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 卷六十三·居士外集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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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卷六十三·居士外集卷十三 周必大

志铭八首

太子宾客分司西京谢公墓志铭〈景祐二年〉

惟景祐元年十月之晦,太子宾客、分司西京谢公薨。

明年三月,嗣子绛自京师举其柩南归,用八月某吉,葬杭州富阳县某乡某原,合以夫人晋陵郡君许氏,而从王父户部侍郎府君之墓次。

公世居富春。

生十一岁时已如成人,尝与客谈论,侍郎窃从听之,往往能夺其客议。

十四岁诣州学,学《左氏春秋》,略授其说,即为诸生委曲讲论,如其师。

稍长,居苏州。

时天子平刘继元,露布至,守臣当上贺,命吴中文士作表章,更数人,皆不可意。

公私作於家,客有持去者,吴士见之大惊,遂有名于南方。

淳化三年,以进士及第,为梓州榷盐院判官。

会两川盗起,攻劫州县,公乘贼未至,尽伐近郊林木内城中,且曰:"除贼隐蔽以修闭守之具,有余可给薪蒸,为久围之备。"

身与士卒守{渐土}壁,凡围百日,不能破。

贼平,知州事尚书左丞张雍、转运使马襄状言其能,就除观察判官,赐以器币。

明年,知益州华阳县。

县人苦兵劫,皆逃失业,朝廷下令,许民能倍租入官者皆得占其田,既而良田尽为大豪所夺,而逃人归者不复得。

公至,则手判讼牒,以谓恤乱抚人,不宜利倍租,而使贫人失业,尽夺之,格其诏书不用。

由华阳召改著作佐郎,通判寿州、筠州,知兴国军,三迁至太常博士。

真宗方考责能吏,一日,自内出中外贤吏有治状者二十四人付中书,以名召。

公由兴国召见于长春殿,赐绯鱼袋,即日试于学士院。

明日,边臣有急奏,天子诏且亲征。

是时,大贼王长寿又劫曹、濮,真宗面语宰相,委公曹州,遂改屯田员外郎以往。

至则缚凶人赵谏、赵谔,斩于京师,曹人以宁。

自曹归朝,是岁,火星见西南方,占曰在蜀。

奉使巡检益、利两路,蜀卒无事。

又议大铁钱,平其法,至今行之。

使还,举州县吏三十余人,宰相疑其多,公愿署连坐以取信,朝廷从之,所举后皆为能吏。

奉使举人连坐,自公始。

既而为三司度支判官,知泰州、歙州,再迁司封员外郎,坐三司举吏夺官,后为度支,通判河南府。

侍中始平公自洛来朝,荐之,召试,授兵部员外郎,直史馆,判三司理欠凭由司,出为两浙转运使,赐金紫,迁礼部郎中,判司农寺。

朝廷方议以知制诰,将试,忽得疾,逾旬不能兴,遂寝。

天禧五年,以户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同判吏部流内铨。

真宗葬永定陵,诏山陵使:道路所经,拆民庐舍及城门,以过车舆象物。

公上言先帝封祀,行幸,仪物全盛,不闻所过坏民居。

今少府治涂车明器,侈大非礼,且违遗诏务俭薄之意,请裁损之。

书奏,不听,以疾求去职,迁吏部郎中,直昭文馆,知越州。

还,迁太常少卿,判太府寺登闻检院,复以疾求西京留司御史台。

逾年,就台拜秘书监,遂求分司。

明道元年,转太子宾客。

公少以文行有名于时,自言吾于天下无一嫌怨。

待士君子,必尽其心,虽人出其下,亦未尝敢懈怠。

家居有法度,抚养孤幼,极恩爱。

常时温和谦厚,真长者。

及在官临事,见义喜为,过于勇夫。

故所至必有能称,不幸中废以疾,不得尽其所为。

及居西京,不关人事,惟理医药,与方术士语,终日不休。

岁时,河南官属诣门请见,惨然肃洁,有威仪,不若老且病者。

享年七十有四,以寿终。

呜呼!可谓君子者已。

公讳涛,字济之。

高祖希图,仕至卫州刺史。

曾祖延徽,处州丽水县主簿。

祖懿文,杭州盐官令。

父崇礼,泰宁军节度掌书记,以公赠户部侍郎。

母崔氏,博陵郡太君。

弟四人,炎最有文行,知名于时,见国史。

子三人:长曰绛;次将作监主簿约;次太庙斋郎绮,亦有文,皆早亡。

谢氏自曾、高不显,由公始昌其家,而子绛又以文行继之。

初,公之葬其先君也,为兵部员外郎;今公之葬,绛亦世其宫度支判官、河南府通判,并践世职判太府寺,实父子相代。

书府之任,昭文、史馆、集贤院、秘阁,父子同时为之,见于《衣冠盛事录》。

谢氏其不衰又将大也欤!铭曰:

谢之远世,河南缑氏。

四代之祖,因仕过江。

卒葬嘉兴,始留南方。

曾祖在南,佐丽水县。

卒又葬焉,世亦未显。

祖令盐官,始葬富阳。

凡三徙迁,遂家于杭。

世久当隆,其昌自公。

富阳之原,三世有墓。

父大于祖,子大于父。

后有贤嗣,又有令孙。

公其安居,有祀有承。

漳南县君张氏墓志铭〈景祐二年〉

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杨公讳大雅之夫人,曰漳南县君张氏。

父讳保衡,官至太仆寺丞。

其先荆门大族,刘守光乱幽州,曾祖敏徙其家济南之历城而益盛。

夫人生二十有二岁归杨氏。

十有五年,生二男三女。

景德三年十月十四日,终于袁州之廨。

其子洎、浚尚幼,能记其母。

及长,闻其家与其外内宗姻之称夫人者曰:夫人生于富族,而柔明孝谨。

杨氏尝世家,公少孤贫,始为开封县尉。

夫人入其门,若素小家子。

事其姑,视日时早暮、气节之寒暑、饮食起居之当进与否者,不少懈,如此十五年,如始归。

凡杨氏之内宗与其外姻宾客之至者,如丰家,退视其堵,空如,惟恐人之知也。

教其子,不略弛其色,有问之,则曰:"慈或失之教不严,不足以训。"

虽家人,亦未尝见其跋坠。

自开封及其为秘书丞而得封,又见其夫为太常博士知袁州乃卒。

其后杨公登朝廷,掌书命,为谏议大夫,居荣显,皆莫见也。

呜呼,可哀也已!天圣某年,杨公薨。

景祐二年某月日,子洎举而合葬之。

于其葬也,洎为某官,浚为某官。

女三人,皆适人,其幼早亡,二女皆有子,娶矣。

铭曰:呜呼!生而淑,没也何思!夫安于此,其从斯。

长安县太君卢氏墓志铭

夫人卢氏。

其父讳之翰,单父人。

好学,通五行律历,善筹策。

中进士第。

至道中,用兵河西,以为陕西转运使,屡为太宗言灵武事,不合意,辄贬。

既而事验,思之,辄复召用,由是卒为名臣,官至太常少卿、知广州。

夫人归杨公,时年始十七。

公前夫人张氏生三男:文友、文举、文本,皆尚幼。

夫人亦生三男:一早卒,次文敏、文通。

四女:长适大理寺丞王中孚,次适昆山县尉刁绶,次适将作监主簿朱铣,次早卒。

杨公以文行著名当时,治身廉清,好施宗族。

大中祥符四年,以右谏议大夫薨广州。

家无资,夫人居丧于淮上,诸子怡怡,知其母之慈抚其己,不知家之有无也。

后二十有五年,文友为虞部员外郎、知建昌军;文举,国子博士、通判蔡州;文本、文通,早卒;文敏由大理寺丞应进士中第,为太子中允、知苏州常熟县。

夫人在建昌,感疾,卒官舍,享年五十七。

将卒,戒其子曰:"吾幸见汝辈立而死,吾无以教,为人能如汝父足矣!"遂归葬寿州之西原,旧茔,礼也。

夫人初用公封范阳县君,后用共子封仁寿县太君,又进封长安县太君。

及卒也,张夫人二子居丧,哀如所生。

呜呼,贤母也哉!是宜铭。

粤景祐三年二月庚戌,葬之。

铭曰:从者其姑,者其夫,安此室乎!

左班殿直胥君墓志铭〈庆历二年〉

胥姓出晋大夫童,世久徙迁,失其谱。

君讳某,字致尧。

有子曰沆,能略言其世,曰:"吾家为燕人,十三代祖仪,为唐御史中丞,坐言武后事,贬临州,后世因家焉。 胥氏义闻乡闾,门有旌表。 由吾先君而上,祖讳某,仕伪唐袁州宜春令。 父讳某,当周世宗取淮南,李氏日益衰乱,因徙家合肥。 及吾先君,始禄于朝,然卒于不得志。 今其葬,敢再拜以请。"

予为考次君之行曰:君少力学为文辞,端拱、咸平之间,再举进士,尝中选矣。

时天子谅ウ,不能廷试进士,疑有司选太多,削其奏籍之半,乃罢去。

其冬,契丹犯边,天子幸魏,又将幸真定,君以草泽应诏,上书理检,言兵事,且曰:"臣言有不可书者,非人主不得闻。"

天子召见,为屏左右,听其说矍然而悟,将拜某官。

既出,大臣诘其事,不肯对。

大臣皆不悦,曰:且可以职縻之。

以为三班借职,君辞不就。

天子还京师,又固辞,愿从进士试礼部,皆不许,以监温州天富盐监。

君叹曰:"吾亲老,敢择禄邪!凡世所谓材者,惟施无不利乃可谓能,吾将有为也。"

已乃受命,凡治盐三岁,增其旧二百余万斛。

罢归,以能被荐,未暇录。

初,契丹陷黎阳,滑州守张秉请君将戍兵击河凌以断贼,契丹去,张公以君为材,留君护渔池、迎阳二埽。

朱博代守滑,乃曰:"河恐滑人者,趋西埽尔,请君兼护之。"

君疏河为别流以杀其势。

明年,河弃西埽去,滑人无水恐,岁省工材百余万。

秩满,有司上君盐最、护河之功,迁奉职,君意不满,辞不拜。

丁母夫人某氏忧,终丧,不许,以监黄州商税,余年课为最。

召还,在道,用祀汾阴恩,卒迁奉职,监杭州排岸司,浚浙江、龙山二闸,废清河堰以通漕,杭人至今便之。

为端州兵马监押,就迁右班殿直。

给事中乐黄目举君材任阁门祗候,有司限例不行,得温州兵马监押,期还迁职。

在温州闻黄目死,前举状格不用,君叹曰:"岂吾命邪!"今天子即位,迁左班殿直,以疾求监寿州酒税。

逾年请告,就医京师。

天圣元年十月某日,卒于建平坊,享年五十有九。

初娶宋氏,生三男,曰沆、澄、泳,澄早卒。

二女,长亦早卒,次适某氏。

再娶沈氏,后君卒。

初,君之丧寓葬朝阳门外。

庆历二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县某乡某原。

铭曰:余悲胥君,始以儒者自进,而仕也非其志。

方其以一布衣,飞箝人主之意,其志壮哉,岂止于此!自古贤材明智之士,困于失职多矣,岂天所不相邪?岂其力不足邪?盖苟者多得,偷者易安,守义而穷,乃理或然。

嗟乎胥君,永矣兹阡。

内殿崇班薛君墓志铭〈治平三年〉

公讳塾,字宗道,绛州正平人,资政殿学士、兵部尚书河东简肃公之弟。

于惟简肃,为时显人,天圣、明道间,实参大政,以道德刚直外正于朝,孝友敦睦内仁其家。

其爵命之荣上逮三世,旁禄其族子,官者三十人。

公于太保讳景之庙为曾孙,太傅讳温瑜之庙为孙,太师讳化光之庙为第五子。

少以简肃荫补三班借职,九迁内殿崇班,享年六十五以终。

公为人果毅质直,喜以气节自高。

少好学,尝为文词。

仕虽不章,官能其职。

初监曲沃县酒税,民素苦伐薪给官炊,公始更用石炭,民得不苦,至今赖之。

又监龙门县清涧木税,绛州盐酒税、河中府浮桥,凡所施设皆有法,后人虽欲辄更,莫能也。

蜀民易摇,喜倡事以相惊讠,遂缘为乱。

公为兵马监押,旁郡呼曰"盗将大至",公能以重镇之,州卒无事,民恃以安。

岁满,州乞留,不克。

知河池县,赋役刑罚示民以信,使民知政,而吏无所措其奸。

始建孔子庙,春秋饬其牲器,以与邑人行事,民初识学校之礼。

当时名臣,若今枢密副使杜公,多荐其材,以兄嫌避不升用。

奉使走马承受沧州路公事,数对便殿,言利害,皆可施行。

历监通利军,陕、蜀二州兵。

康定二年六月十五日壬辰,以疾卒于蜀州之廨。

其长子曰大理寺丞、通判陵州仲孺,扶其柩归于绛州,道出河池,河池之民泣遮于路曰:"此吾民之所思也。"

公卒之六日,夫人吴氏卒于代州。

其次子曰大理寺丞、通判代州宗孺,以其丧归,遂合葬于正平县清源乡周村原,用庆历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丙申之吉。

二子皆以材贤,克承其家。

女一人,适将作监主簿郑宗贤。

铭曰:

薛绛大族,兴自简肃。

简肃之哲,其刚烈烈。

公躬直清官,以材称。

惟贤是似,不愧其兄。

薛有世次,简肃之碑。

公墓南原,铭以识之。

母郑夫人石椁铭〈皇祐五年〉

维皇祐五年癸巳六月庚午,匠作石椁。

粤七月己亥,既成。

铭曰:

於乎!有宋欧阳修母郑夫人椁,既密既坚,惟亿万年,其固其安。

胥氏夫人墓志铭〈皇祐五年〉

庐陵欧阳先生语其学者徐无党曰:修年二十余,以其所为文见胥公于汉阳,公一见而奇之,曰:"子当有名于世。"

因留置门下,与之偕至京师,为之称誉于诸公之间。

明年,当天圣八年,修以广文馆生举,中甲科。

又明年,胥公遂妻以女。

公讳偃,世为潭州人,官至工部郎中、翰林学士。

公以文章取高第,以清节为时名臣。

为人沈厚周密。

其居家,虽燕必严,不少懈,每端坐堂上,四顾终日,如无人,虽其婴儿女子,无一敢妄举足发声。

其饮食衣服,少长贵贱,皆有常数。

胥氏女既贤,又习安其所见。

故去其父母而归其夫,不知其家之贫;去其姆傅而事其姑,不知为妇之劳。

后二年三月,胥氏女生子。

未逾月,以疾卒,享年十有七。

后五年,其所生子亦卒。

后二十年,从其姑葬于吉州吉水县沙溪之山。

修既感胥公之知己,又哀其妻之不幸短命,顾二十年间存亡忧患无不可悲者,欲书其事以铭,而哀不能文。

因命无党序其意,又代为哀辞一篇,以吊胥氏,因并刻而藏于墓。

当胥氏之卒也,先生时为西京留守推官,实明道二年也。

其哀辞曰:清冷兮将绝之语言犹可记,仿佛兮平生之音容不可求。

谓不见为才几时兮,忽二纪其行周。

岂无子兮久先于下土,昔事姑兮今从于此丘。

同时之人兮藐独予留,顾生余几兮一身而百忧。

惟其不忘兮下志诸幽,松风草露兮此千秋。

杨氏夫人墓志铭〈皇祐五年〉。

庐陵欧阳先生之继室曰杨氏者,故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杨公之女也。

杨氏远有世德,自汉至唐,常出显人,故其系谱所传次序,自震至今不绝。

公讳大雅,以文学笃行居清显,号为古君子。

先生尝谓其学者焦千之曰:杨公已殁,修始娶其女,虽不及识公,然尝获铭公之德,究见其终始,其行于己、立于朝、发于文章者,皆得考次。

及杨氏之归,又得见公之退施于其家者,皆可法也。

杨氏事其姑以孝而勤,友其夫以义而顺,接其内外宗族以礼而和。

方其归也,修为镇南军掌书记、馆阁校勘,家至贫。

见其夫读书著文章,则曰"此吾先君之所以乐而终身也。"

见其夫食粝而衣弊,则曰"此吾先君虽显而不遇是也"。

间因其夫之俸廪,食其月而有余,则必市酒具肴果于堂上,曰"吾姑老矣,惟此不可不勉"。

归之十月,以疾卒,享年十有八,实景祐一年九月也。

后十有九年,从其姑葬于吉州吉水县沙溪之山。

乃命千之序而铭其圹曰:其居忽兮而逝也遽,其殁久矣而悲如新。

一言以志兮,千万岁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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