字,疑是。

【二三】琳谓曰昔先帝尝与承天太后通使今皇太后乃嫂也礼不通问宋本、宋撮要本作「谓琳曰:『昔先帝尝与承天太后通使,今皇太后独无使,何也?』琳曰:『南北为兄弟,则先皇帝视承天犹从母,故无嫌。

今皇太后乃嫂也,礼不通问。

』」

【二四】允恭泣告不已「泣」原作「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四雷允恭擅易皇堂、龙川別志卷上改。

【二五】具道所以「具」原作「且」,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龙川別志改。

【二六】既而上穴果有石「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二七】故遣修陵城涧道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故遣修陵域队道」。

【二八】修奉都监部署外「署」原作「置」,据同上书改。

【二九】即未尝別除同管勾一行事「即」原作「郎」,据同上书改。

【三○】都监乃卢守懃「乃」原作「及」,据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三一】两朝志丁谓传亦以允恭为都监「志」字原脱,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三二】明日朝退「朝退」二字原倒,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乙正。

【三三】又出允恭尝干谓求管勾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状「谓」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三丁谓事跡、宋史卷二八三丁谓传补。

【三四】欲上闻「欲」原作「次」,据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三五】密院须枢密使副签书闻「闻」原作「圆」,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三六】及太后称制「及」原作「耳」,据同上书改。

【三七】臣等止闻皇帝传宝受遗「止」原作「正」,据阁本及续湘山野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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