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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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九十七 李焘

起讫时间 起真宗天禧五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九十七

帝号 宋真宗

年号 天禧五年"辛酉,1021"

全文

春正月丁丑朔,御延庆殿见辅臣。

丁谓进曰:「伏承圣躬已遂康復,臣等不胜大庆,然中外无事,望宽宵旰之忧。

」上欣纳之。

辛巳,宴尚书省五品、诸军都虞候已上、契丹使于锡庆院。

先是,每岁正旦宴崇德殿,时上始痊復,重於烦顿,故改就別馆焉。

壬午,对辅臣於承明殿。

上凭几,中贵人掖以升坐,因言契丹益敦信好,出所献双龙金带示之。

癸未,宰臣言考较京朝、幕职、州县官【一】,內有合该迁秩及定差遣恩例【二】,伏缘多值假故,欲具旧例擬定进內,从之。

乙酉,司封员外郎章得象直史馆,祕书丞程琳直集贤院。

前詔两制举词学清素之士,翰林学士刘筠、龙图阁直学士吕夷简、知制誥张师德等以得象等名闻,故召试而命焉。

得象,浦城人;琳,博野人也。

"得象本传云:杨亿荐之,召试为直史馆。 按实录,荐者乃无亿名。 传又云亿以博知得象。 皆当考。 "

己丑,謁启圣院太宗神御殿。

上自新岁不豫,至是,都人瞻望舆輦,鼓舞相庆。

詔自今每大祀,中书摄事赐钱五万,为酒肴之费。

癸巳,以上疾稍平,德音降天下死罪囚【三】,十恶至死、官典犯入己赃、□盗放火、偽造符印论如律,四年秋税残欠並除之,权罢滑州修河。

京东路水灾。

乙未,命直史馆章得象、閤门祗候张士安乘传安抚。

丁酉,枢密直学士、右諫议大夫张士逊为枢密副使,依前兼太子詹事。

翰林学士刘筠见上久疾,丁谓浸擅权,叹曰:「奸人用事,安可一日居此!」表求外任,乃授右諫议大夫、知庐州【四】。

旧制,学士罢职,多为侍读学士,或龙图阁学士,筠但除諫议大夫,谓沮之也。

宰相擬他官为学士,上曰:「皆不如李諮。

」遂以命諮。

"此据冯洁己御史台记。 "

废鄆州东平监。

己亥,宴近臣於承明殿,以天章阁兴功也。

癸卯,上作御集、圣政纪二序示辅臣。

"本纪不书,当考。 "

养象所言,旧管象四十六,今止三头,望下交州取以足数。

詔知广州段曄规度,有则进之,不须宣索。

詔新城外置九厢。

二月丁未,召辅臣观书龙图阁。

给事中、知河阳孙奭再表求停官养父,上嘉纳之,庚戌,命知□州。

奭父时居鄆州,□、鄆相邇故也。

壬子,赐新除翰林学士李諮金紫,上因问宰相曰:「近臣中有未改章服者否?」丁谓曰:「知制誥张师德祖士衡钱易、知杂御史刘燁今並衣緋。

」即命內侍召士衡、易、燁赐以金紫。

师德时知潁州,令就赐之。

詔內外京朝官尝经考课不改官,自后无私罪者,俟及四年,並与迁转。

甲寅,知审刑院宋綬言,得详议官尚霖等状,诸州刑奏並断毕,无留牘。

詔奖綬等,仍赐緡钱,宣付史馆,髃臣上表称贺。

其后,奏断绝赐緡钱,付史馆如例,而不常表贺。

上闻枢密曹利用所居西连营舍,甚迫隘,命入內副都知邓守恩按视隙地,□詔先借宅园並赐之。

丙辰,以珠、髃玉殿上梁【五】,宴近臣於承明殿。

壬戌,以光禄寺丞谢絳为祕阁校理,大理寺丞王质、大理评事石居简李丕谅、奉礼郎李昭遘並充馆阁校勘。

初,两制列状荐絳等四人。

丕谅即三司使士衡之子,士衡上言愿预校绚之职,遂命諫议大夫李行简、知制誥宋綬试之,而有是命。

居简,中立子;昭遘,宗諤子也。

甲子,赐故太尉王旦坟侧僧院名曰「觉林」,近坟田租悉除之。

丙寅,雨,丁谓等称贺,上甚悦。

谓因请赐酺,与人共乐。

詔从之,在京五日,西京三日【六】,诸州一日。

知杂御史刘燁上言:「伏以三年之丧,天下之经制;百行之孝,人子之大伦。

苟执礼以无闻,在服行而有缺。

伏见內外京朝官丁父母忧者,不即时奔丧持服,伤坏风教,典章无取,欲望禁止。

自今官司不得妄有占留,奏求追出。

其例当起復者,即依旧制。

」詔益、梓、夔、利四路长吏依旧奏裁,余官丁忧,輒有封奏求免持服者,並论其罪。

祠部员外郎任中行言,送伴契丹使至瀛州,见路隅有暴露骸骨,望官为设奠埋瘞。

从之。

戊辰,徙客省使、高州团练使、知镇州李允则知潞州,永州团练使、知潞州钱惟济知镇州。

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劝农使,言知抚州王彬有政蹟,詔奖之。

抚民李甲、饶英,富於财,武断乡曲,州县莫能制。

会甲从子詈县令,又人告甲语斥乘舆。

彬按治之,索其家,获所藏兵械,又得服器有龙凤饰,甲弃市。

□按英尝强取人孥,配隶岭南,州里肃清。

寻擢彬提点荆湖南路刑狱。

彬,固始人也。

淳化中,为雍邱尉。

皇城司阴遣人下畿县刺事,多动民,令佐至与为宾主。

彬至,捕鞫之,悉得所赂,致之法。

自是,詔亲事卒无得出都城。

"禁亲事卒出都城,不得其年月,今附此。 彬初及第,已见。 "录故凤州团练使张暉孙永德为三班借职,赐束帛緡钱。

永德祖母彭城县君刘氏一百五岁,后唐清泰中封邑告身具在,永德自言贫无以养,故录之。

庚午,以光禄寺丞孔圣佑袭封文宣公【七】,知僊源县事。

癸酉,幸天章阁观上梁,宴从臣,赐物有差。

甲戌,即命陈尧咨知秦州;加右諫议大夫刘丞宗为鈐辖,迁西上閤门使。

三月辛巳,御正阳门观酺。

初,磁州民张熙载诈称黄河都部署,籍並河州郡芻粮,数至贝州,知州、內园使雷孝先觉其奸,捕系狱。

然孝先狡獪,反欲因此为奇功,以动朝廷,迫司理参军纪瑛教熙载偽契丹谍者,号景州刺史、兼侍中、司空、太灵宫使,部送京师。

枢密院按得孝先所教状,丙戌,责孝先为潭州都监,熙载决配海州,瑛未得与官。

戊戌,天章阁成,髃臣称贺。

"称贺在庚子,今并书之。 "

命供奉官、閤门祗候张嵒率步骑五百五十人往蔡州捕贼\。

陈尧咨等言涇、原、环、庆等州蕃部族帐並各安居。

庚子,宰臣丁谓请自今兼太子师傅,十日一赴资善堂,宾客已下只日更互陪侍讲学,上可之【八】。

是日,奉安御集、御书于天章阁,遂宴辅臣阁下。

辛丑,詔京畿经雨水及京东、西河决坏民田者,今年夏秋税並免十之五。

时章得象等使还,言去秋水潦,种麦不广,若检括之,益为扰人,望特减其税,故有是命。

得象等又言鄆、濮州遭水户闕食,望给贷之,其先请食盐,望令止纳见钱;徐、济州最当水冲,知州王貽贞、刘庆悉心防城,望降詔奖飭,並从之。

壬寅,辅臣以天章阁成,並进秩。

丁谓为司空,冯拯为左仆射,曹利用为右仆射,任中正为工部尚书,钱惟演为右丞,王曾为吏部侍郎,张士逊为给事中。

初,利用止加阶邑,谓等请与同迁,命已下,乃帖麻宣授。

"范镇东斋记事,云曹利用先赐进士出身,而后除仆射,乃知进士之为贵也如此。 不知镇何所据,附传、正传俱无之,当考。 "

皇城使、康州团练使、入內都知张景宗为昭宣使,领嘉州防御使,都大管勾龙图、天章阁公事。

夏四月丁未,以內殿崇班雷允恭为皇太子宫都监,同管勾资善堂、左右春坊司事。

吏部侍郎李士衡加正奉大夫,以营建天章阁供亿之劳也。

先是,北界蕃族隆和等来□熟户,环庆部署田敏等率兵与战,斩首数十级,乘胜逐之,俘获甚觽,都部署曹瑋以闻。

庚戌,詔赐敏等器帛,又赐將士緡钱,递迁之。

"敏传云:败隆和于三店川。 "

壬子,詔奖知庆州、崇仪副使张舜臣。

舜臣密遣蕃部巡检李继义部兵杀北界蕃贼\舒苏玛勒兄索干等十余人故也。

"舜臣或作禹臣,禹臣未见。 李继义,亦未见。 "

甲寅,麟府路言曲定府都虞候罗阿率眾败蕃贼\,詔补本族军主。

丙辰,客星出轩辕。

丁巳,事材场火。

军士杨胜等三人杖脊、黥面,配沙门岛;当宿监官內殿承制石惟清削两任,赎铜二十斤,勒停;不当宿监官內殿崇班、閤门祗候王承瑾,供奉官、閤门祗候张惟一並削一任,勒停;自余主典军校皆决杖、降职有差。

胜等洎惟清当处死,特贷焉。

"张惟一,旻子。 "

戊午,皇太子生辰,宴宫僚辅臣于资善堂。

壬戌,召近臣,馆阁、三司、京府官诣天章阁观御书、御集,遂宴髃玉殿。

知秦州陈尧咨言,庆州监押係奉职,而所屯军厢主、忠佐、都虞候並係统摄【九】,事体非便。

詔三班院自今差陕西缘边州军监押,须择曾经边防任使、少壮有武勇、殿直以上使臣充。

五月乙亥朔,上御崇政殿,亲录京城系囚,死罪已下並减一等。

遂詔诸路州军亦如之,惟十恶及官典犯赃、偽造符印、放火□盗不赦。

丁丑,詔礼部权停今年贡举。

戊寅,判河南府王钦若言:「澠池县民为盗,亡走。

禁其妻,昼则令觽,几三百日,迫於饥寒,臣已令本县簄放知在。

望告示诸路,有禁留令觽,一季不获正贼\者,责保知在。

或朝廷悯其淹延,止责地分巡检、县尉、耆保依限缉捕。

」从之。

癸未,詔皇太子读春秋。

辅臣奏曰:「臣等时入资善堂陪侍讲席,太子天姿英迈,好学不倦,亲写大小字示臣等,天然有笔法。

」上喜曰:「赖卿等辅导也。

」辅臣皆再拜。

乙酉,同判流內銓刘燁言:「幕职、州县官被举而不改京官者,多不赴銓注擬,別求举主,重上荐章。

欲望自今比类请假,即依资序注官。

」从之。

丙戌,以大理寺丞、通判澧州刘象中为內殿承制、知辰州。

象中嗣其父仁霸领溪洞事,蛮人畏服,故因任之。

丁亥,滑州言开减水河功毕,河流渐復北岸。

命右諫议大夫李行简致祭。

丁酉,剑州言梓潼等县,俱当驛路,请各增置主簿一员,从之。

己亥,詔增寧化军公用钱十万。

先是,河北入中芻粮,诸州有多增其价者,三司请令月上在市实价送入內內侍省,出付三司约所定价,视其亏官之甚者而裁损之。

时陕西交引益贱,京师才直五千,有司惜其费茶,於是,出內藏钱五十万贯,令閤门祗候李德明於京城市而毁之。

"此据本志。 定入中价,志以为四年事而不得其月,因附此。 "

辛丑,令国子监重刻经书印板,以本监言其岁久刓\弊故也。

三司使李士衡为其子奉礼郎丕旦求掌国学事,上不许,因詔自今国子监,止差官两员主判。

既而卒命丕旦同管勾国子监。

"差丕旦同管勾在七月丁酉,今并书。 "是月,赵德明落起復,遣入內都知蓝继宗为官告使往赐之。

德明与继宗射,继宗每发必中,德明遗以所乘名马。

六月乙巳朔,別给登州钱十万,充高丽朝贡使之费。

丙午,太白昼见。

己酉,詔:「自今外州监当,朝官殿直以上,在通判、都监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与都监並依官次。

京官奉职、借职监当者,依知令录,在判官之下。

」先是,李諮知荆南上言,令礼官详定颁下。

辛亥,以霖雨,分遣官祈天地、社稷、宫庙、寺观、神祠。

京西提点刑狱司言河南府狱空,詔奖判府事王钦若。

癸丑,詔环州三店、香沟、大峴城等新寨以定边、归远为名。

詔:「广南路民讼命官不公者,须本官在任,及得替未发,事实干己,及条詔许诉者,乃得受理。

如已离任在路,除犯赃及私罪徒以上,即委转运\提刑司体量证佐,明白非诬陷者,乃得追摄。

自余咸飞驛以闻。

」时侍御史燕肃言:「岭南最处遐远,摄官校吏多务阿私,命官辈顺之以情则息奸【一○】,纠之以法则聚怨。

其无良者,或遭刑责,或违请求【一一】,伺其得替,將到闕庭,因犯微衅,兴起讼词。

官司不详事理大小,即行追对,往来万里烟瘴之乡,或惧迢递,便即□伏,以此负谴,亦可悯伤。

又有惧致此患,务於因循者。

望行条约。

」故有是詔。

肃,益都人也。

尝知临邛县,民苦吏追扰,肃削木为牘,民讼有连逮者,书其姓名,使自召之,皆如期而至。

己未,国子监请以御制至圣文宣王赞及近臣所撰十哲、七十二贤赞鏤板,詔可。

辛酉,出內御衣二十八万事,计其直百五十万贯,令京师寺观设斋诵经。

提点库务司请別置內香药库於东华门,以便宣索,从之。

癸亥,詔奖知滑州陈尧佐,尧佐浚旧河,分水势,护州城有劳也。

乙丑,赐玉清昭应宫上座、慕真大师、赐紫道士刘去奢号曰「和靖先生」,许归住荆南紫极观。

去奢博达教典,有道行。

上之节度荆南也,以本府道正得謁见宫邸,深被礼接。

玉清昭应宫成,召令居之。

至是,年七十余,其母年九十,求归侍奉,故旌以佳号,仍令就本观时设斋醮,官给所费,宰执而下咸赋诗饯行。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先是,司天测仪天历当食之既。

前九日,上避正殿,分命中使诣宫观、寺院及坊市设道场祈祷\。

是日,食四分而止。

司天言:「按唐贞元八年十一月朔,历算官徐承嗣言当食八分,测之及三分,宣示朝堂,编入史册。

斯盖圣德广大,阳盛阴潜之庆。

」翌日,宰臣率百官诣閤门拜表称贺。

丙子,謁玉清昭应宫。

戊寅,新作景灵宫万岁殿,为上本命祈福也。

户部副使、吏部员外郎薛奎与三司使李士衡爭事,以户部郎中、直昭文馆知延州。

先是,赵德明每遣吏至京师请俸予,因市禁物、隱关算为奸利,奎请留蜀道縑帛於关中转致给之,遂绝其弊。

"奎传以为赵元昊,则不当在此时,恐传误也,更详考之。 "

参知政事王曾自言幼孤,育於季父故太子中舍致仕宗元及世母严氏,及是改葬,请追赠官封,詔从之。

令京畿蚕盐缘科並上纳见钱,以雨水害稼故也。

庚辰,涇原路驻泊都监王怀信言镇戎军界浚濠、筑堡寨功毕,詔赐將士緡钱有差。

壬辰,给宰臣、枢密使杂役军士三十人,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二十人,皆以雄武兵充,著为常例,若指抽外州兵亦听。

詔知天雄军、给事中李应机:「如闻临事太峻,或失公共。

自今宜务酌中,勿为严刻。

」"应机迁给事中、知天雄军府在四年八月庚寅。 "

乙未,判河南府王钦若言其子卫尉寺丞、勾当国子监从益改官十一年,望特迁秩隨行。

詔授太子右赞善大夫。

"钦若正传:钦若子从益,终赞善大夫,追赐进士及第。 后无子,以叔之子为后。 在实录【一二】赐钦若亡子卫尉寺丞益及第在祥符六年三月,独无从子。 天禧四年五月,又次卫尉寺丞王从益緋,五年七月,迁右赞善大夫。 恐正传误以益为从益,而从益乃叔之子,为后者也。 "

丙申,福建转运\使言建州龙焙监通德铜场兴发,须钱市铜,望置便钱务,听民纳钱於江、浙请领,从之。

戊戌,詔广南都知兵马使,除广、邕、桂州,每三年无过,即试验送闕下,自余满日件析奏裁。

审官院言,京朝官本贯在荆湖、江、浙者,望比类福建、淮南人,许任本路官,从之。

八月甲辰朔,屯田员外郎、知汾州李歆坐部內为僧歛钱修寺、遣伶人於官仓主纳,法当夺三官三任,会德音原免,詔特削一任勒停。

"李歆,未见。 "

丙午,以宰臣丁谓子光禄寺丞、馆阁校勘珙为太子中允,赐緋,冯拯子內殿承制端己为六宅副使,枢密使曹利用子供奉官、閤门祗候渊为內殿承制,参知政事任中正从子彭为侍禁,王曾子奉礼郎纲为大理评事,枢密副使钱惟演子光禄寺丞、馆阁校勘曖为祕书郎,张士逊子將作监主簿友直为奉礼郎。

"此必有故,当考。 "

戊申,枢密院定皇亲诸宅,置船,长公主二,郡县主一,听於诸河市物,免其差拨,自余不得为例。

庚戌,徙环庆都部署、宣徽南院使、镇国军留后曹瑋为镇定都部署。

"本传闕此,今取实录追书,为明年责莱州牧兵张本。 "

壬子,詔先减省诸州县官送还公人,令並依旧。

时有州县官任西蜀,路乏騶从,经涉艰难,题诗驛舍咏其事,承受使臣录以奏,故有是命。

"元年八月一日减省。 "

甲寅,洺州团练使、駙马都尉王貽贞言:「诸州捕盗限內不获【一三】,其三大户、弓手、典吏並行决丝。

伏缘典吏止行遣文书,与弓手、三大户情或不等,望自今三限不获,从杖八十区断。

」詔可。

戊午,吏部流內銓言:「见闕判司簿尉六百四十三员。

其该癸巳德音至今年十二月终,得替放罢合入判司簿尉人,望並令赴南曹投状。

」从之。

庚申,审官院言:「前准詔旨,新授京朝官川峡未有见闕者,止令权近地监当。

今监当闕少,望差近便知县,俟川峡有见闕,即依次移补。

」从之。

辛酉,马军都虞候、武胜军留后刘美卒。

赠太尉、昭德军节度使,官给葬事。

录其子殿中丞从德为供备库使,供奉官从广为內殿崇班,旁亲迁补者数人,又封美亡妻宋氏广平县君为河內郡夫人。

丙寅,枢密直学士、给事中、知□州马元方丁內艰,起復,给假半月,往潞州奔丧,以其任边寄,故不俟卒哭而夺情焉。

环庆部署田敏言创修缘边七城寨毕,詔奖敏等,赐都监、部役使臣緡帛。

庚午,赐近臣御集,□赐天下名山寺观。

九月丙子,置永康军【一四】驻泊都监一员。

戊寅,涇原驻泊都监王怀信言宗哥确廝囉遣蕃部来请和,詔怀信答諭之。

怀信又言镇戎军去原、环州约三百里,请置巡检一员,詔可。

甲申,命翰林学士李諮为契丹国主生辰使,內殿崇班、閤门祗候王仲宝副之;太常博士苏耆为正旦使,侍禁、閤门祗候周鼎副之。

耆寻遭母丧不行,改命兵部员外郎苏维甫。

仲宝,高密人。

"周鼎,未见。 "先是,宋綬等使还,上契丹风俗,云:「綬等始至木叶山,山在中京东微北。

自中京东过小河,唱叫山道北奚王避暑庄,有亭台。

由古北口至中京北皆奚境。

奚本与契丹等,后为契丹所併,所在分奚、契丹、汉人、渤海杂处之。

奚有六节度都省统领,言语风俗,与契丹不同,善耕种、步射,入山采猎,其行如飞。

凡六十里至羖□河馆【一五】,过惠州,城二重【一六】,至低小,外城无人居,內城有瓦屋仓廩,人多汉服。

七十里至榆林馆,前有小河,屈曲北流。

自此入山,少人居。

七十里至訥都乌馆,蕃语山为『訥都』,水为『乌』。

七十里至香山子馆,前倚土山,依小河,其东北三十里即长泊也。

涉沙磧,过白马淀,九十里至水泊馆。

度土河,亦云撞撞水【一七】,聚沙成墩,少人烟,多林木,其河边平处,国主曾於此过冬。

凡八十里至张司空馆,七十里至木叶馆。

离中京皆无馆舍,但宿穹帐,欲至木叶三十里许,始有居人瓦屋及僧舍。

又歷荆榛荒草,復渡土河,至木叶山,本阿保机葬处。

又云祭天之地。

东向设□屋,署曰省方殿,无阶,以□藉地,后有二大帐。

次北,又设□屋,曰庆寿殿,去山尚远。

国主帐在□屋西北,望之不见。

尝出三豹,甚驯,马上附人而坐,猎则以捕兽。

蕃俗喜罩鱼,设□庐於河冰之上【一八】,密掩其门,凿冰为窍,举火照之【一九】,鱼尽来凑,即垂钓竿,罕有失者。

碽至张司空馆【二○】,闻国主在土河上罩鱼,以鱼来馈。

是岁,隆庆卒。

隆庆初封常王,及请盟,改梁王,后封秦国王又加秦晋国王【二一】。

隆裕有子宗业,封广平王为中京留守,改幽州幽都县为宛平县【二二】。

其衣服之制,国母与蕃官国服,国主与汉官即汉服。

蕃官戴□冠,上以金华为饰,或加珠玉翠毛,盖汉、魏时辽人步摇冠之遗象也。

额后垂金花织成夹带,中贮发一总。

服紫窄袍,加义襴,系诰鞢带,以黄红色絛裹革为之【二三】,用金玉、水晶、碧石缀饰。

又有纱冠,制如乌纱帽,无簷,不擫双耳,额前缀金花,上结紫带,带末缀珠【二四】。

或紫皁幅巾,紫窄袍,束带。

丈夫或绿中单【二五】,绿花窄袍,中单多红绿色。

贵者被貂裘,貂以紫黑色为贵,青色为次。

又有银鼠,尤洁白。

贱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

弓以皮为弦,箭削樺为簳。

韉勒轻简,便於驰走。

以貂鼠或鹅项、鸭头为扞腰。

蕃官有夷离毕参闻国政,左右林牙掌命令,惕隱若司宗之类。

又有九行宫,每宫置使及部署掌领部族【二六】,有永兴、积庆、洪义、昭敏等名。

」丙戌,宰相丁谓等上笺注释教御集三十卷,詔赐谓及翰林学士晏殊、管勾使臣器幣有差,髃僧赐紫方袍者十四人【二七】,加师号者十人,度童行七人。

甲午,权知高丽国王事王询遣告奏使、御事礼部侍郎韩祚等百七十人来谢恩【二八】,且言与契丹修好,又表求阴阳、地理书,圣惠方,並赐之。

丙申,权知开封府吕夷简言狱空,詔奖之。

庚子,以前知临海县事钱僊芝充馆阁校勘,从其季父惟演之请也。

冬十月癸卯朔,詔蠲开封府、京东西、淮南、两浙水灾州军民租。

戊申,祥源观成,总为屋六百一十三区。

都大管勾观事、枢密副使钱惟演加工部尚书。

惟演诣承明殿纳告敕,上不许,復令中使就第赐之。

昭宣使、嘉州防御使、入內都知、管勾祥源观事张景宗为宣政使,內殿崇班皇太子宫都监雷允恭、內殿崇班皇太子宫祗候刘从愿並为內殿承制,入內东头供奉官史崇信为內殿崇班【二九】,並以祥源观功毕赏劳也。

仍以从愿、崇信同管勾观事。

初,允恭、从愿尝发周怀政天书妖妄事,並擢內殿崇班,仍隶入內內侍省,及是,当出就班列。

允恭欲专权利,乃紿从愿同受告牒,即密请回新命,褒封其世母,遂独得仍旧入禁中,传宣取库物,皆不持文据即给付之。

从愿,承珪子也。

"允恭先为太子宫都监,后乃加承制。 仁宗实录附传□其事,则以后为先,今不取。 实录云:允恭自是作邪慝矣。 按允恭邪慝非自是始,今削去。 "詔奖淮南、江、浙、荆湖发运\使周实,以其自春至冬运\上供米凡六百余万石故也。

审刑院详议官、国子博士尚霖言,奉詔往陕西规画入中芻粮,其入中比递年一倍已上者,请许监官书歷为课,从之。

知应天府张知白言,通判、祕书丞任中师临事明干,究民利病。

有詔褒奖。

中师,中正弟也。

壬子,辅臣以上违豫浸久,上表引汉宣帝、唐高宗故事,请五日一御便殿,及朔望坐朝、春秋大宴及赐髃臣会並止就锡庆院,如有军国大事,即非时召中书、枢密院参决,其只日资善堂议事及双日中书、枢密院早入並如旧。

又请自今庆节、上寿,皇太子押文武班。

悉从之。

左领军卫大將军石普妻表求授小郡,上不许。

乙卯,詔给普月俸实钱,仍与添支。

发运\使周实言,陕西入中芻粮甚少,淮南茶货停积,望令三司再定商旅算买交引,以便公私,从之。

实又言监当场务官得替,须批书一界课利增损毕,方听发遣赴闕,从之。

十一月丁丑,以司空、兼门下侍郎、太子少师、平章事丁谓为译经使兼润文,时译经三藏,法护等请依唐制命宰臣充使故也。

甲申,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王钦若有疾,詔遣中使將太医诊\视。

先是,钦若累表请就医京师,未报,丁谓密使人紿钦若曰:「上数语及君,甚思一见,君第上表径来,上必不讶也。

」钦若信之,即令其子右赞善大夫从益移文河南府,舆疾而归。

谓因言钦若擅去官守,无人臣礼。

命御史中丞薛映就第按问,钦若惶恐伏罪。

戊子,责授司农卿,分司南京,夺从益一官。

转运\使及河南府官皆被罪,仍颁諭天下。

乙未,詔自今髃臣受命,免赴告谢。

詔僧尼、道士、女冠、文武七品以上者,有罪许减赎。

当还俗者自从本法。

丁酉,契丹遣左监门卫上將军萧善、副使给事中程翥来贺承天节。

十二月乙巳,以內殿崇班皇甫继明同勾当三馆、祕阁公事。

咸平中,初命刘崇超监三馆、祕阁图籍,其后因循与判馆联署掌事【三○】,时论非之。

崇超素与王钦若厚善,丁谓为相,恶之,別用继明以分其权,更号监图籍曰勾当公事。

自是內臣遂与大学士同职,时论愈非之。

"祥符八年十二月,刘崇超始联署掌事。 "丙辰,以愆雪,遣官分祷\宫庙、寺观。

壬戌,徙知应天府、翰林侍读学士、兵部侍郎张知白知亳州。

初,知白在中书,与王钦若不协,於是钦若分司南京,丁谓欲知白修怨也,已而知白待钦若加厚,谓怒,故徙之。

"实录云从知白之请,恐误也。 本传云:钦若分司南京,丁谓素恶钦若,因自天雄徙知白于应天,使得报怨,知白不从其意,又徙亳州。 按知白徙应天,实与王曾两易,乃三年九月辛未,此时钦若犹在杭州,传亦误也。 其又徙亳州,则本传得之,今稍加刪润,使不相抵牾。 "

癸亥,上作歌赐皇太子,奖其书翰日进也。

戊子,契丹遣使保安节度使萧尧袞、副使利州观察使韩绍昇来贺明年正旦。

是岁,契丹改年曰太平。

"开泰尽九年。 "

天下户八百六十七万七千六百七十七,口一千三百九十三万三百二十【三一】。

所收租税,比至道末,谷增一百七万五千余石,钱增二百七十万八千余贯,绢减万余匹,絁紬减九万二千余匹,布增五十万六千余匹,丝线减五万五千余两【三二】,绵减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余两,茶增一百一十七万八千余斤,芻茭减一千一百万五千余围,蒿减一百万余围,炭减五十万四千余秤,鹅翎、篮翎增十二万九千余茎,箭簳增四十七万只【三三】,黄蜡增五万余斤,又唝八十一万六千余量,麻皮三十九万七千余斤,盐五十七万七千余石,纸十二万三千余幅,芦□三十六万余张,大率名物约此。

其折变及移输比壤者,视当时所须焉。

至道末,上供钱一百六十九万二千余贯,金一万四千八百两,银三十七万六千两,丝七十万五千两,绵四百九十七万两,紬三十七万九千匹,绢一百七十万八千匹,絁五万二千匹,布一百一十万六千匹,又榷利所获总一千一百二十三万三千余贯。

国家率三岁一亲郊祀,共计緡钱常百五十余万贯,大半以金银、綾綺、絁绢平其直而给之。

大凡邦国內外举一岁之费,钱一千六百九十三万余贯,金一万四千八百七十两,银六十二万余两,绢三百三十三万三千余匹,紬九十万三千余匹,絁五万九千余匹,绵七百四十五万两,丝线一百六十四万两,布二百六万三千余端,粟二千一百九十四万石,芻三千二百万六十围。

举一岁京城给文武官、三班使臣及诸司人等奉钱四万五千八百余贯,给以他物者九万一千四百余贯,禄粟五万一千余石,粮五十四万二千余石。

骑军一岁给钱六十八万余贯,都虞候已上禄粟一万四千余石,粮一百一十八万余石。

步军一岁给钱七十一万余贯,禄粟七千八百余石,粮一百八十二万九千余石。

大抵若此,而亦有盈缩焉。

天禧末,上供惟钱帛增多,余以移用颇减旧数,而天下总获钱二千六百五十三万余贯,金万四千四百余两,银八十八万三千九百余两,丝四百一十七万二十余两,绵一千八百九十九万一千余两,绢一百五十五万二千余匹,紬九百四十一万五千余匹,綾三十四万四千余匹,絁一十三万七千余匹,纱縠二万五千余匹,锦\綺二万八千余匹【三四】,布三百五万七千余匹,茶七十六万余斤,盐一十六万三千八百余石,香药、真珠、犀、象七十万余斤条片颗,竹木、□箔三百六十余万条片,五谷二千九百八十三万余石,草三千万余围,木炭、薪蒿三千余万斤束。

总费钱二千七百一十四万余贯,金一万三千五百余两,银五十八万余两,丝三百六十三万二千余两,绵一千六百五十万余两,紬七十六万四千余匹,绢四千一百七十三万七千余匹,綾十万七千余匹,絁五万二千余匹,罗二万七千余匹,纱缎一万一千余匹,锦\綺六千七百余匹,布一百二十九万七千余匹,茶三十六万六千余斤,盐十一万八千余石席,香药、真珠、犀、象五十二万三千余斤条片颗,竹木、□箔一百二十三万二千余条片,五谷三千四百五十八万二千余石,草三千四百五十八万三千余围,木炭、薪蒿四百五十万余斤束。

景德郊祀七百余万,东封八百三十余万,祀汾阴、上宝册又增二十万。

丁谓为三司使,尝著景德会计录以献。

林特领使,亦继为之。

凡举大礼,有司皆籍当时所费以闻,必有优詔奖焉。

盐有二类:引池而化者,周官所谓盬盐也【三五】,今谓之颗盐;或煮海,或煮井,或煮□而成者,周官所谓散盐也,今谓之末盐。

引池为盐,曰陕西解州解、安邑两池。

垦地为畦,引池水沃之【三六】,水耗盐成。

籍州及旁州民给役,谓之畦户,总三百八十户,復其家,户岁出夫二谓之畦夫【三七】,岁给户钱四万,日给夫米二升,岁二月垦畦,四月引池为盐,八月而止。

募兵百人,目为护宝都以巡逻之。

煮海为盐,曰京东、河北、淮南、两浙、福建、广南,凡六路。

其煮盐之地曰亭场,民曰亭户,或谓之醦户。

户有盐丁,岁课入官,受钱或折租赋。

两浙又役军士煮焉。

在京东曰密州、登州,"三朝志但载密州涛洛场,岁煮三万二千余石,两朝志又增登州,今从两朝志而並不书盐数,盖两志数亦不同也。 "河北曰沧州、滨州,"三朝志亦无沧州。 "淮南曰通泰楚海州、涟水军,两浙曰杭、秀、温、台、明五州,福建曰福漳泉三州、兴化军,"三朝志无漳、泉、兴化军【三八】。 "广南曰广、潮、惠、廉、化、琼、崖、儋、万安九州。

"三朝志潮州废于雍熙四年,两朝志仍有之;两朝志有化州,三朝志无之;三朝志又有高、竇、春、雷、融五州,两朝志乃无之。 "

煮井则川峡四路【三九】,大为监,小为井。

监则置官;井则募土民,或役衙前主之。

益州路则陵、绵、邛、眉、简、嘉、雅、汉八州,"两朝志无汉州,今从三朝志。 "梓州路则梓资遂合戎荣果普昌渠瀘十一州、富顺监,"三朝志无合、戎、荣、渠四州,疑本或脱略也。 "利州路则閬州,夔州路则夔忠达万黔开渝七州、云安军大寧监。

"三朝志无渝州。 "煮□则河东□州之永利监。

凡颗盐、末盐皆以五斤为岗。

颗盐卖价,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有三等。

末盐卖价,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三十一等。

至道末,卖颗盐钱七十二万八千余贯,末盐一百六十三万余贯云。

钱幣之制,有铜、铁二等。

凡铸铜钱有四监,饶州曰永平,池州曰永丰,江州曰广寧,建州曰丰国。

每千钱用铜三斤十四两【四○】,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重五斤【四一】,惟建州增铜五两,减铅如其数。

至道中,岁铸八十万贯,景德末,至一百八十三万贯,大中祥符后,铜坑多不发,天禧末,铸一百五万贯。

铸铁钱有三监,邛州曰惠民,嘉州曰丰远,兴州曰济觽。

益州、雅州旧有监,后废之。

大钱贯重十二斤十两,以准铜钱,岁铸总二十一万余贯。

铜钱行於天下,铁钱止於川峡。

凡产金有商、饶、歙、抚四州,南安军。

"两朝志有登、莱、商、饶、汀、南恩六州【四二】,却无歙、抚、南安。 "

产银有桂阳、开宝、龙焙三监,五十一场在饶、虔、信、建昌、越、衢、处、道、福、漳、汀【四三】,南剑、邵武、南安、广、韶、连、英、南恩、春、秦、兴元等州军府。

"两朝志无处、道、广、南恩、兴元五州府,却增陕、虢、商、陇、郴【四四】、衡、泉七州。 "

产铜有三十五场,在饶、处、建、英、信、南安、汀、漳、邵武、南剑等州军,又一务曰梓州之铜来。

"两朝志增虔、泉、韶三州,却无处州、南安军。 "产铁有四监,曰徐州之大通、利国,□州之莱芜,相州之利成。

莱芜废於大中祥符七年。

又河南凤翔、虢同仪蘄黄袁英州、兴国军,有十二冶。

晋、磁、凤、澧、道、渠、合、梅、陕、耀、坊、虔、吉、汀州有二十务。

信鄂建连南剑、邵武等州军有二十五场。

"两朝志无河南、同黄晋道梅耀坊鄂九州府,却增登、莱、泉、资四州。 "产锡有九场,在河南之长水及虔、南康、道、贺、潮、循等州军。

"两朝志增商、虢二州,却无长水及南康军。 "

产铅有三十六场,在衢、越、建、南安、英、春、韶、汀、漳、南剑、邵武等州军。

"两朝志无建州、南安军、漳州,却增信州、连州。 "水银四场,在秦、阶、商、凤州。

"两朝志云五场。 "

朱砂二场,在商、宜州。

"三朝志云三场,其称富顺监者误,今从两朝志。 "

至道末,天下岁课金若干两,"此数当求別本,三朝史志偶脱。 "银十四万五千余两,铜四百一十二万余斤,铁五百七十四万八千余斤,铅七十九万三千余斤,锡二十六万九千余斤。

天禧末,金一万两,银八十八万二千余两,铜二百六十七万五千余斤,铁六百二十九万三千余斤,铅四十四万七千余斤,锡一十九万一千余斤,水银二千余斤,硃砂五千余斤。

然金银除坑冶丁税和市外,课利折纳互市所得皆在焉。

至道中,两京、诸州收榷酒岁课铜钱一百二十一万四千余贯,铁钱一百五十六万五千余贯,京城卖麴钱四十八万贯。

天禧末,榷课铜钱增七百七十九万六千余贯【四五】,铁钱增一百三十五万四千余贯,卖麴钱增三十九万一千贯。

关市、津渡等税,至道中获钱四百万贯,天禧末增八百四万贯。

注释

【一】宰臣言考较京朝幕职州县官「朝」原作「师」,据宋会要职官一一之八改。

【二】內有合该迁秩及定差遣恩例「迁」原作「选」,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三】德音降天下死罪囚「罪」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八真宗纪改。

【四】庐州原作「卢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编年纲目卷八,宋史卷三○五、隆平集卷一四、东都事略卷四七刘筠传改。

【五】以軇珠髃玉殿上梁「髃玉殿」原作「琼玉殿」,据宋会要方域一之六、宋史卷八五地理志改。

【六】西京三日「西」原作「两」。

按北宋制,赐酺例俱东京五日,西京三日,西京三日赐酺自景德四年始,上句言「在京五日」,此不得更言「两京三日」,「两」显为「西」之误,故改。

【七】以光禄寺丞孔圣佑袭封文宣公「封」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宋史卷八真宗纪补。

【八】上可之「上」原作「士」,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八训导太子改。

【九】而所屯军厢主忠佐都虞候並係统摄宋会要职官四九之二作「而所屯军校多军厢主忠佐都虞候並係统摄」。

【一○】命官辈顺之以情则息奸「息奸」,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刑法三之一七作「惠奸」。

【一一】或违请求「请」原作「情」,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二】在实录据文,疑「在」当作「而」。

【一三】诸州捕盗限內不获「限內」原作「限外」,据宋会要兵一一之九改。

【一四】永康军原作「水康军」,据阁本改。

按宋无「水康军」,永康军在成都府路。

【一五】凡六十里至羖□河馆「凡」原作「北」,据各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九改。

【一六】城二重「重」原作「里」,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七】亦云撞撞水「云」原作「去」,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八】设□庐於河冰之上「河冰」原作「河水」,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一○改。

【一九】举火照之「火」字原脱,据宋本及上引宋会要补。

【二○】碽至张司空馆「碽」原作「迪」,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二一】后封秦国王又加秦晋国王「又」原作「及」,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二二】改幽州幽都县为宛平县「幽州」原作「乐州」,据同上书改。

【二三】以黄红色絛裹革为之「革」原作「带」,据同上书及契丹国志卷二三衣服制度改。

【二四】带末缀珠「缀」下原衍「玉」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一○、上引契丹国志刪。

【二五】丈夫或绿中单各本同。

「绿中单」,上引宋会要及契丹国志作「绿巾」。

【二六】每宫置使及部署掌领部族「置」原作「署」,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一一改。

【二七】髃僧赐紫方袍者十四人「紫」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二八】权知高丽国王事王询遣告奏使御事礼部侍郎韩祚等百七十人来谢恩「百七十人」,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作「一百七十九人」。

【二九】入內东头供奉官史崇信为內殿崇班「东」原作「都」,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二○建祥源观改。

【三○】其后因循与判馆联署掌事「馆」原作「官」,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三一】口一千三百九十三万三百二十宋会要食货一一之二六、通考卷一一户口考均作「口一千九百九十三万三百二十。

【三二】丝线减五万五千余两「五千」原作「五十」,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蹟统类卷二九祖宗用度损益改。

【三三】箭簳增四十七万只「簳」原作「干」,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通考卷四田赋考改。

【三四】锦\綺二万八千余匹「锦\」原作「绵」,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五】周官所谓盬盐也「谓」原作「为」,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改。

【三六】引池水沃之「水」字原脱,据上引宋史补。

【三七】户岁出夫二谓之畦夫「二」原作「一」,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史改。

【三八】兴化军「军」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三九】川峡四路「四」原作「西」,据同上书改。

【四○】每千钱用铜三斤十四两「三斤十四两」,宋史卷一八○食货志及通考卷九钱幣考均作「三斤十两」。

【四一】成重五斤「五」原作「一」,据同上书改。

【四二】南恩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三三之七、通考卷一八征榷考补。

【四三】汀原作「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食货三三之二、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改。

【四四】郴原作「并」,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按宋会要食货三三之九及通考卷一八征榷考所载产银之地均只有郴州而无□州。

【四五】榷课铜钱增七百七十九万六千余贯「增」字原脱,据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通考卷一七征榷考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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