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 卷二十一·居士集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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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卷二十一·居士集卷二十一 周必大

碑铭三首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至和元年〉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于徐州,以其年十有二月壬申,葬于河南尹樊里之万安山下。

公讳仲淹,字希文。

五代之际,世家苏州,事吴越。

太宗皇帝时,吴越献其地,公之皇考从钱ㄈ朝京师,后为武宁军掌书记以卒。

公生二岁而孤,母夫人贫无依,再适长山朱氏。

既长,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

入学舍,扫一室,昼夜讲诵,其起居饮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

居五年,大通六经之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

祥符八年,举进士,礼部选第一,遂中乙科,为广德军司理参军,始归迎其母以养。

及公既贵,天子赠公曾祖苏州粮料判官讳梦龄为太保,祖秘书监讳赞时为太傅,考讳墉为太师,妣谢氏为吴国夫人。

公少有大节,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

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择利害为趋舍。

其所有为,必尽其力,曰:"为之自我者当如是,其成与否,有不在我者,虽圣贤不能必,吾岂苟哉!"天圣中,晏丞相荐公文学,以大理寺丞为秘阁校理。

以言事忤章献太后旨,通判河中府。

久之,上记其忠,召拜右司谏。

当太后临朝听政时,以至日大会前殿,上将率百官为寿。

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无北面,且开后世弱人主以强母后之渐,其事遂已。

又上书请还政,天子不报。

及太后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后时事,欲深治之。

公独以谓太后受托先帝,保佑圣躬,始终十年,未见过失,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

初,太后有遗命,立杨太妃代为太后。

公谏曰:"太后,母号也,自古无代立者。"

由是罢其册命。

是岁,大旱蝗,奉使安抚东南。

使还,会郭皇后废,率谏官、御史伏阁争,不能得,贬知睦州,又徙苏州。

岁余,即拜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召还,益论时政阙失,而大臣权幸多忌恶之。

居数月,以公知开封府。

开封素号难治,公治有声。

事日益简,暇则益取古今治乱安危为上开说,又为《百官图》以献,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职修,尧、舜之治不过此也。"

因指其迁进迟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为公,可以为私,亦不可以不察。"

由是吕丞相怒,至交论上前,公求对,辨语切,坐落职,知饶州。

明年,吕公亦罢。

公徙润州,又徙越州。

而赵元昊反河西,上复召相吕公。

乃以公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迁龙图阁直学士。

是时,新失大将,延州危。

公请自守延贼,乃知延州。

元昊遣人遗书以求和,公以谓无事请和,难信,且书有僭号,不可以闻,乃自为书,告以逆顺成败之说,甚辩。

坐擅复书,夺一官,知耀州。

未逾月,徙知庆州。

既而四路置帅,以公为环庆路经略安抚、招讨使、兵马都部署,累迁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

公为将,务持重,不急近功小利。

于延州筑青涧城,垦营田,复承平、永平废寨,熟羌归业者数万户。

于庆州城大顺以据要害,夺贼地而耕之。

又城细腰、胡芦,于是明珠、灭臧等大族,皆去贼为中国用。

自边制久隳,至兵与将常不相识。

公始分延州兵为六将,训练齐整,诸路皆用以为法。

公之所在,贼不敢犯。

人或疑公见敌应变为如何?至其城大顺也,一旦引兵出,诸将不知所向,军至柔远,始号令告其地处,使往筑城。

至于版筑之用,大小毕具,而军中初不知。

贼以骑三万来争,公戒诸将:战而贼走,追勿过河。

已而贼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

贼既失计,乃引去。

于是诸将皆服公为不可及。

公待将吏,必使畏法而爱己。

所得赐赉,皆以上意分赐诸将,使自为谢。

诸蕃质子,纵其出入,无一人逃者。

蕃酋来见,召之卧内,屏人彻卫,与语不疑。

公居三岁,士勇边实,恩信大洽,乃决策谋取横山,复灵武,而元昊数遣使称臣请和,上亦召公归矣。

初,西人籍其乡兵者十数万,既而黥以为军,惟公所部,但刺其手,公去兵罢,独得复为民。

其于两路,既得熟羌为用,使以守边,因徙屯兵就食内地,而纾西人栗免之劳。

其所设施,去而人德之,与守其法不敢变者,至今尤多。

自公坐吕公贬,群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吕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为党,或坐窜逐。

及吕公复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公欢然相约戮力平贼。

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党之论遂起而不能止。

上既贤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议而用之。

庆历三年春,召为枢密副使,五让不许,乃就道。

既至数月,以为参知政事,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

公叹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后,而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也。"

既而上再赐手诏,趣使条天下事,又开天章阁,召见赐坐,授以纸笔,使疏于前。

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条列时所宜先者十数事上之。

其诏天下兴学,取士先德行不专文辞,革磨勘例迁以别能否,减任子之数而除滥官,用农桑、考课、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侥幸之人皆不便,因相与腾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为之佐佑。

会边奏有警,公即请行,乃以公为河东、陕西宣抚使。

至则上书愿复守边,即拜资政殿学士、知州,兼陕西四路安抚使。

其知政事,才一岁而罢,有司悉奏罢公前所施行而复其故。

言者遂以危事中之,赖上察其忠,不听。

是时,夏人已称臣,公因以疾请邓州。

守邓三岁,求知杭州,又徙青州。

公益病,又求知颍州,肩舁至徐,遂不起,享年六十有四。

方公之病,上赐药存问。

既薨,辍朝一日,以其遗表无所请,使就问其家所欲,赠以兵部尚书,所以哀恤之甚厚。

公为人外和内刚,乐善泛爱。

丧其母时尚贫,终身非宾客食不重肉,临财好施,意豁如也。

及退而视其私,妻子仅给衣食。

其为政,所至民多立祠画像。

其行己临事,自山林处士、里闾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乐道其事者甚众。

及其世次、官爵,志于墓、谱于家、藏于有司者,皆不论著,著其系天下国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欤!铭曰:

范于吴越,世实陪臣。

ㄈ纳山川,及其士民。

范始来北,中间几息?公奋自躬,与时偕逢。

事有罪功,言有违从。

岂公必能,天子用公。

其艰其劳,一其初终。

夏童跳边,乘吏怠安。

帝命公往,问彼骄顽。

有不听顺,锄其穴根。

公居三年,怯勇隳完。

儿怜兽扰,卒俾来臣。

夏人在廷,其事方议。

帝趣公来,以就予治。

公拜稽首,兹惟难哉!初匪其难,在其终之。

群言营营,卒坏于成。

匪恶其成,惟公是倾。

不倾不危,天子之明。

存有显荣,没有赠谥。

藏其子孙,宠及后世。

惟百有位,可劝无怠。

尚书度支郎中天章阁待制王公神道碑铭〈至和元年〉

公讳质,字子野,其先大名莘人。

自唐同光初,公之皇曾祖鲁公举进士第一,显名当时,官至右拾遗,历晋、汉、周。

而皇祖晋公,益以文章有大名,逮事太祖、太宗,官至兵部侍郎。

当真宗时,伯父文正公居中书二十余年,天下称为贤宰相。

今天子庆历三年,公与其弟素,皆待制天章阁。

自同光至庆历,盖百有二十余年,王氏更四世,世有显人,或以文章,或以功德。

公生累世富贵,而操履甚于寒士。

性笃孝悌,厚于朋友,乐施与以人,而妻子常不自给。

视荣利淡若无意。

平居苦疾病,退然如不自胜,及临事,介然有仁者之勇,君子之刚,乐人之善如自己出。

初,范仲淹以言事贬饶州,方治党人甚急,公独扶病率子弟饯于东门,留连数日。

大臣有以让公曰:"长者亦为此乎!何苦自陷朋党?"公徐对曰:"范公天下贤者,顾某何敢望之!然若得为党人,公之赐某厚矣。"

闻者为公缩颈。

其为待制之明年,出守于陕。

又明年,小人连扌大狱,坐贬废者十余人,皆公素所贤者。

闻之悲愤叹息,或终日不食,因数剧饮大醉。

公既素病,益以酒,遂卒。

公初以荫补太常寺太祝、监都进奏院,献其文章,召试,赐进士及第,校勘馆阁书籍,遂为集贤校理。

通判苏州,州守黄宗旦负材自喜,颇以新进少公,议事则曰:"少年乃与丈人争事邪?"公曰:"受命佐君,事有当争,职也。"

宗旦虽屡屈折,而政常得无失,稍德公助己,为之加礼。

宗旦得盗铸钱者百余人以诧公,公曰:"事发无迹,何从得之?"曰:"吾以术钩出之。"

公愀然曰:"仁者之政,以术钩人置之死,而又喜乎?"宗旦惭服,悉缓出其狱,始大称公曰君子也。

判尚书刑部、吏部南曹,知蔡州。

始至,发大奸吏一人,去之。

绳诸豪猾以法。

与转运使争曲直。

事有下而不便者,皆格不用。

既去其害政者,然后崇学校,一以仁恕临下。

其政知宽猛,必使吏畏而民爱。

其为他州,州率大而难治,必常有善政,皆用此。

入为开封府推官,已而其兄雍为三司判官,公曰:"省、府皆要职,吾岂可兄弟居之?"求知寿州,徙庐州。

盗有杀其徒而并其财者,获之,置于法。

大理驳曰:"法当原。"

公以谓盗杀其徒而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坏其党而开其自新。

若杀而不首,既获而亦原,则公行为盗。

而第杀一人,既得兼其财,又可以赎罪,不获则肆为盗,获则引以自原,如此,盗不可止,非法意。

疏三上,不能争。

公叹曰:"吾不胜法吏矣。"

乃上书自劾,请不坐佐吏。

公坐贬监灵仙宫。

其后议者更定不首之罪,卒用公言为是,而公贬犹不召。

资政殿学士郑戬、翰林学士叶清臣讼公无罪,始起知泰州,迁荆湖北路转运使。

当用兵西方急于财用之时,独不进羡余,其赋敛近宽平,治以常法。

故他路不胜其弊,而荆湖之人自若。

权知荆南府,民有讼婚者,诉曰:"贫无资,故后期。"

问其用几何?以俸钱与之,使婚。

获盗窃人衣者,曰:"迫于饥寒而为之。"

公为之哀怜,取衣衣之,遣去。

荆人比公为子产。

召为史馆修撰,遂拜天章阁待制,判吏部流内铨,号为称职,而于选法未尝有所更易。

人或问之,公曰:"选法具备,如权衡,在执者不欺其轻重耳,何必屡更其法。"

是岁,天子开天章阁,召大臣问天下事,以手诏责范公等。

而议事者争言天下利害,务欲更革诸事。

公独无一言,问之,则曰:"吾病未能也。"

公于荣利既薄,临祸福,不为喜惧,其视世事,若无一可以动其心者,惟以天下善人君子亨否为己休戚,遂以此卒。

此其为志岂小哉?岂有病而不能者哉?公诚素病,而任之以事,所至必皆有为。

使其寿且不死而用,其必有所为,岂其不欲空言而已者哉!呜呼!公享年四十有五。

官至度支郎中,阶朝奉大夫,动上护军,爵平晋男。

娶周氏,某县君,生子某。

曾祖讳某,祖讳某,皆赠太师、尚书、中书令。

考讳某,官至兵部郎中,有贤行,赠户部尚书。

公以某年某月某日卒于陕,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所先茔之次。

铭曰:

仕不为利,以行其仁。

处丰自薄,而清厥身。

其仁谁思,不在吏民?其清孰似?以遗子孙。

铭以昭之,以告后人。

袁州宜春县令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冀国公程公神道碑铭〈至和二年〉上即位之十有六年,今镇安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程公,自三司使、吏部侍郎为参知政事,乃诏有司宠其祖考,于是赠其皇考故袁州宜春县令为太子少师。

公在政事,迁尚书左丞,又赠太子太师;其为资政殿学士、工部尚书,又赠太师中书令;其为宣徽北院使、武昌军节度使,又赠兼尚书令;其为武胜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追封定国公,徙镇镇安,又追封冀国公。

惟冀国公讳某,字某。

少举明经,仕不得志。

退居于家,畜德不施,贻其后世。

而相国太师,实为之子,初以文学举进士高第,历馆阁,掌制命。

隽德伟望,显于朝廷,遂为中丞,执国之宪。

尹正京邑,有声蜀都,乃由三司,入与大政。

公亦自太常博士累赠兵部侍郎,遂迁太师中书、尚书令,位皆一品。

有国定冀,以启其封。

虽发不自躬,而其施益远。

晦于一时,而显于百世。

盖夫享于身者,有时而止;施于后者,其耀无穷。

表于其乡,以劝为善。

可谓仁人之利博矣。

惟程氏之先,自重、黎历夏、商、周,而程伯休父始见于诗书,其后世远而分。

至唐定氏族,而程氏之望分为七。

中山之程,盖出于魏安乡侯昱之后也。

公世为中山博野人。

曾祖讳某,赠太师。

祖妣齐氏,吴国夫人。

考讳某,赠太师中书令。

妣吴氏,秦国夫人。

当唐末五代,天下乱于兵,程氏再世不仕。

后唐长兴三年,公之皇考以神童举,官至太子赞善大夫。

宋兴于今百年,而程氏亦再显。

太平兴国初,公之从祖羽,佐太宗自晋王即皇帝位,为文明殿学士,官至兵部侍郎。

今相国太师出入将相,为时名臣。

子孙蕃昌,世族昭著。

推其所自来者远矣。

初,公与其仲父象明同举《春秋》,皆中第。

是时,从祖以给事中知开封府,召公及象明谓曰:"吾新被宠天子,待罪于此,不欲子弟并登科。"

使其自择去就。

公因让其从父,自引去,从祖颇贤之。

其后累举不中,从祖谓曰:"由我困汝。"

退而使人察公,无悔色,由是大嗟异之,以为不可及。

太平兴国五年,遂以明经中第,为虔州赣县尉、蔡州上蔡主簿、袁州宜春令,所至皆有惠爱。

公事母至孝,与其兄弟怡怡,为乡里所称。

而仕宦不求名誉,为赣县尉七年不代,既罢宜春,遂不复仕。

退居于蔡州,淳化三年七月某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四十有九。

以天圣十年十一月某日,葬于郑州管城县马亭乡之北田村。

夫人楚氏,追封晋国夫人。

子男五人:长曰,官至太常博士;次曰瑗、曰琬,皆早卒;次曰琳,相国太师也;次曰琰,国子博士。

女一人,适某人。

诸孙九人。

铭曰:

远矣程侯,颛顼之苗。

始自重黎,历夏商周。

惟伯休父,声施孔昭。

世不绝闻,盛于有唐。

程分为七,三祖安乡。

广平、中山,以暨济阳。

中山之程,出自灵洗。

实昱裔孙,仕于陈季。

陈灭散亡,播而北迁。

公世中山,为博野人。

道德家潜,孝悌邦闻。

不耀自躬,以贻后昆。

惟后有人,将相文武。

有国宠章,覆其考祖。

定冀之封,实开土宇。

程世其隆,公多孙子。

有畜其源,发而孰御?刻铭高原,以示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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