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 卷三十·居士集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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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卷三十·居士集卷三十 周必大

墓志五首

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杜公墓志铭〈至和元年〉

庆历三年,盗起京西,掠商、邓、均、房,叛兵烧光化军,逐守吏,吏不能捕。

天子患之,问宰相谁可任者。

宰相言度支判官、尚书虞部员外郎杜某,名家子,学通知古今,宜可用,乃以君为京西转运按察使。

居数月,贼平,叛兵诛死。

明年,广西欧希范诱白崖山蛮蒙赶,袭破环州,陷镇宁、带溪、普义,有众数千,以攻桂管。

宰相又言前时杜某守横州,言蛮事可听,宜知蛮利害。

天子驿召君,见便殿,所对合意,即除君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广南西路转运、按察,安抚等使。

君至宜州,得州人吴香及狱囚欧世宏,脱其械,使入贼峒说其酋豪,君乘其怠急击之,破其五峒,斩首数百级。

复取环州,因尽焚其山林积聚,希范穷迫,走荔波洞,蒙赶率伪将相数十人以其众降。

君与将佐谋曰:"夫蛮,习险恃阻,如捕猩猱,而吾兵以苦暑难久,是进退、迟速皆不可为,故常务捐厚利以招之。 盖威不足以制,则恩不能以怀,此其所以数叛也。 今吾兵虽幸胜,然蛮特败而来耳,岂真降者邪?啖之以利,后必复动。"

乃慨然叹曰:"蛮知利而不知威久矣,吾将先威而后信,庶几信可立也。"

乃击牛为酒,大会环州,戮其坐中者六百余人,而释其病、胁从与其非因败而降者百余人。

后三日,兵破荔波,擒希范至,并戮而醢之,以醢赐诸溪峒。

于是叛蛮无噍类,而君威震南海。

言事者论君杀降,为国失信于蛮貊,天子置之不问,诏书谕君,赐以金帛,君即上书引咎。

六年,徙为两浙转运使,筑钱塘堤,自官浦至沙陉,以除海患。

明年,又徙河北转运使。

召见,奏事移刻,天子益知其材,赐金紫服以遣之。

是岁夏,拜天章阁待制,充环庆路兵马都部署、经略安抚使、知庆州。

君言杀降,臣也,宜得罪,将吏惟臣所使,其劳未录,不敢先受命。

天子为君悉录将吏,赏之,乃受命。

自元昊称臣听誓,而数犯约抄边,边吏避生事,纵不敢争。

君始至,其酋孟香率千余人内附,事闻,诏君如约。

君言如约当还,而孟香得罪夏人,势无还理,遣之必反为边患。

议未决,夏人以兵入界,求孟香,孟香散走自匿。

夏兵驱杀边户,掠夺羊马,而求孟香益急。

朝议责君亟索而还之,君言夏人违誓举兵,孟香不可与。

因移檄夏人,不偿所掠则孟香不可得。

夏人不肯偿所掠,君亦不与孟香,夏人后亦不复敢动。

君治边二岁,有威爱。

皇祐二年五月甲子,疾卒于官,享年四十有六。

天子震悼,赙恤其家,以其子为秘书省校书郎。

君以荫补将作监主簿,累官至尚书兵部员外郎,阶朝奉郎,勋护军。

尝以太子中舍知建阳县,除民无名租,岁以万计。

闽俗贪啬,有老而生子者,父兄多不举,曰:"是将分吾资。 君上书请立伍保,俾民相察,置之法,由是生子得免。 闽人久之以君为德,多以君姓字名其子,曰:“生汝者杜君也。"

君讳杞,字伟长,世为金陵人。

其曾伯祖昌业,仕江南李氏,为江州节度使。

江南国灭,杜氏北迁,今为开封府开封人也。

曾祖讳某,赠给事中。

祖讳镐,官至龙图阁学士、尚书礼部侍郎。

父讳某,赠尚书工部侍郎。

君初娶蒋氏,封某县君,后娶徐氏,封东海县君。

女六人,其二适人,四尚幼。

子男一人,也。

杜氏自君皇祖侍郎以博学为世儒宗,故其子孙皆守儒学而多闻人。

君尤博览强记,其为文章多论当世利害,甚辩。

有文集十卷,奏议集十二卷。

其居官以精敏明干,所至有声。

君学问之余,兼喜阴阳数术之说,常自推其数曰:"吾年四十六死矣。"

其亲戚朋友莫不闻其说,至其岁,果然。

呜呼,可谓异矣!所谓命者果有数邪?其果可以自知邪?皇祐六年某月日,其兄驾部员外郎植与其孤葬君于某县某乡某原。

铭曰:

其敏以达,其果以决。

其守不夺,其摧不折。

其终一节,兹谓不没。

太常博士尹君墓志铭〈至和元年〉

君讳源,字子渐,姓尹氏,与其弟洙师鲁俱有名于当世。

其论议文章,博学强记,皆有以过人。

而师鲁好辩,果于有为。

子渐为人刚简,不矜饰,能自晦藏,与人居,久而莫知,至其一有所发,则人必惊伏。

其视世事若不干其意,已而榷其情伪,计其成败,后多如其言。

其性不能容常人,而善与人交,久而益笃。

自天圣、明道之间,予与其兄弟交,其得于子渐者如此。

其曾祖讳谊,赠光禄少卿。

祖讳文化,官至都官郎中,赠刑部侍郎。

父讳仲宣,官至虞部员外郎,赠工部郎中。

子渐初以祖荫补三班借职,稍迁左班殿直。

天圣八年,举进士及第,为奉礼郎,累迁太常博士,历知芮城、河阳二县,签署孟州判官事,又知新郑县,通判泾州、庆州,知怀州,以庆历五年三月十四日卒于官。

赵元昊寇边,围定川堡,大将葛怀敏发泾原兵救之。

君遗怀敏书曰:"贼举其国而来,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且吾军畏法,见敌必赴而不计利害,此其所以数败也。 宜驻兵瓦亭,见利而后动。"

怀敏不能用其言,遂以败死。

刘涣知沧州,杖一卒,不服,涣命斩之以闻,坐专杀,降知密州。

君上书为涣论直,得复知沧州。

范文正公常荐君材可以居馆阁,召试,不用,遂知怀州,至期月,大治。

是时,天子用范文正公与今观文殿学士富公、武康军节度使韩公,欲更置天下事,而权倖小人不便,三公皆罢去,而师鲁与一时贤士多被诬枉得罪。

君叹息忧悲发愤,以谓生可厌而死可乐也,往往被酒,哀歌泣下,朋友皆窃怪之。

已而以疾卒,享年五十。

至和元年十有二月十三日,其子材葬君于河南府寿安县甘泉乡龙涧里。

其平生所为文章六十篇,皆行于世。

子男四人,曰材、植、机、桴。

呜呼!师鲁常劳其智于事物,而卒蹈忧患以穷死。

若子渐者,旷然不有累其心,而无所屈其志,然其寿考亦以不长。

岂其所谓短长得失者,皆非此之谓欤?其所以然者,不可得而知欤?铭曰:

有韫于中不以施,一愤乐死其如归。

岂其志之将衰?不然,世果可嫉其如斯!尚书比部员外郎陈君墓志铭〈至和元年〉

故尚书比部员外郎陈君,卜以至和二年正月某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洪固乡神禾原。

其素所知秘书丞李诩与其孤安期,谋将乞铭于庐陵欧阳修。

安期曰"吾不敢。"

翊曰:"我能得之。"

乃相与具书币,遣君之客贾绎,自长安走京师以请。

盖君以至和元年五月某日卒于长安,享年四十有六,其仕未达,而所为未有大见于时也。

然诩节义可信之士,以诩能报君,而君能知诩,则君之为人可知也已。

君讳汉卿,字师黯,世居阆中。

其先博州人,因事伪蜀为县令,遂留家焉。

其曾叔祖省华,官至谏议大夫,生尧叟、尧佐、尧咨,先后为将相。

而君自曾祖而下,三世不显。

曾祖讳省恭,不仕。

祖讳尧封,举进士,为虢县主簿;王均乱蜀,诣阙上书,献破贼策,不报,遂退老于嵩山。

父讳渊,亦举进士,官至大理寺丞,与其兄渐所谓金龟子者,皆以文学知名。

君生一岁而孤。

年十三,与其母入蜀,过凤翔,谒其府尹,而吏少君,不为之通。

君直入,伏庭下,曰:"陈某请见。"

因责尹慢士,戒吏不谨。

尹惭,笞吏以谢君。

君用叔祖尧咨荫补将作监主簿,累迁大理寺丞、监沙苑监、权知渭南县。

民有兄弟争田者,吏常直其兄,而弟讼不已。

君为往视其田,辨其券书,而以田与弟。

其兄谢曰:"我悔欲归弟以田者数矣,直惧笞而不敢耳。"

弟曰:"我田故多,然耻以不直讼兄,今我直矣,愿以田与兄。"

兄弟相持恸哭,拜而去。

由是县民有事多相持诣君,得一言以决曲直。

又知登封县,县有恶盗十人,已谋未发,而尉方以事出,君募少年选手力夜往捕,获之。

明日召尉归,以贼与之,曰:"得是,可以论赏。"

赏未及下而尉卒。

尉,河南儒者魏景山也,老而且贫。

君为主其丧事,买田宅于汝州,以活其妻子。

通判嘉州,治田讼三十年不决者,一日决之。

秩满,嘉人诣转运使,乞留不得。

时文丞相守成都,荐其材,而荐者十有五人。

通判河中府,府有妖狱二百余人,君方以公事之他州,提点刑狱司疑狱有冤,召君还视之,独留其一人,余皆释之。

累迁尚书虞部员外郎,天子享明堂,推恩,遂迁比部。

通判宁州,决疑狱活一家五人。

君好学,重气节。

尝有负其钱数千万,辄毁其券弃之。

与人交,久而益笃。

喜为歌诗,至于射艺、书法、医药,皆精妙。

尤好古书奇书,每倾资购之,尝自为录,藏于家。

其材能好尚,皆可嘉也。

母曰仁寿县太君王氏。

初娶王氏,生一子,安期也;后娶又曰王氏。

铭曰:在蜀伪时,处昏不迷,惟陈最微。

蜀亡而东,高明显融,莫如陈宗。

惟陈有声,自其高曾,君世不兴。

惟兴与伏,有俟如畜,其周必复。

实始自君,昌其子孙,考铭有文。

湖州长史苏君墓志铭〈嘉祐元年〉

故湖州长史苏君有贤妻杜氏,自君之丧,布衣蔬食,居数岁,提君之孤子,敛其平生文章,走南京,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生,犹可伸于死。"

其父太子太师以告于予。

予为集次其文而序之,以著君之大节与其所以屈伸得失,以深诮世之君子当为国家乐育贤材者,且悲君之不幸。

其妻卜以嘉祐元年十月某日,葬君于润州丹徒县义里乡檀山里石门村,又号泣于其父曰:"吾夫屈于人间,犹可伸于地下。"

于是杜公及君之子泌,皆以书来乞铭以葬。

君讳舜钦,字子美。

其上世居蜀,后徙开封,为开封人。

自君之祖讳易简,以文章有名,太宗时,承旨翰林为学士,参知政事,官至礼部侍郎。

父讳耆,官至工部郎中、直集贤院。

君少以父荫补大庙斋郎,调荥阳尉,非所好也,已而锁其厅去。

举进士中第,改光禄寺主簿、知蒙城县。

丁父忧,服除,知长垣县,迁大理评事,监在京楼店务。

君状貌奇伟,慷慨有大志。

少好古,工为文章。

所至皆有善政。

官于京师,位虽卑,数上疏论朝廷大事,敢道人之所难言。

范文正公荐君,召试,得集贤校理。

自元昊反,兵出无功,而天下殆于久安,尤困兵事。

天子奋然用三四大臣,欲尽革众弊以纾民。

于是时,范文正公与今富丞相多所设施,而小人不便。

顾人主方信用,思有以撼动,未得其根。

以君文正公之所荐而宰相杜公婿也,乃以事中君,坐监进奏院祠神、奏用市故纸钱会客为自盗除名。

君名重天下,所会客皆一时贤俊,悉坐贬逐。

然后中君者喜曰:"吾一举网尽之矣。"

其后三四大臣继罢去,天下事卒不复施为。

君携妻子居苏州,买木石作沧浪亭。

日益读书,大涵肆于六经。

而时发其愤闷于歌诗,至其所激,往往惊绝。

又喜行狎书,皆可爱。

故虽其短章、醉墨,落笔争为人所传。

天下之士闻其名而慕,见其所传而喜,往揖其貌而竦,听其论而惊以服,久与其居而不能舍以去也。

居数年,复得湖州长史。

庆历八年十二月某日,以疾卒于苏州,享年四十有一。

君先娶郑氏,后娶杜氏。

三子:长曰泌,将作监主簿;次曰液、曰激。

二女,长适前进士陈,次尚幼。

初,君得罪时,以奏用钱为盗,无敢辨其冤者。

自君卒后,天子感悟,凡所被逐之臣复召用,皆显列于朝。

而至今无复为君言者,宜其欲求伸于地下也,宜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详,而使后世知其有以也。

既又长言以为之辞,庶几并写予之所以哀君者。

其辞曰:

谓为无力兮,孰击而去之?谓为有力兮?胡不反子之归?岂彼能兮此不为。

善百誉而不进兮,一毁终世以显颠齐,荒孰问兮杳难知。

嗟子之中兮,有韫而无施。

文章发耀兮,星日光辉。

虽冥冥以掩恨兮,不昭昭其永垂。

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嘉祐二年〉

先生讳复,字明复,姓孙氏,晋州平阳人也。

少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阳,学《春秋》,著《尊王发微》。

鲁多学者,其尤贤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

先生年逾四十,家贫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

先生疑焉,介与群弟子进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贫贱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义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贤名。"

于是乃许。

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不妄与人,闻先生之风,就见之。

介执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则立,升降拜则扶之,及其往谢也亦然。

鲁人既素高此两人,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莫不叹嗟之,而李丞相、孔给事亦以此见称于士大夫。

其后介为学官,语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庆历二年,枢密副使范仲淹、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召拜校书郎、国子监直讲。

尝召见迩英阁说诗,将以为侍讲,而嫉之者言其讲说多异先儒,遂止。

七年,徐州人孔直温双狂谋捕治,索其家得诗,有先生姓名,坐贬监虔州商税,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签署应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

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上言,孙某行为世法,经为人师,不宜弃之远方,乃复为国子监直讲。

居三岁,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

先生在太学时为大理评事,天子临幸,赐以绯衣银鱼。

及闻其丧,恻然,予其家钱十万,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学之诸生相与吊哭,赙治其丧。

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须城县卢泉乡之北扈原。

先生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

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

方其病时,枢密使韩琦言之天子,选书吏,给纸笔,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藏于秘阁。

先生一子大年,尚幼。

铭曰:圣人既殁经更焚,逃藏脱乱仅《传》存。

众说乘之汩其原,怪迂百出杂伪真。

后生牵卑习前闻,有欲患之寡攻群。

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云。

刮磨蔽蚀相吐吞,日月卒复光破昏。

博哉功利无穷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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