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集 卷二十·居士集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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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卷二十·居士集卷二十 周必大

碑铭三首

金部郎中赠兵部侍郎阎公神道碑铭〈宝元元年〉

惟阎氏世家于郓。

其先曰太原王宝,以武显于梁、晋之间,实佐庄宗,战河上,取常山,功书史官,爵有王土。

郓之诸阎,皆王后也。

周广顺二年,以郓州之钜野、郓城为济州,阎氏今为济州钜野人也。

公生汉、晋之间,遭世多虞,虽出将家而不喜战斗;独好学,通三《礼》,颇习子、史,为文辞。

是时,钜野大贼有众千余人,以公乡里儒者,掠致贼中,问以谋略,公毅然未尝有所言。

而为人状貌奇伟,举止严重,有威仪,贼皆惮之,莫敢害。

贼平,公还乡里,以三《礼》教授弟子。

大宋受命,天下将平,公乃出。

以三《礼》举中建隆某年某科,历汉州之金堂、虢州之湖城二县尉,迁濮州濮阳令,皆有吏绩。

太宗皇帝遣使者行视天下,使者还,言公可用。

召见奏事,语言鬯然,殿中皆耸动。

太宗奇之,拜太子洗马、知岳州。

吴越忠懿王再朝京师,籍其所有浙东、西之地,纳之有司。

天子以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属公安抚其人,遂知苏州。

五代之际,江海之间分为五,大者窃名号,其次擅征伐,故皆峻刑法,急聚敛,以制命于其民。

越虽名为臣属之邦,然阂于江淮,与中国隔不相及者久矣。

公以齐鲁之人,悉能知越风俗而揉以善政,或摩以渐,或革以宜,推凡上之所欲施,宽凡民之所不堪,恩涵泽濡,民以苏息。

政成召还,以国子博士知济州,又知晋州。

入拜尚书水部员外郎、广平郡王府翊善,赐绯衣银鱼。

居六年,广平封陈王出阁,公以司门员外郎求知黄州。

陈王徙封许,乃诏公还,迁库部员外郎,赐金紫,侍讲许王府。

王薨,公出知棣州。

居岁余,以淮阳近钜野,乃求知淮阳军。

公虽居许王府,而真宗素知其贤,数诏访以经术,谓之阎君子。

真宗即位,问公何在?左右具言所以然,即时召之。

已在道,拜金部郎中、知青州。

其后,郓州守臣某临遣,对殿上,真宗问郓去青远近,守臣对若干,真宗曰:"为吾告之,将召也。"

已而见召,行至钜野,遇疾。

使者临问慰赐,满百日,赐告下济州,伺疾少间,趋就道。

已而疾病,以某年某月某日薨于济州,享年七十有七。

赠兵部侍郎,葬于钜野大徐村。

公讳象,字某。

曾祖讳某,某官。

祖讳某,某官。

考讳某,某官。

公娶孙氏,封富春县君,用子贵,追封泗水县太君。

子男三人:长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次曰某,某官。

女三人,皆适士族。

孙五人,一早亡,次皆已仕。

曾孙十人,仕者五人。

呜呼!士患不逢时。

时逢矣,患人主之不知。

知矣而不及用者,命也。

惟公履道纯正,生于多艰,而卒遇太平,以奋其身,又遭人主之知,尝用矣,而不暇于大用以殁。

殁而无章焉,则其遂不见于后世乎!景祐五年冬,其子光禄君自光化罢还乡闾,乃谋刻其先德于墓之碑,而以其辞属修。

词曰:

阎世将家,大纛高牙。

有封太原,王功桓桓。

公不勇力,而勇于学。

奋身逢时,卒有成业。

不大其荣,继世而卿。

挺其后世,多有孙曾。

有墓于里,有碑其隧。

乡人无伤,乡之君子。

太子太师致仕赠司空兼侍中文惠陈公神道碑铭〈庆历四年〉

颍川公既葬于新郑,其子尚书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状、祁伯之铭以来告曰:"唯陈氏世有显人。 我先正文惠公,历事太宗、真宗而相今天子,其出处始终之大节,可考不诬如此。 故敢请以墓隧之碑。"

予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于初、盛于中、有于终而大施于其后者。

曰:

信哉!陈氏载德,晦显以时。

其畜厚来远,故能发大而流长。

自公五世以上,为博州人。

皇高祖翔,当五代时,为王建掌书记,建欲帝蜀,以逆顺祸福譬之,不听,弃官,家于阆州之西水,遂为西水人。

皇曾祖齐国公讳翊,皇祖楚国公讳昭汶,皇考秦国公讳省华,皆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

自翔已下,三世不显于蜀。

至秦公,始事圣朝,为左谏议大夫。

其配曰燕国太夫人冯氏。

公其次子也,讳尧佐,字希元。

举进士及第,累迁太常丞、知开封府录事参军。

用理狱有能绩,迁府推官。

以言事切直,贬通判潮州。

自潮还,献诗数百篇,而大臣亦荐其文学,得直史馆,知寿、庐二州,提点府界诸县公事。

丁秦公忧,服除,判三司都勾院两浙转运使,徙京西、河东、河北三路,纠察在京刑狱。

天禧三年,编次御试进士,坐误差其第,贬监鄂州茶场。

未至,丁燕国太夫人忧。

明年,河决滑州,天子念非公不可塞,乃起公知滑州。

干兴元年,作永定陵,徙公京西转运使以办其事。

入为三司户部副使,徙副度支,拜知制诰,兼史馆修撰。

同知天圣二年贡举,知通进银台司,迁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徙并州,知审官院、开封府,拜翰林学士,兼龙图阁学士。

七年,拜枢密副使。

其年八月,参知政事。

居三岁间,凡三请罢。

明道二年,罢知永兴军,行过郑州,为狂人所诬。

御史中丞范讽辨公无罪,徙知庐州,又徙同州,复徙永兴,又徙郑州。

累官至户部侍郎。

景祐四年四月,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公为人刚毅笃实,好古博学。

居官无大小,所至必闻。

潮州恶溪,鳄鱼食人不可近。

公命捕得,鸣鼓于市,以文告而戮之,鳄患并息。

潮人叹曰:"昔韩公谕鳄而听,今公戮鳄而惧,所为虽异,其能使异物丑类革化而利人一也。 吾潮间三百年而得二公,幸矣!"在潮修孔子庙、韩公祠,率其州民之秀者就于学。

知寿州,遭岁大饥,公自出米为糜以食饿者。

吏民以公故,皆争出米,其活数万人。

公曰:"吾岂以是为私惠邪?盖以令率人,不若身先而使其从之乐也。"

钱塘江堤以竹笼石,而潮啮之,不数岁辄环而复理。

公叹曰:"堤以捍患而反病民!"乃议易以薪土。

而害公政者言于朝,以为非便。

是时,丁晋公参知政事,主言者以黜公,公争不已,乃徙公京西。

而笼石为堤,数岁功不就,民力大困。

卒用公议,堤乃成。

河东地寒而民贫,奏除石炭税,减官冶铁课岁数十万以便民,曰:"转运,征利之官也。 利有本末,下有余则上足,吾岂为俗吏哉!"太行山当河东、河北两路之界,公以谓晋自前世为险国,常先叛而后服者,恃此也。

其在河东,凿泽州路,后徙河北,凿怀州路,而太行之险通。

行者德公以为利,公曰:"吾岂为今日利哉!"河决坏滑州,水力悍甚,每埽下,湍激并人以没,不见踪迹者不可胜数。

公躬自暴露,昼夜督促创为木龙,以巨木骈齿浮水上下。

杀其暴,堤乃成,又为长堤以护其外。

滑人得复其居,相戒曰:"不可使后人忘我陈公。"

因号其堤为陈公堤。

开封府治京师,公以为治烦之术,任威以击强,尽察以防奸,譬于激水而欲其澄也。

故公为政,一以诚信。

每岁正月,夜放灯,则悉籍恶少年禁锢之。

公召少年,谕曰:"尹以恶人待汝,汝安得为善?吾以善人待汝,汝其为恶邪?"因尽纵之,凡五夜,无一人犯法者。

太常博士陈诂知祥符县,县吏恶其明察,欲中以事,而诂公廉,事不可得,乃欲以苛动京师。

自录事已下,空一县皆逃去,京师果喧言诂政苛暴。

是时章献明肃太后犹听政,怒诂,欲加以罪。

公为枢密副使,力争之,以谓罪诂则奸人得计而沮能吏,诂由是获免。

公十典大州,六为转运使,常以方严肃下,使人知畏而重犯法,至其过失,则多保佑之,故未尝按黜一下吏。

公贬潮州,其所言事,盖人臣所难言者。

其平生奏疏尤多,悉焚其稿。

其他文章,有文集三十卷,又有《野庐编》、《潮阳编》、《愚丘集》,多慕韩愈为文。

与修《真宗实录》,又修《国史》。

故事,知制诰者常先试其文辞,天子以公文学天下所知,不复命试,自国朝以来,不试而知制诰者,惟杨亿及公二人而已。

公居官,不妄进取。

为太常丞者十三年不迁,为起居郎者七年不迁。

自议钱塘堤为丁晋公所绌,后晋公益用事,专威福。

故人子弟以公久于外,多勉以进取,公曰:"惟久然后见吾守。"

如是十五年。

今天子即位,晋公事败投海外,公乃见召用。

公初作相,以唐刘勖所对策进曰:"天下治乱,自朝廷始,朝廷赏罚,自近始。 凡勖之所究言者,皆当今之弊。 此臣所欲言,而陛下之所宜行,且臣等之职也。"

天子嘉纳之。

公在相位不久,其年冬雷地震,星象数变。

公言王随位在臣上而病不任事,程琳等位皆在下,乃引汉故事,以灾异自责,求罢,章凡四上。

明年三月,拜淮康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郑州。

康定元年五月,以太子太师致仕,诏大朝会立宰相班,遂居于郑。

其起居饮食,康宁如少者。

后四年,年八十有二,以疾卒于家。

公居家,以俭约为法,虽已贵,常使其子弟亲执贱事。

曰"孔子固多能鄙事",作为善箴,以戒子孙。

临卒,口占数十言,自志其墓。

公前娶曰杞国夫人宋氏,后娶曰沂国夫人王氏。

子男十人:长曰述古,次曰比部员外郎求古,主客员外郎学古,虞部员外郎道古,大理评事、馆阁校勘博古,殿中丞修古,秘书省正字履古,光禄寺丞游古,大理寺丞袭古,太常寺太祝象古。

秦公三子。

长曰尧叟,为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季曰尧咨,为武信军节度使。

皆举进士第一人及第。

三子已贵,秦公尚无恙,每宾客至其家,公及伯、季侍立左右,坐客戚宿不安,求去,秦公笑曰:"此学子辈耳。"

故天下皆以秦公教子为法,而以陈氏世家为荣。

公之孙四十人。

曾孙二人。

合伯、季之后,若子、若孙、若曾孙六十有八人。

女若孙、曾五十有四人。

而仕于朝者,多以材称于时。

呜呼!可谓盛矣。

铭曰:

陈氏高节,在污全洁。

德潜光,有俟而发。

其发惟时,自公启之。

英英伯季,跃武偕来。

相车崇崇,武节之雄。

高幢巨毂,四世六公。

惟世有封,秦、楚及齐。

尚书、中书,仪同太师。

祖考在前,孙曾盈后。

公居于中,伯、季左右。

惟勤其始,以享其终。

惟能其约,以有其丰。

休庸显闻,播美家邦。

有远其贻,有大其继。

刻诗垂声,以质来裔。

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庆历六年〉

公讳致尧,字某,抚州南丰人也。

少知名江南。

当李氏时,不就乡里之举。

李氏亡,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及第,为符离主簿,累迁光禄寺丞、监越州酒税。

数上书言事,献文章。

大宗奇之,召拜著作佐郎、直史馆,使行视汴河漕运,称旨,迁秘书丞,为两浙转运使。

谏议大夫魏庠知苏州,恃旧恩,多不法,吏莫敢近。

公劾其状以闻,太宗惊曰:"是敢治魏庠,可畏也!"卒为公罢庠。

洛苑使杨允恭以言事见幸,无不听,事有下,公常厝不行。

允恭以诉,太宗遣使问公,公具言其不可。

公既绳其大而人所难者,至其小易,则务为宽简。

岁终,其课为最,徙知寿州。

寿近京师,诸豪大商交结权贵,号为难治。

公居岁余,诸豪敛手,莫敢犯公法,人亦莫见其以何术而然也。

公于寿尤有惠爱,既去,寿人遮留数日,以一骑从二卒逃去,过他州,寿人犹有追之者。

再迁主客员外、判三司盐钱勾院。

是时,李继捧以银、夏五州归朝廷,其弟继迁亡入碛中为寇。

太宗遽遣继捧往招之,至则诱其兄以阴合,卒复图而囚之。

自陕以西,既苦兵矣。

真宗初即位,益欲来以恩德,许还其地,使听约束。

公独以谓继迁反覆,不可予。

继迁已得五州,后二年,果叛,围灵武。

议者又欲予之,公益争以为不可。

言虽不从,真宗知其材,将召以知制诰,而大臣有不可者,乃已,出为京西转运使。

王均伏诛,奉使安抚西川,误留诏书于家。

其副潘惟岳教公上言"渡吉柏江舟破亡之",以自解。

公曰:"为臣而欺其君,吾不能为也。"

乃上书自劾。

释不问。

其后惟岳入见禁中,道蜀事,具言公所自劾者,真宗嗟叹久之。

继迁兵既久不解,丞相张齐贤经略环、庆以西,署公判官以从。

公曰:"西兵十万,皆属王超。 超材既不可专任,而兵多势重,非易可指麾。 若不得节度诸将,事必不集。"

真宗难其言,为诏陕西听经略使得自发兵而已。

公度言终不合,乃辞行。

会召赐金紫,公谢曰:"臣尝言丞相某,事未效,不敢受赐。"

由是贬黄州团练副使。

公已贬,而王超兵败,继迁破清远军,朝廷卒亦弃灵州。

公贬逾年,复为户部员外郎,知泰州。

丁母忧,服除,拜吏部员外郎,知泉州,徙知苏州,又徙知扬州。

上疏论事,语斥大臣尤切,当时皆不悦,又徙知鄂州。

坐知扬州误入添支俸多一月,虽尝自言,犹贬监江宁府酒税。

用封禅恩,累迁户部郎中。

大中祥符五年五月某日,卒于官,享年六十有六。

遗戒无以佛污我,家人如其言。

公之曾祖讳某,某官。

曾祖妣某氏,某县君。

祖讳某,某官。

祖妣某氏,某县君。

考讳某,某官。

妣某氏,某县君。

子男七人,曰某。

女若干人。

用其子易占恩,再迁右谏议大夫。

初葬南丰之东园,水坏其墓,某年月日,改葬龙池乡之源头。

庆历六年夏,其孙巩称其父命以来请曰:"愿有述。"

遂为之述,曰:维曾氏始出于曾阝,曾阝为姒姓之国,微不知其始封。

春秋之际,莒灭曾阝,而子孙散亡,其在鲁者,自别为曾氏。

盖自曾阝远出于禹,历商、周千有余岁,常微不显,及为曾氏,而╀、参、元、西始有闻于后世,而其后又晦,复千有余岁而至于公。

夫晦显常相反覆,而世德之积者久,则其发也,宜非一二世而止,矧公之有,不得尽施,而有以遗其后世乎?是固不宜无铭者已。

公当太宗、真宗时,言事屡见听用,自言西事不合而去,遂以卒于外。

然在外所言,如在朝廷而任言责者,至其难言,则人有所不敢言者。

予于其论议,既不能尽载,而亦有所不得载也,取其初不见用、久而益可思者,特详焉,所以见公之志也。

铭曰:

公于事明,由学而知。

先知逆决,有若蓍龟。

告而不欺,不顾从违。

初虽不信,后必如之。

公所论议,敢人之难。

古称君子,有德有言。

德畜不施,言犹可闻。

铭而不朽,公也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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