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 卷二十四·居士集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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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卷二十四·居士集卷二十四 周必大

墓表八首

永春县令欧君墓表〈天圣□年〉

君讳庆,字贻孙,姓欧氏。

其上世为韶州曲江人,后徙均州之郧乡,又徙襄州之谷城。

干德二年,分谷城之阴城镇为干德县,建光化军,欧氏遂为干德人。

修尝为其县令,问其故老乡闾之贤者,皆曰有三人焉。

其一人曰太傅、赠太师、中书令邓文懿公,其一人曰尚书屯田郎中戴国忠,其一人曰欧君也。

三人者学问出处,未尝一日不同,其忠信笃于朋友,孝悌称于宗族,礼义达于乡闾。

干德之人初未识学者,见此三人,皆尊礼而爱亲之。

既而皆以进士举于乡里,而君独黜于有司。

后二十年,始以同三礼出身为潭州湘潭主簿,陈州司法参军,监考城酒税,迁彭州军事推官,知泉州永春县事。

而邓公已贵显于朝,君尚为州县吏,所至上官多邓公故旧,君绝口不复道前事,至终其去,不知君为邓公友也。

君为吏廉贫,宗族之孤幼者皆养于家。

居乡里,有讼者多就君决曲直,得一言,遂不复争,人至于今传之。

嗟夫!三人之为道,无所不同,至其穷达,何其异也!而三人者未尝有动于其心,虽干德之人称三人者,亦不以贵贱为异,则其幸不幸,岂足为三人者道哉!然而达者昭显于一时,而穷者泯没于无述,则为善者何以劝?而后世之来者何以考德于其先?故表其墓以示其子孙。

君有子世英,为邓城县令;世,举进士。

君以天圣七年卒,享年六十有四,葬干德之西北广节山之原。

尚书屯田员外郎李君墓表〈宝元元年〉

汉水东至干德,汇而南,民居其冲,水悍暴而岸善崩,然其民尤富完。

其下之材,治室屋聚居,盖数千家,皆安然易汉而自若者,以有石堤为可恃也。

景祐五年,余始为其县令,既行汉上,临石堤,问其长老,皆曰吾李君之作也。

于是喟然而叹,求李君者,得其孙厚。

厚举进士,好学,能自言其世。

云:

李氏,贝州清河人。

君举进士,中淳化三年乙科。

镇州真定主簿齐化基,为吏以强察自喜,恶君廉直不为屈,多求事可酿为罪者责君理之。

君辨愈明,不可污。

卒服其能,反荐之,迁威虏军判官。

秩满,河北转运使又荐为冀州军事推官。

逾年,吏部考籍,凡四较考者,外皆召还,公考当召。

是时,契丹侵边,冀州独乞留君督军饷,课为最多,迁大理寺丞,乘传治壁州疑狱。

既还,转运使又请通判冀州,督旁七县军饷,课尤多而民不劳。

遭岁饥,悉出庾粟以贷民,且曰:"凶、丰甚,必复。 使丰而归诸庾,是化吾朽积而为新,乃两利也。"

转运使以为然,因请君益贷贝、魏、沧、冀诸州。

后岁果丰,饥民德君,粟归诸庾无后者,盖赖而活者数十万家。

居三年,转运使上冀人言,乞留,许留一岁,就拜殿中丞。

岁满将去,冀民夜私入其府,堑其居,若不可出。

君谕之,乃得去。

通判河南,未行,契丹兵指邢、,天子择吏之能者,改君通判邢州。

其守赵守一当守邢以寇,辞不任邢事,天子曰:李某佐汝,可无患。

守一至邢,悉以州事任君。

御史中丞王嗣宗辟推直官,遂荐为御史,以疾不拜,求知光化军,作所谓石堤者。

孙何荐其材,拜三司户部判官,改知建州,皆以疾辞。

又求知汉阳军,居三岁,而汉阳之狱空者二岁。

卒以疾解,退居于汉旁。

大中祥符六年五月某日卒于家,遂葬县东遵教乡之友于村。

子孙因留家焉。

君讳仲芳,字秀之,享年五十有三,官至尚书屯田员外郎。

君为人敦敏而材,以疾中止。

余闻古之有德于民者,殁则乡人祭于其社。

今民既不能祠君于汉之旁,而其墓幸在其县;余,令也,又不表以示民,呜呼!其何以章乃德?俾其孙刻石于隧,以永君之扬。

石曼卿墓表〈庆历元年〉

曼卿,讳延年,姓石氏。

其上世为幽州人。

幽州入于契丹,其祖自成始以其族间走南归,天子嘉其来。

将禄之,不可,乃家于宋州之宋城。

父讳补之,官至太常博士。

幽燕俗劲武,而曼卿少亦以气自豪,读书不治章句,独慕古人奇节伟行非常之功,视世俗屑屑,无足动其意者。

自顾不合于世,乃一混以酒,然好剧饮,大醉,颓然自放,由是益与时不合。

而人之从其游者,皆知爱曼卿落落可奇,而不知其才之有以用也。

年四十八,康定二年二月四日,以太子中允、秘阁校理卒于京师。

曼卿少举进士,不中。

真宗推恩,三举进士,皆补奉职。

曼卿初不肯就,张文节公素奇之,谓曰:"母老乃择禄邪?"曼卿矍然起就之,迁殿直,久之,改太常寺太祝、知济州金乡县,叹曰:"此亦可以为政也。"

县有治声。

通判干宁军,丁母永安县君李氏忧,服除,通判永静军,皆有能名。

充馆阁校勘,累迁大理寺丞,通判海州,还为校理。

庄献明肃太后临朝,曼卿上书,请还政天子。

其后太后崩,范讽以言见幸,引尝言太后事者,遽得显官,欲引曼卿,曼卿固止之,乃已。

自契丹通中国,德明尽有河南,而臣属遂务休兵养息天下,然内外弛武三十余年,曼卿上书言十事,不报。

已而元昊反,西方用兵,始思其言,召见,稍用其说,籍河北、河东、陕西之民,得乡兵数十万。

曼卿奉使籍兵河东,还称旨,赐绯衣银鱼,天子方思尽其才,而且病矣。

既而闻边将有欲以乡兵捍贼者,笑曰:"此得吾粗也。 夫不教之兵勇怯相杂,若怯者见敌而动,则勇者亦牵而溃矣。 今或不暇教,不若募其敢行者,则人人皆胜兵也。 其视世事蔑若不足为,及听其施设之方,虽精思深虑不能过也。 状貌伟然,喜酒自豪,若不可绳以法度,退而质其平生,趣舍大节无一悖于理者。 遇人无贤愚,皆尽欣欢。 及闲而可否天下是非善恶,当其意者无几人。 其为文章,劲健称其意气。 有子济滋。 天子闻其丧,官其一子,使禄其家。 既卒之三十七日,葬于太清之先茔。 其友欧阳修表于其墓曰:呜呼曼卿!宁自混以为高,不少屈以合世,可谓自重之士矣。 士之所负者愈大,则其自顾也愈重;自顾愈重,则其合愈难。 然欲与共大事,立奇功,非得难合自重之士不可为也。 古之魁雄之人,未始不负高世之志,故宁或毁身污迹,卒困于无闻,或老且死而幸一遇,犹克少施于世。 若曼卿者,非徒与世难合,而不克所施,亦其不幸不得至乎中寿,其命也夫!其可哀也夫! 内殿崇班薛君墓表 公讳塾,字宗道,姓薛氏,资政殿学士、兵部尚书简肃公之弟。 薛之世德终始,有简肃公之志与碑。 公官至内殿崇班,以某年某月某日,卒官于蜀州。 其子仲孺以其丧归葬于绛州之正平,先葬而来乞铭以志。 予幸尝纪次简肃公之德,而又得铭公。 其铭曰: 公躬直清,官以材称。 惟贤是似,不愧其兄。 既葬,而仲孺又来请曰:“铭之藏,诚以永吾先君于不朽,然不若碣于隧,以表见于世之昭昭也。"

予惟薛氏于绛为著姓,简肃公于公为兄弟,而公之世德,予既见之铭,而其子又欲碣以昭显于世,可谓孝矣。

然予考古所谓贤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铭见于后世者,其言简而著。

及后世衰,言者自疑于不信,始繁其文,而犹患于不章,又备其行事,惟恐不为世之信也。

若薛氏之著于绛,简肃公之信于天下,而予之铭公不愧于其兄,则公之铭不待繁言而信也。

然其行事终始,予亦不敢略而志诸墓矣。

今之碣者,无以加焉,则取其可以简而著者书之,以慰其子之孝思,而信于绛之人云。

连处士墓表〈庆历八年〉连处士,应山人也。

以一布衣终于家,而应山之人至今思之。

其长老教其子弟,所以孝友、恭谨、礼让而温仁,必以处士为法,曰:"为人如连公,足矣。"

其矜寡孤独凶荒饥馑之人皆曰:"自连公亡,使吾无所告依而生以为恨。"

呜呼!处士居应山,非有政令恩威以亲其人,而能使人如此,其所谓行之以躬,不言而信者欤?

处士讳舜宾,字辅之,其先闽人。

自其祖光裕尝为应山令,后为磁、郢二州推官,卒而反葬应山,遂家焉。

处士少举《毛诗》,一不中,而其父正以疾废于家,处士供养左右十余年,因不复仕进。

父卒,家故多资,悉散以乡里,而教其二子以学,曰:"此吾资也。"

岁饥,出谷万斗以粜,而市谷之价卒不能增,及旁近县之民皆赖之。

盗有窃其牛者,官为捕之甚急,盗穷,以牛自归,处士为之愧谢曰:"烦尔送牛。"

厚遗以遣之。

尝以事之信阳,遇盗于西关,左右告以处士,盗曰:"此长者,不可犯也。"

舍之而去。

处士有弟居云梦,往省之,得疾而卒,以其柩归应山。

应山之人去县数十里迎哭,争负其柩以还,过县市,市人皆哭,为之罢市三日,曰:"当为连公行丧。"

处士生四子,曰庶、庠、庸、膺。

其二子教以学者,后皆举进士及第。

今庶为寿春令,庠为宜城令。

处士以天圣八年十二月某日卒,庆历二年某月日,葬于安陆蔽山之阳。

自卒至今二十年,应山之长老识处士者,与其县人尝赖以为生者,往往尚皆在,其子弟后生闻处士之风者,尚未远,使更三四世至于孙曾,其所传闻,有时而失,则惧应山之人不复能知处士之详也。

乃表其墓,以告于后人。

八年闰正月一日,庐陵欧阳修述。

太常博士周君墓表〈皇祐五年〉

有笃行君子曰周君者,孝于其亲,友于其兄弟。

居父母丧,与其兄某、弟某居于倚庐,不饮酒食肉者三年,其言必戚,其哭必哀,除丧而癯然不能胜人事者,盖久而后复。

自孔子在鲁,而鲁人不能行三年之丧,其弟子疑以为问,则非鲁而他国可知也;孔子殁,而其后世又可知也。

今世之人,知事其亲者多矣,或居丧而不哀者有矣;生能事而死能哀,或不知丧礼者有矣;或知礼而以谓丧主于哀而已,不必合于礼者有矣。

如周君者,事生尽孝,居丧尽哀,而以礼者也。

礼之失久矣,丧礼尤废也。

今之居丧者,惟仕官、婚嫁、听乐不为,此特法令之所禁尔。

其衰麻之数,哭泣之节,居处之别,饮食之变,皆莫知夫有礼也。

在上位者不以身率其下,在下者无所望于其上,其遂废矣乎!故吾于周君有所取也。

君讳尧卿,字子俞,道州永明县人也。

天圣二年举进士,累官至太常博士。

历连、衡二州司理参军,桂州司录,知高安、宁化二县,通判饶州。

未行,以庆历五年六月朔日卒于朝集之舍,享年五十有一。

皇祐五年某月日,葬于道州永明县之紫微冈。

曾祖讳某。

祖讳某。

父讳某,赠某官。

母唐氏,封某县太君。

娶某氏,封某县君。

君学长于毛、郑《诗》,《左氏春秋》。

家贫,不事生产,喜聚书。

居官禄虽薄,常分俸以宗族朋友。

人有慢己者,必厚为礼以愧之。

其为吏,所居皆有能政。

有文集二十卷。

君有子七人:曰谕,鼎州司理参军;曰诜,湖州归安主簿;曰谧、曰讽、曰、曰说、曰谊,皆未仕。

呜呼!孝非一家之行也,所以移于事君而忠,仁于宗族而睦,交于朋友而信,始于一乡推之四海、表于金石示之后世而劝。

考君之所施者,无不可以书也,岂独俾其子孙之不陨哉!龙武将军薛君墓表〈至和元年〉

薛姓居河东者,自唐以来族最盛。

宋兴百年,而薛姓五显。

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赠兵部尚书简肃公,当天圣中,参辅大政,以亮直刚毅为时名臣。

公,绛州正平人也。

有子直孺,早卒,无后,以其弟之子仲孺为后。

然其兄弟五人及其诸子,皆用公荫禄仕,以忠厚孝谨多材能为绛大族。

君讳某,字某,简肃公之兄也。

少有高节,仕而不得志,退老于家,以德行文学为乡善人。

君少好学,工为文辞,应有司格,既而曰:是岂足学也哉?”乃弃而不为。

其后简肃公贵显,以恩例补君右班殿直。

君笃爱其弟,不得已,为强起就职。

居顷之,卒弃去,遂不复仕。

君居乡里,孝悌于其家,忠信于其朋友,礼让于其长老。

乡里之人始而爱,久而化,既殁而犹思焉。

君以天圣二年十一月某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九,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正平县清原乡之周村原。

曾祖景,赠太保。

祖温瑜,赠太傅。

父光化,赠太师。

母曰郑国夫人费氏。

子男二人:长曰长孺,今为尚书虞部员外郎、知绛州军州事;次曰良孺,殿中丞。

女三人。

君以子恩,累赠右龙武军将军;夫人郑氏,正平县太君。

君卒之若干年,其子始以尚书郎来守是州。

予,薛氏婿也,且嘉君之隐德以终而有后,乃为表于其墓,既又作诗以遗之。

曰:"伊绛之人,其出如云。 往于周原,从我邦君。 周原有墓,郁郁其松。 绛无居人,惟邦君是从。 来以春秋,执事必躬。 邦君在绛,礼我耆艾。 惟父之执,其恭敢怠?邦君有政,惠我后生。 从民上冢,闾里之荣。 嗟我绛人,孝慈友悌。 为善有后,惟邦君是视。 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君墓表〈至和二年〉 君讳谷,字应之,世为开封尉氏人。 曾祖节,祖遇,皆不仕。 父炳,为郑州原武县主簿,因留家焉,今为原武人也。 君举进士及第,为河阳、河南主簿,苏州观察推官,开封府士曹参军,迁著作佐郎,知阳武县,通判眉州,累迁屯田员外郎,复知阳武县,以疾致仕,卒于家,享年五十有九。 君为人刚介好学问,事父母孝,与朋友信。 其为吏洁廉,所至有能称。 其在河南时,予为西京留守推官,与谢希深、尹师鲁同在一府。 其所与游,虽他掾属宾客,多材贤少壮驰骋于一时,而君居其间,年尚少,独苦羸,病肺唾血者已十余年。 幸其疾少间,辄亦从诸君饮酒。 诸君爱而止之,君曰:“我岂久生者邪?"虽他人视君,亦若不能胜朝夕者。

其后同府之人皆解去,而希深、师鲁与当时少壮驰骋者丧其十八九,而君癯然唾血如故,后二十年始以疾卒。

君虽病羸,而力自为善,居官为吏,未尝废学问,多为贤士大夫所知。

乃知夫康强者不可恃以久,而羸弱者未必不能生,虽其迟速长短相去几何,而强者不自勉,或死而泯灭于无闻,弱者能自力,则必有称于后世,君其是已。

君尝谓子曰:"吾旦暮人耳,无所取于世也,尚何区区于仕哉?然吾常哀禄之及于亲者薄,若幸得不死而官登于朝,冀窃国家褒赠之宠以荣其亲,然后归病于原武之庐足矣!"乃益买田治室于原武以待。

君自河南、苏州累为名公卿所荐,乃迁著作为郎官,赠其父太子中允,母宋氏京兆县太君,于是遂致仕归于原武,营其德政乡之张固村原,将葬其亲。

卜以皇祐五年十一月某日用事,前四日,君亦卒,遂以某日从葬于原上。

予与君游久,记其昔所谓予者,且哀君之贤而不幸,又嘉君之志信而有成,于其葬也,不及铭,乃表于其墓。

君娶祝氏,封华阳县君。

有子曰损,试将作监主簿。

至和二年三月七日,翰林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知制诰、充史馆修撰欧阳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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